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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1499.1-3《钢筋混凝土用钢》 代 ICS 77.140.60 H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1499.1—2008 代替GB/T 701-1997相应部分,GB13013-1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 1:hot rolled plain bars (ISO 6935-1:Steel fo...

GB1499.1-3《钢筋混凝土用钢》
代 ICS 77.140.60 H 4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1499.1—2008 代替GB/T 701-1997相应部分,GB13013-1991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 1:hot rolled plain bars (ISO 6935-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 1:plain bars,NEQ) 2008-03-31 发布 发布 2008-09-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 国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布 GB1499.1—2008 2 前 言 本部分中 6.4.1.2,7.3.2 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GB1499《钢筋混凝土用钢》分为三个部分: 一一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一一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一一第 3 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 GB1499 的第 1 部分,对应国际标准 ISO 6935—1: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部分:光 圆钢筋》,与 ISO 6935-1:1991 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的修订稿“ISO/DIS 6935-1(2005)”。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 GB/T 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中建筑用盘条部分、GB 13013--1991 《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作废。 本部分与 GB 13013--199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一一增加 3.2 特征值定义; 一一增加 300 强度级别; 一一结合 GB/T 701 一 1997,增加产品规格; 一一增加第 5 章订货内容; 一一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一一修改并统一钢筋牌号,将 GB 13013--1991 的强度等级代号 R235 和 GB/T 701—1997 中建筑用 牌号 Q235 统一为 HPB235. 本部分附录 A、附录 B 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 究院、首钢总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朱建国、冯超、李志敏、唐牧、董才平、朱启柱、黎立璋、陈洁、赵宇、王晓 锋、周小琴、王鲜华。 GB1499.1—2008 3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 1 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 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等。 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热轧直条、盘卷光圆钢筋。 本部分不适用于由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 1449 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的 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一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一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钼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ISO 6892:1998)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ISO 7438:1985)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1998, IDT)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热轧光圆钢筋 hot ro11ed p1ain bars 经热轧成型,横截面通常为圆形,表面光滑的成品钢筋。 3.2 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1ue 在无限多次的检验中,与某一规定概率所对应的分位值。 4 分级、牌号 4.1 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 235、300 级。 4.2 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其含义见表 1。 GB1499.1—2008 4 表 1 产品名称 牌号 牌号构成 英文字母含义 HPB235 热轧光圆钢筋 HPB300 由HPB+届服强度特征 值构成 HPB一热轧光圆钢筋的英文(Hotroi1edP1ainBars)缩写 5 订货内容 按本部分订货的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本部分标准编号; b)产品名称; c)钢筋牌号; d)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或数量、盘重); e)特殊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 6mm~22mm,本部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 6mm、8mm、10mm、12mm、16mm、20mm。 6.2 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 2。 表 2 公称直径/mm 公称横截面面积/mm2 理论重量/(kg/m) 6(6.5)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8.27(33.18) 50.27 78.54 113.1 153.9 201.1 254.5 314.2 380.1 0.222(0.260) 0.395 0.617 0.888 1.21 1.58 2.00 2.47 2.98 注:表中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公称直径6.5mm的产品为过渡性产品. 6.3 光圆钢筋的截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6.3.1 光圆钢筋的截面形状如图 1 所示。 GB1499.1—2008 5 6.3.2 光圆钢筋的直径允许偏差和不圆度应符合表 3 的规定。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符合 表 4 规定时,钢筋直径允许偏差不作交货条件。 表 3 公称直径/mm 允许偏差/mm 不圆度/mm 6(6.5) 8 10 12 士0.3 14 16 18 20 22 ±0.4 ≤0.4 6.4 长度及允许偏差 6.4.1 长度 6.4.1.1 钢筋可按直条或盘卷交货。 6.4.1.2 直条钢筋定尺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6.4.2 长度允许偏差 按定尺长度交货的直条钢筋其长度允许偏差范围为 0~+50mm。 6.5 弯曲度和端部 6.5.1 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 0.4%. 6.5.2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6.6 重量及允许偏差 6.6.1 钢筋按实际重量交货,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6.6.2 直条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的规定。 表 4 公称直径/mm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6~12 ±7 14~22 ±5 6.6.3 盘重 按盘卷交货的钢筋,每根盘条重量应不小于 500kg,每盘重量应不小于 1000kg。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5的规定。 表 5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不大于 牌号 C Si Mn P S HPB235 0.22 0.30 0.65 HPB300 0.25 0.55 1.50 0.045 0.050 GB1499.1—2008 6 7.1.2 钢中残余元素铬、镍、铜含量应各不大于 0.30%,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分析。 7.1.3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7.2 冶炼方法 钢以氧气转炉、电炉冶炼。 7.3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 7.3.1 钢筋的屈服强度 RcL、抗拉强度 Rm、断后伸长率 A、最大力总伸长率 Agt等力学性能特征值应 符合表 6 的规定。表 6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 表 6 RcL/ M1I,a Rm/ MPa A/ % Agt/ % 牌号 不小于 冷弯试验180° D—弯芯直径 a—钢筋公称直径 HPB235 235 370 HPB300 300 420 25.0 10.0 d=a 7.3.2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伸长率类型可从 A 或 Agt中选定。如伸长率类型未经协议确定,则伸长 率采用 A,仲裁检验时采用 Agt。 7.3.3 弯曲性能 按表 6 规定的弯芯直径弯曲 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7.4 表面质量 7.4.1 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按盘卷交货的钢筋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 7.4.2 试样可使用钢丝刷清理,清理后的重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满足本部分的要求,锈 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 7.4.3 当带有 7.4.2 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表面缺陷的试样不符合拉伸性能或弯曲性能要求时,则认为 这些缺陷是有害的。 8 试验方法 8.1 检验项目 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7 的规定。 表 7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 1 GB/T 20066 GB/T 223 GB/T 4336 2 拉伸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 228、本部分8.2 3 弯曲 2 任选两根钢筋切 取 GB/T 232、本部分8.2 4 尺寸 逐支(盘) 本部分8.3 5 表面 逐支(盘) 目视 6 重量偏差 本部分8.4 本部分8.4 注:对化学分析和拉伸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分别按GB/T 223、GB/T 228进行. 8.2 力学性能、工艺性能试验 8.2.1 拉伸、弯曲试验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GB1499.1—2008 7 8.2.2 计算钢筋强度用截面面积采用表 2 所列公称横截面面积。 8.2.3 最大力总伸长率 Agt的检验,除按表 7 规定采用 GB/T 228 的有关试验方法外,也可采用附录 A 的方法。 8.3 尺寸测量 钢筋直径的测量应精确到 0.1mm。 8.4 重量偏差的测量 8.4.1 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 5 支,每支试样长度不小于 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应精确到 1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量的 1%。 8.4.2 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按公式(1)计算: 100×× ×−= 理论重量试样总长度 理论重量)(试样总长度试样实际总重量重量偏差 …………(1) 8.5 检验结果的数值修约与判定应符合 YB/T 081 的规定。 9 检验规则 钢筋的检验分为特征值检验和交货检验。 9.1 特征值检验 9.1.1 特征值检验适用于下列情况 a)供方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检验; b)需方提出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一致的检验; c)第三方产品认证及仲裁检验。 9.1.2 特征值检验应按附录 B 规则进行。 9.2 交货检验 9.2.1 交货检验适用于钢筋验收批的检验。 9.2.2 组批规则 9.2.2.1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尺寸的钢筋组成。每批 重量通常不大于 60t。超过 60t 的部分,每增加 40t(或不足 40t 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 个弯曲试验试样。 9.2.2.2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各炉罐号含碳 量之差不大于 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 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 60t。 9.2.3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钢筋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 7 及 9.2.2.1 的规定。 9.2.4 检验结果 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第 6章和第 7 章的有关规定。 9.2.5 复验与判定 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 GB/T 2101 的规定. 10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钢筋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 GB/T 2101 的有关规定。 GB1499.1—2008 8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钢筋在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测定方法 A.1 试样 A.1.1 长度 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应符合表 A.1 要求: 表 A.1 单位为毫米 钢筋公称直径 试样夹具之间的最小自由长度 d≤22 350 A.1.2 原始标距的标记和测量 在试样自由长度范围内,均匀划分为 10mm 或 5mm 的等间距标记,标记的划分和测量应符合 GB/T 228 的有关要求。 A.2 拉伸试验 按 GB/7228 规定进行拉伸试验,直至试样断裂 A.3 断裂后的测量 选择 Y 和 V两个标记,这两个标记之间的距离在拉伸试验之前至少应为 100mm。两个标记都应当位 于夹具离断裂点较远的一侧。两个标记离开夹具的距离都应不小于 20mm 或钢筋公称直径 d(取二者之较 大者);两个标记与断裂点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 50mm。见图 A.1。 在最大力作用下试样总伸长率 Agt(%)可按公式(A.1)计算: 100][ 0 0 0 ×+−= E R L LLA mgt ………………(A.1) 式中: L——图 A.1 所示断裂后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L0——试验前同样标记间的距离,单位为毫米(mm); 0 mR ——抗拉强度实测值,单位为兆帕(MPa); E——弹性模量,其值可取为 2×105,单位为兆帕(MPa)。 GB1499.1—2008 9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特征值检验规则 B.1 试验组批 为了试验,组批应细分为试验批。组批规则应符合本部分 9.2.2 的规定。 B.2 每批取样数量 B.2.1 化学成分(成品分析),应从不同根钢筋取两个试样。 B.2.2 本部分规定的所有其他性能试验,应从不同钢筋取 15 个试样(取 60 个试样时,见 B.3.1)。 B.3 试验结果的评定 B.3.1 参数检验 为检验规定的性能,如特性参数 ReL、Rm、Agt或 A,应确定以下参数: a)15 个试样的所有单个值χi(n=15); b)平均值 m15(n=15); c)标准偏差 s15(n=15)。 ( ) 14 2 15 15 ∑ −= ms iχ ………………(B.1) 如果所有性能满足公式(B.2)给定的条件则该试验批符合要求。 kfsm ≥×− 1515 33.2 ……………………………(B.2) 式中: kf ——要求的特征值; 2.33——当 n=15,90%置信水平(1-a=0.90),不合格率 5%( p =0.95)时验收系数 k 的值。 如果上述条件不能满足,系数 k ′由试验结果确定。 15 15 S fmk k−=′ ………………(B.3) 式中 k ′≥2 时,试验可继续进行。在此情况下,应从该试验批的不同根钢筋上切取 45 个试样进行 试验,这样可得到总计 60 个试验结果(n=60)。 如果所有性能满足公式(B.4)条件,则应认为该试验批符合要求. kfsm >×− 6060 93.1 ……………………………(B.4) 式中: 1.93——当 n=60,90%置信水平(1-a=0.90),不合格率 5%(p=0.95)时验收系数 k 的值。 B.3.2 属性检验 当试验性能规定为最大或最小值时,15 个试样测定的所有结果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此时,应认 为该试验批符合要求。 当最多有两个试验结果不符合条件时,应继续进行试验,此时,应从该试验批的不同根钢筋上,另 取 45 个试样进行试验,这样可得到总计 60 个试验结果,如果 60 个试验结果中最多有 2个不符合条件, 该试验批符合要求, GB1499.1—2008 10 B.3.3 化学成分 两个试样均应符合本部分要求。 GB1499.1—2008 11 GB 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二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 2: Hot rolled ribbed bars (ISO 6935-2:1991,Steel for the reinforcement of concrete— Part2:Ribbed bars,NEQ) 前 言 GB1499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 本部分为GB1499的第2部分,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 分:带肋钢筋》,与ISO 6935-2:1991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部分同时参考了国际标准 的修订稿“ISO/DIS 6935-2(2005)”。 本部分代替 GB1499-1998《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与GB1499-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 ---增加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400、HRBF500三个牌号; ---增加3.1普通热轧钢筋、3.2细晶粒热轧钢筋、3.11特征值三条定义; ---增加第5章订货内容; ---增加7.5疲劳性能、7.6焊接性能、7.7晶粒度三项技术要求; ---对“表面质量”、“重量偏差的测量”等条款作修改; ---修改钢筋牌号标志:HRB335、HRB400、HRB500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 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 ---取消原附录 B“热轧带肋钢筋参考成分”; ---增加现附录 B“特征值检验规则”; ---增加附录 C“钢筋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公式”。 本标准为条文强制性标准,其中6.4.1条、7.3.5条、7.4.2条、7.5条、表3的尺寸a、b 和 附录C为非强制条款,其余均为强制条款。 本部分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冶集团建筑研究总院、首钢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冶金 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钢铁股份 有限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宝钢集团一钢有限公司、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何成杰、王丽敏、张炳成、柳泽燕、高建忠、王丽萍、杜传治、刘 光穆、高玲、冯超、李志敏、朱建国。 本部分参与起草人:王军、张少博。 本部分1979年2月首次发布,1984年6月第一次修订,1991年6月第二次修订,1998年10 月第三次修订。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定义、分类牌号、订货内容、尺寸、外形、 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部分适用于钢筋混凝土用普通热轧带肋钢筋和细晶粒热轧带肋钢筋。 本部分不适用于成品钢材再次轧制成的再生钢筋及余热处理钢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还原型硅钼酸盐光度法测定酸溶硅含量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过硫酸钱氧化容量法测定铬量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 二苯碳酞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吡啉甲烷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 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直接光度法测定钼量 GB/T 223.2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氰酸盐 乙酸丁醋萃取分光光度法测定钼 量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 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分离 氯磺酚S光度法测定我铌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锑磷铝蓝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eqv ISO 6892:1998(E))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eqv ISO 438:1985(E)) GB/T 2101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GB/T17505-1998,eqv ISO 404:1992) GB/T 20066 钢和铁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20066-2006/ISO 14284:1998,IDT)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YB/T 5126 钢筋混凝土用钢筋 弯曲和反向弯曲试验方法(YB/T 5126-2003/ISO 10065:1990,MOD) 3 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普通热轧钢筋 hot rolled bars 按热轧状态交货的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 的其他组织存在。 3.2 细晶粒热轧钢筋 hot rolled bars of fine grains 在热轧过程中,通过控轧和控冷工艺形成的细晶粒钢筋。其金相组织主要是铁素体 加珠光体,不得有影响使用性能的其他组织存在,晶粒度不粗于9级。 3.3 带肋钢筋 ribbed bars 横截面通常为圆形,且表面带肋的混凝土结构用钢材。 3.4 纵肋 longitudinalr rib 平行于钢筋轴线的均匀连续肋。 3.5 横肋 transverse rib 与钢筋轴线不平行的其他肋。 3.6 月牙肋钢筋 crescent ribbed bars 横肋的纵截面呈月牙形,且与纵肋不相交的钢筋。 3.7 公称直径 nominal diameter 与钢筋的公称横截面积相等的圆的直径。 3.8 相对肋面积 specific projected rib area 横肋在与钢筋轴线垂直平面上的投影面积与钢筋公称周长和横肋间距的乘积之比。 3.7 肋高 rib height 测量从肋的最高点到芯部表面垂直于钢筋轴线的距离。 3.8 肋间距 ribs pacing 平行钢筋轴线测量的两相邻横肋中心间的距离。 3.9 特征值 characteristic value 在无限多次的检验中,与某一规定概率所对应的分位值。 4 分类、牌号 4.1 钢筋按屈服强度特征值分为335、400、500级。 4.2 钢筋牌号的构成及其含义见表1。 表1 类别 牌号 牌号构成 英文字母含义 普通热 轧钢筋 HRB335 由HRB+屈服强度 特征值构成 HRB—热轧带肋钢筋的英文(Hot rolled Ribbed Bars)缩写 HRB400 HRB500 细晶粒 热轧钢筋 HRB335 由HRBF+屈服强度 特征值构成 HRBF—在热轧带肋钢筋的英文缩写后加“细” 的英文(Fine)首位字母。 HRB400 HRB500 5 订货内容 按本部分订货的合同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部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筋牌号; d) 钢筋公称直径、长度(或盘径)及重量(或数量、或盘重); e) 特殊要求。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公称直径范围及推荐直径 钢筋的公称直径范围为6mm~50mm,本标准推荐的钢筋公称直径为6mm、8mm、10mm、 12mm、16mm、20mm、25mm、32mm、40mm、50mm。 6.2 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 钢筋的公称横截面面积与理论重量列于表2。 表2 公称直径,mm 公称横截而面积,mm 理论重量,kg/m 2 6 8 10 12 14 16 18 20 22 25 28 32 36 40 50 28.27 50.27 78.54 113.1 153.9 201.1 254.5 314.2 380.1 490.9 615.8 804.2 1018 1257 1964 0.222 0.395 0.617 0.888 1.21 1.58 2.00 2.47 2.98 3.85 4.83 6.31 7.99 9.87 15.42 注:表1中理论重量按密度为7.85g/cm3,计算。 6.3 带肋钢筋的表面形状及尺寸允许偏差 6.3.1 带肋钢筋横肋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原则应符合下列规定。 6.3.1.1 横肋与钢筋轴线的夹角β不应小于45°,当该夹角不大于70°时,钢筋相对两面上横 肋的方向应相反。 6.3.1.2 横肋公称间距不得大于钢筋公称直径的0.7倍。 6.3.1.3 横肋侧面与钢筋表面的夹角α不得小于45°。 6.3.1.4 钢筋相邻两面上横肋末端之间的间隙(包括纵肋宽度)总和不应大于钢筋公称周长 的20%。 6.3.1.5 当钢筋公称直径不大于12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55;公称直径为14mm和 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0;公称直径大于16mm时,相对肋面积不应小于0.065。 相对肋面积的计算可参考附录C。 6.3.2 带肋钢筋通常带有纵肋,也可不带纵肋。 6.3.3 带肋钢筋采用月牙肋表面形状时,其形状如图1所示,尺寸和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 的规定。钢筋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符合表4规定时,钢筋的内径偏差可不作交货条 件。 6.3.4 不带纵肋的月牙肋钢筋,其内径尺寸可按表3的规定作适当调整,但重量允许偏差 仍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单位为毫米 公称 直径 内径d 横肋高h 纵肋高h (不大于) 1 横肋宽 b 纵肋宽 a 间距l 横肋末端最大 间隙(公称周长 的10%弦长)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公称 尺寸 允许 偏差 6 5.8 ±0.3 0.6 ±0.3 0.8 0.4 1.0 4.0 ±0.5 1.8 8 7.7 ±0.4 0.8 +0.4 -0.3 1.1 0.5 1.5 5.5 2.5 10 9.6 1.0 ±0.4 1.3 0.6 1.5 7.0 3.1 12 11.5 1.2 +0.4 -0.5 1.6 0.7 1.5 8.0 3.7 14 13.4 ±0.4 1.4 1.8 0.8 1.8 9.0 4.3 16 15.4 1.5 1.9 0.9 1.8 10.0 5.0 18 17.3 1.6 ±0.5 2.0 1.0 2.0 10.0 5.6 20 19.3 ±0.5 1.7 2.1 1.2 2.0 10.0 ±0.8 6.2 22 21.3 1.9 ±0.6 2.4 1.3 2.5 10.5 6.8 25 24.2 2.1 2.6 1.5 2.5 12.5 7.7 28 27.2 ±0.6 2.2 2.7 1.7 3.0 12.5 ±1.0 8.6 32 31.0 2.4 +0.8 -0.7 3.0 1.9 3.0 14.0 9.9 36 35.0 2.6 +1.0 -0.8 3.2 2.1 3.5 15.0 11.1 40 38.7 ±0.7 2.9 ±1.1 3.5 2.2 3.5 15.0 12.4 50 48.5 ±0.8 3.2 ±1.2 3.8 2.5 4.0 16.0 15.5 注1:纵肋斜角Θ为0°~30°。 注2:尺寸a、b为参考数据。 d1 α----- 横肋斜角; ----- 钢筋内径; h ------ 横肋高度; β----- 横肋与轴线夹角; h1 θ----- 纵肋斜角; ----- 纵肋高度; a----- 纵肋顶宽; l------ 横肋间距; b----- 横肋顶宽。 图1 月牙肋钢筋(带纵肋)表面及截面形状 6.4 长度及允许偏差 6.4.1 长度 6.4.1.1 钢筋通常按定尺长度交货,具体交货长度应在合同中注明。 6.4.1.2 钢筋可以盘卷交货,每盘应是一条钢筋,允许每批有5%的盘数(不足两盘时可有 两盘)由两条钢筋组成。其盘重及盘径由代需双方协商确定。 6.4.2 长度允许偏差 钢筋按定尺交货时的长度允许偏差为±25mm。 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6.5 弯曲度和端部 直条钢筋的弯曲度应不影响正常使用,总弯曲度不大于钢筋总长度的0.4%。 钢筋端部应剪切正直,局部变形应不影响使用。 6.6 重量及允许偏差 6.6.1 钢筋可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重量为钢筋 长度乘以表2中钢筋的每米理论重量。 6.6.2 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公称直径/mm 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 6~12 ±7 14~20 ±5 22~50 ±4 7 技术要求 7.1 牌号和化学成分 7.1.1 钢筋牌号及化学成分和碳当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5的规定。根据需要,钢中还 可以加入V、Nb、Ti等元素。 表5 牌 号 化学成分,% C Si Mn P S Ceq HRB335 HRBF335 0.25 0.80 1.60 0.045 0.045 0.52 HRB400 HRBF400 0.54 HRB500 HRBF500 0.55 7.1.2 碳当量Ceq(%)值可按式(1)计算: Ceq= C+Mn/6+(Cr+V+Mo)/5+(Cu+Ni)/15 ··············· (1) 7.1.3 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12%。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分析。钢中如有足够的氮结合元 素,含氮量的限制可适当放宽。 7.1.4 钢筋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的规定,碳当量Ceq的允许偏差为 +0.03%。 7.2 交货型式 钢筋通常按直条交货,直径不大于12mm的钢筋也可按盘卷交货。 7.3 力学性能 7.3.1 钢筋的屈服强度Rel、抗拉强度Rm、断后伸长率A、最大力总伸长率Agt 表6 等力学性能特 征应符合表6的规定。表6中所列各力学性能特征值,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 牌号 Rel MPa / Rm MPa / A / % Agt % / 不小于 HRB335 HRBF335 335 455 17 7.5 HRB400 HRBF400 400 540 16 HRB500 HRBF500 500 630 15 7.3.2 直径28mm~40mm各牌号钢筋的断后伸长率A可降低1%;直径大于40mm各牌号钢 筋的断后伸长率A可降低2%。 7.3.3 有较高要求的抗震结构适用牌号为:在表1中已有牌号后加E(例如:HRB400E、 HRBF400E)的钢筋。该类钢筋除应满足以下a)、b)、c)的要求外,其他要求与相应的已有 牌号钢筋相同。 a)钢筋实测抗拉强度与实测屈服强度之比R°m/R°el b)钢筋实测屈服强度与表6规定的屈服强度特征值之比R° 不小于1.25。 el/Rel c)钢筋的最大力总伸长率A 不大于1.30。 gt 注:R° 不小于9%。 m为钢筋实测抗拉强度;R°el 7.3.4 对于没有明显屈服强度的钢,屈服强度特征值R 为钢筋实测屈服强度。 el应采用规定比例延伸强度Rp0.2 7.3.5 根据供需双方协议,伸长率类型可从A或A 。 gt中选定。如伸长率类型未经协议确定, 则伸长率采用A,仲裁检验时采用Agt 7.4 工艺性能 。 7.4.1 弯曲性能 按表7规定的弯芯直径变曲180°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表7 毫米 牌号 公称直径d 弯芯直径 HRB335 HRBF335 6~25 3d 28~40 4d >40~50 5d HRB400 HRBF400 6~25 4d 28~40 5d >40~50 6d HRB500 HRBF500 6~25 6d 28~40 7d >40~50 8d 7.4.2 反向弯曲性能 根据需方要求,钢筋可进行反向弯曲性能试验。 7.4.2.1 反向弯曲试验的弯芯直径比弯曲试验相应增加一个钢筋公称直径。 7.4.2.2 反向弯曲试验:先正向弯曲90°后再反向弯曲20°。两个弯曲角度均应在去载之前测 量。经反向弯曲试验后,钢筋受弯曲部位表面不得产生裂纹。 7.5 疲劳性能 如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进行疲劳性能试验。疲劳试验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 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7.6 焊接性能 7.6.1 钢筋的焊接工艺及接头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7.6.2 普通热轧钢在生产工艺、设备有重大变化及新产品生产时进行型式检验。 7.6.3 细晶粒热轧钢筋的焊接工艺应经试验确定。 7.7 晶粒度 细晶粒热轧钢筋应做晶粒度检验,其晶粒度不粗于9级,如供方能保证可不做晶粒度检 验。 7.8 表面质量 7.8.1 钢筋应无有害的表面缺陷。 7.8.2 只要经钢丝刷刷过的试样的重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不低于本部分的要求, 锈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 7.8.3 当带有7.8.2条规定的缺陷以外的表面缺陷的试样不符合拉伸性能或弯曲性能要求 时,则认为这些缺陷是有害的。 8 试验方法 8.1 检验项目 每批钢筋的检验项目、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序号 检验项目 取样数量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 1 GB/T20066 GB/T223 GB/T4336 2 力学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228、本标准8.2 3 弯曲 2 GB/T232、本标准8.2 4 反向弯曲 1 YB/T5126、本标准8.2 5 疲劳试验 供需双方协议 6 尺寸 逐支 本标准8.3 7 表面 逐支 目视 8 重量偏差 按本标准8.4 按本标准8.4 9 晶粒度 2 任选两根钢筋切取 GB/T6394 注:对化学分析和拉伸试验结果有争议时,仲裁试验分别按GB/T223、GB/T228进行。 8.2 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 8.2.1 拉伸、弯曲、反向弯曲试验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 8.2.2 计算钢筋强度用截面面积采用表2所列公称横截面面积。 8.2.3 最大力总伸长率Agt 8.2.4 反向弯曲试验时,经正向弯曲后的试样,应在100℃温度下保温不少于30min,经 自然冷却后再反向弯曲。当供方能保证钢筋经人工时效后的反向弯曲性能时,正向弯曲后的 试样亦可在室温下直接进行反向弯曲。 的检验,除按表8规定采用GB/T228的有关试验方法外,也可采 用附录A的方法。 8.3 尺寸测量 8.3.1 带肋钢筋内径的测量应精确到0.1mm。 8.3.2 带肋钢筋纵肋、横肋高度的测量采用测量同一截面两侧横肋中心高度平均值的方 法,即测取钢筋最大外径,减去该处内径,所得数值的一半为该处肋高。应精确到0.1mm。 8.3.3 带肋钢筋横肋间距采用测量平均肋距的方法进行测量。即测取钢筋一面上第1个与 第11个横肋的中心距离,该数值除以10即为横肋间距,应精确到0.1mm。 8.4 重量偏差的测量 8.4.1 测量钢筋重量偏差时,试样应从不同根钢筋上截取,数量不少于5支。每支试验长 度不小于500mm。长度应逐支测量,应精确到1mm。测量试样总重量时,应精确到不大于总重 量的1%。 8.4.2 钢筋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按式(2)计算: )( )( 2100 ………………………× × ×− = 理论重量试样总长度 理论重量试样总长度试样实际总重量 重理偏差 8.5 验结果的数值修约与判定应符合YB/T 081的规定。 9 检验规则 钢筋的检验分为特征值检验和交货检验。 9.1 特征值检验 9.1.1 特征值检验适用于下列情况 a) 供方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检验; b) 需方提出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一致的检验; c) 第三方产品认证及仲裁检验。 9.1.2 特征值检验应按附录B规则进行。 9.2 交货检验 9.2.1 交货检验适用于钢筋验收批的检验。 9.2.2 组批规则 9.2.2.1 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 每批重量通常不大于60t。超过60t的部分,每增加40t(或不足40t的余数),增加一个拉伸 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9.2.2.2 允许由同一牌号、同一冶炼方法、同一浇注方法的不同炉罐号组成混合批,但各炉 罐号含碳量之差不大于0.02%,含锰量之差不大于0.15%。混合批的重量不大于60t。 9.2.3 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 钢筋检验项目和取样数量应符合表8及9.2.2.1的规定。 9.2.4 检验结果 各检验项目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第6章和第7章的有关规定。 9.2.5 复验与判定 钢筋的复验与判定应符合GB/T17505的规定。 10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10.1 带肋钢筋的表面标志应符合下列规定。 10.1.1 带肋钢筋应在其表面轧上牌号标志,还可依次轧上经注册的厂名(或商标)和公称 直径毫米数字。 10.1.2 钢筋牌号以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加英文字母表示,HRB335、HRB400、HRB500 分别以3、4、5表示,HRBF335、HRBF400、HRBF500分别以C3、C4、C5表示。厂名以汉 语拼音字头表示。公称直径毫米数以阿拉伯数字表示。 10.1.3 公称直径不大于10mm的钢筋,可不轧制标志,可采用挂标牌方法。 10.1.4 标志应清晰明了,标志的尺寸由供方按钢筋直径大小作适当规定,与标志相交的横 肋可以取消。 10.2 牌号带E(例如HRB400E、HRBF400E等)的钢筋,应在标牌及质量证明书上明示。 10.3 除上述规定外,钢筋的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应符合GB/T2101的有关规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钢筋在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测定方法 A1 试样 A.1.1 长度 试样夹具之问的最小自由长度应符合表A.1要求: 表A.1 单位为毫米 钢筋公称直径 试样夹具之间的 最小自由长度 d≤25 35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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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PDF阅读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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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1-10-23
浏览量: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