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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百问百答 目录 6一、社会保险综合类 61. 什么是社会保险? 62.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63.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64.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65.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 6二、养老保险 66. 什么是养老保险? 67. 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是? 78.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9.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 710.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11. 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

“五险一金”百问百答
目录 6一、社会保险综合类 61. 什么是社会保险? 62.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63.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64.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65.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 6二、养老保险 66. 什么是养老保险? 67. 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是? 78.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79.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 710.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11. 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712.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何? 813. 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1214. 计发地方养老金的条件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是什么? 1215. 过渡期内养老金原计发办法如何确定? 1216.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217.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如何计算? 1218.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如何计算利息? 1219.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1320. 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1321. 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 1322. 养老金如何发放? 1323. 离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享受原待遇有什么规定? 1324.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生存认证? 1325.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1326.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13三、失业保险 1327. 什么是失业保险? 1428. 哪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1429. 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1430.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 1431.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1432.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1433. 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1434. 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1535.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1536. 非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可否选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 1537. 失业人员个人有哪些责任? 15四、工伤保险 1538. 什么是工伤保险? 1539. 社会工伤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1540.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程序如何? 1541. 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1642. 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其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以及作开除、辞退处理? 1643. 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到那里报销? 1644. 何时才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1645. 工伤职工办理维护、更换康复器具的有关手续? 1646. 残疾等级提高的,如何办理相关的待遇提高手续? 1647. 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 1648. 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办理手续? 1649. 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可否要求按月领取残疾待遇? 1650.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如何赔偿? 1751. 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17五、生育保险 1752. 什么是生育保险? 1753. 哪些单位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 1854. 生育保险如何缴费? 1855. 女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856. 男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857. 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1958.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1959. 男性职员能否不缴生育险?如果男方有生育险女方没有,能否报销相关费用? 1960. 如何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1961. 异地分娩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1962. 异地分娩怎样报销医疗费? 1963. 连续多年缴纳生育险,现已辞职生孩子,能否享受生育险? 1964. 遗失“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怎样补领? 1965. 变更定点医院如何办理,有何规定? 19六、医疗保险部分 1966. 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2067.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的缴费由哪几部分组成,各自的标准是什么? 2068. 单位为退休人员缴纳过渡性医疗保险金的方式 2069. 医疗保险业务的办理部门? 2070. 医疗保险卡的姓名、身份证号有错,如何办理更正手续? 2071. 医保卡丢了怎么办? 2072. 领用医保卡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2173. 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是? 2174. 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175. 职工退休后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2176. 什么是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2177. 为什么要实施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何时实施? 2278. 广州市有哪几种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2279.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2280.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帐户资金的划入及使用是怎样的? 2381. 参保人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是怎样的? 2382. 参保人指定慢性病门诊待遇是怎样的? 2383. 参保人门诊特定项目待遇是怎样的? 2484. 参保人住院待遇是怎样的? 2585. 市级统筹后,参保人能否直接在广州市的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结算? 2586. 参保人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2587. 市级统筹后,确诊与登记门诊指定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待遇的手续如何办理? 2588. 市级统筹后,参保人如何办理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 2689. 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26七、住房公积金 2690.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2691.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好处? 2692. 什么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2693.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2794. 应在什么时间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895.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2896. 职工可否委托单位代为办理提取手续? 2897. 职工可否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2898. 集中封存管理的职工如何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2999. 大修的具体含义是什么?装修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9100. 广州市户口职工到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工作,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29101. 非广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可否支取住房公积金? 29102.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房屋的,其家庭成员可否提取各自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29103. 申请核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的条件是什么?该证有什么作用? 29104. 登记证的发放原则是什么? 29105. 联名购房的,由谁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0106. 共同提取人不在同一家承办银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如何申请《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 30107. 如何核定《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可提取的总金额? 30108. 丢失提取登记证的,如何申请补发? 30109. 公积金账户中的钱能不能取出来付首付、交房租? 31110. 不买房就难以提取公积金,如果男/女朋友买房,能否将我的这笔公积金取出来? 31111. 公积金出现过中断,或现在已停缴,是否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一、社会保险综合类 1. 什么是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2. 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 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3.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4.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月至次年6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5.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 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按月从单位账户上划扣,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二、养老保险 6.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强制单位和职工依法交纳养老保险费,在被保险人因年老达到规定条件时,按照权利义务关系和社会再分配原则,向被保险人提供老年基本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7. 基本养老金享受条件是? (一)退休年龄 (二)缴费年限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 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2) 1998年6月30日 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 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3)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 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4)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 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8. 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个人如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主要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允许个人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按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增加两种方式供缴费不满15年的个人选择,有利于保护参保个人根据自身缴费能力和实际情况,确定获得养老保险长期待遇的途径,避免权益损失。 9. 社会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缴交方式是怎样的? 职工个人的养老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连同单位缴费部分,由地税部门每月从单位银行帐户中划扣。 10. 什么是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是按缴费基数11%的规模记入参保人个人名下的养老保险基金储存额,包括了职工本人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和从单位缴费中按规定比例划拨记入的数额及利息;个人帐户的累计储存额专用于计发职工个人帐户养老金。 11. 我市从何时开始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 我市是从1998年7月开始为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职工建立个人帐户的,个人帐户实行每月记帐。 12. 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具体规定如何?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构成。 (1)基础养老金的计算 ①正常情况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的计算见第14条) ②特殊情况 参保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a=本人平均缴费指数÷0.6。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计发月数见附表) 附表: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退休年龄 计发月数 40 233 44 220 48 204 52 185 56 164 41 230 45 216 49 199 53 180 57 158 42 226 46 212 50 195 54 175 58 152 43 223 47 208 51 190 55 170 59 145 60 139 64 109 68 75 61 132 65 101 69 65 62 125 66 93 70 56 63 117 67 84 (3)过渡性养老金 具有视同缴费权益并建立了视同缴费账户的参保人,在计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计发过渡性养老金。首次领取的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 ①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时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 ②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开始具有按国家规定的视同缴费年限的,以本人视同缴费账户总额除以个人账户计发月数。 13. 基本养老金计算举例。 甲某,男,1946年12月生,广州市属某国企固定工,1967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起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费至2006年12月年满60周岁。1994年1月~2006年12月的个人缴费工资记录见表1。 表1:甲某个人缴费工资记录 时间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缴费工资 498 523 957 1256 时间 1997.7-1998.6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缴费工资 1646 1823 2016 2249 时间 2001.7-2002.6 2002.7-2003.6 2003.7-2004.6 2004.7-2005.6 缴费工资 2688 3011 3279 3316 时间 2005.7-2006.6 2006.7-2006.12 缴费工资 3742 4050 解答:甲某基本养老保险金具体计算过程及结果。 (一)已知的相关数据。 1、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元。 2、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元。 3、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为:25年6个月(审核至1992年6月)。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将1993年12月前的实际缴费年限也计算在内,即甲某的视同缴费年限按27年计算。 4、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为:14年6个月(从1992年7月至2006年12月)。但在计算养老金时,其实际缴费年限从1994年1月起计算,之前的实际缴费年限计入视同缴费年限中,即甲某的实际缴费年限按13年计算。 5、甲某的缴费年限为:40年(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6、市本级视同缴费指数=1.201(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7、市本级视同缴费账户“每满1年记账额”:1685.30元(查《1993年底前全省各地“视同缴费账户”建账标准和“视同缴费指数”一览表》可知)。 8、市本级个人缴费费率一览表。 时间 1994.1-1995.6 1995.7-1997.6 1997.7-1998.6 1998.7-1999.6 费率 2% 3% 4% 5% 时间 1999.7-2000.6 2000.7-2001.6 2001.7-2002.6 2002.7~ 费率 6% 7% 8% 8% 9、2006年7月后个人账户年记账利率为:1.98%。 10、甲某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为31.5年。 11、甲某2006年6月30日前在广州的缴费年限为39.5年。 12、截至2006年6月底,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1421.88元;截至退休前,甲某个人账户储存额为33688.19元。 (二)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①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时间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缴费工资 498 523 957 1256 1646 全省在岗职平 444 444 593.00 688.00 761.00 缴费指数 1.122 1.178 1.614 1.826 2.163 时间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2001.7-2002.6 2002.7-2003.6 缴费工资 1823 2016 2249 2688 3011 全省在岗职平 808.00 853.00 942.00 1152.00 1307.00 缴费指数 2.256 2.363 2.387 2.333 2.304 时间 2003.7-2004.6 2004.7-2005.6 2005.7-2006.6 2006.7-2006.12 缴费工资 3279 3316 3742 4050 全省在岗职平 1485.00 1666.00 1843.00 1997.00 缴费指数 2.208 1.990 2.030 2.028 ②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122×6+(1.178+1.614+1.826+2.163+2.256+2.363+2.387+2.333+2.304+2.208+1.990+2.030)×12+2.028×6 =314.738 第二步: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月数+实际月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实际缴费月数) =[(1.201×27年×12个月)+314.738]÷[(27年×12个月)+(13年×12个月)] =1.466 第三步: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1.466=2927.602 第四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 = = =984.92元/月 第五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总额÷计发月数 =33688.19÷139=242.36 第六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 =498×2%×6+523×2%×12+957×3%×12+1256×3%×12+1646×4%×12 =1772.04 ②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 =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记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补齐总额 =[1993年所在统筹区职工月平均工资×8%×12×1993年底以前视同缴费年限×(1+10%)12.5]+[(1994年1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本人缴费工资之和×8%-1994年1月至1998年6月底本人实际缴费总额)]×(1+4%)8 =(1685.30×27.0)+(55572×8%-1772.04)×1.37 =49166.09 ③计算视同缴费账户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底)退休前)的利息。 利息(按半年计息)=483.03 ④计算退休时视同缴费账户总额 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截至2006年6月30日时视同缴费账户储存额+利息 =49166.09+483.03 =49649.12元 ⑤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过渡性账户总额÷120 =49649.12÷120=413.74元 第七步:计算新办法基本养老金 新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641.02元 (三)计算地方养老金 地方养老金=(2005年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2006年6月前在我市的缴费年限×1% = =170.64元 (四)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第一步:计算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200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85)×20% =517元/月 第二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截止2006年6月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31421.88÷120 =261.85元 第三步: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①先计算实际缴费指数。 实际缴费指数=缴费工资÷所属社保年度使用的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甲某每年实际缴费指数的计算结果如下: 时间 1994.1-1994.6 1994.7-1995.6 1995.7-1996.6 1996.7-1997.6 缴费工资 498 523 957 1256 本市职平 403 523.00 718.00 847.00 缴费指数 1.236 1.000 1.333 1.483 时间 1997.7-1998.6 1998.7-1999.6 1999.7-2000.6 2000.7-2001.6 缴费工资 1646 1823 2016 2249 本市职平 971.00 1093.00 1194.00 1350.00 缴费指数 1.695 1.668 1.688 1.666 ②计算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实际缴费指数之和 =1.236×6+(1.000+1.333+1.483+1.695+1.668+1.688+1.666)×12 =133.812 ③计算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临界指数×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实际缴费指数之和)÷(视同缴费月数+1994年1月至2001年6月间的实际缴费月数) =[(1×27年×12个月)+133.812]÷[(27年×12个月)+(7.5年×12个月)] =1.106 ④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9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1350×1.106=1493.10 ⑤计算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原办法过渡性养老金 =原办法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19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发系数×[(1+a01)×(1+a02)×……×(1+a05)] +1997年所在地职工月平均工资×10% = =909.61元 (说明:1.418为2001年至2005年各社保年度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调整比例的乘积)。 第四步:计算原办法基本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517+261.85+909.61=1688.46元 (五)计算五年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因为,新办法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地方养老金=984.92+242.36+413.74+170.64=1811.66元 高于旧(原)办法养老金1688.46元 所以,过渡期内应计发的养老金 =原办法基本养老金+(新办法养老金-原办法基本养老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的控幅 =1688.46+(1811.66-1688.46)×10% =1700.78元 因此,甲某按粤府96号文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为1700.78元/月。 14. 计发地方养老金的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答:2006年6月30日前已在本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06年7月1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可计发地方养老金。 地方养老金月标准= [2861(广州市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997(广东省2005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缴费年限×1%。 16、为何设置过渡期?新办法与原办法如何衔接? 答:为保证基本养老金新计发办法与原计发办法的平稳过渡,设置5年过渡期(2006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过渡期内实行新办法与原办法对比并按差额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做法。 ①新办法待遇低于原办法待遇的,按原办法待遇水平发放。 ②新办法待遇高于原办法待遇的,高出部分按下列比例计发: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10%;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30%;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50%;2009年7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70%;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首次领取待遇的计发90%。 ③2011年7月1日以后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基本养老金按新办法计发。 15. 过渡期内养老金原计发办法如何确定? 答:过渡期内按原办法计算的基本养老金,统一按2006年6月30日止的标准执行,即: 基础养老金以所在市200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06年6月尚未统一全市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的,按2006年6月实际计发基数)。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到 2001年6月30日,调整计算到2005年社会保险年度。 个人账户储存额计算到2006年6月30日止,除数按120计算。 基本养老金每年如何调整? 答:在国家出台调整办法前,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调整按以下办法调整: 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额=本市上年度平均基本养老金×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40%~60%)(全省上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增长率小于或等于零时,不调整基本养老金)。 国家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其调整增加额等于或小于本省相应时段调整增加额的,不再调整;调整增加额大于本省相应时段调整增加额的,其高出部分予以补齐。 16.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答:参保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可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结养老保险关系。其中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或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且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缴交的参保人,还可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 标准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7.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如何计算? 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身故后,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其标准合计相当于6个月退休人员所在统筹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18.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资金如何计算利息? 按广东省劳动保障部门公布的个人帐户记帐利率计息,当年缴纳额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自次年起按照整存整取一年存期的利率计算。 19.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如何记录? 参保职工如何查询?我市统一使用《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记录参保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情况。职工停保时,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其《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给本人保管。日常查询个人帐户情况的途径,可打语音电话12333或上社保网查询。 20. 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费的,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职工因各种原因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予以保留,存储额不间断计息;如果以后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存储额亦可累计计算。 21. 办理退休时,如何认定出生时间? 根据《关于办理职工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复函》(粤社保函[1994]120号)和《关于办理干部退(离)休等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的规定:1、凡是职工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一致的,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可作为认定出生日期和计算年龄的依据;2、凡是职工居民身份证的出生日期同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的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在办理其退休手续时,应以职工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22. 养老金如何发放? 每月18日,社保经办机构通过银行将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直接划入其个人储蓄帐户。 23. 离退休(退职)人员出境定居后,享受原待遇有什么规定? 出境定居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其基本养老金照发,但每年应按规定提供生存证明;死亡后丧葬费、抚恤费、救济费按规定发给。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加入外国籍后仍可享受退休待遇。 24. 退休人员如何办理生存认证? 1)广州市定居:本市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由参保单位(移交社会化管理的由退管机构)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资格核定,社会保险机构采取抽查核实。被抽查人员每年5月至6月20日前由单位(或所在退管机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查。 2)异地定居每年3月1日至6月20日,由参保单位(或所在退管机构)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居住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①、国内定居的: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证明或社保经办机构的确认意见; ②、国外定居的:出具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出具居住国所在地公证机关证明; ③、香港地区定居的:出具“香港民政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④、澳门地区定居的:出具“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⑤、台湾地区定居的:出具当地公证机关证明; ⑥、从国外或港、澳、台等地区回国探亲的离退休人员,提供入境户照和临时居住地公安机关证明。 25. 离退休人员死亡后有什么待遇? ①丧葬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②一次性优抚金(抚恤费)=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个月)③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供养1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供养2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7(个月)供养3人=死亡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个月)④个人帐户余额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无法定继承人的,转入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26.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退休前出境定居或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或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建立个人帐户前有个人缴费的,退个人缴费本息。 三、失业保险 27. 什么是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由政府负责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非本人意愿失去就业机会的失业人员,为其提供一定时期基本生活保障和就业服务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8. 哪些用人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经营组织及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9. 应如何缴纳失业保险费?   单位按照本单位缴费工资总额的2%缴纳;城镇户口的职工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30.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须具备什么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及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有上期结转未领完失业保险金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31. 失业保险待遇有哪些?   城镇户籍的参保人: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费;同时获得免费介绍就业服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的,可以申领一次性住院补贴金;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死者的丧葬费、一次性优抚金(抚恤金)和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    32. 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不能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   (二)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   (三)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收监执行的;   (六)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其指定机构介绍工作;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3. 如何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停保手续,或劳动争议结案后60天内到经办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办理时请提供以下资料:1、填写《失业职工名册》一式二份;2、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央、部队、行业和省属驻穗单位还需提供《广东省职工劳动手册》;3、属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的提供《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4、只参加失业保险的事业单位提供失业职工最后一次《标准工资升级审批表》。5、属农民合同工的,由单位在有效期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身份证、职工个人名义存折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活补助金。6、外地城镇户口的失业职工选择在户口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凭本人的书面申请及接收地同意接收的证明(同时提供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34. 如何确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按照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费年限来确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视同缴费年限)1—4年,每满1年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份,每满半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非自愿性失业的,本次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可与前次失业应领而未领的失业保险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缴费不满1年再次非自愿性失业,可继续申领前次失业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但在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前已停止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尚未领取的期限不再结转。 35. 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城镇户口失业人员:1、失业保险金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目前每人每月408元)。2、医疗补助金(1)医疗费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逐月计发(目前每人每月51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给。(2)一次性住院补贴。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严重伤病(不包括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致伤致病)或符合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生育规定住院治疗或生育的,可一次性按公费医疗规定给予不超过医疗费50%的补贴。农民合同制职工: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工资12%计发,以后每多缴一个月加发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后,失业保险关系自行终止。  36. 非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可否选择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地? 可以。一、可选择在本单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发放机构领取; 二、可选择回户口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所需资金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后,其失业保险待遇按户口所在地的标准发放。 37. 失业人员个人有哪些责任? 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争议裁决、判决后,应当配合单位办理有关手续,使单位能在有效期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手续或者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办理申请的,每超过一个月扣减一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应积极参加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再就业服务活动,并且每月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并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的,视同重新就业。 四、工伤保险 38. 什么是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因发生意外事故、职业病而负伤、致残、致死,使本人及其家属丧失工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39. 社会工伤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工伤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部门按照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办法征集,并根据不同行业危险程度按单位所有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按照0 5、1、1 2、1 5%四个比例计征,在此基础上根据各同单位的收支率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进行调整;工伤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不缴纳。 40.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程序如何? 单位须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首次确诊之日起15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的工伤保险部门提交工伤报告;半年内办理工伤确认,并及时向广州市医务劳动鉴定办公室申请进行医疗期和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期满后或鉴定伤残等级后应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单位如在事故发生15天内未报告工伤保险部门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不承担该工伤待遇的支付责任,一切工伤待遇由单位按《广东省社会保险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的标准负责支付。 41. 如何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工伤事故24小时内报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个工作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办理手续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社会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   2)《广州市职工工伤确认表》;   3)《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4)非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评定为1—4级残废本市、县(市)城镇户口的职工,提供《职工提前退休(职)审批表》及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况;   6)交通事故伤亡的,提供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   7)失踪的 (1)失踪者重新出现,提供单位证明; (2)失踪后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死亡后失踪者重新出现,法院撤消死亡结论的,提供法院《裁决书》。   8)有供养直系亲属的   (1)城镇户口的提供劳保关系卡或证明及小一寸相片一张;   (2)非城镇户口的提供死者和供养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当地派出所证明;   (3)本市户口职工死亡后,其非本市户口的供养人要求支付一次性待遇的,提供供养人申请报告。 42. 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单位能否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辞退处理? 员工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以及作开除、辞退处理。 43. 工伤职工的医疗费到那里报销? 向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申报办理有关的审核报销手续。 44. 何时才可以领取一次性工伤辞退费? 必须在办理了减员手续后才可以办理领取一次性工伤辞退费(原为一次性工伤补偿金)。 45. 工伤职工办理维护、更换康复器具的有关手续? 携带劳鉴会的批准证明文件、有关费用单据及《工伤待遇申请表》等材料到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办理。 46. 残疾等级提高的,如何办理相关的待遇提高手续? 可持由广州市工伤康复中心出示的相关诊断证明到市医鉴办,进行工伤残废等级的重新评定,并凭重新评定后的《广州市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工伤残废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相应等级待遇的手续。 47. 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计发安家补助费?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残疾工伤人员迁户口回原籍定居时,由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48. 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如何办理手续? 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回原籍异地安置时,因确有困难须一次性领取伤残津贴时,必须携带下列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的核发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原籍迁入地派出所出示的准迁入证明或者迁入地的户口本原件; (2)单位和工伤职工(或其委托代理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一次性领取残疾退休金等待遇的合约(或协议书)。 49. 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1-4级工伤职工可否要求按月领取残疾待遇? 2002年3月4日前工伤的非本市户口职工按照穗府(1993)34号文规定只能一次性领取有关待遇。 50. 同一工伤事故兼有民事赔偿或商业性人身、人寿保险赔偿的如何赔偿? 按民事赔偿或商业保险赔偿、社会工伤保险补偿的顺序处理。除医疗费和丧葬费不重复支付外,《条例》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照发。 51. 因工负伤工伤保险待遇如何计算? (一)医疗费用:实行指定医院就医,医疗期内符合规定的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等,用人单位支付30%,社会保险机构支付70%。 (二)一次性残疾补偿金:以工伤鉴定结论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全部 职工— 一级残废24个月 六级残废14个月 二级残废22个月 七级残废12个月 三级残废20个月 八级残废10个月 四级残废18个月 九级残废8个月 五级残废16个月 十级残废6个月 (三)工伤补偿金: 对因工致重伤、医疗终结后达不到评残等级的职工,一次性发给职工受伤前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工伤补偿金。 (四)一次性工伤辞退费: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残疾,被保险人要求辞职或合同期满终止合同,按辞职、终止合同时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5级计发50个月,6级40个月,7级25个月,8级15个月,9级8个月,10级4个月。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各负担50%;计发工伤辞退费后,工伤保险关系即终结。 (五)残废退休金:鉴定为永久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残疾等级鉴定结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月计发至死亡。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相应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若高于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0%计发。 一级残废90% 二级残废85% 三级残废80% 四级残废75%—每年7月份在上一年退休金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调整增发,负增长时不作调整。 (六)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工伤人员回原籍异地安置的,由单位按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发给6个月的安家补助费。 (七)残疾护理费:根据伤残者对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和洗漱、自我移动五项护理依赖程度确定,以工伤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月计发。 五项需护理70% 四项需护理60% 三项需护理50% 二项需护理40%—每年7月份根据上年度市职工 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八)康复辅助器具:安装及维修、更换假肢、补眼、镶牙、配轮椅、拐杖等,需分别由指定工伤治疗医院、市社会劳动康复中心提出意见,经市劳鉴会批准,其费用按国内普及型的标准,用人单位支付30%,工伤保险基金支付70%;按月领取工伤残疾退休金人员需维修、更换康复器具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部负担。 五、生育保险 52. 什么是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和社会对女职工在怀孕和分娩时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生育保险的主要内容是在女职工生育以及产前产后时,对她们提供医疗服务和产假期的生活保险待遇。 53. 哪些单位哪些人应参加生育保险? 广州市行政区域所有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含已参加社会保险的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均须按规定参加女职工生育社会保险,缴纳生育保险基金。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中实行。 54. 生育保险如何缴费? 单位按照本单位本市城镇户口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0.7%缴纳。每年7月份调整一次,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 55. 女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享受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②独生子女假期增加35天; ③晚育增加15天; ④难产假 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⑥流产假 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①持《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就医的医疗费用,实行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②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③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补贴。 56. 男职工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领取《独生子父母光荣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57. 怎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负责向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相关的凭证: ①顺产、难产的。提供《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一份、《计划生育服务证》、《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难产的附医院诊断证明书,领取二孩指标符合晚育规定的,附单位证明。 ②婴儿死亡的。附《计划生育服务证》、《死亡报告书》。 ③流产的。附《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或《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户口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医院诊断证明书(注明怀孕周数)、《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报销审核表》。 ④男配偶假期工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出生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58. 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发放? 根据生育保险的有关规定,生育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男配偶假期工资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实际支付。其中生育津贴,若职工(含领取全额工资者)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部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高于社会保险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份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59. 男性职员能否不缴生育险?如果男方有生育险女方没有,能否报销相关费用? 不能。生育险也是强制性保险,只要符合条件必须参保,并缴纳至退休。男性员工同样需要缴纳生育险,如果女方没有生育险,则不能报销产检费和分娩费等费用。 60. 如何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人流、引产的在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携带该女职工的《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计划生育服务证》、小一寸近期照片1张、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报表》一式一份等资料到所属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 61. 异地分娩该如何办理有关手续? 女职工怀孕满16周后,由用人单位携带该女职工的《广州市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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