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责任书西乌旗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切实解决警用车辆违规问题,西乌旗司法局依据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施行的《警车管理规定》、人民警察“五条禁令”等制度要求,提高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管理使用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树立司法行政干警的良好形象。结合实际,司法局与基层司法所签定严格遵守警车使用管理规定责任书。 一、严格执行“五条禁令”和警规警纪,遵守警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通管理,不开特权车、霸王车; 二、驾驶警车,非执行公务时不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