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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苏镇: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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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苏镇: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文 史 哲 JOURNAL OF LITERATURE,HISTORY AND PHILOSOPHY 2010年第6期(总第321期) No.6,2010(Serial No.321) 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陈 苏 镇 摘 要:豪族势力响应舂陵宗室发起的复汉运动,合力推翻王莽,又纷纷支持当地政治人物建立割据 政权。刘秀征服各地豪族势力,建立了东汉王朝,但仍面临如何在豪族社会基础上巩固统治的问题。豪族 占有大片土地,役使贫民和奴婢从事生产并守卫田庄,宗族和宾客是他们的帮手和爪牙。东汉统治者吸取 西汉和王莽的...

陈苏镇: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文 史 哲 JOURNAL OF LITERATURE,HISTORY AND PHILOSOPHY 2010年第6期(总第321期) No.6,2010(Serial No.321) 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陈 苏 镇 摘 要:豪族势力响应舂陵宗室发起的复汉运动,合力推翻王莽,又纷纷支持当地政治人物建立割据 政权。刘秀征服各地豪族势力,建立了东汉王朝,但仍面临如何在豪族社会基础上巩固统治的问题。豪族 占有大片土地,役使贫民和奴婢从事生产并守卫田庄,宗族和宾客是他们的帮手和爪牙。东汉统治者吸取 西汉和王莽的教训,不再企图消灭土地兼并,而是采取各种措施抑制和削弱豪族势力。其中最重要的是强 化吏治,用严刑峻法约束豪族。这一措施收到一定效果,同时也导致吏治苛刻之弊,造成大量冤狱。时人 普遍认为,根除此弊须用“良吏”取代“残吏”。对“良吏”的强烈期待,成为东汉政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东汉;豪族;宾客;吏治 豪族的普遍存在,是东汉统治者不得不面对的事实①。我们甚至可以说,东汉王朝是建立在豪族 社会基础之上的。由于刘秀出身豪族,人们常说东汉王朝是豪族利益的代表。其实,刘秀所依靠的 主要是南阳豪族集团。在他建立东汉王朝的过程中,其他地区的豪族势力附和者少,反抗者多。故 其统一天下的战争,主要是征服各地豪族的过程。而战争结束后,如何管理这些豪族,仍是一大难 题。刘秀的许多政治措施与此有关,其中最重要的是强化吏治。东汉王朝用严刑峻法规范豪族的行 为,收到了恢复并维持社会安定的效果,但同时也使吏治苛刻问题日益严重。这是东汉政治的一大 顽疾。弄清它的来龙去脉,有助于对东汉一系列政治和政治文化问题的理解。 一、两汉之际的豪族势力 所谓“豪族”,大约是战国以来逐渐兴起的②,到汉武帝时已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势力。他们 宗族强大,武断乡曲,兼并土地,役使贫民,成为瓦解小农社会从而破坏帝国基础的危险力量。西汉 用酷吏,设刺史,直接打击不法豪族,收到一定效果,但抑制豪族势力发展的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实行 “徙陵”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刘邦徙“齐楚大族昭氏、屈氏、景氏、怀氏、田氏五姓”及“燕、赵、韩、魏之后”于长安附近 的长陵,致使关东“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③。其后,西汉“世世徙吏二千石、高訾富人及 豪桀并兼之家于诸陵”④,使得各地豪族不能充分发展壮大⑤。   作者简介:陈苏镇,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教授(北京100871)。 ① 正如何兹全先生所说,东汉建立后,“社会上到处是豪族强宗”。见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年,第330页。 ② 邢义田:《从战国至西汉的族居、族葬、世业论中国古代宗族社会的延续》,黄宽重、刘增贵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 丛·家族与社会》,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5年,第105、120页。 ③ 《汉书》卷一《高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66页;《续汉书·五行志三》注引《东观书》载杜林上疏,见《后汉书》,北 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307页。 ④ 《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第1642页。 ⑤ 参阅杨联陞:《东汉的豪族》,《清华学报》第11卷第4期,第1009页;劳榦:《汉代的豪强及其政治上的关系》,《古代中国的历 史与文化》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3页;田余庆:《秦汉魏晋南北朝人身依附关系的发展》,《秦汉魏晋史探微》(重定本), 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72页;何兹全:《中国古代社会》,第290页。   但徙陵制度自汉元帝以后便废止了。永光四年(前40)十月,汉元帝下令“以渭城寿陵亭部原上 为初陵”,并废除徙陵之制,其辞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顷者有司缘臣子 之义,奏徙郡国民以奉园陵,令百姓远弃先祖坟墓,破业失产,亲戚别离,人怀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 意。是以东垂被虚耗之害,关中有无聊之民,非久长之策也……今所为初陵者,勿置县邑,使天下咸 安土乐业,亡有动摇之心。”①汉成帝最初“以渭城延陵亭部为初陵”,似亦无徙陵之事。数年后,他看 上了霸陵、新丰一带的环境,想在这里营建自己的陵墓。陈汤欲乘此机会“得赐田宅”,遂上封事言: “初陵,京师之地,最为肥美,可立一县。天下民不徙诸陵三十余岁矣,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 贫民,可徙初陵,以彊京师,衰弱诸侯,又使中家以下得均贫富。汤愿与妻子家属徙初陵,为天下先。” 成帝采纳了这一建议,“以新丰戏乡为昌陵县,奉初陵”,并“徙郡国豪杰赀五百万以上五千户于昌 陵”。新陵原计划三年完工,但由于当地地势低平,须“因卑为高,积土为山”,工程浩大,数万人作治 五年,“中陵司马殿门内尚未加功”,而“天下遍被其劳,国家罢敝,府臧空虚,下至众庶,熬熬苦之”。 群臣纷纷上书,要求“宜还复故陵,勿徙民”。于是,汉成帝下令:“其罢昌陵,及故陵勿徙吏民,令天下 毋有动摇之心”。已迁至昌陵的人家也被遣回原籍。汉哀帝即位后,“以渭城西北原上永陵亭部为初 陵。勿徙郡国民,使得自安”②。汉平帝建陵事,《汉书》不载,肯定也未徙陵。 汉元帝时,“有司缘臣子之义,奏徙郡国民以奉园陵”,是沿袭祖宗行之有效的旧制。陈汤建议徙 陵,虽有自私动机,所言徙陵制度的废除导致关东豪族势力抬头则是事实。汉哀帝时提出“限田”之 议,王莽时发布“王田令”,也是企图抑制兼并,打击豪族。在这一背景下,元、成、哀、平诸帝和当时的 大臣们普遍反对徙陵,以避免豪族产生“动摇之心”、“不安之意”,说明豪族势力已相当强大,以致朝 廷宁愿尝试限制他们占有土地,也不敢不尊重其“安土重迁”之性和“骨肉相附”之情。汉元帝以来对 豪族势力的妥协退让,虽然缓解了朝廷同豪族的矛盾,却助长了豪族势力的发展。 新朝末年战乱爆发后,各地农民军及豪强武装大肆掳掠。豪族首当其冲,于是纷纷聚众自保。 如冯鲂,“为郡族姓。王莽末,四方溃畔,鲂乃聚宾客,招豪桀,作营堑,以待所归”;樊宏,“与宗家亲属 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第五伦,“王莽末,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伦乃依险固筑营 壁,有贼,辄奋厉其众,引彊持满以拒之,铜马、赤眉之属前后数十辈,皆不能下”③。一时间,“豪右往 往屯聚”,“大姓各拥兵众”④,营堑保壁,遍布各地。刘秀在渔阳追击“五校”时,还利用了当地的保壁, 派陈俊“将轻骑驰出贼前,视人保壁坚完者,敕令固守;放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贼至无所得,遂散 败”⑤。在战乱环境中,大姓豪族自发地率领宗族、闾里、宾客及附近百姓,龟缩在一个个据点中,以增 强自我保护能力。这种豪族社会固有的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战乱的破坏性,又在更大程度上 加强了豪族的实力和凝聚力。 刘 起兵,意味着反新复汉运动已经开始。但豪族起初多不敢参与,因为他们目标太大,容易遭 到官府的报复。舂陵宗室大多不赞成刘 起兵,甚至“亡逃自匿”,就是一个例子。李通兄弟参与了 刘 起兵,王莽尽杀在朝中做官的李通父李守及其家人“在长安者”,“南阳亦诛通兄弟、门宗六十四 人,皆焚尸宛市”。邓晨配合刘 起兵新野,“新野宰乃汙晨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恚怒,曰:‘家自富 足,何故随妇家人入汤镬中?’”⑥邓晨宗族的这种想法,在当时豪族中应有一定代表性。但更始政权 24 文史哲·2010年第6期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汉书》卷九《元帝纪》,第292页。 《汉书》卷十《成帝纪》,第305、316、317、320、322页;卷七十《陈汤传》,第3024页;卷二十七上《五行志上》,第1341页;卷十 一《哀帝纪》,第340页。 《后汉书》卷三十三《冯鲂传》,第1147页;卷三十二《樊宏传》,第1120页;卷四十一《第五伦传》,第1395页。 《后汉书》卷七十七《酷吏列传·李章传》,第2492页;卷十七《冯异传》,第645页。 《后汉书》卷十八《陈俊传》,第690页。 《后汉书》卷十五《李通传》,第575页;《邓晨传》,第583页。 建立后,形势为之一变,“海内豪杰翕然响应,皆杀其牧守,自称将军,用汉年号,以待诏命”①。当时所 谓“豪杰”多是豪族领袖。如隗嚣,天水成纪人,“少仕州郡”,无疑是当地豪族,起兵时与诸将割牲而 盟曰:“凡我同盟三十一将,十有六姓,允承天道,兴辅刘宗。如怀奸虑……俾坠厥命,厥宗受兵,族类 灭亡。”②这显然是个以当地豪族为主体的军事集团。更始将王宪只率数百人西攻长安,“大姓栎阳申 砀、下邽王大皆率众随宪。属县 严春、茂陵董喜、蓝田王孟、槐里汝臣、盩厔王扶、阳陵严本、杜陵屠 门少之属,众皆数千人,假号称汉将”。故王宪攻打长安时,各路人马多至“数十万”,豪族武装是其中 的主力③。 豪族势力曾普遍支持更始政权,但更始败亡后,天下瓦解,群雄逐鹿,他们又纷纷支持当地政治 人物,形成一个个割据势力。如王郎称帝,是赵缪王子刘林和“赵国大豪李育、张参等”共同策划的; 刘永起兵时,“招诸豪杰沛人周建等,并署为将帅”;张步割据齐地,“太山豪杰多拥众与张步连兵”;卢 芳称帝则是“三水豪杰共计议”的结果,且得到“各起兵自称将军”的“五原人李兴、随昱、朔方人田飒、 代郡人石鲔、闵堪”等豪杰的支持④;公孙述起兵临邛时,得到“县中豪杰”的支持,称帝成都后,手下大 将和谋士如李熊、任贵、侯丹、任满、李育、程乌、程凡、冯骏、王政、常少、张隆等多是蜀中大姓⑤,“关 中豪杰吕鲔等往往拥众以万数”,也“多往归述”。在这种形势下,刘秀消灭各地割据势力的战争,也 是征服各地豪族的过程。 刘秀以更始大将的身份平定河北时,当地豪族普遍不与之同心。耿纯是支持刘秀的少数河北豪 族中的一个,而其所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竟“半有不同心者”。为了“绝其反顾之望”,耿纯只好派人 “归烧其庐舍”,断其后路⑥。在刘秀已经占领的地区,豪族反叛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刘秀离开信都 后,王郎遣将攻信都,“信都大姓马宠等开城内之”,收捕了刘秀任命的信都太守宗广以及李忠、邳彤 等人的家属。刘秀“使任光将兵救信都”,任光所将信都兵又“于道散降王郎”。刘秀收复信都后进行 了报复,命李忠“行太守事,收郡中大姓附邯郸者,诛杀数百人”⑦。在鄗城,刘秀“止传舍,鄗大姓苏公 反城开门内王郎将李恽”。幸亏耿纯“先觉知,将兵逆与恽战,大破斩之”⑧。刘秀夺取魏郡后,“魏郡 大姓数反复”。其中,更始将卓京与魏郡大姓联合,“谋欲相率反邺城”,是个较大的阴谋。刘秀以铫 期为魏郡太守,发兵消灭了卓京的队伍,阻止了这次反叛。其后,“邺中之豪”李陆又“谋欲反城迎檀 乡”,铫期召问李陆之兄督盗贼李熊,“熊叩头首服,愿与老母俱就死”。铫期不杀李熊母子,反放他们 出城“往就陆”,遂使李陆“不胜愧感,自杀以谢期”⑨,从而瓦解了魏郡豪族的又一次反叛。 刘秀收复关中,也是同当地豪族的一场较量。《后汉书》卷十七《冯异传》载:更始败后,“赤眉、延 岑暴乱三辅,郡县大姓各拥兵众”,其中“延岑据蓝田,王歆据下邽,芳丹据新丰,蒋震据霸陵,张邯据 长安,公孙守据长陵,杨周据谷口,吕鲔据陈仓,角闳据汧,骆延据盩厔,任良据鄠,汝章据槐里,各称 将军,拥兵多者万余,少者数千人,转相攻击”,局面十分混乱。刘秀派冯异前往讨之,临行嘱咐他说: “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冯异受命入关,先击败势力最大的延岑,“诸营保守 附岑者皆来降归异”,又“稍诛击豪杰不从令者,褒赏降附有功劳者,悉遣其渠帅诣京师,散其众归本 业。威行关中。唯吕鲔、张邯、蒋震遣使降蜀,其余悉平”。后又“击破吕鲔,营保降者甚众”,从而基 34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后汉书》卷十一《刘玄传》,第469页。 《后汉书》卷十三《隗嚣传》,第514页。 《汉书》卷九十九《王莽传下》,第4189页。 《后汉书》卷十二《王昌传》,第491页;《刘永传》,第494页;《卢芳传》,第506页;卷十八《陈俊传》,第690页。 《华阳国志》载巴、蜀、汉中大姓甚多,其中有程、常、任、侯、张、李、冯、王等。参阅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史歆反叛” 条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38页。 《后汉书》卷二十一《耿纯传》,第762页。 《后汉书》卷二十一《李忠传》,第755、756页。 《后汉书》卷二十一《耿纯传》,第762页。 《后汉书》卷二十《铫期传》,第732-733页。 本控制了关中地区。这种以“平定安集”为主的政策,是刘秀对付豪族的主要手段。 刘秀占领州郡后,通常会“悉更置属县令长以镇抚之”①,迅速恢复统治秩序。但若地方官吏抚循 不力,甚至欺压当地豪族,反抗事件仍会发生。《后汉书》卷十八《吴汉传》载:建武四年(28),“鬲县五 姓共逐守长,据城而反”。众将皆欲攻之,吴汉不许,曰:“使鬲反者,皆守长罪也。”遂“移檄告郡,使收 守长,而使人谢城中。五姓大喜,即相率归降”。李贤注曰:“五姓,盖当土强宗豪右也。”《资治通鉴》 卷四十一胡三省注:“守长者,守鬲县长,非正官也。”吴汉所说的“守长罪”,当指守鬲县长有违法侵犯 豪族利益之事,故而激起豪族反抗。此事没有造成大的震动,但颇为典型,反映出豪族在地方上仍有 相当力量,东汉政府对他们不能不有所顾忌。 建武八年(32),刘秀西征隗嚣时,背后的颍川、河东、东郡、济阴等地爆发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叛 乱。《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建武八年”条:“颍川盗贼寇没属县,河东守守兵亦叛,京师骚动”,刘 秀“晨夜东驰”,“自征颍川盗贼”。同书卷二十一《耿纯传》:“(建武)八年,东郡、济阴盗贼群起。”其中 只有颍川和东郡的情形见于记载。同书卷三十三《冯鲂传》载颍川郏县的叛乱说:“郏贼延褒等众三 千余人”,攻占县城,赶走县令冯鲂,县中各聚落也都起兵响应,及刘秀至颍川,延褒等又“皆自髡剔, 负斧锧,将其众请罪”,冯鲂“转降诸聚落,县中平定”。延褒等人的队伍应是豪族武装,起而响应的 “诸聚落”恐多是乡间保壁中的豪族武装。引起这次叛乱的直接原因,可能是地方官的统治过于严 酷。冯鲂“为政敢杀伐,以威信称”。延褒等起兵就是要赶走他。冯鲂为人“矜严公正”,故被官修史 书记录下来。不见于记载的颍川其他各县的令长们,恐多有类于“守鬲县长”者。刘秀显然意识到这 一点,故命曾任颍川太守、在当地颇有威信的寇恂同他一道往平颍川之乱。事后,百姓遮道曰:“愿从 陛下复借寇君一年。”刘秀乃留寇恂于长社,“镇抚吏人,受纳余降”②。东郡的情形比颍川更典型。前 引《后汉书·耿纯传》说:刘秀派李通、王常率军前往镇压,又以耿纯“威信著于卫地,遣使拜太中大 夫,使与大兵会东郡。东郡闻纯入界,盗贼九千余人皆诣纯降,大兵不战而还”。刘秀遂命耿纯为东 郡太守,“吏民悦服”。东郡人显然也希望朝廷撤换当地长官。 不过,颍川、东郡等地的豪族在刘秀率军西征、朝廷兵力空虚之时发动叛乱,又说明他们有推翻 东汉统治、重建割据政权的意图。《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载寇恂分析颍川叛乱形势说:“颍川剽 轻,闻陛下远踰阻险,有事陇、蜀,故狂狡乘间相诖误耳。如闻乘舆南向,贼必惶怖归死。”所言“诖误” 当不止要求撤换地方官,还包括推翻东汉的政治煽动,否则不必“乘”刘秀西征之“间”。对山东地区 这种民心不稳的形势,郭宪有所察觉,并向刘秀提出过警告。《后汉书》卷八十二上《方术列传上·郭 宪传》载:刘秀决定西征隗嚣时,郭宪谏曰:“天下初定,车驾未可以动。”刘秀不听,及颍川兵起,回驾 而还,乃叹曰:“恨不用子横(郭宪字)之言!”所谓“天下初定”,意指刘秀占领山东时日尚浅,东汉在当 地的统治尚不稳固,刘秀及东汉大军一旦离开,便可能发生反叛。当然,这次叛乱群龙无首,刘秀率 军返回后,叛军便顷刻瓦解了。刘秀对叛乱者也未穷追猛打,仍以“平定安集”为主。 刘秀的统一战争结束后,豪族仍然发动过武装叛乱,度田事件就是其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后汉 书》卷一《光武帝纪》载:建武十五年六月,“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次年九月,“河南尹 张伋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 ……青、徐、幽、冀四州尤甚”。度田损害了豪族的利益,立刻激起大规模叛乱。刘秀很快平息了这场 叛乱,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对豪族的动向密切关注,小心应对。 建武十八年(42),蜀郡豪族又发动叛乱。《后汉书》卷十八《吴汉传》载其事曰:“蜀郡守将史歆反 于成都……而宕渠杨伟、朐 徐容等,起兵各数千人以应之。”这次叛乱规模不大,但刘秀很重视。 《吴汉传》载:“帝以歆昔为岑彭护军,晓习兵事,故遣汉率刘尚及太中大夫臧宫将万余人讨之。”《华阳 44 文史哲·2010年第6期 ① ② 《后汉书》卷十六《邓禹传》,第601页。 《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第625页。 国志·公孙述刘二牧志》则说:“建武十八年,刺史郡守,抚恤失和。蜀郡史歆,怨吴汉之残掠蜀也,拥 郡自保。世祖以天下始平,民未忘兵,而歆唱之,事宜必克,复遣汉平蜀,多行诛戮。”史歆、杨伟、徐容 等皆当地豪族,刘秀担心叛乱会在其他地区引起连锁反应,故命吴汉率大军镇压,以避免事态扩大。 在刘秀建立东汉政权的过程中,各地豪族都曾极力反抗,后被武力征服,颇不情愿地接受了新王 朝的统治。这时的豪族作为一种政治势力尚未发育成熟,还不能像日后汉末三国时那样,撑起天下 三分的局面。但他们的存在、他们对社会的影响及由此形成的政治生态,已经对帝国的统治构成严 峻挑战。刘秀成功地消灭了各地割据势力,完成了兴复汉室的历史使命。但如何在遍地豪族的社会 环境中巩固东汉的统治,仍是个难题。 二、豪族的特征和结构 《后汉书》卷三十二《樊宏传》:“樊宏字靡卿,南阳湖阳人也……为乡里著姓。父重,字君云,世善 农稼,好货殖。重性温厚,有法度。三世共财,子孙朝夕礼敬,常若公家。其营理产业,物无所弃,课 役童隶,各得其宜,故能上下戮力,财利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其所起庐舍,皆有重堂高阁, 陂渠灌注。又池鱼牧畜,有求必给。尝欲作器物,先种梓漆,时人嗤之,然积以岁月,皆得其用,向之 笑者咸求假焉。赀至巨万,而赈赡宗族,恩加乡闾。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 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遗令焚削文契。责家闻者皆惭,争往偿 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这是汉代史料所见最为典型的豪族。结合其他记载,我们大致可以看出豪 族的特征和结构。 首先,它们拥有大片土地和豪华宅舍。仲长统说:汉代民间有许多“豪人”,“身无半通青纶之 命”,“不为编户一伍之长”,却“连栋数百,膏田满野”,“馆舍布于州郡,田亩连于方国”①。樊重的土地 有“三百余顷”,宅舍又皆“重堂高阁”。汉宣帝时的阴子方,“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汉成帝时的 丞相张禹,“内殖货财,家以田为业。及富贵,多买田至四百顷,皆泾、渭溉灌,极膏腴上贾”。汉灵帝 时的郑太,司农郑众之曾孙,“家富于财,有田四百顷”。刘秀子济南王刘康,“多殖财货”,有“私田八 百顷”②。荀悦所说“今豪民占田,或至数百千顷”③,大致反映了当时豪族田产的规模。 他们在自己的田庄中不仅经营农业,还兼营林、牧、渔、工、商、假贷等副业,因而相当富有。《水 经·比水注》引司马彪《续汉书》曰:樊重“能治田,殖至三百顷,广起庐舍,高楼连阁,波陂灌注,竹木 成林,六畜放牧,鱼蠃梨果,檀棘桑麻,闭门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万,其兴工造作,为无穷之功,巧不 可言,富拟封君”④。这条材料当与上引《后汉书·樊宏传》之文同源于《东观汉记》,而于樊重所营各 种副业记载更详。司马迁说过:“夫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⑤樊重能够“财利岁倍”,“赀至巨 万”,当主要依靠这些副业。仲长统描述“豪人”的富有时,也说他们“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居积贮, 满于都城。琦赂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山谷不能受”⑥。 秦汉社会以小家庭为基本经济单位⑦,父母亡后兄弟分家是通行的做法。如薛包,父母死后,“弟 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⑧。樊重“外孙何氏兄弟争财”,或许就是分家时的事。樊梵 54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第1648、1651页。 《后汉书》卷三十二《阴识传》,第1133页;《汉书》卷八十一《独行列传·张禹传》,第3349页;《后汉书》卷七十《郑太传》,第 2257页;卷四十二《济南安王康传》,第1431页。 荀悦撰,张烈点校:《汉纪》,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第114页。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2485页。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3274页。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第1648页。 杜正胜:《传统家族试论》,黄宽重、刘增贵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家族与社会》,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5年,第17-28页。 《后汉书》卷三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第1294-1295页。 “悉推财物二千余万与孤兄子”,樊凖“以先父产业数百万让孤兄子”,阴庆“推田宅财物悉与(其弟) 员、丹”,肯定都是兄弟分家后的事①。像樊重那样“三世共财”,则是少见的例外。在这一背景下,“共 财”的家庭不可能很大,经济上再富有,人口也不会太多。因此,豪族通常要利用其财富,团结宗族乡 里,招引宾客,以突破家庭规模的限制,扩大自己的势力。 宗族不“共财”,当然会有贫富之别。但在血缘纽带的维系下,宗族成员有相互扶助的义务,特别 是其中的富人,有依亲疏远近赈赡穷人的责任。《白虎通·宗族》:“族者,何也?族者,凑也,聚也。 谓恩爱相流凑也。上凑高祖,下至玄孙,一家有吉,百家聚之,合而为亲,生相亲爱,死相哀痛,有会聚 之道,故谓之族。”②这应是当时流行的观念。崔寔所著反映东汉豪族生活的《四民月令》,有如下 规定: 三月,“冬谷或尽,椹麦未熟,乃顺阳布德,振赡穷乏,务施九族,自亲者始。无或蕴财,忍人 之穷,无或利名,罄家继富,度入为出,处厥中焉”。 九月,“存问九族孤寡老病不能自存者,分厚彻重,以救其寒”。 十月,“五谷既登,家备储蓄,乃顺时令,敕丧纪。同宗有贫窭久丧不堪葬者,则纠合宗人,共 与举之,以亲疏贫富为差,正心平敛,无相逾越,先自竭以率不随”。③ 上引《樊宏传》载樊重之善行,第一项便是“赈赡宗族”。《后汉书》中类似的记载很多。如卷四十三 《朱晖传》:“南阳大饥,米石千余,晖尽散其家资,以分宗里故旧之贫羸者,乡族皆归焉。”卷七十六《童 恢传》:“父仲玉,遭世凶荒,倾家赈恤,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卷六十二《荀淑传》:“产业每增,辄以 赡宗族知友。”卷三十一《廉范传》:“广田地,积财粟,悉以赈宗族朋友。”卷三十四《梁统传附子梁竦 传》:“长嫂舞阴公主赡给诸梁,亲疎有序,特重敬竦,虽衣食器物,必有加异。竦悉分与亲族,自无所 服。”卷二十七《宣秉传》:“拜大司徒司直。所得禄奉,辄以收养亲族。其孤弱者,分与田地,自无担石 之储。”卷三十九《刘般传》:“其收恤九族,行义尤著,时人称之。”富人未必都是大宗或族长,但他们以 财富为后盾,以赈赡为手段,通常会成为宗族的领袖④。 战国秦汉盛行养客,达官贵人宾客满门。如孟尝君有宾客“三千余人”;淮南王刘安“招至宾客方 术之士数千人”;外戚窦婴“喜宾客……游士宾客争归之”;丞相公孙弘“起客馆,开东阁……故人宾客 仰衣食”;东汉诸侯王“争礼四方宾客”⑤。闾里豪族也多有宾客,如“阳翟轻侠赵季、李款多畜宾客”; 涿郡“大姓西高氏、东高氏……宾客放为盗贼”;颍川“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⑥。仲长 统《昌言》描述“豪人”,有“宾客待见而不敢去,车骑交错而不敢进”及“刺客死士,为之投命”等语,可 见豪族养客也是普遍现象⑦。 所谓“宾客”,鱼龙混杂,既有攀附权贵的士大夫,也有尚武行侠的剑客,还有亡命无赖之徒。司 马迁说,由于“孟尝君招致天下任侠,奸人入薛中盖六万余家”,致使“其俗闾里率多暴桀子弟”。班固 也说,孟尝君等列国公子,“皆藉王公之势,競为游侠,鸡鸣狗盗,无不宾礼”⑧。荀悦《汉纪》述汉武帝 诛大侠郭解事后,概括说“世有三游”,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游侠“立气势,作威福,结私交, 以立强于世”;游说“饰辨辞,设诈谋,驰逐于天下,以要时势”;游行“色取仁以合时,好连党类,立虚誉 64 文史哲·2010年第6期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后汉书》卷三十二《樊宏传》,第1124、1125页;《阴识传》,第1132页。 陈立撰,吴则虞点校:《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第397-398页。 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第730、731页。 唐长孺:《西晋户调式的意义》,《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北京:三联书店,1959年,第7-9页。 《史记》卷七十五《孟尝君列传》,第2360页。《汉书》卷四十四《淮南王安传》,第2145页;卷五十二《窦婴传》,第2375、2376 页;卷五十八《公孙弘传》,第2621页;《后汉书》卷四十二《沛献王辅传》,第1427页。 《汉书》卷七十七《何并传》,第3268页;卷九十《酷吏·严延年传》,第3668页;卷七十六《赵广汉传》,第3200页。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第1648、1651页。 《史记》卷七十五《孟尝君列传》,第2363页;《汉书》卷九十二《游侠传》,第3697页。 以为权利”。继而批评养客者“简父兄之尊而崇宾客之礼,薄骨肉之恩而笃朋友之爱”①。这里的“宾 客”和“朋友”都指“三游”之类。 有学者认为,两汉之际豪族已开始役使“宾客”从事生产,其证据主要有两条。 一条是西汉后期的。《汉书》卷七十七《孙宝传》:“时帝舅红阳侯(王)立使客因南郡太守李尚占 垦草田数百顷。”唐长孺认为:“可以理解所占草田即以客垦种。”又出注说:“按本条意义不太明确,也 可解释为只是使‘客’向李尚交涉占田。但所占之田,必须有人耕种,似以第一种解释为是。”②罗彤华 指出:“此种推断尚乏证据佐之,豪强占田也不是必须由客来耕种。”③案《汉书》卷九十二《游侠·楼护 传》说:“王氏方盛,宾客满门,五侯兄弟争名,其客各有所厚。”同书卷九十八《元后传》说:“红阳侯立 父子臧匿奸猾亡命,宾客为群盗,司隶、京兆皆阿纵不举奏正法。”王立派去向李尚交涉占田的“客”, 应是这种“宾客”,而不是种地的农民。 另一条是东汉初年的。《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载:“后为郡督邮,送囚至司命府,囚有重 罪,援哀而纵之,遂亡命北地。遇赦,因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转游陇汉间。”又载: “援以三辅地旷土沃,而所将宾客猥多,乃上书求屯田上林苑中,帝许之。”《水经·河水注》:“苑川水 地,为龙马之沃土,故马援请与田户中分以自给也。”④杨联陞解释说,马援“役属着归附的宾客达数百 家”⑤。宇都宫清吉也认为,马援所役属的“数百家”就是归附于他的那些“宾客”,而这些宾客都是“小 作农民”⑥。唐长孺进一步指出:“马援役属的宾客至少一部分从事畜牧和农业劳动。他们又被称为 ‘田户’,收获和马援对半分成。显然,马援的宾客是私属,受主人驱使,从事畜牧和农业劳动,作战时 又是马援的部曲。”⑦此说被学界广泛接受,影响甚大。但细绎上引史料,这一看法似亦存在误解。 首先,马援的“宾客”应非劳动者。《后汉书·马援列传》李贤注引《续汉书》:“援过北地任氏畜 牧。自援祖宾,本客天水,父仲又尝为牧师令。是时员(马援兄)为护苑使者,故人宾客皆依援。”天水 郡,东汉改称汉阳郡,与陇西郡相邻。牧师令,掌牧苑,据上引《水经注》,“汉牧苑之地”就在汉阳郡西 北部的苑川。护苑使者应是监管牧苑的。据此,马援的祖、父、兄都曾在汉阳一带生活和任职,所谓 “故人宾客”当指他们旧日的宾客。及马援在北地牧畜,这些宾客又纷纷投入马援门下,并随其转游 陇西、汉阳间的苑川一带。《后汉书·马援列传》多次提到这些宾客。除上面引用的两处外,还有: (马援)常谓宾客曰:“丈夫为志,穷当益坚,老当益壮。”因处田牧,至有牛马羊数千头,谷数 万斛。既而叹曰:“凡殖货财产,贵其能施赈也,否则守钱虏耳。”乃尽散以班昆弟故旧,身衣羊裘 皮绔。 公孙述称帝于蜀……欲授援以封侯大将军位。宾客皆乐留,援晓之曰:“天下雄雌未定,公 孙不吐哺走迎国士,与图成败,反修饰边幅,如偶人形。此子何足久稽天下士乎?”因辞归。 帝以玺书劳之,赐牛羊数千头,援尽班诸宾客。 宾客故人,日满其门……傍县尝有报仇者,吏民惊言羌反,百姓奔入城郭。狄道长诣门,请 闭城发兵。援时与宾客饮,大笑曰:“烧虏何敢复犯我。晓狄道长归守寺舍,良怖急者,可床 下伏。” (马援子)客卿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 74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荀悦:《汉纪》,第158页。 唐长孺:《西晋户调式的意义》,《魏晋南北朝史论丛续编》,第11页。 罗彤华:《两汉“客”的演变》,《汉学研究》第5卷第2期,第467页。参阅陈连庆:《西汉时代的宾客》,《中国古代史研究》,长 春:吉林文史出版社,1991年,第303、309页。 郦道元注,杨守敬、熊会贞疏,段熙仲点校,陈桥驿复校:《水经注疏》,第183页。 杨联陞:《东汉的豪族》,《清华学报》第11卷第4期,第1014页。 [日]宇都宫清吉:《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九章《僮约研究》,东京:弘文堂,1955年,第309页。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客和部曲》,《魏晋南北朝史论拾遗》,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2页。又见唐长孺:《魏晋南北 朝隋唐史三论》,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2页。 文中的“宾客”、“故旧”、“宾客故人”,显然就是前面提到的“故人宾客”。从这些文字看,马援的宾客 应当是由他供养以充当谋士爪牙的,其中可能有人像王立的“客”那样帮他打理畜牧、屯田等事务,但 不会亲自为他放牧、种地并缴纳高额地租。 其次,马援大规模经营田牧正是为了供养宾客。因为供养大量宾客需要很高的花费,为此而入 不敷出的例子屡见不鲜。如孟尝君因“邑入不足以奉宾客”,不得不放贷取息;公孙弘为供养宾客, “身食一肉,脱粟饭……家无所余”;崔瑗“好宾客,盛修肴膳,单极滋味,不问余产。居常蔬食菜羹而 已。家无担石储”①。马援也“宾客猥多”,“日满其门”,不仅时常与之饮酒高会,还一再将田牧所得的 财产分赠给他们。《太平御览》卷八九四引《东观汉记》:“杜林……与马援乡里,素相亲厚……遣子奉 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望恩者多……今送钱五万。’援受之。”可见供养宾客确是马援的一 大开销。在此背景下,《马援列传》中“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和“所将宾客猥多,乃上书求屯 田上林苑中”两句,不应理解为马援役使宾客从事生产,而应理解为马援役使其他劳动者从事生产以 供养宾客。否则,马援以高额地租对宾客进行剥削,又用剥削所得来供养宾客,无论如何,情理难通。 第三,马援役使的劳动者应是所谓“贫民”。豪族役使贫民从事生产并收取高额地租,是汉代常 见的现象。《史记》卷一二二《酷吏列传·宁成》:“乃贳贷买陂田千余顷,假贫民,役使数千家。”《汉 书》卷七十《陈汤传》:“关东富人益众,多规良田,役使贫民。”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载董仲舒曰:“或 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故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卷九十九《王莽传中》载王田令曰:“豪 民侵陵,分田劫假……实什税五也。父子夫妇终年耕芸,所得不足以自存。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 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这些史料大致反映了豪族役使贫民的状况,其中“见税什五”是最显 著的标志。马援“与田户中分”,正是“见税什五”,故其役使之“田户”和牧户,很可能是这样的贫民。 仲长统《昌言·理乱篇》说:东汉“豪人”不仅有“奴婢千群”,还有“徒附万计”②。“徒附”一词在汉 代史料中仅此一见,无从考证其确切含义。但《昌言》既将“奴婢”和“徒附”并称,徒附应和奴婢一样 也是豪族田庄中的劳动者。杨联陞认为:“徒附”是豪族家“依附的小农”,主要“从事农作”,是“半自 由人”③。唐长孺认为:“所谓徒附当即隶属豪人的封建依附者。”④崔寔《政论》:“上家累巨亿之赀,户 地侔封君之土……下户崎岖,无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帅妻孥,为之服役……历代为虏, 犹不赡于衣食,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岁小不登,流离沟壑,嫁妻卖子。”⑤文中“上户”无疑指 豪族。“下户”,宇都宫清吉认为指“徒附”,亦即所谓“小作者”。宇都宫氏所说的“小作者”,专指丧失 了自己的土地、不得不租种他人土地的农民⑥。以上看法大致不错。而五井直弘又进一步指出:这种 “徒附”与宁成所役使的“贫民”大体相同,与曹魏的“屯田民”也非常相似⑦。笔者认为,这是更为敏锐 的观察⑧。 从曹魏政府与“屯田客户”五五分成或四六分成来看,汉末三国以后的依附农民“客”,应当是由 “贫民”而非由“宾客”演化而来。《三国志》卷三十八《麋竺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巨亿。”僮 客就是奴客。这种与奴连称的“客”,应当是麋家役使的“贫民”。《汉书》卷八十九《循吏·黄霸传》: “以豪杰役使徙云阳。”颜师古注曰:“身为豪杰而役使乡里人也。”豪族役使乡里贫民,不无可能。但 从前引第五伦筑营壁,“宗族闾里争往附之”,樊重“赈赡宗族,恩加乡闾”,朱晖“散其家资,以分宗里 84 文史哲·2010年第6期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史记》卷七十五《孟尝君列传》,第2360页;《汉书》卷五十八《公孙弘传》,第2621页;《后汉书》卷五十二《崔骃列传》附《崔瑗 传》,第1724页。 《后汉书》卷四十九《仲长统传》,第1648页 杨联陞:《东汉的豪族》,《清华学报》第11卷第4期,第1029页。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13页。 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726页。 [日]宇都宫清吉:《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九章《僮约研究》,第315、320页。 [日]五井直弘:《漢代の豪族社会と国家》,名著刊行会,2001年,第13页。 惟其将《昌言》误作《汉书·食货志》,应予更正。 故旧”,童仲玉“倾家赈恤,九族乡里赖全者以百数”等记载看,“乡里人”也是豪族团结依靠的物件,因 而也常常受到豪族的赈赡。冈崎文夫认为:“宗族和乡党决不是对立概念”,“所谓‘九族’,可以认为 也包含了‘州里’,反之亦同”①。刘增贵指出:“在古代聚落的基层结构中,邑里成员关系密切……形 成休戚相关的共同生活圈”,因而“乡党的重要性不下于亲族”②。这些说法揭示了汉代社会的一个重 要特征③。因此,豪族役使的贫民应该多是外乡人,他们后来被称为“客”,或许就是这个缘故。 除“贫民”外,奴婢也是东汉豪族田庄中的劳动者。学界的研究已经证明,西汉大土地所有者多 役使奴婢从事生产。《史记》卷一〇〇《季布栾布列传》载:大侠朱家曾买“家僮数十人”而“置之田”。 江陵凤凰山汉墓竹简之“遗册”中,有从事农业生产的“操锄”大婢、“将田操锸”大奴、“刍牛”小奴、“耕 大奴”等若干人④。这是奴婢被用于田间耕作的铁证。汉武帝的算缗令、师丹的限田限奴之议和王莽 的王田令,都将“田”与“奴婢”并提,则表明这种现象相当普遍。东汉的情形也大致相同,奴婢和田地 一样仍是重要财产。樊重田庄中的主要劳动者就是“童隶”。马援诸子“奴婢各千人已上,资产巨亿, 皆买京师膏腴美田”⑤。薛包分家时,“奴婢引其老者……田庐取其荒顿者……器物取朽败者”⑥。济 南王刘康“多殖财货……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⑦。仲长统眼中的“豪人”则皆 “膏田满野,奴婢千群”。东汉《郑子真宅舍残碑》有“宅舍奴婢财物”之句,《金广延母徐氏纪产碑》有 “平生素以奴婢田地分与”他人之语⑧。《四川郫县东汉残碑簿书》记录了二十几户人家的财产情况。 其中除田、舍、牛之外,也有奴婢,如“奴田、婢□、奴多、奴白、奴鼠,并五人……”;“奴□、□□、□生、 婢小、奴生,并五人,直廿万”;“奴立、奴□、□鼠,并五人,直廿万”;“奴俾、婢意、婢最、奴宜、婢营、奴 调、婢立,并……”。这些奴婢的主人都不太富有,“田”最多的有“二顷六十”亩,最少的只有“卅□ 亩”⑨。他们的奴婢不大可能只从事家务劳动,应当多被用于各种生产活动。 关于东汉豪族以宗族、宾客为“部曲”的说法,也有稍加辨析的必要。据《续汉书·百官志》将军 条,汉朝军队编制分营、部、曲、屯四级,部和曲是其中两级的名称。以此为基础,“部曲”连称,有时指 军事编制。如《汉书》卷五十四《李广传》称:李广统军“行无部曲行阵”,不按编制行进和驻扎,“人人 自便”。有时泛指军队。如《后汉书》卷二十三《窦融列传》:刘秀命窦融“勉循士民,无擅离部曲”。东 汉末年,又用来指称将领。如同书卷六十下《蔡邕列传》:“董卓宾客部曲议欲尊卓比太公,称尚父。” 或指称士兵。如同书卷三十八《度尚传》:度尚擢为荆州刺史,“躬率部曲,与同劳逸”。新莽末年,豪 强骤起,所率军队亦称“部曲”。如铜马、大肜等部,皆“各领部曲,众合数百万人”瑏瑠。这些军队,在刘 秀平定天下的过程中,或被消灭,或被收编,或被遣散。自那之后直至东汉末年战乱爆发前,豪族不 可能拥有成建制的军队,少量守护田庄的家兵,则未见被称作“部曲”的例子。 东汉初年,常见豪族率宗族、宾客起兵的记载。如刘植“与弟喜、从兄歆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 94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① ② ③ ④ ⑤ ⑥ ⑦ ⑧ ⑨ 瑏瑠 [日]冈崎文夫:《魏晋南北朝通史》,东京:弘文堂书房,1954年,第427页。 刘增贵:《汉魏士人同乡关系考论》,邢义田、林丽月主编:《台湾学者中国史研究论丛·社会变迁》,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 版社,2005年,第123、124页。 张鹤泉认为:东汉“乡里居民的分布”,“已经呈现出同血缘、同宗族化的倾向”,因而“在东汉乡里中,主要应该是以宗族组织 相联系的居民”(《东汉宗族组织试探》,《中国史研究》1993年第1期)。而杜正胜据《偃师侍廷里僤买田约束石券》和《犀浦东汉残碑 簿书》指出:“汉代基层聚落的成员关系,血缘因素不能估计太高。”见氏著《编户齐民———传统政治社会结构之形成》,台北:联经出版 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0年,第196、197页。 《湖北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汉墓发掘简报》,《文物》1975年第9期。 《后汉书》卷二十四《马援列传》,第857页。 《后汉书》卷三十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第1295页。 《后汉书》卷四十二《济南安王康传》,第1431页。 洪适:《隶释》卷十五,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62页。 谢雁翔:《四川郫县犀浦出土的东汉残碑》,《文物》1974年第4期;高文:《汉碑集释·犀浦东汉“簿书”残碑》,开封:河南大学 出版社,1997年,第265、266页。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第16页。 据昌城”;阴识“率子弟、宗族、宾客千余人往诣伯升”;耿纯“与从昆弟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 人,老病者皆载木自随”,投奔刘秀①。在这样的豪族集团中,老弱妇孺居多,青壮男子可能会参与作 战,但也不是军中士卒的主体。例如耿纯,先被更始大将李轶“拜为骑都尉,授以节,令安集赵、魏”, 手下可能已经有了一支军队。投奔刘秀后,又拜为“前将军”,三弟䜣、宿、植为“偏将军”,皆统兵“居 前”,冲锋陷阵。所率军队肯定不止“宗族、宾客二千余人”。射犬一战,足以证明这一点。史载: 纯军在前,去众营数里,贼忽夜攻纯,雨射营中,士多死伤。纯勒部曲,坚守不动。选敢死二 千人,俱持彊弩,各傅三矢,使衔枚间行,绕出贼后,齐声呼噪,彊弩并发,贼众惊走,追击,遂 破之。 耿纯能从军中选出敢死之士二千人绕到贼后,留在营中的士卒当然更多。而其宗族在这次战役中, 非但不是主力,反而成为累赘。故事后刘秀对耿纯说:“军营进退无常,卿宗族不可悉居军中。”遂“以 纯族人耿伋为蒲吾长,悉令将亲属居焉”②。刘植、阴识也都被刘秀拜为将军,并统兵作战,手下必有 一支军队,而宗族、宾客当亦非主力。《后汉书》卷十六《寇恂传》:寇恂率大军镇守河内,而董崇却说 “今君所将,皆宗族昆弟也”。可见,史传中关于某某“率宗族、宾客”若干人的记载,强调的主要是豪 族的动向,而非其军队的规模,对此不可理解得太实。 东汉末年也有豪族率宗族、宾客起兵的例子,情形与东汉初年大致相同。如《三国志》卷十六《魏 书·任峻传》:“别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愿从太祖。”卷十八《魏书·许褚传》:“聚少年及宗族数 千家,共坚壁以御寇……以众归太祖。”李典的例子最为典型。《三国志》卷十八《魏书·李典传》: 典从父乾,有雄气,合宾客数千家在乘氏。初平中,以众随太祖……吕布之乱,太祖遣乾还 乘氏……(乾卒)太祖使乾子整将乾兵……整卒,典徙颍阴令,为中郎将,将整军,迁离狐太守。 时太祖与袁绍相拒官渡,典率宗族及部曲输谷帛供军。绍破,以典为裨将军,屯安民……北渡河 ……从围邺……围高幹于壶关,击管承于长广,皆破之……典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居乘氏,自请 愿徙诣魏郡。太祖笑曰:‘卿欲慕耿纯邪?’……遂徙部曲宗族万三千余口居邺。太祖嘉之,迁破 虏将军。与张辽、乐进屯合肥。 仔细分析这段文字,可以得到以下信息。首先,李典的“部曲”是由李乾的“宾客”转化而来。李乾“以 众随太祖”后,参加了几次战役,“破黄巾于寿张,又从击袁术,征徐州”。其间,李乾的部众应有所扩 充,并编为军队,其宾客中的青壮男子可能在军中充任将士,故改称“部曲”。李乾死后,曹操命李整 “将乾兵”,李整死后又命李典“将整军”,都表明这支队伍已不是单纯的豪族武装。其次,文中所谓 “宗族部曲三千余家……万三千余口”,应是军中宗族和部曲的家属。自从曹操“遣乾还乘氏”后,他 们就一直“居乘氏”,后又迁居邺,而不再随军。乘氏距官渡不远,故官渡之战时,李典曾率他们“输谷 帛供军”。除此之外,李典屯安民、转战邺、壶关、长广及屯驻合肥时,这些家属皆未参与。第三,曹操 消灭袁绍势力后,将幕府迁至邺。李典徙“宗族、部曲”于邺,是以他们为人质换取曹操的信任,故曹 操“嘉之”。豪族臧霸也有类似举动,“求遣子弟及诸将父兄家属诣邺”。曹操同样很高兴,曰:“诸君 忠孝,岂复在是!”并也将之比作“耿纯焚室舆榇以从”③。 众所周知,曹魏有“士家”制度,士卒的家属多居邺④。但李典、臧霸皆为豪族,其宗族、宾客应非 “士家”。唐长孺指出:曹魏的士家制和孙吴的世袭领兵制,“是大姓豪门家兵的模拟和扩大”。由于 “家兵”身份低贱,故国家“士兵的身份”也“甚为低落”⑤。这一论断精辟而深刻。可以斟酌商榷的是, 豪族的家兵可能不是来自宗族和宾客,而是来自“奴客”。汉末豪族的宗族、宾客动辄数千家万余口, 05 文史哲·2010年第6期 ① ② ③ ④ ⑤ 《后汉书》卷二十一《刘植传》,第760页;卷三十二《阴识传》,第1129页;卷二十一《耿纯传》,第762页; 《后汉书》卷二十一《耿纯传》,第761-763页。 《三国志》卷十八《魏书·臧霸传》,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537页。 唐长孺:《晋书赵至传中所见的曹魏士家制度》,《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8页。 唐长孺:《魏晋南北朝隋唐史三论》,第61页。 不大可能都由豪族供养。其中大部分恐怕要受豪族役使,从事各种生产和军事活动。在这种情况 下,他们的社会地位自然有所下降,但与“家兵”和“士家”仍然不同。 上引《三国志·魏书·任峻传》有“别收宗族及宾客、家兵数百人”之语。据此,“家兵”似在“宗 族”和“宾客”之外。宇都宫清吉认为,“这种‘家兵’不是‘宗族’,也不是‘宾客’”,而是一种由“僮仆之 类”组成的“私兵”①。其说是。“家兵”活跃于东汉末年。如《三国志》卷九《魏书·曹洪传》:“洪将家 兵千余人。”卷十八《魏书·吕虔传》:“太祖在兖州……以为从事,将家兵守湖陆。”但其形成应当较早。 前引司马彪《续汉书》描述樊重田庄之副业,有“兵弩器械”一项,当是用来装备家兵的。《四民月令》云: 二月,“顺阳习射,以备不虞”。 三月,“农人俟时而种……蚕农尚闲,可利沟渎,葺治墙屋,修门户,警设守备,以御春饥草窃 之寇”。 八月,“刈萑苇刍茭,凉燥可上弩,缮治檠锄,正缚铠弦,遂以习射”。 九月,“缮五兵,习战射,以备寒冻穷厄之寇”。② 这段材料除可表明豪族多有家兵之外,还透露出其家兵系由田庄中的“农人”充当。特别是三月、八 月两条中,“兵”事显然是“农”事、“工”事的延伸。前已论及,东汉豪族田庄中的劳动者主要是“贫民” 和“奴婢”,汉末三国以后常被称作“奴客”。他们除须从事农副业生产外,很可能也要承担保护田庄 的任务。及至汉末,这些“奴客”大量转化为“家兵”,随豪族卷入了战争。《后汉书》卷七十一《朱儁 传》:拜交阯刺史,“令过本郡简募家兵”。李贤注:“家兵,僮仆之属。”此说并非无据。《三国志》卷五 十五《吴书·甘宁传》注引《吴书》曰:“宁将僮客八百人就刘表。”这八百僮客应当就是甘宁的家兵。 《三国志》卷三十八《蜀书·麋竺传》说:麋家有“僮客万人”,麋竺后以“奴客二千”赠刘备,刘备“于时 困匮,赖此复振”。刘备当时正转战徐州,这二千“奴客”肯定是给刘备充当士兵的,而此前应是麋竺 的家兵。 与豪族武装有关的,还有所谓“兵长”和“渠帅”。《后汉书》卷三十三《朱浮传》载:彭宠攻朱浮,浮 “遁走,南至良乡,其兵长反遮之”。李贤注:“兵长,兵之长帅也。”卷一《光武帝纪》载:刘秀破降铜马、 高湖、重连等军,“封其渠帅为列侯”。李贤注:“渠,大也。”卷二十八《桓谭传》载桓谭上疏曰:“臣谭伏 观陛下用兵,诸所降下,既无重赏以相恩诱,或至虏掠夺其财物,是以兵长渠率,各生狐疑,党辈连结, 岁月不解。”文中“兵长”、“渠率”并提,说明他们性质相近。东汉初年,“兵长”和“渠帅”多是乘乱而 起、作威作福的各种暴动武装的首领。其中多数应是豪族,他们的军队则是豪族武装。杜林说:“况 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大致勾画出了他们的特征。 不过,这种豪族武装只存在于东汉初年战乱之时和战乱刚刚平息的一段时间内。建武八年 (32),杜林指出:刘秀灭张步后,其众“虽皆降散,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致使一些残 存的兵长渠率依旧横行乡里,“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③。但这种情形并不是长期普 遍存在的,不能用来描述东汉一代豪族武装的状况。建武十六年因度田引起的暴乱中,我们最后一 次看到“兵长”的活动。史称:“郡国大姓及兵长、群盗处处并起,攻劫在所,害杀长吏。郡县追讨,到 则解散,去复屯结。”④从“到则解散,去复屯结”一句来看,这些“兵长”及其旧属平时散在民间,与百姓 无异,有事屯结,可形成小规模武装。他们能“攻劫在所,害杀长吏”,但无力同政府军队正面对抗。 刘秀将他们镇压后,“徙其魁帅于它郡,赋田受稟,使安生业”。豪族脱离本土,成为孤家寡人。旧属 失去“魁帅”,也难以屯结起事。此举与西汉徙陵相似,收到较好的效果,“自是牛马放牧,邑门不闭”。 15东汉的豪族与吏治 ① ② ③ ④ [日]宇都宫清吉:《汉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第十一章《漢代にぉける家と豪族》,第447页。 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第729-731页。 《续汉书·五行志》韦昭注引《东观书》,第3306、3307页。 《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第67页。 在此后的历史记载中,“兵长”不见了,“渠帅”则主要用来指称少数民族首领。 总之,在东汉历史的大部分时间中,豪族不是一种军事存在,而是一种社会势力。他们占有大片 土地,役使贫民和奴婢从事生产并守卫田庄。宗族和宾客则是他们干预世事的帮手和爪牙。东汉政 府面对这一社会势力,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容忍大土地所有制的存在和发展,不再企图根除 土地兼并现象;另一方面,一系列旨在抑制豪族势力的政治措施悄然出台。 三、刘秀抑制豪族的政治措施 东汉初年,刘秀采取过一系列政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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