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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示范教案(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第二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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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示范教案(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第二课时) 第二课时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过程 导入设计 情景导入 课件展示四组“中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镜头”。 问题:(1)这些中学生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2)你是如何看待政治的? (3)作为一名中学生,你认为应该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学生:阅读课本,然后讨论、回答。 教师点评:这些中学生以热情的态度,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就要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事务,学习政治知识提高政治素质,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复习导入 同学们,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

1.2示范教案(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第二课时)
第二课时 政治权利和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准则 教学过程 导入设计 情景导入 课件展示四组“中学生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镜头”。 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1)这些中学生的行为有什么共同之处? (2)你是如何看待政治的? (3)作为一名中学生,你认为应该怎样参与政治生活? 学生:阅读课本,然后讨论、回答。 教师点评:这些中学生以热情的态度,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积极参与政治生活就要关心国家大事和社会事务,学习政治知识提高政治素质,以不同的方式积极参与政治生活。 复习导入 同学们,通过上一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样性质的国家中,我们公民处于什么地位,有哪些政治权利、政治义务,如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本课将我国的国家性质、公民的权利义务、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等方面去揭开国家政治生活的神秘面纱。 推进新课 合作学习 问题情景1:请同学们一起研究和讨论两组概念:公民与人民;权力与权利。 师生互动:将学生分为两组,按学习小组自主探究学习。 自主学习:围绕各自选题,学生查阅资料、交流讨论等。 合作学习:每组一位代表,代表本组同学展示学习成果。 教师作简短点评。 公民和人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的区别是:①范畴不同,公民是与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相对应的法律概念;人民是与敌人相对应的政治概念。人民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现阶段,人民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②范围不同,我国全体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公民中除人民外,还包括人民的敌人。③权利与义务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全部的义务;公民中的敌人,则不能享有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公民的某些光荣的义务。④公民所表达的是一种个体概念,人民所表达的是一种群体概念。 权力与权利: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总是和服从联结在一起。任何国家都要有一定的权力,同时,也必须有一定的服从。权力分为政治权力、经济权力、宗教权力等。我们所说的权力一般是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权利,是一个法律概念,一般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权利和利益。权利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依据。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仔细阅读P8~P9,同时提出问题:什么是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哪些内容? 一、神圣的权利,庄严的义务 1.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1)含义。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就是依法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表达意愿的权利和自由。它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的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被选举权就是公民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基础和标志。 (3)政治自由。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政治自由是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 合作学习 问题情景2:用课件展示两个观点,观点一:人们能够无拘无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就是自由。观点二: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把学生分成两个小组,分别讨论这两个不同的观点,并要求学生思考如何理解政治自由才是正确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教师点评:自由是相对的,政治自由也不例外,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公民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政治自由,只要不超出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就不受任何非法干预。因此,观点一错误,观点二正确。 (4)监督权 法律依据: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含义: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 监督对象: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 内容:批评权、建议权、检举权、申诉权、控告权等。 2.公民的政治义务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看教材P9~P10,看看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应该履行哪些政治性义务。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找出问题。 教师活动:总结讲评。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公民实现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应该自觉把个人命运和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2005年4~7月,中国国民党原主席连战、亲民党主席宋楚瑜、新党主席郁慕明分别对大陆进行了具有标志性意义的“破冰之旅”、“和平之旅”、“民族之旅”的访问。连战在北京大学演讲时强调,台湾走对路才有出路,我们认为不能够让“制宪”、“正名”、“去中国化”、武断的“台独”时间表来打破我们整个幸福的基础。每个中国公民,都应当把自己的命运与国家盛衰、民族兴亡紧密联系在一起,自觉地履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 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也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确定将我国实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确定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的一件大事。2004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有利于为贯彻依法治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这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是公民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职责。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为了保卫祖国,我们要自觉履行这个义务。 合作学习 指导学生阅读教材P10——“公民履行政治性义务,应该做些什么呢?” 问题情景3:(1)请第一组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方面,对上述做法进行归类。请第二组从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等方面进行归类。 (2)请第三组列举公民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一些事例,请第四组列举公民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一些事例。 第一组讨论后,选出代表进行回答。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义务有:①捍卫国家主权,与一切危害国家主权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②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坚决反对一切侵略、占领国家领土以及割让、出卖国家领土的行为。③反对任何企图西化、分化我国的行为。③捍卫国家政权,与颠覆国家政权和分裂国家政权的行为作斗争。⑤坚持民族平等,维护民族团结,坚决反对一切民族歧视、民族分裂行为。 第二组讨论后,选出代表进行回答。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①严守国家秘密。②配合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为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工作任务提供协助和便利条件。③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公安机关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④努力维护国家安定、社会稳定的政治局面。⑤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现象进行斗争。⑥增强民族自豪感、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 第三组讨论后,选出代表进行回答。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事例有:坚决反对“台独”势力的“台独”论调,揭穿其分裂国家的本质。 第四组讨论后,选出代表进行回答。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事例有:“神六”的成功发射,极大地增强了国人的民族自豪感、民族自尊心和民族自信心。 教师活动: 大家可以看课本P10,思考公民履行政治义务应该做些什么? 二、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 教学过渡:知道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现实生活中应该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呢?下面我们就学习有关的基本原则。 (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是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适用法律。 表现:任何公民都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平等地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会受到法律制裁,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教师点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执法上的平等,不是指立法,不是绝对的平等。 (2)坚持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离的。权利和义务相对应而存在,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对公民的要求:一方面,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另一方面,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义务,才能获得相应权利。 合作学习 问题情景4:用课件展示两个观点,观点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 教师活动:把学生分成两个小组,分别讨论这两个不同的观点,并要求学生判断这两个观点的正确性,并说明理由。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讨论问题。 第一组代表回答:观点一正确地揭示了权利和义务的辩证关系,坚持了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 第二组代表回答:观点二是错误的,它把权利和义务的关系绝对化了,把二者完全对立起来了,把权利和义务简单地对等会导致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这就割裂了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关系。 教师点评:只有把权利与义务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构成一个符合社会发展要求的公民社会。我们既要强调充分尊重每位公民的权益、需求、意愿与价值,凸显公民的价值与权利,使人民群众真正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当家作主的权利,也应强调公民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和责任。 (3)坚持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者利益关系:在我国,公民的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是个人利益的基础和保障,公民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把三种利益结合起来。 如何结合:积极履行公民义务,维护国家利益。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产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利益,这是公民爱国的表现。 课堂小结 本节内容讲述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有关常识,通过学习,要自觉树立权利意识和义务意识,遵循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原则,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义务。 板书设计 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被称为“智勇神警”的武警北京市总队副支队长席栓柱,入伍23年来,先后参与完成了国庆阅兵以及党的十六大、亚运会、世妇会、庆香港回归等多项重大节会的安全警卫任务,参与了20多次重大事件的处置任务。这些业绩是(  ) A.行使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的体现 B.依法行使监督权的表现 C.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D.捍卫国家主权的表现 解析:武警完成安全警卫任务是履行义务而不是行使权利,故A、B两项不选。D项与题干材料不符。 答案:C 2.2006年7月21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志愿者出征仪式在北京火车站举行。志愿者将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方面的志愿服务。目前到西部服务的大学生志愿者达48 413人,他们抱着“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追求,到西部奉献青春。大学生志愿者的行动(  ) A.自觉履行了政治性义务 B.依法行使了公民的权利 C.坚持了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 D.积极参与了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 答案:C 3.每年麦收之后,丰收的农民将麦秸一烧了之,造成空气严重污染,危害人的身体健康,危及交通安全。2006年6月中旬一日内,风云一号卫星监测到的秸秆火点2 784个,尚不包括云层覆盖下的火点。尽管近几年政府加大禁烧力度,由于焚烧者众,效果并不好。从公民角度讲,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  ) A.把权利和义务对立起来 B.把权利和义务作为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 C.自觉履行义务,对国家和社会负责 D.树立权利意识,珍惜权利 解析:焚烧秸秆污染环境,是公民不履行保护环境义务的表现,故选C项 。A项观点错误,B、D两项均与题干无关。 答案:C 4.2006年6月23日《人民日报》报道,公民徐建国在湖北麻城市火车站出站口被三名警察拦下,并要求出示居民身份证。徐建国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要求警察出示执法证件,遭到拒绝并受到侮辱。徐建国为此将麻城铁路公安处告上法庭,最后以公安处赔礼道歉终结。这说明(  ) A.我国公民的民主权利是广泛的、真实的 B.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利 C.言论自由是行使政治权利的重要方式 D.公民有遵守国家法律的义务 解析:公民徐建国以控告的方式维权,行使了监督权。A、C两项与题干无关,D项是义务,故都不选。 答案:B 二、非选择题 5.2006年6月14日,备受世人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在南京开庭。陈堂发是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他在浏览中国博客网一个网页的博客日志里,发现自己被博客主人“K007”指名道姓地进行了辱骂。当他要求中国博客网删除这个博客日志时却遭到拒绝,陈堂发愤而将中国博客网和“K007”告上法庭。经过庭审,被告败诉,向原告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1)中国博客网和“K007”的败诉说明了什么? (2)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谈谈你对“中国博客第一案”的认识。 参考答案:(1)中国博客网和“K007”的败诉说明,公民必须依法行使权利,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在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但同时也有法定的、不可推卸的义务。权利和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因此,公民必须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中国博客第一案”告诉我们,公民必须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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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高中思想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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