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竞买保证金保函
上海化学工业区发展有限公司:
我行客户 (开户名称: , 开户帐号: );拟申请参加
地块(公告号: )的转让竞买。现我行同意,为该客户出具人民币(大写) 万元( 元)的转让竞买保证金保函(下称“保函”)。
我行承诺,为该客户未能支付竞买保证金所引起的相关履约责任进行担保,若其在本次转让地块的竞买(竞得)中有下列情形之一,我行将履行担保义务,保证在收到你单位的索款书面要求和具体情况说明后,向你单位支付上述款项:
1、 转让竞买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藏事实的,包括有确凿证据
证明该转让竞买人曾在本市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未按
合同约定开工建设和竣工,且没有按相关处置意见进行整改
的;
2、 本地块因无人报价或报价均无效而最终不成交的,而转让
竞买人已办理《竞买资格证书》的;
3、 转让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
4、 转让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上海市成片开发国有建设用
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5、 转让竞得人在招拍挂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能按规
定提供竞买申请材料(复印件)中相关原件进行备核的;
6、 转让竞买人在转让活动中有其他违约违规行为的。
其他约定事项:
1、 保函有效期: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若该客户未竞得
地块,保函在2009年7月13日前(含)有效;若该客户竞得
地块,本保函在2009年12月31日前(含)有效。
2、 你单位的相关索赔要求,应在上述期限内告知我行。
3、 对你单位因交易活动延期等原因需延长保函期限的,应提
前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我行。
担保银行: (银行全称) (盖章)
银行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职务)
(姓名)
(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传: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