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任课教师:
根据学院 2010—2011 学年第一学期教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的安排,为按期完
成各门课程的教学任务,确保期末考试工作正常进行,现就有关事宜
安排如下。
一、课程考试形式
课程考试形式分为统考课程和非统考课程。其中,统考课程分为
基础统考课程和专业统考课程,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统考课程由
课程承担单位根据教学计划组织任课教师命题。非统考课程采用闭
卷、笔试形式,也可采用撰写论文或开卷考试等,具体形式及内容由
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确定。
二、命题及印制试卷安排
1、请各课程承担单位组织相关教师严格按照《兰州商学院长青
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中考试命题相关规定和各课程教学大纲
兰兰兰州州州商商商学学学院院院长长长青青青学学学院院院
兰商长青教字〔201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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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命题工作,同一教学大纲的统考课须使用同一套试题。同时请各
系(部)主任根据《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学生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
中的相关指标严格审核,确保试卷质量。
2、统考课试题的命制工作 2007级须在第十四周星期六(12月 4
日)以前完成,其它年级统考课程命题教师须在第十六周星期六(12
月 18 日)以前完成。试卷格式依据《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考试试卷
格式》进行编排。
3、命题教师送交试题时须认真填写《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学生
考试试卷命题审批表》,经各系(部)主任审核并签字后上交。试题
上交及试卷领取具体办法如下:
(1)统考课试题请各命题教师将试题及参考答案的电子版和《审
批表》及试题 A、B卷打印版(试题页面设置纸张类型为 A4;打印版
试题为单面两版)密封后送交教务处行政科(综合楼 327 室),由行
政科随机抽取一套试题统一安排印制试卷。统考课试卷由监考教师考
前到教务处领取。
(2)非统考课试题请各命题教师将试题 A、B卷打印版(试题页
面设置纸张类型为 A4;打印版试题为单面两版)送交教务处行政科(综
合楼 327室)印制,并于考前两天内校对并领取试卷,领取后须确保
试卷的保密和安全。
三、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2007级统考课程考试于 12月 13、14日进行,2008、2009及 2010
级统考课程考试于 12月 25—31日进行。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及考场安
排由教务处统一编排,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非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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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级非统考课程考试于 12月 11日前完成,2008、2009及 2010
级非统考课程于 12月 24日前完成,非统考课程考试须在停课前完成
考试。具体形式、时间及内容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确定。
五、考风考纪相关要求
1、所有任课教师务必高度重视考试工作,严格按教学大纲的要
求系统复习,引导学生正确对待考试,并随堂辅导、答疑释难,但不
得指定考试范围、划重点、出复习题。
2、各系应督促学生切实抓紧复习,教育学生诚信考试,严格遵
守考试纪律,坚决杜绝作弊行为,维护考试纪律的严肃性,树立良好
的考风。
3、为了严肃考风考纪,教务处将组织巡视组在考试期间进行检
查。如巡视组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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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将按教学事故
处理。
六、考试组织相关要求
1、教室相关问题:考试前请后勤服务公司对各教学楼的公共教
室进行卫生清洁,翻转课桌,于每场考试前半小时打开教室门;
2、考场座位安排:考试时由监考教师组织学生随机编排座位,
对拒不听从安排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生必须携带院发准考证
和学生证,二证不全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3、试卷的使用:所有试卷启封前,监考教师应向学生展示试卷密
封完好无损后,再启用试卷。
4、考试期间,所有同学一律不准请假;确因病情严重不能参加正
常考试者,须在考试前三天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到教务处行政科办理
缓考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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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未办理有关缓考手续擅自缺考者,缺考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且
不准参加正常补考,并视其情节给予一定纪律处分。
5、监考教师要求:
(1)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职责,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试
卷的发放统一在教务处行政科(327室)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提前十五分钟进入考场,清点人数,检查学生
证件并组织学生随机编排产生座位号。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宣读《考
场规则》,并要求学生将带入考场的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
稿纸以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录(放)音
机、电子记事本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放置指定位置存放。
(3) 考试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监考守则,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
其它活动,严肃认真进行监考,认真填写考场记录(一式两份)。
(4) 监考教师如发现学生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均应责令其立
即停止答卷,并将作弊情节如实记入考场记录。考试结束后,务必将
学生作弊材料及一份考场记录单及时送交行政科,另一份随试卷一并
送交相关系(部)。
(5) 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需认真填写考场记录,清点试卷份数,
登记缺考学生(注明原因),并按考生学号先后顺序排放。待试卷清点
无误后,连同两份考场记录单统一交到课程承担单位。考场记录单一
份由系(部)待期末考试结束后统一送交行政科,一份装订在试卷内
存档。
(6)监考教师对安排的监考任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的,必
须经各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报行政科备案后方可调换。对无故缺勤和随
意调换监考者,一律按教学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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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监考教师在监考期间,需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坚守岗位,对
违反监考规定者,将按照学院教学事故予以严肃处理。
6、考后试卷的管理:考试结束后,由各课程承担单位负责组织
试卷的回收、评阅、装订和存档等工作。
七、试卷评阅及成绩登载
1、任课教师在考试结束后须严格按照《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学
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中的成绩评定相关规定,积极进行试卷评阅工
作。
2、本次期末考试成绩录入采用网上录入方式,任课教师须及
时登陆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
管理系统
工资管理系统慧云智能化管理系统免费考勤管理系统员工工资计算excel病人信息管理系统
进行成绩录入。开放时
间为:2007级学生成绩需在 2010年 12月 6日—2010年 12月 18
日内完成录入;其它年级学生成绩需在 2010年 12月 13日—2011
年 1月 4日内完成录入,过期未录入者,按教学事故处理。在此
期间,如遇到登陆问题请及时联系教务处(综合楼 326、324),
联系电话:8698901或 8691801。(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管理
系统网址:http://222.23.177.125/jwweb/)
3、各课程承担单位须及时督促任课教师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
两天之内领取试卷,并于领取试卷后三天内将评阅试卷、答案、《兰
州商学院长青学院试卷分析表》及打印的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A4
纸张,正反面打印,附教师的本人签名)一并交至相应课程承担单位
存档。
4、2007 级须在第十六周星期六(12 月 18日)内,2008、2009
及 2010级须在第十八周星期六(12月 31日)内将非统考课试卷、答
案及打印的学生成绩单(一式三份,附教师的本人签名)一并交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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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课程承担单位存档。考试用纸统一从各系办公室领取,要使用学院
统一规定的答题纸,否则试卷视为无效。
5、课程承担单位要对所有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单审核并盖章。任
课教师提交的成绩单共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成绩单装订在试卷内,一
份成绩单由课程承担单位留存,另一份成绩单于 2011年 1月 5日前
统一交教务处行政科存档。
6、长青学院自有教师按照学院试卷装订要求自行装订试卷后交
至相应课程承担单位存档。
考试期间,教务处设考务办公室,地点:教务处行政科,电话:
8691801。其它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行政科联系。
附件:1、《2007级各专业期末统考及非统考课程》
2、《2008级各专业期末统考及非统考课程》
3、《2009级各专业期末统考及非统考课程》
4、《2010级各专业期末统考及非统考课程》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期末考试 准备工作 通知
抄送:学院办公室,各系(部)
兰州商学院长青学院教务处 2010年 11月 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