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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弘深学院助教使用与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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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弘深学院助教使用与管理方案重庆大学弘深学院助教使用与管理方案 为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教学质量,推动基于学生发展的学习评价方式改革,以及调动研究生和优秀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学院教学和本科生科学实践的积极性,发挥助教对教学的辅助作用,根据《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弘深学院对助教的选拔、使用和管理等作如下规定:   一、助教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职责明确、按劳取酬、定期考核、注重实效。 二、助教岗位设置    1、设置标准 弘深学院助教分为课程助教(A类)和科学实践助教(B类),各类助...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助教使用与管理方案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助教使用与管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为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保证教学质量,推动基于学生发展的学习评价方式改革,以及调动研究生和优秀高 年级 六年级体育公开课教案九年级家长会课件PPT下载六年级家长会PPT课件一年级上册汉语拼音练习题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课件 本科生参与学院教学和本科生科学实践的积极性,发挥助教对教学的辅助作用,根据《重庆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设置与管理办法》,弘深学院对助教的选拔、使用和管理等作如下规定:   一、助教聘用原则 按需设岗、职责明确、按劳取酬、定期考核、注重实效。 二、助教岗位设置    1、设置标准 弘深学院助教分为课程助教(A类)和科学实践助教(B类),各类助教根据如下标准设置助教岗位: 1)课程助教(A类) 弘深学院课程助教原则上由开课学院配备,考虑到教学改革的需要,对部分课程在开课学院配备助教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助教岗位,以便完成教学改革任务,实现教学改革目标,按以下原则设置: ① 研究性教学课程:按每行政班课程设置1个助教岗位; ② 学科大类平台课:按每教学班设置1个助教岗位; ③ 特殊情况:对于不符合上述关于设置助教岗位课程人数限制规定的课程,因课程改革等特殊情况确有必要设置助教的,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院长批准后,可以增设助教岗位。 3)科学实践助教(B类) ① 科研训练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每两项科研训练计划设置1个助教岗位; ②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每项国创设置1个助教岗位; ③ 学生进科研实验室计划:每3-5学生设置1个助教岗位,和①、②重复的不设置; ④ 学科竞赛:有指导老师指导的以团队参赛的每2项学科竞赛设置1个助教岗位。 ⑤ 特殊情况:对于不符合上述关于设置助教岗位科学实践项目(如:体育课程助教、培养学生能力的社团活动所需的助教),因特殊情况确有必要设置助教的,由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并报院长批准后,可以增设助教岗位。 2、岗位要求、限制 1)同一学期只能聘任一个A类助教岗位; 2)同一学期可以聘任不超过两个B类助教岗位; 3)可以兼任A类和B类助教岗位。 三、助教申请条件 1、全日制在读博、硕士研究生及优秀高年级本科生。 2、具备较强的大局观念、保密意识和服务精神,并能遵守重庆大学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 3、具备极强的责任心和耐心,工作认真、细致,并能在从事助教工作中合理安排时间。 4、具备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协调能力,能够与所辅导的学生充分沟通。 5、应聘A类助教的学生来源于开课学院。 6、应聘B类助教的学生应根据不同岗位有一定专长或者在某一方面取得过优异的成绩。 四、助教遴选程序 1、A类助教 1)每学期末,弘深学院任课教师助教需求,在弘深学院主页上以公告的方式公布下学期A类助教岗位设置情况和招聘信息; 2)符合申请条件者下载并填写“弘深学院A类助教申请表”(附件一),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教学办公室; 3)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名表及拟定助教初选名单,初选名单报院长审批; 4)弘深学院依据助教初选名单及各门课程的选课人数确定助教,并上网公示; 5)网上公示结束后,弘深学院与助教签订岗位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书(附件三)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B类助教 1)弘深学院根据各项教学任务,不定期的在弘深学院主页上以公告的方式公布B类助教岗位设置情况和招聘信息; 2)符合申请条件者下载并填写“弘深学院B类助教申请表” (附件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教学办公室; 3)教学办公室负责审核报名表及拟定助教初选名单,初选名单报院长审批; 4)弘深学院依据助教初选名单及各门课程的选课人数确定助教,并上网公示; 5)网上公示结束后,弘深学院与助教签订岗位协议书(附件三)并将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五、岗位培训和信息交流 在助教正式上岗前,教学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并定期组织分类组织助教培训、交流和反馈会。 六、助教的 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总经理安全岗位职责工厂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工厂财务部岗位职责工程测量员岗位职责 和工作内容 1、A类助教 1)接受任课教师和弘深学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协助任课教师和弘深学院做好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2)在助教岗位确定后,助教需与任课教师和弘深学院联系,就教学的准备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包括仔细阅读教学大纲,了解教学目标和教学方式,了解学生类别和选课情况,掌握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等; 3)在每次讨论课之前,做好课前准备工作,如指导预主持学生的讲稿、资料、PPT制作等; 4)随堂听课,了解课堂教学情况,维护课堂纪律,及时协调解决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在课后,助教应对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预习、收集和筛选资料、讨论,辅助任课教师的课程教学工作,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6) 及时了解学生对于教学和教学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汇总的基础上将相关材料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和学院教学办公室; 7) 助教应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平时作业和各考试试卷的布置、收集、批改以及成绩记录、分析; 8)评估学生在准备讨论、讨论、合作学习等教学环节中的贡献; 9)协助任课教师做好教学资源的建设; 10)充分利用Sakai或Redmine平台进行教学管理和资源建设; 11) 期中和学期结束后,助教应根据要求提交期末助教工作自评表和其他支撑材料; 12) 其他由任课教师或者学院指派的工作。 2、B类助教 1)接受指导教师和弘深学院的领导和管理,积极协助指导教师和弘深学院做好科学实践工作; 2)在助教岗位确定后,助教需与指导教师和弘深学院联系,就需展开的工作进行充分的沟通,包括了解工作目标和方式,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等; 3)根据应聘的岗位以及指导教师和弘深学院的沟通情况制定工作计划; 4) 协助指导教师做好科学实践的各项平时工作; 5)对学生进行辅导和答疑,指导学生收集资料,帮助学生筛选资料、组织学生讨论等; 6) 及时了解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汇总的基础上将相关材料及时反馈给指导教师和学院教学办公室; 7) 评估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贡献; 8)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习资源建设; 9)充分利用Sakai或Redmine平台进行教学管理和资源建设; 10) 项目执行期期中和结束后,助教应根据要求提交期末助教工作自评表和其他支撑材料; 11) 其他由指导教师或者学院指派的工作。 七、助教的考评体系 助教的考评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助教自评、任课(指导)教师考评、学生评议。A、B两类助教考核方式和要点如下: 1. A类助教 1)自评 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助教针对自身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对助教工作的看法等填写自评表。 2)任课教师考评 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任课教师针对助教的以下情况进行考评: ① 和任课教师的沟通情况; ② 随堂听课、组织讨论、作业和试卷的批改、教学资源建设、课后辅导工作等情况; ③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④ 学生的意见反馈; ⑤ 其他意见与建议 3)学生评议 在每学期期末,由学生(或者学生代表)填写助教考评问卷或者通过座谈会对助教工作进行评议。评估项目包括:工作态度、作业和试卷的批改情况以及课后辅导学生情况等; 2. B类助教 1)自评 在每项目执行期期中和期末,助教针对自身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对助教工作的看法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约定书等填写自评表。 2)指导教师考评 在每项目执行期期中和期末,指导教师针对助教的以下情况进行考评: ① 和指导教师的沟通情况; ② 辅导学生和教学资源建设等工作展开情况; ② 工作态度和责任心; ④ 学生的意见反馈; ⑤ 其他意见与建议 3)学生评议 在每项目执行期期末,由学生(或者学生代表)填写助教考评问卷或者通过座谈会对助教工作进行评议。评估项目包括: 工作态度、辅导学生情况和成果; 学院结合助教自评(20%)、教师评价(30%)和学生评议(50%),对助教工作态度和工作完成数量、质量等方面予以考评。并对考评结果进行汇总,总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中 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八、助教津贴 1、助教津贴标准 1)A类助教 每个助教岗位的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课程学分津贴,基本津贴为500元,课程学分津贴为200元/学分。 2)B类助教 ① 科研训练计划:每个助教岗位的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项目津贴,基本津贴为400元/期,项目津贴为150元/项期; ② 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每个助教岗位的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项目津贴,基本津贴为400元/期,项目津贴为200元/项期; ③ 学生进科研实验室计划:每个助教岗位的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人员津贴,基本津贴为400元/期,人员津贴为100元/生期; ④ 学科竞赛:每个助教岗位的津贴分为基本津贴和项目津贴,基本津贴为400元/次,项目津贴为150元/项; 2、岗位津贴的发放 助教岗位津贴的发放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九、助教的奖惩 弘深学院根据助教考评结果,对相应助教作出相应的处理: 1、在从事助教工作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助教工作: 1)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校纪、校规的; 2)不服从甲方和任课教师正当安排的; 3)不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 4)在工作中出现工作失误或责任事故的。 2、对于总考评等级为不合格的助教,终止助教工作并取消其今后担任弘深学院助教的资格; 3、对于总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助教,在全院和助教所在学院范围内予以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特别优秀的将作为优秀案例宣传。 十 其他 1、 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2、 与学校政策相违背的,按学校规定执行; 3、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由弘深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一:弘深学院A类助教申请表 附件二:弘深学院B类助教申请表 附件三:弘深学院助教岗位协议书 附件四:弘深学院助教工作约定书(A类) 附件五:弘深学院助教工作约定书(B类) 附件六:弘深学院助教工作自评表(A类) 附件七:弘深学院助教工作自评表(B类) 附件八:弘深学院助教工作记录本(A类) 附件八:弘深学院助教工作记录本(B类) 重庆大学弘深学院 2013年1月21日 附件一: 弘深学院A类助教申请表 学院: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学号   类别(博士或硕士)   联系电话   Email   课程名称   学时数   任课教师   是否学习过该课程或相关课程 □是 □否 相关课程名称 课程成绩     聘 期 20 -20 学年度第 学期 申 请 理 由 及 特 长 申请人签名 (可附页说明) 年 月 日 导师意见: 导师签名: 年 月 日 课程主讲教师意见: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弘深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学院一栏填写现在学习所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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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学
上传时间: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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