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举报
开通vip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我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科学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全省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省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全国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全国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市学籍管理工作相关规定;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 - 1 - 对辖区内学校学生学籍进行相应管理;定期上报辖区内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情况。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应用全国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督促学校做好学生学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上报辖区内学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情况。 学校是学生学籍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学籍信息收集、转接、汇总、校验、上报,应用全国学籍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四条 义务教育阶段所有适龄儿童应依法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凡年满六周岁(截至当年八月三十一日)的儿童,按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施教小学办理入学手续。小学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缓。 适龄儿童、少年在接受完小学教育后,应以对口直升的方式免试就近升入学区内的初中学校。初中学校应在新学年开学前20天内向施教区范围内学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小学应协助对口的初中学校做好初中新生入学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超过规定期限无故逾期一周不报到入学者,学校应及时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法组织动员学生入学。 - 2 - 第五条 适龄儿童、少年需延缓入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交有关证明,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因身体原因申请延缓入学、休学或者免予入学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 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情形消除后,应当按规定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缓学、休学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期限届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0日前重新提出申请。 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第六条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县(市、区)工作、居住的适龄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居住和就业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义务教育学校申请就读,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通过划片或电脑派位等方式统筹解决。随迁子女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完成初中学业后,可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继续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随迁子女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就学的,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统筹安排入学。 第七条 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必须参加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或设区市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权学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按照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的学校)制订的招生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进行录取。学校不得拒收符合录取条件,并能适应学习、生活的适龄残疾学生进入高中学习。 - 3 - 凡被录取的高一新生,须凭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申请延缓入学,可保留1个月的入学资格。到期仍不能入学的,应办理休学或自动退学手续。对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注册,又不办理延缓入学手续者,招生学校应查明原因,作出保留入学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对取消入学资格的,学校应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八条 小学、初中入学分班应采取随机分配、均衡分班的办法进行,不得以任何面试、笔试等方式为学生分配班级,更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高中班额不超过54人。 第九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具体生成规则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推行包含学生学籍信息的免费学生卡。 第十条 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为学生编列全省使用的学籍辅号,设立学籍卡片。 小学学生学籍辅号用13位数编列:从左到右第一位表示学段代码(小学为1);第二、三位数表示入学年度;第四、五位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附件1);第六、七位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乡镇(街 - 4 - 道)代码(由各县、市、区自行编排);第八、九位表示学校代码;最后四位数表示由学校确定的学生顺序代码。 初中、高中学生学籍辅号用11位数编列:从左到右第一位表示学段代码(初中为2,高中为3);第二、三位数表示入学年度;第四、五位表示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附件1);第六、七位表示学校代码;最后四位数表示由学校确定的学生顺序代码。 学校所编列的新生学籍辅号必须连续,中间不能出现断码。学生在我省同一学段学习期间,学籍辅号均保持不变,直至毕业。外省转入且未曾在我省就学的学生,须为其编列新的学籍辅号。 第十一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利用全国学籍系统处理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学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十二条 实行学生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经学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形成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统一由全国学籍系统管理,纸质档案由学校学籍管理员负责管理。 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 5 -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表、休学申请表等学籍变动的证明材料); 三、学生学籍卡片(含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六、享受资助信息。 学籍基础信息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 学校学籍档案除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外,还应包括新生花名册、在校生分班名册、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学校学籍档案应永久保存。 第十三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第十四条 如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修改学生基础信息的,凭《居民户口簿》或其他证明文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复印件,由学校核准变更学籍信息,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十五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时,学校应及时维护全国学籍系统中的有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 - 6 - 入学生学籍档案。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对学生学籍变动信息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 学校必须在每学年开学后30天内将纸质的新生花名册(附件2)和上学年学生学籍变动情况登记表(附件3)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存档一份。 第三章 考勤与评价 第十七条 学校对学生上课及参加统一组织的各项教育活动,实行考勤制度,严格规范请假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旷课或不参加活动,以及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与学生家长配合做好教育工作,督促改正。 第十八条 学校应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评价包括学科学业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评价情况应记入学生学习报告单和学生学籍档案。 第十九条 学科学业评价分考试和考查两种,要体现发展性的导向和要求。成绩呈现可采用等级制和百分制,小学学业评价采用等级制,鼓励初中学业评价也采用等级制。学校不得将学生的考试成绩排名次或张榜公布。学校应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具有缓考、补考和重考的机会。 第二十条 综合素质评价应坚持过程性评价原则,完善学生成长记录,落实自评、互评、教师评等环节,科学、公平、公正地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第四章 升级与留级 第二十一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学年修完课程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规定的课程,逐 - 7 - 年升级。 普通高中学生在学年总评中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且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符合升级条件者,准予升级。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并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或其他方面有特殊才能并取得突出成绩的高中学生,经学校审查批准,即使模块考试成绩不符合升级要求,本人要求升级的,也可准予升级。 第二十二条 极个别学习困难确实无法跟班学习的学生,可由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予以留级。学校应严格控制学生留级。毕业年级的学生一律不得留级。 第二十三条 留级手续一般在学年末办理。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全国学籍系统完成。 第二十四条 极个别学习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由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可以跳级。跳过年级视为受完相应年级的教育。核准跳级的学生,由学校通过全国学籍系统进行学籍变动。 第五章 休学与复学 第二十五条 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申请休学,填写休(复)学申请表(附件5)。因病申请休学者应出具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在经班主任同意、学校审核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休学。毕业班下学期原则上不办 - 8 - 理休学手续。 学生因病休学,疾病情况必须记入学籍卡片,并由学校在学生报考高一级学校时,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栏目。 第二十六条 学生中途到国外、境外暂时就读的应办理休学手续。由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休学申请,出具出国签证、护照等相关材料,经学校审核,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同意休学。回到境内后仍接受基础教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七条 普通高中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一年。学生在休学期间,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但不得转学。 第二十八条 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请求复学的学生,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编入休学时的年级就学,也可根据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学力,编入原年级就读。 第六章 转学与退学 第二十九条 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异地调动、住房搬迁或其他原因,户籍迁离原学校施教区,且路途远不能在原学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二、边防或海岛驻守部队军人的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可以申请转入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学校。 三、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工作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 9 - 可以申请转入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学校; 四、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可以申请转入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学校。 五、父母双方因工作调动不在学生户籍地工作(不含同城区内迁移),需随父母居住生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以申请转入父母双方居住生活所在地的学校。 六、进城务工人员务工地发生变化的(不含同城区内迁移),其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可以申请转入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 七、普通高中学生因家庭居住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八、普通高中学生具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九、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也可以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第三十条 符合以上情形之一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填写《转学申请表》(附件4),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及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依次在《转学申请表》和全国学籍系统中审核批准同意后,方可转学。农村完全小学学生转学,还需经所属乡镇中心小学审核同意。 办理转学手续应提供以下有关证明材料: 1(《居民户口簿》、实际常住地居住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核查 - 10 - 后留复印件); 2(转学申请表(一式四份); 3(学生学籍卡片; 4(学生就学期间留级、休学等学籍变动情况证明;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一条 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审查有关材料,凡涂改、伪造证件等弄虚作假者应追究责任。转入学校不得无故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应优先保证户籍和实际居住地均迁入施教区学生的转学要求,因班额过大原因无法接纳的,应向家长说明情况,并及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 第三十二条 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转入学校接收转学生时不得进行入学考试,应把转学生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不得留级。 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互转的原则。同城区内普通高中不能转学。 引进人才、现役军人、军转干部等子女转学,各设区市可制订具体办法,在手续办理上予以优先。 第三十三条 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全国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予以核办。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学生学籍转接。 - 11 - 第三十四条 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后,转出学校在1个月内将学生个人学籍档案送交、邮寄转入学校,或根据本人申请经密封后由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带送达转入学校。 第三十五条 特教学校学生转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转入特教学校就读的,其学籍可以转入新学校,也可保留在原学校。 进入工读学校就读的学生,其学籍是否转入工读学校,由原学校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商定。 第三十六条 省和设区市直管学校学生的转入转出情况,由学校每学期末书面告知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第三十七条 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除因病、因故丧失学习能力或出国出境定居并就读的以外,不允许学生退学。丧失学习能力(须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或出国出境定居并就读(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必须退学的,应当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三十八条 普通高中学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症或患严重的传染疾病已休学两年,不能坚持或不宜继续在校学习(须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生在学习期间因意外伤害性事故导致严重的智力障碍或生活不能自理(须附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生出国出境定居(须凭学生本人护照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复印件);经司法部门判刑或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等特殊原因要求退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退学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予 - 12 - 退学。 第三十九条 普通高中学生在一学期内连续无故旷课超过8周或累计旷课10周及以上,其间经学校与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者;或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家长联系后仍未复学或不按期办理继续休学手续的,经学校报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按自动退学处理。退学一年内,学生要求重新回学校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准予重新回学校学习。 第六章 毕业(结业、肄业)与其他学籍变动 第四十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小学、初中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综合素质评价、学科学业考试成绩合格(含补考),准予毕业。 普通高中学生修业三年期满,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参加并全部通过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总评达到合格者,准予毕业。 第四十一条 小学毕业证书经校长签章后由学校颁发。对准予毕业的初中和高中学生,由学校编制毕业生花名册(附件6),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验印后发给毕业证书,加盖学校公章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学籍管理专用章后生效。毕业证号编排规则与学籍辅号相同,只是从左到右第二、三位数改为毕业年度。 第四十二条 学生毕业证书遗失的一律不补发,由毕业学校发给《学 - 13 - 历证明书》(附件7),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生效。学历证明原则上只能补发一次。 第四十三条 对修完小学、初中或高中规定课程,但达不到规定毕业条件的,或者综合素质评价毕业总评不合格的高中学生,不予毕业,由学校颁发《结业(肄业)证明书》(附件8),编制花名册(附件9)。 结业的初中学生,可在结业后三年内回原学籍所在学校申请并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参加当年毕业考试。结业的高中学生,可在离校后两年内参加原学籍学校组织的学科学业成绩考核,获得规定的毕业学分,或参加学业水平考试重考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标准的,由原学籍学校与应届毕业生一起编制花名册,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后,发给毕业证书并收回结业证书。毕业时间为换发毕业证书的时间。 第四十四条 学生未学完修业年限内课程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或属于本实施细则中所规定的退学学生,学校可根据其实际学习年限,发给相应肄业证明,并在证明上注明肄业时间。 第四十五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及华侨子女、外国学生未按计划完成全部学业者,学校可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四十六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学籍系统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四十七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籍主管部门,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全国学籍系统进行管理,依法协同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动员、组织其返校就学。 - 14 -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八章 奖励与处分 第四十八条 奖励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要以奖励为主。对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可分别予以表扬、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校档案和学生学籍档案。 第四十九条 对学生的表彰、奖励,应按校务公开规定实施。由学生民主推荐,班主任和年段长提出,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审核,其中属于发给证书的应经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审查通过,校长批准,并在学校张榜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十条 学校应坚持以教育为主,对违反学校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的学生给予帮助和批评教育。对极少数错误严重、经反复教育仍不改正的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和记过处分,普通高中学校可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和留校察看处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除或勒令学生退学。 对学生给予处分的,由班主任和年段长提出,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意见,经学校行政会议或校务会议讨论通过,校长签署,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给予留校察看处分的,除上述程序外,还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学校应将处分决定通知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校的处分决定不服的,应在接到处分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按属地管理的原 - 15 - 则,以书面形式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复议,并在接到学生及其监护人申诉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学校及申诉人。 第五十一条 受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认识错误,确有改正表现并有显著进步者,学校应及时撤销处分,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撤销处分的权限、程序和决定处分的权限、程序相同。 学生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应存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处分撤销后,应及时从学生个人学籍档案中撤出。留校察看处分未撤销者及高三年最后一学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不予毕业,只发给结业证书。 第五十二条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有条件的地方,经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公安部门送到专门教育有轻微违法行为未成年人的工读学校继续学习;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取相应帮教措施,让其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原学校应当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性措施的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即视作自动丧失学籍。 被人民法院宣告免刑、缓刑、假释、判处非监禁刑罚的学生,学校应让其继续留校学习,并采取有效的帮教措施,协助司法机关做好教育、挽救工作。 刑满后需恢复学业的未成年学生,由家长及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允许其及时复学。 - 16 - 第九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三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包括学籍管理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数码相机或高清摄像头等设备,配备或指定学籍管理员,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工作机制。 校长是学校学籍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人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 学籍管理员必须是各单位或学校正式工作人员,责任心强,熟悉学籍管理规定、学籍信息采集的基本要求、全国学籍系统的基本功能和操作方法、保密要求等。对学籍管理员应当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根据学籍管理员工作任务和责任计算工作量。各级学籍管理员的基本信息须报送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五十四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每学期复核学生学籍,确保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本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 第五十五条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非经学籍主管部门书面批准,学籍信息一律不得向外提供,严防学籍信息外泄和滥用。 第五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五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 - 17 - 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对休学、转学、毕(结)业和表彰奖励等弄虚作假的,涂改学籍档案的,统计虚假瞒报的,无正当理由拒收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或违反规定强迫学生转学、退学的; 九、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外籍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学校的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学籍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五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我省原已下发的学籍管理有关文件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规定为准。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实施细则,制订当地实施细则,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六十条 本实施细则由福建省教育厅负责解释。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是省教育厅中小学学籍管理的工作部门。 - 18 - 附件1: 学校校址所在地的县(市、区)代码表 地(市) 县(市、区)代码 鼓楼01 台江02 仓山03 马尾04 晋安05 闽侯06 福州 闽清07 福清08 永泰09 长乐10 连江12 罗源13 荔城14 城厢15 涵江16 仙游17 秀屿85 湄洲岛86 莆田 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89 鲤城18 晋江19 惠安20 南安21 安溪22 永春23 泉州 德化24 石狮79 泉港81 丰泽83 洛江84 泉州台商投资区92 厦门 思明26 海沧27 翔安28 集美29 同安30 湖里80 芗城31 龙海32 长泰33 漳浦34 华安35 东山36 漳州 云霄37 平和38 诏安39 南靖40 龙文82 常山88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91 漳州台商投资区93 新罗41 永定42 上杭43 武平44 长汀45 连城46 龙岩 漳平47 尤溪48 沙县49 将乐50 泰宁51 建宁52 宁化53 三明 清流54 明溪55 永安56 大田57 三元58 梅列59 建阳60 建瓯61 延平62 顺昌63 邵武64 光泽65 南平 武夷山66 浦城67 松溪68 政和69 福安70 福鼎71 霞浦72 蕉城73 寿宁74 周宁75 宁德 屏南76 古田77 柘荣78 东侨经济开发区90 平潭 平潭11 19 附件2: 县(市、区) 学校 年秋季入学的 新生花名册 填表人: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填 序号 班级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籍号 学籍辅号 户籍所在地 原毕业学校 升学报名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 说明:1.需在标题“新生花名册”前标注学段,如小学、初中或高中。2. “原毕业学校”栏仅供初中、高中新生填写。3.升学报名号仅供初中、高中 新生填写,小学新生不用填写。 ,第 页~共 页, 20 附件3: 20 —20 学年 县(市、区) 学校学生 增加情况登记表 编入的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出生年月 学籍变动类型 年级班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 说明:请按转学(转入)、复学等增加类的学籍变动类型,分别列出上学年增加的学生名单。 21 20 —20 学年 县(市、区) 学校学生 减少情况登记表 编入 序号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出生年月 学籍变动类型 年级班级 1 2 3 4 5 6 7 8 9 10 „„ 说明:请按转学(转出)、休学、退学、其他离校、死亡等减少类的学籍变动类型,分别列出上学年减少的学生名单。 22 附件4: 福建省中小学转学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籍号 学籍辅号 原住址 现住址 户籍所在地 拟转入 原学校年级 学校年级 监护人手机 监护人姓名 转学原因 转入学校 意 见 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转入学校 主管部门 意 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转出学校 意 见 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转出学校 主管部门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意 见 备 注 说明:1.本表一式四份(转入学校、转出学校及双方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一份)。 2.学生须持《居民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转学手续。 3.农村完全小学学生转学,还需经所属乡镇中心小学(教委办)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 23 附件5: 福建省中小学休(复)学申请表 学 校 姓 名 性别 年 级 所在班级 学籍号 学籍辅号 监护人手机 监护人姓名 申请 休学 家长签章 学生签名 年 月 日 理由 班主任 意 见 签 名: 年 月 日 学 校 意 见 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 意 见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复学 复学时间 编入班级 备 注 说明:1.本表由家长负责填写,须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审核上报。 2.本表一式二份,审批后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各存一份。 24 附件6: 县(市、区) 学校 毕业生花名册,共 名, 填表人: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填 姓名 一 姓名 姓名 姓名 一 一 一 寸 性别 性别 性别 性别 寸 寸 寸 黑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照 照 照 白 民族 民族 民族 民族 片 片 片 照 领证人 领证人 领证人 领证人 片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毕业证书号 毕业证书号 毕业证书号 毕业证书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一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寸 一 一 一 性别 性别 性别 性别 黑 寸 寸 寸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白 照 照 照 照 民族 民族 民族 民族 片 片 片 片 领证人 领证人 领证人 领证人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学籍号 毕业证书号 毕业证书号 毕业证书号 毕业证书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第 页~共 页, 25 附件7: 学历证明书存根 字第 号 学生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省 市(县、区)人, 年 月在我校 毕业(学制 年),原毕业证书号码 号,特发给证明。 年 月 日( ) …………………………( )历字第( )号………………………… 学历证明书 字第 号 学生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 省 市(县、区)人, 年 月在我校 毕业(学制 年),原毕业证书号码 号,特发给证明。本证明经教育行政部门验印后,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照 学校名称: 片 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一寸, 26 附件8: 结业(肄业)证明书存根 字第 号 学生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性别 ,现年 岁,系 省(市) 县(市、区)人,于 年 月在本校 修满 年级规定课程,因____________,发给结(肄)业证明书。 年 月 日 字第 号 (校 印) 结业(肄业)证明书 字第 号 学生 (学籍号: 身份证号: ),性别 ,现年 岁,系 省(市) 县(市、区)人,于 年 月在本校 修满 年级规定课程,现发给结(肄)业证明书。 , 相 校 印 片 , ,一寸, 学校校长(签章) 年 月 日 27 附件9: 福建省 发给结业证书的学生花名册,共 名, 年 月 日填 结业证书 备注 结业证书 备注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身份证号 姓 名 性别 学籍号 身份证号 号 码 (原因) 号 码 (原因) 校长: 教务主任: 经办人: 28 附件10: __________学校学生学籍卡片(一) 福建省 学籍号: 学籍辅号: 身份证号: 省 市(县、区)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户籍地 民族 乡镇(街道) 所在社区是否团员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 (居委会) 称谓 姓 名 年龄 工作(或学习)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家 入 庭 学 主 相 要 片 成 员 (一寸) 入学资格 年 月 小学毕(结)业 项目 时间 已修满学期 变动来源或去向 发给证件名称、号码 年 月毕业 学 毕 籍 毕业证书号码 业 变 相 动 片 记 毕业后去向 (一寸) 载 毕业班 奖惩记载 班主任 校长: 经办人: 年 月 日(填) 29 福建省__________学校学生学籍卡片(二),小学生用, 学籍号: 学籍辅号: 身份证号: 基 学业成绩评定 出 勤 础 项目 品性 综 统 计 德 升 发 与语 数 外 科 体 音 美 艺 合 地 学 其 展 生评 成绩 实 方 校留 活事 病 旷 定 践 课 课, , 它 级 社等 文 学 语 学 育 乐 术 术 活 程 程 假 假 课 年级 会级 动 , , 上期成绩 一 下期成绩 年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级 重考成绩 , , , 上期成绩 二 下期成绩 ,,,年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级 重考成绩 , , , 上期成绩 三 下期成绩 年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级 重考成绩 , , , 上期成绩 四 下期成绩 年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级 重考成绩 , , , 上期成绩 五 下期成绩 年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级 重考成绩 , , , 上期成绩 六下期成绩 ,,,年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级 重考成绩 , , , 毕业成绩 备 注 30 福建省__________学校学生学籍卡片(二),初中生用, 学籍号: 学籍辅号: 身份证号: 出 勤 学 科 语 数 科 物 化 生 历历 地 综合实践活动 体艺 音 美 升 统 计 思 地方 外语 史 育 研 想 信 社区 与 成绩 与 与劳动 留 事 病 旷 究 学校 息 服务 品 性 健与 社 口笔技 与社会课程 德 学 康 术 乐 术 级 技术 假 假 课 项目 文 语 试 学 学 理 学 物 会 史 理 术 实践 习 新生入学成绩 上期成绩 年 下期成绩 ,, ,度 天 天 节 学年成绩 年 , , , 级 重考成绩 上期成绩 年 度 下期成绩 ,,, 天 天 节 学年成绩 年 , , , 重考成绩 级 上期成绩 年 下期成绩 度 ,,, 学年成绩 天 天 节 年 , , , 重考成绩 级 备 注 31 福建省__________学校学生学籍卡片(二),高中生用) 学籍号: 学籍辅号: 身份证号: 课程修习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 学分统计 缺勤统计 科目 体研交运审成绩 语文 外语 数学 信通社社道公学政 历 地 物 化 生 音 美 育究流动美必 选选小 事 病 旷 学分 息用区会德民习与与与 与性 修修 模模模模模模技技服实品素能合健表治 史 理 理 学 物 乐 术 健学修 ? ? 计 假 假 课 术 术 务 践 质 养 力 作 康 现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康 习 项目 新生入学成绩 成绩 必 修 上学分 期 成绩 选 高 修 学分 天 天 节 成绩 必一 修 下学分 期 成绩 选 修 学分 重 考 天 天 节 成绩 必 上修 学分 期 选成绩 高 修 学分 天 天 节 成绩 必二 下修 学分 期 选成绩 修 学分 重 考 天 天 节 32 福建省___ _______学校学生学籍卡片(二),高中生用, 学籍号: 学籍辅号: 身份证号: 课程修习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 学分统计 缺勤统计 科目 体研交运审语文 外语 数学 信通社社道公学成绩 选选政 历 地 物 化 生 音 美 育究流动美必 小 事 病 旷 息用区会德民习 与性与与与 修修 模模模模模模学分 技技服实品素能治 史 理 理 学 物 乐 术 修 计 假 假 课 健学合健表? ? 项目 术 术 务 践 质 养 力 块 块 块 块 块 块 康 习 作 康 现 成绩 必 修 上学分 期 选成绩 高 修 学分 天 天 节 必成绩 三 修 学分 下 期 成绩 选 修 学分 重 考 天 天 节 道德 公民 学习 交流与 运动与 审美与 学业 等级 综合 项目 品质 素养 能力 合作 健康 表现 素质 水平 评价 考试 操作 总评 三年总学分: 学分;必修: 学分;选修?: 学分;选修?: 学分。 说明:1(成绩记载可采用等级制或百分制。 2(“研究性学习”填写单位为“学时”;“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填写单位为“天”。 3(选修?模块成绩根据选修内容填写在相应科目上。 33 福建省______ ____学校学生学籍卡片(三),初中、高中生用, 综 合 性 评 语 第 第 一 三 学 学 年 年 班主任(印章) 年 月 日 班主任(印章) 年 月 日 第 第 二 学 学 年 年 班主任(印章) 年 月 日 班主任(印章) 年 月 日 34 下面为朱自清的散文欣赏,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谢谢~~~ 荷塘月色 作者: 朱自清 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今晚在院子里坐着乘凉,忽然 想起日日走过的荷塘,在这满月的光里,总该另有一番样 子吧。月亮渐渐地升高了,墙外马路上孩子们的欢笑,已 经听不见了;妻在屋里拍着闰儿,迷迷糊糊地哼着眠歌。 我悄悄地披了大衫,带上门出去。 35 沿着荷塘,是一条曲折的小煤屑路。这是一条幽僻的路;白天也少人走,夜晚更加寂寞。荷塘四面,长着许多树,蓊蓊郁郁的。路的一旁,是些杨柳,和一些不知道名字的树。没有月光的晚上,这路上阴森森的,有些怕人。今晚却很好,虽然月光也还是淡淡的。 路上只我一个人,背着手踱着。这一片天地好像是我的;我也像超出了平常的自己,到了另一世界里。我爱热闹,也爱冷静;爱群居,也爱独处。像今晚上,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便觉是个自由的人。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这是独处的妙处,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 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过处,送来缕缕清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似的。这时候叶子与花也有一丝的颤动,像闪电般,霎时传 36 过荷塘的那边去了。叶子本是肩并肩密密地挨着,这便宛然有了一道凝碧的波痕。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更见风致了。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虽然是满月,天上却有一层淡淡的云,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恰是到了好处——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不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最新有关系学生会竞选演讲稿范文 敬的学校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37 大家好! 我是来自xx班的xx。我性格活泼开朌,处事沉着、果断,能够顾全大局。今天我很荣幸地站在这里表达自己由来已久的愿服:“我要竞选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在这里郑重承诺:“我将尽全力完成学校领导和同学们交给我的任务,使学生会成为一个现代化的积极团体,成为学校的得力助手和同学们信赖的组织。” 我已经在团委会纪检部(戒班级的干部)工作了近一年的段时间,从工作中,我学会了怎样为人处世、怎样学会忍耐,怎样解决一些矛盾,怎样协调好纪检部各成员之间的关系,怎样处理好纪检部不其它部门之间的关系,怎样动员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怎样提拔和运用良才,怎样处理好学习不工作之间的矛盾。这一切证明:我有能力胜任学生会宣传部部长一职,并且有能力把学生会发扬光大。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长,我要进一步完善自己,提高自己各方面的素质,要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工作热情,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心态去对待每一件事情;要进一步提高责任心,在工作中大胆创新,锐意进取,虚心地向别人学习;要进一步的广纳贤言,做到有错就改, 38 有好的意见就接受,同时坚持自己的原则。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要改革学生会的体制。真正的做到“优胜劣汰”,做到“日日清,周周结”,每周都对各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考核,通过其部门的成员反应情况,指出他在工作中的优点和缺点,以朊友的身份不他商讨解决方案并制定出下阶段的计划。 经常不他们谈心,彼此交流对生活、工作的看法,为把学生会工作做好而努力。开展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长及负责人常作自我批评,自我检讨的活动,每月以书面材料形式存入档案。我还将常常找各部门的成员了解一些情况,为作出正确的策略提供可靠的保证。还要协调好各部门 之间的关系,团结一切可团结的力量,扩大学生会宣的影响及权威。 假如我当上了学生会宣传部部长,我将以“奉献校园,朋务同学”为宗旨,真正做到为同学们朋务 ,代表同学们行使合法权益,为校园的建设尽心尽力。在学生会利益前,我们坚持以学校、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为重,决不以公谋私。努力把学生会打造成一个学生自己 39 管理自己,高度自治,体现学生主人翁精神的团体。 我知道,再多灿烂的话语也只不过是一瞬间的智慧不激情,朴实的行动才是开在成功之路上的鲜花。我想,如果我当选的话,一定会言必行,行必果。 请各位评委给我一张信任的投票,给我一个施展才能的机会! 荷塘的四面,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都是树,而杨柳最多。这些树将一片荷塘重重围住;只在小路一旁,漏着几段空隙,像是特为月光留下的。树色一例是阴阴的,乍看像一团烟雾;但杨柳的丰姿,便在烟雾里也辨得出。树梢上隐隐约约的是一带远山,只有些大意罢了。树缝里也漏着一两点路灯光,没精打采的,是渴睡人的眼。这时候最热闹的,要数树上的蝉声与水里的蛙声;但热闹是它们的,我什么也没有。 忽然想起采莲的事情来了。采莲是江南的旧俗,似乎很早就有,而六朝时为盛;从诗歌里可以约略知道。采莲的是少年的女子,她们是荡着小船,唱着艳歌去的。采莲人不用说很多,还有看采莲的人。那是一个热闹的季节,也是一个风流的季节。梁元帝《采莲赋》里说得好: 于是妖童媛女,荡舟心许;鷁首徐回,兼传羽杯;欋 40 将移而藻挂,船欲动而萍开。尔其纤腰束素,迁延顾步; 夏始春余,叶嫩花初,恐沾裳而浅笑,畏倾船而敛裾。 可见当时嬉游的光景了。这真是有趣的事,可惜我们 现在早已无福消受了。 于是又记起《西洲曲》里的句子: 采莲南塘秋,莲花过人头;低头弄莲子,莲子清如水。 今晚若有采莲人,这儿的莲花也算得“过人头”了;只不 见一些流水的影子,是不行的。这令我到底惦着江南了。 ——这样想着,猛一抬头,不觉已是自己的门前;轻轻地 推门进去,什么声息也没有,妻已睡熟好久了。 在北京住了两年多了,一切平平常常地过去。要说福气,这也是福气了。因为平平常常,正像“糊涂”一样“难得”,特别是在“这年头”。但不知怎的,总不时想着在那儿过了五六年转徙无常的生活的南方。转徙无常,诚然算不得好日子;但要说到人生味,怕倒比平平常常时候容易深切地感着。现在终日看见一样的脸板板的天,灰蓬蓬的地;大柳高槐,只是大柳高槐而已。于是木木然,心上什么也没有;有的只是自己,自己的家。我想着我的渺小,有些战栗起来;清福究竟也不容易享的。 41 这几天似乎有些异样。像一叶扁舟在无边的大海上,像一个猎人在无尽的森林里。走路,说话,都要费很大的力气;还不能如意。心里是一团乱麻,也可说是一团火。似乎在挣扎着,要明白些什么,但似乎什么也没有明白。“一部《十七史》,从何处说起,”正可借来作近日的我的注脚。昨天忽然有人提起《我的南方》的诗。这是两年前初到北京,在一个村店里,喝了两杯“莲花白”以后,信笔涂出来的。于今想起那情景,似乎有些渺茫;至于诗中所说的,那更是遥遥乎远哉了,但是事情是这样凑巧:今天吃了午饭,偶然抽一本旧杂志来消遣,却翻着了三年前给S的一封信。信里说着台州,在上海,杭州,宁波之南的台。这真是“我的南方”了。我正苦于想不出,这却指引我一条路,虽然只是“一条”路而已。 ---------------朱自清《一封信》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载自《匆匆》 42 这时我们都有了不足之感,而我的更其浓厚。我们却只不愿回去,于是只能由懊悔而怅惘了。船里便满载着怅惘了。直到利涉桥下,微微嘈杂的人声,才使我豁然一惊;那光景却又不同。右岸的河房里,都大开了窗户,里面亮着晃晃的电灯,电灯的光射到水上,蜿蜒曲折,闪闪不息,正如跳舞着的仙女的臂膊。我们的船已在她的臂膊里了;如睡在摇篮里一样,倦了的我们便又入梦了。那电灯下的人物,只觉像蚂蚁一般,更不去萦念。这是最后的梦;可惜是最短的梦!黑暗重复落在我们面前,我们看见傍岸的空船上一星两星的,枯燥无力又摇摇不定的灯光。我们的梦醒了,我们知道就要上岸了;我们心里充满了幻灭的情思。 --载自《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 近几年来,父亲和我都是东奔西走,家中光景是一日不如一日。他少年出外谋生,独力支持,做了许多大事。那知老境却如此颓唐!他触目伤怀,自然情不能自已。情郁于中,自然要发之于外;家庭琐屑便往往触他之怒。他待我渐渐不同往日。但最近两年的不见,他终于忘却我的不好,只是惦记着我,惦记着我的儿子。我北来后,他写了一信给我,信中说道,“我身体平安,惟膀子疼痛利害,举箸提笔,诸多不便,大约大去之期不远矣。”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唉!我不知何时 43
本文档为【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013年12月27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731942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0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18-02-05
浏览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