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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 201-2011
水运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通则
GeneraJ Rules for Construction of
Port and Waterway Works
2011-04-22 发布 2011-07-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
目次
目次
l 总!lIIJ …………..…….....….. . . . . .. .. .......………( 1 )
2 基本规定 …. ..………"….......…... ....… …… … …仅)
3 施工管理 … … …………………………...… ( 3)
3.1 一假规定. . .............. .. .. .... ••. .... ..... .. .... ... •••..... ………." .....… (3 )
3.2 现场调查… ..... .…… …… …….... .... …"… .. .. .. ..... (3 )
3.3 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 … … … …....... ...... ... (3 )
3.4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Z方案… … … "…… ( 3 )
3.5 施工准备和开Z条件……. . ....…..…… .... .. ... ...... ... (4 )
3.6 施工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 …….............. ..… ….............. ... (4 )
3.7 典型施工 ... . ……….......... ..... ... ..…… ...川川 … (5 )
3.8 T序质量控制和隐蔽工程验岐 ……·…"… ... ..... .... ...川….. (5 )
3.9 施主测量 .. … …….............. .....…· …........ ( 5 )
3.10 试验检测 ..…-….. …"…… …... ..... ... .. . . . .. .. ....……… (的
3 门施t报表 …………... ..….............. ... ........... .. .... .. ..... ... . ( 6 )
3.12 交工验收 ……"…….... ... ..…..............…... … … (的
3.13 T程保修 …… -.. .……….......….... ..… … (6)
4 1临时工程 ... .. ...... . .. . ••...... ………………...... .…............. .... ... ... (7)
5 通用工程 … ………· … ………....…川.....………… (8)
5.1 土百方工程…........…川…. .. ..….... .....… . .... . . . .. ...... .. . … ( 8 )
5.2 地基处理工程 … .. …-……… …… ..................... (9 )
5.3 披基础t理……..…"………… …… .. ... ( 10 )
5.4 混凝土工程………… m …………...….. .. ...... .. ......................... ( 11 )
5.5 钢结构工程…… … … ... .……… ........ ....... ... ( 13 )
6 港口水工建筑物及道路堆场 … …… ..…… ( 15 )
6.1 一般规定 … … -… …………..‘ … (15 )
6.2 码头......… …....... ...... .... ... .…… …· … .. ( 15 )
6.3 防波堤与护岸… ……… … ….. .. .... .. .. ..... .. ............... ( 18 )
ι4 道路与堆场 .. ................•............. .. ... . ........ . .. . ,.. . . . .川…….. .. . ( 19 )
6.5 翻车饥房地下结构和廊道… …… … …·… …...... . (20 )
7 疏渔与吹填 … ................•.•..... .. . ..... . ... ..… …. ....…… 副.. .. .... (21)
7. 1 一但规定 …...... .…·……· ……........ ....…… .. ...... (21)
7.2 疏泼施工 …….... .... ... ... •• . ... .. .... ... ... ....忡…….. ...…... .. ... ... (21)
本运工程施工通则 ( JTS 201 - 2011 )
7. 3 吹填施T. …… ……............. ……......... .... (22 )
8 航道工程 ... . .. .... .. .…. . .. . .. . ...… .........川………….... . .. . .. . ... ( 23 )
8. 1 航道整治工程 . ... ……… … ……… …… ...... ( 23 )
8.2 船闸t程 ……………忡.. .................... . .. . . .. ... ( 24 )
8.3 航标工程 ………川………........... ..…….. …… (25 )
9 船厂水工建筑物 ………………........……….. ....…............ .. ( 26 )
9. 1 干船坞工程 . ... .. . .. . ... .. .. . ... ..................................... ... ........ .... (26 )
9.2 船台与滑道工程 .. , ... .... .. ... ...........………·忡….. . .… … ... ... (27)
10 设备安装… … …….... ........ . ……… ... ... (28 )
10. 1 一般规定 ………... .. . ....… ……………............ ( 28 )
10.2 港口设备 ………. " .. .. ,……........ ..….... ...-… … ... ... ... ... ( 28 )
10.3 船闸闸门、阀门及启闭机 ……..………… ……..... ( 29 )
10. 4 船坞坞门与泵房 … …… …… … …... ... ... ... (30 )
10. 5 电气及控制设备 ……….. ..… -… … ...... ... ... (30 )
附录 A 水运工程施工现场调查内容与要求 , ………·….. … (32 )
附录 B 水运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编制内容与要求 …… -… . (34 )
附录 c 本通则用词用语说明.. . . . . ..… . ........ . .. . .. . ........ . .. . ........... . ............... ( 36 )
附加说明 本通则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总校人员和
管理组人员名单 … … …… · … . (37)
附条文说明 … - …......…· … … ………口创
2
本运工程施工通贝1)( JTS 201 - 201 1 I
2 基本规定
2.0.1 水运℃程施工应满足设计和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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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2.0.2 水运工程施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 、节能减
排、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 、法规和规定.贯彻可待续发展的方针n
2.0.3 水运t程施工应建立健全质盘、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组
织机构。
2.0.4 水运工程施工应制定技术先进和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并应鼓励开展科学研究 、
技术创新,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
2.0.5 水运工程施工应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条件采取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和环境保妒措
施,对可能发生的危害与灾害应制定应急预案。
2.0.6 水运工程施工装备应满足施E条件、施工强度和施T质量控制的要求.并应符合
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等有关规定
2
3 施工管理
3 施 工管 理
3.1 - 触 规 定
3. 1. 1 水运工程施工管理应在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协调和处理好安全、质量、
士期、成丰等的相互关系对施立全过理进行系统控制,实现施工管理的各项目标
3. 1. 2 水运工程施工应做好现场调查、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施t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编制、施T技在交底与安全交底 、典型施1:、工序质量控制 、隐蔽工程验收、工程交t验收
和下稳保修等环节的管理t作
3. 2 现场调查
3. 2. 1 水运工程施工项目开t前.施工单位应对项目所在地及施工现场的情况和影响项
目实施的因素进行现场调查a
3. 2. 2 现场调查的内容相深度应满足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施工的需要。 调查前宣
按附录战的要求确定调查内容
3. 2. 3 现场调查结果与设计文件或与招标文件差异较大时.应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报
特 .丹: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 3 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
3. 3. 1 t在项t程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熟悉设计文件、核对施T图纸,建设单位
应组织用纸会审相设计交底。
3. 3. 2 发现施t图纸存在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提州书面意
见.设计单位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应予以澄清或变更
3. 3. 3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形成图纸会审记录和l设计交底纪耍。
3.4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3. 4. 1 水运1:理施t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施℃组织设计 由多个不同类型f}i位工程组成
的大型边设项目宜编制总体施t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施t组织设计。
3. 4. 2 施了组织谊计编制应符合下~IJ规定,
3.4. 2. 1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工程特点、安全相质量要求、工期要求、施工环境和施工
条件.对项目的施I组织 、施工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施工顺序 、施t方法、资源配置和保证施t安全
与t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等进行安排和部署.并应具有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3.4. 2. 2 邑体施E组织设计应对整个施工项目的实施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 .并应保障
3
7)<运工程施工通则 ( JTS 201 - 2011 )
项门的主体仁:程、辅助工程和公用n型的相互衔援与配套a
3 .4 . 2.3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附录日的翅定
3. 4. 3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本负责人审批 .分包工程的施 r.组织设计应由总包
单位审批,并应按要求送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查-
3. 4. 4 分部工理、分项丁丁程施t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4. 4. 1 分部工程、分项i程施t方案应在施t组织设计的革础上编制.经施 r项目
技术负JlI人审批后送监理单位审查 ,
3.4. 4.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t程、分项工程应单姐编制安全专项施 T.. 1i 案 .并应按有
关规定报审
3 . 4 . 4 . 3 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和新工艺的项目应编制专项施T方案必要时进
行试验验证。
3. 4. 5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初施工方案施t
3.4.6 施工过程中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t方案进行较大修改或调整时应按原审批
程序进行报批
3.5 施工准备和开工条件
3. 5. 1 施工项目开℃前,施工惟位应接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开工前的各项现场准备℃
作.符合开t条件后应向法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申请开士, 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及时
批复。
3. 5. 2 施t项目开z应具备下列基丰条件:
( I )临时设施满足工程开工需要,
(2 )测自监控制网、施工基线和水准点等已通过撞收:
( 3 )施:r.人员‘施工船舶、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租n♀材料等已接要求进场.满足开T
需要,
( 4 )施工技术准备满足开T..需要 ,
( 5 ) 已取得施工诗时
3. 5.3 水上施工项日开[J甜应选定施工船舶澄民港池或遗风锚地
3.6 施工技术交底与安全变庭
3.6.1 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前应向施工作业班组和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交庭
和安全交底。 施工技术交底和安全变底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书应有施工作业班组和施工作业λ员的
签认。
3. 6. 2 施工技术交底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4
( 1 )施工任务及施t阁纸.
( 2 )施工条件、施工方法、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
(3 )T..序质量控制要点和质量标准 ;
( 4 )施工记录和白检记录要求。
3. 6. 3 施 l 安辛交底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 1 )Iffii T作业特点、危险源和危害因章:
(2)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3 ) IIP..;&健康初环榄保护措施:
( 4 )生产安全应~.IJ案
3. 7 典型施工
3.7. J 下71J类型项目应进行典型施工:
( 1 ) 采用新材料、新结构、新技术相新工艺的项目 .
(2)需要通过试验确定.I方法布施工工艺的项目
( 3 )需要通过施工验证质量控剧指标的项目 ;
( 4 )需要进行样饭施工的项目.
(5 )设计有待殊要求的项目.
3 撞工曹理
3.7.2 典型施士后应编写典型施工总结.通过典哩施t确定的施t方法、施工工艺和质
fil控制指标应很监理单位批准
3.8 工序质量控制和隐蔽工程验收
3. 8. I 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和设备进场时应进行验收,涉及结构安
全、耐久性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应接有关标准的翅定进行抽样检验,并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
位认可。
3. 8. 2 T序控甜应按设计文件相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 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战验并
形成检验记录】 未经俭验或经检验不满足要求的不得进行下道工If施工
3. 8. 3 工序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专业t序之间的交接应经监理啦位认可
3. 8.4 试块、试件和现场试验检测项目的见证取样或见证取样检验应按有关规定进行。
3. 8. 5 隐蔽工程覆盖前.施工单位应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隐敲工程验收
文件。
3.9 施工 测 量
3. 9. I 工程开工前应对TN的测量控制点进行路勘和复核 . 必要时进行复测 .并应办理
欠缺手续-
3. 9. 2 施工平面控制网坐标系统和施工高程系统应与工在设计采用的系统相同。 平面
控制网的布网形式应根据T醒特点、工曹位置、地形地役和测量作业方法等选择。
3.9.3 施工测量控制网、施τ基线、施t水尺在l潮位观调点等测设后应进行检查和验收。
施工期间应对施I测量控制网有1主要控制点进行定期复核.发现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3 ,9. 4 水T建筑物在施工过在中应按设计文件fU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对工秤,的沉降、位
移剧变形进行观测、i己没初分析 工程交工验收前应将现测资料纳入竣t资料。
3. 9. 5 n♀竣T后应进行竣工测量
5
本运工程施工通则 ( JTS 201 -i创刊 )
3. 9. 6 工程上的永久性测量标志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3. 10 试验检 测
3. 10 . 1 施工项目现场试验室应由具有规定能力等级的试验军授权和管理并应按有关
规定通过检查验收
3. 10. 2 现场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能力应与士程的特点和规模相适应。试验院测人员、仪
稽设备和试验环境条件等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3. 10.3 未建立现场试验室的施t项目或现场试验室不具备试验撞测能力的项目.应委
托具有相成能力等级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试验检测 .并应取得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
认可
3.11 施工报表
3. 1 1.I 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向项目监理ft!.位或建设单位报送开t报告、施工i挂度计划、主
要材料与设备进场iHtl 、施1:1十监报友 、t程结算报告、质量检验记录、测敬和试验报告等
施Z报表
3. 11. 2 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事故时,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向上级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报送事故报告和事被处理报告等。
3.12 交工 验收
3. 12. 1 施工项目光工并且达到交I条件后.施工单位应向通设单位初监理单位提交交
℃报告。建设单位相监理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并应及时签署交了验收文件
3. 12. 2 施t项目交下验收简.施t单位应会同监理单位对交工项目组织预骑收.Xn l'il
的内容、数量和质量等进行检查。施工单位应对预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 12 .3 施工项目交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报送施工项目的竣工资料.竣「资
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13 工程保修
3. 13. 1 施 I单位向边设单位提交交工报告时应同时出具t裂保修承诺fI保修展诺书
中应注明工程的保修范圆、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It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 13. 2 对在t稳保修期限内出现的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缺陷.施工单位应负责处理.并应
经建设惟位验收确认。
6
4 临时 工程
4 临时工程
4. O. I 施t项目的大砸临时工程和临时设施建设的规模初标准应满足施工需要。
4. 0.2 临时码头、构付预制场、施t围砸、施t钱麟、混凝土拌和站、水上测盘平台属l水 F
构件再放场等大型临utn♀应进行设计
4. 0. 3 临时设施的建设应满足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消防、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的需要,
并与t程的规模、施t周期和当地环境相适应。 办公用房、车间仓库、临时宿舍等房屋应
进行结构设计,并应满足安全标准-
4. 0. 4 临时t科技人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和验收。
4. 0. 5 除合同刃有约定外,施工项目竣工后临时工理应予以拆除,场地应予以恢复。
4. 0. 6 永久工程作为临时 E程使用前应进行核算,使用后应按永久工程的要求进行
恢复{
7
水运工程施工通量'11 JTS 201-2011 )
5 通用工程
5.1 土石方工程
5. 1. 1 土百方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1. 1 开挖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开控要求.合理安排施t程序和开挖机械、运输车
辆行走路线
5. 1.1. 2 土石方开挖应采取保证边坡稳定的措施施T过程中应对开挖的平面位置 、
商在、边坡坡度和排降水系统进行检盒,并应随时观测周边环绕的变化
5 . 1.1. 3 弃土场地应有足够的容量弃土不得精塞河道和污染环境
5. 1. 2 陆上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 2. 1 开挖前应根据开挖范围 、开挖深度、地质条件、地面向载、施工环境和施工条
件等确定施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相监测方案
5. 1. 2. 2 深基坑支妒结构应进行设计。
5. 1. 2.3 土石方开挖的顺序和方法应与设计工况梧-致。 深基坑开挖应遵循开槽支
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5. 1. 2. 4 施工过程中应对基坑、支护结构和周边环境进行观察相监测,当出现异常悄
况时,应立即停止开挖,查清l卓剧并采取措施
5. 1. 3 陆上基坑的降水和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 3. 1 基坑的降水利排水系统应进行设计. 当采用基坑外降水时.应;Ij虑降水范围
对周边环坡的影响
5. 1. 3.2 基坑降水方法应根据地质条件、开挖深度、支妒结构型式 、周边环境初水文条
件等选用。 降水系统设置后应进行试运转 基坑开挖过理中应定时检查观测孔中的
水位。
5. 1. 4 岸披JF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 4. 1 岸披开挖顺序和开挖工艺应满足岸被稳定的要求@
5. 1. 4. 2 岸披ff挖前应对开挖区的地形和水深进行断面测量:开挖后应对岸破断面进
行测量。
5. 1. 4. 3 岸撞开挖过程中应对岸坡稳定进行观测
5. 1. 5 水下基槽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 5. 1 基槽开挖的分段长皮初分层厚度应根据施T.T.况、土质条件、回淤情况和施
工能力确定。
5. 1. 5. 2 基槽开挖至设计深度时,应对土质进行核对。
自
5 通用工程
5. 1. 6 石方爆破开挖l革符合下列规定
5. 1. 6. 1 施T前应编制爆破专项施工方案
5. 1. 6.2 爆破方案应根据士租特点 、省Ti性质 、炸药性能租施工环境要求进行设计
需要对设计开挖界商进行有效控制的岩石地基应采用顶裂爆破。 规模较大、一次爆破量
较大和在敏感地区迸行的爆破施1:,其爆破参数应通过试验确定。
5. 1. 6.3 每次爆破前应对爆破器材、药包制作、商包布设、起爆网络、起爆倍号和安全
警戒措施等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方准起爆。 爆破施工后应对爆碰区进行检查,发现盲炮时
应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5. 1. 6. 4 在重要建筑物附近初爆破影响敏感区爆蔽时应进行爆破影响监测。
5. 1. 7 土石方国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5. 1. 7. 1 1"1填的顺序 、方向和加载速率应满足结构和岸披稳定的要求
5. 1. 7.2 陆上1"1填的施t机械设备 、分层厚度和密实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和同填土质
确定
5. 1. 7. 3 水下 101填前应对回填区域进行位金,当发现塌披和回淤沉职厚度起过设计要
求时 ,应进行消理。
5.2 地基处理工程
5.2. 1 地基处理施E前应全面掌握地质勘察资料地基处理施工中发现地质tll况异常
t应及时报告并会间有关单位进行处理u
5. 2. 2 地基处理正式施工前宜进行试验段施t
5 2. 3 地基处理施工结束后应通过试验检查地基处理效果重要建筑物地基应进行现场
力检验。
5 2 4 换填地基施工应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
525 排水罔结法处理地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 2 5. 1 排水fí<统的性能指标 、哇向徘水体的问距初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施丁丁过程
保徘水系统的畅通 .竖向排水体布水平排水系统应可靠连通
5 2 3. 2 堆载顶压应按设计要求分组加载.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和监测数据控制加载速
,戴高度应非』草园地基预压沉降过大而产生的欠载
5. 2 5. 3 真空顶压施工时,应确保膜下真空度满足设计要求 .施t过程中应对膜下真
直苦 l孔隙水压力变化进行监控。
5. 2 5. 4 排水团结法IJi压施工对周边临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有影响时应采取防护
5 2 5. 5 预压施℃过程中应进行地哀沉降 、分层沉降、孔隙水压力 、侧向位移、地下水
li 哼..~ 卸载应在地基固结度和沉降速率满足设计要求后进行。 郎载过程巾应对地墓
园贸 lii主n观测。
5.2.6 强穷施t的好f量及落距应满足好击能量要求。 施工巾应检查和记录穷点位Jt. 、落
距、穷占次数和每岛的资沉量 当强劳施工产生的振动可能对邻近建筑物和地下管线造
9
本运工程施工通~IJi JTS 201-2011 )
成有害影响时,应采用防振戎隔振措施.并店进行监测
5. 2. 7 振冲置换法处理地基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 2. 7. 1 振冲器的选挥应考虑、振冲填料、置换深度、桩径、桩距、地基土上质和环境要
求等因素。
5. 2. 7. 2 施工中应检查记录振点位置、孔底高程、留振时间 、密实电流 、供水压力 、供水
盘和l填料jjJ:等,并应满足振冲施t参数要求。
5. 2. 7. 3 桩体顶部的松散部分应予密实.对漏孔或不符合规定的桩或振冲点应进行补
孔施工。
5. 2. 7. 4 不加填料的振冲 ,振冲器的选择应考虑加固深度 、有效影响半径 、砂土位径 、
地下水位和环境要求等因素。
5.2.8 套管法砂桩或碎石桩所采用的振动设备和套管应考虑填料、 lrt换深度、置换率 、地
基土土质等因炭。 施工中应检查记求桩孔位置、深度 、填料母 、气压压力如拔管速度等
砂桩或部石桩桩径或置换率应满足设计要求当
5.2. 9 水泥深层搅拌处理地基所采用的船饥、搜拌机具及控制革统应满足搅拌体形式 、
加固范围
深、搭接长度、垂卓度、搅拌头转速、贯人与提升速度、若I底旺电流和水泥浆挝等 3 施i后应
对搅拌体的强度及均匀性'进行检验。
5. 2. 10 窝压喷射注浆地基处理施工中应险查并记录施工程序 、注浆压力 、注浆量和喷头
撞升速度、旋转连度或摆喷角度等。 在岸被等敏感区域施工时.应避免对周边地基和建筑
物产生不利影响。
5.2. 11 岩土地基处理应了解基岩埋深 、节理、裂隙、断层发育、i1J洞和地下暗河等情况
对断层破碎带较深的右基应消除表层破碎体.用混凝士封填后采用压力灌浆进行处理当
基岩软弱夹层或泥化夹层埋深较泼时应全部清除。
5.2. 12 帷幕灌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5.2. 12.1 帷幕灌浆的灌浆压力、温浆段长 、浆液变换和结束标准等参数应通过典型施
士确定。
5. 2. 12. 2 帷幕灌浆孔在灌浆前应进行清洗,并作压水试验
5. 2. 12. 3 同一地段的基岩耀浆应按先团结灌浆后帷幕擅浆的顺序进行
5.3 桩基础工程
5. 3. 1 桩基施t船机设备应根据t程要求、施工区域和波浪 、水流 、工瞿地质 、水文地质
条件等因素合理选用。
5. 3. 2 锤击沉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5. 3. 2. 1 锤击沉桩施工前应对预制桩进行检查验收
5. 3. 2. 2 锤击沉桩控制标准应根据桩的设计承载力、土质 、锤型等条件并通过试沉桩
确定。
5. 3.2. 3 锤击沉桩的桩尖离程和最终贯人度应满足沉桩控制标准要求.并应逐根填写
10
5 通用工程
阮桩记录,沉桩施工后成填写沉桩综合记录
5. 3 . 1.4 锤击lJL崎E过程应采取防止出现断链、披身开裂、碰脏和链位偏移的措施 .沉链
异常时应及时研究处理{
5.3.1.5 在/il披或建筑物附近锤击沉桩时,应考虑沉桩对岸坡或建筑物的能响,必要
时应采取预防捎施,并应进行观测
5 3.3 I曲注植施t应符合下列规定
5 3.3. I 水上灌注桩施工平台应具有足够的稳定性,并应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立航
行'示标志。
53.3.2 护简的ä径和深度应满足灌注桩施工工艺的要求
5 . 3 . 3 . 3 成孔方式应根据土质和成孔设备确定 在钻孔排渣 、提钻取土事I终孔清孔时
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密度 清孔后的沉渣厚度和泥浆密度应满足设
在
53 1 ~ 桩身混凝土的灌注应连续每孔实际温注混涟土的数量不得小F计算体驭。
533 5 激注桩应逐根对成孔、清洁 、钢筋笼放置和混凝土灌注等进行检查记录"
5.J ~ {l桩施t除应符合第 5.3.3 条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5 3 ~ I 嵌轩桩人岩时.应对桩竭岩住进行判断和记录.嵌去深度及岩性应满足设计
5 3. ~ 2 预制组怕人嵌 fi桩的沉链和复打应满足设计要求
5 3. ~ 3 预制型销柯嵌岩桂孔内灌浆应注到基岩面处
535 111:11;施J:Jit.配设计要求初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对桩身的完整性和承载力进行
5.4 混报士工程
5 4 1 混凝上模饭及支架店符合下列规定
5.4. 1.1 混凝土模握及主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型式、荷载大小、施工设备和模饭材料等
条件进行设计。 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并应与钢筋和混摄土施工工艺相
适应。
5.4. 1. 2 模饭丽板应平整、光洁 .接缝应严密 、不漏浆,
5 . 4 . 1. 3 缺饭及支架主设应毡固 、牢靠
5 . ~ . 1. 4 模饭及支架拆除的时间、顺序和安全措施应按il.H1i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进
行.拆除a.t非;得甚l坏构件棱角
5. 4. 1. 5 大型承重模饭安装和拆除过程必须保持足够的临时固定措施,并应设置必要
的安全警戒区。
5. 4.1 钢筋工程应符合下列规定『
5. 4. 2. I 钢筋的品种、级别 、数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5. 4. 2.2 钢筋股平 11[.表面应无损伤、油污 、颗植状或片状锈蚀
5.4. 2.3 受力钢筋的按头连接方式、接头位置、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和绑扎接头搭接t是
本运工程应工通则(JTS 201-2011
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5.4.2.4 钢筋骨架绑扎与装设应牢固、稳定.并应采取保证钢筋保护层厚度和防止钢
筋在混艇上浇筑过程产生偏移的措施
5.4.2.5 环氧树HIí涂层钢筋与普通钢筋之间不得形成电连接
5.4.3 混凝土所用的原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5.4.3. 1 混凝土采用的水泥应根据结构所处地区、环境 、 T.在部位租设计与施t要求
选用适当品种与强度等级。 有抗冻要求的混提上不宜采用火山iJi.应硅酸盐水泥:高性能
混凝上不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破盐在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初复青硅磁盐
水泥。
5.4.3.2 混凝土所用的钮骨料应选用控径良好、质地坚硬的洁净碎石或卵石 .细骨料
应选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颗粒洁净的天然砂或机制砂, 当使用海砂a
和焊撞T艺文件的规
定进行烘如初fi.放
5.5. 2. 3 对设计fI明确要求的钢结构或肯次使用的钢材、焊援材料、焊接方法、焊前预
热和烨后热处理等J,î亚通过焊接工ι评定,确定焊接工艺
5.5. 2. 4 焊缝的形式和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5.5.3 钢结构高强度螺栓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5.5.3. I 施五前,应对尚强度螺栓连接/J~的形式、规楠、技术参数和连接罐擦面抗滑移
系数进行现场检验、复核{
5.5.3.2 高强度螺栓连接剧的施拧顺序应由中间向两侧或巾一侧向另一侧排列实施,
施拧应分初拧和终拧两步进行,终拧扭矩值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做好记录。 扭剪型商强
螺栓连援副终拧后因构造原因未在终拧中扭摊梅花头的螺栓数量不应多于该节点螺栓数
的 5% .并r\v.作H: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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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运工程施工通则( JTS 201 - 2011 )
5. 5. 4 钢结构防腐涂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 5. 4. I 钢结构表面除锈的等级和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和同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处理后的表面应及时进行第一层涂层的喷涂
5. 5. 4. 2 防腐涂料、稀释剂和困化剂等材料的品种、规楠、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涂料
的颜色和有效期应与质量证明文件相符。
5. 5. 4. 3 涂装时的环境温度和相对湿度应满足涂料产品说明书的J'求,涂装时表面应
干燥 .涂装后 4h 内不得遭受雨淋和水泣。
5. 5.4 . 4 涂料的涂装遍数、每层厚度和总厚度均应满足设汁要求 涂层应均匀 ,涂装
时应防止111现漏涂、皱皮、流坠和气泡等缺陷。
5. 5. 5 钢结构在运输过程巾应采取防止损坏和变形的情施。装草或装船应摆放平稳 、加
间可靠 ,超长、超高、超宽构件应悬挂危险警示标志
5. 5. 6 钢结构安装现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5. 5. 6. 1 安装前应对测量基准点、安装基础或直座 、地脚螺盼 、预留孔进行交接验收
5. 5. 6. 2 安装场地和吊装作业区域的承载力应满足安装仁ι的要求 . 当不能满足要求
a.t应进行处理由
5. 5. 6. 3 安装施工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大型结构件吊装时尚应采取有效隔离
措施。
5. 5. 7 钢结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5. 5. 7. I 钢结构安装的施工顺序应遵循先拼装后吊装 、先下部后上部 、先调整后同定
的原则
5 . 5. 7.2 钢结构吊装前应对构件的吊耳或吊点和吊具等进行检盒
5. 5. 7.3 分节制作的钢结构组装后应按设计图纸对各部分尺寸进行复测 气采用焊
接连援时,应按已经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进行焊接和检验.当采用螺栓连接时.应按螺栓
连接的要求进行紧附和检验。
5. 5. 7. 4 钢拚支赂的位置应满足设计要求并JF虑安装温度初施t误差的影响g 安装
后庇对钢桥平面尺寸、拱度和支座位置进行检奇初记录
5.5.8 钢结构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最终涂装或补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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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港口水工建筑物及遭路堆场
6 港口水工建筑物及道路堆场
6.1 -但规定
6. 1. 1 码头和防波提工程施工应设立施工区界标和警戒标志。
6. 1. 2 构件预制,q符合下列规定
6 . 1.2. 1 预制构件场地面职、场地承载力 、纵横移下艺和出运码头应满足构件预制、移
动 、有放和 H~运的要求
6. 1. 2.2 沉箱 、方块和扶壁构件底面不应采用油毡或类似性质可降低预制件底面摩擦
系数的材料作脱筷层@
6. 1. 2. 3 沉箱和扶噎等构件采用分层预制时 ,施工缝不宜设在水位变动区、底板与立
怪的连接处和距吊孔下不足 IOOOmrn 范围内。
6. 1. 2. 4 大型沉箱当在水 F台座接商时台座的高程应满足新浇筑的混凝土不受海水
bl泡和冲刷的要求;漂浮接商时应调整压载.保证沉箱的浮游稳定
6. 1. 3 构件出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6. 1. 3. 1 大型预制构件吊运采用的吊具应经设计,并满足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
吊具对薄壁构件不宜产生水平压力 :整体吊运的合力应与其简载的童心共线。
6. 1. 3. 2 沉箱溜放或、非潜驳tH运应根据情况进行下列计:l'l
( 1 )沉箱浮游稳定验1f.:
(2 ) 溜放下水过程沉籍不同水深的稳定性验算 ,
(3 )采用起重船助浮时起巫船的吊力和沉箱稳定性验算 ;
(4 )远距离拖运的沉箱吃水 、压裁和浮游隐定验算 ;
( 5 ) 半潜驳或浮船坞不同t况下的吃水和~定性验1): :
(6 ) 必要日.1进行船体总体强度 、甲板强度和局部承载力验算a
ι 1. 3. 3 远距离拖运的沉箱应采取密刽舱措施。
6. 1. 3. 4 沉箱水 t漂浮存放时.存放水域应有可靠的系泊条件,沉箱问及与其他建筑
物间应有足够的距离 .坐底存放时,存放区域应有足够的水深和承载力,必要时应对存放
场地进行处理
6. 1.3. 5 桩、梁、饭等构件存放场地应平整 ,并具有与构件存放相适应的承载能力 。
6.2 码头
6.2. 1 Ur力式码头抛石基床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2. 1.1 基床抛石前应对基槽断丽进行检查,基槽内因淤沉积物超过规定时应进行
15
本运工程施工通则( ‘汀8201-201 1 )
i71淤
6.2. 1. 2 基床抛石应根据基床的氏度、厚度和施下条件分段、分层进行.其分层厚度应
与劳实方法相适应
6.2. 1. 3 蓝锤穷实的穷击遍数应由试穷确定;爆炸穷实的爆炸参数应经试验确定
6.2. 1. 4 基床顶丽的预留沉降盘和向内倒雄应与虑地基土性、基床厚度、基底应力、地
身结构和施工方法等因素并结合施下经验确定。
6. 2.2 革力式码头墙身构件安装腔符合下列规定
6.2.2. 1 构件安装前应对基床面进行检查。
6.2. 2.2 沉箱、方块、扶壁安装应分段控制位置和长度 多层方块的安装应在基床而
设\'l.1it线 , 安装宜采用阶梯型,并分层、分段进行
6.2.2.3 沉箱安放后应及时溜水 .经历 1 -2 个低潮并复测确认符合质盐标准后应及
时填充箱内填料 沉箱舱内涵水和网填料的高程及高差后应趟过设 ìi" 琅值a
6.2 .3 捕后棱体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6.2. 3. 1 回填前应检查基床及岸被有无回淤或塌梭,必要时应进行处理
6.2.3. 2 抛石棱体书l倒滤层应分段、分层施工
6.2.3.3 空心方块、沉箱、阅筒和扶壁安装缝宽度大子倒滤材料桂径B~ .接缝或倒滤井
应采取防漏措施。
6.2.3.4 倒滤层究工后应及时进行覆盖和上部'.1填 d
6.2.4 重力式码头掏墙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2.4. 1 混凝土烧筑应在下部构件沉降稳定后进行
6. 2.4. 2 胸墙的施工准线和高程应考虑墙身的沉降、位移影响。
6.2.5 商桩码头桂基施t应符合下列规定。
6. 2.5. 1 ~(桩前应绘制沉桩顺序图,并应结合桩位允许偏差校核各桩是否相碰。
ι2 . 5 . 2 沉桩施工llU应对码头岸披进行断面测冠刷验收
6.2.5.3 沉桩定位方法应根据工程要求、施±区域在l施工条件确定
6.2.5.4 v(桩结束后应及时夹链守夹桩庇牢固可可在e 央桩ß,t不得采用拉桩方式进行
纠偏
6.2.5. 5 施工船舶不得碰撞、挤守在桩身,不得在被上系缆
6.2.5. 6 已沉桩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志,夜间应挂警示灯。
6.2.5. 7 截桩应采用避免桩身损坏的方法
6.2. 5. 8 ~庄帽、服台等现自是混凝土的强度达到 5MPa lìíJ , 30m 范周内不得有锤击沉桩
作业
6. 2.6 高植码头的岸披施士应按设计要求分段、分层进行.施t进度成与码头桩基施工、
后方陆域形成施工进度相协调。
6.2.7 商桩码头上部结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价
6.2.7. 1 上部结构施工前应测设预制构件的安装位置线和高程控制点。 预制构件安
装前应对支承结构进行检查。
16
6 港口水工建筑物且道路堆场
6. 2. 7.2 多层构件安装时应涩层控制向程。
6. 2. 7. 3 可能剧遭受风、浪或水流等影响而失稳的上部结构构件安装后应采取加网连
接措施
6. 2. 7.4 构件安装的砂浆垫层应密实饱满并及时勾缝
6. 2. 7. 5 预制构件安装应核对构件编号、安装位置、搁进民度jj:形成安装记录。
6. 2. 7. 6 上部结构撞缝初接头的施工应紧随构件安装进行,施士前应对接缝钢筋、连
接方式和施T缝处理进行检查和验收
6. 2. 7. 7 叠合梁饭和码头丽层的施I应根据结构特点、施工环境和施工能力合理划分
施TI且段,并应采取防锐措施,
6. 2. 8 高桩码头桩间棱体抛填应按向岸方向分层进行,基桩两侧应对称抛填并应控制抛
填速率
ι2 . 9 饭碗码头的饭桩沉设应符合 F列规定 -
6. 2. 9. 1 恒桩沉设应设施了导植、导梁或导架等导向装置。 导向装置应具有足够强度
和刚度
6. 2. 9. 2 混凝土板桩应依次单根插入沉设 ,组合式钢饭桩沉桩应采用先沉主桩、后沉
辅桩的问隔沉桩方式
6. 2. 9. 3 可板桩偏离轴线产生平面扭转或沿墙轴线产生过大倾斜时 ,应及时进行
调整。
6. 2. 10 饭桩码头地 F连续墙施士应符合下列规定。
6. 2. 10. 1 地下连续蟠施了应设置施工导墙,导墙的断面和自程应满足成槽的要求。
6.2. 10. 2 地下连续墙成槽施T'P应随时对捕体的垂直度、宽度和泥浆性能等进行检
测 槽段开挖后.应及时清槽和进行泥浆置换,并应对相邻榕段混凝土峭面进行消刷。
6. 2. 10 . 3 钢筋骨架应加烨保护层垫恒 钢筋骨架入槽时应垂直、缓慢 .不得强行冲击
下放。
6. 2. 10 . 4 单元惰段混凝土必须连续烧筑
6. 2. 11 钢拉忏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2 . 11. 1 安装前应对钢拉杆规格和防腐迸行检查,并应提前进行拉忏忏体包襄层的
施工。
6. 2. 11. 2 位杆安装应按设计要求施加预1;'[力,并阻挡后的同填对拉力进行调整
6. 2. 11. 3 凶填覆盖前应对连接饺、张紧器和螺母等未作防腐部位进行防腐处理。
6.2. 12 饭桩码头墙后网填成符合下列规定
6. 2. 12. 1 I!'l填料应满足设计要求,不得采用具有腐蚀性的材料
6. 2. 12 . 2 届后例填的时间、顺序和速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6. 2. 12. 3 墙后回城应分层回填、分层密实.并应监测和幢制极桂墙与锚院结构的
位移。
6. 2. 13 斜岐码头及浮码头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 2. 13. 1 坡丽处理、电层或倒滤层、面层应分段、分层协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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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运工程施工通则 I JTS 201- 2011 )
6.2. \3 . 2 斜披道铺砌应从披脚或岱道处开始.自 F而上进行. 铺砌有轨jff的披曲时,
铺砌顶面不得超过该处的钢轨底丽。
6. 2. 13.3 在斜披道上浇筑钢筋混凝土纵轨杭或轨道梁时. I也严格控制中心线位世及
顶顶高程。
6. 2. \3 . 4 吊装横轨枕体系时 ,应加设临时支撑
6.2.13.5 当流速较大肘,进行潜水作业安装水下构件应采取远流措施
6. 2 . 13 . 6 钢引侨和钢撑杆的吊点布置应满足设汁要求,并应防止构{中变形 构何安
装就位后 ,应及时固定。
6.2. 13. 7 歪船系留方式应满足设ì/'要求。 建船定位后 .锚链应绞紧.撑忏应锁定
6. 3 防波堤与护岸
6.3. 1 防波堤与护岸施t应根据结构特点、现场条件和施t能力合理确定施D丘段 、施
t顺序和丁丁序搭援长度。
6.3.2 对尚未成型的提段应采取防止大凤浪损毁的保护措施
6.3.3 水下抛砂或基础换砂应考虑水深、水流有1波浪等产生的漂流影响 砂垫后抛填
后,应及时进行上部抛填施工。
6.3.4 斜坡式防波堤和妒岸堤身农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6.3.4. I 填筑顺序、分层厚度和加荷淫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6.3.4. 2 堤身两侧有块石压载层时,应先抛原载层.后抛捷身 -堤心抛填有挤淤要求
时,应从提心断面的巾部逐渐向两侧抛填。
6.3.4.3 在土飞织物加筋垫层或软体排上抛填时.应按有利于拉紧土工织物的方lólill
行抛填。
6.3. 4.4 采用陆 k推进抛填时 .某一次推填高度应满足地笔和堤身稳定的要求
6.3. 4.5 采用爆炸排淤法抛填时,施工后应对抛填体的;l}底深度相宽度进行检验 { 必
要时,两侧裹起的淤泥包应予以消除。
6.3.4.6 堤心石抛填后应及时理披,理破断面和堤顶高程应宅虑提身沉降的影响
6.3.5 斜坡式防i庄堤和护岸护面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3.5. 1 护面块体应自下而上安放 .lij;部的块体应与水下技体接触紧密
6.3.5.2 扭工字和纽玉宇块体采用定点随机安放时,应按设计块敖的 95'* 计算 1<<1点
分段安放,并根据疏密情况适当补充;扭工字块体采用规则安放时.应使垂R杆垂』豆子放
而方向。
6.3.5.3 四脚空心方块和栅栏板安放应靠紧 、ft固
6.3.5. 4 干砌或浆砌护丽块石的妖边应垂直于被面,块布长边尺寸不宜小于护面层的
厚度。
6.3.5.5 r砌条石护商店向下而 k分层砌筑 条石与披脚校体应靠紧 . 条苟间应相互
错缝、紧宿嵌固。
6.3.6 斜坡式防ì1Ii堤和护/.fl现浇上部结构的施t应在挺身基本稳定后进行.jf应预留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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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港口本工建筑物在道路堆场
JlII沉降虽
6. 3. 7 在立式防波展和护岸的基础 、堤身刷上部结构施工应符合第 6 . 2 节的有关规定。
6.4 道路与堆场
6.4. 1 港区道路与堆场的施t应根据工程内容和规模合理划分施工分区并应按照先深
后浅 、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协调地下管网、地下建筑物、基层和丽层的施工。
6. 4. 2 地下管网和地下建筑物施t应符合下列规定。
6. 4. 2. 1 给排水管道安装后应按系统分区段进行功能性试验,压力管道应进行水压试
验,无压力管道应进行严密性试验e
6. 4. 2. 2 管沟两侧应对称分层国填、分居密实。
6. 4. 2. 3 管沟 ill板、井盖饭顶面高程应与堆场或路面高程一致。
6. 4. 3 垫层与基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6. 4. 3. 1 施丁前应对原地面进行整平和压,实
6. 4. 3. 2 各类混合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