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mpa爱心基金章程
中央民族大学MPA爱心基金
章 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响应党中央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号召,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团结友善的传统美德,为帮助中央民族大学家庭贫困的各民族学生克服困难,使他们能够集中精力认真学习,奋发成才。结合实际情况,特发起成立“中央民族大学MPA爱心基金(以下简称MPA爱心基金)”。
第二条 “MPA爱心基金”是经中央民族大学批准,由中央民族大学首届MPA研究生发起设立,并报中央民族大学学生处备案,接受社会各界和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助的非盈利性组织。“MPA爱心基金”委员会成立于2006年7月12日,由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负责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MPA爱心基金”设立的宗旨:资助特困学生,特别是来自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经济救助,帮助他们克服困难,完成学业;弘扬师生、校友互敬互爱、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爱心传递。
第四条 “MPA爱心基金”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接受学校的指导,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遵守中央民族大学的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尊重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 “MPA爱心基金”的资金来源
1、MPA在职研究生的捐款;
2、学校师生和校友的捐款;
3、社会各界的单位、团体和个人的捐款;
3、其它各类捐助。
第六条 本基金募捐所得的资金和物品,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做到公开、
透明。
第七条 捐赠人有权向本基金委员会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
出意见和建议。对于捐赠人的查询,委员会应当及时如实答复。
第八条 本基金委员会可以与受助人签订协议,约定资助方式,资助数额以及资金用途及使用方式。
本基金委员会有权对资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受助人未按协议约定使用资助或者有其他违反协议精神的,本基金委员会有权解除资助协议。
第九条 “MPA”爱心基金的管理
根据有关法规,制定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财务管理制度。“ MPA爱心基金”收到的全部捐助款项将及时入进基金帐号,接受中央民族大学财务处的管理和监督。受资助的学生将从财务处支取受助款。
每年向管理学院办公会汇报收支情况。定期向全院公布。
基金的收支情况每学期向全院师生公布一次,同时公布捐款者名单及受助者名单。
第十条 “MPA爱心基金”的用途
每年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中央民族大学在读学生的下列对象发放“爱心助学金”;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子女或家庭经济收入达不到最低保障线的学生;
2、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伤害、家庭变故等诸多原因造成的临时困难学生;
3、其它生活特别困难的学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MPA爱心基金”的日常事务将由中央民族大学MPA爱心基金委员会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将由学校领导、管理学院领导及MPA研究生的代表组成。
第十二条 委员会下设主任1名,由学校领导担任;副主任4名,由管理学
院、学生处、财务处领导担任;执行主任2名,由MPA中心老师和MPA研究生代表担任;秘书处、办公室、
宣传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知识宣传1冬季预防流感知识宣传手足口病防知识宣传森林防火宣传内容
部、外联部、实践部、监事部将全部由MPA研究生代表担任。
根据需要委员会可聘请若干名特邀顾问或名誉理事。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MPA领域或相关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
2、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岁,秘书长为专职;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 本基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每届任期2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要连任的,须经委员会特殊程序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十四条 “MPA爱心基金”秘书处设在中央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地址为中央民族大学文科楼东区1210室,联系电话:68931968
第十五条 本基金的决策机构是委员会。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1、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罢免主任、执行主任、秘书长;
3、决定重大业务活动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
5、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6、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7、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秘书处是委员会与各部之间的纽带,起着承上启下、协调平衡的枢纽作有。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一人,秘书若干人。
秘书长的主要职责:
1、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委员会决议;
2、组织实施基金年度公益活动计划;
3、拟订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4、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
5、提议聘任或解聘副秘书长以及财务负责人;
6、提议聘或解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7、代表基金签署重要文件;
8、章程和委员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秘书处主要职责是:
1、配合各部开展日常工作,准确传达各种信息、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通告,反映各部意见,做到上传下达,畅通无阻;
2、起草各种相关文件,负责各类会议的组织工作;
4、负责财务工作,保持合理、清晰的财务制度,对每一笔捐款及资助的每
一位学生都要精确记帐,实行帐目公开、透明;
5、负责网站维护,上传各种活动资料,发布重要通知通告。
各部门的主要职责:
办公室主要负责秘书处与各部门之间的联系。
宣传部主要负责联系中央民族大学校报、校宣传部及校内外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基金。
外联部主要负责对外联络,积极搭建基金和社会各界的桥梁。
实践部主要负责制定社会实践计划,负责组织勤工助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配合,为学生的就业创造机会和提供帮助。
监事部主要负责监督捐助资金的收支情况,对资助对象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十七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
1、监事由主要捐赠人、业务主管单位分别选派;
2、监事的变更依照其产生程序。
第十八条:监事的权利和义务:
监事依照章程规定的程序检查财务,监督委员会遵守法律和章程的情况;
监事需列席每次会议,有权向委员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应当向业务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四章 基金申请与审批
第十九条 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2、拥护党的民族政策;
3、家境贫困,作风俭朴;学习刻苦,乐于助人。
第二十条 申请与审批程序
由申请人向“MPA爱心基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附有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政府)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及本院党团组织的相关证明,经学生处调查、核实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发放。
每年接受一次申请和审批。临时性申请将作为特殊情况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基金的使用应符合基金会的要求 。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MPA爱心基金”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中央民族大学MPA爱心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