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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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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 据及理论依据 第蝎卷总第78期 Vo1.18SumNo.78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J0URNALOFGUANGDONGRAO10&丁VUNIVERSlTY 2009年第6期 No.6.2009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 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贾颜如 (梅州广播电视大学,广东梅州,514021) I摘要l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是夫妻财产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法律对其 未作出规定.在司...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 据及理论依据 第蝎卷总第78期 Vo1.18SumNo.78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J0URNALOFGUANGDONGRAO10&丁VUNIVERSlTY 2009年第6期 No.6.2009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 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贾颜如 (梅州广播电视大学,广东梅州,514021) I摘要l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是夫妻财产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法律对其 未作出规定.在司 法实践中,由于该制度的缺失,使得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及离婚时夫妻财产的分割上都会出 现纠纷.夫妻婚后所得财 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确立,即有现实的需要,又有理论依据,也有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可 供借鉴,我国法律应该 对此制度作出规定. I关键词】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现实依据;理论依据 I中图分类号lD923.9l文献标识码】AI文章编号】1008—9764(2009)06—0049—04 夫妻婚后财产相互告知义务是指夫妻双方对 婚后所得财产有主动,及时,全面告知对方的义务.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婚后所得财产, 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其 主要包括:(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6)男女双 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破产安置补偿费等.(8)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 其它财产.对于夫妻婚后所得财产,我国现行《婚 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制,个人特有财产制和 约定财产制.共同财产制,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得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法律另 有规定的除外.即夫妻关系缔结后,双方或一方所 得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共有权,构成共同共 有的财产所有权关系.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以契 约方式,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 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 解除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并排除法定财产制适用 的制度.同时法律还规定的个人特有财产制.由 此可见,我国法律对夫妻财产制虽然作出了规定, 但仍不全面,即法律未对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 知义务作出规定.目前,夫妻就婚后所得财产是否 相互告知,只是一种自愿行为,未上升到法律层面. 如果一方或双方不告知或不完全告知,就会使法律 规定的夫妻财产制无法完全实现,是夫妻财产制度 上的一种缺失.特别是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如果夫妻一方隐瞒了婚后所得,使得本来作为共同 财产的一部分财产无法及时分割,严重侵犯了夫或 妻一方的利益.虽然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保 障措施,但比较滞后,不仅浪费夫妻中权益受侵害 方的精力,物力,而且会造成司法上的浪费.因此, 笔者认为,探讨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告义务 是相当必要的,也是有重大意义的. 一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 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 (一)它是夫妻财产种类日益丰富的必然要求 改革开放之前及其之初,我国尚处于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 济时期及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度阶段,我国大 部分家庭的收入除支付日常生活费用后所剩无几, 且种类单一,因此,基本谈不上夫妻之间婚后所得 财产告知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I收稿日期l2009—09—07 【作者简介l贾颜如(1972--),女,甘肃会宁人,梅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 广东厂播电视大学学报(第18卷总第78期)2009年12月20日 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目前,我国居民生活发生 了巨大的变化,家庭中夫妻所得财产日益复杂化和 多样化.除夫妻双方或一方的工资,奖金及因继承 所得的财产外,还包括从事经营活动的收益,知识 产权的收益及其他种种财产.并且,家庭财产在生 产,交换,分配,消费领域的流转也越来越频繁.在 此情形下,若不确立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制 度,夫妻之间就难以了解相互的所得财产,最终导 致夫妻共同财产无法确定. (二)它是婚姻家庭稳定的重要保障之一 众所周知,夫妻之间的感情的好坏是影响婚姻 家庭是否稳定的决定性因素,但经济是一个家庭生 存的基础,夫妻之间由于经济方面的纠纷,也会影 响夫妻感情的恶化.如果法律不明确规定夫妻之 间就婚后所得财产有相互告知的义务,而夫妻双方 又不自觉相互告知,就会增加夫妻间财产纠纷的几 率,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特别是在我国现阶段, 丈夫仍然在家庭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如果丈夫隐瞒 自己的婚后所得财产,将本应属夫妻共同所有的财 产变为自己的”私房钱”,会引起夫妻之间经济的纠 纷,影响夫妻感情.再者,部分人可能会运用”私房 钱”,吃喝嫖赌,包养情人,严重侵犯了配偶的权利 及婚姻家庭的稳定性.当然,吃喝嫖赌,包养情人 并不是隐瞒婚后所得的必然后果,这与个人的道德 修养等各方面有很大的关系,但”私房钱”为其提 供了经济保障,他们可以脱离配偶的监控,为所欲 为.反过来,如果夫妻间相互履行了婚后所得财产 相互告知的义务,夫妻均对共同财产全面掌握,夫 妻婚后所得财产除约定及法律规定归个人所有的 之外,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对共有财产共同 所有,平等处分,减少经济纠纷,也就减少了因经济 纠纷引起的情感纠纷.同时,也牵制了丈夫的不良 行为,从而保障了家庭的稳定. (三)它是解决夫妻财产分割纠纷的必然要求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处理;协议不成时,由 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 益的原则判决.”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夫妻一方隐 瞒婚后所得财产,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使得双 方协议或法院判决分割财产时,侵犯一方的合法权 益的案件时有发生.虽然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已作出了规定,即:”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 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 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 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 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 此保障较为滞后,不仅要花费夫妻中权益受侵害方 的精力,时间及财力,而且操作起来难度较大.并 且将本来应由夫妻一方先前的告知义务转化为另 一 方的举证义务,存在着权利,义务不对等的问题, 也不利于财产及时,公正的分割.因此,应在立法 上采取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对他方故 意减损夫妻财产之保全规定等方面予以补强,对夫 妻双方而言,夫妻婚姻中的所得财产,必须具有共 同所有权.如果夫妻双方履行了告知义务,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都可确定,财产纠纷就会比较容易解 决. 二,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 告知义务的理论依据 夫妻就婚后所得财产负相互告知义务,不是道 德义务,应该上升到法律义务,在法律上是有其理 论依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它是夫妻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的 主要内容之一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 重,这不仅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诚 实信用原则在婚姻法中的重要体现.夫妻间应互 相忠实,互相尊重的原则,通常_丰要从夫妻感情的 角度去理解.因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际关系 变得更为复杂,这种变化极大地冲击着婚姻家庭关 系,使之越来越失去其昔日的稳定性,且目趋于复 杂.很明显地,在这个过程中,纯粹依靠婚姻自由, 一 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原则很难完全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包容婚姻 家庭关系健康稳定所需.因此,互相忠实,互相尊 重是对夫妻关系最本质的,最有人情味的要求,是 对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等原则的更为深 入的阐释.可以说,这个原则是从最积极的角度来 解释婚姻家庭关系要求的,是婚姻道德的法律化. 但笔者认为,此理解只是就夫妻人身关系而言,并 不全面,因夫妻间的经济关系也是影响夫妻关系 的重大因素之一.就夫妻间经济关系而言,同样适 2009年第6期贾颜如: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现实依据及理论依据 用此原则.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就婚后 所得财产应相互告知,数额较大的家庭开支或特殊 开支实行相互协商,日常家事由夫妻一方代理等制 度.夫妻财产约定及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均要遵循 诚实信用原则等.夫妻就各自婚后所得财产如实 地,及时地相互告知是夫妻间履行互相忠实,互相 尊重原则的关键.如果夫妻双方就婚后所得财产 不相互告知或只是部分告知,就已经违背了此原 则,使得夫妻共同财产确定出现瑕疵,最终导致诚 实信用原则在家庭开支及家庭财产的处分中无法 完全实现.因此,从这个层面而言,法律规定夫妻 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是夫妻问在经济关系 上履行诚实信用原则的关键所在,也是夫妻间互相 忠实,互相尊重的重要内容. (二)它是婚姻法中夫妻共同财产制的前提 我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制,即夫妻关 系存续期问双方所得的财产,除夫妻约定或法律规 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除外,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而夫妻财产共同制的实现是建立在双方都明确知 道相互婚后所得财产的基础之上的.如果将夫妻 双方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未上升为法律义 务,夫妻共同财产制就无法完全实现.法律未规定 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的义务,使得告知成为 一 种自愿的行为,无法律保障.假设夫妻双方均履 行了诚实信用原则,对各自的婚后所得毫无保留地 告知对方,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制就可实现.如果夫 妻中一方或双方就各自婚后所得财产未如实告知 对方,或者不告知,那么,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 制就无法完全实现.其结果是既损害夫妻对婚后 共同的财产的共同所有权,也损害了他们对共同财 产的平等处分权.因此,笔者认为,法律规定了夫 妻共同财产制,就必然要对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 告知的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 (三)它是婚姻关系男女平等原则的重要保障 男女平等是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之一,男女 平等的基本含义是指:男女两性在家庭生活中处于 平等的地位,即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在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下,男女两性在政 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完 全平等的法律地位,夫妻关系从形式上的平等向事 实上的平等过度.就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而言,无 论是双方婚后所得财产相当或者有很大差距,甚至 只是靠一方的收入,都不影响夫妻对双方婚后所得 财产享有共同的所有权及平等的处分权,而夫妻双 方就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是所有权与平等处分 权的基础.因此,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 制度的确立,是实现夫妻在家庭经济关系上平等的 主要途径之一,也是家庭关系中男女平等的重要保 障.法律对此制度不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夫妻一方 不主动地,全面及时地告知对方自己婚后所得的财 产,就会侵犯另一方的所有权及对共同财产的平等 处分权.特别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家庭,在经济收入 上,男性仍占主导地位,女性属于弱势群体,如果法 律对夫妻婚后财产相互告知义务不作明确规定,将 会严重侵犯女性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所有权及平等 处分权,最终导致在家庭生活中男女之间实质上的 不平等. 三,其他国家,地区法律就夫妻婚后所 得相互告知义务的规定 关于夫妻婚后所得财产相互告知义务的制度, 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可供 我们借鉴.例如,《德国民法典》第1379条第1款 规定:”夫妻财产制终止后,配偶任何一方有义务向 另一方提供关于其终结财产的现状的情况.配偶 任何一方可以请求:在制作依照第260条须向其 提交的目录时请其参加,并且查明财产标的与债务 的价额.”第1386条第3款规定:”另一方无充足理 由而坚决拒绝将其财产现状告知配偶一方的,该方 可以提起提前均衡财产增加额的诉讼.”即在夫妻 财产终止时,配偶有提供情况的义务.《瑞士民法典》 第170条规定:”(1)配偶中任何,方均可要求他方 通报其收入,财产和债务状况.(2)应配偶一方的 请求,法官可使配偶他方或第三人承担义务,做出 必要汇报并出示必要文件.”第185条第2款规定: “如配偶他方拒绝向申请人报告其收入,财产及债 务或共同财产状况,可成为夫妻分别财产制(非常 财产制)的理由.”可见,在婚姻存续期间,负有 告知义务.我国台湾地区于2002年修正民法典亲 属编,第1022条规定:”夫妻就其婚后财产,互负报 告义务”.美国《加州家事法》第2100--2133条规定: “在1993年1月1日之后所开始的离婚诉讼,配偶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学报(第18卷总第78期) 双方都必须提供最初和最后的资产与负债申报资 料给配偶另一方.” 由此可知,上述各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对财产状 况告知义务的规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婚姻存续 期间,即负有告知义务.此种立法主义为瑞士及我 国台湾地区所采用;另一种是在夫妻财产制结束后 负告知义务,此种立法主义为德国,美国加州所采 用.二者比较,笔者认为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 互负告知义务为优.理由是,这有利于夫妻双方及 时了解彼此之间的财产状况,并且有据可查,避免 时过境迁而难以认定,有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 财产权益,并间接维护第三人的利益及交易安全. 因此,此种立法方式可供我国借鉴. 总之,笔者认为,将夫妻婚后所得财产互负告 知义务上升到法律层面,既有现实的需要,又有理 论的依据,同时还有其他国家及地区的立法经验可 供借鉴,因此,在编纂民法典时,将其写入法律是相 当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当然,立法时法律条文具 体如何规定,以何种方式告知以及告知义务相对的 询查权的确立等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 【注释】 ?该条是关于”返还或答复关于标的的总和的询问时的 义务”,参见陈卫佐译注,德国民法典[M].北京:法 律出版社,2004:88. ?陈苇.夫妻财产制研究一一瑞士夫妻财产制研究及对 完善我国夫妻财产制的启示[A】.民商法论丛(第15 卷)[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315. ?王如玄.夫妻财产之清算与分割一,兼论如何落实 夫妻财产之分配[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 2O05年. 【参考文献1 [1]巫昌祯.婚姻与继承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出版 社,2001. [2]王冬梅,王进宁.对我国夫妻财产制历史变迁的分析 [J].辽宁工学院学报,2005,(4):18-20. [3]蒋月.夫妻的权利与义务[M].北京:法律出版 社,2001:61. [4]裴桦.论夫妻共同财产制的不足与完善[J].法学杂 志,2007,(4):141—143. [5]唐海涛.海峡两岸财产制之比较研究[J].台湾法研 究,2004,(2):12-14. [6]贾颜如.论我国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J].广东广播 电视大学学报,2008,(6):38—4i. [7]高中,刘道远.夫妻财产权[M].北京:中国法制出 版社,2005. [8】郭丽红.冲突与平衡:婚姻法实践性问题研究[M].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5. (责任编辑:弱水) ThePracticalandTheoreticalBasisofMutuallyInformed ObligationofMaritalProperty JIAYan.ru (Me~houRadioandTVUniversity,Meizhou,Guangdong,China,514020 Abstract:Bothhusbandandwifearesupposedtoinformtheirpropertytoeachotheraftermarriage.Theob ligationisan importantpartofmaritalpropertysystem,however,itisnotclearlydefinedinOUI”law.Asaresult,unnec essarydisputesarise indefinitionanddivisionoftheircommonasserts.Theauthorstatesthattheestablishmentofmutually—informedobligationhas itspracticalandtheoreticalbasis,andsomeexperiencesalsocanbelearntfromabroad. Keyword:husbandsandwives;maritalproperty;mutually—informedoblig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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