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
【摘要】 同世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和运用相对缓慢,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环境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依据有效的信息采取相应的选择和行动。开展有效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结合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建议。 【关键词】 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步入新世纪,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当今世界各国发展过程中必须予以认真面对的重要问题,也需要在国际经济交往过程中认真考虑。企业作为当今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经济发展的承担者,也是社会发展的推动力量,更应该充分关注过分追求经济利益对自身和社会带来的环境影响,规范其环境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环境会计及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研究日益高涨,也取得了一些理论上实践上的优秀成果,但是总体看来还不能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实际需求相协调,在很大程度上存在着理论研究“曲高”而实践上“和寡”的问题。因此,重点关注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理论与实践的问题很有现实意义。 一、企业环境会计在我国的发展 多年来我国政府十分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国人大设立了环境与资源委员会,并已经颁布了许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从1979年9月我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来,已陆续颁布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环境管理体系框架已初具规模。这些行动,自然会涉及到环境与企业的关系。然而,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令人担忧。从对沪、深两市A股1363家上市公司2004年年报中,有关环境信息内容的统计,可以看到,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主要集中在重污染企业,并且是强制性披露。沪深A股上市公司592家重污染企业中只有304家公司对其环境事项进行了披露,披露比例只有51%,明显偏低,而且这些信息,集中于定性的披露,多是出于美化企业环境形象而进行的披露。究其原因,从全国范围来看,主要是没有系统的环境会计和信息披露的制度和规范;企业各方利益关系者对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的要求还不是很强烈。 虽然我国的会计准则中对企业环境问题的披露尚未作强制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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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学者已对环境会计开展了一系列的研究。 总的来说,我国环境会计理论研究与实践起步较晚,在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与西方国家有较大差距。而这些研究基本上以对环境会计的理解以及对环境会计的理论架构探讨较多,而对环境会计实务的研究较少,没有形成稳定的研究方向,也缺乏有效的合作。因此,需要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紧密配合,积极拓展环境会计理论和实践研究的新领域。 企业作为一个资本运作主体,追求盈利始终是其主要目标,企业环境问题最终也会体现在不同阶段、不同形式的经济利益方面上来。但应当看到,在企业众多的利益关系方中,除了投资人、管理当局、债权人和潜在投资者等群体外,在环境问题上,直接关心企业环境收益的并不多,即使在上述列举的利益关系人当中,对企业环境收益的关注程度也不同,如投资人、潜在投资人和债权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因为环境问题而导致重大的经营风险。其他利益关系人则主要关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环境负面影响,以及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环境可能造成的现实和潜在危害。又如,社区居民、社会公众、媒体、顾客、社会环境管理机构、民间环保组织等利益关系人,主要关心的是企业污染物、废弃物的排放状况和减低程度、对生活的影响程度、对大气和水体及生活环境的改进程度等方面的问题,至于企业花费多少成本完成环境保护和环境改善目标,他们并不是很关心。从这一角度来看,利益关系方对企业的环境信息需求还具有差异性。只有很好地认识到这些实际状况和差异,才能更好地把握合理的环境信息披露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