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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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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II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 前 言 本制度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机组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提高对金属技术监督的管理。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能、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技术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
II 金属技术监督工作检查制度 前 言 本制度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及公司颁布的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本公司机组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明确各岗位的职责,提高对金属技术监督的管理。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技术监督工作的管理职能、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金属技术监督检查与考核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T438-2009《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劳动部《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DL439-2006《火力发电厂高温紧固件技术导则》 DL/T869-2004《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3 定义和缩略语 本标准采用下列缩略语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生产技术部——生技部 金属技术监督——金属监督 4 职责 4.1金属监督组织 4.1.1金属监督工作在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领导下,由生技部归口管理。生技部设立金属组为公司金属监督执行机构,负责金属监督的检测工作。生技部设金属专工,负责公司金属监督各项管理工作以及金属监督技术资料、档案的整理保管工作。 4.1.2金属组在生技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金属专工和电科院金属室的指导。 4.1.3 公司成立由检修副总工、生技部主任、生技部金属专工、锅炉专工、汽机专工、电气专工、热工专工、化学专工,物资部副主任和锅炉、汽机、电气、热工、化学分场技术员及班组技术员,金属组全体成员组成的金属监督网,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指导下,实行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方针,开展监督网活动,推动监督工作开展。 4.2 金属监督职责 4.2.1 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职责 4.2.1.1 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是金属监督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建立金属监督网,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金属监督的指示和各项规程、制度。批准本公司的金属监督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金属监督年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机组大小修金属监督项目。 4.2.1.2 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和各项规程制度、积极开展金属监督工作。 4.2.1.3 主持重大金属事故的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制订防范对策,并督促贯彻执行。 4.2.1.4组织和主持金属监督网、防磨防爆小组定期开展活动。 4.2.2 生产技术部主任职责 4.2.2.1 对公司金属专工负领导责任。 4.2.2.2 审核金属监督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督促、检查、考核执行情况。 4.2.2.3 审核机组大、小修金属监督检查及测试项目。督促、检查、考核完成情况。(见附录A)。 4.2.2.4 参加重大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检查、督促考核有关专业或部门落实防范措施的情况。 4.2.3 金属专工职责 4.2.3.1 在生技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金属监督工作,在业务上指导金属试验工作。 4.2.3.2 组织、督促贯彻上级有关金属规程、指示和规定。及时了解和掌握金属监督范围内,高温高压部件的金属组织、性能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确保机组安全运行。 4.2.3.3 负责制定本公司的金属监督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4.2.3.4 负责制定机组大、小修中的金属监督检查及测试项目。督促、检查、考核各岗位和有关部门的金属监督工作实施情况。 4.2.3.5组织制定公司金属监督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每年十一月二十日前上报本年度公司机组大、小修标准项目和常规检测项目的检验情况和缺陷处理情况总结。 4.2.3.6每年十二月二十日前编制上报下一年度机组大、小修标准项目和常规检测项目计划、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4.2.3.7及时向省华电能源公司技术监督负责人和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检测中心呈报监督报表、大修工作总结、事故分析报告和其他专题报告。 4.2.3.8参与基建过程中有关金属监督工作全过程管理。 4.2.3.9 对金属监督范围内的承温承压部件、管道及容器的焊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焊工工作,并对焊口提出质量评定意见。 4.2.3.10 参加受监督金属部件的事故分析,并协同有关专业部门提出对策,并督促实施。 4.2.3.11 通过监督和测试,对热力设备受监督部件的健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向总工和生产副总经理报告。 4.2.3.12 强化自身专业培训,不断研究金属检验新方法,采用新技术。同时对有关人员普及金属监督知识。 4.2.3.13 根据金属试验结果、数据等资料,提出受监督部件能否使用的结论性意见。 4.2.3.14 督促公司物资部按金属监督要求做好钢材的管理工作,并参加受监督范围金属部件备品的质量验收、鉴定工作。 4.2.3.15 审核重要部件的热处理规范。 4.2.3.16 负责审核有关检修分场制定的焊接工艺。对锅炉、汽机受压部件和其它重要部件的焊接进行质量监督。负责考核焊口的质量评定工作。 4.2.3.17 负责金属监督技术管理工作,搞好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建立健全金属监督档案。 4.2.3.18 组织全公司金属监督网活动,经常了解和掌握各部门开展金属监督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推动全公司金属监督工作。 4.2.4 生技部专工职责 4.2.4.1掌握金属监督基本知识,协助生技部金属专工做好金属监督工作,负责本专业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协调的工作。 4.2.4.2及时反映本专业管辖范围内日常生产维护中的金属试验项目,协助金属专工做好准备工作。 4.2.4.3 初审本专业管辖范围内大小修及状态检修时的金属监督项目,生技部主任审核,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批准,报送金属专工。 4.2.4.4 与生技部金属专工共同安排本专业管辖范围内机组大修的金属监督试验项目的进度,并协调组织做好金属试验准备工作。 4.2.4.5 参加本专业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部件的宏观检查项目。 4.2.4.6督促从事本专业管辖范围内施工技术人员编写受监部件的焊接工艺措施、焊接工艺卡,交生技部金属专工审核,督促检查施焊焊工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工艺卡操作。 4.2.4.7 不定期检查本专业管辖范围内的金属监督台帐,督促本专业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的有关报表及时报送,初审本专业金属监督年终总结及下一年度金属监督工作计划。 4.2.5 分场技术员职责 4.2.5.1掌握金属监督基本知识,协助生技部金属专工做好金属监督工作,负责本分场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协调工作。 4.2.5.2及时反映本分场管辖范围内日常生产维护中的金属试验项目,协助金属专工做好准备工作。 4.2.5.3 每年12月10前提交下一年度本分场管辖范围内大小修及状态检修时的金属监督项目计划,生技部专工初审,生产部主任审核,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批准,报送金属专工。 4.2.5.4每年11月10日前提交本分场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项目完成情况年终总结,生技部本专业专工初审,生产部主任审核,总工程师(检修副总工)批准,报送金属专工。 4.2.5.5 与生技部本专业专工、金属专工共同安排本分场管辖范围内机组大修的金属试验进度,并组织做好金属试验准备工作。 4.2.5.6 组织参加本分场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部件的宏观检查项目,并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交金属专工。 4.2.5.7督促从事本分场管辖范围内施工技术人员编写受监部件的焊接工艺措施,填写焊接工艺卡,交生技部金属专工初审、生技部主任审核、检修副总审定、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督促施焊焊工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工艺卡操作。 4.2.5.8 组织填写本分场管辖范围内的锅炉压力容器登录簿、金属监督台帐,编写本分场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的有关报表,工作完成后十内报金属专工。 4.2.5.9及时检查更新锅炉压力器登录簿本专业所填内容、金属监督台帐、编写四管爆破事故分析等金属监督报表报送金属专工。锅炉压力容器内容更新部分、四管爆破修复工作完成后的爆破事故分析报告十日内报金属专工。 4.2.6班组技术员职责 4.2.6.1掌握金属监督基本知识,具体实施做好金属监督工作。 4.2.6.2编制本班组管辖设备范围内日常生产维护中的金属试验项目,做好金属组检验准备工作。 4.2.6.3组织参加本班组管辖范围内金属监督部件的宏观检查项目,检查后在金属专业台帐记录,十日内报金属专工。 4.2.6.4督促从事本班组管辖范围内施工技术人员编写受监部件的焊接工艺措施,填写焊接工艺卡,交生技部金属专工审核,督促施焊焊工持证上岗并严格按工艺卡操作。 4.2.6.5组织人员在机组大、小修中,对本班组管辖范围内,工作温度≥450℃高温金属部件的支吊架、膨胀指示器进行冷、热态检查,负责填写检查项目和内容完整的记录。 4.2.6.6组织人员在机组大、小修中,对本班组管辖范围内,工作温度≥450℃高温金属部件的膨胀指示器、弹簧枪进行检查,弹簧枪损坏、脱落、丢失、弹簧枪卡涩进行修理、补齐,弹簧枪应推拉灵活。 4.2.6.7组织人员在机组大、小修中,对本班组管辖范围内,工作温度≥450℃高温金属部件、工件压力≥6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锅炉汽包的支吊架,对松脱、偏斜、卡死和损坏的支吊架进行修复。 4.2.6.8组织维护本班组管辖范围内,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工件压力≥6Mpa的承压管道、锅炉汽包保温完好。 4.2.6.9本班组新购大于M32的高温、高压紧固件,使用前负责将产品质量证明书与紧固件同时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硬度检验、超声波探伤、统一编号后方可使用。 4.2.6.10本班组管辖复役后再用的大于M32的高温、高压紧固件,负责联系金属组进行硬度、超声波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2.6.11负责检查本班组管辖范围内,柔性紧固件旋入端的螺纹应全部拧入法兰内使其低于法兰平面0.5~1mm。 4.2.6.12负责将本班组领用的氩弧焊丝按高合金、低合金、碳钢分类保管。 4.2.6.13本班组氩弧焊丝使用前,负责将材质证明书与氩弧焊丝同时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 4.2.6.14负责督促检查,焊工进入现场进行焊接工作时,将焊条装入焊条保温筒,方可进入工作现场,焊工在施焊时随用随取。 4.2.6.15负责焊工施焊工作完成后,检查焊工清理和自检情况及焊工本人代号钢印是否打在焊缝附近。 4.2.6.16在制订焊接工艺时,对于焊接工作压力≥9.8Mpa的受压部件、氢系统、油系统其管子或管件的对接接头、全焊透管座的角接接头,采用氩弧封底电焊盖面或全氩弧焊接。 4.2.6.17本班组范围内受监督高温高压用金属材料应有材质证明书方可使用,使用前负责将材质证明书和材料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 4.2.6.18检修时负责制定措施,对本班组管辖范围内的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蠕变测点进行保护。 4.2.6.19本班组范围内高温、高压用备品配件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前负责将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材料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理化检验。 4.2.6.20负责将本班组管辖范围内的电焊机、焊条烘干机的电流、电压、温度表,联系生技部计量监督专工安排计量检测。(每年) 4.2.6.21 负责建立本班组焊工个人技术档案,档案内应包括工程名称、施焊对象、焊接类别、焊接方法、检验结果及焊接合格率等信息,及时将焊接结果记入档案并报金属专工。 4.2.6.22 负责机组大、小修设备的腐蚀、结垢检查,及时出具锅炉汽包、锅炉四管等腐蚀、结垢速率化验报告,大、小修工作完成后十日内报金属专工。 4.2.7运行职责 4.2.7.1运行分场主任(技术员)负责监督做好主、再热蒸汽超温、超压记录,及时将超温、超压情况报公司领导、锅炉监察专工并在设备出现超参数后十日内将超温、超压记录报金属专工存档。主蒸汽温度、压力控制:锅炉出口主蒸汽、再热蒸汽温度控制≤540℃,锅炉出口主蒸汽压力≤17.27Mpa,机侧主蒸汽压力≤16.67 Mpa。 4.2.7.2各值单元长、主操要随时监视各受热面壁温。控制分隔屏、末级过热器、末级再热器金属壁温不超过受热面管子材料的使用极限值。12Cr1MoVG钢极限使用温度570℃,SA-213TP304H钢极限使用温度650℃,SA-213T91钢极限使用温度650℃。 4.2.8 物资部副主任职责 4.2.8.1掌握金属监督基础知识。 4.2.8.2 组织有关人员核对用于受监部件材料的材质,做到材质与质保书、合格证相符。 4.2.8.3 组织监督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入库受监部件的备品部件应按标准进行机械性能指标检验,不合标准的禁止交付使用;高温紧固件应100%进行硬度检查,合金钢材质要100%进行光谱复查,M32以上螺栓要100%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合格后交付使用。 4.2.8.4 检查公司专用焊材库,督促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保证库房内湿度和温度符合要求。 4.2.8.5 做好本部门金属监督工作记录及台帐。 4.2.9金属监督工作各协作单位之间的关系 4.2.9.1 金属专工与生技部专工、分场、班组技术员之间的关系 4.2.9.1.1 金属监督检查测试项目和其它金属试验项目,各分场技术员、生技部专工应及时将本(分场)专业管辖范围内大、小修及状态检修时的金属监督项目计划交金属专工,金属专工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测试结果通知相关分场技术员、生技部专工。 4.2.9.1.2分场、班组技术员负责填写金属缺陷通知单消缺内容(见附录C),交金属专工。 4.2.9.1.3 金属专工应积极为分场、生技部专工服务。各分场技术员、生技部专工应密切配合金属专工工作。检修中的金属试验工作一般按计划进行,对班组、分场、生技部专工临时提出的计划外测试项目,由设备所在单位填写委托试验单,金属组凭委托试验单进行检测。 4.2.10金属组职责 4.2.10.1执行上级有关金属监督的指示和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指导有关专业部门的金属检测工作,负责全公司金属受监督设备和材料的金属检测工作。 4.2.10.2参加金属监督网工作,经常了解和掌握各专业部门开展金属监督工作的情况,配合金属专工搞好全公司金属监督工作。 4.2.10.3参加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拍摄生产设备金属事故的技术性照片,收集资料,提出预防措施,配合实施。 4.2.10.4无损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按时参加资格考试,强化自身专业培训,不断研究金属检验新方法,学习无损检测新技术。 4.2.10.5对超标缺陷查明原因,按规程标准执行超标缺陷的返修检测工作。 4.2.10.6熟练掌握检测仪器的检测与使用性能及检测设备的安全要求,保证检测设备安全,保证自身与他人的安全,检测结果准确。 4.2.10.7无损检测报告的编制应由所持相应资格证书的Ⅱ级及以上人员填写,报告的编制人应对报告的客观真实性负责,报告应具有可追溯性。单项检测工作完成三日内出具检验报告,小修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出具检验报告,大修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出具检验报告。 4.2.10.8负责在检验工作中,发现有超标缺陷时,及时发出缺陷通知单,将检验的缺陷情况、处理建议填写清楚,报送设备管辖单位。给出打磨消除、局部打磨补焊、割口返修、更换管段、全部更换等具体消缺建议。及时监督消缺进度情况并对消缺后部件、设备及时检验。 4.2.10.9检验报告一式四份,受检设备单位、金属组、锅炉监察、档案室各留存一份备查。 4.2.10.10金属组负责人,每周把拍摄生产设备金属事故的技术性照片、检测报告及受监督设备出现异常情况的预防措施、处理情况及实施办法,及时报送金属专工。 4.2.10.11做好金属部件的运行监督工作 (超温、超压、蠕胀、升温速度、组织性能变化等),对运行提出要求。 4.2.10.12负责金属检测仪器、设备的管理,做好检测仪器定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对检测仪器进行保养维护工作。 4.2.10.13建立无损检测人员动态个人技术档案,及时填写工作时间、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结论等内容,更新后十日内报金属专工。 4.2.10.14公司机组遇有抢修等特殊情况,无损检测人员接令后,及时无条件到岗。 4.2.11 金属组与各配合协作单位的关系 4.2.11.1 金属组与上级主管部门的关系 4.2.11.1.1 金属组工作受省电科院金属室指导, 本公司金属组无检测资质或无力承担的检测项目,可向省电科院金属室汇报,由省电科院金属室组织力量,调配有关专业人员帮助检测。 4.2.11.1.2金属组应及时向省电科院金属室汇报,受监督金属监测情况及金属事故情况。 4.2.11.1.3金属组工作受当地劳动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2.11.2金属组与本公司协作单位的关系 4.2.11.2.1物资部钢材与金属配件的鉴定、 分类性试验工作应填写金属试验委托单(见附录B),交生技部金属专工,生技部金属专工审核后统一安排。 4.2.11.2.2 配合安监部搞好检修质量监察工作,与安监部一起做好金属事故的调查分析,制订预防措施; 4.2.11.2.3配合金属专工, 搞好锅炉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对金属专工提出的检验项目,应保证实施。如实施确有困难(如仪器性能、检测手段、检测条件等不允许)应同金属专工讲明原因,一起协商改换其它检测手段。 4.2.11.2.4配合档案室, 搞好金属监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金属组应及时把检测报告等按档案室的要求交档案室存档,金属试验所需原始数据、图纸、制造工艺等资料,档案室应积极提供。 4.2.11.2.5金属组与检修分场、班组的关系 金属组应积极为检修分场、班组服务;检修分场、班组应密切配合金属组工作。检修中的金属监督工作一般应按项目计划进行,各分场、班组临时提出的计划外检测项目,先填写金属试验委托单(见附录B),交生技部金属专工,生技部金属专工审核后安排金属组试验。检测项目的准备工作均要按金属组检验人员的要求,由被检设备、部件的所在部门负责,达不到试验要求的,金属组检验人员有权拒绝试验,由此造成影响工期或没有检验即投入运行的由所属部门负责。 5 检查与考核 5.1 检查范围 5.1.1 工作温度≥450℃工作的高温金属部件 5.1.2 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保温 5.1.3 工件压力≥6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 5.1.4 锅炉汽包 5.1.5 运行机组的汽温、汽压 5.1.6锅炉一次和二次汽系统受热面金属壁温 5.1.7 高温、高压紧固件 5.1.8 焊接材料使用和管理 5.1.9 焊接质量 5.1.10 高温、高压用金属材料 5.1.11 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蠕变测点 5.1.12 受监部件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 5.1.13 高温、高压用备品配件 5.2 检查考核标准 5.2.1 工作温度≥450℃工作的高温金属部件、工件压力≥6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锅炉汽包 5.2.1.1工作温度≥450℃工作的高温金属部件的支吊架、膨胀指示器,在大修中所属设备的班组必须进行冷、热态检查,要有检查项目和内容完整记录。无完整记录,对所属设备的班组扣罚大修承包奖0.5%。 5.2.1.2工作温度≥450℃工作的高温金属部件的膨胀指示器的指示盘、弹簧枪。在大修中所属设备的班组必须对指示盘、弹簧枪损坏、脱落、丢失、弹簧枪卡涩进行修理、补齐、弹簧枪应推拉灵活。未进行修复工作的,对所属设备的班组扣罚大修承包奖1%。 5.2.1.3 工作温度≥450℃工作的高温金属部件、工件压力≥6MPa的承压管道和部件,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锅炉汽包的支吊架。在大修中所属设备的班组必须对松脱、偏斜、卡死、(含垂直段支吊架管部支撑块下部是否在同一平面上)和损坏的支吊架进行修复。未进行修复的,对所属设备的班组扣罚大修承包奖1.5%。 5.2.1.4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工件压力≥6MPa的承压管道、锅炉汽包的保温应完好无损。不得随意切割保温层外的镀锌板。凡随意切割保温层外镀锌板的扣罚班组大修承包奖0.5%。 5.2.2 运行机组的汽温、汽压 5.2.2.1 锅炉出口主汽、再热汽温540℃。540℃﹤汽温﹤545℃时间超过3分钟,扣罚单元长和主操各50元;545℃≤汽温,扣罚单元长和主操各100元。 5.2.2.2 锅炉出口主汽压力17.27MPa,机侧主汽压力16.67MPa。超过此压力值,分别扣罚单元长和主操各50元。 5.2.3锅炉一次和二次汽系统受热面金属壁温 12Cr1MoVG钢极限使用温度570℃, SA-213TP304H钢极限使用温度650℃, SA-213T91钢极限使用温度650℃, 15CrMoG钢极限使用温度550℃, SA-213TP347H钢极限使用温度650℃, SA-210C钢极限使用温度450℃, 20G钢极限使用温度450℃。凡超过上述极限使用金属壁温值,分别扣罚单元长和主操各50元。 5.2.4高温、高压紧固件 5.2.4.1 凡新购大于M32的高温、高压紧固件。使用前必须将产品质量证明书与紧固件同时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硬度检验、统一编号方可使用。凡无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未进行光谱复核、硬度检验、统一编号使用,扣罚所属单位大修承包奖0.5%。 5.2.4.2 复役后再用的大于M32的高温、高压紧固件必须经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硬度检验、无损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凡是未进行光谱复核、硬度检验、无损检测使用,扣罚所属单位大修承包奖0.5%。 5.2.4.3 柔性紧固件旋入端的螺纹应全部拧入法兰内,使其低于法兰平面0.5~1mm。凡未按要求安装柔性紧固件者,扣罚所属单位大修承包奖0.5%。 5.2.5 焊接材料使用和管理 5.2.5.1 领用的氩弧焊丝必须按高合金、低合金、碳钢分类保管,防止错用。凡对氩弧焊丝不按高合金、低合金、碳钢分类保管的班组,罚款50元。 5.2.5.2 氩弧焊丝使用前,必须将材质证明书与氩弧焊丝同时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无材质证明书和未进行光谱复核使用者,罚款50元。 5.2.5.3 焊工进入现场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将焊条装入焊条保温筒。凡焊条不装入保温筒进入现场者,罚款50元。 5.2.6 焊接质量 5.2.6.1 凡从事焊接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所从事该项目焊接工作的有效合格证。凡无有效合格证从事焊接工作者,罚款50元。凡指派无有效合格证从事焊接工作者,罚款100元。 5.2.6.2 本分场、班组管辖范围内的电焊机、焊条烘干机的电流、电压、温度表必须每年进行计量检测。没有在上一个计量有效期失效前进行计量检测的,班组技术员罚款50元,分场技术员罚款100元。 5.2.6.3 焊工技术档案必须每月5日前报金属专工,逾期不报者班组技术员罚款100元。 5.2.6.4 焊口焊完后,焊工必须进行清理和自检并将本人的代号钢印打在焊缝附近。凡未进行清理和焊缝附近无焊工本人代号者,Ⅰ类焊接接头罚款50元。Ⅱ类焊接接头罚款30元。Ⅲ类焊接接头罚款20元。 5.2.6.5 焊接工作压力≥9.8MPa的受压部件、氢系统、油系统其管子或管件的对接接头、全焊透管座的角焊接头,必须采用氩弧封底电焊盖面或全氩焊接。凡未采用氩弧封底电焊盖面或全氩焊接者,罚款50元。 5.2.6.6 因焊接质量造成机组被迫降负荷运行。对施焊焊工罚款200元。所属分场罚款2000元。 5.2.6.7 因焊接质量造成机组被迫停机。对施焊焊工罚款500元。所属分场罚款5000元。 5.2.6.8 对接焊(A.Ⅰ.Ⅱ.①)焊口数量达到或超过80个,一次无损检验合格率98%以上和水压试验无漏泄,奖励100元。 5.2.6.9 对接焊(B.Ⅰ.Ⅱ.①)焊口数量达到或超过50个,一次无损检验合格率97%以上和水压试验无漏泄,奖励100元。 5.2.6.10 对接焊(C.Ⅰ.Ⅱ.①)焊口数量达到或超过50个,一次无损检验合格率96%以上和水压试验无漏泄,奖励100元。 5.2.6.11 对接焊(B.Ⅰ.Ⅱ.②)焊口数量达到或超过30个,一次无损检验合格率96%以上和水压试验无漏泄,奖励100元。 5.2.6.12 对接焊(A.B.Ⅰ.Ⅱ.③)焊口数量达到或超过10个,一次无损检验合格率96%以上和水压试验无漏泄,奖励100元。 5.2.7高温、高压用金属材料 高温、高压用金属材料必须有材质证明书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将材质证明书和材料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凡无材质证明书和材料未做光谱复核不得使用。对凡无材质证明书和材料未做光谱复核使用者,对所属单位罚款500元。 5.2.8 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蠕变测点 主(高温再热)蒸汽管道蠕变测点要保证完好无损,对进行其它检修工作而碰伤和损坏蠕变测点者,罚款50元。查不到责任者,对所属班组罚款200元。 5.2.9 受监部件的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 5.2.9.1 受监部件的理化检验要严格按标准要求进行,方法正确,数据准确,结论正确。对不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数据误差较大者,罚款50元。 5.2.9.2 无损检验人员必须按资格证有效期参加资格考试(复证)。对无正当理由延期考试者,罚款100元。 5.2.9.3 无损检验人员必须按标准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准确,无误判、漏检。对检验结论有误判或漏检者,罚款100元。 5.2.9.4无损检测人员个人动态技术档案没有及时更新、上报,对金属组负责人罚款100元。 5.2.9.5未按管理标准要求及时出具检验报告、缺陷通知单者,罚金属组检验责任人100元。 5.2.9.6对检修分场、班组人员持委托试验单,检测人员未及时进行检验,影响现场工作者。罚责任人100元。 5.2.9.7公司机组遇有抢修等特殊情况,通知检测人员到岗。无故不到者,罚责任人100元。 5.2.10 高温、高压用备品配件 高温、高压用备品配件必须有产品质量证明书,使用前必须将材质证明书和备品配件送金属组进行光谱复核、理化检验。凡无产品质量证明书和未进行光谱复核、理化检验使用者,对所属单位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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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建筑/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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