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概述
本章作为收益税类的主要税种,也是税法考试的重点税种之一。各种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型在考题中均出现过,特别是个人所得税的税额计算,单选题、计算题、综合题中都是考点,而综合题常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相联系。从历年情况看,出题量一般为4--5题,分值在10分左右。
近三年考题评析: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单项选择题
2题2分
1题1分
多项选择题
1题1分
1题1.5分
1题1分
计算题
1题6分
综合题
1题8分
1题12分
合 计
4题11分
2题7.5分
3题14分
本章变化内容
学习本章首先要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1.个人所得税采取分项计税的办法。
即将应税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个人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
即以某项应税项目的收入额减去税法规定的该项目费用减除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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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定额或定率扣除方法)后的余额,为该项应纳税所得额。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任何地方,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中有可能与其他税种关联。
例如在转让房产时会涉及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甚至土地增值税等,取得房产租金会涉及营业税、房产税等。学员应学会通过企业所得税的理解进行正确判断。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基本原理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二、个人所得税的发展
1799年产生于英国。
三、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以个人的纯所得为计税依据。
四、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模式
分类征收制,综合征收制和混合征收制。了解各种模式的含义及其优缺点。我国目前是分类征收制。
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客观题常考)
一、纳税义务人
税法规定,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以及在中国有所得的外籍人员(包括无国籍人员,下同)和港澳台同胞,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按照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又划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
判定标准
征税对象范围
1.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临时离境”的不扣减天数。
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和
境外的所得
2.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
(1)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2)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
来源于境内的所得
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指个人因学习、工作、探亲等原因消除后,没有理由在其他地方继续居留时,所要回到的地方,而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个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例如单位派某人去德国任财务总监,要常住三年,则三年期满后还是要回到中国,则中国为该人习惯性居住地。
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注意不是指连续居住满一年。
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一个外籍人员首次来华,如果他在1月1日入境则可能成为居民纳税义务人;如果在1月3日入境,当年则不可能成为当年居民纳税义务人;如果在1月1日入境,在12月10日离境回国过圣诞节,直至次年1月25日才回中国境内。虽然一次出境超过30天,但由于是在两个纳税年度里,所以每一纳税年度里,一次出境时间没有超过30天,所以该人仍然是当年居民纳税人。
应用举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个人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是( )。(1999年)
A.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B.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个人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个人
D.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
【答案】AD
注意:自2004年7月1日起,
1、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需要计算确定其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时,均应以该个人实际在华逗留天数计算。上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2、在中国境内、境外机构同时担任职务或仅在境外机构任职的境内无住所个人,对其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为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3.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
目前共11项。应会区分纳税人的不同收入属于哪一个应税项目,从而判断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正确计算应纳税额。
以客观题为主。注意三大题型:1、个人取得综合收入;2、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人合伙企业;3、 承包、承租经营者和承租、承包企业。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注意的问题:
1.不予征税项目(4项):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结合免税项目(有些工薪所得是不征税的,如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退休工资);
3.了解内部退养人员工薪征税问题
(1)实行内部退养的个人在其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工资,薪金,不属于离退休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
例如某人月薪1400,提前5年内退,取得一次性收入60000,内退后仍保留原工资标准1400,但不享受今后的涨薪,则一次性收入如何纳税?
60000/5*12=1000
1000+1400-2000=400,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
当月应纳税=(60000+1400-2000)*5%
以后每月1400<2000元,不纳税。
(2)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重新就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与其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上例,如果每月在外单位任职取得收入2000元,本单位每月内退工资1400元,则应合并为3400元,纳税=(3400-2000)*10%-25。
在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则每月内退费1400元可免税,仅就取得外单位收入2000元征税。
4.出租汽车司机对出租车有财产所有权的,按个体工商业户征税;没有的,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
应用举例:
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出租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方式运营,出租车司机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
【答案】ACD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的有( )。
A.公司职工购买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B.集体所有制职工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于分配获得的股息
C.内部退养的个人从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从原单位取得的收入
D.职工从本单位取得的子女托儿补助
【答案】AC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此税目。
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征税。
3、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其他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按照其他应税项目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如对外投资取得的股息所得,应按“股息、利息、红利”税目的规定单独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上述所得则按照“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税。
【例题·判断题】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个人投资者,2007年该私营企业以企业资金为王某购买了一辆汽车,这应当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答案】×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1、按合同规定仅得固定承包费的(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按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2、上交管理费后得纯收入的(对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按承包所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税。
注意以下两点:
1、企业本身要交各种税金及企业所得税。
2、个人承包者应以企业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以后的余额作为承包基数,交纳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劳务取得的所得。
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斑、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代扣代缴。
特点在于阶段性提供劳务,阶段性取得报酬。提供者和接受者之间没有佣工关系。
【例题•多选题】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 )。
A.个人书画展取得的报酬
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
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答案】AD
(五)稿酬所得
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给企业翻译资料所得是劳务报酬所得,不是稿酬所得。
不以图书、报刊形式发表、出版的翻译、审稿、书画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应用举例:
国内某作家将其小说委托中国一位翻译译成英文后送交国外出版商出版发行。作家与翻译就翻译费达成协议如下:小说出版后作者署名,译者不署名;作家分两次向该翻译支付翻译费,一次是译稿完成后支付一万元人民币,另一次是小说在国外出版后将稿酬所得的10%支付给译者。该翻译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将两笔所得中的第一笔申报为劳务报酬所得,第二笔申报为稿酬所得。( )(1997年)
【答案】×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是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1、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税;
注意:企业所得税中国债利息所得免税。但金融债券利息要征税。
2、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的规定。
3、借款的规定
4、个人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自2003年9月1日起孳生的利息,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储蓄机构在结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个人一般存款帐户只能存款,结算帐户可以代扣各种费用。
0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股份制企业为个人股东购买住房而支出的款项
B、员工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
C、员工将行权后的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
D、股份制企业的个人投资者,在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
答案:ABD
【例题•多选题】(2003年)下列各项个人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企业集资利息
B.从股份公司取得股息
C.企业债券利息
D.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答案】ABC
(八)财产租赁所得
包括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1、目前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量化资产股份转让。
集体所有制企业在改制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时,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时,暂缓征收个人所得税,待个人将股份转让时,就其转让收入额,减除个人取得该股份时实际支付的费用支出和合理转让费用的余额,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出售自有住房(了解)
(1)个人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3)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
(4)在住房制度改革期间,职工因支付的房改成本价格低于房屋建造成本或市场价格而取得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中的年终奖金的征税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4、对个人转让自用5 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十)偶然所得: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所得
(十一)其他所得
第三节 税率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记忆,掌握)
一、税率
个人所得税依照所得项目的不同,分别确定了两种类别的所得税税率,它们是:
税 率
应 税 项 目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20%
(8个税目)
特别掌握:其中有3个税目有加征或减征
4.劳务报酬所得:
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5.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6.财产租赁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居民住房减按10%税率
7-11.其他各种所得,均为2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05考题:下列各项中,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B.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
C.个人独资的生产经营所得
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答案:ABCD
解析: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独资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都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掌握)
(一)每次收入的确定(掌握!次数的多少涉及费用扣除的多少)
有七个应税所得项目明确规定按次计算征税
1、劳务报酬所得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不能以每天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例1:某人5月份在某高校进行某课程考前培训,一共上了5次(每次一天),每天收入为1000元。则此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为1000*5(1-20%)*20%,这里一定要加总,不能按每次演讲的收入计算,因为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
例2:某人5月份在高校演讲1次,取得5000元收入。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高校某教学楼取得设计收入20000元。则当月此人的劳务报酬所得应为5000*(1-20%)*20%+20000(1-20%)*20%。
对比例1例2,劳务报酬中的同一事项的理解很重要。
例3:假设某人在高校进行考前培训工作,5月份举行3次,6月份举行2次,每次收入为1000元,合计收入5000元,问如何纳税?
2、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与支付次数无关。具体可分为:
(1)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为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2)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或者先出版,再在报刊上连载的,应视为两次稿酬所得征税,即连载作为一次,出版作为另一次;
(3)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4)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
(5)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用举例:
下列稿酬所得中,应合并为一次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分次取得的稿酬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
C.同一作品出版社分三次支付的稿酬
D.同一作品出版后加印而追加的稿酬
【答案】ACD
应用举例:
国内某作家的一篇小说先在某晚报上连载三月,每月取得稿酬3600元,然后送交出版社出版,一次取得稿酬20000。该作家因此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000年)
A.3416元 B.3449.6元
C.3752元 D.4009.6元
【答案】B
【解析】应纳税额:
=3600×3×(1-20%)×20%×(1-30%)+20000×(1-20%)×20%×(1-30%)
=1209.6+2240=3449.6(元)
3、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该次转让取得的收入是分笔支付的,则应将各笔收入相加为一次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如将一项专有技术分别转让给两个人,这要算两次收入。
应用举例:
某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师2002年将自己研制的一项非专利技术使用权提供给甲企业,取得技术转让收入为3000元,又将自己发明的一项专利转让给乙企业,取得收入为45000元。该工程师两次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7640元 B.7650元
C.7680元 D.9200元
【答案】A
【解析】应纳税额=(3000-800)×20%+45000×(1-20%)×20%=7640(元)
4、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如果已知的是全年租金,则要换算为月计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6、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7、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
(二)费用扣除标准:
应 税 项 目
扣 除 标 准
(1)工资薪金所得:
每月扣除20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月扣除2000元。)
(4)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
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5)财产转让所得:
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按规定支付的有关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从2005年6月13日起,个人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时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时,减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008年单选题:王某持有某上市公司的股票10000股,该上市公司2007年度的利润分配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为每10股送3股,并于2008年6月份实施,该股票的面值为每股1元。上市公司应扣缴王某的个人所得税( )。
A.300元 B.600元
C.1500元 D.3000元
【参考答案】A
【解析】配股分红属于股息红利所得,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王某股息红利所得= 10000÷10×3×1=3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50%=300(元)
【例题•多选题】(2004年)下列各项中,以取得的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直接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有( )。
A.稿酬所得 B.偶然所得
C.股息所得 D.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答案】BC
【例题•多选题】下列个人所得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月减除定额费用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B.财产转让所得
C.工资薪金所得
D.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案】AC
二、附加减除费用的范围和标准(只是针对应税项目中的工资、薪金所得)。
1.适用附加减除费用的纳税人可归纳为以下三类:
(1)外籍人员;
(2)境外任职中国公民;
(3)华侨、港澳台同胞。
(三)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每月减除2800元。(总共为2000+2800=4800)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1、个人将其所得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例题•单选题】(2007年)2006年8月,李某出版小说一本取得稿酬80000元,从中拿出2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受灾地区。李某8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A.6160元 B.6272元
C.8400元 D.8960元
【答案】B
【解析】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公益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发生20000元,应扣除19200元。本题应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9200〕×20%×(1-30%)=6272(元)
2、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资助的,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第四节 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个人所得税计算思路:
1、居民?非居民?
2、所得性质?类别?来源地?支付地?是否免税?
3、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月?年?次?
针对不同的应税所得项目,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分别为:
应纳税额=(收入-费用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收入-费用扣除)*税率
应税项目
税 率
费用扣除
(1)工资薪金所得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月扣除2000元(或4800元)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年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及损失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①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五级超累
②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九级超累
全年收入扣除必要费用(12*2000)
(4)劳务报酬所得
①20%比例税率;
②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
①每次收入小于4000元:定额扣除800元
②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定率扣除收入的20%
(5)稿酬所得
20%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20%比例税率
(7)财产租赁所得
20%比例税率
(房屋租赁按10%)
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②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③修缮费用;
④800元或20%固定费用
(8)财产转让所得
20%比例税率
每次转让收入总额扣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20%比例税率
无费用扣除,收入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10)偶然所得
(11)其它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用举例:
某职工2008年5月应发工资2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4元,失业保险10元(超过规定比例2元),单位代扣水电费100元,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
A.22.6元 B.22.8元 C.32.6元 D.32.8元
【答案】D
【解析】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标准缴付部分应计入工薪收入。
应纳个人所得税=(2600-2000-14-10+2)×10%-25=32.8(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对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征收的有关规定
1、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24000元/年。即每月2000元。
2、其向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3、4、5、6、:工资附加费用、广告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利息支出的规定类同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超支不结转以后年度)
7、个体户专营种植业等,要计征个人所得税。
8、个体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取得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项应税所得,应分别适用各应税项目的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一种:查账征税:有关扣除项目及标准参见教材。原理同内资企业所得税。
1. 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24000元/年,即2000元/月。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2. 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 企业在生产经营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难以划分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类型、规模等具体情况,核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折旧费用的数额或比例。
4、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在其工资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
7.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企业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并且企业性质全部是独资的,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款的计算按以下方法进行: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Σ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Σ各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特别注意: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但投资者的个人生计费可参照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确定”;企业从业人员工资支出可以扣除。
应用举例:
在计算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时,不得税前扣除的项目有( )。
A.投资者的工资支出
B.从业人员工资支出
C.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
D.财产保险支出
【答案】AC
(二)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用举例:
某个人独资企业2001年经营收入48万元,应税所得率为10%,则全年应纳所得税为( )。
A.4800元 B.9600元
C.10150元 D.14065元
【答案】C
应纳税所得额=48万×10%=4.8万,
应纳税额=48000×30%-4250=10150(元)
注意:
1、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收方式后,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或=(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
(一)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包括承包经营的成果,还包括承包人每月取得的工资。
必要费用是指全年2000*12。不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成本费用。
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承包经营或者承租经营期限不足一年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为纳税年度。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
(三)被承包的单位,应该先交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分给承包人,然后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应交个人所得税。承包者的工资和福利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能扣除,但在计算所承包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扣除。
【例题•判断题】(2007年)张某承包经营一国有企业,每年上缴承包费用5万元,该承包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允许税前扣除,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
【答案】√
【例题•计算题】2008年1月,李某承包市区一家餐厅。合同规定承包期5年,每年上交承包费5万元。2009年1月5日该餐厅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材料显示:餐厅全年营业收入200万元,成本费用 180万元(其中包括李某工资每月 2000元),营业税100000元,城建税7000元,教育费附加3000元,盈利90000元,申报缴纳和代交个人所得税为0。2009年5月税务检查时发现以下问题:
(1)由李某签字对部分客户的餐饮费免收,全年累计84笔,共计100000元。
(2)对部分供货的客户采取以客户餐饮费抵餐厅购货款方法,共抵扣餐饮收入30000 元。
以上二笔业务均未申报收入。
(3)年均雇佣职工15人,支付年工资总额25万元,全年实际使用职工福利费3万、拨缴工会经费0.5万、实际支出教育经费1万元,上述支出全部计入成本费用。
计算李某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
(1)补计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0000+30000)×5%×(1+7%+3%)
=7150(元)
(2)应补交企业所得税额
全年合理的工资支出总额=0.2×12+25=27.4(万元),可以全部扣除。
三项经费:福利费扣除限额=27.4×14%=3.836>3,可以扣除3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27.4×2%=0.548>0.5,只能扣0.5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27.4×2.5%=0.685<1万,只能在本年度扣除0.685万元。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685=0.315(万元)
(3)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90000+100000+30000+3150-7150
=216000(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16000×20%=43200(元)(假设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要求)
李某承包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90000+100000+30000-7150-43200-50000+2000×12-1600×2-2000×10)×35%-6750
=35407.5(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费用;
2.每次的规定;
3.税率20%,但有加成征收;
4 如果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分别按不同的项目所得计税,不能合并。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的速算扣除数表:
例4:歌星刘某一次取得表演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计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四)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基本思路: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
1.个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所得税的计算
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2.不含税收入超过3360元
(1)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 ÷[1-税率×(1-20%)]
或[(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当级换算系数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超过21000的要减掉速算扣除数。
级数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1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20
0
无
2
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
20
0
84
3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分
30
2000
76
4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0
7000
68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
五、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注意以下问题:
1.定额或定率扣除费用;
2.次的规定;
3.税率20%,减征30%,实际税率14%;
08年单选题:作家马某2007年2月初在杂志上发表一篇小说,取得稿酬3800元,自2月15日起又将该小说在晚报上连载10天,每天稿酬450元。马某当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A.420元 B.924元
C.929.6元 D.1320元
【参考答案】B
【解析】杂志发表与晚报连载视为两次稿酬;
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50×10×(1-20%)×20%×(1-30%)=924(万元)
05考题:王某的一篇论文被编入某论文集出版,取得稿酬5000元,当年因添加印数又取得追加稿酬2000元。上述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A.728元 B.784元 C.812元 D.868元
答案:B
解析:同一作品出版、发表后,因添加印数而追加稿酬的,应与以前出版、发表时取得的稿酬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王某所获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2000)×(1-20%)×20%×(1-30%)=784(元)
应用举例:
中国公民孙某系自由职业者,2007年收入情况如下:
(1)出版中篇小说-部,取得稿酬50000元,后因小说加印和报刊连载,分别取得出版社稿酬10000元和报社稿酬3800元。
(2)接受委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5000元。
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
(1)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及报刊连载为稿酬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① 出版小说、小说加印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0+10000)×(1-20%)×20%×(1-30%)=6720(元)
②小说连载应纳个人所得税=(3800-800)×20%×(1-30%)=420(元)
(2)审稿收入为劳务报酬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0×(1-20%)×20%=2400(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例题:某工程师研发的一项技术被另一企业未经其同意就使用,该工程师将侵权企业告上法庭,法庭判决侵权企业赔付工程师3万,则此3万应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储蓄存款的利息,1999年11月1日之前是免税,1999年11月1日之后恢复征税。适用税率,2007年8月15日前为20%,2007年8月15日起为5%。2008年10月9日开始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
按次征税,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可结转下期直到扣完为止)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定额或定率扣除);
(二)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属于“财产租赁所得”
可以扣除: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
(2)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
(3)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至)
(4)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注意:以扣除税费、修缮费用后的余额作为每次收入,该余额小于4000的,扣800的费用,该余额大于4000的,扣除该余额的20%的费用。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但是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
应用举例:李先生2007年将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金收入3000元,当年3月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已按月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暂时不考虑房产税。
【答案】出租房屋租金以1个月的租金收入为1次,出租期间缴纳的有关税费和发生的租房装修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租房装修费用每月扣除以800元为限,2000元的装修费用有2个月扣除800元、有1个月扣除400元),2007年李某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3000×3%-3000×3%×(7%+3%)-800]×10%×9}+{[3000-3000×3%-3000×3%×(7%+3%)-800-800]×10%×2}+{[3000-3000×3%-3000×3%×(7%+3%)-400-800]×10%×1}=2242(元)
【例题•计算题】丁某1~6月每月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5000元(按市场价出租,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计算丁某1~6月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答案】(1)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5000×3%×6=900(元)
【提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营业税减按3%征收。
(2)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900×7%=63(元)
(3)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900×3%=27(元)
(4)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4%×6=1200(元)
(5)1~6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5000×3%×(1+7%+3%)-5000×4%〕×(1-20%)×10%×6=2224.8(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合理税费含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注意转让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可免税。
(二)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查帐征收
1、以实际成交价格为转让收入,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2、房屋原值:(1)商品房:实际购置价;(2)自建住房:实际建造价及其相关税费;(3)经济适用房:实际支付的房价款及相关税费以及缴纳的土地出让金。(4)已购公有住房
3、税金: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税金。
4、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有上限限制)、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注意必须有合理的原始凭证。
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转让收入*(1%-3%)
(三)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质上政策已经改变,具体见财税2009年78号文件。
必须按照财产转让所得查帐征收,不得核定征收。
应纳税额=(财产转让收入-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20%
因为是受赠,所以不存在财产原值。
2011年新增:
(四)自然人转让投资企业股权(份)
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
1、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判定方法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①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②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
③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的;
④申报的股权转让价格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的;
⑤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条第一项所称正当理由,是指以下情形:
①所投资企业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亏损;
②因国家政策调整的原因而低价转让股权;
③将股权转让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④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合理情形。
2、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可采取以下核定方法:
(1)参照每股净资产或纳税人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2)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3)参照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价格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4)纳税人对主管税务机关采取的上述核定方法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据,主管税务机关认定属实后,可采取其他合理的核定方法。
3、纳税人再次转让所受让的股权的,股权转让的成本为前次转让的交易价格及买方负担的相关税费。
上述所称股权转让不包括上市公司股份转让。
十、偶然所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掌握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
(一)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掌握)
自2005年1月1日起按以下计税办法征收:
(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应用举例:
某人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36000元,假设工资是2400元
36000÷12=3000,找税率为15%、125,
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6000×15%-125=5275
每月工资纳税(2400-2000)*5%
假设月工资是1400元?
(36000-600)/12=2950 税率为15%、125
(36000-600)×15%-125=5275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方法只能采用一次。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以前未考过)
基本思路,先将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换算为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然后按照上述(一)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1、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的商数——确定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注意:用不含税所得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教材492页)
2、(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1-适用税率)=含税的全年一次性收入
3、根据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计算应纳税额,方法同(一)
(三)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的计算征税问题。
采用老办法: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算纳税。
(四)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问题。了解
根据税法规定,对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按月预缴,年终合并全年工资再平均到每月计算实际应纳,多退少补。
(五)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征税问题(了解)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即标准内不纳税,超过标准的应当计入工资纳税。
【例题•计算题】某个人2008年5月薪5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