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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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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篇 总 则 第一条 煤矿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煤矿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实现集团公司煤矿测量工作标准化,确保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原能源部1989年1月颁发的《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二条 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矿区(井田)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一篇 总 则 第一条 煤矿测量工作是煤矿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煤矿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了实现集团公司煤矿测量工作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化,确保工作质量,使煤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煤矿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服务,不断提高煤矿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原能源部1989年1月颁发的《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和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第二条 煤矿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1、建立矿区(井田)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煤矿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并在煤矿基本建设和生产各个阶段,对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进行检查和监督; 3、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煤矿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种测绘问题,并为煤矿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4、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满足煤矿生产、建设和规划各阶段的需要; 5、适时进行各种测量预报,做好业务保安工作。 6、建立地表、岩层和建(构)筑物移动变形观测站,开展矿区(井田)地表和岩层移动规律、采矿或非采矿沉陷综合治理以及环境保护工作的研究; 7、根据矿区(井田)地表与岩层移动参数,设计和修改各类保护煤柱。参与“三下”(铁路、水体下和建筑物下)采煤和塌陷区综合治理以及土地征用和村庄搬迁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设计和实施; 8、进行矿区(井田)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9、参与月度、季度、年度生产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长远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 测量工作开始前,应根据任务要求,收集和分析有关测量资料和工程设计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在施测过程中,外业观测工作本身须有校核,或者独立进行两次。对起算数据、外业记录、计算成果和成果台帐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及对算。 重要测量工作必须独立地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观测和计算。 重要测量工作开始前必须编写技术设计书,测量工作结束后须编写技术总结(或说明),并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重要测量工程的技术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各直管矿、分公司所属矿井报各直管矿、分公司审批);重要测绘资料和参数的选用须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后使用;重要测量工程的技术总结须报集团公司备案。 重要测量工程包括: (1)井田加密控制测量; (2)井田区域地形测量; (3)矿井联系测量; (4)重要贯通测量(指两井间、或导线长度大于3000m、或贯通点在主要运输平巷和主要上下山的贯通测量,下同); (5)地表与岩层移动观测站和“三下”采煤观测站。 重要测绘资料包括: (1)井田控制测量成果; (2)井田地形测量成果成图; (3)矿井联系测量成果; (4)重要贯通测量成果; (5)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等。 矿区控制测量成果、地形图由集团公司统一提供。 第四条 为了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对测绘仪器、工具应加强管理,精心使用,定期进行检验、校正和维修。此外,应根据测量工作和仪器状况,随时进行检查、校正和维修。在进行重要测量工作前,必须对仪器进行全面的检验校正。 新购和修理后的测绘仪器、钢尺(包括缺少全面检验校正资料的仪器、未比长检验过的钢尺)必须进行全面检验校正或比长检验,正在使用的仪器、钢尺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校正或比长检验。 测绘仪器的检验校正资料和钢尺比长资料应建立台帐,记录每次仪器检校结果、维修情况和钢尺比长资料。 第五条 集团公司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平面坐标采用1954年北京坐标系,3°带、中央子午线114°高斯—克吕格坐标;高程暂采用1956年黄海高程系。 第六条 《煤矿测量规程》和本细则未规定部分,参照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执行。 第七条 本细则以中误差和允许误差作为评定测量精度的标准,允许误差一般采用中误差的两倍。 各单位应经常对实测成果资料进行总结分析,求得测角、量边和定向等测量误差参数。由实测资料求得的各种测量误差参数应报公司备案。 第八条 各单位要创造条件引进先进仪器和先进设备,逐步建立煤矿测绘资料数据库,实现数据采集、处理和绘图的自动化、信息化,不断提高煤矿测绘技术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第九条 在符合本细则精度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经过监定、行之有效的技术革新成果。 第二篇 矿区地面控制测量 第一章 矿区地面平面控制测量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十条 矿区(井田)地面平面控制网一般采用GPS网或三角网、边角网的方法建立,也可以采用导线网和测边网等布网方法建立。在布设平面控制网时必须编写技术设计书,矿区平面控制测量技术设计报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审查批准,井田区域加密控制测量技术设计报集团公司地质测部处审查批准。技术设计书按《测绘技术设计规定》进行编写。 郑州矿区首级平面控制网采用国家三等控制网的技术要求布设,在三等控制网基础上加密布设四等及一级(5″)平面控制网。 在满足当前生产建设的前提下,加密网可以采用越级加密控制网的方法布设。 矿区各级平面控制网的标石和觇标规格、埋设方法及水平角(方向)和光电测距边的观测方法与要求、操作程序、超限的处理方法、观测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除按本细则要求执行以外,并参照执行《国家三角测量和精密导线测量规范》、《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和《中、短程光电测距规范》。 在建筑物上埋点时标石规格和埋设方法参照《城市测量规范》附录二执行。 第十一条 布设矿区(井田)各级平面控制网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下列规定: 1、布设三角网的精度技术指标符合表1规定: 表1 等级 一般边长(km) 测角中误差(″) 起算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三角网 5~9 2~5 1 0.5 ±1.8 ±2.5 ±5.0 ±10 1/200000(首级) 1/150000(加密) 1/150000(首级) 1/80000(加密) 1/40000 1/20000 1/80000 1/40000 1/20000 1/10000 2、布设测边网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表2规定: 表2 等级 一般边长(km)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测边网(相对于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测边网(相对于二级小三角网) 5~9 2~5 1 0.5 1/150000 1/100000 1/50000 1/2500 3、布设光电测距导线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表3规定: 表3 等级 闭(附)合导线长度(km) 一般边长(km) 起算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测角中误差(″) 最弱边边长相对中误差 三等导线 四等导线 一等导线 二等导线 15 10 5 3 2~5 1~2 0.5 0.25 1/150000 1/100000 1/30000 1/20000 ±1.8 ±2.5 ±5 ±10 1/60000 1/40000 1/20000 1/10000 4、布设钢尺量距导线的精度技术指标须符合表4规定。 表4 等级 闭(附)合导线长度(km) 平均边长(km) 往返丈量互差 的相对误差 测角中误差(″) 导线全长相对闭全差 一等导线 二等导线 2.5 1.8 250 180 1/20000 1/15000 ±5 ±10 1/10000 1/7000 第十二条 在矿区(井田)布设基线或基线网作为控制网的起始边时,其布设应符合表5规定。 表5 等级 基线一般长度(km) 基线丈量的相对中误差 基线网扩大边或起算边的相对中误差 三等线 四等线 一级小三角基线 二级小三角基线 2~3 1~2 0.5~1 0.3~0.8 1/350000 1/200000 —— —— 1/200000 1/150000 1/40000 1/20000 第二节 水平角观测 第十三条 水平角观测所用经纬仪,必须按第四条规定进行检验。 1、J2级经纬仪的检验项目和要求。 (1)望远镜光学性能的检验,要求望远镜成象清晰; (2)照准部旋转是否正确的检验,要求各位置气泡读数互差不超过1格; (3)照准部水准器格值的测定; (4)光学测微器隙动差的检验,要求隙动差不超过2″; (5)光学测微器行差的检验,要求行差不超过2″; (6)垂直微动螺旋使用正确性的检验; (7)水平度盘光学测微器对径分划线重合一次中误差的测定,要求重合中误差不超过1″; (8)照准部旋转时,仪器底座位移而产生的系统误差的检验,要求系统误差不1″; (9)光学测微器分划误差的检验,要求分划误差的最大值的绝对值不超过2″; (10)按照三等或四等的观测方法、测回数限差要求,试测一份四个以上方向的水平方向观测成果。 (11)照准部水准轴与垂直轴是否垂直的检验校正,要求气泡偏离不超过0.5格; (12)水平轴与垂直轴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水平轴倾斜误差J6:i∠20″,J2:i∠15″; (13)视准轴与水平轴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水平轴倾斜误差J6:2C∠10″,J2:2C∠8″; (14)十字丝的垂直丝是否垂直的检验,要求无明显偏差; (15)垂直度盘指标差的检验校正,要求J6:i∠12″,J2:i∠10″; 2、J6级经纬仪的检验项目为上述(11)(15)项。 3、在作业过程中,必须经常对光学对点器和镜上中心、2C、竖盘指标差进行检验校正。 4、光电测距仪和陀螺经纬仪上所配备的经纬仪按上述相应等级经纬仪进行检验校正。 第十四条 地面各级平面控制网的水平角(方向)观测须符合下列规定: 1、三角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6规定。 表6 等级 测角中误差(″) 三角形最大闭合差(″) 方向观测测回数 DJ1 DJ2 DJ6 三等网 四等网 一级小三角网 二级小三角网 ±1.8 ±2.5 ±5 ±10 ±7 ±9 ±15 ±30 9 6 — — 12 9 3 2 - - 6 3 2、导线测量水平角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规定。 表7 等级 测角中误差(″) 测回数 方位角最大闭合差(″) DJ1 DJ2 DJ6 三等导线 四等导线 一级导线 二级导线 ±1.8 ±2.5 ±5 ±10 8 6 - - 12 8 4 2 - - 6 4 ±3.6 ±5 ±10 ±20 3、各测回间度盘整位置σ用下列公司计算: 1)DJ1、DJ2经仪: δ=180°(j-1)/m+i′(j-1)+ω(j-1/2)/m 2)DJ6经仪器: δ=180°(j-1)/m 式中m—测回数; j—测回序号(j=1,2,……、m) i′—水平度盘最小间隔分划值,DJ1级仪器为4′,DJ2级仪器10′; ω—测微器格值,DJ1级仪器ω=60格,DJ2仪器ω=600″。各测回间度盘位置见表8。 表8 仪器 DJ1 DJ2 DJ6 测回 9 8 6 12 9 8 4 3 2 6 4 6 °′″ °′″ °′″ °′″ °′″ °′″ °′″ °′″ °′″ °′″ °′″ °′″ Ⅰ 0 00 03   0 00 04 0 00 05 0 00 25 0 00 33 0 00 37 0 00 15 0 00 0 00 0 00 0 00 0 00 Ⅱ 20 04 10 22 04 11 30 04 15 15 11 15 20 11 40 22 11 52 45 11 45 60 10 90 100 39 11 45 11 60 11 Ⅲ 40 08 17 45 08 19 60 08 25 30 22 05 40 22 47 45 22 07 90 22 15 120 20 60 22 90 27 120 20 Ⅳ 60 12 23 67 12 26 90 12 35 45 32 55 60 33 53 67 33 32 135 33 45 90 33 125 33 Ⅴ 80 16 30 90 16 34 120 16 45 60 43 45 80 45 00 90 45 37 120 44 Ⅵ 100 20 37 112 20 41 150 20 55 75 54 35 100 56 07 112 56 52 Ⅶ 120 24 43 135 24 49 90 05 25 120 07 13 135 07 07 Ⅷ 140 28 50 157 28 56 105 16 15 140 18 20 157 19 22 Ⅸ 160 32 57 120 27 05 160 29 27 Ⅹ 135 37 53 Ⅺ 150 48 45 Ⅻ 165 59 35 4、水平角的观测限差应不超过表9规定。 表9 仪器 光学测微器两次重合读数差″ 半测回归零差″ 一测回内2C互差″ 同一方向各测回间互差″ DJ1 DJ2 DJ6 1 3 — 6 8 18 9 13 — 6 9 24 注:当照准点方向的垂直角超过±3°时,该方向的2C互差可按同一观测时间段内的相邻测回进行比较,其差值不超过上表规定。 5、进行水平角度观测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观测开始前,首先找好观测方向,选择距离适中、通视良好、成象清晰的某一方向做为零方向,调好仪器望远镜焦距,三、四等观测时一测回内焦距要保持不变; (2)观测应等仪器与大气温度充分一致时开始进行,观测过程中仪器不得受日光直接照射; (3)在观测过程中,J1、J2级仪器气泡中心位置偏离不得超过1格,否则应在测回间重新整置仪器,2C的绝对值若J1级仪器大于20″、J2级仪器大于30″时,应在测回间校正视准轴; (4)顺时针方向旋转照准部1~2周,照准零方向并读数,然后顺时针方向照准其它方向并读数,最后闭合至零方向(当观测方向数∠3时,可不闭合至零方向); (5)纵转望远镜逆时针旋转照准部1~2周,照准零方向并读数,然后逆时针方向依次照准其它方向并读数; (6)在观测过程中,微动螺旋应用旋进方向瞄准目标; (7)多测回观测中,按表8规定每一测回变换度盘位置; (8)同一测站上按规定的测回数连续测完为止。 6、外业成果的重测和取舍; (1)凡超过本细则规定限差的结果,均应进行重测; (2)因测回互差超限而重测时,除明显孤值外,原则上应重测结果中最大和最小值的测回; (3)在一测站重测数超过全部测回数的1/3时,一测站须全部重侧; (4)在一测回中,重测方向数超过所测方向总数的1/3时,此一测回全部重测; (5)观测方向值必须经过测站归心和觇标归心改正,方可计算三角形闭合差、测角中误差、极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 (6)三角形闭合差、测角中误差、极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超限时,全部成果应重测; 第三节 光电测距 第十五条 根据光电测距仪出厂的标称精度,按1Km计算的测距中误差按表10规定划分三级。 表10 测距中误差(㎜/km) 测距仪精度等级 ≤5 6~10 11~20 Ⅰ Ⅱ Ⅲ 第十六条 新购置或经过修理后的光电测距仪及其主要附件,应进行下列项目检测; 1、经纬仪视准轴和测距仪照准光轴间平行性的检验与校正; 2、照准误差的测定; 3、幅相误差的测定; 4、周期误差的测定; 5、加常数、乘常数的测定; 6、棱镜常数的测定; 7、测程的检测; 8、内部符合精度的检测; 9、精测尺频率值的测定; 10、电源电压对测距影响的检测; 11、气压计和温度计的检验与校正; 12、光学对点器(对中杆)的检验与校正。 在进行三、四等光电测距前、后,应对第5项进行检测,取其平均值作为边长改正值。 在作业过程中,当仪器稳定性较差或边长实测精度达不到要求时,应进行1、4、5、11、12项的测定与校正工作。 第十七条 选择光电测距边的要求: 1、测线应高出地面和离开障碍物1.5m以上,对精度低的测距边可适当放宽; 2、测线上不应有反光物体; 3、测线应避免通过吸热、散热不同的地区,如湖泊、河流、沼泽地和水稻田等。若无法避免时,应把测线高度提到2m以上,并选择有利的观测时间,以减弱大气折光的影响; 4、测站应避免开受电磁场干扰的地方,一般要求离开高压线5m以外;若测线与高压输电线平行时,测线应离高压输电线2m以上; 5、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宜过大,当采用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不应超过表11的规定。 表11 等级 测距边两端点的高差(m) 备注 三等 四等 一级 二级 ≤0.08S ≤0.08S ≤0.27S ≤0.40S S为测距边长度,单位m 用水准测量的方法进行倾斜改正时,两端点的高差不受表11的限制。 第十八条 光电测距的作业要求: 1、作业人员必须受过专门训练,并按测距仪 说明书 房屋状态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焊机说明书下载罗氏说明书下载GGD说明书下载 的规定操作仪器; 2、测距应在成像清晰和气象条件稳定时进行,雨、雪天和大气透明度很差及大风天气不宜作业; 3、三、四等边长测量应选在最佳观测时间内。最佳观测时间一般指日出后0.5~1.5小时和日落前3~0.5小时。山地沟谷地区应选择日落前的最佳时间段内观测。 阴天和微风多云天气可全天观测; 4、晴天作业时,应给测距仪遮阳,严禁将照准头对向太阳。架设仪器后,测站和镜站均不得离人。 5、当反射镜背景方向有反射物体时,应在反射镜后方遮上黑布。 测距时应暂停无线电通话,以免干扰; 6、作业时,一般采用检定测距仪时所用的温度计和气压计。测距前,应预先打开温度计和气压计,并将温度计悬挂在离地面1.5 m左右的高处,气压计置平,放置地点应通风良好且不受阳光直射。使用通风干湿温度计时,应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测定温度; 7、气象数据的测定要求应符合表12规定。 表12 等级 最小读数 测定时间 气象数据的取用 温度°C 气压 三、四等 一、二级 0.2 0.5 50Pa(或0.5㎜Hg) 100Pa(或1㎜Hg) 单程观测始末 每边测定一次 单程两端平均值 测站端的数据 注:自动进行气象改正的测距仪,在进行三、四等测距时,如果气象改正系统精度低于D·10-6,应采用计算方法进行气象改正。 (2)在高温、高湿天气进行三、四等测距时,温度改正数大于D·10-6时,应予改正。 第十九条 光电测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3规定。 表13 等级 仪器等级 往返次数 时间段 测回总数 测回读数较差(㎜) 测回互差(㎜) 往返测或不同时间段互差(㎜) 三等 Ⅰ Ⅱ 1 2 6 8 5 10 7 15 ± ·(A+B·D) 四等 Ⅰ 1 2 4~6 4~8 5 10 7 15 一级 Ⅰ Ⅱ 1 2 4 10 20 15 30 二级 Ⅰ Ⅱ 1 2 2 10 20 15 30 注:(1)测回的含义是照准目标一次,读数四次; (2)不同时间段是指不同的观测时间,如上午和下午,白天和夜间及不同日期测同一条边; (3)不同时间段(或往返)测量的边长互差,应将斜距化算到同一高程面上或相同的斜边进行比较; (4)±(A=B·D)为测距仪标称精度。其中:A为误差,单位㎜;B为比例误差,单位㎜/km,D为测距边长度,单位:Km。 第二十条 当采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差进行倾斜改正时,其往返观测的高差互差应不大于S/10000(S为测距边斜距)。 第二十一条 当采用倾斜角直接计算平距时,倾斜角测回数应符合表14规定。 表14 观测方法 仪器等级 DJ2 DJ6 观向观测中丝法 观向观测三丝法 2 1 4 2 第二十二条 测距边计算包括:记录的整理与检查;气象改正;加、乘数的改正;倾斜改正;投影到水准面和高斯—克吕格平面的改正等。 第四节 钢尺量距 第二十三条 采用因瓦基线尺丈量基线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5规定。 表15 等级 作业尺数 往返测次数 定线最大偏差(㎜) 尺段高差较差(㎜) 读数次数 估读(㎜) 温度读至 (C) 同尺各次或各尺的较差(㎜) 成果取位(㎜) 经各项改正后,各次或各尺全长较差(㎜) 三等基线四等基线 3 2 1 1 20 25 3 3 3 3 0.1 0.1 0.5 0.5 0.3 0.5 0.1 0.1 5 5 注:S为其线长度,以Km为单位。 第二十四条 要采用普通钢尺量距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6规定。 表16 等级 丈量方法 定线偏差(㎜) 尺段高差互差(C) 往返次数 读数次数 读数互差(㎜) 温度互差(㎜) 往返丈量的相对误差 一级 二级 悬空 悬空 50 70 5 10 1 1 3 3 2 3 0.5 0.5 1/20000 1/15000 注:检定钢尺时,其丈量的相对中误差应不大于1/10000。 第四节 内业计算 第二十五条 观测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整理和检查作业观测手簿所有计算是否正确,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确认观测成果全部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计算。当使用电子计簿器时,打印输出的项目应与手记相同,存储在计簿器内的各项限差应打印在记录中。 第二十六条 三、四等平面控制网的计算须采用严密平差方法,四等以下平面控制网计算可采用简化方法平差,平差后应进行精度评定。 第二十七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平差时,计算程序必须经过手算验证,否则应对使用计算程序的数学模型、计算精度、输出项目等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可采用。在进行平差计算时,对数据的输入应进行仔细核对,对结果亦应进行检校。打印输出的平差结果中,应列有起始数据和观测数据以及必要的中间结果。 第二十八条 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 等级 方向观测值及各项改正数(″)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改正数(m) 边长与坐标(n) 方位角(″) 三、四等 四等以下 0.1 1.0 0.001 0.001 0.001 0.001 0.1 1.0 第二章 矿区地面高程控制测量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二十九条 矿区(井田)地面高程控制网可采用水准测量和三角高程测量方法建立。三角高程测量又分为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两种。 第三十条 矿区地面高程首级控制网,采用三等水准测量的方法布设,在此基础上加密四等水准网。水准点标石规格、埋设要求和各等级水准测量的方法、操作要求及超限处理规定除按本细则执行外,并参照执行《国家水准测量规范》。 用于地面和井下高程控制测量及其它重要测量的水准仪和水准尺必须按本细则第4条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校正。其检验校正项目和要求规定如下: 1、水准仪的检校项目: 新购和修理后的水准仪应进行下列项目的全面检验。 (1)检视水准仪及脚架的完好性; (2)望远镜光学性能的检验,要求成像清晰; (3)圆水准器安置正确性的检验校正,要求气泡中心始终位于圆水准器中央; (4)符合水准器分划值的测定; (5)倾斜螺旋效用的正确性和分划值的测定; (6)十字丝的正确性及视距常数的测定; (7)光学测微器效用正确性和分划值的测定; (8)调焦透镜运行正确性的检验; (9)视准轴与水准轴相互关系的检验校正(交叉误差与i角);或补偿自动安平水准仪的视准轴正确性检验; (10)按相应等级的观测方法和限差试测一条不短于2Km的水准路线。 常规项目检查只对上述(1)(3)(7)(9)进行检验校正。 2、水准尺的检校项目。 新购水准尺应对下列项目全面检验。 (1)检视水准尺部份是否牢固无损; (2)水准尺上圆水准器安装正确性的检验与校正; (3)水准尺分划面弯曲差的测定; (4)水准尺分划线每米分划间隔真长的测定; (5)水准尺分划线每分米分划误差的测定; (6)一对水准标尺零点差及基、辅分划读数差常数的测定; 常规项目检查只对上述(1)(2)(3)(4)(6)项进行检查校正。 3、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注意对水准仪的(3)、(9)项和水准尺的(2)项进行检验校正。布设矿区高程控制网须编定技术设计书,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布设井田区域高程控制网须编写方案设计或技术措施。 第三十一条 三角高程测量主要用于山区和丘陵地带的高程控制和平面控制网点的高程规定。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若按测距仪的精度计算能满足地面高程控制的基本精度要求时,可以代替相应等级的水准测量。 第三十二条 矿区地面高程首级控制网布设成环形网,井田区域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有困难时才允许布设水准支线。各等水准网中最弱点的高程中误差(相对于起始点)不得大于±2cm。 第二节 水准测量 第三十三条 水准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9的规定。 表19 等级 每公里高差中数中误差(㎜) 仪器级别 水准标尺 观测次数 往返互差、环线或闭合路线闭合差 与已知点联测 附合或闭合 平地(㎜) 出地(㎜) 三等 ±6 DS1 因瓦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12 ±4 DS3 木质双面 往返各一次 ±10 DS3 木质双面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12 ±6 ±20 DS10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40 ±12 注:1、计算两水准点往返互差量,L为水准点间路线长度KM;计算环线或附合路线闭合差时,L为环线或附合路线总长度KM;2、n为测站数; 各级水准路线的长度,不应超过表20的规定。 表20 等级 闭合或附合路线长度 结点间线长 支线长 三等 四等 等外 100Km 50Km 15Km 60Km 30Km 10Km 30Km 15Km 5Km 第三十四条 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1的规定。 表21 等级 仪器 视线长度(m) 前后视距差(m) 前后视距累积差() 视线高地面最低高度(㎜) 黑红面或基辅划读数差(㎜) 黑红面或基辅分划所测高差互差(㎜) 三等 四等 等外 DS1 DS3 DS3 DS10 100 75 100 100 3 5 10 6 10 50 0.3 0.2 0.1 1.0 2.0 3.0 4.0 1.5 3.0 5.0 6.0 注:用单面水标尺进行等外水准测量时,应变动仪器高观测,所测高差之差与黑红面所测高差之差的限差相同。 第三十五条 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取位应符合表22的规定。 表22 等级 往(返)测距离总和(Km) 往返测距离中数(Km) 各测站高差(㎜) 往(返)高差总和(㎜) 往返高差中数(㎜) 高程(㎜) 三、四等 四等以下 0.01 0.1 0.1 1.0 1.0 1.0 1.0 10.0 1.0 10.0 第三节 三角高程测量 第三十六条 地面各级平面控制点的高程,可采用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测量,并按四等水准测量的要求连测。控制点高程都必须布设成三角高程网或高程导线。任一控制点距高程起算点的间隔边数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 边数 平均边 长Km 等高距 1.0 2.0 3.0 4.0 5.0 6.0 7.0 8.0 1 2(2.5) 5 8 4 10 16 2 6 10 1 4 9 3 8 2 7 1 6 5 第三十七条 三角高程一般应进行对向观测,倾斜角的观测宜选择在中午前后有利条件下进行。 第三十八条 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4规定。 S2表24 经由路线 仪器 测回数 倾斜角互差(″) 指标差互差(″) 对向观测高差互差(㎜) 闭(附)合差(㎜) 中丝法 三丝法 三四等点 DJ1 DJ2 4 2 10 15 ±100S ±50 一二级点 DJ1 2 1 15 15 DJ6 4 2 25 25 注:1、计算对向观测高差互差时,应考虑地球曲率和折光差的影响;2、S为边长、以Km为单位。 第三十九条 仪器高和觇标高应用钢尺丈量两次,当互差不大于5㎜时,取其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第四十条 采用光电测距三角高程代替等级水准测量时,应按表19规定的往返较差和闭合差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对光电测距和倾斜角观测的精度要求和施测方法。 第三篇 矿井测量 第一章 联系测量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四十一条 为了井上、下采用统一的平面坐标和高程系统,应进行联系测量。联系测量应独立进行两次,在互差不超过限差时,采用加权平均值或算术平均值作为测量结果。 第四十二条 在进行联系测量前,必须在井口附近建立近井点、高程基点和连测导线点,同时在井底车场稳固的岩石中或碹体上埋设不少四个永久导线点和三个高程基点(也可用永久导线点作为高程基点)。 第四十三条 通过斜井或平峒的联系测量,可从地面近井点开始,用经纬仪导线(包括用光电测距仪和钢尺量距)、三角高程或水准测量的方法,按第二篇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有关要求进行。 第四十四条 矿井应采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只有不能使用陀螺定向时,方可采用几何定向。采用陀螺定向时,需提前向集团公司地测部提出申请。 第四十五条 采用几何定向测量方法时,从近井点推算的两次独立定向结果的互差,对两井和一井定向测量分别不得超过1′和2′。当一井定向测量的外界条件较差时,在满足采矿工程要求的前提下,互差可放宽至3′。 第四十六条 通过立井井筒导入高程时,井下高程基点两次导入高程的互差不得超过井筒深度的1/8000。 第四十七条 在井田范围内,对各种通往地面的井巷,原则上都应进行联系测量,并在井下用导线连接起来进行检验或平差处理。 第四十八条 在联系测量工作前,必须编写技术设计书,经矿总工程师同意,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准;在进行测量工作时,须由一名测量技术负责人全面指挥。 矿井联系测量技术设计书的编写内容: 1、设计图纸 (1)绘有垂线位置和井筒主要装备的井筒横断面图,以及定向设备布置图。 (2)井上下连接图形、连测导线和水准线图。 2、文字部分 (1)联系测量的目的和要求; (2)采用的仪器及检校情况; (3)近井点的精度、等级,地面连测导线的长度和边数,测角量边的方法、精度和误差; (4)投点方法和检查措施,包括投点用的钢丝牌号、重铊重量,投点设备的安装方法,减少投点误差的措施及摆动观测方法; (5)井上下连接图形的要素,连接点的测角量边方法及其限差; (6)误差预计; (7)导入高程的方法及限差; (8)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 (9)通讯联系方式; (10)工作顺序,时间安排、人员分工以及仪器设备工具的配备; 联系测量技术总结的内容: 1、各工序实际发生时间及实际参加人员和分工; 2、地面连测导线的计算成果,导线闭合差及其精度; 3、内业计算方法及精度评定; 4、联系测量的综合评述和结论。包括存在问题、经验教训和成果的选用。 第二节 近井点和高程基点测量 第四十九条 近井点和高程基点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尽可能埋设在便于观测、保存和不受开采影响的地点; 2、近井点至井口的连测导线不超过三个; 3、高程基点不少于两个(近井点可作为高程基点)。 第五十条 近井点可在矿区GPS网或三、四等三角网的基础上测设。近井点的精度,对于测设它的起算点其点位误差不得超过±7cm,后视边方位角中误差不得超过±10″。 凡埋设位置符合第49条规定的GPS点、二至三等三角点和导线点,均可作为的近井点。以二级小三角作为首级控制的,二级小三角也可作为近井点。当近井点受到破坏时应及时进行补建补测。 第五十一条 为了满足一些重要井巷工程测量的精度要求,各矿井在选择近井网(点)的布置方案时,应统一规划、合理布置、尽可能使各近井点位于同一个平面控制网中,并使相邻井口的近井点构成控制网中的一条边或力求间隔的边数最少。 第五十二条 由近井点向井口定向连接点连测时,应敷设测角中误差不超过±5″或±10″(用于以二级小三角作为首级控制的小矿区)的闭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连测导线点应埋设标石,并尽可能与矿区控制网连测方向。 第五十三条 井口高程基点的测量,应按四等水准测量的精度要求测设。 第三节 定向投点 第五十四条 为了减小投点误差,投点和连接测量期间应停止风机运转,否则应采取隔离或降低风速的措施。在淋水大的井筒,应采取挡水措施。 第五十五条 定向投点用的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绞车各部位必须能承受荷重的三倍。滚筒直径不得小于250㎜,并必须有双闸; 2、导向滑轮不得小于150㎜; 3、钢丝上悬挂的重铊,其悬挂点四周的重量应互相对称。 第五十六条 投点用的钢丝应尽可能采用小直径的高强度钢丝。但必须保证足够的抗拉强度。 钢丝上悬挂重铊重量应是钢丝极限抗拉强度的60~70%,国产不同直径碳素弹簧钢丝的抗拉强度和悬挂重铊重量值见表25。 表25 钢丝直径(㎜) 碳素弹簧钢丝(YB248—64) 重要用途弹簧钢丝(YB550—65) Ⅰ组 Ⅱ组 Ⅲ组 抗拉强度 悬挂重陀 抗拉强度 悬挂重陀 抗拉强度 悬挂重陀 抗拉强度 悬挂重陀 0.5 0.8 1.0 1.2 1.4 1.6 1.8 2.0 53~61 130~150 195~222 271~305 354~401 443~503 534~610 628~723 35 90 130~135 180~190 235~245 300~310 360~370 430~440 44~53 170~130 160~195 220~271 292~354 272~443 457~534 565~660 30 70~75 110~115 150~160 220~210 255~265 310~320 380~390 34~44 85~170 129~164 175~226 231~292 292~372 356~458 440~565 25 60 90~95 120~130 160~170 200~210 250~260 300~310 — — 140~168 203~243 270~318 353~412 432~508 534~628 — — 95~100 135~145 180~190 235~245 300~310 360~370 第五十七条 在两井定向和陀螺定向时,应尽量选择在提升孔下线。垂线下放后,必须检查重铊与桶壁、桶底之间以及垂线与井壁、井筒设备之间有无接触之处。当确认无接触后,方可进行连接测量。 采用几何定向时,一井定向的两垂线间井上、下量得的距离互差,一般应不超过2㎜。 第五十八条 摆动垂线的稳定位置可采用标尺法、定中盘法或其它方法确定。 采用标尺法或定中盘法确定摆动垂线稳定位置时,必须连续读数13次以上(次数为奇数),取左、右读数平均值的中数作为垂线在标尺上的稳定位置,按上述方法连续进行两次,其互差不得超过1㎜,取平均值作为最终结果。 当垂线摆幅很小时,也可以用仪器直接观测垂线的方法进行连接测量。 第五十九条 用陀螺进行定向时可采用钢丝投点或激光投点,投点误差不得大于20㎜。 第四节 陀螺经纬仪定向 第六十条 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可采用跟踪逆转点法、中天法或其它方法进行。 第六十一条 按实际达到的一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的中误差,将陀螺经纬仪分为±15″、±25″两级。并依此规定陀螺经纬仪定向的各项限差。 第六十二条 用陀螺经纬仪定向,应遵守下列规定: 1、测定仪器常数的地面已知边坐标方位角的精度,应符合本细则第50条的规定。同一矿井在二次以上陀螺定向或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加测陀螺定向边时,应尽可能采用一条已知边或同一平面控制网的已知边测定仪器常数。井下定向边的端点,必须是永久导线点,并尽可能满足无淋水、风量小和便于观测的条件。否则应采取措施。定向边的长度应大于50m,特殊情况下不少于30m。 2、陀螺经纬仪的悬挂带零位不得大于±0.5格,否则应及时进行校正,达到要求后方可进行定向测量; 3、陀螺经纬仪一次定向按下列程序进行: (1)在地面已知边上采用两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求得两个仪器常数; (2)在井下定向边上用两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 (3)返回地面后尽快在原已知边上用两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再求得两个仪器常数; 4、同一边任意两测回陀螺方位角互差,对于15″级和25″级仪器分别不得超过4″和70″; 5、井下同一定向边两次独立定向平均值的中误差,对于15"级和25" 级仪器分别为±10"和±15",其互差分别不得超过40″和60″; 6、井上下观测应由同一个观测者进行。仪器在搬运时,要防止颠簸和震动。 第六十三条 测量陀螺方位角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地面观测时,仪器、三角架、电源部分要避免阳光直射,并尽可能在温度变化小、天气晴朗和风小的时间段进行; 2、仪器应严格整平,观测过程中水准气泡不得超过0.5格,每次测量后,由一个测回转到下一个测回观测前,应停止陀螺转动10~15min,重新安置陀螺仪、整平和对中仪器,并使度盘位置变换180°/n(n为测回数); 3、一测回测量陀螺方位角的步骤: (1)以经纬仪两个镜位观测测线方向值—测前方向值; (2)对上架式陀螺仪,应进行近似指北观测。近似陀螺北偏离陀螺子午线的偏差,中天法应小于10′,逆转点法应小于60′; (3)测量悬挂带零位值—测前零位; (4)中天法比例常数值C取用实际测定值,最少要测定三次,每次测定时,照准部应先后置于陀螺子午线以东和以西两个近似陀螺北位置。近似陀螺北偏离陀螺子午线以 10′~15′为宜; 5、观测限差: (1)测前和测后方向值互差,对DJ2和DJ6经纬仪分别不得超过10"和25″; (2)测前和测后零位值的互差,对15″级仪器不得超过0.2格,其它仪器不得超过0.4格; (3)采用跟踪逆转点法观测时,一般应连续观测五个逆转点,计算三个陀螺摆动中值。相邻和间隔摆动中值的互差应符合表26的限差规定; s:单位为秒 表26 陀螺经纬仪等级 逆转点法 中天法 相邻摆动中值互差 间隔摆动中值互差 相邻时间差互差 间隔时间差互差 ±15″ ±25″ 20″ 35″ 30″ 55″ 0.4S 0.6S 0.6S 0.8S 摆动中值N,可按对称平均值法或舒勒平均值法计算。 (4)采用中天法观测时,应连续观测五个中天时间,计算三个“两侧摆动”的时间差,时间差互差的限差应符合表26规定; (5)井上下零位变化超过±0.3格时,应加入零位改正。 第五节 几何定向 第六十四条 一井定向一般采用三角形连接法,如条件限制也可采用其它连接方法。 图1 三角形连接法示意图 A、B垂线; c—定向连接点 第六十五条 井上下连接三角形的图形应满足下列要求: l、两垂线A、B间距应尽可能大; 2、三角形的锐角γ应小于2°; 3、a/b值应尽量小。 第六十六条 CD边长应尽量大。当CD边长小于20m时.在c点进行水平角观测时,仪器必须对中三次,每次对中应将照准部(或基座)位置变换120°。 一井定向所使用的仪器、测回数和限差应符合表27规定。 仪器 水平角观测方法 测回数 测角中误差 限差 半测回归零差 各测回互差 重新对中测回间互差 DJ1 DJ6 全园方向 3 6 6″ 6″ 12″ 30″ 12″ 30″ 60″ 72″ 表27 第六十七条 丈量连接三角形各边长时,应对钢尺施以比长时拉力,并记录测量时的温度。在垂线稳定情况下,应用钢尺以不同起点丈量六次,取其平均值作丈量结果,同一边长各次观测值互差不得大于2㎜。 在垂线摆动情况下,应将钢尺沿所量三角形的各边方向固定,然后用摆动观测的方法连续观测6~lO次,确定钢丝在钢尺上的稳定位置,以求得边长。每边均须用上述方法丈量两次,两次丈量互差不得大于3㎜,取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 第六十八条 为了检查连接三角形各边丈量的结果,应将解算得的c边长度与实际丈量结果进行比较,其互差在井上、下连接三角形中分别不得超过2㎜和4mm。 第六十九条 凡有条件的矿井应采用两井定向,在进行两井定向前,应根据一次定向中误差不得超过±20″的要求,用预计方法确定井上下连接导线的施测方案。 第七十条 两井定向计算所得的井上下两垂线距离之差,经投影改正后,应不超过井上下连接测量中误差的两倍。 第六节 导入高程测量 第七十一条 通过立井导人高程测量,可采用钢尺法、钢丝法和其它方法。 第七十二条 井上下高程基点与钢尺(丝)上相应标志间的高差,应用水准仪以两次仪器高进行测量,其互差不得超过4㎜; 第七十三条 测量钢丝上下两标志间的长度,可将钢丝伸直,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并对其施加与导入高程时所用重铊重量相同的拉力,用光电测距测量。若用钢尺丈量时,应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并记录温度。往返丈量结果的互差不得大于L/8000(L为两标志间的长度)。钢丝两标间的长度,也可以用比长台等其它方法丈量。 第七十四条 用钢尺法或钢丝法导入高程测量的内业计算,应加温度、钢尺比长和钢尺(丝)自重伸长改正,当钢尺端悬挂的重铊重量大于比长钢尺的拉力时,还应计算钢尺加重的伸长改正数。 第二章 井下平面控制测量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七十五条 井下平面控制分为基本控制和采区控制两类。两类控制导线都应敷设成闭(附)合导线或复测支导线。 基本控制导线按测角精度分为±7″和±15″两级,当井田一翼长度超过7km时,应布设±5″级导线。采区控制导线按测角精度分为±15″和±30″两级。各矿应根据采掘工程的实际需要,依矿井采区开采范围的大小选定。 1、基本控制导线的主要技术参数参照表28选定。 表28 井田一翼长度 (km) 测角中误差 (″) 一般边长 (m)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闭(附)合导线 复测支导线 >7 5~7 <5 ±5 ±7 ±15 60~200 60~200 40~140 1/10000 1/8000 1/6000 1/8000 1/6000 1/4000 2、采区控制导线的主要技术参数参照表29选定。 表29 采区一翼长度 (km) 测角中误差 (″) 一般边长 (m) 导线全长相对闭合差 闭(附)合导线 复测支导线 ≥1 <1 ±15″ ±30″ 30~90 — 1/4000 1/3000 1/3000 1/2000 表中复测支导线相对闭合差计算中的导线长度采用两次施测导线之和。 第七十六条 基本控制导线应沿矿井主要巷道(包括斜井、暗斜井、平峒、井底车场、水平运输巷道、总回风道、集中上下山、集中运输石门等)敷设。采区控制导线应沿采区上下山、中间巷道及其它巷道敷设。 第七十七条 在布设井下基本控制导线时,一般每隔1.5~2.Okm应加测陀螺定向边。7″、15″级基本控制导线的陀螺经纬仪定向精度分别不得低于±10″和±15″。 第七十八条 对于已建立井下控制网的矿井,应用加测陀螺定向边的方法改建井下平面控制网。 第七十九条 在井下使用陀螺经纬仪时,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节 导线点设置 第八十条 井下经纬仪导线点分永久点和临时点两种。永久点设在碹顶上或巷道底板的稳定岩石中,临时点可设在顶板岩石或牢固的棚架上。所有测点应统一编号,并将编号明显地标记在点的附近。永久点可采用挂牌的方式标记。 第八十一条 永久导线点应设在矿井主要巷道中,一般每隔300~500m设置一组,每组至少应有三个相邻点。有条件时,也可在主要巷道中全部埋设永久导线点。 第三节 水平自观测 第八十二条 井下经纬仪导线水平角观测,所采用的仪器和作业要求应符合表30和下列规定: 1、水平角观测一般应用测回法,当使用J6级及其以下级别的经纬仪时,也可采用复测法观测; 2、测回间度盘位置变换180°/n(n为测回数); 3、多次对中时,每次对中测一个测回。若用固定在基座上的光学对点器进行对中,每次对中应将基座旋转 360°/n; 4、测回法一测回的操作顺序为“后—前—前—后”或“后—前—后—前”; 5、复测法一测回操作顺序为“后—前—后—前”。当多测回观测时,首先正镜重复观测n个测回“后—前”,然后再倒重复观测n个测回“后—前”。 表30 导线类别 仪器 按导线水平边长分 ≤15m 15~30m >30m 对中次数 测回数 对中次数 测回数 对中次数 测回数 5″导线 7″导线 15″导线(基控) 15″导线(采柱) 15″导线 30″导线 J2 J2 J2 J2 J2 J2 4 3 2 2 2 1 4 3 2 2 2 1 3 2 1 1 1 1 3 2 2 1 2 1 1 1 1 1 1 1 3 2 1 1 2 1 第八十三条 在倾角小于30°井巷中,经纬仪导线水平角的观测限差应符合表31的规定。 表31 仪器 同一测回中半测回互差 检验角与最终角互差 一次对中测回间互差 多次对中测回(复测)间互差 J2 J6 20″ 40″ — 40″ 12″ 30″ 30″ 60″ 在倾角大于30°井巷中,各项限差可为表30中规定的1.5倍。 第八十四条 在倾角大于15°或视线一边不水平而另一边的倾角大于15°的主要井巷中,水平角宜用测回法。在观测过程中,水准气泡偏离不得超过一格,否则应整平后重测。 第四节 边长测量 第八十五条 井下光电测距的作业要求: 1、对测距仪应按本细则第4条和第16条的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正。 2、测定气压读至lOOPa(或l㎜Hg),气温读至l℃; 3、每条边的测回数不得少于二个,采用单向观测或往返观测(或不同时间观测)。其限差为:一测回读数较差不大于5mm,单程测回间较差不大于10㎜;往返(或不同时间)观测同一边长时,化算为水平距离(经气象和倾斜改正)后的互差,不得大于边的l/6000; 4、作业人员必须受过专业训练,并按测距仪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操作和维护仪器; 5、仪器严禁淋水和拆卸。应建立电源使用卡片,按使用说明书要求定期充电; 6、在井下使用光电测距仪时,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六条 用钢尺丈量基本控制导线边长时,必须采用经过比长的钢尺。钢尺比长应遵守下列规定: 1、尽可能在接近作业温度的阴天进行; 2、测回数不少于两个。每尺段应以不同起点读数三次,估读至0.1㎜,长度互差应小于l㎜; I 3、用温度计测量温度时应贴近钢尺,每尺段丈量时均须读记温度一次; 4、按各单程比长结果计算平均值的相对误差不得大于1/100000。 第八十七条 丈量基本控制导线边长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分段丈量时,最小尺段长度不得小于l0m,定线编差应小于5cm; 2、对钢尺施以比长时的拉力,悬空丈量并测定温度; 3、每尺段必须以不同的起点读数三次,读至毫米,长度互差不大于3mm; 4、导线边长必须进行往返丈量,其丈量结果加入各项改正数后的水平边长互差不得大于边长的1/6000。 在边长小于15m或倾角在15°以上的倾斜井巷中丈量边长时.往返水平边长的允许互差可适当放宽,但不得大于边长的1/4000。 第八十八条 丈量采区控制导线边长时,可凭经验拉力,不测温度,采用下列方法丈量: 1、往返丈量; 2、错动钢尺一米以上丈量二次; 3、第一次丈量前视端对零、后视端读数,第二次丈量后视端对整米数、前视端读数的方法丈量二次。 往返或二次丈量结果的互差不得大于边长的1/2000。 第八十九条 在倾斜巷道中测量边长时,基本控制导线观铡垂直角的精度应符合表32规定:采区控制导线观测垂直角的测回数与相应等级经纬仪导线观测水平角的测回数相同。 表32 观测方法 DJ2 D6经纬仪 测回数 垂直角互差 指标差互差 测回数 垂直角互直 指标差互差 对向观测(中丝法) 单向观测(中丝法) 1 2 - 15″ - 15″ 2 3 25″ 25″ 25″ 25″ 第五节 导线的延长 第九十条 基本控制导线一般每隔300—500m延长一次。采区控制导线应随着巷道掘进每30—100m延长一次。 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水、火、瓦斯、老空区及重要采矿技术边界)时,除及时延长经纬仪导线外,还必须填写“安全联系通知单”,通知矿(处)总工程师及安监、通风、调度、掘进等有关部门和施工区队。 第九十一条 在延长经纬仪导线之前,必须对上次所测量的最后一个水平角按相应的测角精度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必须正确记录在原始记录本上。两次观测水平角的不符值不得超过下列: 5″导线             15″ 7″ 20″ 15″ 40″ 30″ 80″ 基本控制导线的边长小于15m时,两次观测水平角的不符值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上列规定的1.5倍。 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应继续向后检查,直至符合后,方可由此向前延导线。 第六节 内业计算 第九十二条 观测工作结束后,由观测者负责在现场检查外业观测手薄记录、计算是否正确、齐全,观测成果是否满足各项限差要求等。确认观测成果符合规程和细则要求后,方可离开现场,否则应及时进行重测或补测。 成果计算必须由二人分别独立对外业观测成果进行检查、整理、计算,建立正、副计算本,对算一致后作为计算结果。计算者在对原始记录进行核算有疑时,应同观测者、记录者核实,对原始观测数据不得单独任意改动。 第九十三条 井下基本控制导线边长用钢尺丈量时,应加入比长、温度、垂曲、倾斜等项改正数。加入改正数后往返或独立二次丈量水平边长的互差不超过限差时,取其平均值作为丈量结果。 第九十四条 井下基本控制导线用光电测距仪测距时,光电测距边的计算,应包括以下内容:记录的整理计算和检查;气象改正计算;加、乘常数的改正计算;高程归化和投影改正计算等。 加入各项改正数后往返观测(或不同时间的单向观测)的水平边长的互差不超过限差时,取其平均值作为观测结果。 第九十五条 井下导线的坐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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