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化学药品的使用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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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药品必须根据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强腐蚀品不得混放;
存放药品要专人管理、领用,存放要建帐,所有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对字迹不清的标签要及时更换,对过期失效和没有标签的药品不准使用,并要进行妥善处理;
实验室中摆放的药品如长期不用,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
剧毒、放射性物体及其它危险物品,要单独存放,由专人负责管理。存放剧毒物品的药品柜应坚固、保险,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
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固形废物至于废物桶、废液需倒入废液箱,禁止随意乱扔杂物或将废液倒入水槽中;
危险物品的采购和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储存的易燃易爆物品应避光、防火和防电等,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制定合理的储存量,不许过量且包装容器应密封性好;
遇水能分解或燃烧、爆炸的药品,钾、钠、三氯化磷、五氯化磷、发烟硫酸、硫磺等不准与水接触,不准放置于潮湿的地方储存;
所有化学药品、试剂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出实验室;
每月对化学药品、试剂进行使用盘点,确保所有化学药品、试剂均登记在案、且得到妥善使用与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