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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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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天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009~2015) 2008年10月 目 录 前言 4 一、现状与问题 6 1.1 区域概况 6 1.1.1 地理区位 6 1.1.2 自然环境 6 1.1.3 经济社会 7 1.2 农村环保进展情况 8 1.2.1 地方农村环保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情况 8 1.2.2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9 1.2.3 土壤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情况 10 1.2.4 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情况 11 1.3 农村主要环境问题 12 1.3.1 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水源地污染不容忽视 12 1....

天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
天津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 (2009~2015) 2008年10月 目 录 前言 4 一、现状与问题 6 1.1 区域概况 6 1.1.1 地理区位 6 1.1.2 自然环境 6 1.1.3 经济社会 7 1.2 农村环保进展情况 8 1.2.1 地方农村环保法规、政策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制定情况 8 1.2.2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9 1.2.3 土壤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情况 10 1.2.4 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情况 11 1.3 农村主要环境问题 12 1.3.1 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水源地污染不容忽视 12 1.3.2 农村生活污染日益加剧,处理设施匮乏 13 1.3.3 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严重,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14 1.3.4 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地下水质和食品安全,还需加强控制 15 1.3.5 工业污染问题仍存在,引发环境纠纷 17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17 2.1 指导思想 17 2.2 基本原则 18 2.3 规划时限 19 2.4 规划目标 19 三、治理布局与重点任务 21 3.1 治理村庄布局 21 3.2 村庄治理主要内容 22 3.2.1 村庄饮水安全保障 22 3.2.2 村庄生活污染治理 22 3.2.3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24 3.2.4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25 3.2.5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26 3.2.6 农村污染治理实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26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27 4.1 投资估算依据 27 4.2 总投资估算与年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27 4.3 资金筹措 28 五、环境效益分析 29 5.1 生态环境效益 29 5.2 社会效益 30 六、保障措施 30 6.1 组织领导 30 6.2 监督检查 31 6.3 资金保障 31 6.4 科技支持 32 6.5 群众参与 32 附件1:2009-2010年拟治理村庄汇总表 34 附件2:2011-2015年拟治理村庄简表 136 前言 当前,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农村环境形势严峻,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特别是近2、3年来,国家针对农村环境问题出台了多项政策,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提升到了绝对的重要位置。但就目前来说,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仍是一个薄弱环节,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协作,开展系统全面的工作,不仅要完善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大资金和科技支持的力度,同时还需要发动广大农民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协助。可以说,农村环境保护同时面临着良好的工作形势和巨大的挑战。2008年7月,李克强副总理在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谈到,“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全国人民的福祉,事关国家的可持续发展”。他提出了,“要着手开展重点污染治理工作,针对那些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对经过整治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镇,实行‘以奖促治’”。 近年来,天津市围绕巩固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以生态市、生态区(县)建设为主线,逐渐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但农村环境保护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农村环境“脏、乱、差”、饮用水源水质下降、土壤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以及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加速转移等问题还未有效解决,不仅威胁着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而且制约了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近期,市政府参加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就今后一个时期本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出了新的部署,提出一定要贯彻落实好这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李克强副总理的重要讲话要求,扎实做好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副市长熊建平提出,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高度,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必须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当前和今后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动员一切力量,共同搞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和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旨在指导我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加快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并为国家实行“以奖促治”提供依据。本次规划以村庄为基本治理单位,开展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是实现城乡统筹的重要环节,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核心内容之一;有利于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村镇服务功能,改善村容镇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会文明;有利于农村农业节能减排,集约节约利用资源,改变农村传统的农业生产生活方式;有利于改善农村生产条件、提高广大农民生活质量,优化村镇投资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现状与问题 1.1 区域概况 1.1.1 地理区位 天津市位于北纬38度34分至40度15分,东经116度43分至118度4分之间。地处华北平原的东北部,海河流域下游,东临渤海,北依燕山,西靠首都北京,是海河五大支流南运河、子牙河、大清河、永定河、北运河的汇合处和入海口。 天津市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地处太平洋西岸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天津背靠华北、西北、东北地区,面向东北亚,是中国北方十几个省市区对外交往的重要通道,也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港口城市。天津距北京120公里,是拱卫京畿的要地和门户。 1.1.2 自然环境 天津市国土总面积11919.70平方公里,海岸线长约153公里。天津市地势北高南低,山区、平原、海岸带面积分别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4%、93%、3%。天津市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大陆型气候,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0.8℃-14.4℃,年平均降水量550-680毫米,夏季降水占全年降水总量的75%以上。 天津市素有“九河下梢”、“河海要冲”之称,河网密布、洼淀众多,是海河五大支流汇合处和入海口,流经境内的一级河道19条,二级河道79条,共有大、中、小型水库140座。天津市土壤类型多样,主要为棕壤、褐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及滨海盐土等。天津市森林主要分布在北部蓟县山区,以天然次生针阔叶混交林为主,平原地区林木主要是人工林。天津市共有植物1300多种,动物1100多种,还有丰富的油气、海盐、地热等资源,资源种类多达30余个。全市耕地面积44.55万公顷,占总面积的37.4%,未利用土地13.82万公顷,占总面积的11.6%,其中88%在滨海地区。 1.1.3 经济社会 天津市辖18个区、县,2007年常住人口1115万人,户籍人口959.10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78.77万人,非农业人口580.33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05‰。 2007年天津市实现生产总值5018.28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5829元,财政收入1204.33亿元,三次产业比重2.1:57.6:40.3。天津市工业门类齐全,轻重工业产值比重为15.7:84.3,电子信息、汽车、石化、冶金、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及环保六大优势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为72.4%。农业养殖业(畜牧业和渔业)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为47.0%,全市进入产业化体系的农户占76%,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604.9万千瓦。滨海新区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2007年新区实现生产总值2364.08亿元,占全市比重47.1%。 2007年天津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57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52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7.09平方米,全市道路面积8883万平方米,自来水综合生产能力达363万吨/日,城市居民家庭燃气气化率99.3%,集中供热普及率88.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7.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7平方米。污水和垃圾处理率进一步提高。在原有11座污水处理厂的基础上,启动了东郊污水处理厂改造,新建北辰、汉沽、宁河三座污水处理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5%。建成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危险废物年无害化处理能力4万吨左右。 1.2 农村环保进展情况 近年来,本市围绕巩固深化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成果,以生态市、生态区(县)建设为主线,加强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具体有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以深化创建为抓手,全面加强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二是以7个重点污染区域为重点,综合治理农村工业企业污染,解决了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有效地改善了区域生态环境。三是防治农业源污染,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划定畜禽养殖区域,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和现代化设施农业。四是开展小城镇试点示范建设。以小城镇试点示范为引领,注重从村镇总体规划入手,并结合环境优美乡镇创建,编制环境建设规划,为小城镇长远发展和生态区(县)、生态市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五是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 1.2.1 地方农村环保法规、政策和标准制定情况 天津市在保护农村环境,建设新农村方面逐年加大力度,实施了城乡一体化战略,加强中心镇、中心村建设,实行合村并镇政策,大力开展生态示范区县、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启动了国家级生态区县创建工作。 近几年来,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农业生态保护办法》,以保护农业生态,防治农业环境污染,提高农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确定了农村发展的新方向;天津市市容环境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农村工作委员会为促进农村环境卫生改善,指导环境卫生管理,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导则》;市环境保护局根据国家要求,组织编制了《天津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以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天津市畜牧条例》及《天津市畜牧养殖管理办法》,规定了规范养殖行为,划定养殖区域、集中管理,促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等内容。 1.2.2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情况 为了不断改善农村环境,天津市委、市政府做出了一系列的工作部署,近年来各区县结合文明生态村建设工程,陆续实施了农村户厕改造、饮用水改造、道路河道坑塘整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垃圾无害化处理和绿化美化等重点工程,大规模地开展起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收到明显成效。 到2006年末,全市65%的乡镇实施了集中供水,18%的镇生活污水实现了集中处理,30%的镇有垃圾处理站;36%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36%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82%的村完成了改厕工作。 2007年,启动了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工程,按照村收集、镇运输、区县处理的模式,建立农村垃圾处理体系,同时建设9座垃圾处理站。新城和中心镇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55%和38%,绿化覆盖率达到35%,很多村拥有了街心花园。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而且形成了四通八达的乡村公路网,50%以上的村内主要道路路面为柏油路或水泥路。 2008年,我市进一步扩大了公共财政对农村的覆盖范围,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由城市转向农村。重点完善了农村交通、通讯、供水、供电、供气等基础设施,改造乡村公路1000公里,新修拓宽镇区道路120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及管网入户工程,解决6万户、25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同时继续加强了秸秆禁烧工作,开展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法检查。农村造林美化工作加速推进,下大力量推进了以绿色通道、绿色河道、绿色城镇、绿色村庄以及农田林网为重点的绿化工程建设。截止2008年5月底,全市已完成造林22.74万亩,栽植各类树木1465.6万株。 1.2.3 土壤调查和农业污染源普查情况 按照国家有关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农村环境的精神,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的要求,天津市积极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完成了《天津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进行了土壤样品现场采集工作和室内的数据分析工作。本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设立五个专题。一是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对全市174个调查点位的73个监测项目全面监测、分析评价,建立天津市土壤样品库和土壤环境质量数据库。二是天津市土壤背景点环境质量调查与对比分析。重新勘查“七五”期间本市41个国家典型剖面,抽取已有土壤背景值样品库中20%的样品进行同步分析,扩充天津市土壤环境背景值样品库及土壤环境背景值数据库。三是天津市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与安全性划分。编制天津市重点地区土壤污染调查报告,建立重点地区污染土壤档案,提出土壤污染物优先控制清单,制定天津市污染土壤人体风险和生态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开展污染土壤风险评估,筛选高风险区域。四是天津市污染土壤修复与综合治理试点。在石油类污染和化工染料污染土壤建立试点土地实验小区,开展各种生物修复方法试验,筛选最佳实用技术,加以推广。五是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天津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开发全市土壤环境质量信息共享平台,动态发布土壤环境信息。制定市、区(县)两级土壤污染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和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标准体系框架,编制并启动土壤环境安全教育行动计划。 根据国家关于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的要求,天津市专门成立了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编制完成了《天津市第一次农业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全市各区县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并开展了普查培训和宣传工作,积极开展了污染普查工作。 1.2.4 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情况 最近几年,天津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大力推动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及文明生态村活动,积极开展了示范创建活动。现天津市共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7个,共有8个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镇”,分别是西青区杨柳青镇(2002年度),西青区中北镇、汉沽区大田镇(2003年度),西青区大寺镇(2004年度),西青区张家窝镇、武清区石各庄镇(2005年度),西青区辛口镇(2006年度),大港区中塘镇(2007年度)。同时,各区县积极开展了村镇生态创建,全市至1995年来,共建成市、局级生态村镇113个,文明生态村600个。 1.3 农村主要环境问题 天津市农村环境总体已有所提升,但是农村环境问题仍十分严峻,特别是饮用水、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有的甚至危害到了居民的身体健康,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1.3.1 饮用水安全存在隐患,水源地污染不容忽视 天津市水资源十分紧张,绝大部分农村饮用水以地下水为主,因受地质因素影响,部分地下水中氟化物、氯化物、全盐、硬度等指标存在超标现象,并且由于人为污染和不合理利用,使得浅层、深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根据对天津市地下水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的结果,地下水水质分布状况呈现出由北向南逐渐变差的趋势,超标项目包括PH值、总硬度、矿化度、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等多达十余项。 尽管多年来投入很大力量改造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并解决了相当数量的农村饮用水问题,但目前我市部分农村地区尚没有统一的自来水管网,供水系统还有待完善,仍有一部分农村地下水源没有得到有效保护,污染治理不力,监测监管能力薄弱,由于受畜禽养殖废弃物、生活污水垃圾和工业排污等影响,地下水源受到不同程度污染,饮用水卫生合格率较低,威胁到农村居民饮水安全,为农村居民的人身健康留下隐患。 1.3.2 农村生活污染日益加剧,处理设施匮乏 由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农村生活污水、垃圾等收集处理设施还很欠缺,相应的管理体系还未建成,农村卫生环境依然存在脏、乱、差现象。目前,天津市共有农村人口约377万,根据估算,年产生粪尿310万吨,年产生生活污水8294万吨,年产生生活垃圾96万吨。人口密度大、生活污染排放量大,没有进行有效的治理,导致环境污染严重。 目前大部分农村还没有符合规范的排水管网,多数为明沟暗渠排水或地表漫流,缺乏规划建设规范的排水管网系统。农村生活污水,除个别距离城市和乡镇污水处理厂很近的地区纳入了市政污水处理系统外,全市各区县农村基本未建集中处理设施,农村污水处理严重滞后。只有少量粪便、污水经简单处理后肥田,其他大部分直接排入村边的沟渠或池塘,造成农村周边水体和地下水的污染,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严重的甚至威胁到饮用水安全。 在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面,尽管有些地区已初步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区县处理的模式,但在很多农村地区由于尚未健全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体制、机制,有的缺少专门的垃圾清运队伍,未建规范的垃圾存放点和转运站,加之农户随意倾倒垃圾的恶习仍有存在,致使垃圾收集、转运不规范,露天堆放的现象仍较普遍。而部分区县农村垃圾尚未统一收集,仍在村庄周围堆放或简单填埋,无法达到无害化处理,例如,津南区、北辰区、静海县、宁河县等地大部分农村采用就近填埋和堆放的方式,还存在随意丢弃或堆放垃圾的现象,夏季造成蚊蝇孳生,恶臭熏天,并且垃圾中的有害物质渗入地下,造成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严重的影响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环境。 1.3.3 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严重,尚未得到有效治理 农村畜禽养殖污染严重,规模化养殖场几乎仍没有符合规范的污染处理设施,养殖场粪便、污水的贮运和处理能力不足,仅有少数养殖场对污水、粪便进行简单处理,个别生产有机肥。村内分散养殖现象仍较多存在,规模小且分散面广,畜禽养殖污水随意排放现象普遍。 据2004年统计数据,全市生猪规模经营单位15029个,生猪规模经营出栏2239949头。家禽规模经营单位4240个,家禽规模经营出栏961798只。全市养殖小区个数953个,养殖小区占地面积59493亩。生猪规模经营出栏中,蓟县、宁河、静海、宝坻的生猪出栏数量最多。家禽规模经营出栏中,武清、宝坻、静海的家禽出栏数量最多。天津市单位耕地面积猪、禽承载量高达13.39头/公顷、268.4只/公顷,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大量粪便、污水得不到有效处理、无处消纳,仅少数作为农业生产有机肥源利用,且多沿袭传统堆肥方式,畜禽粪便往往堆放于居所四周、村口、河边等处,或直接排入水体,严重污染环境,影响村容村貌,对周围居民产生很大影响,多发纠纷。例如,北辰区现有规模化养殖场40家,年产生粪污23万余吨,排放污水约28万吨,其中只有4家建有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汉沽区现有畜禽养殖户142家,其中规模化养殖11家,占畜禽总养殖量的50%左右,年畜禽养殖业废弃物产生总量为12.4万吨,目前约90%的养殖户没有有效的粪污处理设施,部分仅采取简易堆肥等方式进行畜禽粪便处理,造成了环境污染,并经常有环境纠纷事件发生。养殖场废弃物随意排放造成了周边环境的严重污染,畜禽粪便释放出氨气、硫化氢、甲基硫醇、三甲基胺等刺激性气味气体,对养殖场周边的大气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影响周围人群的正常生活;粪便的淋溶性强,能通过地表径流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地表水水体富营养化,使水质恶化,变黑发臭。渗入地下会使地下水体的硝酸盐含量过高;粪便中含有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会孳生蚊蝇,使病原菌和寄生虫蔓延,引发人畜共患病的产生,危害人畜健康。并且畜禽粪便中所含氮、磷等营养成分得不到有效利用,在引发严重环境污染的同时又造成农业资源的巨大浪费。畜禽养殖废弃物得不到有效解决,也制约了我市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1.3.4 农业面源污染影响地下水质和食品安全,还需加强控制 天津市农村总播种面积约810万亩,各区县中,以武清、宝坻、蓟县、静海四个区县的播种面积最多,播种面积分别超过110万亩以上。2004年全市总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为22.85万吨(折纯量)、3032吨。各区县中宝坻、武清、蓟县、静海等区县的化肥施用量最多,分别达到3万吨以上;农药以蓟县、武清、宝坻、汉沽等乡镇的施用量较多,分别达到390吨以上。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设施农业、城市边缘型农业和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一定程度上了控制了农药、化肥的施用量。但由于大多数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对新型农业的认识不足,单方面追求产量和效益的增加,仍较大范围地存在农药、化肥施用量超标的情况,特别是在农作物出现长势和病虫害问题时,盲目大量施用化肥、农药现象依然存在,构成对农产品安全的威胁,加重了农村的面源污染。大量化肥的施用以及施肥结构不合理等现象造成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通过农田径流造成了对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 污灌问题仍较严重,天津市污灌区包括三大排污河系统,即北(塘)排污河灌区,南(大沽)排污河灌区和北京排污河灌区(又称武、宝、宁灌区)。据水利部门统计数据,全市农业灌溉引用污水量(包括直接污灌和间接污灌引用)年平均为7.13亿立方米,其中武清区引用污水量最大为2.37亿立方米,其次为宁河、静海、西青、东丽等年均引用污水0.8亿立方米左右。全市污水灌溉面积为350余万亩,占全市耕地将近一半,其中直接利用污水灌溉170余万亩(有7.2%的为纯污灌面积)。长期的使用污水灌溉、污水养殖,给土壤、地下水和食品安全造成一系列问题,直接影响灌区居民以至更大范围人群的健康。 除农药、化肥、污灌等污染外,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膜和产生的作物秸秆由于处理处置不当,也对农村环境造成污染。尽管实行秸秆禁烧以来,秸秆综合利用率已有较大提高,但仍有部分农村秸秆未加以利用,大量堆放在田边、沟旁,有的甚至侵占道路、河道、沟渠,影响农村环境。 1.3.5 工业污染问题仍存在,引发环境纠纷 天津市工业企业大部分都集中在各类工业园区和各镇村工业小区,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有关政策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但也有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存在布局分散、经营粗放、技术工艺落后,设备简陋等问题,并且有些工业小区尚未建成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导则排放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也影响了农村居民的正常生活。部分工业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农村的河道和沟渠,造成河道水体的污染,种植户和水产养殖户用污染过的水进行农业灌溉和蓄水养殖,造成农作物以及鱼虾的死亡,不断地引起农民与企业的纠纷。此外,工业噪声和空气污染也同样影响这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 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2.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政策,结合天津市农村环保实际情况,以切实解决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为基本出发点,坚持长远目标与当前工作统筹兼顾,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标本兼治,行政推动与市场运作有机结合,政府引导与群众参与整体推进,以村庄污染治理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2 基本原则 (1)以奖促治,逐步推进 针对严重危害农村居民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污染问题,采取有力措施集中进行整治,对经过整治、污染问题得到解决的村庄,进行“奖励”,使“以奖促治”成为推进农村环保有效手段,逐步引导广大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2)依托村庄,务求实效 各类问题的治理以村庄作为基本单元,通过综合措施运用和资金集中投入,力求较短时间内有效解决村庄饮水安全、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等突出问题,改善村庄环境状况。 (3)统筹安排,突出重点 农村环境问题成因复杂,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难以在短期内解决,必须进行近远期、区域间的统筹规划,优先解决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问题,分步实施,逐步推进。积极探索适合不同区域特点的治理经验与技术,不断提高治理成效。各地规划则应优先考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地区的农村环境问题,特别是危害群众健康最为直接的饮水安全、工农业生产污染、生活污染问题。 (4)政府支持,多方筹资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面广、问题复杂,需要大量治理资金的投入。政府投入和地方自筹相结合,以切实保障村庄环境治理成效。 2.3 规划时限 规划期为2009-2015年,分为近期(2009-2010年)和中远期(2011-2015年)两个阶段。 2.4 规划目标 (1)近期目标 到2010年,利用2年左右时间,集中治理一批环境问题最为突出、当地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村庄,重点解决对农村居民健康、食品安全产生影响最为严重的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工业污染等环境问题,控制住农村污染加剧的趋势,使一部分村庄的环境状况明显好转。解决突出的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保护饮用水源地,完成农村供水管网改造,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合格率。新建一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建设和改造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加强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兴建卫生转运站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加大垃圾收集范围,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设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处理场、污水处理、有机肥生产示范工程,提高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严格控制农业化肥、农药的使用,建立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生产基地示范。建设秸秆及其他农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采用多种利用方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加强工业污染监管,整治污染重、规模小的工业企业,提升工业园区的污染治理水平,提高污染达标排放率。 ——新增解决197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及管网入户问题, 全面达到国家农村居民民用水卫生标准; ——新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每日2万吨,建立处理设施60个; ——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200个,垃圾收集、转运能力达到每日约200吨; ——新增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设施30个, 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5%; ——治理对村庄居民产生严重影响的工矿企业和工业小区10个。 (2)中远期目标 到2015年,再利用5年左右时间,使辖区内环境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村庄基本得到治理,大部分村庄的环境状况获得明显改善。解决农村生活饮用水安全问题,实现农村供水管网全覆盖,饮用水合格率达100%。继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完善村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制度,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0%,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农村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化肥折纯每公顷施用量小于260千克,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逐步下降趋势,减少污灌范围和用水量。加大村内畜禽养殖控制力度,减少散户养殖数量,规模化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污水排放达标率7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 三、治理布局与重点任务 3.1 治理村庄布局 根据不同类型农村环境问题的主要集中区域,按照村庄筛选参考条件,在同类问题影响区域内,根据治理问题的紧迫性、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优先选择群众反映强烈、经过集中治理能够见到成效的村庄。 根据“以奖促治”基本出发点,结合天津市农村实际情况,主要参照以下条件筛选确定优先支持的村庄: (1)由于水、大气或土壤等环境污染,对当地群众健康产生严重威胁,群众反映强烈,甚至已发生危害当地群众身体健康的污染事件的; (2)列入天津市或各区县政府财政资金支持重点的; (3)位于引滦入津、南水北调水源保护重点区域的; (4)治理周期在2年以内,受益人口不少于200人的。 在近期实施的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中,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项目主要集中在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生活污染严重的镇中心村、重点村。 3.2 村庄治理主要内容 3.2.1 村庄饮水安全保障 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加快水源保护区建设,加强农村地下水资源保护工作,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监测,加强水质监测与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严格规划农村饮用水源,以政府公告的形式,进一步明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范围、标准和管理要求,科学规划保护区周边产业发展布局;严格禁止可能对水体产生污染的项目立项和审批;对于违反有关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依法进行处罚;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在水源保护区内,要完善水源工程建筑设施,合理布置取水点。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积极提升环保部门对饮用水水源水质常规指标的监测能力;加强农村地表及地下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与评估,每年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至少进行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掌握水源水质变化情况,并及时公布水环境状况;健全饮用水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制订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在村庄较集中地区建设集中供水工程,防止地面污水进入水源保护区,重点针对含氟超标、含盐超标和有机污染物与重金属超标地区的饮用水采取不同净化工艺组合进行采水和供水,使饮用水水质全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实施农村供水管网入户建设和改造,逐步实现农村居民用水城市化。 3.2.2 村庄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实施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完成村庄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和主要街道、集贸市场卫生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的农村生活污水的收集与处理,城市周边乡村的生活污水可铺设管道纳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其他较分散的村庄生活污水,可建设小型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分散处理,污水收集可根据村庄现有基础,铺设暗管或明渠;污水处理设施可根据村庄实际情况采用净化沼气池、地埋式一体化设施、小型人工湿地等较易管理的类型;并与农村沼气建设和改厕、改厨、改圈相结合,逐步提高农村生活污水综合处理率。 建立生活垃圾收集-转运配套设施。根据村庄规模和卫生要求配置一定数量的垃圾筒(箱),及时收集村庄生活区产生的垃圾废物。根据村庄人口规模、清运路程,配置一定数量、规模的垃圾转运工具、中转站。建立和完善农村垃圾处置长效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加强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的日常管理,设立村庄生活垃圾保洁员,规范垃圾存放点(容器)和转运站,规范运输设备,实现定点存放、统一收集、定时清理、集中处置。将农村垃圾纳入镇级以上处置系统集中处理。基本形成以“户分捡、村收集、镇转运、县集中处理”模式为核心的农村垃圾处置体系,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村镇建立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严格按国家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要求进行设计与建设。 近期重点在人口集中、污染较重的重点乡镇中心村等村庄,开展一系列村庄生活污水、垃圾污染治理工程,发挥辐射、带动周边地区的示范作用。 3.2.3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对畜禽养殖业发展进行合理规划布局,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宜养区。禁养区内不得新建畜禽养殖场,已建立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搬迁或关闭。限养区内要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场的规模和数量。宜养区重点发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可采取将较为分散的养殖户集中的形式,形成集约化、规模化养殖,逐步减少小型畜禽养殖户的数量,达到统一管理,集中控制的目标。 逐步减少村内散户养殖,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发展沼气、生产有机肥和无害化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实现养殖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把畜禽养殖业发展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建设结合起来,通过推广适用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形成生态养殖—沼气—有机肥料—种植的循环经济模式。 对目前已经生产经营的规模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全面整改。一是畜禽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收集和输送系统分离,不得采取明沟布设,养殖场应采取清污分流和粪尿干湿分离等措施,将粪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清洁养殖。二是对无畜禽废渣储存设施和场所的养殖场,必须建设储存场所,做到地面硬化、不渗不漏,并设置顶盖等措施,防止溢流,雨水淋失,恶臭气味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三是禁止直接净废渣倾倒入地表水体或其它环境中,养殖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必须经治理后向环境中排放。 根据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可选用堆肥、大中型沼气工程等污染治理技术处理粪便、污水。对于规模较小的养殖小区和畜禽散养户,应建立户用沼气池,并结合小型沼气配套模式,发展“四位一体”等庭院式生态农业。 近期重点在集约化畜禽养殖集中区域,建设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强化大型养殖场污染治理。 3.2.4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做好全国污染源普查农业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和农村生活产生的主要污染物种类、产生量、排放量及其去向。摸清农业源污染物排放规律和主要影响因子,掌握农业污染的动态变化趋势,为合理规划农业生产布局,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从源头控制农业污染提供科学依据。 加强农用化学品环境安全管理。认真指导农民科学施肥,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优化肥料结构,加快发展适合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专用肥、缓释肥的应用。积极推行水、肥综合管理技术,提高农业水、肥利用效率。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限制销售高毒性、高残留农药,提高施药技术水平,建立健全农药生产和使用的废弃物回收及无害化处置体系。 开展典型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在重点村庄,开展农村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试点示范。根据农业发展总体规划,依据不同村庄污染特征和经济条件,探索作物秸秆、废弃农膜、养殖废水等的资源化利用途径。通过推广秸秆气化、秸秆建材化、秸秆饲料化等综合利用实用技术,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节约。 3.2.5 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淘汰污染严重和落后的生产项目、工艺、设备,防止“十五小”和“新五小”等企业在农村地区死灰复燃。坚持工业企业适当集中原则,优化工业发展布局。建设农业产业化园区和生态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发展区。在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之外的区域,不再新上工业项目。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发展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工业区规模与主导行业类型,建设相应规模的“三废”处理设施。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设备,发展无污染和少污染的产业和产品。对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限期治理或予以取缔、关闭。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违法排污企业,确保环境安全。 近期监管和治理的重点在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对居民健康和农业生产产生严重影响的村庄。 3.2.6 农村污染治理实用技术研究与示范 为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应加强农村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与示范。通过深入调查农村环境现状,分析污染原因,研究筛选出一套符合当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适用于农村的污染治理技术,并进行有效的示范推广,全面促进农村环境状况改善。 四、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4.1 投资估算依据 村庄治理所需的资金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建设内容必要性,参照《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和《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进行估算。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类型多样、规模不一,可采用平均投资指标估算法,即从大量不同类型项目中,分类选出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估算出每处典型工程投资,据此估算出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工程项目投资和规划总投资。 4.2 总投资估算与年度计划 天津市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涉及饮用水安全保障、村庄生活污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工业污染治理等几个方面,本规划优先实施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庄415个,预计总投资约14.3亿元。 2009年-2010年,拟完成综合治理示范村庄273个,预计投资约11.7亿元。 2011年-2015年,拟完成综合治理示范村庄142个,预计投资2.6亿元。 4.3 资金筹措 (1)地方及国家财政支持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繁重,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与地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等规划结合,项目联动,资金整合。除需要地方财政加大投入,给予支持外,还应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申请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等有关专项资金支持。 (2)村庄自筹资金 村庄治理以各村为主体,村庄应自筹部分资金。可探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生态恢复治理责任机制和环境恢复企业治理保证金制度,加强农村生态保护。各乡镇要将村庄环境治理列入本级财政支持的重要内容,逐年增加。当前,重点解决污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的配套和完善,不断提高农村环境整治建设能力。同时鼓励不同经济成份和各类投资主体以不同形式积极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投入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并鼓励对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等实行市场化运作。 (3)资金筹措比例 根据天津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确定申请中央财政、地方配套和村庄自筹资金,三者投入比例约为4:3:3。 五、环境效益分析 5.1 生态环境效益 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将有效地保护饮用水源地,拆除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治理周围工农业及生活污染,确保水源安全;并在农村建立自来水管网,实现集中净化,强化除氟降盐,统一供水,确保饮水合格安全。规划实施后,将结束约150万农民饮用高氟水、苦咸水、污染水的历史,有力地保障农村居民的身体健康。 通过改造农村户厕,普及卫生厕所,提高粪便处理利用率;通过建立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使污水处理量达到每日约10万吨以上,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到50%;通过实行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模式,收集、转运垃圾量达到每年70万吨左右,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70%;通过规范畜禽养殖业,加强养殖废弃物治理,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0%和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0%。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后,将大大改变村内污水漫流,沟渠、坑塘完全被垃圾、粪便侵占的现象,村庄呈现出清洁卫生的面貌,人居环境大大改善,从而减少由于环境卫生问题引起的农村居民患病,将使大约250余万人受益。 开展农田面源污染控制,科学合理利用农药、化肥、农膜,控制污灌,扩展多种秸秆综合利用方式,加大人畜粪便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发展生态农业,构建农村循环经济链,有效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障农村、农业可持续发展。 5.2 社会效益 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将有力地推动农村环境面貌的改观,通过实施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将极大地改善村庄环境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同时缩小城乡差距,并有助于促进农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转型,引导一种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逐步提高农村居民素养,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完成构建和谐文明的新农村。 六、保障措施 6.1 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应高度重视,全面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督查结果纳入对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的考核范畴。各区县要精心组织,形成“有制度、有人抓、有投入、有考核”的工作机制,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长效开展。各区县应成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并逐项下达到有关部门和各镇、村。各区领导挂钩相关镇、村,督促指导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确保农村环境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应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各自职责,把各项工作分解落实到专人。 6.2 监督检查 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现场执法体制,建设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健全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现场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环境违法举报制度,让村民积极参与监督。要严格加强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建成后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建立具体处罚和奖励实施办法。调整优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督查、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把检查考核的结果和工作的成效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完善激励机制,增强抓好农村环境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 6.3 资金保障 积极拓展资金渠道,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市、区、镇、村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投入,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资金比例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投入比例应逐年增加,确保各项综合整治工程如期完成。对重点整治项目,如饮水安全、污水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控制等,要重点投入确保实施。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当地社会各界,参与到农村环境保护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中。 6.4 科技支持 以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充分整合和利用现有科技资源的基础上,尽快建立以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村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等为主体的农村环保科技支撑体系。充分利用本地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能力,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低成本、操作简便、高效的农村环保适用技术;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治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和试点示范,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和实际应用;开展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系列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采取多种措施有效发挥先进实用示范工程的带头作用。 6.5 群众参与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阶段性任务,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主要媒体,采用专栏、专题节目、专题活动、各种环保日、会议、知识竞赛、节日游园、文艺演出、新闻报道、板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宣传环境保护,及时报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和农民群众的环境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能力。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建立环保问题公众听证会制度等公众参与机制,广泛听取农民对涉及自身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的意见,尊重农民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维护农民的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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