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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02 施工第二册专用部分(分标1变电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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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02 施工第二册专用部分(分标1变电施工) 招标编号:0711-11OTL163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 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分标1:变电分标 分标编号:0711-11OTL163-01 第二册 专用部分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 目 录 2第五章 招标公告 5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8第七章 评标办法资料表 9第八章 合同专用条款 25第九章 工 程 量 清 单 73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料表 73第十...

盖章 02 施工第二册专用部分(分标1变电施工)
招标编号:0711-11OTL163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 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分标1:变电分标 分标编号:0711-11OTL163-01 第二册 专用部分 国 家 电 网 公 司 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 目 录 2第五章 招标公告 5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8第七章 评标办法资料表 9第八章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专用条款 25第九章 工 程 量 清 单 73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料表 73第十一章 技术条件、要求和图纸 第五章 招标公告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 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1OTL163 1. 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施工招标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资金来源:国家电网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详细内容参见附件“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2.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开标日前2年内,投标人应同时具有330kV及以上已建成投产变电站工程3个和输电线路工程300km及以上施工业绩。或开标日前2年内,投标人具有国家电网公司1000kV或集中招标750kV输变电工程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的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不能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 (4)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 (5)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3. 截标时间: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1年12月14日上午 10:00 时(北京时间)之前交到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4.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2011年12月14日上午 10:00 时,在上述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拾万元人民币每包。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已提交201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 11月25日起至2011年 12 月 1日止,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按下述地址获得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邮寄地址、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高峰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 编:100120 电 话:010-82288429 传 真:010-82288939 Email :jianggaofeng@sgid.sgcc.com.cn 8.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流程详情请登陆国网招投标网(newbidding.sgcc.com.cn)查阅。 国网招标网会员单位可以采用网上购买标书的购买方式。用电子钥匙上标注的名称和密码(初始密码1234),登陆https://bosp.stategrid.com.cn/,填写订单,购买标书。 非会员单位可采取传真方式购买标书,购买成功后,请随时留意手机短信,以便下载标书文件。 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款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开户名称、开户行、账号,具体如下: 户名:国网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六铺炕支行 账号:0200022319006839209 请投标人按如上地址和帐户汇款(购招标文件款为:分标1每包350元),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中必须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及收件人的联系方式(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单位税务号码、汇款单编号或汇款流水号)。 招标公告附件: 国家电网公司集中招标 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 施工招标需求一览表 分标编号:0711-11OTL163-01 包号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项目地点 工程规模 承包 方式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1 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 施工招标 500千伏夏金输变电工程 浙江 本期主变一台1000MVA,500kV出线四回,220kVGIS出线八回 综合单价承包 1、线路工程施工:土石方及基础、立塔、架线及附件安装(包括OPGW架设、接续、测量)及临时性政策处理(林木砍伐赔偿、青苗赔偿、经济作物赔偿等) 2、变电站工程土建工程:主要生产建筑、配电装置(设备构支架及基础)、站区性建筑、消防系统、特殊构筑物、地基处理(桩基础)、所区照明等(不包含三通一平及围墙大门、所外排水施工)、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临时设施。 3、变电站工程电气安装及调试: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无功补偿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电缆及接地、通信(含光通信)及远动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特殊项目调试(不含主变零升及整套启动调试)。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开工日期:2012年 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14年4月 2 750千伏天水变工程 甘肃 本期主变压器1×2100MVA1组,750kV出线4回,330kV出线7回 综合单价承包 变电站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包含地基处理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的元件调试、分系统调试、配合整套系统调试及试运行等。不含“四通一平”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3月,竣工投产:2014年5月 3 500千伏御道口变工程 华北 本期主变一台1200MVA,500kV出线一回 综合单价承包 变电站主要生产建筑工程、屋外配电装置建筑部分、排水、站区道路、变电站排污、站区照明、全站接地、变电站整体安装及单体调试等工程。 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9月,预计竣工时间:2014年4月; 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招标的服务的具体投标资料,是对“通用部分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本“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6号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姜高峰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街5号 邮 编:100120 电 话:010-82288429 传 真:010-82288426 Email :jianggaofeng@sgid.sgcc.com.cn 1.1.4 项目名称 750千伏兰州~天水~宝鸡、500千伏华北御道口、500千伏浙江夏金输变电工程施工招标 1.1.5 建设地点 浙江、甘肃、华北 1.1.6 项目法人 包1:浙江省电力公司、包2:甘肃省电力公司、包3: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1.1.7 建设管理单位 包1: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包2: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公司、包3:华北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分公司 1.2.1 资金来源 项目法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1.2.2 出资比例 项目法人自有资金25%和银行贷款75%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1.3.2 计划工期 见招标公告 1.3.3 质量要求 见第八章“合同专用条款” 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 时间 不适用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不适用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补充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的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开标日前5天,投标人发出澄清传真至010-8228893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email中。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3.1.1 (10)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材料 资格证明文件 按本须知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上述投标文件的电子版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通用部分不适用。改为: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变更报价,但必须明确费用变更的项目和分项变更的金额;招标人不接受仅以折扣系数方式和绝对值方式变更报价。 3.2.3 投标价格编制原则 (1) 投标报价包含的费用 与招标范围对应的投标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包括采用发包人输变电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编制声像资料等相关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等)、临时设施、各种施工措施费、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文明施工、安全措施、移交前的本体与走廊看护与维护等所有风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 同时投标人的报价还应包括:在工程建设期间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种费用按规定办理的各种施工手续,为开展上述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费;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费;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配合费;达标投产及评优、流动红旗竞赛、后评估工作等配合费;由于工期、设备供货等客观因素增加的成本;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或受益的协调会所需费用等。 (2) 取费标准 适用通用部分 (3) 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 的取费 招标人供应的主材取费参考价格为: 甲供材料参考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定额站颁布的包1:华东地区《变电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及《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06版)及相关文件调整;包2:甘肃地区《变电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及《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06版)及相关文件调整;包3:华北地区 《变电工程装置性材料综合预算价格》,及《电力建设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2006版)及相关文件调整。 (4) 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 费用变动 无 3.2.4 投标报价方式 (1) 总价承包部分报价说明 无 (2) 单价承包部分报价说明 ■本次招标均为综合单价承包。 (3) 虚拟总价 不适用 (4) 其他报价说明 详见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 3.2.5 招标人可以接受的 最高报价 增加: 投标总价超过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高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高报价将在截标后、唱标前公布。 3.2.6 标底 增加:不设置标底 3.3.1 投标有效期 第4.2.1款规定的开标日后120天(日历日) 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招标公告 增加3.4.5 已提交2011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发生3.4.4情形时,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扣除年度投标保证金,被扣减后的年度投标保证金在补足前不再有效。 发生年度投标保证金被扣减后,投标人应在参加下一次投标前补足其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否则因年度保证金无效而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3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 的年份要求 开标日前3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情况的年份要求 开标日前3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5 投标文件封装要求 (1)以下投标文件以投标人为单位密封提交: 封装1: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含所有投标文件);(档案存档用) 封装2:投标文件电子版1套(含所有投标文件);(项目单位用) 封装3: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一正; 封装4:商务资格证明文件三副。 封装5:投标保证金正本 (2)以下投标文件以标包为单位密封提交: 封装6:开标文件正本一套; (即投标函及附表1,修改或撤回); 封装7:开标文件副本三套; (即投标函及附表1、2,投标保证金复印件,修改或撤回); 封装8:报价文件、技术正本一套; 封装9:报价文件副本三套; 封装10:技术文件副本三套(施工管理实施规划、技术资格证明文件)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无 第七章 评标办法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招标的服务的具体投标资料,是对“通用部分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本“评标办法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评 审 标 准 备注 3.1.3 价格计算公式 价格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高。 按以下方式计算价格分数: 价格得分=(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60。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基准价:各包通过技术、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评标价最低值。 评标价:各包通过技术、商务初评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经算术错误修正后的价格。 3.2 技术评审 本项目采用的技术评审标准为:变电工程 增加废标条件: (23)投标报价中未按规定计取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 (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变更报价,但未明确费用变更的项目和分项变更金额的。 5.3 投标人最多可中的标包数 适用。变电分标投标人最多可中 1 个包。 第八章 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阐明、修改或补充。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1.1.2.2 包1: 项目法人:浙江省电力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包2: 项目法人:甘肃省电力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包3: 项目法人: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1.2.4 包1:建设管理单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包2:建设管理单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包3:建设管理单位: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1.2.6 设计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1.1.3.10 永久占地范围:指按设计图纸所要求的为实施合同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 1.1.3.11 临时占地范围:指为完成工程临时占用而施工结束后恢复原状的土地 1.1.4.5 缺陷责任期期限为: 12 月 1.1.6.1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改变了初步设计审查确定的工程设计方案、规模、标准等原则意见的设计变更,或单项工程增减投资超过50万元的设计变更 1.7.1 发包人应按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提交时间: 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提交数量: 8套 1.7.2 承包人应按以下约定向监理人报送资料: 资料名称: 人员资质、施工方案、隐蔽验评等资料(按《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要求) 报送时间: 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报送数量: 按《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执行。 监理人应在以下期限内对承包人报送的资料作出批复: 收到文件后7天内。 1.7.3 监理人应在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开始 3 天前向承包人签发图纸修改图。如遇情况紧急,监理人应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 1 天签发设计院的修改通知单给承包人,如承包人按修改通知单和原有图纸可以施工的,承包人应本着积极合作和谅解的态度先行施工,监理人须在修改通知单发出后的14天内签发正式的修改图纸 2.5 发包人应按以下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 提供时间: 开工前一周 场地条件: 满足开工需要 场地范围: 施工图设计文件标明的范围 2.6 发包人应按以下约定完成各项工作,使工程具备开工条件: 2.6.1 水、电、通信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施工用水、通信提供,时间为: 开工前一周 变电站施工用电由发包人将线路架设至施工现场; 2.6.2 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之间通道的开通时间、起止地点和要求: 由发包人提供,时间为: 开工前一周 2.6.3 提供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开工前7日内提供 2.6.5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后3天内,通过监理向承包人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书面资料。承包人须在监理现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施工控制网的测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监理审批。 2.6.6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根据工程进展,图纸会审由设计工程师组织在现场进行,设计交底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在现场进行。 2.6.7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2.10 原条款不适用,修改为:建设管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3.1.1 对于以下事项,监理人在行使权力前需要经发包人事先批准: (1)发出增减合同价格或合同工期的纪要或指令时。 3.1.4 除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外,监理人还应履行以下职责: 无 3.3.3 承包人对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在以下期限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 应在收到指示后24小时以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书面异议。 3.3.4 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不可以)将通用合同条款第3.5款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 4.1.3 包1、包2、包3:通用部分不适用。修改为: 包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的工作内容为: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的工作内容为: (1)全部承包项目工程施工、验收、移交、保修等。 (2)按规定办理的各种施工手续,为开展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费,工程质量监督、工程验收、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达标投产及评优、后评估等各项工作配合。 (3) 水系、道路的恢复:施工范围严格控制在已补偿土地的范围内,不允许发生越范围施工或因越范围施工引起的一切矛盾和纠纷,否则引起的后果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因工程建设引起,使周围耕种土地原有灌溉系统遭到破坏的恢复承包人应认真、彻底、不遗留任何问题地解决好; (4)承包人负责采购的设备材料,应按要求将有关的采购计划、采购结果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人报送。 (5) 按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草图的编制)。 (6) 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工作。 变电站工程: (1)设备基础及主控室和各小室施工、构架吊装、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的验收和保管、现场设备和材料的二次搬运、一次和二次设备的安装和试验、系统试验及调试、工程档案及资料移交、工程竣工和保修、配合完成达标投产和工程创优。 (2)承包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应按进度计划及时开展,并将有关的采购结果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人报告,以便设计单位及时开展施工图设计。如采购延误承包人应全权负责。 (3) 负责消防系统设备的报审、验收和办理验收合格证明。 (4) 承包人的临建设施 所(站)内:机具、材料、办公等用房,设备及材料堆场。所(站)内临建设施占地须经监理人批准。 所(站)外:为保证全站安全文明施工形象,本工程将在站外搭建统一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并按《500千伏变电站施工临建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浙江省电力公司超高压建设分公司)规范此项工作,承包人须按此要求执行; (5) 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关注工程周边的财产、工程建设等情况,对有可能造成发包人方损失或对本工程建设有影响的情况及时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报告。因承包人盲目施工或未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因素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费用的25-100%。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6) 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甲供设备材料的卸车保管工作,协助发包人做好甲供设备材料催交工作。 (7) 承包人需做好工程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线路工程: 办理乡镇和村级路径协议、线路通道赔偿、基础开挖和浇筑、发包人供应的材料的验收、现场材料的保管和运输、铁塔组立、绝缘子和金具安装、架线、工程档案及资料移交、工程竣工和保修、配合完成达标投产。 (1)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为本标段对应的所有工作量并按规定办理各种施工手续所需费用; (2)承包人承包的工作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的如下工作: a)全部本体基础、组塔、架线施工工程的施工,工程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的测试及接续工作; b)提供施工所需所有施工机具、人力及其它施工资源; c)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进行保管和进场验收; d)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到承包人中心材料站的质量交接验收工作; e)负责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在招标文件指定交货地点的场地(港口、车站等)协调及临时场地租赁、装卸,及至各标段中心材料站的运输以及现场保管; f)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g)为保证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所要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为保证正常施工进行的各种协调工作; h)塔基永久性占地,设计范围内及相关规定的房屋等障碍物的拆迁、电力线路的拆迁与补偿、三级及以下通讯线的拆迁与赔偿由发包人负责; 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树木砍伐、线路通道清理、施工临时占地及线路装置性材料催交及接运、保管等工作,以及为了正常施工所需办理的一切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并向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单位转交拆迁赔偿等必要的原始资料和凭证; i)承包人进场后应对线路走廊和工程本体进行看护和移交前的维护,并确保其在启动验收前满足设计规程要求; j)配合中间验收、竣工预验收、专家验收、竣工验收、线路参数测试、系统调试、启动验收、保证线路畅通; k)配合达标投产、优质工程评选以及环保、水保、劳动卫生、安全、档案等专项验收; l)负责竣工资料(含电子版)、声像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m)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n)使用基建管控模块进行工程管理及相关数据录入工作; o)承包人的临建设施:机具、材料堆场、办公等用房生活设施等临设方案须经监理人及发包人批准后实施。 p) 承包人需做好工程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现场安全有序。 包2: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规定完成的工作内容为: (1)建设场地拆迁和平整、临时设施施工、设备基础及主控室和各小室施工、构架吊装、电缆沟、道路、给排水、场平等的施工、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材料的验收和保管、现场设备和材料的二次搬运、一次和二次设备的安装和试验、系统试验及调试、工程档案及资料移交、工程竣工和保修。 (2)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机构,配备相应有资质的管理人员,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主要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3)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应落实到班组,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正式职工,安全、质量员必须单独设置,不得相互兼职。 (4)根据本工程的创优要求,开工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工艺”的要求编制施工工艺策划方案,将“标准工艺”中的关于施工要点、工艺标准、观感质量等要求全面落实到策划方案中,明确责任人、控制要求和效果检查等,通过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保证创优目标的实现,策划方案应报监理、业主项目部审批。 (5)严格执行国网公司、业主单位工程管理规定及对本工程的相关规定。 (6)工程总体质量目标为争创国家优质工程奖,创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安全、质量管理流动红旗。 (7)参加工程项目系统调试、启动、试运行,参与变电站《特殊交接试验方案》、《系统调试、试验方案》的审查工作,并在作业指导书中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调试、试验开工前应做好调试人员资质、试验设备的检定报告的审查和作业文件的交底工作,确保调试、试验项目完整、方法正确、数据真实有效。 (8)按照《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所列常规交接试验项目开展试验工作,并配合调试单位完成特殊交接试验及系统调试工作。 (9)承包人负责的设备材料采购,应按进度计划及时开展,并将有关的采购结果及时向设计单位、监理人报告,以便设计单位及时开展施工图设计。如采购延误承包人应全权负责。 (10)配合消防系统设备的报审、验收和办理验收合格证明。 (11)承包人的临建设施: 站内:机具、材料、办公等用房,设备及材料堆场。所(站)内临建设施占地须经监理人批准。 站外:为保证全站安全文明施工形象,发包人将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标准在站外搭建统一的办公、会议和各承包人人员住宿的临建设施。 (12)承包人在施工准备及施工过程中,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主人翁意识密切关注工程周边的财产、工程建设等情况,对有可能造成发包人方损失或对本工程建设有影响的情况及时通过监理人向发包人报告。因承包人盲目施工或未充分考虑外部环境因素造成损失的,视情况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费用的25%~100%。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承包人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护。 承包人 需要 提供为完成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并按合同约定负责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管理和拆除。 包3: (1)建立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机构,配备相应有资质的管理人员,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试验员等主要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2)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应落实到班组,班组长及班组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正式职工,安全、质量员必须单独设置,不得相互兼职。 (3)根据本工程的创优要求,开工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标准工艺”的要求编制施工工艺策划方案,将“标准工艺”中的关于施工要点、工艺标准、观感质量等要求全面落实到策划方案中,明确责任人、控制要求和效果检查等,通过控制每道工序的质量,保证创优目标的实现,策划方案应报监理、业主项目部审批。 (4)严格执行国网公司、业主及建设管理单位工程管理规定及对本工程的相关规定。 (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承包人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保护。 4.1.14 (3)承包人免费保管工程的期限为: 6个月 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发包人应按如下标准支付保管费用: 超过规定的保管期限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解决。 4.1.16 补充如下内容: 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发现设计问题但未及时报告而造成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失费用的25%。 4.2.1 承包人应按以下时间、数额向发包人提供履约保证: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计 元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为: 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4.3.1 承包人的分包应遵守以下规定: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安全管理规定2010版》(国家电网基建【2010】174号)规定执行。 4.3.2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 不得 (可以/不得)将主体、关键性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分包给第三人。 工程的分包包括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应满足《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 4.3.4 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工程分包、劳务分包及临时用工管理规定(试行)》文件执行 4.3.7 (1)分包工程总造价不得超过本合同价格的 30 % 4.3.10 除通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外,承包人违反合同规定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采取以下处理措施:6)对于承包人违反合同的规定进行分包、分包商的施工行为不能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的,情况严重的将在发包人对承包人的年度资信评价中可评价为“不合格”并上报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 4.5.2 承包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以下施工管理经验: 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相应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管理经验。 4.8.7 承包人应自费采取以下进一步的安全措施,以保证其职员与工人的安全: 为每一名施工人员配置安全可靠的安全工器具,使用先进可靠的施工机械,按安全文明施工策划要求设置安全警示牌等现场安全警示设施。 5.1.3 承包人需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制造商、数量及供货时间如下: 序号 名 称 规 格 制造商 数量 供货时间 5.2.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 包1: 变电工程: 变电站安装工程所有一、二次设备、支柱绝缘子、电力电缆、空调等设备(详见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三册)。 交货日期满足施工需要。 线路工程: 导线、地线、铁塔(不含地脚螺栓、插入角钢)、绝缘子、金具、OPGW。 交货日期满足施工需要。 注:发包人供应的材料损耗量按2006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配套定额损耗量供应,承包人所增加的部分必须到原供应厂家采购,费用自负,发包人负责协助协调; 包2: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电缆、钢构支架、绝缘子、金具、管母(含管母金具)、污水处理设备(详见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三册)。 包3: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电缆及终端、支柱绝缘子等(详见清单及招标文件第三册)。 6.1.2 包1:本合同约定:本工程实施临建标准化统一设置,范围包括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等单位现场办公场所及临时通信(含OA)、仓库、材料堆场、临时加工场地等生产设施及现场人员住宿等生活设施,上述临时设施由承包人按招标人提供的《500千伏变电站施工临建设施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要求建设,相关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临时设施的占地租用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需负责临设的拆除工作)。同时,承包人开工前,须将所有临时设施的修建方案报监理人审批。若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所报方案中的临时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不满足发包人的整体规划,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规划并重新报批。 相关费用暂按250万元单列,计入合同总价,按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须扣减全站建筑安装工程临时设施费。结算工程量按现场监理签证并经建设管理单位审定实际工程量,结算单价约定:如有投标报价的按照投标报价,无投标报价的按市场价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包2、包3: 临时设施的费用:本合同约定:因相关费用已含在合同总价中,故用于承包人现场施工的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现场办公室、仓库、材料堆场、临时加工场地、承包人人员的营地等所有临时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修建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承包人开工前,须将所有临时设施的修建方案报监理人审批。若监理人认为承包人所报方案中的临时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或不满足发包人的整体规划,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重新规划并重新报批。 临时的搭建标准:为保证全站安全文明施工形象,承包人将按《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标准在站外统一搭建办公、会议的临建设施,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测算,计入报价。 承包人搭建的住宿临建必须满足发包人的要求,符合《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标准。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如下: 本项目所有施工设备或装备均由承包人根据自身施工需要提供,发包人不提供任何有关的施工设备。发包人、设计及监理的现场办公场所,由承包人解决,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7.1.1 关于施工场地的情况如下: 发包人提供站内施工场地及必要的站外临时用地,其余施工用地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8.1.1 发包人应在以下期限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 发包人将在承包人进场后3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同时,承包人须在监理人现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施工控制网的测设,并将施工控制网资料于开工__7_日前报监理人审批。 9.1.1 承包人应按以下第_1_项约定,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1)在工程开工__7__天前,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2)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按合同约定的安全工作内容,编制施工安全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 9.1.2 承包人应按下表向发包人及监理人提交文件:开工日前二周,按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下发的《项目部标准化工作手册》提交相关文件。 9.1.3 承包人编制二次策划所应遵循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 (1)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事故,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2)安全文明施工规划: 设施标准、行为规范、施工有序、环境整洁、创建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力争国家电网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 保护生态环境,不超标排放,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落实环保措施;废弃物处理符合规定,力争减少施工场地和周边环境植被的破坏,减少水土流失;站区绿化、现场施工环境满足环保要求。 9.4.1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补助费的计算标准为:按照《电网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6年版)规定的标准执行。 9.7.2 安全保证金扣除标准如下: a.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人身死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b. 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一人·次扣安全保证金30%、二人·次扣安全保证金60%、三人·次及以上扣安全保证金100%。 c. 发生设备事故或火灾事故或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视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扣安全保证金20%~100%。 d. 发生因工程建设而造成的电网停电事故,视事故影响的大小和严重程度扣安全保证金20%~100%。 e. 发包人组织安全监督检查时,未能达到标准要求的,每次扣安全保证金10% 10.1 承包人应按以下内容和期限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监理人: 承包人应在监理人发出开工通知后7天内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报送监理人审批。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应使用P3软件或Microsoft Project软件、基建管控模块编制,按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详细编制网络计划。同时,承包人须编制并报送为满足该进度计划所需要的人力动员计划、施工机具/设备动员计划以及大型设备的施工方案等。 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说明后 7 日内,提出意见后报发包人或其代表批准;监理与发包人的审核、批准工作应在收到上述文件后的14日内完成并反馈承包人。 上述工作必须在施工前完成。 11.1.2 除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外,工程开工还需具备以下先决条件: A. 变电土建工程: 1)施工组织设计、创优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工艺策划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已通过承包人总工程师组织的审查,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且获得其批准; 2)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制订,并可以落实到工程实施中; 3)基础施工图已经过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会审; 4)基础施工的技术资料已经完备,并在施工人员中进行了技术交底,工艺策划、强制性条文、质量通病已落实和交底,措施和责任人已明确。 5)基础材料砂、石、水泥、混凝土配合比、钢筋等,已经过检查和必要的试验并且合格; 6)基础材料和加工预制已经落实,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7)工程组织机构、劳动力配备和特殊工种的培训能满足施工需要; 8)工程施工机具已到达施工现场,且状况良好; 11.1.2 9)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10)施工驻地、材料站已布置妥善,生活、通信设施基本配套,并符合有关标准化管理要求; 11)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注册已经完毕; 12)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已完成并通过考试合格。现场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已经齐备。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日期后的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并提交开工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报发包人或其代表批准后发回;监理与业主方的审核、批准工作也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后的10日前完成并反馈承包人。 B. 变电安装工程: 1)施工组织设计、创优实施细则、工艺策划方案、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已通过承包人总工程师组织的审查,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且获得其批准 2)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制订,并可以落实到工程实施中; 3)施工图已经过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会审; 4)施工的技术资料已经完备,并在施工人员中进行了技术交底; 5)工程组织机构、劳动力配备和特殊工种的培训能满足施工需要; 6)特殊工种人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书; 7)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已报审;设备材料有合格证并且已按规定抽样试验合格; 8)施工所需材料已经落实,订货情况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9)工程测量、放线、定位等工作已完成并经过复测核对; 10)近期施工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已到达施工现场,且状况良好; 11)施工驻地、材料站已布置妥善,生活、通信设施基本配套,并符合有关标准化管理要求; 12)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注册已经完毕; 13)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已审批;施工单位质量三级自检体系有效且执行人员已报审; 14)主要测量、计量器具已检验合格; 15)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已完成并通过考试合格。现场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已经齐备。 16)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包1增加: C.线路工程: 1)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等)已通过承包人总工程师组织的审查,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且获得其批准; 2)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已经制订,并可以落实到工程实施中; 3)施工图已经过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组织的会审; 4)施工的技术资料已经完备,并在施工人员中进行了技术交底; 5)工程组织机构、劳动力配备和特殊工种的培训能满足施工需要; 6)特殊工种人员具备有效上岗证书; 7)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供货商资质已报审;设备材料有合格证并且已按规定抽样试验合格; 8)施工所需材料已经落实,订货情况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需要; 9)工程测量、放线、定位等工作已完成并经过复测核对; 10)近期施工所需的工程施工机具已到达施工现场,且状况良好; 11)施工驻地、材料站已布置妥善,生活、通讯设施基本配套,并符合有关标准化管理要求; 12)承包人在工程所在地的施工注册已经完毕; 13)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已审批;施工单位质量三级自检体系有效且执行人员已报审; 14)主要测量、计量器具已检验合格; 15)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已完成并通过考试合格。现场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已经齐备。 16)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 承包人应于合同开工日期后的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并提交开工报告,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报发包人或其代表批准后发回;监理与业主方的审核、批准工作也应在合同开工日期后的10日前完成并反馈承包人。 17)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和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措施。 11.2 若工程在竣工验收时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安全目标的,承包人应按照如下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照13.1.3承担违约责任,并继续予以完成 11.3 发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误补偿: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实际工期超过合同工期2个月,发包人将视情况对承包人给以补偿。补偿依据由承包人提出,监理人审查,须经发包人批准确认 11.4 由于如下异常恶劣气候条件导致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 六级以上大风、沙尘暴、暴风雨、暴风雪、冰雹等异常恶劣气候持续1周以上 11.6.3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扣减合同总价的0.1%,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施工计划延误合同工期达2个月以上,发包人除按上述原则扣款外,有权终止合同 11.7 提前竣工奖励规定如下:本工程不要求提前竣工,发包人也不为提前竣工而给予任何奖励 12.1(5) 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暂停施工如下:无 13.1.1 承包人应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如下目标: 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杜绝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实现工程零缺陷移交。零缺陷移交即: 1.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了全部设计文件要求的工作内容; 2.为工程建设所采购的设备、材料符合现行的国家或行业及以上制造标准和技术规范(包括合同条款)的要求; 3.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完毕,满足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没有因施工造成不可修复的、降低使用功能或降低安全可靠性指标的缺陷,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且已通过了竣工验收。 4.工程质量总评必须为优良,并满足: 1)输电线路工程: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分部工程优良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2)变电站工程: 土建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观感得分率≥90%(其中包2观感得分率≥95%); 安装部分:分项工程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100%。 5.其他工程质量目标: 获得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力争国家电网质量流动红旗、争创电力行业优质工程、争创国家级优质工程。 13.7.1 质量事故的分类 (1)重大事故。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出现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超标、主体结构强度不足; 影响安全、降低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 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输变电工程为20万~500万元(含20万元,不含500万元),电源工程为50万~1000万元(含50万元,不含1000万元) 13.7.1 (2)一般质量事故。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1)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需要进行返工或修复处理,经处理后基本不影响使用或工程寿命; 2)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输变电工程为5~20万元,电源工程为10~50万元 (3)特大质量事故。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特大质量事故: 1)造成建筑物、构筑物或主要结构物倒塌; 2)严重影响安全、降低使用年限或造成严重的永久性缺陷; 3)严重影响设备及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 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输变电工程在500万元及以上,电源工程在1000万元及以上 13.7.2 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详见国家电网基建[2006]699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15.4 变更程序按照国家电网公司设计变更管理办法,包括包1:《浙江省电力公司基建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费用调整管理办法》,浙电基【2007】909号、包2:《甘肃省电力公司输变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甘电司基【2008】277号、包3:《华北电网有限公司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和工程洽商管理办法》执行。 15.9.4 关于暂定金额的说明如下:不适用 15.11.1 不适用 16 通用合同条款16.1条和16.2条不适用,价格的调整以本专用合同条款为准: 增加16.3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充分考虑到了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一般性物价波动所带来的任何风险,并体现在了投标报价中,故合同价格不因一般性物价波动而作任何改变;在合同执行期间,工程所在地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颁布或认可的价格调整办法(合同价格可调整的范围见16.4条),可在工程结算时根据对本工程的影响程度酌情考虑。 增加:16.4 合同价格可调整的范围 16.4.1合同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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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doc
大小:1MB
软件: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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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2-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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