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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基础知识,杜绝“三违”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职责权限 (一)、公司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项目部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公司安全科建立企业各级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资格培训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名册,保存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记录、证书;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年检...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增强全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基础知识,杜绝“三违”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 职责权限 (一)、公司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组织项目部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二)、公司安全科建立企业各级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资格培训登记表,特种作业人员名册,保存公司安全教育培训检查考核记录、证书;负责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年检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保存项目部日常安全教育、季节安全教育等记录,收集工人的各级安全教育试卷,建立《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卡》、《工人安全教育登记表》。建立本项目部特种作业人员名册,据工程实际情况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有效期提前向公司安全技术科上报需培训复训人员名单。 (三)、公司(项目部)安全科(安全员)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根据安全整改通知单内容、制定整改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项目部)在安全教育培训实施前,由安全科(安全员)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制定培训计划(目的、培训对象、内容、时间、考试等内容),报企业(项目部)负责人(项目经理)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过程中保持培训、考试考核记录。所有记录按体系文件中《记录控制程序》要求执行; (三)、定期检查考核实施情况和实施效果,同时针对工作中检查发现的普遍存在问题及专项安全技术进行专门培训。 五、培训的类型和对象 (一)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发证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二)、有关部门考核发证 特种操作人员 (三)企业内部培训 1、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3、新工人进场 4、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 六、培训的时间和内容要求 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应于年初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公司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员对从业人员(分包方)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项目部安全员应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季节等环境变化,对新工人、转岗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各类人员具体培训时间和内容如下: (一)、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 1、企业负责人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建筑、设备安装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本行业的章程、规程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建筑、设备安装安全生产技术,建筑、设备安装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及调查处理方法,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建筑、设备安装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本行业的章程、规程和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建筑、设备安装安全生产技术,建筑、设备安装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工伤保险的政策、法律、法规; (4)、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方法; (5)、事故现场勘验技术以及应急处理措施; (6)、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7)、国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8)、典型事故安全分析 (三)、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1、其他从业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各岗位工人以及临时聘用人员(包括待岗、复工、转岗、换岗人员、新上岗人员)。 2、从业人员的三级教育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 3、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为: (1)、公司级安全教育: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施工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2)、项目部安全教育:本项目安全生产特点、现状和规章制度;施工现场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 (3)、班组安全教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四)、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1、范围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制冷作业。 2、培训时间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时间不少于48学时。 3、内容 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外,还应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2002年10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通用部分》及专业部分的培训。 七、培训方式 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可采用讲授法、实际操作演练法、案例研讨法、读书指导法、宣传娱乐法等;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各类安全生产业务培训班、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志及标语、安全文化知识竞赛等。 八、安全教育培训的资金保证 根据安全资金保障制度,由公司总经理(项目经理)和财务部分负责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取足额安全生产资金,并根据培训需求从中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资金。 九、安全教育培训的奖惩 企业(项目部)经理(项目经理)按照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内容,组织全体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参训人数不得低于安全生产要求的最低劳动生产人数。如因从业人员上岗前未进行安全培训而造成责任事故,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不超过收入20%)、行政处罚;凡达到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奖给不超过年终收入的10%。 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 目的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的项目部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3、 职责权限 公司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各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4、 管理要求 (一)、本企业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际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1、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 (1)、公司各项目部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公司安全科审核。 (2)、公司安全科初步审核后,将所需特种作业人员汇总,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人员审核表”,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上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 (4)、“学习证”下发后,由公司安全科统一保管,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超过时限“学习证”自行失效。 2、特种作业“学习证”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1)、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项目部指派的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 (2)、特种作业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3)、特种作业学员每半年接受一次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学员的工作。 (4)、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 3、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 (1)、公司安全科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按期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 (2)、特种作业安全培训与复审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负责办理培训事宜。(联系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 (3)、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4)、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江苏省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5)、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 (6)、连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十年以上(含十年),复审验证每四年进行一次。 (7)、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1、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公司不予负担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公司安全科负责统一办理报销手续。 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的费用不予报销。 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公司安全科统一保管。 四、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五、其他: 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 临时用工使用管理、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临时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的临时用工使用与培训管理工作。 3、 职责权限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各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4、 管理要求 (一)、严禁招收老、弱、病、残、童工做临时工; (二)、使用单位必须与临时工签订使用合同,并且还要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明确各自的职责; (三)、临时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单位要建立临时安全教育管理档案; (四)、临时工要插班作业,享受与正式工同等接受安全管理、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五)、临时工在安全操作和预防事故方面有显著成绩的突出表现的,单位要按规定给予表扬和奖励。 (六)、对临时工不服从指挥、违章作业的,应责令其及时进行纠正并按规定给予其适当的经济处罚,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勒令立即停工或辞退。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资料和记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资料管理工作。 三、职责权限 (一)、各项目部应在工程开工时明确该工程的安全生产资料管理人员,由其具体负责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并报公司安全科。 (二)、公司安全科资料管理人员负责收集各项目部移交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料,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管理工作,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指导的职责。 四、管理要求 (一)、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内容必须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中规定的内容,这些内容是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记录要求; (二)、各种表格、文字材料的填写要及时、真实,不可敷衍了事,更不许弄虚作假; (三)、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59-99)的“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中6项检查项目的名称顺序排列; (四)、其他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应作为安全资料的子项目分辨归纳到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的各检查项目中。 (五)、项目部安全生产资料管理人员将本工程安全生产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于工程竣工后一个月上报公司安全科归档 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树立公司品牌形象,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工作。 三、职责权限 1、公司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制度,监督检查并考核各项目部的施工现场文明管理工作; 2、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之前组织文明施工策划,制定文明施工管理目标,落实各项责任制,项目部生产副经理具体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四、实施运作 (一)、公司适时对各项目经理部的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进行检查、考核,提出改进意见。项目经理必须自觉接受监督,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对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另有要求时,项目经理部可按其要求执行;也可按公司制度结合当地有关要求另行制定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三)、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场容、场貌管理要求 1、施工项目部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 2、项目部在项目现场主要入口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牌:工程规模、性质、用途、发包商、设计商、承包商、监理单位的名称,工程开竣工日期等; (2)安全纪律牌 (3)防火须知牌 (4)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 (5)施工总平面图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牌 (7)项目部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牌 (8)其他当地主管部门规定所公示内容。 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要求执行做到布置合理、科学、材料堆放整齐,道路畅通; 4、施工现场周边应设置临时围护设施,围护封闭严密,市区主干道隔离围护不得低于1.8米,临街建筑脚手架应设置隔离防护棚; 5、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生产宣传牌,主要施工作业点、危险区域通道必须有相应的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或警示牌; 6、项目现场必须设置门卫室,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 目标 根据《劳动法》要求,为有计划地改善劳动人员的劳动条件,强化施工现场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工作。 三、职责权限 公司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制和监督工作,各项目部为本制度的具体实施者。 5、 管理要求 (一)、生活区卫生管理 1,、生活区应设置醒目的环境卫生宣传标语,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人到位; 2、生活区有除“四害”措施,物品堆放整齐、清洁,无大面积积水,防止“四害”孽生; 3、生活区设置分类垃圾桶,有专人统一清倒,禁止乱扔杂物; 4、生活区做到排水通畅,无污水外流或排水沟堵塞现象; 5、条件具备的工地应在生活区搞好绿化,美化环境。 (二)宿舍卫生管理 1、宿舍应通风明亮,牢固可靠; 2、排定卫生值日表,室长日常监督检查宿舍卫生值日 3、室内床铺排列整齐,蚊帐张设,被褥扑折,日常用品及行李堆放应统一整齐。鞋、帽、毛巾等物摆放要求一条线; 4、宿舍附近应有清洁生活用水,宿舍设在二层以上的应设水斗,保证上下水畅通; 5、宿舍内的衣帽袜及被单床褥要勤洗,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无异味。  6、严格遵照防火要求,不得躺在床上吸烟,室内严禁自炊; 7、个人保管好自己行李物品,离开宿舍要关门关窗,禁止来历不明者进入室内 8、宿舍用的一切设施尽可能由项目部统一配置,严禁私自擅动。 (三)食堂卫生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须经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每半年复检一次); 2、食堂与厕所、污水沟距离不少于30米,与垃圾箱距离不小于15米; 3、食堂内储存、加工、整理、清洗、烧煮等场所,应合理布局,并做到生熟分开; 4、食堂及附近应设有消除“四害”、方防尘,消毒,废物存放等设施; 5、配备专(兼)职食堂卫生管理人员,每天进行生熟食品的质量验收和食堂卫生检查; 6、生、熟(荤、素)食品的清洗、存放要分开,严禁外购无包装熟食; 7、4-11月份,每天的食物要留样24小时,留样量为100-200克,工地上同餐食用同一食物后出现腹泻、呕吐等中毒症状,除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外,还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8、食堂工作人员要搞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佩戴饰品,上岗前要洗手,操作时穿戴清洁的白色衣帽,不得吸烟; 9、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卫生用品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食堂内所适用的餐饮用具要经常消毒,垃圾桶与泔水桶并加盖并定期清理。 (四)、厕所卫生管理 1、厕所须设有冲洗水源,经常冲洗便槽,确保无积垢,无异臭味; 2、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厕所卫生清洁工作,保证厕所内清洁; 3、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并加盖,严禁将粪便直接排入城市地下水道; 4、高层作业面区应设便桶,并落实专人清倒; 5.、厕所地面平整无积水,有防滑措施; 6、经常喷洒相应的农药或杀虫剂,防止蚊蝇孽生。 (六)、饮用水卫生 1、施工现场在高温施工期间应保障对职工的茶水供应; 2、茶水桶所用材料应采用不锈钢、搪瓷等,严禁使用铝、再生塑料等; 3、茶水桶应加盖加锁,配备专(兼)职茶水供应员,经常保持茶水桶的清洁卫生; 4、使用公用茶具应配备的消毒水,清洁水,防止疾病传染; 5、对一天中供应剩余的茶水要倾倒干净,对茶水桶消毒,清洗。 (七)、保健卫生 1、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医药箱; 2、配备兼职医务人员负责现场的卫生保健工作 3、对职工做好经常性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 4、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开展针对性卫生教育; 5、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治病的知识和方法; 6、经常邀请卫生部门对生活卫生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食堂卫生情况; 7、兼职医务人员对生活卫生进行监督,定期检查食堂卫生情况; 8、发现传染病及时向当地防疫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消防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火防爆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依据《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机关及公司范围内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的消防管理工作。 3、 职责权限 公司安全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和监督工作;公司机关、各项目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4、 管理要求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设备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满足施工生产的正常需要,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使用效率,使机械设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应急点化、急救电话、急救箱及其他应急救援设施)的购置、安装和拆卸、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测、报废处理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机械设备的购置、安装和拆卸、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测、报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 三。、职责权限: (一)、项目部机械管理 1、负责编制项目部机械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 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操作规程。 3、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做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大中型机械的拆、装、检修工作。 5、督促机械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机械设备管理台账。 6、掌握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组织一般机械事故的分析处理。 7、落实“三定”责任制,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8、参与组织机械操作工,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9、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10、项目部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 (二)机械管理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机械设备管理的各项规定。 2、参与制定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并负责具体贯彻落实。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4、负责机械设备及维修配件的采购、统计、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设备的数量统计;完好率,利用率等报表负责汇总上报。 5、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参与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工作。 6、进行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 7参与机械及施工机具的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 8、参与机械设备施工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 9、负责编制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三)机械操作人员职责 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及机械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机械性能方面的知识的培训责任。 2、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部主管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机械设备。 3、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操作,应负有直接操作责任。 5、项目部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固定和稳定。 (四)、机械维修人职责 1、认真学习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钻研专业技能,不段提高自身水平。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得使用残次配件。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 6、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互相帮助。 7、当天作业结束后,须清除危险源,设好警示标志,关锁好电源,方可离开。 8、机械设备机具维修完毕,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大中型机械、机具的维修、保养,应制订维修、保养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如需变更必须得到原审批部门的批准,维修、保养技术、经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必须交由机械管理员存档。 10、如本单位不能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可交由外单位实施,但必须审核承接单位的实际能力,同时必须执行第七条规定维修结束后,须履行验收交接手续。 (五)、财务管理科机械管理职责 1、财务管理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 2、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编制机械发展计划、年度购置计划及大修计划。 3、审核项目部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修理计划。 4、建立机械设备技术档案,汇总《机械设备统计报表》并建立《机械设备台账》。 5、负责机械设备的调配、使用及管理。 6、对各职能科室、项目部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 7、审核机械设备报废申请。 (六)、安全科机械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 3、参与大型机械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审核。 4、检查监督“三定”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做好机械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总经理机械管理职责 1、审批机械设备发展计划。 2、审批机械设备年度购置计划。 3、审批机械设备大修计划。 4、审批机械设备报废申请。 四、实施与运行 (一)、机械设备需求计划编制的管理规定 1、机械设备需求计划由项目部根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 2、机械设备需求计划说明需用机械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资金来源、装备方式(购置、租入、内部调配)等内容。 3、机械设备的选择由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经济的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供应商的评价,并做好记录。评价时应注重选择生产效率高、工作可靠、安全性能好、结构先进合理、维修方便、能耗低、无污染、配套性能好、符合国家法定计量标准和其他规定的产品。选型要尽量保持与原有机型的统一,注意互换性、配套性。不得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4、机械设备需求计划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财务管理科,由财务管理科拟定解决办法报总经理审批,财务管理科凭审批后交办的具体安排落实。 5、机械设备需求计划可根据施工生产情况变化在年中进行调整,调整计划应按以上规定进行编制。 (二)机械设备购置、验收的管理规定 为保证所购置的的机械设备符合使用要求,发挥技术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 项目部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购置大型机械设备。 2、 凡属国家规定要办理控购手续范围内的设备、车辆,要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能购置。 3、 机械设备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工作由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项目部负责收集相关资料如购货合同、原始票据、验收记录等,并报公司财务管理科。 (1)、选择供货单位和厂家。除符合本规定(一).3的内容外,还必须考虑价格、包装、交货期、付款方式、供货方式、运输方式及费用,保证期及售后服务等条件。必要时可派人到厂家考察其生产能力及产品质量的实际情况。 (2)、签订订货合同。订货合同由企业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法定代理人签署,无法定资格的人员不得签署。合同应明确交货的地点、验收的要求、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安排等内容。 (3)、付款。付款要力争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4)、到货点收。机械设备到货后由项目部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大型设备公司派人参加。产品合格证、工作单据、票据(包括发票、运货单、装箱单)、随机技术文件应齐全,机械设备要完好无损,随机附件、备件、工具齐全。 (5)、不准立即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先办理开箱点收手续,不准直接入库保管。 4、 机械设备在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项目部应及时将上条要求收集的相关资料报公司财务管理科建账,项目部同时建立备查账。 5、 机械设备调配、租赁的管理办法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三)、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管理规定 1、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布置必须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平面布置的要求,现场机械设备要严格执行验收制度,中小型机械由项目部生产副经理组织现场安全人员,机管人员进行验收并经生产副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由项目部初验合格后,公司安全人员进行验收,最后由当地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大型机械如塔机、人货电梯、大型井架等必须编制拆装专项方案,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复审(100吨米以上大型机械拆装方案由工程部审批)对于塔机、人货电梯,需由专业拆装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装。 3、经过大修的大型机械(塔机、人货电梯、打桩机等)应经过严格的检测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4、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安全技术规程配置,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上各种安全防护及监测、指示、登记表等装置。 5、非机械操作人员或专业人员不得随意拆卸机械设备。 6、凡机械设备标准不得随意拆卸,必须由厂家拆卸的部作不得拆除。 7、严禁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从事施工起重机械装拆工作。 (四)、机械设备的使用规定 1、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制度,如折边机、空压机、电焊机,应实行人机固定,建立专人负责制。 2、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吊具、吊索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4、施工现场的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按原技术性能的规定正确使用。 5起重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六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6、 大型机械设备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接班记录,上岗前对设备主要部分作例行检查。 7、 施工现场应建立健全的安全技术档案。每台设备的例行保养、定期保养及其他安全运行和检测的记录应准确、及时、齐全。 (五)、机械设备维修保养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使用科学经济、安全、高效、特制定本规定。 1、 编制施工计划时必须保证机械设备必要的维修保养时间。 2、 项目部必须制定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制订设备的大修计划和措施方法。 3、 施工现场的机修人员、机操工做好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紧固和防腐工作,按时对设备进行保养,严禁设备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在计划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4、 施工现场保证设备的保养质量,切实防止无保、漏保、严格执行保养规程和保养工艺、防止不合格设备投入使用。 (六)、机械设备的检测检查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制订机械设备的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械设备各项管理 (2)、机操人员的培训考核情况 (3)、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4)、机械设备的机况情况、安全生产情况。 (5)、对于遵章守纪,按章操作,爱护设备的加强表扬奖励,对于违章作业造成机械损坏,机械事故的给予批评处罚。 (七)、租赁设备的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如需外租设备时、必须执行公司的采购制度,项目部对出租单位的能力、信誉、设备状况等进行审查,并与之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对租赁设备的管理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八)、机械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1、机械设备发生事故后,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机械设备作业,保护事故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2、机械设备管理人员应会用有关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分析了解,找出原因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和其他文字资料。 3、在事故发生后,对事故进行处理,根据四不放过原则。 4、事故等级的划分原则。 一般事故:直接损失1000元至10000元 大事故:直接损失10000元至50000元 重大事故:直接损失5万元以上 一般事故直接由项目部直接处理;大事故由公司安全科处理,并将处理情况报公司;重大事故由公司领导牵头处理。 5、 发生机械伤亡事故执行国家伤亡事故处理规定。 (九)、机械报废、处理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的管理,做到按期、合理报废,杜绝随意处理报废设备的行为,特作如下规定: 1、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均属本规定管理范围 2、机械设备报废必须符合下列标准: (1)、磨损严重、基础件已损坏,大修不能达到使用和安全要求的。 (2)、技术性落后,能耗高,无改造价值。 (3)、维修费用高,在经济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属于淘汰机型,无配件来源的。 3、机械设备报废的申请、鉴定和审批 (1)、需要报废的机械设备由项目部填写“机械设备报废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经项目部主管机械设备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公司财务管理处部。 (2)、公司资产管理部将申请报废项目报董事会或其授权部门审批后进行处理。 (3)、报废机械设备时,没有提足折旧的,要在报废时一次提足。 (4)、报废机械设备时,原则上要达到规定年限,没有达到规定年限而提前报废的,要查明原因,如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等原因致使提前报废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因保管不善造成机械设备丢失的,不得按报废处理,应财产清理有关规定处理。 4、报废机械设备的处理 (1)、机械设备报废后,原则上不得继续使用、出租和转让。 (2)、报废机械设备的残体处理由项目部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做好联系装运、结算工作,回收资金一律交公司财产管理科。在处理报废机械设备明细表上列出所处理机械设备的名称、数量和回收金额等。 (3)、公司财务管理科在收齐资料后对报废的设备进行核销,项目部同时在机械设备备查账中予以说明。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作为特种设备(主要是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为了满足特种设备的施工生产的正常需要,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所有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和拆卸、验收、使用、维修保养、检测、报废处理等各环节的管理。 三。、职责权限: (一)、项目部机械管理 1、负责编制项目部特种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 2、项目部应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及有关操作规程。 3、负责现场特种设备的管理、做好设备的“管、用、养、修”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施工现场特种设备的拆、装、检修工作。 5、督促特种设备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的保养并做好记录,建立特种设备管理台账。 6、掌握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做好合理使用,安全生产,组织一般特种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 7、落实“三定”责任制,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检查。 8、参与组织特种设备操作工,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9、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批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10、项目部生产副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特种设备进行安装后使用前的验收。 (二)特种设备管理员的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各项规定。 2、参与制定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并负责具体贯彻落实。 2、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4、负责特种设备及维修配件的采购、统计、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设备的数量统计;完好率,利用率等报表负责汇总上报。 5、在技术负责人的主持下,参与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工作。 6、进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7参与特种设备及施工机具的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批准使用。 8、参与机械设备施工的调查处理,进行机械设备事故的统计,分析报告。 9、负责编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三)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职责 1、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包括特种作业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技术及特种设备使用、维修、保养等机械性能方面的知识的培训责任。 2、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部主管人员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特种设备。 3、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操作规程。 4、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指令,强令违章作业的,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均应追究强令人的责任,操作人员盲目服从违章操作,应负有直接操作责任。 5、项目部保持操作人员的相对固定和稳定。 (四)、特种设备维修人职责 1、认真学习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2、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钻研专业技能,不段提高自身水平。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得使用残次配件。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做到“三不伤害”。 6、发扬团结协作精神,互相帮助。 7、当天作业结束后,须清除危险源,设好警示标志,关锁好电源,方可离开。 8、特种设备机具维修完毕,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机具的维修、保养,应制订维修、保养方案。由技术负责人审批,如需变更必须得到原审批部门的批准,维修、保养技术、经验收合格后所有资料必须交由特种设备管理员存档。 10、如本单位不能进行维修和保养时,可交由外单位实施,但必须审核承接单位的实际能力,同时必须执行第七条规定维修结束后,须履行验收交接手续。 (五)、财务管理科特种设备管理职责 1、财务管理科为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实施。 2、根据生产发展需要编制特种设备发展计划、年度购置计划及大修计划。 3、审核项目部机械设备购置计划,修理计划。 4、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汇总《机械设备统计报表》并建立《机械设备台账》。 5、负责机械设备的调配、使用及管理。 6、对各职能科室、项目部机械设备使用、维修和保养情况。 7、审核机械设备报废申请。 (六)、安全科机械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使用的有关方针、政策、规程、规定,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 2、参与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的制定。 3、参与大型机械设备维修计划的编制、审核。 4、检查监督“三定”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定期组织检查评比、推广先进管理经验。 5、做好机械操作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七)总经理机械管理职责 1、审批特种设备发展计划。 2、审批特种设备年度购置计划。 3、审批特种设备大修计划。 4、审批特种设备报废申请。 四、管理要求 (一)、应选用具备资质的制造单位生产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备(包括进口成套设备中的特种设备),并应当检查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是否备齐。 (二)、应委托有资质的制造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质监分局,并应当在竣工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质监分局或其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登记。登记标准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四)、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五)、应当对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出记录。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六)、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未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禁止私自改装。 (八)、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曙光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五、租赁特种设备的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如需外租特种设备时、必须执行公司的采购制度,项目部对出租单位的能力、信誉、设备状况等进行审查,并与之签订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对租赁特种设备的管理也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设施所需材料、设备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确保公司承接项目的安全生产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符合工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的安全生产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等物资的管理。 3、 职责与权限 (一)、安全科 1、负责本程序的制定、修改、实施 2、对项目部的物资(安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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