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

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

举报
开通vip

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实现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初步转变。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拥有了一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但是,与此同时,职工报酬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现象并不鲜见。累,规范企业分配行为,建立健全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所谓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相应获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它的中心目的,是保证劳...

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
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实现了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初步转变。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独立参与市场竞争,拥有了一定的工资分配自主权。但是,与此同时,职工报酬权益得不到有效的现象并不鲜见。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企业分配行为,建立健全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制度显得尤为重要与迫切。 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一)、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由来与发展 所谓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为保障劳动者在履行必要的劳动义务后相应获得维持劳动力再生产的最低工资收入的一种法律形式。它的中心目的,是保证劳动者所获得的最低工资能够满足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存需要。这种生存需要,必须与其所在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对劳动力市场运行进行干预的一种重要手段,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19世纪末20世纪初始建于新西兰等国,到20世纪20年代,英、法、美、加、瑞士等发达国家也先后出现了最低工资制度。最初的目的旨在消灭“血汗工资制”和保护妇女、童工利益。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西欧和日本等国也连续建立了此项制度。目前,最低工资制已在包括众多发展中国家的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推进。从实施范围上看,该制度已从最初仅限于苦、脏、累、险行业,扩展到几乎所有国民经济部门与行业。 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所有企业。1989年,广东省珠海市根据实际情况率先制定了当地的最低工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之后,深圳、上海、北京、福建、四川、河南等省市也相继出台了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还建立了最低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制度。截止到目前,我国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正式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并实施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993年底,由原劳动部制定颁布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劳部发[1993]333号),对最低工资的内涵、确定调整办法、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等做了详细的规定。 1994年7月5日,经八届全国人大第八次会议通过,于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法》也对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作了明确规定。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原劳动部又于1994年10月8日下发了《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4]409号),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对《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的有关内容做了修正和补充。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促使工资改革法制化,加强企业工资收入的宏观调控,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制止部分企业压低职工工资,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总的来看效果是好的。 (二)、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和操作 1、最低工资的内涵 (1)、最低工资的定义(P170) 按照《企业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工资报酬。”定义中“法定工作时间”按照 1 1995年3月25日国务院令第174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的规定,应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定义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律、法规的规定休假、探亲以及参加社会活动等,应视同提供了正常劳动。 应当指出,最低工资标准与最低等级工资标准是有区别的。最低工资标准是由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规定的单位时间的最低工资数额,这是由国家确定的,而最低等级工资标准是由名单位自己规定的,只适用于本单位,其金额可以高于或等于最低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最低工资的组成 按照我国的统计口径,工资一般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包括计件超额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其他工资。其中,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一般称为基本工资。 最低工资应包括哪些收入项目尚无详细明文规定,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的通知》明确规定,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加班加点工资;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种作业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主要包括:?企业对职工进行培训的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规定而发放给职工的费用和用品,以及企业自身规定的工作用品(如企业为了树立自身形象而发给职工的工作着装);?职工所得的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等;?住房制度改革发给职工的住房补贴等;?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医疗卫生费;?丧葬抚恤救济金;?其他如探亲路费、冬季取暖补贴等。 ?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 上述扣除项目中,第(1)(2)、两项是对劳动者超额劳动的补偿;第(3)项为延期支付的劳动者报酬;第(4)项虽然体现为劳动者的当期收入,但由于是以实物形式体现的,客观上很难准确进行计量。因此,根据最低工资的定义,《企业最低工资规定》和《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将上述收入项目排除在最低工资组成之外,除上述扣除项目之外,非经常性奖金(如劳动竞赛奖、因做出使本企业获益的发明创造而获得的奖励等)也不应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2、我国最低工资的适用范围(P171) (1)、我国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主要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各种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要通用参照有关规定执行。(3)、乡镇企业职工是否适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中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 2 主要是考虑了下述两个因素:?我国城乡差距仍然很大,各地乡镇企业发展程序的差异也很大,不便做出统一规定;?乡镇企业的劳动者绝大部分来自农村,除了有工薪收入,一般还有其他农副产品收入。 3、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 (1)、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因素(P171) 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和调整,应参考政府统计部门提供的当地就业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因素来确定;应高于当地的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相关资料: 1998年7月10日,当时在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江西南昌籍留学生胡学华,给朱镕基总理写了一封《写给朱总理的公开信》。其中写道: “我在一本关于您的传记上看到,您的月薪才2000元(作者注:这是事实)。000元,连套像样的西装都买不到。为什么跨国公司能花几十万元年薪请一个中国的总经理,我们就不能给政府最高官员百万年薪呢,要知道,总理这么重要的一个职位,笔头稍一松就可能是几千万几亿元化作流水,而我们却用几千元月薪去打发,心里是不是觉得不踏实,总理也要养家糊口,也有个人应酬,也有私人需要,等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不能长时间以低于市场经济的价格向道德水平参差不齐的几千万公务员购买劳动的。” 在中国,人才尽管稀缺,但价格却出奇的低。一年能销售15万辆摩托的中国轻骑集团董事长张家岭年薪才4万元;著名的海信集团老总周厚健,年收入也约4万元;洛阳存储器秋都火腿肠曾风靡全国,其董事长高凤来的年薪才2万多。年薪较高的深圳、福建、浙江等地的企业老总也不过才十几万元。而国际管理顾问公司所作的一项全球薪酬调查显示:1997年美国公司总裁的平均薪水是106万美元,英国为70万美元,法国为60万美元,德国41万美元,意大利40万美元。现在已经大大高于这些数字了。美国薪酬最高的总裁——华人王嘉廉在2000年拿到3.2亿美元。 国际上确定最低工资一般考虑城市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平均工资、劳动生产率、失业率、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可用公式表示为: M=f(C、A、L、U、E、a) 式中:M——最低工资标准; C——城市居民人均生活费用; A——平均工资; L——劳动生产率; U——失去率; E——经济发展水平; a——调整因素。 (2)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方法(P172) 国际上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具体测算方法有多种,分别是:恩格尔系数法、比重法、累加法、超必需品剔除法、平均数法、生活状况分析法、分类综合计算法、经济计量分析法等。比较常用的是和比重法和恩格尔系数法。这是根据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名 3 言。如:在消费结构中,家庭的食物支出在支出中所占比重称为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小,说明家庭(或国家、地区)富裕,生活水平高,反之则贫穷,生活水平低。 ?恩格尔系数法。 恩格尔系数法,是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食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其公式为: 最低食 最低工资标准= ?恩格尔系数×赡养系数+调整数 物费用 [例]某地区最低食物费用60元,恩格尔系数为0.7,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5,平均工资为250元。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约为多少, 解:按恩格尔系数法计算,该地最低工资标准约为: 最低工资标准=60?0.7×1.5+b =128.6+b(元) (b为调整数) ?比重法。 比重法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办法是: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公式为: 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 最低工资标准= ×赡养系数+调整数 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 [例]某地区最低收入组人均每月生活费支出为90元,每一就业者赡养系数为1.5,平均工资为250元。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多少, 解:按比重法计算的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 最低工资标准=90×1.5+c =135+c(元) (c为调整数) 国际上一般最低工资相当于平均工资的40%,60%,即该地区最低工资应在100,150元之间。根据上述两种测算结果,可以得出该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30元/月。得出最低工资标准后,一定要进行可行性验证,尤其要看大部分企业是否承受得了,然后再最后确定。 (3)、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P172) 《企业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当有关“因素发生变化时,或是本地区职工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累计变动较大时,应当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国外对最低工资标准的高速基本上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定期调整,一种是不定期调整。我国实际上实行的是不定期调整。 最低工资标准的每一次调整,必然导致整个工资体系的变化,导致平均工资水平和企业人工成本的变化。因此,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不能过于频繁。也正是考虑到这一点,《企业最低工资规定》中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年最多调整一次。 4 (三)、企业的责任与监督保障 1、企业的责任 企业是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最终实施者。企业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中的责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使本单位劳动者明确了解自己所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其他规定;二是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规定。具体包括: ?、企业必须将政府对最低工资的有关规定告知本单位的所有劳动者。 ?、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其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企业,必须进行合理的折算,其相应的折算额不得低于按时、日、周、月确定的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法定工作时间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上条规定。 2、监督保障 最低工资执行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工作,一般均由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各极工会亦有权实行监督,发现违规问题,有权要求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当劳动者与企业之间就最低工资发生争议时,可先按劳动法有关条款进行仲裁处理,直至向各级法院提起诉讼。对于违规企业,一般是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要给予经济处罚。对其中克扣工人最低工资者,除责令限期补发外,尚要向个人支付一定的赔偿金。对于企业与劳动行政部门的争议,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处理。我国现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对此亦有明确规定,此处不再赘述。 相关资料: 《劳动法》第48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但是一些外资企业、私营企业、改制企业却规避法律的规定~随意降低职工工资~减少职工收入~在工资支付问题上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其主要表现: 一是用“计件制”来取代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例如~某企业实行计件制~多劳多得~工资上不封顶~下不保底。这样做虽然对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能起到一定作用~但制定标准过高~多数职工加班加点难以完成规定的任务~一般出满勤只能拿到200元左右的工资。 二是实行“承包制”。某商贸企业实行百元含量包干~企业只收承包费。职工从上午8点开门到晚上10点关门~一个月营业下来~交了承包费后所剩无几~门市部位置差一点的~连承包额都完不成~何谈工资呢, 三是企业将加班费及津贴等算入了工资~凑足最低工资标准。一些企业提高计件标准~迫使职工加班加点~但职工一个月也只能拿到100多元。厂长经理却以为~加上加班费和津贴也有近300元工资~已经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 四是旺季强迫职工加班生产~淡季强迫职工放长假。某陶瓷企业旺季不分星期日~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生产~职工待遇还可观。淡季强迫职工放长假~连生活费都不发~职工一年的平均工资还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 五是个别私营企业将社会保险费纳入工资发给职工~让职工自己去缴纳。如职工自己交了社会保险费后~所剩工资就难以达到最低工资标准,如职工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今后退休无着落~职工真是处于两难境地。 5 上述问题~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资矛盾激化~争议不断~个别因工资纠纷酿成流血事件。 二、工资支付制度 工资的水平很重要,因为人人都关心它的多少,工资的结构也很重要,因为它关系到工资的稳定性和激励效果;那么,工资支付的方式重要吗,这得从“朝三墓四”的成语说起。 这个成语有一个有趣而又耐人寻味的典故: 从前,有一个农夫在山里抓到一群猴子。于是,他就把它们关在一个笼子里养起来。农夫每天都要分两次,喂一些板栗给这些猴子吃。一开始,他早上给每只猴子喂三颗板栗,晚上喂四颗。猴子们显得很不高兴,看见板栗就大叫大闹,还在笼子里乱蹦乱跳。后来,农夫想了一个办法,改成每只猴子早上喂四颗,晚上喂三颗。结果猴子们非常高兴,看见板栗就高高兴兴地吃起来。 其实,农夫什么也没有增加,只是改变了板栗在投喂结构上的分配。结果,收到的是相反的两种效果。就薪酬管理角度而言,这个典故告诉我们,工资支付的方式是重要的。任何一个细枝末节,运用得好,都可以成为薪酬管理中的亮点。 (一)、工资支付的基本原则 工资支付,就是工资的具体发放办法。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建立企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薪酬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制定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应遵循以下几个主要原则。 1、要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法》中有关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企业制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最重要的依据。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是企业制度内部工资支付制度最主要的依据。 上述两个部颁规章是根据《劳动法》制定的,是对劳动法有关内容的进一步细化。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地方或行业劳动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也是企业确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的依据之一。 2、既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也要适当考维护企业和所有者的权益 确定企业工资支付制度的核心,是保证职工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得到应得的报酬。另一方面,制定企业内部工资支付制度也要考虑维护企业和所有者的权益,要将制定内部工资制度与贯彻按劳分配,体现效益优先等原则结合起来,以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企业提高经济利益。 3、要充分考虑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并尊重以往形成的惯例和地方习俗。 企业的生产经营、组织方式、工时制度不同,具体的工资支付办法就应有所区别,对以往延续已久的惯例做法可继续采用。同时,还要考虑本地区的习俗和职工消费习惯(如在一些特殊节假日按惯例需提前支付工资报酬等)。 4、要与国家的有关制度和企业内部的工资制度(工资模式)相衔接 6 国家的有关制度主要包括工时制度、休息休假制度、工伤医疗保险制度等。企业必须以上述制度为前提和基础,制定本企业的工资支付制度。 工资支付的基本准则(详见教材P146-147) (二)、工资支付的主要内容和操作 企业工资支付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支付的项目 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劳动者的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2、工资支付的形式 工资作为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主要有两种支付形式:一种是以货币形式支付,一种是以实物形式支付。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工资之所以要以货币形式支付,一方面,以货币形式进行分配,既可以更好地反映劳动者个人实际支付的劳动量与劳动报酬的关系,实现按劳分配,也便于劳动者之间进行比较,有利于贯彻同工同酬原则。另一方面,以货币作为工资支付形式,有利于充分实现劳动者的消费愿望,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同时,以货币作为支付工资的基本形式,符合国际通行的做法。 3、工资支付的对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这是保证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劳动者使用个人工资自主权的先决条件。用人单位也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必须书面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劳动者因故不能领取时,可由其亲属或由本人委托他人代领,这种情况可视为工资已支付劳动者本人。 4、工资支付的时间 工资应当按时支付。实行月工资制的应按月支付。所谓按月支付,是指每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或公休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支付,主要是考虑工资制度和社会习惯两方面的因素。我国企业基本上是实行月薪制,工资标准是以月为单位确定的,劳动者的生活也按月安排。 对于实行小时工资制和周工资制的人员,工资也可以按日或按周发放。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5、工资支付的要求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工资。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 7 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5)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所谓“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但不包括下列情况:(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无法按时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的最长期限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在上述情况之外的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相关资料: 近一时期~京城媒体屡次披露民工爬塔吊讨工钱的事件~最近的一起发生在7月27日~据《北京晚报》2002年7月28日报道~27日下午~为要回177名工人49天的劳务费~4名来自四川广元的工人和包工队的老板娘一起爬上工地的塔吊~声称工地方面如果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他们将一同跳下去。 当前,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和某些行业,欠薪成了难以治愈的“顽症”。据劳动保障部二季度新闻发布会提供的资料显示,2002年4、5月间,劳动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农民工权益保护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社区、乡镇小商品集散地及周边劳动密集型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无照经营的作坊,特别是涉及有毒有害作业的企业和作坊。此次检查用人单位16.4万户,涉及农民工448万人,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6万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10202万元。而据全国总工会法律部统计,2000年全国共拖欠工资366.9亿元。今年“两会”期间,上海、四川、浙江等地代表呼吁尽快制定《工资法》,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6、各种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1)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同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2)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8 (3)劳动者受行政处分后仍在原单位工作(如留用察看、降级等)或受刑事处分后重新就业的,主要由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自主确定其工资报酬;学徒工、熟练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熟练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以及新就业复员军人的工资待遇,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关于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问题。从现行政策规定来看,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应是职工的基本工资。但当今在确定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上却产生了一些困难。主要原因是相当多的企业的工资结构不合理,基本工资所占比例很低,已失去了作为基本工资应有的内涵和作用,而奖金、效益工资所占比重过大,有的甚至超过了全部工资性收入的50%,而且成了稳定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以现行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其水平就偏低,侵害了劳动者合法权益;而以全部工资收入作为计算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水平又偏高,企业承受不了。关于加班加点工资的基数问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确定。 (三)、工资支付的法律保障 职工有权对本人工资自主处置,用人单位不得干涉;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本文档为【第六章 工资保障和支付制度】,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0594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33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生活休闲
上传时间:2017-10-20
浏览量: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