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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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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材料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

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大学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建设世界一流高水平大学,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价,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掌握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原则,坚持知识学习与人格培育并重,采用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测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在校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 二、组织实施 第四条 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副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记、教学院长为组长,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为副组长,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第五条 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在新学年开学后二周内完成。辅导员、班主任为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指导班级做好测评日常材料的记录及组织测评工作的实施。班级成立由班级干部和学生代表(5--8人)组成的测评小组,开展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其中学生代表由学生投票产生。测评小组成员应实事求是、严谨仔细,对本班级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准确性、公正性负责。 三、测评流程 第六条 测评工作分班级测评、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学院审查和学校终审四个步骤进行。 (一)班级测评:根据每名同学的日常表现和相关证明,班级测评小组按照测评办法进行测评。基础性素质成绩根据记实和评议得出,发展性素质成绩根据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等)及所获得的荣誉、奖励得出。辅导员对基础性素质测评和发展性素质测评结果的真实性负责,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发现问题,进行修正。 (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辅导员带领各班级测评小组,结合学业成绩,计算得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并根据测评成绩进行年级(专业或班级)排名。 (三)学院审查:辅导员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报送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无误后,公示3天,确保测评结果的公平公正。若学生对测评过程、结果存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或学生工作处反映,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取消学生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结果造册报学生工作处备案,同时将原始材料整理归档,妥善保存。 (四)学校终审:学校对各学院上交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四、测评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第七条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照学校文件规定的公式计算,计算公式为: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学习成绩*80%+基础性素质测评成绩*10%+发展性素质测评成绩*10%。 (一)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为教务处计算出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二)基础性素质 基础性素质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 行为规范 护士的素质和行为规范导医服务行为规范护士的素质和行为规范工作态度好的表现幼儿园教师行为规范 等测评指标,测评成绩由“记实”分值与“评议”分值加和组成,满分为100分,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成绩90分(含9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优”;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评定等级为“良”;成绩60分(不含60分)以下评定等级为“差”,其它成绩评定等级为“中”。 1、“记实”是指对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过程的行为进行记录,依据班委会、团支部日常工作记录得出记实分值。需记实的主要行为包括“课堂纪律”、“宿舍表现”、“集体活动”、“体育达标”等方面,最高分计60分。 课堂纪律是对学生上课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是否迟到、早退、旷课及遵守课堂秩序等方面进行认定。任课教师提供学生到课信息,班委成员进行课堂秩序情况记录,辅导员定期听课了解学生上课情况。 宿舍表现是对学生宿舍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宿舍卫生、遵守校规校纪等方面进行认定。宿管中心提供学生宿舍卫生成绩;班委、舍长记录学生宿舍表现情况,对使用违章电器、留宿外校人员等违纪行为进行上报和记录;辅导员定期到宿舍检查,掌握学生宿舍表现信息。 集体活动是对学生参与各项活动情况的考察,主要从学生参与组织活动、团体活动表现等方面进行认定。班委针对各项集体活动对学生进行考勤,记录学生参与情况。 体育达标是对学生身体素质情况的考察,主要以体育学院的体育达标测试成绩为准。体育学院做好学生体育达标测试工作,将学生体育测试成绩反馈给学院,学院结合成绩对学生体育达标情况进行认定打分。 对未达到学校学院要求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予以减分:受学校职能部门通报批评的,每人次减2—4分;受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的,每次分别减18、24、30、60分。各项减分可以累计,减完为止。 2、“评议”是指学年末,依据“思想道德”、“身体素质”、“心理素质”、“日常行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等方面内容,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出的评议。评议要着重体现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学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以及团结协作精神和诚实守信品质。“评议”最高分计40分,各学生班级可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行确定评议的具体内容与形式。 (三)发展性素质 发展性素质主要包括学术与创新、实践与服务、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等四类测评指标,以学生实际参与各类活动情况(包括相关考核成绩、活动证明)、所获得的荣誉、奖励以及学院印发的《材料学院学生工作文件》作为主要测评依据,满分为100分,每类测评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具体测评办法见本文件附录。 五、解释执行 第八条 本文件从2010级学生开始施行,2009级以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仍按原办法(山大学字【2005】125号)执行。 附表:材料学院学生发展性素质测评参考标准 指标 内容 分值 备注 学术与创新 科技学术竞赛 国家级竞赛(一二三等、优秀奖) 50/42/36/24 省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24/20/16/12 校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12/8/6/4 院级竞赛 (一二三等、优秀奖) 4/3/2/1 学生参加学院认定的国际性竞赛、专业类竞赛或参与各类科技学术竞赛但未获奖者(需提供相关参加证明),根据学院学生工作文件确定加分标准。 学术论文 CSSCI(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CSSCI扩展版(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 (50/15/5)/(30/10/3) SCI、EI(第一二及第三以后作者)/与所学专业有关的期刊 (50/15/5)/(20/5/1) 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 40 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 10与所学专业有关/3与所学专业无关 科研及学术立项 国家级立项(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30/20/10-5(依次递减) 省级立项 (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25/15/8-3(依次递减) 校级立项 (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15/8/4-2(依次递减) 院级立项 (第一、二及第三以后立项者) 8/4/1 实践与服务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团队获国家级/省级/校级表彰/校级立项/院级表彰 第一负责人30/15/10/5/3;其他成员25/10/8/3/1 表彰与立项不重复加分 社会实践个人国家级/省级/校级表彰/校级立项/院级表彰 30/15/10/5/3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国家级(一二三等) 30/25/20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省级 (一二三等) 20/15/10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校级 (一二三等) 15/10/5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但未获奖者(需提供相关参加证明),由年级测评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加分标准,加分上限为5分。 志愿行动与社区服务 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表彰 30/10/5/3 参与各类志愿活动与社区服务者(需提供相关参加证明),根据学院学生工作文件确定加分标准。 社会工作 获国家/省/校/院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干部 50/20/10/5 获国家/省/校表彰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十佳团员按省级标准计算)/院级优秀团员、院级社会工作先进个人 30/10/5/3 获国家/省/校/院表彰的先进集体主要负责人 20/10/5/3 获国家/省/校/院表彰的优秀社团负责人、社团先进个人、军训优秀学员 15/8/3/1 参与社团活动但未获奖者(需提供相关参加证明),根据学院学生工作文件确定加分标准。 文体特长 文艺赛事 国家级文艺赛事(一二三等奖) 50/12/9 省级文艺赛事 (一二三等奖) 12/9/6 校级文艺赛事 (一二三等奖) 6/4/2 体育赛事 国家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 50/18/15/12/12/9/9/6/6 省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 30/12/9/9/6/6/3/3/3 校级体育赛事(破纪录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名) 10/6/3/3/2/2/1.5/1/1 文化知识竞赛等其他赛事 国家级赛事(一二三等奖) 40/30/20 省级赛事 (一二三等奖) 20/15/10 校级赛事 (一二三等奖) 15/10/7 院级赛事 一二三等、优秀奖 4/3/2/1 参加院根学院赛事、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的(文艺、体育及文化类)赛事但未获名次者,学据学生工作文件确定加分标准。 附表说明: (1)发展性素质每类测评指标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上限分值总和为200分。学生若累计得分超过100分按100分计算。 (2)同一指标下不同得分点可以累加,总分不超过每个指标得分上限。同一得分点若包含不同级别获奖项目,则以最高分计。 (3)科技学术竞赛,个人作品第一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合作者降一等级加分;集体作品第一至第四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其余作者降一等级加分。评奖不分等级时统一按二等奖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以金、银、铜奖计,分别按一、二、三等奖加分。 (4)学术论文中,作者署名单位必须为山东大学方可计分。核心期刊由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小组结合学科特点自行认定,本学院核心期刊目录确定后,学院根据认定的核心期刊等级确定论文加分标准。 (5)知识竞赛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获奖等级加分。若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5分。 (6)获奖最高等级为金奖或特等奖的与一等相对应,依次类推,获奖等级不超过四级。 (7)学生所获奖励须提供带有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印章的证明材料。 (8)上述各类加分项目中未能涵盖,被授予国家级、省级、校级荣誉称号或表彰的,经审核学院认定,可酌情加分。 (9)各年级测评小组依据本办法,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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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上传时间:2012-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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