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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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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 简述 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E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方法进行试验。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 1.2.1 药典中或国家标准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 1.2.2 ...

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程2010版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中国药品检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操作规程2010版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1 简述 1.1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附录Ⅺ E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后者包括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供试品检测时,可使用其中任何一种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进行试验。当测定结果有争议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1.2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限值的确定 1.2.1 药典中或国家标准有规定的,按供试品各论中规定限值; 1.2.2 尚无标准规定的,按以下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确定供试品内毒素限值: L=K∕M 式中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以EU/ml、EU/mg、EU/U等表示。 K为按规定的给药途径,人用每千克体重每小时最大可接受的内毒素剂量,以EU/(kg·h) 表示。其中注射剂,K=5EU/(kg·h);放射性药品注射剂,K=2.5EU/(kg·h);鞘内用药品,K=0.2EU/(kg·h)。 M为人用每公斤体重每小时最大剂量,以ml/(kg·h)、mg/(kg·h)、U/(kg·h) 等表示。 药品人用最大剂量可依据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参阅《临床用药须知》,中国人均体重按60kg计算,注射时间小于1h的按1h计。若供试品按体表面积给药,供试品每平方米体表面积剂量乘以0.027即可转换为每千克体重剂量[即M:(最大给药剂量/(m2·h)×1.62m2)/60kg]。 1.3 供试品最大有效稀释倍数的确定 供试品的最大有效稀释倍数(MVD)按下式计算: MVD=C·L/λ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1;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或U/ml。 λ在凝胶法中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在光度测定法中为所使用的标准曲线中的最低内毒素浓度。 供试品如为无菌粉末或原料药,供试品最小有效稀释浓度(MVC)按下式计算:MVC=λ/L。 1.4 药典或国家标准或其他内毒素检验标准中已有规定的品种,可直接进行内毒素检查,如在检验中出现干扰的情况需再进行干扰试验的验证;其他未建立内毒素检查的品种需先进行干扰试验的研究,确定限值和不干扰浓度后再进行内毒素检查。 2 实验材料及用具 2.1 天平供试品称量用,精度为0.1mg以下。 2.2 电热干燥箱用于去除外源性内毒素,温度应能达到250℃。 2.3 恒温水浴箱或适宜的恒温器(37℃±1℃)。 2.4 水银温度计或酒精温度计,精度在1℃以下。 2.5 旋涡混合器。 2.6 鲎试剂,应具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号。 2.7 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除另有规定外,应使用由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统一发放的标准品。 2.8 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系指内毒素含量小于0.015EU/ml(用于凝胶法)或0.005EU/ml(用于光度测定法)且对内毒素试验无干扰作用的灭菌注射用水。 2.9 实验用具 移液管(或刻度吸管、微量加样器及无热原吸头)、凝集管(10mm×75mm)、三角瓶、试管、试管架、洗耳球、封口膜、时钟、75%乙醇棉、剪刀、砂轮。所用玻璃器皿须经250℃干烤30分钟以上。若使用塑料器械,如微孔板和与微量加样器配套的吸头等,应选用标明无内毒素并且对试验无干扰的器械。 2.10 细菌内毒素光度测定仪器。 3 实验准备 3.1 玻璃器皿的洗涤 将玻璃器皿放入铬酸洗液或其他热原灭活剂或清洗液中充分浸泡,然后取出将洗液控干,用自来水将残留洗液彻底洗净,再用蒸馏水反复冲洗三遍以上,控干后放入适宜的密闭金属容器中或用锡箔纸包好后再放入金属容器内,放置入电热干燥箱。 3.2 玻璃器皿表面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的去除 玻璃器皿置干燥箱后,将干燥箱调至250℃,待干燥箱温度升至设定的温度后开始计时,250℃干烤30分钟以上。达到规定时间后,关断电源,待干燥箱温度自然降至室温。在不打开金属容器的情况下,可在两天内使用;如果玻璃器皿用锡箔纸包装,在不打开包装的情况下可在两周内使用,否则须再次干烤除去可能存在的外源性内毒素。 3.3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某些供试品需进行复溶、稀释或在水性溶液中浸提制成供试品溶液。一般要求供试品溶液的pH值在6.0~8.0的范围内。对于过酸、过碱或本身有缓冲能力的供试品,需调节被测溶液(或其稀释液)的pH值,可使用酸、碱溶液或适宜的缓冲液调节pH值。酸或碱溶液须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在已去除内毒素的容器中配制。缓冲液必须经过验证不含内毒素和干扰因子。 4 凝胶法操作方法 4.1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 鲎试剂灵敏度复核的目的不仅是考察鲎试剂的灵敏度是否准确,也是考查检验人员操作方法是否正确及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因此要求每个实验室在使用一批新的鲎试剂进行供试品干扰试验或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前必须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试验。 4.1.1 实验操作 4.1.1.1 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制备 取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或工作标准品一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然后用砂轮在瓶颈上部轻轻划痕,75%乙醇棉球擦拭后启开,启开过程中应防止玻璃屑落人瓶内。 按照标准品说明书,加入规定量的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其内容物,用封口膜将瓶口封严,置旋涡混合器上混合15min。然后进行稀释,制备成4个浓度的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即2λ、1λ、0.5λ、0.25λ(λ为所复核的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每稀释一步均应在旋涡混合器上混合30秒钟(详细过程请参见标准品使用说明书)。 若使用的为细菌内毒素国家标准品,可按其使用说明书将其稀释至规定浓度后分装、保存。若为细菌内毒素工作标准品,为一次性使用。 4.1.1.2 待复核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18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用砂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入瓶内。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轻转动瓶壁,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若待复核鲎试剂的规格不是0.1ml/支时,取|若干支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复溶,充分溶解后将鲎试剂溶液混和在一起,然后每0.1分装到10mm×75mm凝集管中,要求至少分装18支管备用。 4.1.1.3 加样 将已充分溶解的待复核鲎试剂18支(管)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其中4列4支(管),1列2支(管)。4支(管)4列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 2λ、1λ、0.5λ、0.25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另2支(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 4.1.1.4 加样结束后,将鲎试剂用封口膜封口,轻轻振动混匀,避免产生气泡,连同试管架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试管架保持水平状态,保温60min+2min。 4.1.1.5 观察并记录结果。将试管架从水浴中轻轻取出,避免振动,将每管拿出缓缓倒转180°观察,若管内形成凝胶,且凝胶不变形,不从管壁滑脱者为阳性,记录为(十);未形成凝胶或形成的凝胶不坚实、变形并从管壁滑脱者为阴性,记录为(一)。保温和拿取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4.1.2 实验结果计算 当最大浓度2λ 4管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 4管均为阴性,阴性对照为阴性时实验为有效,按下式计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鲎试剂灵敏度的测定值(λc) 式中X为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反应终点浓度是系列递减的内毒素标准溶液中最后一个呈阳性结果的浓度。 4.1.3 结果判断 当λc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判定该批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合格,可用于干扰试验和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并以λ(标示灵敏度)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4.1.4 举例 如待复核鲎试剂标示灵敏度为0.125EU/ml。实验结果如下: 内毒素浓度(EU/ml) 0.25 0.125 0.0625 0.031 NC 反应终点浓度 重 复 管 数 1 + + - - - 0.125 2 + - - - - 0.25 3 + + + - 0.0625 4 + + + - 0.0625 ] λc在0.5λ~2λ范围内,符合规定。以标示灵敏度0.125EU/ml为该批鲎试剂的灵敏度。 4.2 干扰试验 4.2.1 操作方法 干扰试验的目的是确定供试品在多大的稀释倍数或浓度下对内毒素和鲎试剂的反应不存在干扰作用,为能否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提供依据。并且验证当供试品的配方和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有变化,鲎试剂来源改变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结果呈阴性时供试品是否存在干扰作用。 由于干扰试验检验的是在供试品存在的情况下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是否正常,与所使用鲎试剂的灵敏度无关,因此在干扰试验中原则上可使用任一灵敏度的鲎试剂。但建议使用较低灵敏度(如0.5EU/ml或0.25EU/m1)的鲎试剂,可尽量避免供试品所含的内毒素对干扰试验造成的阳性影响。 4.2.1.1 干扰试验预实验 预试验的目的是初步确定供试品的最大不干扰浓度(当限值以EU/mg或EU/U表示)或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当限值以EU/ml表示),为正式干扰试验提供依据。 4.2.1.1.1 将内毒素检查阴性的供试品进行一系列倍数的稀释,但最大的稀释倍数不得超过MVD=CL∕λ0.03(0.03EU/ml为现今我国市售鲎试剂的最高灵敏度)。 4.2.1.1.2 使用鲎试剂对每一稀释倍数进行检验。每一稀释倍数下做2支供试品管和2支供试品阳性对照(即用该浓度的供试品稀释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λ浓度)。另取2支加入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2支加入2λ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作为阳性对照。 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制备举例:制备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阳性对照液方法:取0.3ml浓度为4.0λ EU/ml的内毒素标准液+0.3ml稀释倍数为2的供试品稀释液,制得0.6ml含2λ EU/ml内毒素标准液的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稀释液。 保温(60士2)min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4.2.1.1.3 当阴性对照为阴性,阳性对照为阳性时,实验为有效。当系列浓度中出现供试品溶液2管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2管为阳性时,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不干扰试验,此稀释倍数即为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即可选择该稀释倍数进行正式干扰试验。 当系列浓度中所有浓度的供试品管都不为阴性,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管不为阳性时,说明供试品对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存在干扰,则应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稀释(不得超过MVD=CL∕λ0.03),或通过其他适宜的方法(如过滤、中和、透析或加热处理等)排除干扰。为确保所选择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排除干扰且不会使内毒素失去活性,要使用预先添加了标准内毒素再经过处理的供试品溶液进行干扰试验。 当供试品的内毒素限值单位为EU/mg或EU/U时,应将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换算成最大不干扰浓度(即该稀释倍数下溶液的浓度),以mg/ml或U/ml表示。 4.2.1.1.4举例 例:设某注射液限值为2.5EU/ml,按MVD=CL∕λ计算出灵敏度为0.03EU/ml下的MVD为83倍,将供试品溶液稀释一系列进行检验,用灵敏度为0.25EU/ml的鲎试剂进行预实验。结果如下: 稀释倍数 原液 5 10 20 40 80 供试品溶液 ―― ―― ―― ―― ―― ―― 供试品阳性对照 ―― ―― ―― ++ ++ ++ 如上结果可初步确定该样品的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20倍,可在此浓度下进行正式干扰试验。 4.2.1.2 干扰试验 目的是检验在某一浓度下的供试品对于鲎试剂与内毒素的反应有无干扰作用。 4.2.1.2.1 制备内毒素标准对照溶液 取1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成4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即2λ、lλ、0.5λ、0.25λ(方法同4.1.1.1.)。 4.2.1.2.2 制备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 4.2.1.2.2.1 将供试品稀释至预实验中确定的不干扰稀释倍数,再用此稀释液将4.2.1.2.1中的同一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稀释成4个浓度即2λ、1λ、0.5λ、0.25λ的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 以注射用头孢哌酮钠1g(瓶)为例:取10ml检查用水溶解注射用头孢哌酮钠即为100mg/ml,用内毒素检查用水将其稀释20倍(即5mg/m1)后备用。(注:冻干品或无菌粉末检查用水溶解后体积有无变化,根据具体情况定。) 取一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加入1ml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溶解,混匀后使用5mg/ml头孢哌酮钠溶液作为溶剂将细菌内毒素标准品依次稀释至2λ、1λ、0.5λ和0.25λ 4个浓度。 4.2.1.2.2.2 简化法制备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 0.5ml浓度为4.0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0.5ml浓度为10mg/ml的供试品溶液,得到1ml的含2λ内毒素的浓度为5mg/ml的供试品溶液。 同理分别用0.5ml浓度为2λ、lλ和0.5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制备含1λ、0.5λ和0.25λ内毒素的浓度为5mg/ml的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其体积的大小视情况而定)。 4.2.1.2.3 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36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人瓶底,用砂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乙醇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人瓶内。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轻转动瓶壁,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若待复核鲎试剂的规格不是0.1ml/支时,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复溶,将复溶后的鲎试剂溶液混和在一起,然后每0.1m1分装到10mm×75mm凝集管中,要求至少分装36管备用。 4.2.1.2.4 加样 将准备好的鲎试剂取其中18支(管)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4列4支(管),l列2支(管)。其中的4列4支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的2λ、1λ、0.5λ、0.25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另一列2支(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将另外18支(管)鲎试剂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4列4支(管),1列2支(管)。其中的4列4支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含2λ、1λ、0.5λ、0.25λ的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另一列2支(管)加入0.1ml供试品溶液作为样品阴性对照。 加样结束后,用封口膜封口,轻轻振动混匀,避免产生气泡,连同试管架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2)min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4.2.2 实验结果计算 如两组最大浓度2λ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均为阴性,阴性对照4管均为阴性时,按下式计算用检查用水制成的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用供试品溶液或稀释液制成的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t)。 式中Xs、Xt分别为检查用水和供试品溶液或稀释液制成的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4.2.3 结果判断 当Es在0.5λ~2λ(包括0.5λ和2λ)时,且Et在0.5Es~2.0Es(包括0.5Es和2.0Es)时,则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不干扰试验,可在该浓度下对此供试品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 当Et不在0.5Es~2.0Es(包括0.5Es和2.0Es)时,则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干扰试验。应使用适宜方法排除干扰,如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的稀释,是排除干扰因素的简单有效方法。建立新品种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时,每个厂家至少取3个批号(不包括亚批)的供试品,用两个以上鲎试剂生产厂家的鲎试剂进行干扰试验。 4.2.4 举例 设供试品为某注射液,预实验中初步确定其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20倍,使用灵敏度为0.25EU/ml的鲎试剂检测供试品是否对内毒素检查存在干扰。 内毒素浓度(EU/ml) 0.5 0.25 0.125 0.0625 Nc 反应终点浓度 内毒素标准溶液 + + + + + + + + + + + + - - - - - - 0.125 0.125 0.125 0.125 含供试品的内毒素溶液 + + + + + + + + - - - - - - - - - - 0.25 0.25 0.25 0.25 Et在0.5Es~2.0Es范围内,说明该供试品进行20倍稀释后确已排除干扰作用,在低于或等于此浓度的情况下即可使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4.3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 在细菌内毒素检查中,每批供试品必须做2支供试品管和2支供试品阳性对照,同时每次实验须做2支阳性对照和2支阴性对照。 4.3.1 操作方法 4.3.1.1 供试品溶液的制备 首先计算MVD=C·L/λ C、L的意义同1.3。λ为所使用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然后将供试品进行稀释,其稀释倍数不得超过MVD。 4.3.1.2 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标准品稀释制成2入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 (方法同4.1.1.1)。 4.3.1.3 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用待检测的供试品溶液或其稀释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入浓度的内毒素溶液。 (方法同4.2.1.1.2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4.3.1.4 阴性对照液 即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4.3.1.5 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的鲎试剂8支,轻弹瓶壁使粉末落入瓶底.用砂轮在瓶颈轻轻划痕,75%酒精棉球擦拭后启开备用,防止玻璃屑落人瓶内。每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溶解。轻轻转动瓶壁,使内容物充分溶解,避免产生气泡。若使用的鲎试剂的规格不是0.1ml/支时,取若干支,按其标示量加入检查用水复溶,充分溶解后将鲎试剂溶液混和在一起,然后每0.1m1分装到10mm×75mm凝集管中,要求至少分装8管备用。 4.3.1.6 加样 取8支(管)溶解好的鲎试剂,其中2支加入0.1ml供试品溶液或其稀释液(其稀释倍数不得超过MVD)作为供试品管,2支加入0.1ml阳性对照溶液作为阳性对照管(PC),2支加入0.1ml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NC),2支加入0.1ml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作为供试品阳性对照管(PPC)。 4.3.1.7 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用封口膜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士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土2)min。保温和取放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4.3.2 结果判断 当阳性对照、供试品阳性对照都为阳性且阴性对照为阴性时,实验方为有效。若供试品2管均为阴性,认为该供试品符合规定;如供试品2管均为阳性,应认为不符合规定;如2管中一管为阳性,1管为阴性,按上述方法另取4支供试品管复试,4管中,如有1管为阳性,即认为不符合规定。若第一次实验时供试品的稀释倍数小于MVD而结果出现2管均为阳性或2管中一管为阳性时,按同样方法重新进行实验,实验时要求将其稀释至MVD。 4.3.3 举例 供试品为葡萄糖注射液,其内毒素限值为0.5EU/ml,设所用鲎试剂的灵敏度为0.125EU/ml。 MVD=C·L/λ=0.5/0.125=4 将样品进行4倍稀释,并做4倍稀释下的供试品阳性对照。 供试品 供试品阳性对照 阳性对照 阴性对照 ―― ++ ++ 结果是否有效 有效 结果判断 该批葡萄糖注射液内毒素含量小于0.5 EU/ml,符合规定。 4.4 凝胶半定量实验 半定量实验是使用凝胶法估测供试品中内毒素含量的方法。系利用供试品系列与鲎试剂反应的终点浓度计算出供试品中内毒素的含量。 4.4.1 操作方法 4.4.1.1 供试品系列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供试品溶液从已确定的不干扰浓度或稀释倍数下开始进行对倍稀释。制备成2、4、8等n个浓度,但最大稀释倍数不得超过所使用鲎试剂的MVD。n可根据实验设计不同确定。 4.4.1.2 内毒素标准系列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内毒素标准品稀释成4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即2λ、1λ、0.5λ、0.25λ,(方法同4.1.1.1.)。 4.4.1.3 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用已确定不干扰浓度或稀释倍数的供试品溶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λ浓度的内毒素溶液。 (方法同4.2.1.1.2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的制备)。 4.4.1.4 阴性对照液 即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 4.4.1.5 鲎试剂的准备 取规格为0.1ml/支或分装好的鲎试剂12+2n支,其他准备按干扰试验项下的“鲎试剂准备”。 4.4.1.6 加样 将准备好的鲎试剂取其中10支(管)放在试管架上,排成5列,每列2支。其中4列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的2λ、1λ、0.5λ、0.25λ的内毒素标准溶液,另一列2支(管)加入0.1ml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 将另外2n支(管)鲎试剂放在试管架上,排成N列,每列2支(管)。每列每支分别加入0.1ml一个浓度的供试品溶液。 另2支(管)加入0.1ml供试品阳性对照溶液作为样品阳性对照。 4.4.1. 7将试管中溶液轻轻混匀后,用封口膜封闭管口,垂直放入37℃±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2)min。保温和取放试管过程应避免受到振动造成假阴性结果。 4.4.2 实验结果计算 如内毒素标准系列最大浓度2λ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均为阴性,阴性对照均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为阳性时,按下式计算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λt)和供试品系列溶液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CE)。 式中 Xt为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 XE为供试品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1g)。每个系列的反应终点浓度即每一系列平行管的终点稀释倍数D乘以鲎试剂标示灵敏度λ,所有平行管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即为供试品溶液的内毒素浓度。 4.4.3 结果判断 当λt在0.5λ~2λ之间,试验方为有效。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即为供试品系列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 如果试验检验的是供试品的稀释液,则计算原始溶液内毒素浓度时要将结果乘上稀释倍数。 如试验中供试品溶液的结果都为阴性,应记为内毒素浓度小于λ(如果检验的是稀释过的供试品,则记录为小于λ乘以该供试品的最低稀释倍数)。如果结果都为阳性,应记为内毒素的浓度大于或等于最大的稀释倍数乘以λ。 若内毒素浓度小于规定的限值,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内毒素浓度大于或等于规定的限值,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4.4.4 举例 设供试品为某注射液,干扰试验已确定其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20倍,其内毒素限值为10EU/ml,现使用灵敏度为0.03EU/ml的鲎试剂检测供试品中的内毒素含量。 MVD=C·L/λ=10/0.03≈320倍 将供试品溶液先稀释至20倍后,再进行对倍稀释。将20倍稀释液再稀释2、4、8、16倍,同时制备内毒素标准系列。 内毒素浓度 (EU/ml) 0.0625 0.03 0.015 0.0075 Nc 反应终点浓度 内毒素标准溶液 + + - - - - - - - - 0.0625 0.0625 供试品稀释倍数 1 2 4 8 16 PPC 反应终点 稀释倍数D 反应终点浓度 D×λ 供试品系列 + + + + + + + - - - + + 8 4 0.24 0.12 λt在0.5λ~2λ之间,试验为有效。 供试品20倍稀释液的内毒素含量为0.170EU/ml。 由于供试品先被稀释了20倍,因此供试品的内毒素含量为0.170×20=3.40EU/ml,低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此批注射液内毒素检查项符合规定。 5 光度法操作方法 光度测定法分为浊度法和显色基质法。 浊度法系利用检测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中浊度变化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可分为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终点浊度法是依据反应混合物中的内毒素浓度和其在孵育终止时的浊度(吸光度或透光率)之间存在着量化关系来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动态浊度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浊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或是检测浊度增加速度的方法。 显色基质法系利用检测鲎试剂与内毒素反应过程中产生的凝固酶使特殊底物释放出有色团的多少而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根据检测原理,分为终点显色法和动态显色法。终点显色法是依据反应混合物中的内毒素浓度和其在孵育终止时释放出的有色团的量之间存在的量化关系来测定内毒素含量的方法。动态显色法是检测反应混合物的色度到达某一预先设定的吸光度所需要的反应时间,或是检测色度增长速度的方法。 5.1仪器的设置 浊度法分为终点浊度法和动态浊度法,显色基质法也分为终点显色法和动态显色法。针对不同的方法,应配置相应的测定仪器。 在实验开始前,应根据仪器的说明和实验的设计设定反应时间,反应温度(一般为37℃士1℃),检测波长等相关系数。 供试品和鲎试剂的分装加样量、供试品和鲎试剂的比例以及保温时间等,需参照所用仪器和试剂的有关说明进行。 5.2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 当使用新批号的鲎试剂或试验条件发生了任何可能会影响检验结果的改变时,需进行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 5.2.1 实验操作 5.2.1.1 细菌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制备 用检查用水将一支内毒素标准品溶解稀释,并制成至少3个浓度的稀释液(相邻浓度间稀释倍数不得大于10),如10、1、0.1EU/ml或0.5、0.25、0.125、0.0625、0.03EU/ml,但最低浓度不得低于所用鲎试剂的标示检测限。稀释操作方法同凝胶法。 5.2.1.2 鲎试剂的准备 要求内毒素标准系列中每一浓度至少做3支平行管,并要求同时做2支阴性对照。根据所制备的标准曲线中浓度的个数来计算所需要的鲎试剂体积。 由于凝胶法鲎试剂和光度测定法鲎试剂在工艺上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光度法检测时需使用专用鲎试剂而不能用凝胶法鲎试剂代替。光度法鲎试剂都为0.5ml以上装量,在溶解后需将所有鲎试剂混合在一起,备用。 5.2.1.3 加样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置的反应容器中,如小试管或微孔板。再加入要求体积的鲎试剂,轻轻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入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5.2.2 结果判断 当阴性对照的反应时间大于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的反应时间,将全部数据进行线性回归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 根据线性回归分析,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大于或等于0.980,试验方为有效。否则须重新试验。 5.3 干扰试验 干扰试验的目的同凝胶法干扰试验。当鲎试剂、供试品的来源、配方、生产工艺改变或试验环境中发生了任何有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变化时,须重新进行干扰试验。 5.3.1 实验操作 5.3.1.1 标准曲线的制备 操作同5.2.1.1。 5.3.1.2 将供试品进行一系列的稀释,但不得超过MVD。选择标准曲线中点或一个靠近中点的内毒素浓度,设为λm,作为添加到供试品中的标准内毒素浓度。可按如下方法制备供试品每一稀释倍数下的样品阳性对照: 如使用的标准曲线为50、5、0.5、0.05EU/ml的标准系列,选择0.5EU/ml浓度作为λm。现需制备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阳性对照液。可取0.3ml浓度为1.0EU/m1的内毒素标准液+0.3ml稀释倍数为2的供试品稀释液,制得0.6ml含0.5EU/ml内毒素标准的稀释倍数为4的供试品稀释液。 也可按仪器或试剂厂商提供的其他方法配制。 5.3.1.3 鲎试剂的准备 根据标准曲线及供试品浓度个数来计算所需要的鲎试剂体积。鲎试剂溶解后需将所有试剂混合在一起,备用。 5.3.1.4 加样 标准曲线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同时供试品每个浓度的样品阳性对照也不少于2支平行管。并用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供试品、供试品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置的反应容器中,再将鲎试剂也按要求的体积加入到反应容器中,轻轻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入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5.3.2实验结果计算 当反应完毕后,仪器自动生成标准曲线并按所得线性回归方程分别计算出供试品溶液和含标准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的内毒素含量Ct和Cs,按下式计算供试品每一浓度的回收率(R)。 5.3.3 结果判断 当阴性对照的反应时间大于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的反应时间,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大于或等于0.980,试验有效。 当供试品的内毒素的回收率在50%~200%之间时,则认为在此浓度下供试品溶液不存在干扰作用。 当供试品系列的内毒素的回收率都不在指定的范围内,可重新制备最低浓度(λ)更低的标准曲线(但不得超过使用鲎试剂的最低检测限),从而提高MVD,将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的稀释来排除干扰。或按“凝胶法干扰试验”中提及的其他适宜方法去除干扰因素,并要重复干扰试验来验证处理的有效性。 5.4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 5.4.1 实验操作 5.4.1.1 标准曲线的制备 标准溶液的制备操作同5.2.1.1。 5.4.1.2将供试品稀释至一个已证实无干扰作用的浓度,并同时制备该浓度下的供试品阳性对照。 5.4.1.3鲎试剂的准备及加样 标准曲线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不少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阳性对照也不少于2支平行管。并用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供试品、供试品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置的反应容器中,再将鲎试剂也按要求的体积加入到反应容器中,轻轻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人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5.4.2结果判断 当反应完毕后,使用标准曲线来计算供试品的每一个平行管的内毒素浓度。 试验必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方为有效:: (1)标准曲线的结果要符合“标准曲线的可靠性试验”中的要求。 (2)该浓度下的内毒素回收率要在50%~200%的范围内。 (3)阴性对照的反应时间大于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的反应时间。 若供试品溶液所有平行管的平均内毒素浓度乘以稀释倍数后,小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供试品符合规定。若大于或等于规定的内毒素限值,判供试品不符合规定。 6 注意事项 6.1 实验前,须用肥皂洗手,用75%乙醇棉球消毒。 6.2 在使用洗耳球、移液管取样时,应注意不要将洗耳球中的气体吹入溶液中,以防止气体中的内毒素进入供试液。 6.3 溶解鲎试剂及混匀供试品和鲎试剂时,不要剧烈振荡避免产生气泡。 6.4 由于凝集反应是不可逆的,所以在反应过程中及观察结果时应注意不要使试管受到振动,以免使凝胶破碎产生假阴性结果。 6.5 进行干扰试验时,标准对照系列和含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系列应同时进行。 6.6 在进行鲎试剂灵敏度复核、干扰试验和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时,各个实验中要求的对照应同时进行,并在实验有效的情况才能进行计算和判断。 6.7 实验操作应在清洁环境中进行,过程中应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7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方法建立的指导原则见附件。 附件: 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建立的指导原则 1 简述 1.1 本法基于《中国药典》2010年版附录中《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凝胶法和光度测定法》以及《细菌内毒素检查法》,适用于注射用药品、生物制品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项目时进行实验及研究。 1.2 需建立内毒素检查项目的品种 质量标准中有家兔热原检查法需转换为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的品种。 用于注射给药(静脉滴注、静脉注射、鞘内注射、腹腔注射及剂量较大的肌内注射等),但未采用细菌内毒素检查法或家兔热原检查法其一控制质量的注射用药品、生物制品以及未上市需建立质量标准的注射用新药。 用于静脉给药的原辅料,包括易污染内毒素的原料(如抗生素)、无菌分装原料、制剂工艺中无除内毒素和无灭菌过程产品的原料药(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及在制备分装过程无法控制内毒素的原辅料,应设置细菌内毒素检查项。 1.3 注射用药品、生物制品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方法时,为验证不同样品和不同鲎试剂反应的一致性,要求同时使用两个鲎试剂厂家的鲎试剂对每个品种至少三批样品(如为上市品种应检测两个以上生产厂家的样品;如为新药需检测连续生产的样品)进行干扰试验,以确定该品种是否对内毒素和鲎试剂的反应存在干扰作用,能否使用内毒素检查法进行检验。 如同一样品对两种鲎试剂结果差异较大,应使用第三厂家的鲎试剂以探讨采用内毒素检查法的可能性。 1.4 若经过方法学验证证实样品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存在不能排除的干扰作用,不能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项时,应采用热原检查控制注射剂的质量。 2 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实验方法 2.1 确定内毒素限值 2.1.1 注射用药品、生物制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L)一般按公式L=K/M计算,详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实验操作规范》。 其中M(人每公斤体重每小时临床最大用药剂量)应依据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国家药典委员会编制的《临床用药须知》确定。如儿童用药剂量大于成人用药剂量,则以儿童剂量为准。 2.1.2 为保障安全用药,对于抗感染、抗肿瘤、治疗心血管疾病等重症用的药品、需联合用药的药品,可根据计算值适当调整,严格至计算限值的l/2或1/3。 2.1.3 对于体积在100ml以上(包括100m1)的复方静脉输液类品种,内毒素限值一般按0.5EU/ml计。其他单方静脉输液品种除另有规定外也可按用药剂量计算,以EU/mg或EU/U表示。 2.1.4 对于美国、欧洲或日本药典已收载的,并已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品种可参考国外药典规定的限值,与按公式计算出的数值比较,以严格者为该品种的限值。如果使用的是国外药典的限值,应以最新版本药典为准。 2.2 实验准备 2.2.1 实验材料、用具的准备详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实验操作规范》。 2.2.2 实验所用样品本身内毒素含量须较低,与所用凝胶法鲎试剂反应应为阴性。如内毒素含量过高,与凝胶法鲎试剂反应出现阳性结果,则难以判断样品是否存在增强干扰作用。 2.2.3 鲎试剂须准备两个厂家生产的鲎试剂或鲎试剂国家参考品。为第一次使用则凝胶法鲎试剂须进行灵敏度复核,光度法鲎试剂须进行标准曲线的可靠性实验,具体操作详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实验操作规范》。 2.3 凝胶法实验 由于干扰实验检验的是在供试品存在的情况下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是否正常,与所使用鲎试剂的灵敏度无关,因此在于扰实验中原则上可使用任一灵敏度的鲎试剂。建议使用较低灵敏度(如0.5 EU/ml或0.25EU/m1)的鲎试剂。可尽量避免供试品所含的内毒素对干扰实验造成的阳性影响。 2.3.1 干扰实验预实验 预实验的目的是初步确定供试品的最大不干扰浓度(当限值以EU/mg或EU/U活性单位表示)或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当限值以EU/ml表示),为正式干扰实验提供依据。 2.3.1.1供试品稀释 供试品的系列稀释倍数(D)一般按下式确定: Dλ=C·L/λ L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当L以EU/ml表示时,C等于1.0ml/ml;当L的单位以EU/mg或EU/U表示时,C为供试品制备成溶液后的浓度,单位为mg/ml或U/ml。λ为鲎试剂的标示灵敏度,目前市售鲎试剂灵敏度入通常为0.5~0.03EU/ml。一般将供试品稀释至如下系列倍数:D0.5、D0.25、D0.125、D0.06、D0.03。 也可将没有检测到内毒素的供试品进行其他系列倍数的稀释(如从原液开始),但最大的稀释倍数不得超过D0.03=C·L/λ0.03(0.03EU/ml为现今我国市售鲎试剂的最高灵敏度)。 2.3.1.2 使用鲎试剂对每一稀释倍数进行检验。每一稀释倍数下做2支供试品管和2支供试品阳性对照(即用该浓度的供试品稀释液将内毒素标准品制成2.0λ浓度)。另取2支加入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作为阴性对照,2支加入2.0λ浓度的内毒素标准溶液作为阳性对照。最好同时使用两个厂家的鲎试剂进行实验。 37℃±1℃保温60min±2min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2.3.1.3 当阴性对照为阴性,阳性对照为阳性时,实验为有效。当系列浓度中出现供试品溶液2管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2管为阳性时,认为供试品在该稀释倍数下不干扰实验。当供试品的内毒素限值单位为EU/mg或EU/U活性单位时,应将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换算成最大不干扰浓度(即该稀释倍数下溶液的浓度),以mg/ml或活性单位/ml表示。 2.3.1.4 如两个厂家的鲎试剂对照品的不干扰稀释倍数不同,则选择其中最大的不干扰稀释倍数进行正式干扰实验。 如两种鲎试剂对照品的反应结果差异过大(超过3个稀释梯度或对供试品管的反应出现一个厂家为阴性另一个厂家为阳性等情况),则应使用第三厂家的鲎试剂进行实验,以探讨采用内毒素检查法的可能性。 如相同厂家不同批次的样品对于鲎试剂的反应结果差异过大,可能是由于样品生产工艺的不稳定性引起。 如不同厂家的样品对鲎试剂的反应结果差异过大,则应考虑该品种暂不统一转换或建立内毒素检查法。 2.3.1.5 当系列浓度中所有浓度的供试品管都不为阴性,或供试品阳性对照管均不为阳性时,说明供试品对内毒素与鲎试剂的反应存在干扰,则可对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稀释(不得超过D=C·L/λ0.03),或选择其他适宜的方法(如过滤、中和、透析或加热处理等)排除干扰。 为确保所选择的处理方法能有效地排除干扰且不会使内毒素失去活性,要使用预先添加了标准内毒素再经过处理的供试品溶液进行干扰试验预试验。 2.3.1.6 若经过方法学验证证实样品对细菌内毒素检查存在不能排除的干扰作用,或只能使用高灵敏度鲎试剂才能进行检验(即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为D0.03),则该品种暂不能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项,可考虑采用热原检查控制注射剂的质量。 2.3.2 正式干扰实验 目的是验证预试验中确定的最小不干扰稀释倍数下的供试品对于鲎试剂与内毒素的反应有无干扰作用。 2.3.2.1 实验操作 取1支细菌内毒素标准品,用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成4个浓度的标准溶液即2.0λ、λ、0.5λ、0.25λ。将供试品稀释至预实验中确定的不干扰稀释倍数并添加标准内毒素,制备成含2.0λ、λ、0.5λ、0.25λ浓度的供试品溶液。按《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实验操作规范》中干扰实验项下操作,进行干扰实验。 最好同时使用两个厂家的鲎试剂或鲎试剂国家参考品进行实验,每一厂家的鲎试剂必须制备一个标准内毒素系列。可使用预试验中所用鲎试剂,也可使用不干扰稀释倍数所对应的灵敏度的鲎试剂进行实验。 加样结束后,用封口膜封口,轻轻振动混匀,避免产生气泡,连同试管架放人37℃士1℃水浴或适宜恒温器中,保温(60±2)min后,观察并记录结果。 2.3.2.2 实验结果计算 如标准系列及供试品系列最大浓度2.0λ均为阳性,最低浓度0.25λ均为阴性,阴性对照4管均为阴性时,按下式计算用检查用水制成的内毒素标准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s)和用供试品溶液或稀释液制成的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几何平均值(Et)。 式中 Xs、Xt分别为检查用水和供试品溶液或稀释液制成的内毒素溶液的反应终点浓度的对数值(lg)。 2.3.2.3 结果判断 当每一厂家鲎试剂对应的Es在0.5λ~2.0λ(包括0.5λ和2.0λ)时,且Et在0.5Es~2.0Es(包括0.5Es和2.0Es)时,则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无干扰作用,可在该浓度下进行细菌内毒素检查,此品种可建立内毒素检查项。 当Et不在0.5Es~2.0Es(包括0.5Es和2.0Es)时,则认为供试品在该浓度下仍存在干扰实验,可选择更大一个梯度的稀释倍数再进行干扰实验,以确定是否可使用内毒素检查法。 2.3.3 供试品细菌内毒素检查 如果在正式干扰实验中使用的是不干扰稀释倍数对应灵敏度的鲎试剂进行实验,则不须再进行供试品的内毒素检查。 如果在正式干扰实验中未使用不干扰稀释倍数对应灵敏度的鲎试剂进行实验,因不同灵敏度鲎试剂之间生产工艺存在差异,需验证干扰试验所确定的不干扰稀释倍数与对应灵敏度的鲎试剂是否不存在干扰,须使用对应灵敏度的鲎试剂对样品进行内毒素检查实验,以确保能否进行内毒素检查。 2.3.3.1 将供试品稀释至鲎试剂灵敏度所对应的MVD,进行内毒素检查实验,实验操作详见《细菌内毒素检查法实验操作规范》。最好同时使用两个厂家的鲎试剂进行实验。 2.3.3.2 结果判断 当阳性对照都为阳性、阴性对照都为阴性,实验为有效。当供试品管均为阴性,供试品阳性对照均为阳性,认为样品不存在干扰作用适用于内毒素检查法,且内毒素含量低于设定的限值。 若供试品管出现阳性,则应考虑是否为样品本身内毒素含量超出设定的限值或存在增强作用,可使用光度测定法进行定量检测加以确定。 若供试品阳性对照出现阴性结果,则应使用对应灵敏度的鲎试剂对样品重新进行正式干扰实验,以确定适用于检验的样品不干扰稀释倍数。 2.4 光度测定法实验 光度测定法可通过回收率的变化,分析出样品排除干扰的趋势,尤其对于凝胶法中出现的阳性结果是由于样品本身内毒素含量过高还是存在增强干扰作用可作出可靠的判断。 光度测定法实验能够为品种建立内毒素检查法提供参考数据,但建立细菌内毒素检查的实验方法仍以凝胶法干扰实验为主,当两种方法实验结果出现差异时,除另有规定外,以凝胶法结果为准。 2.4.1 实验操作 使用检查用水将一支内毒素标准品溶解稀释,并制成至少3个浓度的稀释液(相邻浓度间稀释倍数不得大于10),如10、1、0.1 EU/ml或0.5、0.25、0.125、0.0625、0.03 EU/ml,但最低浓度不得低于所用鲎试剂的标示检测限。 将供试品进行一系列的稀释,但不得超过MVD。选择标准曲线中点或一个靠近中点的内毒素浓度,设为λm,作为添加到供试品中的标准内毒素浓度。 标准曲线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供试品每个浓度不少于2支平行管,同时供试品每个浓度的样品阳性对照也不少于2支平行管。并用检查用水做2支阴性对照。 将标准内毒素溶液、供试品、供试品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按仪器要求的体积分装到仪器配置的反应容器中,再将鲎试剂也按要求的体积加入到反应容器中,轻轻混匀,避免产生气泡,然后将反应容器放入光度测定仪中进行反应。 2.4.2 实验结果计算 当反应完毕后,仪器生成标准曲线并按所得线性回归方程分别计算出供试品溶液和含标准内毒素的供试品溶液的内毒素含量Ct和Cs,按下式计算供试品每一浓度的回收率(R)。 2.4.3 结果判断 当阴性对照的反应时间大于标准曲线最低浓度的反应时间,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的绝对值应大于或等于0.980,试验有效。 当供试品系列溶液从某一浓度开始,其回收率在50%~200%之间,则认为从此浓度下供试品溶液即不存在干扰作用,但最好选择回收率最接近100%的供试品稀释浓度做为最小不干扰稀释浓度。如两个厂家的鲎试剂对样品的不干扰浓度不同,则选择其中最小的不干扰浓度作为建立内毒素检查法以及对样品进行内毒素检测的实验基础。 当供试品系列的内毒素的回收率都不在指定的范围内,可重新制备最低浓度(λ)更低的标准曲线,从而提高MVD,将供试品进行更大倍数的稀释来排除干扰,但不得超过所用鲎试剂最低检测限。或按“凝胶法干扰试验”中提及的其他适宜方法去除干扰因素,并要重复干扰试验来验证处理的有效性。 起草人:蔡 彤 张国来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复核人:高 华 (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 第13页,共20页 _1354972752.unknown _1355049562.unknown _1394621691.unknown _1394707365.unknown _1355054882.unknown _1355049442.unknown _1355049552.unknown _1355047508.unknown _1354972150.unkno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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