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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10章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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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基础-10章复习重点 山东2011年会计基础1-10章重点内容复习汇总 第一章(章节详情) 本章主要讲述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会计的概念;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的对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要素;会计等式。 对于会计的概念需要牢记,因为是新大纲新修改的内容;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企业会计的对象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为会计假设,一般认为包括会计主体...

会计基础-10章复习重点
山东2011年会计基础1-10章重点内容复习汇总 第一章(章节详情) 本章主要讲述了六个方面的内容,会计的概念;会计的基本职能;会计的对象;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会计要素;会计等式。 对于会计的概念需要牢记,因为是新大纲新修改的内容;会计的基本职能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和实施会计监督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关系。会计核算是会计监督的基础,而会计监督又是会计核算质量的保障。 会计的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企业会计的对象就是企业的资金运动。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也称为会计假设,一般认为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四项。会计核算的四项基本前提,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补充的关系。没有会计主体,就不会有持续经营;没有持续经营,就不会有会计分期;没有货币计量,就不会有现代会计。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进行的基本分类,是会计核算对象的具体化,分为两大类。 第一类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静止状态,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项。 第二类会计要素表现资金运动的显著变动状态,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费用和利润三项。会计等式是反映会计要素之间平衡关系的计算等式,也称为会计恒等式。“反映财务状况的会计等式”反映的是资金运动的静态方面,反映的是某一特定时刻的财务状况,是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依据,也是复式记账法的理论基础。“反映经营成果的会计等式”反映的是资金运动的动态方面,反映的是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反映一个过程,是编制利润表的依据。 第二章(章节详情) 本章主要讲述了两部分的内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和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大致总结如下: 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包括七个方面:(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包括六项:(1)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要求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复式记账、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进行成本核算、财产清查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3)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簿登记、核算。(4)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5)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其软件及其生成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也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6)会计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区,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三章(章节详情) 本章主要讲述了会计科目和账户的相关内容,大致总结如下: 会计科目是指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会计科目是复式记账的基础,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提供了前提条件,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了方便。会计科目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不同,分为总分类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按其所归属的会计要素不同,分为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五大类。设置会计科目时应该遵循三个原则:合法性原则、相关性原则、实用性原则。 会计账户与会计科目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二者都是对会计对象具体内容的科学分类,口径一致,性质相同,会计科目是账户的名称,也是设置账户的依据,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具体运用;没有会计科目,账户便失去了设置的依据;没有账户,会计科目就无法发挥作用。 区别:会计科目仅仅是账户的名称,不存在结构;而账户则具有一定的格式和结构。会计科目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账户不仅说明反映的经济内容是什么,而且系统反映和控制其增减变化及结余情况。会计科目的作用主要是为了开设账户、填凭证所运用;而账户的作用主要是提供某一具体会计对象的会计资料,为编制会计报表所运用。 第四章(章节详情) 本章主要讲述的是复式记账的相关内容,主要内容如下: 复式记账法是以资产与权益平衡关系作为记账基础,对于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登记,系统地反映资金运动变化结果的一种记账方法。与单式记账法相比,复式记账法不仅可以全面、清晰地反映出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还能通过会计要素的增减变动,全面、系统地反映经济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可以对账户记录的结果进行试算平衡,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 所谓的试算平衡指的是根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恒等关系以及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检查和验证所有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包括发生额试算平衡法和余额试算平衡法两种方法。涉及三个平衡关系等式: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初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初余额合计 全部账户的借方期末余额合计=全部账户的贷方期末余额合计 在实际会计核算中,是通过编制“试算平衡表”的方法来完成试算平衡: 注意:试算不平衡,表明账户记录肯定有错误。试算平衡了,不一定说明账户记录绝对正确。 所谓总分类账户与明细分类账户的平行登记是指对所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都要以会计凭证为依据,一方面计入有关总分类账户,另一方面计入有关总分类账户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户的方法。要求做到四点:(1)所依据会计凭证相同;(2)借贷方向相同;(3)所属会计期间相同;(4)计入总分类账户的金额与计入其所属明细分类账户的合计金额相等。 第五章(章节详情) 本章讲述了五方面的内容,即 (1)会计凭证的概念和种类; (2)原始凭证的概念、种类、基本内容、填制要求、审核内容; (3)记账凭证的概念、种类、基本内容、编制要求和审核内容; (4)会计凭证的传递和保管; (5)会计凭证的意义。其中,前三项内容是必须掌握的,第四、五项内容只需要一般了解。 主要题型及分值: 本章的主要题型是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简答题主要是凭证审核内容及错误更正的相关内容。本章的分值较大,在10分左右。 第六章(章节详情) 本章讲述的是会计账簿的相关知识,主要讲述了七方面的内容: (1)会计账簿的概念、意义、分类以及与账户的关系; (2)会计账簿的内容、启用与记账规则; (3)会计账簿的格式和登记方法; (4)对账的概念和内容; (5)错账的更正方法; (6)结账的内容、程序和方法; (7)会计账簿的更换与保管。 账实核对的内容主要包括四方面: (1)现金日记账账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数额是否相符; (2)银行存款日记账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是否相符; (3)各项财产物资明细账账面余额与财产物资的实有数额是否相符; (4)有关债权债务明细账账面余额与对方单位的账面记录是否相符。 第七章(章节详情) 本章介绍的是账务处理程序的相关内容,要求掌握三种账务处理程序(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的程序、优缺点和适用范围。大致总结如下: 在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中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分类账,它是最基本的账务处理程序。 其优点是:简单明了,易于理解,总分类账可以较详细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 其缺点是: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较大。该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小、经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 在汇总记账凭证账务处理程序中根据汇总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 其优点是:(1)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2)便于了解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 其缺点是:不利于会计核算的日常分工,并且当转账凭证较多时,编制汇总转账凭证的工作量较大。该账务处理程序适用于规模较大、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在科目汇总表账务处理程序中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账。 其优点是:减轻了登记总分类账的工作量,并且可以做到试算平衡,简明易懂,方便易学。 其缺点是:科目汇总表不能反映账户的对应关系,不便于查对账目。该账务处理程序通常适用于经济业务较多的单位。 第八章(章节详情) 本章讲述的是财产清查的相关知识,包括三方面的内容: (1)财产清查的概念、意义、种类和一般程序; (2)财产清查的方法; (3)财产清查结果的处理。重点掌握财产清查的方法以及清查结果的处理。 被处理的内容 转入的科目 固定资产盘盈 营业外收入(贷方) 固定资产盘亏 营业外支出(借方) 无法查明原因现金盘盈 营业外收入(贷方) 无法查明原因现金盘亏 管理费用(借方) 除现金以外的其它流动资产盘盈 管理费用(贷方) 除现金以外的其它流动资产盘亏净损失 非常损失部分和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第九章(章节详情) 本章讲述的财务会计报告的相关知识,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1)财务会计报告的概念和构成;(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3)资产负债表的概念和格式;(4)利润表的概念和格式;(5)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相关 公式 小学单位换算公式大全免费下载公式下载行测公式大全下载excel公式下载逻辑回归公式下载 : (1)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期间费用 (3)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补贴收入 (4)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第十章(章节详情) 本章介绍的是会计档案的相关知识,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 (1)会计档案的概念和内容;(2)会计档案的归档;(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4)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复制;(5)会计档案的销毁。 会计档案包括凭证、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原则上应由财务会计部门编造清册,移交本单位的档案部门保管;未设立档案部门的,应当在财务会计部门内部指定专人保管.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和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监销人应当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到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单独抽查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必知基础知识 1.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2.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4. 伪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5.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账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6.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7.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8.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我国境内单位的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民族地方或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使用中文的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或民族汉字。使用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9.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0. 原始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1.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2.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3. 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4.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因此,单位负责人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15.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16.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17.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18. 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19. 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0. 财政部门监督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1.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进行轮换。 22.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23. 国有的和国有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国有企事业的总会计师应由单位负责人提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任免,单位负责人不能直接任免。 24.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25.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26.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27. 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28.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一个单位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帐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帐户。 29.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必须每日结出余额,而不能只在月底结出余额。 30. 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中外合资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3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签发空头支票的,银行有权按票面金额处以5%但不底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支付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32. 根据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规定,不相容岗位职责分工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销售与货款回笼属于不相容岗位,货款回笼应当由财务部门负责。 33.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以不懂会计借口推卸责任。 34. 根据《票据法》规定,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纳税人采用少记收入,多记成本,费用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金额在1万元以下,占应缴税额在10%以下的,属于偷税行为,主管税务机关依法追缴不缴或少缴的税款外,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0.5~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造偷税罪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35. 根据现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即坐支。 36.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37. 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对不合法原始凭证有权不予以接受,并应当报告单位负责人。 38. 按《支付结算办法》规定,银行汇票的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出票金额的,银行不予以受理。 39.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授权补记。 40. 《票据法》规定,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之日起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不予以付款。 41. 按银行帐户管理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存款帐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42.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对代开发票的,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所在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如违反,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少缴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43. 《税收征管法》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44.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应当按税法规定的期限或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办理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责令其期限改正,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可处2000~10000元罚款。 45.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借用他人专用发票,也不得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对纳税人发生以上情况的,应当首先责令限期改正。如限期内未改正的,则给予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收缴结存专用发票的处罚。 46. 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有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47.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自遗失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号码、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的遗失声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48.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时间:7个当天。书130页 49. 《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可以延期申报。经核准延期办理规定的申报、报送事项的,应当在纳税期内按照上期实际缴纳的税额或者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预缴税款,并在核准期内办理税款结算。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50.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1.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客观、公正、保持独立性原则出发,对委托人要求其出具不当或不实的审计报告,应当予以拒绝。 52. 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53.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提出的书面意见,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收到后10天内及时处理。 54.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后面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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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会计考试
上传时间:2012-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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