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车间(工段)检查表
1. 作业环境
1.1 车间内外应保持整齐、清洁、通道平坦、畅通
1.2 进、出口处应根据车间通道情况和作业区域情况设置安全标志或限速标志,并符合GB2894—82的规定;
1.3 作业区的场地应整齐、防滑、无凹陷、凸起和严重油污现象;
1.4 车间内不准搭建简易建筑物,如果特殊情况必须搭建,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并规定使用期限,用完后立即拆除;
1.5 通道宽度应符合以下规定,宽度标志线应用油漆涂刷,并保持清晰。
行人通道大于或等于1.8m;
电瓶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m;
汽车或叉车通道大于或等于3.5m。
1.6 进入车间的铁路线轨道顶面应与地面平齐。
1.7 厂房内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自然采光照度应不低于50Lx。
1.8 车间应设置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事故照明。
1.9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在易引起工伤事故或通行时易发生危险的场所,应装设人员疏散用的事故照明。
1.10 在正常照明因故障熄灭后,事故照明电源应自动投入,在有专人值班时,可采用手动切换。
1.11 天窗应有机械开启装置,并启闭灵活、可靠、关闭严密,无漏雨现象。
1.12 车间厂房应有排水系统、保证在当地雨季降雨量最大时,排水畅通,阴井不冒水。
1.13 设备上的工作灯和手提式工作灯均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并符合GB3805—83《安全电压》的规定。
1.14 厂房内交流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零)干线,可利用直接埋入地中的金属构件,但不得利用输送可燃易燃物质的管道。
1.15 接地线埋入件应具有足够的机械强度,良好的导电性及热稳定性、连接应牢固、可靠、并保证导电的连续性。
1.16 起动机的供电滑接线的两端应有电源相线信号灯,并保持清晰明亮。
1.17 装接临时线路应先填写“装设临时线申请单”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如超过规定期限,应安装正式线路。
1.18 临时线路需用良好的橡套电缆,长度不宜超过10m,线上不得有接头。
1.19 临时线宜悬空架设或沿墙架设,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5m;在通行汽车、叉车的通道上,其离地面高度不得低于4.5m。
1.20 煤气、蒸气、热水、回水、压缩空气、乙炔、氧气、天燃气和燃料油管道穿过墙壁或楼板处,应加套管保护。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管道和套管之间应用石棉绳和防火材料填塞。
1.21 动力管道严禁穿越生活间和办公室,乙炔、氧气和煤气管道不能通过烟道、通风管、配电室和易燃易爆物仓库。
1.22 氧气管道不宜与燃料油管道共架敷设。
1.23 氧气、乙炔、燃料油、天燃气管道应有消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1.24 管道应无裂纹和渗漏,管道应保持畅通,密封良好,无跑、冒、滴、漏现象。
1.25 管道上的阀门应启闭灵活,关闭严密不漏。流量表、安全阀等均应完好,无泄漏现象。
1.26 管道的外表油漆涂色应符合下列规定:
饱和蒸气管基本色:红色;色环:黄色
压缩空气管基本色:浅兰色
消防用水管基本色:橙黄色
乙炔管基本色:白色
氧气管基本色:深兰色
低热值煤气管基本色:黄色。
1.27 压力为(0.86~14.7)×104Pa的车间乙炔管道进口处,应设中央回火防止器。
1.28 原材料、半成品、工位器具工装夹具等存放场地不得侵占车行通道和人行通道。
1.29 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浓度,不得超过《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表4的规定。
1.30 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工作地点的噪声标准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
1.31 对粉尘浓度高的场所,产生有害气体的作业区(点),震动噪声严重的作业区(点)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护措施。
1.32 车间地面的油污及铁屑应及时清理。
2. 安全管理
2.1 车间应设专职或兼职的安全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2 新入厂人员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参加生产或单独操作。
2.3 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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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准独立操作。
2.4 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
2.5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严禁带手套操作。
2.6 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上班前不准饮酒。
2.7 保证安全防护、信号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保持设备润滑及通风良好。
2.8 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和触动危险部位。
2.9 调整检查设备需要拆卸防护罩时,要先停电关车。不准无罩开车,各种机具不得超限使用。
2. 10 严格执行交接班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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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前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
2.11 深夜班、加班以及在封闭厂房作业时,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一起工作。
2.12 严禁从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中爬上、跳下,抛卸物品;车间内不准骑自行车。
2.13 严禁任何人攀登吊运中的物件以及在吊钩下通过和停留。
2.14 设备应定人操作,开动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操作。
2.15 检查修理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挂停电警示牌,设人监护。
2.16 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照明、信号、监测仪表、警戒标记、防雷装置等不准随意拆除或非法占用。
2.17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和行车轨道等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或重复接地安全措施。
2.18 非电气人员不准装修电气设备或线路。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绝缘可靠,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措施,并应戴好绝缘手套。
2.19 高空作业必须扎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不准穿硬底鞋,严禁在高空投掷工具、材料。
2.20 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和腐蚀等物品,必须分类妥善存放,并设专人严格管理。
2.21 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得在有毒、粉尘生产场所进餐、饮水。
2.22 产生有害人体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线、噪声的场所、生产线或设备,必须配置相应的三废处理装置或安全保护措施,并保持良好有效。
2.23 变、配电室、氧气站、煤气站、乙炔发生站、空压机站、发电机房、锅炉房、油库、危险品库等要害部位,非岗位人员未经批准严禁入内。
2.24 各种消防器材、工具应按消防规范设置齐全,不准随便动用。安放地点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2.25 凡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禁火区域动火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方可进行。
2.26 发生工人职员伤亡事故后,必须认真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
2.27 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时,要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领导机关。
项目
检 查 内 容
检 查 记 录
结 论
一
总
体
要
求
A
车
间
设
置
(1)是否按工业企业卫生标准、防火标准进行设计
(2)附近有无发生火灾、爆炸、噪声、大气污染或水质污染的可能性
(3)发生事故时,与急救等有关单位(如急救站、医院、消防队)的联系是否方便
B
平面布置
(1)从单元装置到厂界的安全距离是否足够,重要装置是否设置了围栅
(2)装置和生产车间所占位置离公用工程、仓库、办公室、
实验室
17025实验室iso17025实验室认可实验室检查项目微生物实验室标识重点实验室计划
是否有隔离区或处于火源的下风位置
(3)甲级防爆厂房与明火或散发火花的地点是否大于30米
(4)危险车间和装置是否与控制室、变电室隔开
(5)车间的内部空间是否按下述事项进行了考虑:物质的危险性、数量、运转条件、机器安全性等
(6)贮罐间距离是否符合防火规定,是否具备防溢堤
(7)废弃物处理是否会散出污染物,是否在居民区的下风侧
C
建筑标准
(1)地耐力及基础强度是否足够
(2)钢结构(及耐火衬里)在火灾情况下的耐受能力如何
(3)有爆炸危险的工艺是否采用了防爆墙,其层顶材料、防爆排气孔是否够用
(4)出、入口和紧急通道设计数量是否够用,是否阻塞,有无明显标志或警告装置
(5)为排除有毒物质和可燃物质的通风换气状况如何
(6)建筑物的排水情况如何
(7)各种构筑物、道路、避难通路、门等处的照明情况如何
D车间环境
(1)车间中有毒气体浓度是否经常检测?是否超过最大允许浓度?车间中是否备有淋浴、洗眼等卫生设施
(2)各种管线(蒸气、水、空气、电线)及其支架等,是否妨碍了工作地点的通路
(3)对有害气体、蒸气、粉尘和热气的通风换气情况是否良好
(4)车间通道是否畅通,避难通路是否通向安全地点
(5)对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工作是否采取隔离操作?隔离墙是否是加强墙壁
(6)进行设备维修时,是否准备了必要的地面和工作空间
(7)在容器内部进行清扫和检修时,检修人员遇到危险情况是否能从出入孔逃出
(8)传动装置是否装设了安全防护罩或其它防护措施
(9)用人力操作的阀门、开关或手柄,在操纵机器时是否安全
(10)危险性工作场所是否保证至少有两个出口
(11)噪声大的操作是否有防止噪声措施
(12)为切断电源是否装有电源切断开关
E
厂内运输
(1)厂内道路是否适于步行、车辆和急救时的安全移动,是否有明显的标志和专人管理
(2)厂内机动运输车辆是否有安全装置、定期检修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3)可燃、易燃液体罐车(包括火车、汽车)在装卸地点有无接地装置、有无安全操作空间
(4)厂内照明是否合理
二
生
产
工
艺
A
原料与材
料
(1)是否严格控制原料气中氢气的纯度,在开车或短期停车再开车时,是否做氢气含量测定
(2)工艺中所用原材料分解时产生的热量是否经过详细核算
(3)对可燃物有无防范措施
(4)为防止腐蚀及反应生成危险物质,所用设备的材质是否适宜且钝化
(5)是否根据原料、材料、燃料的特性进行合理的管理
(6)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原料如果补充不上有什么潜在性的危险,原料的补充是否能得到及时保证
(7)使用惰性气体进行清扫、封闭时会引起何种危险,气源供应有无保证
B
工艺操作
(1)对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反应操作,采取了何种隔离措施
(2)工艺中的各种参数是否接近危险界限
(3)是否氢化工序保持弱碱性、氧化工序保持酸性、后处理工序保持碱性,如何防止酸、碱物质串岗互混
(4)如何确保物料流向无误,不使过氧化氢流入其它体系
(5)如何预防温度、压力、反应的异常,混入杂质、流动阻塞、跑冒滴漏,发生了这些情况后,如何采取紧急措施
(6)发生异常状况时,有无将反应物质迅速排放的措施
(7)有无防止急剧反应和制止急剧反应的措施
(8)泵、搅拌器等机械装置发生故障时会发生什么样的危险,有何防范措施
(9)设备在逐渐或急速堵塞的情况下,生产会出现什么样的危险状态,有何防范措施
三
机
械
设
备
A
生产设备
(1)各种气体管线有哪些潜在危险性,有无防范措施
(2)如果外部发生火灾会使设备内部处于何种危险状态,有何防范措施
(3)如果发生火灾爆炸的情况,有无抑制火灾蔓延和减少损失的必要设施
(4)紧急用阀或紧急开关是否易于接近操作
(5)是否有防静电的措施
(6)对有爆炸敏感性的生产设备是否进行了隔离,是否安设了屏蔽物和防护墙
(7)压力容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进行了登记
(8)压力容器是否具备档案,是否已检查
(9)重要设备是否制定了安全检查表
(10)设备本身的安全装置如何
B
仪表管理
(1)在仪表发生故障时,系统自动防止故障的能力如何
(2)安全控制仪表是否已作为整体设计的一部分
(3)液位计、仪表、记录装置等显示情况如何,是否易于辨识
(4)玻璃视镜、液面计玻璃管以及其他装置在损坏情况下如有内容物逸出,是否有防护措施
(5)是否进行仪表的性能试验和定期检查
C
电气安全
(1)电气系统是否与生产系统完全平行地进行设计
(2)内部联锁或紧急切断装置是否能自动防止故障
(3)所选用的防爆型电气设备的组别和级别是否与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组别和级别相适应
(4)是否有防止超负荷和短路的装置
(5)防雷、防静电接地措施是否可靠
(6)照明能否保证日常的安全操作和维护作业(危险区与非危险区有否区别)
(7)在动力电源受到损坏时,避难通路和地点有无事故照明
(8)进行程序控制时,对控制装置变化前后的关键步骤,能否同时进行警报和自动点检
D
管线、阀门
与
机械装置
(1)管路系统的支撑和保护是否适当
(2)控制装置或控制阀是否易于进行维修操作
(3)在不停车的情况下,警报和仪表联锁控制装置元件能否进行试验和维修
(4)在蒸汽管上是否安装了排水管和放液管
(5)泵、压缩机、动力机械在不作反向转动和逆流时,逆止阀是否能灵活动作
(6)对重要机械是否准备了备机或备件
(7)动力发生故障时,如何考虑运转或安全紧急停车的情况
四
安
全
与
操
作
管
理
(1)是否有安全生产领导、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的计算机系统
(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的资料数据档案库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5)各种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安全守则等编制情况如何,是否定期或在工艺流程、操作方式改变后进行讨论、修改
(6)操作人员是否受过安全训练,对本岗位的潜在性危险了解
(7)开、停车操作规程是否经过安全审查
(8)特殊危险作业是否有专门的规章制度(如动火制度等)
(9)操作人员对紧急事故的处理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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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训练没有
(10)定期安全检查和点检制度执行情况
(11)工人是否能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具
五
防
灾
设
施
(1)根据所使用原料、材料、燃料不同的危险性和等级是否选用了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
(2)为了有效地扑灭火灾,洒水装置、消防水管、消火栓的容量和数量是否够用(补给水量、最大容量等)
(3)建筑物内部是否配备了消防栓和消防带
(4)火灾警报装置是否安置在适当的地点
(5)是否有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是否通过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依据
实际
情况
备注
1. 是否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建立安全技术档案,随时记录安全生产情况。
2. 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等制度是否上墙
3. 从业人员经过相应培训,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技术技能,有事故应急处理的能力,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审。
5. 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危险、有害因素是否清楚
6. 操作记录是否清晰、事件记录完整、交接清楚。
7.
8.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