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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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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null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 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善与恶 第一节 善与恶 一、善和恶价值的含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三、道德恶的本质 四、道德恶的根源 五、道德恶的类型及其表现 六、道德恶的制裁及社会对策 一、善恶价值一、善恶价值1、善恶价值的含义:是对人类社会中各种行为、事件的利害、吉凶、好坏的概括反映。 null 2、善恶价值的根据: 善恶价值的客观基础是一定的经济关系,也就是...

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
null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 第七讲 道德规范体系中的基本范畴 第一节 善与恶 第一节 善与恶 一、善和恶价值的含义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三、道德恶的本质 四、道德恶的根源 五、道德恶的类型及其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现 六、道德恶的制裁及社会对策 一、善恶价值一、善恶价值1、善恶价值的含义:是对人类社会中各种行为、事件的利害、吉凶、好坏的概括反映。 null 2、善恶价值的根据: 善恶价值的客观基础是一定的经济关系,也就是一定的利益关系。一定的生产方式、经济关系规定着人们的利益关系,同时也规定着善恶评价的客观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们的善恶观念,不是来自先天的“观念”,也不是从人们的自然本性中引申出来,更不是什么上帝或“神”的启示,而是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形成的,是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复杂的道德关系的反映。善恶观念与人们的道德评价相联系,其内容是客观的。它包含着各种利益相互关系的一定形式,这种利益关系形式是由客观的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1、不同时代有不同的善恶观。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方,由于历史条件不同,善恶观念的内容也就往往不一样。在阶级社会,人们在不同的甚至对立的阶级地位中生活,于是形成了不同甚至对立的善恶观。随着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和发展,人们的善恶观念也必然发生变化 。在阶级社会里,善恶观念的阶级性主要表现在人们总是从各自的阶级地位和阶级利益中引申出自己的善恶观念,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善恶观;一定的善恶观念总是为一定的阶级利益服务的。 善恶观念还具有历史性的特点,历史性与阶级性是一致的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2、善与恶是二者是辩证的关系。马克思主义在肯定善恶观念的客观性、历史性和阶级性的基础上,进一步揭示了善与恶的对立统一关系。善与恶总是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恶,没有善就无所谓恶,没有恶就无所谓善。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同一社会现象,一些人斥之为恶,另一些人则称之为善。抑恶是为了扬善,扬善也就是对恶的抑制。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二、马克思主义的善恶观 3、善与恶有客观的评价标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善与恶是关于人的思想、行为对他人和社会有利或有害的属性。因此,判断善恶的标准总是离不开一定的社会利益。 马克思主义强调阶级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善恶的标准,并不否定善恶的客观标准。马克思主义认为,评判人们行为的善恶,最终必须以使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是否对当时社会的进步起促进作用为标准。一般来说,凡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对当时社会进步起促进作用的行为,就是善的;相反,凡是背离社会发展规律、损害社会进步的行为,就是恶的。当然,人们的社会生活是十分复杂的,因而,我们在掌握和运用这一标准时,必须对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把动机和效果结合起来,这样才可能做出正确的评价。三、道德恶的本质三、道德恶的本质 1、表现为心术不正的行为,对社会或他人利益的损害。 2、道德恶是对合乎德性的社会秩序的破坏。 3、恶是对道德自由的践踏。四、道德恶的根源 四、道德恶的根源 1.社会根源:造成人的自私和损人利己恶性的社会条件,归根到底在于私有制。 2、个体认识根源:价值观的错位。 (1)是个人与社会关系的错位; (2)是索取与奉献关系的错位; (3)是本能与人格关系的错位; (4)是现实与理想关系的错位。 3、心理根源:欲望的放纵。 4、社会控制原因:社会约束的失度。五、道德恶的类型及其表现 五、道德恶的类型及其表现 1、物欲型的道德恶:为满足强烈的物质欲望,以各种不正当手段占取公私财富的行为恶。 2、权欲型的道德恶:醉心权力,不择手段,或者把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把个人权力置于社会意志之上。主要表现是渎职、失责、受贿和残暴。 3、情欲型的道德恶:为了满足自己的情欲而不择手段 4、名欲型的道德恶:为了名誉而不择手段、伸手抢名、欺世盗名。 六、道德恶的制裁及社会对策 六、道德恶的制裁及社会对策 1、从个体的角度来看,必须对作出道德恶的行为予以必要的谴责和制裁,促使作恶者醒悟,通过反省和忏悔,达成内心深处的悔过自新。 2、从社会角度来看,道德恶的制裁还必须有有效的社会性措施。必须注意如下几点: 第一,要加强集体主义的价值导向。 第二,实施合理的道德奖惩。 第三,创造良好的道德环境。 第四,进行科学的道德教育。null 社会道德价值导向:是指社会对人们的道德认识和实践活动的方向性指导及其所要达到的道德理想目标。集体主义既是最基本的道德观念,也是基本道德原则。集体主义上升为价值导向性的基本原则必须注意的三个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 第一,坚持价值导向的一元性。 第二,坚持价值导向的权威性。 第三,坚持价值导向的趋前性。 第二节 良 心 第二节 良 心 一、良心的本质 二、良心的形成 三、良心的作用 一、良心的本质一、良心的本质1.西方关于良心本质的几种观点 “良心”一词,由良与心二字组成。良即好、善的意思;心不是指人的内体心脏,而是指人的思想意识。通常所谓“心思”、“心术”、“心眼”等,都指的是良心。西方历史上,关于良心的本质,主要有理性直觉论、情感论、感性经验论等几种观点。null 理性直觉论 理性直觉论倾向于把伦理的真理比之于数学的真理,认为两者同样是普遍必然的。柏拉图认为,良心是客观存在的“善”的理念在个人身上的显现。哲学家巴特勒认为,良心是一个人所拥有的一种优越的反省原则,这一天赋原则直觉地辨别善恶正误,无须依赖于任何东西,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威。黑格尔认为,良心是个体自觉意识到客观义务而在内心形成的一种原则精神,人按良心去行动,就是实现善,不仅使自己善,也使别人善,良心是受理性支配的。null 情感论 情感论把良心看作是一种天赋的感情。如沙夫慈伯利认为,良心即一种能判断人的仁爱与自爱情感达到一种恰当的平衡的道德感。理性直觉论和情感论都认为,“良心是一个最终的、本原的因素,也许除了揣想它是上帝植入人心中这一点之外,不需要作进一步的解释。”null 感性经验论 感性经验论则以感性经验来解释良心的根源与基础,这意味着良心是后天获得的,具有相对性质,是可以变化的。这种观点强调良心与人的利益、苦乐、好恶之间的联系,主张良心由人在经验世界中所感受、所拥有的东西决定。如霍布斯认为,良心是明显的意见。洛克认为,良心是我们关于道德正直或行为不端的意见或判断,而我们的道德判断能力则是从经验中获得的。费尔巴哈则认为,良心是自己审判自己的法官。null 2.中国古代关于良心的观点 中国古代常把良心看做“良知”、“良能”,是人生而具有的“不学而知”、“不习而能”的善性。如孟子认为,良心是人的本性,其内容就是“恻隐之心”、“羞耻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王守仁继承孟子的思想,提出了“良知”概念。他认为“良知”即良心,既是人的自然情感,又是判别是非的能力。在他看来,不论什么人,良知都是相同的。而朱熹则认为良心是客观存在的“天理”在个人内心的表现,即“天理良心”。在他看来,“知耻之心”是良心的要求,“人必知耻,方能改过”。也有人把它看作后天“学而知”、“教而能”的品性。 null 3.马克思主义关于良心的观点 (1) 从内容上看,道德良心是现实社会要求的反映,是对道德责任的自觉意识。 “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 良心的表现形式是主观的,其内容则是客观的。但是,良心的内容具有客观性并不意味着它是超时空的。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里,人们有着不同的良心;不同社会地位和不同社会实践的人,良心也有所不同;在阶级社会里,良心还打着阶级的烙印。null (2)从形式上看,良心的表现形式是良知、良情、良意的有机统一。良知是基础,良情是关键,良意是源泉。 因此,良心就是人们在履行对他人和社会的义务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种深刻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是一定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感、道德信念和道德意志在个人意识中的统一。 二、良心的形成 二、良心的形成 1.对体现着社会要求的是非、善恶的理性认知。 2.对应尽的道德义务的情感认同。 3.在认知、认同的基础上,形成意志决断。 4.在长期为善的道德实践基础上,形成善的信念,形成明确的、稳定的良心。良心一旦形成,其行为向善就会成为习惯,最终可达到“随心所欲不逾矩”的境界。 三、良心的作用 三、良心的作用 良心对主体道德生活具有调节作用: 1.在道德行为前,良心能够帮助人们正确选择行为,起着决策和指令作用。 2.在道德行为进行中,良心对主体的行为起监督作用。 3.在道德行为后,良心对行为的后果和影响有评价作用。null良心具有评价作用: 1. 道德评价的形式:个人评价和社会评价 2. 道德评价的方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解剖与“内自讼”(在“内心道德法庭”进行自我审判 );“以见占隐”的经验方法(通过行为的外在表现,分析其内部心态,然后综观内外作出评价 )。 第三节 正 义 第三节 正 义 一、正义的含义 二、正义的必要性 三、正义问题上的争论 四、正义的实现(以平等为目标) 一、正义的含义 一、正义的含义 正义是伦理学的最基本概念,也是道德的最基本构成要素,它为人类道德的各种表现形式以及人的道德行为提供支持和评价标准。古希腊的柏拉图将正义视为“四主德”之一,亚里士多德则把正义看作是美德的全部。 公正(正义),作为伦理规范主要指公平与尊重,公平指依据合理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恰当的标准评价和对待人;尊重则指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承认人的目的性和独立性。 1、公正是公民的政治合约 1、公正是公民的政治合约 (1)公正是政治性的,是社会成员为了构筑一个稳定的社会所认可的最基本的准则。 (2)社会分配既包括社会分配的结果,也包括社会分配的过程。 (3)既然公正是世俗的政治标准,它就必然是民主讨论和妥协的结果。 (如伊壁鸠鲁认为,公正是一种“互利的约定”)2.公正分为结果公正与程序公正 2.公正分为结果公正与程序公正 由于以下几点理由,我们必须关心社会分配的结果: (1) 所谓起点平等不过是幻想而已。 (2) 结果的不平等往往会反过来影响起点的平等。 (3) 对结果的关注还因为,一个有序的社会需要个人负担一定的责任,而一个人要负担责任就必须具有一定的能力。3.个人公正和社会公正 3.个人公正和社会公正 所谓个人公正,既指个人行为的一种根本原则,也指个人的一种优良品德,主要表现为个人在为人处事时,能以当时社会的法律、规章、惯例等为准绳,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正直做事,公允办事,从而保持自己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正当性。 所谓社会公正,主要指对一定社会结构、社会关系和社会现象的一种伦理认定和道德评价,具体表现为对一定社会的性质、制度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章程、惯例等等的合理性的要求和判断。 4、正义的特点4、正义的特点(1)历史性 (2)义利统一性 (3)阶级性 (4)广泛性。 二、正义的必要性 二、正义的必要性 1、从制度约束的角度看:正义或公正在化解社会矛盾、整合社会关系、建构社会秩序等方面意义重大。社会制度的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法律的制定应该体现“正义”的道德理念 。 2、从底线伦理的角度看:完善的东西有时甚至常常是不正当的,精神纯化,无私利他(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忠诚献身等等若不以正义道德为基础,为底线,那么它们会制造最黑暗、最野蛮、最狂热的不道德现象。 三、正义问题上的争论 三、正义问题上的争论 1.(美)罗尔斯:正义即公平2.(美)诺齐克:正义即权利3.(美)麦金太尔:正义即美德null 1.(美)罗尔斯(1921-2002):正义即公平 罗尔斯在“原初状态”和“无知之幕”的预设中提出了他的两个正义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的权利”;第二个原则是“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它们所从属的公职和职位应该在公平的机会平等条件下对所有人开放;第二,它们应该有利于社会之最不利成员的最大利益(差别原则)。概括起来说第一个原则是自由平等原则;第二个原则包含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即机会平等原则,第二部分称为差别原则。null 罗尔斯不仅设定了“社会正义”的两个原则,而且还设定了这两个原则的次序或等级关系。即第一原则优先于第二正义原则(即自由的优先权)。第二个正义原则中的机会平等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他们处于一种“词典式次序排列”的先后关系。自由的优先性指每一个人的自由平等基本权利必须优先考虑受到正义保护,而不能受制于第二正义原则,自由只能因为自身的缘故才能被限制。 正义对效率和福利的优先性指的是正义原则优先于效率原则,公平机会原则优先于差别原则。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一方面要优先保护自由权利和形式上的机会平等,另一方面通过对经济利益进行再分配以达到一种更实质性的平等。(参见罗尔斯的<<正义论>>)null2.(美)诺齐克:正义即权利 对诺齐克而言,正义就在于道德边际约束。 持有即人们所拥有的东西,持有是否正义依赖于人们对所拥有的东西是否有权利。如果人们对所拥有的东西是有权利的,那么持有就是公正的, 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而衡量个人持有是否公正首先涉及到两个方面:一是持有的最初获得,即对无主物的占有是否正当;二是持有从一个人手中转移到另一个人手中的转让过程是否正当。 持有的正义就依赖于这两个过程的正当,诺齐克将其表述为:①一个符合获取的正义原则获得一种持有资格的人,对这种持有是有权利的;②一个符合转让的正义原则,从别的对持有拥有权利的人那里获得一种持有资格的人,对这种资格是有权利的;③除非是通过上述①与②的(重复)应用,无人对一种持有资格拥有权利。” null 这样,获取的正义原则和转让的正义原则构成诺齐克正义观的核心。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持有都符合这两个原则,于是诺齐克又提出了持有正义的第三个原则:矫正的正义原则。诺齐克紧紧抓住个人对持有物拥有权利这一点,用以排除一 切干涉个人权利的分配原则。(参见诺齐克的《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null 3.(美)麦金太尔:正义即美德 麦金太尔的正义论是一种德性正义。麦金太尔在传统和历史中系统地阐述他的德性伦理,作为一种美德的正义正是作为对美德伦理的例证而阐述的,正义观念的产生背景、根源、变化和发展在其对传统的论述中得到论证。 麦金太尔凭借其对西方伦理学史的深厚功底,把西方文化对道德的探究归结为四大传统: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圣经》与奥古斯丁主义传统;以苏格兰启蒙运动文化为典型的奥古斯丁主义的基督教与亚里士多德主义共生互容的传统;在与各种古典传统的对立与抗争中生长起来的现代自由主义传统。null 麦金太尔在论述传统的学说中,伴随着对正义的论证,正如他自己偏好亚里士多德的美德传统一样,作为美德品质之一的正义无疑也和美德的论证联系在一起。古典的亚里士多德主义传统一直贯穿于其他三种传统中,影响深远,正义观念尽管在传统的延伸中内涵略有变化,但一直体现了以美德或品格的内在培养的伦理学主题。“无论‘正义’还指别的什么,它都是指一种美德;而无论实践推理还要求别的什么,它都要求在那些能展示它的人身上有某些确定的美德。所以后续的历史都将不可避免地是一种实践推理和正义与美德———更一般地说是与人类善———的关系史。” (参见《德性之后》)四、正义的实现(以平等为目标) 四、正义的实现(以平等为目标) (一)以平等为目标的正义实现理论 以平等为目标的正义实现理论对于平等的诉求是人作为智能生物与生俱来的特征。平等也成为各种文化所具备的共同道德特征。但是,个人对平等的诉求可能进入两个极端。一方面,一些人会通过自身的努力达到甚至超过别人的水平;另一方面,一些人也会通过抢夺他人果实的手段达到与他人平等的目的。国家的作用就是通过为个人提供一些必备的条件,诱导个人通过第一个途径获得平等。这不仅仅是因某种目的而采取的手段,其本身就是对人的发展这一根本目的的追求。因此,我们在拒绝古典自由主义的同时也必须拒绝平均主义,这并不是因为平均主义的道德理念是错误的,而是因为它的不可行性。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对公正及其相关制度的设计达到对平等的追求。 null 我们的以平等为目标的正义实现理论包括四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关于人身权利的均等分配; 第二个层次是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 第三个层次是关于其它物品的功利主义分配; 第四个层次是国家对于社会和谐的考量。 在前三个层次中,第一层次优先于第二层次,第二层次优先于第三层次。第四层次是对前三个层次的补充,管辖前三个层次没有涉及的领域。下面我们对这四个层次逐一进行说明。null 1.人身权利的均等分配  人身权利是涉及到人身自由的那些权利,如自我表达权、政治参与权、自由迁徙权、不受他人侵害权,等等。这些权利的共同特征是普适性和平等性,即一个人对这些权利的拥有不会妨碍他人对他们的同等拥有。他们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所为之辩护的被动权利,也是正义的基本含义。null 2.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 但是,仅仅保护人身权利还不够,为了实现个人发展这一目标,国家还必须为个人创造一定的条件,这就是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基本物品的均等分配。 “ 与个人能力相关的物品 ” 既包括物质物品,也包括权利。在这些物品中, 教育和社会保障 是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null 3.其它物品的功利主义分配   社会分配的效率原则在保证了个人的基本权利和物品的平等分配之后,剩下的社会分配应该由功利主义原则进行评判。由于功利主义在效用可比性方面遇到的难题,我们必须对它进行重新定义。我们把重新定义之后的功利主义称为效率原则。就中国而言,半个多世纪乃至近 200 年来的历史经验证明,扼杀社会效率的制度也是扼杀中华民族前途的制度,追求效率将是中国赶超发达国家所必不可少的前提。 必须注意的是,我们这里的效率原则不仅是针对物质产品的,而且也是针对基本权利之外的其它权利的。基本权利是那些个人拥有不影响其他人的等量拥有的权利,除此之外的权利必定涉及个人之间的取舍。此时,国家在决定取舍时就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即效率原则,因为它保证了社会财富的增加,从而增加了权利分配的馅饼,使得每个人都能分得更多的权利。 null 但是,我们应将效率原则置于对基本权利和基本物品的平等分配的前提之下。因为追求效率的目的也只能是人的全面发展。事实上,对个人基本权利和基本物品的保护在多数情况下有利于对效率的追求。反过来,对效率的追求也与对个人基本权利和物品的保护并行不悖。效率的提高意味着社会具有更多的资源来支持基本物品的平等分配,同时也意味着个人拥有更多地利用他的权利的能力。因此,基本权利和物品的平等分配在多数情况下和效率原则是没有冲突的。null 4.对社会和谐的追求 最后,以上三个层次可能还不足以保证一个社会的和谐。对于一些人来说,即使赋予他们与他人同等的权利和基本物品,他们也无法将其转化为对他们来说有意义的目的。(比如残疾人) 在更广泛的层次上,国家应该对社会被边缘化的人口,如失业者、单亲家庭、农村中失去土地者以及进城的农民等负担一定的责任。对于这些人来说,平等的权利和基本物品还不足以使他们获得足够的自我创造的能力,国家对他们的投资是必须的。 所有这些都不是前面三个层次的公正原则所能解决的,而是需要国家具有超乎其上的信念,即对人的全面发展的关怀和对社会和谐的追求。一个和谐的社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有好处的,没有人愿意看到国家处于无休止的冲突之中。 (二)实现社会主义公正原则(二)实现社会主义公正原则根据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实现社会主义公正原则,至少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标准统一。这是实现社会主义公正原则的首要要求。 2、机会均等。这一点实际是从前一点即标准统一派生出来的,因为没有标准统一,就谈不上人人机会均等。 3、决策民主。这是在社会主义民主原则下产生的一项公正要求,它与第一条的标准统一也有一定联系。 4、权利与义务相等。公正体现在个人身上就是要使他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尽的义务对等第四节 荣誉第四节 荣誉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荣誉范畴同义务、良心等范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义务和良心只有表现为某种荣誉,它们的社会价值才能得到肯定性的确认。在伦理学中,荣誉范畴往往内涵着两种相互关联的情形。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首先,它是指一定社会、阶级或某种集体,以某种鼓励性的方式,对出于道德责任感履行的某种义务及相应行为具有的社会价值,所表示的肯定性确认和赞赏性评价。在这种意义上,荣誉范畴常常被看作是评价人们某种道德义务及相应行为社会价值的尺度。这就是说,凡是一定社会、阶级、集体赋予荣誉的义务和行为,也就是这个社会、阶级、集体所肯定的行为。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荣誉范畴所包涵的另一种情形,是指行为当事人以自尊、自爱、知耻等自赏性的心理形式,对自身出于道德责任感履行的某种义务和相应行为具有的社会价值,所做出的肯定性判断,以及所表达的欣慰态度和尊严感。在这样的意义上,荣誉范畴实际体现着个人行为选择的道德责任感和自我道德评价能力,因此,它又常常被看作是良心的社会价值的尺度。这就是说,凡是当事人在内心里感到“欣慰”、“尊严”的行为,也就是他的良心所实际确认的道德行为。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一、荣誉范畴的涵义 伦理学意义上,所谓荣誉,就是指一定社会整体或行为当事人,以某种赞赏性的社会形式或心理形式,对一定义务和相应行为具有的道德价值,所表示的肯定性判断和态度。二、荣誉范畴的社会内容 二、荣誉范畴的社会内容   荣誉范畴是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时代,不同阶级、阶层和集体中,它往往有着不同的社会内容和表达形式。 原始社会,荣誉往往同维护氏族整体利益的劳动和义务相联系。如诚实劳动,履行氏族义务,遵守氏族的风俗习惯等,就是这个历史阶段荣誉范畴的主要社会内容。   人类进人阶级社会以后,荣誉观念受到私有制关系的制约,打上了阶级烙印。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的不同阶级,有着不尽相同的甚至根本对立的荣誉观念. 剥削阶级的荣誉观念,虽然各有其时代的特点,但他们的所谓“荣誉”都是以个人的财富和特权为基础的,都把谋取个人财富和特权放在谋求社会利益的义务之上,把不劳而获和剥削压迫劳动人民看作威望和尊严。二、荣誉范畴的社会内容 二、荣誉范畴的社会内容 历代劳动人民有着根本不同于剥削阶级的荣誉观念。这种荣誉观念的主要特点是,把勤劳俭朴的生活,劳动者之间的友爱、关心和帮助,英勇反抗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的斗争,维护和发展祖国和民族利益的努力等,看作是最值得赞誉和尊敬的。无产阶级的荣誉观念,批判继承了历代劳动人民和进步人士的荣誉观念的积极因素,并在无产阶级革命实践的基础上得到了丰富和发展。无产阶级的荣誉观念,是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相联系的。它衡量荣誉的标准,不是特权、门第和个人财富,而是对民族、对人民、对无产阶级、对集体事业的无私贡献,对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事业的积极贡献。三、荣誉范畴的基本构成 三、荣誉范畴的基本构成 荣誉范畴不仅仅是一个历史范畴,而且是一个关系范畴。只有全面把握它所包含的各种关系,才能真正具有正确的荣誉观。一般来说,社会主义道德的荣誉范畴,主要包含三种关系。 (一)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 (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三)自尊和谦逊 (一)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 (一)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 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是现实社会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关系在行为评价上的反映。 在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里,由于这两种利益是根本对立的,因此,尽管剥削阶级及其统治集团,力求使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统一起来,但是,最终只能片面地强调个人荣誉,而使集体荣誉流于虚幻。 公有制社会里,个人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是根本一致的,并且要求在发展社会整体利益的过程中发展个人利益。因此。它不仅为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一致提供了可能,而且客观上要求个人荣誉从属于集体荣誉。(一)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 (一)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 个人的荣誉并不仅仅是个人奋斗的结果,而是更广泛地包含着群众和集体奋斗的结晶,是人民群众和集体的荣誉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同时,人民群众和集体的荣誉,是由其中每个个人建立的功绩组成的,甚至是由某些先进分子的个人荣誉所代表的。集体荣誉是个人荣誉的基础和归宿,个人荣誉是集体荣誉的体现和组成因素。个人应当把自己的荣誉归功于人民和集体,看作是社会和集体对自己的鼓励和更高要求。社会和集体应当鼓励个人建立功勋,争取荣誉,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正当的荣誉感和自尊心。任何把这两方面对立起来,否认或忽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是有害的。(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荣誉范畴由于包含社会和个人两个方面,因而在道德生活中,出现了正确看待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的关系问题。它们之间的关系处于什么样的状况,从根本上说,主要是由社会和个人依各自利益所确立的价值标准所决定的。(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如果社会和个人所追求的利益及其所运用的价值标准是一致的,那么在评价同一义务及相应行为的道德价值上,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就达到基本一致,并使行为当事人把社会称誉看作对个人尊严的公认,从而进一步继续履行原来的义务和相应行为。如果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尺度不一样,那么,在对同一义务及相应作为的评价上,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就会出现矛盾和冲突,或者个人把社会称誉看作对个人尊严的侮辱,或者社会把个人的尊严视为耻辱,从而使当事人中断履行原来的义务和相应行为。(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对行为当事人来说,要能正确处理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之间的关复杂系: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是要认识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要有实事求是的态度。首先,在社会称誉和个人尊严一致的情况下,应有两种不同的态度。如果两者都是实事求是的,合乎历史必然性要求的,就应当顺应社会的称誉,坚持个人的尊严,继续履行原来的义务。相反,如果两者都不是实事求是的,都是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相悖的,就应当拒绝社会的“称誉”抛弃原有的个人“尊严”,而按照社会发展要求另外选择新的义务和相应行为。(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其次,在社会称誉和个人尊严不一致的情况下,则有三种不同的态度:如果两者都不合乎社会发展要求,同样应当拒绝社会的“称誉”,抛弃原来个人的“尊严”;如果社会称誉合乎实际和社会发展要求,个人“尊严”不合乎实际和社会发展要求,就应当不惜放弃个人的“尊严”,而顺应社会的称誉,抉择义务和行为;如果个人尊严是合乎实际和社会发展要求的,而社会“称誉”是与实际和社会发展要求相悖的,就应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拒绝社会的“称誉”,以保持个人的尊严。总而言之,我们只能依据历史必然性的要求,正确看待和处理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之间的复杂关系。(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二)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 如果社会和个人所追求的利益及其所运用的价值标准是一致的,那么在评价同一义务及相应行为的道德价值上,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就达到基本一致,并使行为当事人把社会称誉看作对个人尊严的公认,从而进一步继续履行原来的义务和相应行为。如果社会和个人的利益和价值尺度不一样,那么,在对同一义务及相应作为的评价上,社会赞誉和个人尊严就会出现矛盾和冲突,或者个人把社会称誉看作对个人尊严的侮辱,或者社会把个人的尊严视为耻辱,从而使当事人中断履行原来的义务和相应行为。 (三)自尊和谦逊 (三)自尊和谦逊 由于荣誉是一种赞赏性的评价,个人必须正确对待自尊和谦逊的关系。一个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人,一定有高尚的自尊心,十分珍惜社会和集体给予自己的荣誉,这对社会和集体的事业,对于个人的成长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荣誉面前,又应当有真诚的谦逊。一个正直的人,有高尚自尊心的人,非但不能沽名钓誉,不能弄虚作假,以骗取虚荣,更不能贬损别人抬高自己。在社会赞誉面前,要有“盛名之下,其实难副“的自知之明,想到自己的不足,虚心学习他人长处。即使自己的贡献不能得到社会的公认和应有的荣誉,甚至被人误解,也应为了人民和集体的事业,不改初衷,继续埋头苦干,甘当无名英雄第五节 幸福第五节 幸福一、幸福范畴的涵义 所谓幸福,就是处于一定社会经济关系和历史环境的人们,在创造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的实践中,由于感受和理解到目标和理想的实现,而得到的精神上的满足。二、幸福范畴的社会基础二、幸福范畴的社会基础(一)幸福观念根源于社会生活 幸福是一个社会范畴。它不是一种天赋的观念,也不是人们意识和情感中所固有的,而是在一定的社会生活条件的基础上形成的。人们在社会中生活,不仅要安排自己的现实生活,而且还要思考人生的意义,确定追求的目标和要达到的理想。幸福观念的产生,是与人类社会生活的这两个方面密切联系的。 二、幸福范畴的社会基础二、幸福范畴的社会基础从个人的意识和情感来看,幸福与不幸的观念,是人们从生活条件的比较中产生的,是同人的自觉行为的目的和理想相联系的。人们生活于社会中,一方面是通过劳动,创造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另一方面,又会在人与人的交往中,形成各种各样的社会需要。因此,每个人都必然从这些实际生活条件的比较中,产生一定的目的或理想,并为这一定的目的或理想是否得到实现,而在意识和情感中形成幸福与不幸的道德观念。自己的目的和理想实现了,就会感到精神上的满足,认为这就是幸福;反之,就会感到精神上的痛苦,认为这就是不幸。null(二)不同的幸福观及其对立也是根源于社会生活条件 不同的人们,对于什么是幸福,往往有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理解。这种幸福观的对立,也根源于现实的社会生活条件。在幸福问题上的这种对立,突出地表现为是追求个人幸福,还是追求社会的共同幸福,它归根到底也是由不同阶级的人们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处境所决定的。 (三)实现幸福的基本条件,是由社会的经济关系所提供的(三)实现幸福的基本条件,是由社会的经济关系所提供的实现幸福的基本条件,就在于使社会的每个成员都能够完全自由地发展和发挥自己的全部才能和力量。这里,既包含着实现个人的幸福,也包含着实现社会整体的幸福,是个人幸福和社会整体幸福的统一。实现幸福的这个基本条件,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里是不具备的。剥削阶级在人们创造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和精神生活条件的劳动中,用各种卑劣的手段,剥夺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条件,来满足自己贪得无厌、骄奢淫逸的私欲,并以此为幸福。其实,这根本不是什么幸福,而是一种不幸和罪恶。在私有制条件下,被剥削被压迫的劳动人民,创造着达到幸福的条件,但他们丧失了幸福的条件。只有社会主义社会,才日益广泛地为每个社会成员提供可能够自由地发展和发挥才能和力量的条件,提供实现幸福的条件,并使实现个人幸福和实现社会幸福结合起来。三、幸福范畴的结构三、幸福范畴的结构 在社会主义道德中,幸福范畴具有多方面和多层次的结构。 (一)个人幸福和社会整体幸福的统一 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幸福得到实现和不断增长,个人的幸福才有可靠保障。而且,个人也只有在为人民谋幸福中作出贡献,得到了人民的公认和赞赏,他才会在自己的意识和情感中,产生强烈的幸福感受。但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幸福范畴,并不排除个人幸福。相反,它在强调社会整体幸福高于个人幸福的前提下,要求社会关心和维护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幸福,并尽可能创造条件,使每个社会成员能够充分发展和发挥自己的才能和力量,去实现个人的幸福。三、幸福范畴的结构三、幸福范畴的结构(二)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 社会主义道德的幸福范畴,对于个人来说,人们一定要有衣食住行等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否则,就必然会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随着生产的发展,人们的个人物质生活水平也应当不断提高。但是,人的生活需要,并不仅仅限于物质生活,那种健康的、科学的、高尚的精神生活,也是幸福的一个重要方面。特别是在有了必要的物质生活条件后,人们更应当追求健康的、科学的、高尚的精神生活。而且,一个人只有用健康的、科学的、高尚的精神生活来指导和支配自己的物质生活,才会真正感受到生活的意义和幸福。就一个民族来说,也是这样。它不能仅仅停留在满足人们物质需求的状态中,还应当在精神上进行创造和享受。它不但要有高度发达的物质文明,而且还要有高度发达精神文明。因此,不论个人或社会整体,都应当在实现物质幸福的同时实现精神幸福。 三、幸福范畴的结构三、幸福范畴的结构(三)创造和享受的统一 劳动和斗争是幸福的源泉,没有劳动和斗争,就不能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条件,就不能享受到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幸福。从这个意义上说,幸福是创造的结果,只有首先创造,然后才能享受。而且,对于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人们来说,所从事的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为这种伟大光荣的事业劳动和斗争就包含着幸福。创造本身就是幸福,在不断实现着目标和理想的创造性劳动和斗争中就享受着幸福。在这种劳动和斗争的过程中,人们能使自己的才能和力量充分发展和发挥,并把自己改造成更加高尚和完善的人。劳动和斗争中有艰苦,但是艰苦中包含着对困难的克服,包含着困难向顺利的转化,因而,这也会使人精神上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享受到转苦为乐的幸福。因此,社会主义道德的幸福范畴,并不仅仅意味着享受,而是更多地包含着创造性的劳动和斗争。 湖南湘西泸溪县兴隆场镇巴斗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兴刚,在村干部的岗位上,凭着坚定的信念,十年如一日,使泸溪县的“青藏高原”——巴斗山村,实现了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和自来水,村民的人均年收入从原来的7元提高到了298元。老百称他为“老兴支书”。巴斗山寨70岁的雷大爷连翘着大拇指说“老兴支书是个好角色!路通了,我们巴斗山人祖祖辈辈的梦圆了” 。去年6月,杨兴刚在自治州医院检查患上了喉咙血管恶性肿瘤。8月初,临去吉首动手术前,139户村民到家里探望他,有40多人往返300多里专门到吉首看他。 湖南湘西泸溪县兴隆场镇巴斗山村党支部书记杨兴刚,在村干部的岗位上,凭着坚定的信念,十年如一日,使泸溪县的“青藏高原”——巴斗山村,实现了通路、通电、通电话、通电视和自来水,村民的人均年收入从原来的7元提高到了298元。老百称他为“老兴支书”。巴斗山寨70岁的雷大爷连翘着大拇指说“老兴支书是个好角色!路通了,我们巴斗山人祖祖辈辈的梦圆了” 。去年6月,杨兴刚在自治州医院检查患上了喉咙血管恶性肿瘤。8月初,临去吉首动手术前,139户村民到家里探望他,有40多人往返300多里专门到吉首看他。null“为村里修路,把我自己家里搞穷了,但我不后悔,因为乡亲们富裕了。去年6月我被确诊为喉癌,在吉首住院期间,村民络绎不绝来看我,这是对我的最好认同和回报。一个农民,活到这个份上,我满足了。” 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四、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2006年3月4日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阅读书目 阅读书目 罗国杰:《伦理学》,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 唐凯麟:《伦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李春秋:《新编伦理学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罗国杰等:《伦理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 何怀宏:《良心论》,三联书店上海分店出版社1994年版 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思考题思考题1.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2.什么是良心? 3.判断善恶价值的根据是什么?。 4.试述道德恶的本质及其表现。 5.试述道德恶的根源及类型。 6.试述良心对主体道德生活的调节作用。 7.试述良心的评价作用。 8.如何理解正义? 思考题思考题 9.荣誉的涵义是什么?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关系是怎样的? 10.幸福的涵义是什么?如何理解幸福范畴的结构? 11.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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