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缔约责任略论缔约责任 论文摘要:是契约的社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契约的关系。如何缔结契约,如何履行契约,如何保护信赖利益是法律界从始至今研讨的重大课题。契约缔结并生效后,契约的各个相对方应当依据老实信原则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合同义务,违反者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而在契约缔结过程中或已经发生效力应具有法定情形而被撤消或无效时,过错一方之缔约参与人应当对相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使无过错一方的信赖利益损失得以救济。缔约责任就此提供了基础和技术层面的支持。诞生于德国缔约责任理论,经过各国学说、判例一百多年的后,在适用范围、要件、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