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收计算题
一、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要计算过程)
解、(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2500-1100-670-480-60-(160-120)+70-50=170万元
(2)纳税调整:
①广告费扣除限额:2500×15%=375万元<45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0-375=75万元
②招待费的60%:15×60%=9万元;销售收入的0.5%:2500×0.5%=12.5万元>9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9=6万元
③捐赠扣除限额:170×12%=20.4万元<30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0.4=9.6万元
④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⑤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职工福利和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14%+2.5%)=24.75万元<29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24.75=4.25万元
(3)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70+75+6+9.6+6+4.25=270.8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70.85×25%=67.71万元
二、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为56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万元;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万元;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2.4万元;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86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1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解、(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560-400+80-66+6-32.4-86-20+34+10-25=60.6万元
(2)新技术研究费加计扣除:30×50%=15万元
(3)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免征所得税。
(4)公益捐赠扣除限额:60.6×12%=7.272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7.272=10.728万元
(5)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60.6-15-34+10.728=22.32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22.328×25%=5.582万元
三、某企业经营状况如下:
1.产品收入1500万,出租固定资产收入200万,投资的股息收入100万(投资企业也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一样)
2.销售成本500万,产品销售费用150万,
3.准予税前扣除的税金为15万
4.发生管理费用50万,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
5.向员工集资100万,借款期限11个月,支付利息8.6万,同期银行贷款年息为 6%
6.职工30人,全年发放的工资总额为90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1600)
计算本年度该企业应缴纳的所得税.
解: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1500+200)*3%。+3=8.1
集资扣除标准:100*6%*11/12=5.5
工资扣除标准:1600*12*30=576000
三项经费扣除标准:576000*(14%+2%+2.5%)=106560
工资及三顶经费超标:90万*(1+14%+2%+2.5%)-576000-106560=383940
应纳税所得额:1500+200-500-150-15-50+10-8.1+8.6-5.5+38.394=1028.394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028.394*33%=339.37万元
四、企业所得税计算题
1、假定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销售收入2500万元
(2)销售成本1100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670万元(其中广告费4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
(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
(5)营业外收入7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15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3万元、支出职工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9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度实际应纳的企业所得税。(要计算过程)
解:1、(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
2500-1100-670-480-60-(160-120)+70-50=170万元
(2)纳税调整:
①广告费扣除限额:2500×15%=375万元<45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0-375=75万元
②招待费的60%:15×60%=9万元 销售收入的0.5%:2500×0.5%=12.5万元>9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5-9=6万元
③捐赠扣除限额:170×12%=20.4万元<30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20.4=9.6万元
④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
⑤工会经费扣除限额:150×2%=3万元 职工福利和教育经费扣除限额:150×(14%+2.5%)=24.75万元<29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9-24.75=4.25万元
(3)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170+75+6+9.6+6+4.25=270.8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270.85×25%=67.71万元
五、某工业企业为居民企业,假定2008年经营业务如下:
产品销售收入为56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8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6万元;固定资产出租收入6万元;非增值税销售税金及附加32.4万元;当期发生的管理费用86万元,其中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费用为30万元;财务费用20万元;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已在投资方所在地按15%的税率缴纳了所得税;营业外收入10万元,营业外支出25万元(其中含公益捐赠18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08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
解、(1)该企业的会计利润:
560-400+80-66+6-32.4-86-20+34+10-25=60.6万元
(2)新技术研究费加计扣除:30×50%=15万元
(3)权益性投资收益34万元,免征所得税。
(4)公益捐赠扣除限额:60.6×12%=7.272万元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7.272=10.728万元
(5)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60.6-15-34+10.728=22.328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
22.328×25%=5.582万元
个税
一、公民李某是高校教授,2010年取得以下各项收入(不考虑其他税费因素):
(1)每月取得工资3000元,12月份取得全年学期奖金12000元。
(2)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当年3月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
(3)3月份为A公司进行讲学,取得酬金2000元,A公司并未代扣代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4月份出版一本专著,取得稿酬40000元,李某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给灾区。
(5)5月份为B公司进行营销筹划,取得报酬35000元,该公司决定为李某代负个人所得税。
(6)7月份出访美国,在美国举办讲座取得酬金收入1000美元,主办方扣缴了个人所得税50美元(汇率1:8.3)。
(7)11月份取得购买的国家发行金融债券利息收入1000元。
要求:
(1)计算李某2010年的各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计算B公司应代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A公司应负有何种税收法律责任。
(4)如果全年奖金是在2011年2月份取得,应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1,
(1)工资:月应纳税额=(3000-2000)*10%-25=75,年应纳=75*12=900,
奖金:12000/12=1000,税率10%,速算扣除数是25 ,应纳税额=12000*10%-25=1175
全年薪金纳税=900+1175=2075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修理费分摊扣除的月份有3、4、5月800,6月600,其他8个月份没有
其他月份应纳税额=(3000-800)*10%*8=1760
3、4、5月应纳税额=(3000-800-800)*10%*3=420
6月应纳税额=(3000-600-800)*10%=160
全年租房纳税=1760+420+160=2340
(3)讲学:应纳税额=(2000-800)*20%=240
(4)应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扣除限额=32000*30%=9600,小于实际捐赠的10000,只能扣除9600
应纳税额=(32000-9600)*20%*(1-30%)=3136
(5)先将不含税收入转换为汗水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2000,
应纳税所得额=[(35000-2000)×(1-20%)]÷[1-30%×(1-20%)]=34736.84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即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即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34736.84*30%-2000=8421元。
(6)出访讲座:折合人民币报酬=1000*8.3=8300,应纳税所得额=8300*(1-20%)=6640
按我国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6640*20%=1328
外方已扣除的税金=50*8.3=415
应补纳=1328-415=913
(7)债券利息收入:本项免税。
2,B公司应代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为8421元,也可将上题第5的计算放到这里。
3,对扣缴义务人未尽代扣代缴义务,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办法每年只能限采用1次,计算方法同第1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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