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供水水质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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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6-06-16
近日,建设部颁布了《城市供水水质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今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标准》由中国城镇供水协会主编,约70位专家和技术人员参加起草工作,历时六年,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分析了国内现行标准、规范和执行状况,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欧盟以及美、英、法、德等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水质标准,既体现国际先进水平的要求,同时也结合国情,充分考虑供水行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趋势。新《标准》的实施,必将促进供水行业技术进步、进一步提高供水水质,为广大居民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新的保障。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对水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现行的国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1985年颁布)相比,检测项目由35项增加到93项,包括一些分量检测,总项目达101项,其中常规检测项目42项,非常规检测项目59项。同时,对项目的限值有更严格的要求。一是针对工业废水和农药污染的趋势,增加了对有机污染物和农药的检测项目。其中,有机污染物由过去的两种增加到27种;二是针对水处理中消毒剂使用状况,在提高消毒效果的同时,有效防范消毒剂的负面影响,标准增加了对消毒副产物检测项目,并作了严格限制;三是汲取国外的教训,增加了对原虫类病毒体的检测项目。这种项目的检测在我国还很困难,这次列入标准,体现对水质安全的严格要求,考虑到实际状况,给出一年的准备期。
《标准》对供水水质保障的系统性做出明确规定。水质
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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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是“龙头水”。从水源、水厂、配水管网到二次供水设施,各个环节都必须严格控制。同时《标准》也适用于单位自建的生活用水供水设施,这就要求全社会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协同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标准》的实施,对供水企业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在一些地区,由于水源污染、设施陈旧以及管理粗放,目前还难以达到《标准》的要求。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供水企业,必须加强供水水源保护,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强化和改善处理工艺,加快供水管网改造,严格管理二次供水设施和自建设施,尽快达到《标准》的要求。在供水价格调整时,要合理考虑提高水质所增加的成本,逐步实行优水优价。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饮水安全高度重视,要求以人为本,抓好饮用水安全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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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制定和实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是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保障人民切身利益的具体举措,希望各地城市供水主管部门抓紧抓好《城市供水水质标准》的实施,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和监测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切实保障群众利益和公共安全;各供水企业要履行义务,加快技术改造、推进技术进步、强化运营管理和水质检测,为提高我国供水行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改善供水水质做出新的贡献。
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
城市供水水质标准
CJ/T 206—2005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水水质要求、水源水质要求、水质检验和监测、水质安全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在其供水和管理范围内的供水水质应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用户受水点的水质也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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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14848地下水质量标准
CJ/T 141 城市供水 二氧化硅的测定 硅钼蓝分光光度法
CJ/T 142城市供水锑的测定
CJ/T 143城市供水钠、镁、钙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CJ/T 144城市供水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气相色谱法
CJ/T 145城市供水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CJ/T 146城市供水 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CJ/T 147城市供水 多环芳烃的测定 液相色谱法
CJ/T 148城市供水粪性链球菌的测定
CJ/T 149城市供水亚硫酸盐还原厌氧菌(梭状芽胞杆菌)孢子的测定
CJ/T 150 城市供水 致突变物的测定 鼠伤寒沙门氏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
3术语和定义
3.1
城市
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3.2
城市供水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向城市居民提供的生活饮用水和城市其他用途的水。
3.3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以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向单位和居民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自建设施供水
城市的用水单位以其自行建设的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主要向本单位的生活、生产和其他活动提供用水。
3.5
二次供水
供水单位将来自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的供水,经贮存、加压或经深度处理和消毒后,由供水管道或专用管道向用户供水。
3.6
用户受水点
供水范围内用户的用水点,即水嘴(水龙头)。
4供水水质要求
4.1城市供水水质
城市供水水质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 水中不得含有致病微生物。
4.1.2水中所含化学物质和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2城市供水水质检验项目
4.2.1 常规检验项目见表1。
序号
项 目
限 值
1
微生物 学指标
细菌总数
≤80 CFU/mL
总大肠菌群
每100 mL水样中不得检出
耐热大肠菌群
每100 mL水样中不得检出
余氯(加氯消毒时测定)
与水接触30 min后出厂游离氯≥O.3 mg/L;
或与水接触120 min后出水总氯≥O.5 mg/L;
臭和味
无异臭异味,用户可接受
浑浊度
1NTU(特殊情≤3NTU)①。
肉眼可见物
无
氯化物
250 mg/L
表1续
序号
项 目
限 值
铝
0.2 mg/L
铜
1 mg/L
总硬度(以CaCO。计)
450 mg/L
铁
0.3 mg/L
锰
0.1 mg/L
pH
6.5~8.5
硫酸盐
250 mg/L
溶解性总固体
1000 mg/L
锌
1.0 mg/L
挥发酚(以苯酚计)
0.002 mg/L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0.3 mg/L
耗氧量(CODMn,以02计)
3 mg/L(特殊情况≤5 mg/L)①
毒理学指标
砷
0.01 mg/L
镉
0.003 mg/L
铬(六价)
0.05 mg/L
氰化物
0.05 mg/L
氟化物
1.0 mg/L
铅
0.01 mg/L
汞
0.001 mg/L
硝酸盐(以N计)
硒
0.01 mg/L
四氯化碳
0.002 mg/L
三氯甲烷
0.06 mg/L
敌敌畏(包括敌百虫)
0.001 mg/L
林丹
0.002 mg/L
滴滴涕
0.001 mg/L
丙烯酰胺(使用聚丙烯酰胺时测定)
0.0005 mg/L
表1续
序号
项 目
限 值
3
亚氯酸盐(使用ClO2时测定)
0.7 mg/L
溴酸盐(使用0。时测定)
0.01 mg/L
甲醛(使用o。时测定)
0.9 mg/L
4
放射性指标
总a放射性
0.1 Bq/L
总p放射性
1.0 Bq/L
注:①特殊情况为水源水质和净水技术限制等。
②特殊情况指水源水质超过Ⅲ类即耗氧量>6 mg/L。
③特殊情况为水源限制,如采取下水等
4.2.2非常规检验项目见表2。
表2城市供水水质非常规检验项目及限值
序号
项 目
限 值
1
微生物 学指标
粪型链球菌群
每100 mL水样不得检出
蓝氏贾第鞭毛虫
(Giardia lamblio)
<1个/10 L①
隐孢子虫
(Cryptosporidium)
<1个/10 L②
2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
氨氮
0.5 mg/L
硫化物
0.02 mg/L
钠
200 mg/L
银
0.05 mg/L
3
毒理学指标
锑
0.005 mg/L
钡
0.7 mg/L
铍
0.002 mg/L
硼
0.5 mg/L
镍
0.02 mg/L
钼
0.07 mg/L
铊
0.0001 mg/L
表2续
序号
项 目
限 值
毒理学指标
毒理学指标
苯
0.01 mg/L
甲苯
0.7 mg/L
乙苯
0.3 mg/L
二甲苯
0.5 mg/L
苯乙烯
0.02 mg/L
1、2一二氯乙烷
0.005 mg/L
三氯乙烯
0.005 mg/L
四氯乙烯
0.005 mg/L
1,2-二氯乙烯
0.05 mg/L
1,1-二氯乙烯
0.007 mg/L
三卤甲烷(总量)
0.1 mg/L⑤
氯酚(总量)
0.010 mg/L ⑥
2,4,6-三氯酚
0.010 mg/L
TOC
无异常变化(试行)
五氯酚
0.009 mg/L
乐果
0.02 mg/L
甲基对硫磷
0.01 mg/L
对硫磷
0.003 mg/L
甲胺磷
0.001 mg/L(暂定)
2,4一滴
0.03 mg/L
溴氰菊酯
O.02 mg/L
二氯甲烷
O.005 mg/L .,
1,1,1一三氯乙烷
O.20 mg/L
1,l,2一三氯乙烷
O.005 mg/L
氯乙烯
O.005 mg/I。 .
一氯苯
O.3 mg/L
1,2一二氯苯
1.O mg/L
1,4一二氯苯
O。075 mg/L
三氯苯(总量) ‘
O.02 mg/L⑦
多环芳烃(总量)
O。002 mg/L⑧
苯并[a]芘 i
O.OOO01 mg/L
二(2一乙基已基)邻苯二甲酸酯
0.08 mg/L
环氧氯丙烷
O.OOO 4 mg/L
微囊藻毒素-LR
O.00 1 mg/L③
卤乙酸(总量)
O.06 mg/L④⑨
莠去津(阿特拉津)
O.002 mg/L
六氯苯
O。OO 1 mg/L
六氯苯
O。OO 1 mg/L
六氯苯
O。OO 1 mg/L
表2续
序号
项 目
限 值
注:①、②、③、④从2006年6月起检验。
⑤三卤甲烷(总量)包括三氯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
⑥氯酚(总量)包括2一氯酚、2,4一二氯酚、2,4,6一三氯酚三个消毒副产物,不含农药五氯酚。
⑦三氯苯(总量)包括1,2,4一三氯苯、1,2,3一三氯苯、1,3,5一三氯苯。
⑧多环芳烃(总量)包括苯并[a]芘、苯并[g,h,i]茈、苯并[b]荧蒽、苯并[k]荧葸、荧葸、茚并[1,2,3-c,d]芘。
5水源水质要求
5。1 选用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时,应符合GB 3 8 3 8的要求。
选用地下水作为供水出源时,应符合GB/T 1 4 84 8的要求。
5。2 水源水质的放射性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3 当水源水质不符合要求时,不宜作为供水水源。若限于条件需加以利用时,水源水质超标项目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应达到本标准的要求。
6 水质检验和监测
6.1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GB 5 7 5 0、CJ/T 1 4 1~CJ/T 1 5 0等标准执行。未列入上述检验方法标准的项目检验,可采用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应进行适用性检验。
6。2 地表水水源水质监测,应按GB 3 83 8有关规定执行。
6。3 地下水水源水质监测,应按GB/T 1 4 84 8有关规定执行。
6。4 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应建立水质检验室,配备与供水规模和水质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人员和仪器设备,并负责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必要时应抽样检验用户受水
6.5 自建设施供水和兰次供水单位应按本标准要求做水质检验。若限于条件,也可将部分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检验。
6。6采样点的选择
采样点的设置要有代表性,应分别设在水源取水口、水厂出水口和居民经常用水点及管网末梢。管网的水质检验采样点数,一般应按供水人口每两万人设一个采样点计算。供水人13在2 0以下,1 00万以上时,可酌量增减。
6.7 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见表3。
表3 水质检验项目和检验频率
水样类别
检 验 项 目
检验频率
水源水
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细菌 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每日不少于一次
GB 3838中有关水质检验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共29项
每月不少于一次
出厂水
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CODMn
每日不少于一次
表1全部项目,表2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
每月不少于一次
表2全部项目
以地表水为水源:每半年
检测一次
以地下水为水源:每一年
检测一次
管网水
浑浊度、色度、臭和味、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 CODMn。(管网末梢点)
每月不少于两次
管网末梢水
表1全部项目,表2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
每月不少于一次
注:当检验结果超出表1、表2中水质指标限值时,应立即重复测定,并增加检测频率。水质检验结果连续超标时,应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6.8 水质检验项目合格率要求见表4。
表4 水质检验项目合格率
水样检验项目
出厂水或管网水
综合
出厂水
管网水
表1项目
表2项目
合格率,%
95
95
95
95
95
注:1。综合合格率为:表1中42个检验项目的加权平均合格率。
2。出厂水检验项目合格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 CODMn共9项的合格率。
3.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浑浊度、色度、臭和味、余氯、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CODMn(管网末梢点)共7项 的合格率。
4.综合合格率按加权平均进行统计
计算公式:
⑴
⑵
⑶
7.水质安全规范
7.1 供水水源地必须依法建立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严禁建任何可能危害水源水质的设施和一切有碍水源水质的行为。
7.2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依据有关标准,对饮用水源水质定期监测和评价,建立水源水质资料库。
7.3 当供水水质出现异常和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时,要加强水质监测频率。并应及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部门。
7.4水厂、输配水设施和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对供水水质的要求和水质检验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建立相应的生产、水质检验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确保供水水质符合本标准要求。
7.5当城市供水水源水质或供水设施发生重大污染事件时,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或自建设施供水单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突然恶化及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供水企业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立即报告当地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7.6城市公共集中式供水企业、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应依据本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到达用户的供水水质符合本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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