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HR-20160413
行政部
2016年6月22日
树立安全公德意识,爱护公司消防设施
为了全体员工的生命安全,保障全体员工在面对任何突发自然灾害及火灾隐患时能安全快速撤离,公司在厂区、宿舍楼都安装了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灯、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这些消防设施是保证员工在公司工作生活期间,生命财产安全免受意外事故侵害的重要工具,我们每一位员工应该爱护这些消防设施,保证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得到有效使用。
然而,最近公司连续发生2起员工蓄意损坏消防设施的事件(5月份,宿舍楼4F 转角处安全出口指示牌,被人打碎;6月份,生箔车间楼道的安全出口的指示牌再次被人打碎),这种行为是极为恶劣的。蓄意损坏公司消防设施,是对自己以及其他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极度不负责任的表现。
根据2015最新《消防法条例
实施细则
工程地质勘察监理实施细则公司办公室6S管理实施细则国家GSP实施细则房屋建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大体积混凝土实施细则
》第二十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如有违反者,个人将以《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对于这种蓄意破坏公司消防设施及损坏公司财物的行为,公司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一经查出,当事人除赔偿之外,还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为了保证大家的生命健康安全及公司财产安全,请各位员工树立良好的安全和公德意识,不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及公司财物,共同打造安全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特此通告,请各位员工予以理解支持并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