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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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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 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中就培函〔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能力建设,我中心于2012年继续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二、鉴定等级 劳动保障协理员共设两个等级鉴定: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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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 职业资格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 中就培函〔20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就业服务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队伍能力建设,我中心于2012年继续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鉴定对象 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 二、鉴定等级 劳动保障协理员共设两个等级鉴定:分别为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三、申报条件 (一)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同等学历)。 (二)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经三级劳动保障协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四级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含同等学历),连续从事相关职业一年以上。 四、鉴定方式 鉴定分为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四级理论知识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判断题两种,四级操作技能为案例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题型为单项选择题。三级理论知识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3种,三级操作技能为案例分析,题型为单项选择题。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实行百分制,两门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五、鉴定时间安排 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共分二个批次进行。第一批鉴定日期为2012年5月19日;第二批鉴定日期为2012年11月17日。 理论知识鉴定时间为上午8:30—10:00;操作技能鉴定时间为上午10:30—12:00。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23号)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劳动保障协理员鉴定工作,加强各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二)各地在保证培训质量以及培训内容、学时统一的基本原则下,结合本地区实际,选择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各地组织开展培训时,应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补充通知》(中就培函〔2011〕107号)的有关规定,按照现行新的法律法规、 政策 公共政策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公共政策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2018本科2018公共政策概论形成性考核册答案公共政策概论作业1答案公共政策概论形成考核册答案 (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鉴定增补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规目录见附件)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2008年8月第2版)中的相应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电子版在中国就业网下载,链接网址:http://www.chinajob.gov.cn/。 (三)我中心负责全国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和鉴定工作的指导、开发题库、配发试卷、质量督导,并根据各地区鉴定合格人数,统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各地就业服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尽快部署本地区2012年度劳动保障协理员及师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劳动保障协理员参加培训和鉴定。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级鉴定中心)要积极配合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好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试卷审阅、质量督导、证书发放等工作。 (六)对鉴定合格者,由省级鉴定中心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省级鉴定中心应于鉴定日前30天和鉴定日后30天,分别将试卷申请表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人员统计表报我中心社区就业指导处。 七、联系人及电话 社区就业指导处:任小娜 朴京爱 联系电话和考试当日值班电话:010-84661045/44 传真电话:010-84661040 试卷申请表及合格人员统计表报送方式: 电子版发送至:xiaoqiye10@yahoo.com.cn 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传真至:010-84661040,发送完请务必电话确认。  附件: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鉴定增补政策文件法律法规目录(2009年-2011年7月)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12年劳动保障协理员培训鉴定增补政策文件 及法律法规目录(2009年-2011年7月)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 国发[2010]36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0]11号 3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社[2011]64号 4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84号 5 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5号 6 关于规范小额担保贷款微利项目贴息比例的通知 财金[2009]41号 7 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 财金[2009]72号 8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国发[2011]16号 9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人社部函[2011]169号  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09]116号 11 关于印发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22号 12 关于加强就业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10]29号 13 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0]37号 1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75号 15 关于做好申报认定国家级充分就业示范社区和省(区、市)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0]165号)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PAGE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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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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