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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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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 � 试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 形成和确立 丁 鼎 摘 要 本文对我国古代丧服制度形成和确 立的过程进行 了探讨和论述 。 文章认为我国古 代以 《仪 礼 · 丧服》为代表的系统 、 严整的丧服 制度 , 大约形成于西周初年周公 “ 制礼作乐 ” 之 后 。 当是周人在原始丧服 习俗 的简单内容 上 , 逐步增添 , 注入 “茸尊 ” 、 “贵贵” 的内容 , 经长 期损益 、 修正 , 至春秋末期才基本 上形成 比较周 密 的丧服 制度 , 并由孔子及 其弟子将 此 一 制度 著于竹帛 , 编定为 !...

试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 � 试论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 形成和确立 丁 鼎 摘 要 本文对我国古代丧服制度形成和确 立的过程进行 了探讨和论述 。 文章认为我国古 代以 《仪 礼 · 丧服》为代表的系统 、 严整的丧服 制度 , 大约形成于西周初年周公 “ 制礼作乐 ” 之 后 。 当是周人在原始丧服 习俗 的简单内容 上 , 逐步增添 , 注入 “茸尊 ” 、 “贵贵” 的内容 , 经长 期损益 、 修正 , 至春秋末期才基本 上形成 比较周 密 的丧服 制度 , 并由孔子及 其弟子将 此 一 制度 著于竹帛 , 编定为 !仪礼 · 丧服》。 !仪 礼 · 丧服》的编定成书即是丧服制度确立 的标志 。 关键词 丧服制度 丧服 习俗 《仪礼 · 丧服》 儒家 孔子 礼学 大量的人类学 、 民族学 、 民俗学和历史学资料 证明 ∀ 为亲属的去世而 以改变服饰的方式来表达某 种禁忌或悼念之情的 习俗普遍存在于古今中外的许 多国家和民族之中 , 也就是说 , 世界上许多国家和 民族都有 以 “丧服 ” 形式为死去 的亲属志 哀 的 习 俗 。 但是 , 古今中外没有一个国家和民族形成过像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这样严整 、 系统的丧礼仪制 。 可 以说以儒家经典 《仪礼 · 丧服》为代表 的丧服制度 是我国古代以宗法伦理为特色的社会土壤里产生的 一种独具特色的文化现象 , 这种引人注 目的文化现 象在世界文化史上是独一无二 的 。 “丧服制度” 是我国古代丧葬礼俗的主 要 内容 之一 。 其主要内容就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疏 远近 , 规定了在丧礼中生者为死者所穿着的服饰规格式样 及服丧的期限 , 进而形成一套严整 、 系统的以斩 衰 、 齐衰 、 大功 、 小功 、 绍麻五 大类丧服为基础的 “五服 ” 制度 。 众所周知 , 周代创立 的宗法制是中 国古代最具特色的社会制度之一 。 而我 国古代的丧 服制度曾一度与周代所创立和推行的宗法制相辅而 行 、 互为表里 , 可 以说它就是周代宗法制度在丧礼 服饰上的体现 。 这套仪制的精神在于强调宗法制度 所蕴含 的 “尊尊 ” 、 “亲亲 ” 的伦理秩序和道德架 构 , 体现宗族亲属的层级亲疏关系和社会的政治等 级制度 。 这套形成并确立于周代的丧服制度的基本 内容于春秋末期 , 经儒家学者系统化的加工整理 , 编订为 《仪礼 ·丧服》篇 。 当然 , 这一制度不可 能是周人凭空创造 出来 的 , 它的产生 、 形成 以至确立应是一个历史 的过 程 。 笔者拟在本文中依据有关文献资料对这一过程 加以推测和论述 。 《尚书 ·康王之浩》载 ∀ “王释冕 , 反丧服 。 ” 伪 孔传曰 ∀ “脱去肪冕 , 反服丧服 , 居依庐 。 ” 这是说 周成王去世 , 太子钊 !康王 # 继位发布浩命后 即脱 去吉服 , 穿上丧服 , 退 回居丧的依庐 。 。 这是我国古 代最早记载为亲属的去世而穿着 “丧服 ” 的文献资 料 。 不过 , 虽然上引 《尚书 ·康王 之浩》所记周康 王为成王去世而穿着丧服事是我国古典文献中有关 “丧服 ” 礼俗的最早记载 ,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 的 丧服 习俗起源于此 , 而可能说明我国丧服制度至此 时已初步形成 , 因为许多 民族学 、 民俗学 和历史学 文献资料告诉我们 , 可能早在 氏族社会 , 也就是原 始社会晚期 , 就已经出现了为死去 的亲属穿着丧服 的萌芽状态的丧服习俗 。 当然 , 原始的丧服习俗肯 定既无统一 的服制 , 也无统一的丧期 , 并没有形成 一定的制度 , 还 只能称为习俗 , 而远 远 不能称为 试论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 �夕 “礼 ” 或制度 。 如古代罗马人在父系氏族社会时期 , “同氏族 人有互相保护 和援助的义务 。 ⋯ ⋯当亚庇乌斯 ·克 劳狄乌斯被捕时 , 他的氏族的全体成员 , 包括他的 私敌在内 , 都穿上丧服 。 ’, 。在亚庇乌斯 ·克劳狄乌斯 被捕人狱时 , 与其同氏族的所有人们由于意识到他 面临死亡而为其穿上丧服 。 这说明处于氏族社会时 期的罗马人有为 同氏族人的去世而穿着丧服的 习 俗 。 又如 , 据 《圣经》记载 , 氏族社会的犹太人也 有为死去的亲属穿着丧服的习俗 。 如 !新 旧约全书 ·创世记》第 ∃% 章记载 , 大约处于父系氏族社会时 期的犹太人的第三代祖宗雅各的第十一子约瑟 , 因 受到父亲的宠爱 , 而遭到兄长们的忌恨 。 一 日 , 众 兄长们设计将其卖给阿拉伯商人 , 然后将约瑟的一 件外衣涂上羊血 , 制造约瑟已被恶兽吃掉的假象 , 并派人报告其父雅各 。 其父雅各一见儿子约瑟带血 的外衣 , 便以为儿子真地 已被恶兽吃掉 , “就说 ∀ ‘这是我儿子的外衣 , 有恶兽把他吃 了 & 约瑟被撕 碎了 ∋ 撕碎了 ∋ ’ 雅各便撕裂衣服 , 腰间围上麻布 , 为他的儿子悲哀了多 日 。 ” � 这里所记载的雅各在听 到儿子的死讯时 “便撕裂衣服 , 腰间围上麻布 , 为 他的儿子悲哀 了多 日 ” , 实际 上就是一种形式的丧 服 。 这种丧服习俗在 《圣经》中还有许多记载 , 限 于篇幅 , 兹不赘举 。 由此可 见 , 为亲属的去世而撕 裂衣服 、 身穿麻布当是处于父系氏族社会时期�的 犹太人中普遍流行的丧服习俗。 再如 , 据一些民族学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记载 , 我国现代尚处 于氏族社会的一些少数民族中也通行着各种各样的 丧服习俗 。 台湾高山族人服丧时 , “最普通的是将 身上的装饰物卸下 。 曹人 、 布农人习惯将衣服反穿 以为丧服 。 排湾人 、 卑南人妇女的丧服则用挑织的 头巾盖头 , 往昔排湾人妇女还有类似裂装的丧服和 径约 ! 公分的丧笠 , 但现在已很少见 。 泰雅人寡 妇服丧时则剪下一束头发挂在壁上 , 部分泰雅人男 女服丧时都用麻线束发 , 以黑绳结于手腕上 。 赛夏 人却不同 , 他们以缠白绳表示服丧。 ”。 通过以上有关例证 , 我们可以将丧服习俗的出 现至迟追溯到氏族社会时期 , 也就是说 ∀ 早在 氏族 社会时期即已出现 了萌芽状态的丧服习俗 。 可以想 象得到 , 处于原始社会的早期丧服习俗肯定并无统 一的服制和丧期 , 而可能仅仅是在同氏族的亲属死 去后 , 为了表示哀伤悼念之情而改变一下自己的服 饰装束而已 。 这种原始朴素的丧服习俗是怎样与何 时发展形成为我国古代以 《仪礼 ·丧服》为代表的 严密 、 系统的丧服制度的呢 # 关于我国古代丧服制度的起源 、 形成和确立 , 许慎 《淮南子注》曰 ∀ “五服之等源于夏 , 备于商 周 。 ”∃此说很有代表性 。 %易经 · 系辞传下》曰 ∀ “古之葬者 , 厚衣之 以 薪 , 葬之中野 , 不封不树 , 丧期无数 。 ” 《尚书 ·尧 典》 日 ∀ “二十有八载 , 帝 %唐尧 & 乃姐落 , 百姓 如丧考姚 , 三载 , 四海遏密八音 。 ” 唐贾公彦 《仪 礼 ·丧服》疏据上引 《易》、 《书》之说云 ∀ 黄帝之时 , 朴略尚质 , 行心 丧之礼 , 终身 不变。 · ·⋯ 唐虞之 日 , 淳朴渐 亏 , 虽行 心丧 , 更 以三 年为限 。 · ·一 三 王 以 降 , 浇伪渐起 , 故 制丧服 , 以表哀情。。 一般认为 , “黄帝之时 ” , 是我国历史的上古时 期 , 是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历史 时期 ∋ 唐尧 、 虞舜时代 , 是 “中国的氏族社会末 期” , “这一时期 , 中国历史已发展到文明时代的人 口处 ”( ∋ “三王 ” 时期 , 指夏 、 商 、 周三代 , 而从 夏代开始我国即已进人文明社会 。 如此 , 则上引贾 疏之意略谓 ∀ 黄帝所处的上古之时 , 尚无为亲属去 世而改变服饰之丧服习俗 , 而只为死者行终身不变 之 “心丧 ” , 亦即终生 心 中默默地哀伤 、 悼念 。 至 唐尧 、 虞舜 时代 , 虽然仍行 “心丧 ” , 但有了一定 的丧期 , 在一定的丧期内 , 不能唱歌 、 奏乐 。 直到 夏 、 商 、 周三代才制定了丧服制度。 唐代经学家孔颖达也认为丧服之制起源于 夏 代 , 与贾疏略同。 《礼记 ·三年问》∀ “故三年之丧 , 人道之至文者也 。 夫是之谓至 隆 。 是百王 之所 同 , 古今之所壹也 。 未有知其所由来者也 。 ” 孔疏 云 ∀ “其丧服所起 , 则黄帝尧舜之时 , 虽有衣裳 , 仍未 有丧服也 。 但唐虞已前丧服与吉服同 , 皆以 白布为 之 。 故 %郊特牲》云 ∀ 大古冠布 , 齐则细之 。 若不 齐则皆用白布也 。 郑注 《丧服》, 其冠衰之异 , 从 三代以下 。 由唐虞以上日 大古 , 吉凶 皆用白布。 则 知三代吉凶异也 。 ” 关于丧服习俗的起源 , 与贾疏 、 孔疏相同或相 似的见解还有 ∀ %通典》卷八十 《凶礼》二 %总论 丧期》曰 ∀ “ 《易》云 ∀ ‘古者丧期无数 。 ’ 贾公彦 曰 ∀ ‘此黄帝时也 , 是其心丧终身者也 。 ’ %虞书》 � ∃ ( 社会科学战线 · � (( � 年 � 期 · 历史学研究 称 ∀ ‘三载 , 四海遏密八音 。 ’ 尧崩 , 舜谅圈三年 , 故称遏密八音 。 按唐虞虽行心丧 , 更三年为限 , 三 王乃制丧服 。 ” ) 宋代学者高承也认为 ∀ “《通典》日 ∀ 丧期无数 , 谓黄帝时 心丧终身也 , 三载遏密八音 。 唐虞虽行心丧 , 更以三年为限 , 三王乃 制丧服 。 则 衰缝之起 , 自三代始也 。 ’, 。 上述 许慎 %淮 南子注》、 贾疏 、 孔 疏与 《通 典》、 ∗事物纪原》对丧服习俗形成史的论断是否正 确呢 # 笔者认为 , 如果说 “至夏代才开始出现丧服 习俗 ” , 则可能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 , 因为人类学 、 民族学 、 民俗学 已表明 , 中外许多 民族早在 氏族社 会时期 即已形成了丧服习俗 % 已见前述 , 兹 不赘 述 & , 我国的丧服习俗似不 应该迟至 已进人文明社 会的夏 、 商 、 周时期才出现丧服习俗 。 如果说 “在 上古社会即 已 出现的丧服 习俗至夏商周时期逐步增 加了一些阶级社会的等级内容 ” , 则庶几近于历 史 实际 。 因此 , 许注认为 “五服之等 , 盖源 于夏 , 备 于商周 ” 是不甚确切的 , 说 “备于 周” 是可 以的 , 说 “备于商” 则不可 , 因 为据现有文献材料 , “五 服之等” 是进人周代以后才开始出现的 , 而从未在 夏商之世发现过施行 “五服之等 ” 的史实 。 在古代学者中 , 宋代理学家朱熹对丧服礼俗形 成史的论断较为通 达 , 他说 ∀ 夏 、 商而 上大概 只 是亲亲、 长长 之意 。 到 得周来 , 则又添得许多贵贵的礼数 。 如始封之 君 不 臣诸 父 昆弟 , 封君 之 子 不 臣诸父 而 臣 昆 弟 , 期之丧天 子诸侯 绝 , 大夫降 。 然诸侯 大夫 尊 同 , 则亦不绝不降 。 姊妹嫁诸侯者 , 则亦不 绝不降 。 此 皆贵贵之义 。 上世想皆简略 , 到得 周公搜剔 出来 , 立为定制 。 更不可 易。 。 朱子认为夏 商以上 的丧服 习俗 “大概只是 亲 亲 、 长长之意” , 随着社会的发展 , 至周代又增添 了 “贵贵 ” 这一阶级社会特有的内容 , 周公将前世 简略的丧服习俗改制为体现 “亲亲 ” 、 “长长 ” 、 “贵 贵” 之 义 的丧服制度 。 朱子之说虽然并非尽善尽 美 , 但显然较之上引贾疏 、 《通典》与 《事物纪原》 更为完善圆通 。 尤其是他正确而深刻地指出周代确 立的丧服制度较 之上世的丧服习俗增添了 “贵贵的 礼数 ” , 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 历史唯物主义 与人 类社会发 展的历史告诉我们 , 任何制度必定 以它所 处的那个 时代的社会观念为思 想基础 , 必定与当时 的社会关系发展程度相适应 。 朱子上述讲法的可贵 之处 , 就在于他正确地指出了夏商周之 际丧服习俗 伴随着社会观念与社会关系的演进而发展演变的进 程 。 我们知道 , 尧 、 舜 、 禹时代 , 是中国的 氏族社 会末期的部落联盟时代 , 其时处 于文 明社会的前 夜 。 从禹子启开始的夏代 “是中国由氏族社会向奴 隶制国家转变的过渡时期 。 这一时期的特点 , 是氏 族制度和专制国家并存 , 因而 作为氏族社会基础的 血缘关系 , 在许多地方仍被保 留着 。 到 了殷代 , 奴 隶制度已经最后形成 , 国家代替了氏族 , 地域团体 代替了血缘团体 , 阶级关系代替了血缘关系 。 但是 血缘关系并没有 因此而消亡 , 作为一种 旧社会的势 力它仍然顽强地存在着 。 ⋯ ⋯到了周代 , 由于奴隶 制度的充分发展 , 统治阶级重新利用 了这一使氏族 社会延续了无数世代的有力纽带—血缘关系 , 把它改造成了完全适应奴隶主阶级需要的 , 有完整的 体系和严格等级的宗法制度 , 并成为中国奴隶社会 全盛时代的特点之一 。 ”。 明白了这一 历史时期的社 会关系与社会观念的发展演变进程 , 就可以理解朱 子以 “亲亲” 、 “长长 ” 与 “贵贵 ” 来说明夏商之前 与周代以后附着于 丧服礼俗中的社会意义 的正 确 性 。 所谓 “亲亲 ” 、 “长长 ” 与 “贵贵 ” 的分野 , 在 某种意义上 可 以看作是氏族社会 与阶级社会的分 野 。 《礼记 ·中庸》∀ “亲亲 , 则诸父昆弟不怨 。 ” 《礼 记 · 大传》∀ “服术有六 ∀ 一 日 亲 亲 , 二 曰 尊尊 , ⋯ ⋯ ” 郑注 曰 ∀ “术犹道也 。 亲亲 , 父 母为首 ∋ 尊 尊 , 君为首 ∋ ⋯ ⋯ ” 可见所谓 “亲亲 ” , 所反映 的 是人们之间天然的血缘亲属关系 。 这种血缘亲属关 系是连结人们社会关系的最原始 、 最根本的纽 带 , 也是氏族社会的社会关系的基础 。 在 父权制社会 中 , “亲亲 ” 具体表现为在血缘亲属范围内既重视 父子关系 , 也重视母子关系 和兄弟关系 。 斯谓 “长 长 ” 则是 “亲亲 ” 观念的延伸 , 是在血缘亲属范围 内对长者的强调 。 而 “贵贵” 则与 “亲亲 ” 、 “长 长” 有着本质的不同 。 %礼记 · 丧服 四制》曰 ∀ “资 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贵贵 、 尊尊 , 义之大者也 。 ” %礼记 · 祭义》曰 ∀ “先王之所 以治天下者五 ∀ 贵有 德 , 贵贵 , 贵老 , 敬长 , 慈幼。 ⋯ ⋯贵贵 , 为其近 于君也 。 ” 由此可见 , “贵贵 ” 与 “尊尊 ” 一样 , 都 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 它所反 映的是阶级社会中人们 之间的政治等级关系 , 是血缘亲属关系在政治上的 试论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了� 延伸。 所谓 “尊尊 ” 即是在血缘亲属范围内突出地 尊崇 、 重视直系父子关系 。 具体表现为对父 、 祖等 直系男性祖先的尊崇 , 其实质就是对父权制的尊 崇 。 这种尊崇延伸 、 移置于阶级和政治关系中 , 就 表现为对君王的尊崇 。 可见 “尊尊 ” 就是在突出尊 崇血缘亲属范围中父系宗亲的基础上 , 增加了对君 臣名分关系的重视 。 而这种对君 臣名分关系的重 视 , 就是所谓 的 “贵贵 ” 。 金景芳先生曾经说过 ∀ “在周人的词汇里 , 尊贤 、 尊尊 、 贵贵三词的意义 差不多 , 究其实质 , 都是用来说明政治关系 , 即阶 级关系的 。 在周人的眼里 , 凡是居于高位的 , 都是 尊 , 都是贵 , 也都是贤 , 应该被别人 !低于他们级 别的 # 尊之 , 贵之 。 ”。 这就恰当地揭示 了 “尊尊 ” 与 “贵贵” 所体现的阶级社会中社会关系上 的等级 内容 。 恩格斯在 《家庭 、 私有制和 国家的起源》一书 中指出 ∀ “氏族 , 直到野蛮人进人文明时代为止 , 甚至再往后一点 !就现有资料而 言 # , 是一切野蛮 人共有的制度 。 ”。 由于尧舜禹以前是没有阶级的氏 族社会 , 以 “亲亲 ” 、 “长长 ” 为特征的血缘亲属关 系必定自母系氏族社会以来 即是社会关系的基础 。 而夏代虽然 已经进人阶级社会的门槛 , 但那时是由 氏族社会向奴隶制国家转变的过渡时期 , 因而夏代 的社会关系中虽然开始出现了阶级关系 , 增添了一 些 “贵贵 ” 的内容 , 但 由氏族社会传承下来的 以 “亲亲 ” 、 “长长 ” 为特征的血缘关系仍是夏代社会 关系中浓重的基调 。 殷代虽然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发 展和形成时期 , 较之夏代 , 国家机器更加完备 , 阶 级关系逐步取代血缘关系成为社会关系的基础 , 但 这时仍存在着由氏族社会遗留下来的浓厚的母权制 残余 , “亲亲 ” 、 “长长 ” 观念仍在多种社会制度中 发挥着主导作用 , 周代已经成为奴隶制度高度发展 的文明社会 , 阶级关系逐步支配并彻底改造了血缘 关系 , 表现在君位继承制上就是 “嫡长子继承制” 的确立 和以 “嫡长子继承制 ” 为基础的宗法制度的 确立和推行 。 董仲舒 《春秋繁露 ·三代改质文》说 ∀ 殷道 “亲亲 , 故立 嗣予子 , 笃母弟 , 妾 以子贵 ” & 周道则 “尊尊而多礼文 , 故立嗣 予孙 , 笃世子 , 妾 不以子称贵号 ” 。 《史记 ·梁孝王世家》褚先生补编 有云 ∀ “殷道亲亲 , 周道尊尊 , 其义一也 。 ⋯⋯殷 道亲亲者 , 立弟 。 周道尊尊者 , 立子 。 ” 金景芳先 生据此认为 ∀ “所谓 ‘殷道亲亲 ’ , 不是别的 , 就是 重母统 , 反映这时还存在母权制的残余 。 所谓 ‘周 道尊尊 ’ , 也不是别的 , 就是重父统 , 反映这时父 权制已完全确立 。 ” “周道尊尊之所以不同于殷道亲 亲 , 说到底就是强化了阶级关系 。 所谓 ‘三纲 ’ 这 一思想 , 应该就是周道尊尊的特点 。 殷道亲亲必 不 如是 。 ’) 。 如前所述 , 所谓 “尊尊 ” 与 “贵贵 ” 一样 都是阶级社会的产物 , 其内涵都是 “资于事父 以事 君 ” , 它所反映的是阶级社会中人们的等级关系 。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础的宗法制 , 是周人创造 的将宗族结构中的血缘亲属关系与政治结构中尊卑 上下关系相结合的一种制度 , 是使各级贵族的等级 关系法定化的制度 , 其主导精神就是 “尊尊 ” 、 “贵 贵” 。 对于殷周间这种制度上的变革与社会关系的 变迁 , 王 国维先生曾经指出 ∀ “周人制度之大异于 商者 , 一 曰立子立嫡之制 。 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 制 。 ” “商人无嫡庶之制 , 故不能有宗法 ”。 , 这是很 有见地的。 不过笔者认为 , 虽 然嫡长子继承制是宗 法制与丧服制度的基础 , 但宗法制与丧服制度二者 不是平等地由嫡长子继承制衍生出来的 。 其衍生关 系大致为 ∀ 宗法制是为了适应改造氏族社会的血缘 关系以维护阶级社会嫡长子继承制 的需要而产 生 的 。 而丧服制度则是为了推行 和维护宗法制而对原 始丧服习俗进行加工改造的结果 。 具体说来 , 就是 在本来体现 “亲亲” 、 “长长 ” 原则的原始丧服习俗 的基础上 , 增添 “尊尊 ” 、 “贵贵” 的内容 , 将其改 制为与宗法制度互为表里的丧服制度。 这一过程就 是丧服制度的形成与确立的过程 。 当然 , 这一过程 不是在短期 内完成的 , 其上限当在周公 “制礼作 乐 ” 之后 , 因为 “嫡长子继承制” 是周公 “制礼作 乐 ” 的产物 , 而宗法制度则是为了维护和巩固嫡长 子继承制而创立的。 。 其下限则当在春秋末期 , 亦 即当在 !仪礼 ·丧服》成书之前 , 因为据当代礼学 大家沈文悼先生研究 , “礼典的实践先于文字记 录 而存在 , 自殷至西周各种礼典次第实行 , 而礼书至 春秋以后开始撰作 。一 简言之 , 我国古代 《仪礼》系统的丧服制度 , 大约形成于西周初年周公 “制礼作乐 ” 之后 。 初起 之时 , 当是在原始丧服习俗的简单内容上 , 逐步增 添 、 注人 “尊尊” 、 “贵贵” 的内容 , 经长期损益 、 修正 , 至春秋时期才基本上形成比较周密的丧服制 度 , 于是由孔子及其弟子将此 一制度著于竹帛 , 编 定为 《仪礼 ·丧服》。 可 以说 《仪礼 ·丧服》的编定 �∃ � 社会科学战线 · � ( ( � 年 ∗ 期 · 历史学研究 成书即是丧服制度确立的标志 。 当然 , 我们作出丧服制度至春秋时才基本形 成 和确立 的结论 , 并非仅仅出于理论上的推论 , 而是 还有文献材料可 资佐证 。 如 !仪礼 ·丧服》规定大 夫的家臣为其君 !大夫 # 服斩衰服 , 为旧 君服齐衰 三月之服 。 《礼记 ·杂记下》载 ∀ “孔 子 曰 ∀ 管仲遇 盗 , 取二人焉 , 上 以为公臣 , 曰 ∀ ‘其所与游 , 辟 也 。 可人也 。 ’ 管仲死 , 桓公使为之服 。 宦 于大夫 者之为之服也 , 自管仲始也 , 有君命焉尔也 。 ” 这 是说管仲从盗贼中抽选两人为家臣 , 后又荐举给齐 桓公为臣 , 并且说明这两人是可 以造就的 , 只是 由 于结交了恶人才犯 了罪 。 管仲死后 , 桓公命这两人 为管仲服丧 。 从此 以后大夫的家臣为大夫 !君 # 服 丧才成为定制 。 !礼记 ·杂记下》的这段记载似可作 为 《仪礼 ·丧服》系统的丧服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的 下限不会早于管子时代的佐证 。 又如 !仪礼 ·丧服》所记载的丧服制度中有根 据服丧者与服丧对象的不同关系而是否用杖的规 定 。 《丧服传》曰 ∀ “杖者何 + 爵也 。 无爵而 杖者 何 + 担主也 。 非主而杖者何+ 辅病也 。 童子何以不 杖 + 不能病也 。 妇人何 以不杖 , 亦 不 能病也 。 ” 郑 注曰 ∀ “爵 , 谓天子诸侯卿大夫士也 。 无爵 , 谓庶 人也 。 担犹假也 。 无爵者假之 以杖 , 尊其为主也 。 非主 , 谓众子也 。 ” 可见 《仪礼 ·丧服》所规定 的用 杖制度 , 有两层用意 ∀ 一为体现用杖者的爵位身 份 & 二 为 “辅病 ” , 即用 以扶持因服丧而 极度疲弱 的身躯 。 按 《礼记 ·杂记下》 日 ∀ “古者贵贱皆杖 。 叔孙武叔朝 , 见轮人以其杖关毅而轮者 , 于是有 爵 而后杖也 。 ” 根据以上记载 , 可知有爵者杖 、 无 爵 者不杖的规定当是从叔孙武叔发现轮人 !无爵之庶 人 # 以孝杖贯穿于车毅中以转动车轮这种非礼的行 为后才制定的 。 由于叔孙武叔 , 乃鲁定公时 人 , 约 与孔子同时 , 因而可 以据此推定 《仪礼 · 丧服》系 统的丧服制度虽然渊源有 自 , 但其最终形成和确立 不会早于鲁定公时代 , 亦即春秋末期。 由于孔子与 鲁定公为同时人 , 因而我们甚至 可 以推测 !仪礼 · 丧服》系统的丧服制度的最终形成可能与孔子及 其 后学编订 《仪礼 ·丧服》有关 , 也就是说 , 孔子 及 其后学在编订 《仪礼 ·丧服》时可 能曾对某些规制 加 以调整和损益 。 注释 ∀ + 参见 《尚书 ·康王之浩 ·序》∋ 《史记 ·周本纪》。 , 恩格斯 《家庭 、 私有 制和 国家的起源》, 人 民 出 版社 −./ 年 0 月版 , 第 −−1 页 。 摩尔根 《古代社 刽 %人 民出版社 −./ / 年 1 月 中译本第 .! 页 & 也载有此事 , 只是将亚庇乌斯 ·克劳狄乌斯译作 阿不枚斯 ·克劳丢斯 。 � 《新旧约全书》, 南京爱德印刷有 限公司 2 −. 1. 年 版 , 第 31 页 。 � 参见朱维之 、 韩可 胜 《古犹 太文化 史》, 经 济 日 报出版社 −../ 年 3 月版 。 该书第 4 一 −! 页认为 《创世记》中所 记载 的古犹 太人 先祖 亚 伯拉罕 、 以撒和雅各所处的时代属于父 系氏族社会 。 5 许良国 、 曾思 奇 《高山族风俗志》, 中央民族学 院出版社 −. 11 年版 , 第 −−6 页 。 ∃ 转引自龚端礼 《五服图解 · 服源》, 《宛委 别藏》 本 。 7 贾公彦 《仪礼注疏》, 中华书局 −.1 ! 年影印 《十 三经注疏》本 , 第 −!8 页 。 ( ! ! 金景芳 ∀ 《中国奴隶社会史》, 上海人民 出版 社 −. 13 年 / 月版 , 第 . 页 、 第 −9 − 一 −9 页 、 −0 页 。 ) 杜佑 《通典》2 中华书局 −. 11 年 − 月版 , 第 −06 页 。 : 《事物纪原》卷九 《吉凶典制》 “丧服 ” 条 , 《丛 书集成初编》本 。 ! 转引自胡培翠 %仪礼正义》卷二一 %丧服》 一 , 江苏古籍出版社 −..3 年 / 月版 2 第 −39− 页 。 ; 恩格斯 《家庭 、 私有制和 国家的起源》, 人 民出 版社 −. / 年 0 月版 , 第 4< 页 。 汤 金 景芳 《中国奴隶社会诞生和上升时期的思想》, 《金景芳古史论集》, 吉林大学出版社 −.. −年 / 月 版 , 第 0 − 页 , 第 06 页 。 子 王国维 《观堂集林》卷十 《殷周制 度论》, 中华 书局 −. 19 年版 。 。 参见金景芳 % 周公对巩固姬周政权所起的作用》2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论丛》历史专集 −. 1! 年 月 。 ; 沈文掉 ∀ 《略论礼典的实行与 ∗仪礼 & 书本的撰 作》 %上 、 下 & , 《文史》第十五辑 、 第十六辑 。 作者单位 ∀ 烟 台师范学院 责任编样 ∀ 尚永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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