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陈设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合同
编 号: 2014-0112
日 期: 20140320
项目名称: 云南.禄劝售楼部装饰陈设项目
建设单位:
委托人: (下称甲方)
受托人:四川创视达建筑装饰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有限公司
重庆亚华世家居室艺术有限公司 (下称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禄劝售楼中心 项目室内装饰陈设设计、定制、
采购
采购部分工政府采购法87号令广东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法及采购员下一步工作计划
、摆放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 云南.禄劝
第二条 工程项目 售楼部
工程内容
1、装饰灯具
2、饰品、装饰画、窗帘、花艺、装饰块毯。
3、家具
第三条 工作周期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乙方收到甲方的预付款后 60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所有定制及采购工作。
2、打样工作确认后 45 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定制工作。
3、定制阶段完成后,乙方收到甲方现场所有硬装饰施工全部完成、并退场,现场清洁完毕的确认函后三天内,到达现场实施安装、摆放工作。
4、供货时间:(由于软装陈设工程的特殊性,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合同签订的付款方式及进度进行付款,如甲方推迟付款则乙方货品到达时间按日顺延。甲方有权推迟货品安装摆放时间,但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推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天,超出时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费用总计(大写):为人民币 ¥ (小写):¥ 元(费用构成详见附件)
付款进度
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于3个工作日预付费用总金额的4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 )。
2 打样工作完成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预付费用总金额的30%,即¥ 元(大写:人民币 元 )。
3 甲乙双方在第三方场地进行货品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于3个工作日内将进度款即合同总额的27%共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交付乙方,余款3%作为质保金。
4在乙方送货至产品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并完成摆场服务,摆场时间为6到8天,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验收时间为1天,验收合格后如产品出现除质量问题外的情况,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可以积极配合补充。
5若乙方提供的家具、软装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在质保期一年满后3天内向乙方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3%。
6该工程费用中已包含:设计、管理、成本费、现场摆放、灯具安装、乙方派往甲方工作人员的交通住宿。
注:每次付款前乙方开具应收款等额的正式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
第五条 货物接收及摆放过程配合
一、货物接收存放
1、乙方货物到达项目所在现场,甲方协助乙方安排接收货物。
2、甲方严格按照货单上件数点收,并按箱上的户型代码进行分类摆放
3、甲方提供离施工现场最近的场地将货品安全存放,待乙方到达现场时,再进行拆箱;
4、乙方在收到甲方现场硬装饰施工已全部完毕且所有施工人员全部退场并清洁干净的确认函后,到达现场进行摆放工作(包括铝合金窗、工程灯、开关面板,木地板、空调等所有硬装饰施工完毕)。
5、由于软装项目的特殊性及复杂性,项目落地时间为6至8天。
二、甲方在乙方摆放过程中的配合:
1、须确保所有无关人员全部清离现场,且在摆放的过程中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出;以保证货品安全;
2、负责安排搬运工人、开箱工人做第一个程序的工作;
3、负责安排木工、电工在现场协助乙方顺利进行安装摆放工作;
4、负责安排保洁工在摆放过程随时跟随配饰人员清洁物品、环境的卫生;保安看管货品,以保证所有的物品不会丢失;
5、所有工人在工作中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除非征得乙方配饰人员同意;
6、甲方派一个相关主要负责人跟进摆放的整个过程,协助乙方处理一些突发事件。
第六条 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的金额和时间给付进度款,甲方延迟支付费用应按日以未付额的千分之一支付乙方违约金。
2、甲方需向我方出具书面的授权委托证明,委托一名主要负责人跟踪项目整个过程,并明确其职权范围,包括变更签单的确认及对乙方落地做出明确指示,要求的确认。直到项目结束付清尾款;若该负责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跟踪到底而需换其他人接替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负责督促前负责人清晰交接该项目整个细节给下一负责人;
3、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不能如期完成,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出中止或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损失,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乙方不退还已付款;
5、配饰现场开放期间,甲方应负责保护好软装工程成果,如有人为损坏,乙方应协助更新,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责任及权利
1、如甲方未及时给付进度款或回复确认函,乙方有权向后顺延工作进度,顺延时间不计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如超过合同规定时间5天以上,乙方有权停止相关工作并重新确定工作周期;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或确认函后,延迟到货应按合同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一每日支付甲方违约金。
2、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应退还甲方上一阶段已付款并承担本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软装饰物品如存在质量问题,应无偿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
4、因遇不可抗力之因素而造成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5、因甲方在确认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报价后要求变更而造成延迟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质量保证及验收
1、双方按约定的要求内容(甲方确认的软装清单)作为验收依据,不排除部份软饰因市场因素和现场原因在定制和现场摆放时进行合理调整,但应取得甲方同意。
2、完工验收后,若合同款项未付清,本工程内外存放的相应金额的货品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乙方可依法收回。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整件及所有零配件的保质期均为12个月,自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质期内,产品如有任何质量问题或非人为损坏,乙方应于收到甲方通知24小时内回复,并及时上门进行修理、更换配件及维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备注:质保内容不包含灯具光源部分。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调解决,协商不成,交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最终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于双方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自动终止。
4、本合约书一式陆份,甲方持肆份,乙方持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附件
本工程涉及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详见合同附件:软装清单,双方盖章有效。
附件一:装饰陈设工程报价表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四川创视达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亚华世家居室艺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成都市东胜街2号7楼
重庆市渝中区较场口88号得意商厦A塔10楼
电 话:028-********-805
传 真:028-********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重庆较场口支行
银行帐号:110207548450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