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第五章
知识的学习
第五章
知识的学习
教育心理学专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
1.识记知识学习的类型、知识直观和知识概括的类型、记忆的三个系统。
2.理解知识及知识学习的分类、提高知识直观效果和知识概括效果的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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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忘规律及遗忘的原因。
3.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的保持。
第一节 知识学习概述
第一节 知识学习概述
一、知识的类型:
(一)依据反映活动的深度不同,可以分为:感性知识与理性知识。
(二)依据反映活动的形式不同,可以分为:陈述性知识和程序性知识。(描述性知识和操作性知识 )
知识的
表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征(图式)
What?首都在哪里?怎么办?null二、知识学习的类型
(一)依据知识本身存在的形式和复杂程度(奥苏贝尔),可以分为:
1、符号学习:学习单个符号或一组符号的意义。——主要内容是词汇学习。(eg: 词汇,实物,图片,图表,图形、事实性知识为内容的学习)
2、概念学习:掌握同类事物的共同的关键特征和本质特征。
(能通过概念学习区分概念的正反例)
3、命题学习:学习若干概念之间的关系。以符号学习和概念学习为基础。null(二)依据新知识与原有认知结构的关系,可以分为:
1、下位学习(也称类属学习):
认知观念中原有的知识观念的概括水平高于新学习的知识,这种类属关系的学习即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包括两种形式:(1)派生类属学习(特例或例证)
( 2)相关类属学习
注意:“派生类属学习”和“相关类属学习”的区别:
——在派生类属学习中,新的观念纳入原有观念中,原有观念的本质属性不发生改变;
——在相关类属学习中,新知识与原有观念有一定的关联,新知识的学习同时也引起原有观念的扩展、深化、限定或精确化。
null2、上位学习(也称总括学习):
——是指在认知结构中原有的几个观念的基础上学习一个包容性程度更高的例命题。即原有的观念是从属观念,而新学习的观念是总括性观念。
——上位学习遵循的是从具体到一般的归纳概括过程。
——这种学习方式在低年级学生的学习中比较常见。
3、并列结合学习
——并列结合学习是在新知识与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既非类属关系又非总括关系时产生的。
null第二节 知识的获得
第二节 知识的获得
知识获得(同化)、 知识保持、 知识的提取。
一、知识直观
(一)知识直观的类型
1、实物直观:直接感知实际事物。
Eg:观察实际标本、演示各种实验及教学性参观。
优点:真实、确定。
不足: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难以突出本质要素。
null2、模象直观:直接感知事物的模象。
Eg:各种图片(看图识物)、模型、图表、教学电影等
优点: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直观范围大;可以有效突出事物的本质属性。
不足:模象和原有事物有一定距离。
3、言语直观:借助于言语的描述对事物进行间接的感知和理解。
优点:不受时间、地点和条件的限制。
不足:不如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鲜明、完整、稳定。
null(二)如何提高知识直观的效果
1、(1)灵活选用实物直观和模象直观。
( 2) 词与形象的配合。
2、运用感知规律,突出直观对象的特点。
(1)强度律
(2)差异律
(3)活动律
(4)组合律
3、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
4、让学生充分参与直观过程。
null 二、知识的概括
(一)知识概括的类型
1、感性概括:是在直观基础上的一种低级水平的概括形式。
2、理性概括:是在思维基础上的一种高级水平的概括形式。
(二)如何有效地进行知识概括
1、配合运用正例和反例:
正例:又称肯定例证(利于概括的信息)
反例:又称否定例证(利于辨别的信息)
2、正确运用变式:
变式:变换事物非本质属性的呈现方式,以突出不变的本质属性。
3、科学地进行比较
4、启发学生进行自觉概括。
第三节 知识的保持第三节 知识的保持与遗忘做斗争
一、记忆系统及其特点
(一)瞬时记忆
(二)短时记忆 5—9个组块
(三)长时记忆
二、知识的遗忘及其原因
(一)遗忘及其进程
德国的心理学家艾宾浩斯通过研究绘制的“艾宾浩斯遗忘曲线”表明:
——遗忘的发展是不均衡的,呈“先快后慢”的发展趋势。
——意义:说明了及时复习的重要性。
(二)遗忘的理论解释
null三、运用记忆规律,促进知识保持
(一)深度加工材料
(二)有效运用记忆术
(三)进行组块化编码
(四)适当过度学习:
指在学习达到刚好成诵以后的附加学习。
学习的熟练程度达到150%时,记忆效果最好
(五)合理进行复习
1、及时复习
2、分散复习
3、反复阅读与尝试背诵相结合。
简答题:简述遗忘的规律。
第六章
技能的形成
第六章
技能的形成
教育心理学专题一、技能及其特点
一、技能及其特点
知识与技能是构成个体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技能的概念
“技能”涉及范围广泛的行动与行为。
有些技能,如打羽毛球的技能是容易观察到的。
其它技能,如心智技能,则具有一定结构,其基本技能必须通过推断才能得知。
null技能——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符合法则的、顺利完成某种任务的一系列动作或心智活动方式。
符合法则的活动方式——活动的动作构成要素及其次序应体现活动本身的客观法则的要求,而不是任意的。
null(二)技能的特点
1.技能是一种特定的活动方式。
技能是由一系列动作及其执行方式构成的,属于动作经验
知识学习——事物是什么及怎么样(陈述性知识)、做什么及怎么做(程序性知识)等问题,即知与不知的问题;
技能学习——会不会做及做得怎么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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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能是熟练的、按照一定的规则组织起来的动作系列,不是随机的、任意的动作组合。
技能不同于习惯,习惯在人的活动中自然养成,可能符合某种活动的规律,也可能不符合规律。
3.技能是后天获得的,不同于本能行为。
不随意动作和反射性的动作虽然都是由具体的动作反应方式表现出来,但它们是先天的本能反应。
技能:通过后天的学习或练习形成的。
4.技能的学习必须经过一定的练习。
不通过练习而获得的动作系统不是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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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技能要受一定的意识控制。
作为技能的活动方式虽然达到了自动化,并不是说技能完全不受人的意识的控制。
例如一个具有骑自行车的技能的人,当他在途中遇到障碍时,会很快地避开它。这说明技能的运用服从于人的有意识的目的。
二、技能的类型
二、技能的类型
操作技能(运动技能、动作技能)
心智技能 (智力技能、认知技能)
操作技能——通过练习形成和巩固起来的符合法则的操作活动方式。
日常生活中的写字、打字、骑车;
音乐方面的吹、拉、弹、唱;体育方面的田径、球类、体操、游泳;
生产劳动方面的车、铣、刨、磨等活动方式,都属于操作技能范畴。
心智技能——一种调节、控制心智活动的经验,是通过学习而形成的符合法则的心智活动方式。
“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
语文学习中的阅读与构思技能;数学学习中的运算与解题技能;
自然学科、社会学科学习中的观察、想象、思维与记忆技能等等,均属于心智技能。
三、动作技能的保持规律
三、动作技能的保持规律
动作技能的保持
1、动作技能的保持比知识的保持更牢固,越是复杂的动作技能,保持的时间越长;越是简单的动作技能,保持的时间越短。
2、动作技能不易遗忘的原因:
第一、 动作技能是在大量练习的基础上获得的。
第二、动作技能有序性、连续性。
第三、动作技能的保持高度依赖小脑的低
级中枢,这些中枢可能比脑的其它部位有
更大的保持动作痕迹的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