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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与资金存管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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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与资金存管3-1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与备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依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各方主体委托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存管人:商业银行华兴银行)出借人:通过网贷机构出借投资)的人。自然人)借款人:通过网货信息中介机构借款的人。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担保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方。一般为平台的关联公司)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与资金存管3-1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资金存管与备案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依据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各方主体委托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网)存管人:商业银行华兴银行)出借人:通过网贷机构出借投资)的人。自然人)借款人:通过网货信息中介机构借款的人。自然人、法人、其它组织)担保人: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担保服务的担保方。一般为平台的关联公司)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商业银行作为存管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 关于下班后关闭电源的规定党章中关于入党时间的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下载规定办法文件下载宁波关于闷顶的规定 和合同约定,履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提供信息报告等职责的业务。名词解释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网络借贷资金:是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作为委托人,委托存管人保管的,由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等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及相关资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是指委托人在存管人处开立的资金存管汇总账户,包括为出借人、借款人及担保人等在资金存管汇总账户下所开立的子账户。工商管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完成备案登记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获得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委托人存管合同前置条件委托人职责(一)负责网络借贷平台技术系统的持续开发及安全运营;(二)组织实施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信息披露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基本信息、借贷项目信息、借款人基本信息及经营情况、各参与方信息等应向存管人充分披露的信息;(三)每日与存管人进行账务核对,确保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四)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等相关资料,相关纸质或电子介质信息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五)组织对客户资金存管账户的独立审计并向客户公开审计结果;(六)履行并配合存管人履行反洗钱义务;(七)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性文件和网络借贷资金存管合同(以下简称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存管人资格要求(一)明确负责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管理与运营的一级部门,部门设置能够保障存管业务运营的完整与独立(二)具有自主管理、自主运营且安全高效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技术系统(三)具有完善的内部业务管理、运营操作、风险监控的相关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四)具备在全国范围内为客户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的能力(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六)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存管人职责(一)存管人对申请接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设置相应的业务审查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为委托人提供资金存管服务;(二)为委托人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三)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存管合同约定,按照出借人与借款人发出的指令或业务授权指令,办理网络借贷资金的清算支付;(四)记录资金在各交易方、各类账户之间的资金流转情况;(五)每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交易数据进行账务核对;(六)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存管合同约定,定期提供网络借贷资金存管报告;(七)妥善保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相关的交易数据、账户信息、资金流水、存管报告等包括纸质或电子介质在内的相关数据信息和业务档案,相关资料应当自借贷合同到期后保存5年以上;(八)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九)存管人应当加强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管理,确保出借人与借款人信息采集、处理及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存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存管人职责存管系统要求(一)具备完善规范的资金存管清算和明细记录的账务体系,能够根据资金性质和用途为委托人、委托人的客户(包括出借人、借款人及担保人等)进行明细登记,实现有效的资金管理和登记;(二)具备完整的业务管理和交易校验功能,存管人应在充值、提现、缴费等资金清算环节设置交易密码或其他有效的指令验证方式,通过履行表面一致性的形式审核义务对客户资金及业务授权指令的真实性进行认证,防止委托人非法挪用客户资金;(三)具备对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系统的数据接口,能够完整记录网络借贷客户信息、交易信息及其他关键信息,并具备提供账户资金信息查询的功能;(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稳定运行的能力,能够支撑对应业务量下的借款人和出借人各类峰值操作;(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存管协议内容(一)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三)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客户开户、充值、投资、缴费、提现及还款等环节资金清算及信息交互的约定;(五)网络借贷资金划拨的条件和方式;(六)网络借贷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和信息披露;(七)存管服务费及费用支付方式;(八)存管合同期限和终止条件;(九)风险提示;(十)反洗钱职责;(十一)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十二)其他约定事项。其它知识点一)委托人开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应指定唯一一家存管人作为资金存管机构。二)双方业务系统遵守的接口规范由双方共同制定,在上线前组织系统联网和灾备应急测试。三)资金对账工作由委托人和存管人双方共同完成,对资金明细流水、资金余额数据进行分分资金对账、总分资金对账,确保双方账务一致。四)存管人定期向委托人和合同约定的对象提供资金存管报告,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以下信息:委托人的交易规模、借贷余额、存管余额、借款人及出借人数量等。五)委托人暂停、终止业务时应制定完善的业务清算处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并至少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及存管人。六)存管人不承担借款项目及借贷交易信息真实性的审核责任,不对网络借贷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七)因委托人故意欺诈、伪造数据或数据发生错误导致的业务风险和损失,由委托人承担相应责任。八)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九)存管人不得以开展存管业务为由开展捆绑销售及变相收取不合理费用。十)应在本指引公布后进行整改,整改期自本指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其它知识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依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是指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业务活动的金融信息中介公司。备案登记:是指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依申请对管辖内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备案登记不构成对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名词解释备案时间新设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依法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应当于10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登记。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的分支机构无需办理备案登记。新设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有关安排,在各地完成分类处置后再行申请备案登记。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备案登记的具体时限,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50个工作日。已设备案程序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经营范围中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等相关内容;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向工商登记住的地金融监管部门提出备案登记申请三)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文件资料齐备、形式合规的情况下,办理备案登记,并向申请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出具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备案登记证明文件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行设计、印制,其中应当包括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公章等要素。新设已设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申请备案登记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依据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中分类处置有关工作安排,对合规类机构的备案登记申请予以受理,对整改类机构,在其完成整改并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受理其备案登记申请。已经设立并开展经营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在申请备案登记前,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修改经营范围,明确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等相关内容。提供的资料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等;二)股东或出资人名册及其出资额、股权结构;三)经营发展战略和规划;四)合规经营承诺;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六)法定代表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资料;七)分支机构名称及其所在地;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官方网站网址及相关APP名称;九)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新设一)机构经营总体情况二)产品信息三)违法违规整改情况说明等补充材料的具体内容可以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灵性明确。已设其它知识点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申请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并将许可结构在通行主管部门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持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出具的备案登记证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资金存管协议,并将资金存管协议的复印件在该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备案登记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情况于备案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告知分支机构所在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在完成备案登记后,建立本辖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档案,并将档案信息与本辖区银监局进行共享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名称、住所地、组织形式、注册资本、高级管理人员、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的,以及出现合并、重组、股权重大变更、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变更等情况的,应当在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申请备案变更。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变更信息的工商登记注册合适并进行公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拟终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的,应当在终止业务前至少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工商登记注册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同时提供存续贷业务处置及资金清算完成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办理备案注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按要求补正有关备案登记材料的具体时限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自行确定,但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其它知识点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总局负责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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