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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习题答案《中国税制》 第一章 税收制度基本原理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2.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交税的问题。纳税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3.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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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制》 第一章 税收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基本原理 一、术语解释 1.税收制度:税收制度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2.纳税人: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规定解决了对谁征税,或者谁应该交税的问题。纳税人是交纳税款的主体。 3.课税对象:征税对象是指根据什么征税,是征税的标的物,也就是缴纳税款的客体。 4.税率:税率是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反映征税的深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 5.税制结构:税制结构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 二、单项选择题 1.B. 2.A. 3.C. 4.A. 5.D. 三、多项选择题 1.B.C.D. 2.A.B.D. 3.A.B.C.D. 4.A.B.C. 5.A.B.C.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对。 2.错。 3.对。 4.对。 5.错。 五、简述题 1.税收制度的概念可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理解。广义的税收制度是指税收的各种法律制度的总称,包括国家的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以及税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具体可分为:(1)税收法律制度,即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性法律文件,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办法和协定等。(2)税收管理体制,即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划分税收立法.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权限的制度。(3)税收征收管理制度。(4)税务机构和人员制度,即有关税务机构的设置.分工.隶属关系以及税务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的制度。(5)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工作制度。狭义的税收制度是指国家的各种税收法规和征收管理制度,包括各种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征收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的税收规定等。 2.税制体系指的是一国在进行税制设置时,根据本国的具体情况,将不同功能的税种进行组合配置,形成主体税种明确,辅助税种各具特色和作用.功能互补的税种体系。由于税制体系涉及的主要是税收的结构模式问题,所以也称为税制结构或税收体系。 3.尽管每一个国家的税制体系都有它具体的形成和发展原因,但从总体上看,影响税制体系的主要因素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并决定税收体系的最基本因素。这里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主要是指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以及由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所决定的经济结构。从世界主要国家税制体系的历史发展进程来看,大致经历了从古老的直接税到间接税,再由间接税发展到现代直接税的进程,这种发展进程是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进程相一致的。在以农业经济为主体的自然经济条件下,必然以农业收入作为税收的主要来源,农业生产的非商品特点又决定了必须以土地和人口作为课税对象,我们把这种以土地.人口的外部标志作为计税依据等额征税,而不考虑纳税人负担能力的税种成为古老的直接税。随着工业.商业的迅速发展,形成了工商经济为主体的经济结构,同时农业生产也具有了商品经济的特征,在这种以工商经济为主体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必然以工商经营收入作为税收的主要课税对象,这就形成了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国家在经济和社会事务中的职能和作用得到加强,财政支出增加,相应地也要求增加更多的财政收入。所得税由于在财政上具有较好的收入弹性,在经济上对企业和个人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较少干预,在政策上能较好地满足经济稳定和公平分配的目标,因而在这一时期得到迅速发展,从而形成了在西方一些主要国家以现代直接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 (2)国家政策导向。税制体系的具体设置,一方面要体现税收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是为实现国家的税收政策目标服务的。税收作为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主要工具,除了其特有的聚财功能之外,和其他许多宏观经济政策工具一样,要发挥调控功能,通过具体税种的设置对社会经济起到调节作用。这方面的因素近年来在我国税制体系的设置和调整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如为了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刺激有效需求,开征了储蓄存款利息税(属于个人所得税);为了规范股票市场和证券交易行为,欲开征证券交易税。为了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欲开征遗产和赠与税等。 (3)税收管理水平。一国的税收管理水平对该国税制体系的设置也会产生影响。一般来说,流转税由于是对商品销售或劳务服务所取得的收入进行征税,征收管理相对较为简单。而所得税由于是对纳税人所取得的各项所得进行征税,涉及到税前扣除以及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及协调等许多细节问题,征收管理相对较为复杂。因此,一国如果推行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收体系,必须有较高的税收管理水平为基础。 第二章 增值税 一.术语解释 1.增值额:增值额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 2.增值税:是指以商品的法定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3.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购置的用于应税产品生产的固定资产已纳税款一次性给予扣除。 4.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5.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 二.单项选择题 1.C 2.B 3.C 4.C 5.A 三.多项选择题 1.A. B. C. D. 2.B. D. 3.B. D. 4.B. C. D. 5.A. B. C. 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对 2.错 3.对 4.错 5.错 五.简答题 1. (1)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结构的合理化。生产的专业化、协作化是一种科学的.合理的.先进的生产组织形式,其最大特点是生产过程中分工很细,同一生产对象往往经过许多不同的企业、不同的生产部门来完成,其产品特点是经过的生产环节多,产品结构中外购件所占的比重大,反映在以商品全部价值为课税对象的流转税上,随着流转环节的增加和产品结构中外购协作件的增加,产品的税负也不断增加。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税,同一产品不论其流转环节多少,只要最后售价相同,税负就一致,有利于促进专业化.协作化生产方式的发展。 (2)有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值税是按增值额课税,v+m对企业来说是增值额,对整个社会而言,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国民收入,因此增值税随着国民收入的增加而增长,税收收入稳定,不受流转环节多少的影响。 (3)有利于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值税按增值额课税,各环节增值额之和等于该产品的最终销售额,按商品的最终销售额计算退税,可以将该商品在生产.流通全过程缴纳的全部税款退给企业,既准确又彻底,可使该商品以完全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增加出口国商品的竞争力。对进口商品征增值税,根据进口商品的进口金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税额,相当于国内同种商品在生产.流通环节缴纳的全部增值税税额,可以做到平衡进口商品和国内商品的税负,有利于本国经济的发展。 2.实行增值税的国家在计算应纳税额时,都允许将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外购原材料、辅助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予以扣除,也就是在计算法定增值额时,允许扣除外购流动资产的已纳税额,但对外购的机器、设备、厂房等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额是否给予扣除,各国的增值税法则做出了不同的规定,于是形成了以下三种类型的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纳税期内外购的固定资产已纳税额一次性给予扣除,即纳税企业用于生产的全部外购生产资料都不课税,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实际上只限于消费资料,故称消费型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相当于当期外购的固定资产折旧部分的已纳税额,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故称收入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已纳税额扣除,就整个社会而言,课税依据既包括消费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课税范围与国民生产总值相一致,故称生产型增值税。 3.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其中:“一项销售行为”是指销售货物与提供非应税劳务,两者同时发生,密切相联,且从同一受让者取得价款。“非应税劳务”是指纳营业税的劳务。如,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并负责安装电梯。 税法对混合销售行为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所谓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六、计算题 1. 应纳税销售额=100000+20000+10000+50000=180000(元) 2. (1)进项税额:1.36万元 (2)进项税额:(5+0.15)×7%=0.36万元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销项税额:42×17%=7.14万元 (5)销项税额:55×17%=9.35万元 应纳税额=7.14+9.35-1.36-0.36=14.77万元 3. (1)销项税额:1000×17%=170万元 (2)销项税额:58.5÷(1+17%)×17%=8.5万元 (3)进项税额:102+(10+0.9)×7%=102.76万元 (4)销项税额:4.68÷(1+17%)×17%=0.68万元 (5)进项税额转出:0.85万元 允许抵扣的进项税为102.76万元 应纳增值税=170+8.5-102.76+0.68+0.85=77.27万元 4. (1)进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700×(1+10%)×17%=130.90(万元) (2)国内销售应纳的增值税=1900×17%-130.90=192.10(万元) 5. 不含税销售额=18.54÷(1+3%)=18(万元) 应纳增值税税额=18×3%=0.54(万元) 第三章 消费税 一.术语解释 1.消费税:消费税是国家为了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3.计税销售额:计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4.应税消费品:消费税条例规定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 5.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就是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后,不是用于直接对外销售,而是用于自己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或用于其他方面。 二.单项选择题 1.B. 2.B. 3.C. 4.B. 5.A. 三.多项选择题 1.A B C 2.B C D 3.B D 4.A B C D 5.A B C 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错 2.错 3.错 4.对 5.对 五.简答题 1. (1)消费税具有特殊调节作用 消费税是国家运用税收杠杆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进行特殊调节的税种,即消费税与增值税相配合,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特定的应税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再进行一次特殊调节。同时,对选定的特殊应税消费品,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对需要限制和控制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实行较重的税负。 (2)消费税具有较强的聚财功能 消费税尽管征税范围较小,但纳入征税范围的消费品的消费量一般都比较大、使用面广,其税源充足。另外,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消费品有些本身就是具有重要财政意义的产品,因此消费税具有较强的聚财功能。 (3)消费税具有征税项目的选择性 我国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是根据我国的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选择了包括高档消费品.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资源消费品和限制消费的消费品等。对这些消费品征税,既不会影响人们的生活水平,又可以发挥限制有害消费品的使用,抑制不良消费行为,促进资源有效利用和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作用。 (4)消费税具有征税环节的单一性 消费税选择在生产.流通或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性征收,其他环节不再征收消费税,税源比较集中,一方面可以防止税款的流失,一方面可以节约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2.答: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如果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如果是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其他方面”是指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按顺序确定销售额: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成本”是指应税消费品的产品生产成本。“利润”是指根据应税消费品的全国平均成本利润率计算的利润。 所谓“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销售价格高低不同的,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的应税消费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加权平均计算:销售价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如果当月无销售价格,应按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3.由于某些应税消费品是用委托加工已缴纳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出来的,在对这些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计算征税时,税法规定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其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包括:(1)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2)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生产的化妆品;(3)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4)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5)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6)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7)委托加工收回的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8)委托加工收回的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9)委托加工收回的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10)委托加工收回的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11)委托加工收回的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计算公式为: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3. 六、计算题 1.答案: (1)应交消费税=120×30%=36(万元) (2)应交消费税=42÷(1+17%)×30%=10.77(万元) (3)应交消费税=30÷(1+17%)×30%=7.69(万元) 该化工厂10月份应纳消费税=36+10.77+7.69=54.46(万元) 2.答案: (1)进口应纳消费税=30×(1+40%)÷(1-30%)×30%=18(万元) (2)进口应纳增值税=(30+30×40%+18)×17%=10.20(万元) (3)国内销售应纳增值税=80×17%-10.20=3.40(万元) 该化妆品厂11月份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18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10.20万元,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3.40万元。 3. (1)受托方代扣消费税=(10+1+50)÷(1-30%)×30%=26.14万元 (2)A牌化妆品应纳消费税=100÷(1+17%)×30%=25.64万元 (3)本月抵扣已纳消费税=26.14×80%=20.91万元 (4)本月应交消费税=25.64-20.91=4.73万元 4.应纳消费税=280×220=61600(元) 5.应纳消费税=235000×20%+(500+300)×2000÷500×0.5=48 600(元) 第四章 营业税 一、术语解释 1.营业税:是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征收的一种税。 2.营业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3.营业税征税范围:是对在我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单位和个人取得的营业收入。 4.营业税的营业额: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二、单项选择题 1.B 2.A 3.D 4.B 5.C 三、多项选择题 1.C D 2.A B C 3.C D 4.A C D 5.B C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错 2.错 3.错 4.错 5.对 五、简答题 1.答: 与其他商品劳务税相比,营业税具有一下特点: (一)以营业额为主要计税依据 营业税属于传统的商品劳务税,但由于营业税与增值税.消费税在征收范围上的分工,使得现行营业税形成了对非商品营业额.商品销售额并行课征,以非商品营业额为主的征收格局。营业税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的影响,这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按行业大类设计税目税率 现行营业税按不同的行业设计相应的税目和税率,税率设计的总体水平较低,体现了营业税的普遍征收。由于各种经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对同一个行业营业税实行统一税率,对不同行业实行差别税率,以体现公平税负.鼓励平等竞争的政策。 (三)计算简便,便于征管 由于营业税一般以营业额全额为计税依据,按行业设计税目和税率,且实行比例税率,因此,税额计算方法简便,征收成本较低,便于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 2.答: (1)组织财政收入 现行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征税领域广泛。营业税规定,凡在中国境内有偿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就其取得的营业额纳税,体现了营业税的普遍征税原则。同时,营业税不受经营者的成本高低和利润多少的影响,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取得营业收入,就要缴税。因此,营业税税源广泛且稳定,可以为国家及时.可靠取得财政收入。特别是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进一步发展,营业税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将会发挥更大的作用。 (2)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 营业税实行差别税率,根据不同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程度和盈利水平,分别设计税率。对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如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文化体育等实行低税率;对一些盈利水平较高和高档消费的歌厅.舞厅.高尔夫球等采取高税率。这样既可以照顾那些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又可以保证财政收入,对社会经济活动发挥调控作用,引到各个行业健康协调地发展。 (3)监督社会经济活动 营业税具有征收范围广的特点,通过对营业税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既可以了解相关行业的发展变化情况,引导其按国民经济的要求健康发展,又可以创造平等的外部环境,促进纳税人在平等的条件下公平竞争。 3.答:营业税条例规定,纳税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六、计算题 1.应纳税额=10×5%+1000×5%=50.50万元 2.应纳税额=(150000-10000)×3%=4200万元 代扣代缴税额=10000×3%=300万元 3.应纳税额=(850-150-190-145-80)×35×5%=498.75元 4.应纳税额=280×(1+15%)÷(1-5%)×5%×2=33.89万元 5.应纳税额=1.5×5%+10×5%=0.575万元 第五章 关税 一、术语解释 1.关税:是国际通行的税种,是各国根据本国的经济和政治的需要,用法律形式确定的.由海关对进出口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2.关税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3.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的关税税率表。进出口税则以税率表为主体,通常还包括实施税则的法令.使用税则的有关说明和附录等。 4.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的进口税。由于其中包含了在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因而也是对个人非贸易性入境物品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工商税收的总称。 5. 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是指进口货物“完全在一个国家内生产或制造”,生产或制造国即为该货物的原产国。 二、单项选择题 1.C 2.D 3.A 4.B 5.D 三、多项选择题 1.AB 2.AB 3.BCD 4.ACD 5.ABC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对 2.错 3.错 4.错 5.对 五、简答题 1.答: (1)以统一的国境或关境为征税环节。凡是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征收关税,凡未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或物品则不征收关税。货物和物品在关境内流通,不再另行征收关税。 (2)以准许进出国境和关境的货物或物品为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予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个人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关税既不同于商品交换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课征的流转税,也不同于取得所得或拥有财产课征的所得税或财产税,关税是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特定货物和物品课征的税收。 (3)实行复式税则。复式税则又称多栏税则,是指一个税目设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税率,根据进口货物原产国的不同,分别适用高低不同的税率。复式税则是一个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体现。目前,各国的关税普遍实行复式税则。 2. (1)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关税是一个主权国家维护本国政治.经济权益,进行国际经济斗争的重要工具。我国根据平等互利和对等原则,通过关税复式税则的运用,在争取国际间的关税互惠.反对他国对我国进行关税歧视.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往.扩大对外经济合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保护和促进民族企业的发展。针对外国经济入侵和国际间激烈的商品竞争,关税具有保护和促进民族企业发展的作用。就进口而言,一国可以运用进口关税提高进口外国制成品的销售价格,削弱其在本国市场的竞争力,保护本国幼稚工业的建立和生存。同时,提高进口外国制成品的销售价格,能提高或维持本国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有利于调动本国生产者的积极性,对本国生产起到保护作用。就出口而言,一国为防止本国某些自然资源或能源的外流,防止本国产业的发展,对运用出口关税,控制其出口量,为本国产业的生存和发展奠定基础。   (3) 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关税是国家贯彻对外经贸政策的重要经济杠杆,通过制定高低不同的关税税率水平以及关税的减免,可以影响进出口规模,调节国民经济活动。 (4)筹集国家财政收入。在当前倡导贸易自由化的国际大背景下,关税被认为是阻碍世界贸易自由化的因素之一,引起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经过世界贸易组织的多轮谈判,其成员国的关税总水平大为降低,关税在组织财政收入中的作用已不被发达国家所重视,关税在其财政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低。但对于那些国内工业不发达.国民经济主要依赖于某种或某几种初级资源产品出口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关税仍然是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之一。我国关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税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可观的财政资金。目前,发挥关税在筹集建设资金方面的作用,仍然是我国关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3. (1)按货物的流向不同,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①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是指即对国外转入本国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关税。 ②出口关税。出口关税是指对从本国输往外国的货物和物品于出境时征收的一种关税。 ③过境关税。过境关税是指对进入本国港口停留转运他国的货物征收的一种关税。 (2)按征收目的不同,关税可分为保护性关税和财政性关税 ①保护性关税。保护性关税是指以保护本国经济发展为首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保护性关税主要体现在进口关税方面,一般设置较高的税率。 ②财政性关税。财政性关税是指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而征收的关税。 (3)按对进口国的差别待遇不同,关税可分为加重关税和优惠关税 ①加重关税。加重关税是指对从某些输出国.生产国的进口货物,因某种原因(如歧视.报复.保护和经济方面的需要等),在征收一般进口关税之外又加征的一种临时进口附加税。主要有:反倾销关税.反补贴关税.报复关税等。 其一,反倾销关税。反倾销关税是指针对倾销产品征收的进口附加税。倾销是指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挤入另一国市场竞销,从而使该国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重大威胁的行为。 其二,反补贴关税。反补贴关税是指进口国对直接或间接接受出口津贴或补贴的外国货物在进口到本国时所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其三,报复关税。报复关税是指一国在认为本国出口商品受到不公正的歧视性待遇时,对实施该歧视待遇的国家向本国进口的商品实施的歧视性关税。 ②优惠关税。优惠关税是指对来自某些特定的受惠国的货物使用比普通税率较低的优惠税率而给予的优惠待遇。它包括互惠关税.特惠关税.普惠关税和最惠国待遇。   其一,互惠关税。互惠关税是指两国间相互给予对方比其他国家优惠的税率的一种协定关税,其目的在于发展双方之间的贸易关系。   其二,特惠关税。特惠关税是指对有特殊关系的国家,单方面或相互间协定采用特别低的进口税率,甚至免税的一种关税。其优惠程度高于互惠关税。   其三,普惠关税。普惠关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发达国家给予自发展中国家出口的货物(制成品和半成品)普遍的.非歧视的.非互惠的一种关税优惠制度。所谓普遍性是指对于包括制成品和半成品在内的源自发展中国家的进口产品实行关税优惠。非歧视则是指所有发展中国家都不受歧视,无例外的享受普惠制的待遇。非互惠是指发达国家在给予发展中国家关税优惠的同时,不能要求发展中国家给予同样的关税优惠,其他发达国家也不能援引最惠国待遇原则要求同样适用优惠关税。   其四,最惠国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国一方将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优惠待遇,无条件地给予其他各成员方。 (4)按计税标准不同,关税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和滑动关税 ①从价关税。从价关税是指以货物的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而计算征收的关税。我国对进口商品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 ②从量关税。从量关税是指以货物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而计算征收的关税。 ③复合关税。复合关税是指对同一种进口货物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关税。 ④滑动关税,或称滑准税,是指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货物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可以使进口货物价格越高,其进口关税率越低,进口货物价格越低,其进口关税税率越高。 六、计算题 进口关税完税价格=1400+100=1500(万元) 进口关税税额=1500×10%=150(万元)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 一.术语解释 1.非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上述所称机构.场所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2.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应税所得是所得税法的重要内容,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3.抵免限额: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4.实际管理机构: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方面的条件: 第一,对企业有实质性管理和控制的机构;第二,对企业实行全面的管理和控制的机构。第三,管理和控制的内容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 5.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外,凡在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单选题 1.D 2.C 3.D 4.A 5.B 三.多选题 1.BCD 2.AB 3.ABCD 4.AC 5.AD 四.判断题 1.√ 2.× 3.× 4.× 5.√ 五.简述题 1.所得来源的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3)转让财产所得。 第一,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 第二,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 第三,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5)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6)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2.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适用于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有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收入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但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参见税收优惠的相关内容)。 (3)优惠税率。除基本税率和低税率外,国家还对某些特定的企业实行优惠的征收办法,如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3.(1)国债利息收入。为鼓励企业积极购买国债,支援国家建设,税法规定,企业因购买国债所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该收益都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企业申报的扣除项目和金额要真实.合法。所谓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法的规定,若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应以税收法规的规定为标准。除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外,税前扣除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权责发生制原则。是指企业费用应在发生的所属期扣除,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 ②配比原则。是指企业发生的费用应当与收入配比扣除。除特殊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 ③相关性原则。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从性质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直接相关。 ④确定性原则。即企业可扣除的费用不论何时支付,其金额必须是确定的。 ⑤合理性原则。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5.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 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六、计算题 1.(1)会计利润总额=2200+60-1000-550-420-60-40-40=150(万元)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增所得额=400-2200×15%=70(万元) (3)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15-15×60%=6(万元) 2200×0.5%=11(万元)>15×60%=9(万元),则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限额为9万元 (4)捐赠支出应调增所得额=20-150×12%=2(万元) (5)“三费”应调增所得额=3+25-25.9=2.1(万元) (6)应纳税所得额=150+70+6+2+5+2.1=235.1(万元) (7)2008年应缴企业所得税=235.1×25%=58.775(万元) 2.(1)会计利润总额=600+100+5+34+15-420-70-36.5-96-25-20=86.5(万元) (2)权益性投资调增所得额=34÷(1-15%)-34=6(万元) (3)技术开发费用调减所得额=30×50%=15(万元) (4)捐赠扣除标准=86.5×12%=10.38(万元) 实际捐赠额15万元大于标准10.38万元,按标准额扣除。 捐赠额应调增所得额=15-10.38=4.62(万元) (5)应缴纳企业所得税=(86.5+60-15+4.62)×25%-34÷(1-15%)×15%=34.03-6=28.03(万元) 3.(1)该企业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20+60+45)×25%=56.25(万元) (2)A.B两国的扣除限额 A国扣除限额=60×25%=15(万元) B国扣除限额=45×25%=11.25(万元) 在A国缴纳的所得税为18万元,高于扣除限额15万元,其超过扣除限额的部分3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在B国缴纳的所得税为9万元,低于扣除限额11.25万元,可全额扣除。 (3)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56.25-15-9=32.25(万元) 4.该企业可申请用2003~2007年间5年的所得弥补2002年度的亏损,尽管2003年度也发生了亏损,但仍要作为弥补2002年亏损的第一年。因此2002年度的170万元亏损实际上是用2004~2007年的所得150万元弥补的。当2007年结束时,2002年的170万元亏损只弥补了150万元,剩余20万元亏损不能再结转弥补。2003年亏损的80万元,应以2004~2008年度的所得弥补。由于2004~2007年的所得已经用于弥补2002年的亏损,则2003年的亏损只能用2008年的所得弥补。2008年度企业有所得100万元,则可用其中的80万元弥补2003年度亏损,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20万元,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0×25%=5(万元)。 5.丙公司公司属于创业投资企业,丁公司属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丙公司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丁公司满2年以后可以享受抵扣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2008年度,丙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应纳税额为: 200×25%=50(万元) 2009年度,丙公司股权持有已经满2年,可以享受抵扣投资额的70%的优惠政策,应纳所得额为:400-1000×70%=-300(万元)。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9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可以继续抵扣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2010年度,丙公司应纳税额为: (700-300)×25%=100(万元)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 一.术语解释 1. 判断所得来源地:是确定该项所得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重要依据。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的判断以是否反映经济活动的实质为依据,同时要遵循税务机关征管便利的原则 2.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l年的个人。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4.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5.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单项选择题 1.C 2.D 3.B 4.D 5.B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D 3.BCD 4.ABCD 5.ABC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错 2.错 3.对 4.错 5.对 五、简答题 1.答: (1)实行分类课征制。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的课征制度主要分为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混合所得税制)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把个人应税所得划分成11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和适用不同的税率。这样做,可以简化纳税手续,加强税收征管,从源泉上控制税款。 (2)多种税率形式并用。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率上实行多种税率形式并用,即根据不同的应税所得分别实行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对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对其他应税所得实行比例税率。通过多种税率形式实现对个人收入差距的合理调节。 (3)多种费用扣除方式并用。现行个人所得税在征收时按分类所得税制的要求,就不同应税所得采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方式。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费用扣除方式有定额扣除.定率扣除.限定据实扣除和据实扣除等多种方式,另外对消极所得采取不扣除费用的方式。 (4)自行申报和代扣代缴申报方式并用。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申报方式上,分别实行由纳税人自行申报和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两种方法。对可以在应税所得的支付环节扣缴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对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12 万元以上的;实行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方法。这样的规定既便于税收征管,又有利于控制税款的流失。 2.答: (1)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分配公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我国个人之间收入差距正在不断扩大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居民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越来越悬殊,而这种差距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于经济转轨时期体制不完善造成的。征收个人所得税,本着公平税负的原则,能够把高收入者的一部分收入转化为国家所有,这在客观上有利于缓和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同时,由于个人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标准及税率等方面做出的相关规定,既不会不会挫伤高收入者生产经营和工作的积极性,又可以维持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2) 为国家建设筹集建设资金。尽管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还比较低,远远达不到发达国家的水平,但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个人所得税制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收入将会逐步增长,其聚财功能也必将上升到重要地位。 (3) 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对外经济交往的发展。税收是维护国家权益的重要工具。征税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应该行使这个权力。开征个人所得税,对在我国取得收入的外籍人员及我国在外工作人员征税,是我国根据对等原则行使税收管辖权的表现,这不仅起到维护国家主权.推动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的作用,还可以防止我国经济利益外溢。 3. 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税所得,无论是来源于中国境内还是中国境外,都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其所取得的应纳税所得,仅就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4.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专利权是指由国家专利主管机关依法授予专利申请人或其权利继承人在一定期间内实施其发明创造的专有权。对于专利权,许多国家只将提供他人使用取得的所得,列入特许权使用费,而将转让专利权所得列为资本利得税的征税对象。我国由于没有开征资本利得税,将个人提供和转让专利权取得的所得都列入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享有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即版权,是作者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个人提供或转让商标权、著作权、专有技术或技术秘密、技术诀窍取得的所得,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5. (1)自2006年1月1日起,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中,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自行申报纳税管理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同时需注意的是,年所得l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六、计算题 1.答案:应纳税所得额=120000×(1-20%)=96000元 扣除限额=96000×30%=28800元 应纳税额=(96000-25000)×40%-7000=21400元 2. (1)应纳税所得额=5 800-2 000=3 800(元) (2)应纳税额=3 800×15%-l25=445(元) 3. 应纳税额=20000×(1-20%)×20%×(1-30%)=2240元 4. 70000×(1-20%)×20%=11200元) (3800-800)×20%=600(元) 20000×(1-20%)×20%=3200(元) 补税=3200-1500=1700(元) 共缴税:11200+600+1700=13500(元) 5. (1)稿酬应纳税额=150000×(1-20%)×20%×(1-30%)=16800元 (2)企业债券利息应纳税额=2100×20%=420元 (3)讲课费收入应纳税额=(2600-800)×20%=360元 (4)专利转让收入应纳税额=50,000×(1-20%)×20%=8000元 (5)省部级办法的奖金免税。 (6)12个月工作收入应纳税额={(6800-1600)×20%-375}×2+{(6800-2000)×15%-125}×10=7280元 张先生2008年度共纳税32860元。 第八章 资源税制 一、术语解释 1.资源税制:是对自然资源征税税种的总称。目前我国对资源征税的税种主要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和耕地占用税。 2.资源税:是以单位或个人开发利用的国有矿山资源和盐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3.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国有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4.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各类企业.单位.个体经营者和其他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5.耕地占用税是指国家对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其占用耕地的面积按照规定税额一次性征收的一种税。 二、单项选择题 1.D 2.B 3.C 4.B 5.C 三、多项选择题 1.ABD 2.BCD 3.ABCD 4.AC 5.ACD 四、判断题(判断对错) 1.错 2.对 3.错 4.对 5.错 五、简答题 1. (1)征税范围的有限性 我国现行资源税类的征税对象仅限于税法列举的矿产资源(包括盐)和土地两类,其他资源暂未纳入征收范围,而是通过收费或其他手段加以调节。这种征税对象的选择性和征税范围的有限性是由我国对资源课税的历史较短、经验不足等实际情况决定的。 (2)调节级差收益的普遍性 自然资源有丰裕和稀缺之分、品质高低之分、富饶与贫瘠之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同样的资源,由于储量不同、开采或开发难易度不同、利用效率不同,取得的经济收益也会明显不同。我国现行资源税类主要是对由于自然条件相对优越而带来的级差收益征收的,但同时也兼顾了对资源收益进行调节的普遍性。 (3)征税方法的简便性 考虑到资源的原始性和成本收益水平的多变性,资源税类的税率设计一般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土地增值税除外),依据应税资源的开采量、销售量、占用量或使用量大小采取从量定额方法计税。相对于以商品流转额、所得额和财产评估值为依据从价定率征收的流转税、所得税和财产税而言,其征税方法较为简便易行。 (4)收入的不均衡性 资源是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它的地理分布是不均衡的,开采或开发的难易程度是变化的,资源的品质及其级差收益也是随着开采或开发活动的不断深入而变化的,因此,资源税类的税源和税额标准也不可能长久保持不变。这就决定了其收入无论在空间上还是时间上都存在一定的不均衡性。 (5)税负的转嫁性 对自然资源征收的资源税,其税收无论构成资源产品价格的一部分或是作为其价格的附加,都会随着商品流通环节的不断延伸,向下游转移,最终由商品的购买者或消费者承担,这就是资源税类的转嫁性特征。 2. (1)有利于合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我国确立了国有资源有偿开发的原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一切资源开发者,国家用税收的形式分享资源开发的利益,是保障国家对于资源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规范国家和企业分配关系的必要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因此,资源税应确立普遍征收的原则,任何企业和个人,只要开采国家规定的应税资源,都是资源税的纳税人。而企业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其品质的优劣和所处位置的远近,往往会使开采矿产资源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由于开采资源条件优异的企业所形成的盈利,有一部分并不反映企业的努力程度,对于这部分超出正常水平的盈利,国家理应进行适当的调节,以在企业间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当前,我国初级产品价格偏低,资源收益大部分反映在加工工业,征收资源税,有利于改变资源产品价格水平低的状况,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同时可以增加资源产地的财政收入。 (3)有利于保护国有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征收资源税有利于保护国有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如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利于通过经济手段,加强对土地的管理,变土地的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促进合理、节约使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有利于适当调节不同地区、不同地段之间的土地级差收入,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理顺国家与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又如开征土地增值税,有利于增强国家对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行为的宏观调控;有利于抑制土地炒买炒卖,保障国家的土地权益。 (3)有利于合理使用特殊土地资源 征收资源税可保护特殊土地资源。如国家通过征收耕地占用税,运用税收手段,加强土地管理,减少占用耕地行为,以保护农用土地资源。 3.答: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为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是纳税人,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方法确定:凡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此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以后再作调整。 4.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1)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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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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