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 噪声限值
JB 9972—1999
国家机械工业局1999—05—14批准 2000—01—01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是对ZB J62 006.6—87《锻压机械噪声限值 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噪声限值》的修订。本标准与ZB J62 006.6—87的技术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基本一致,仅按有关规定重新进行了编辑。
本标准自2000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ZB J62 006.6—87。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锻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黄石锻压机床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克定。
本标准于1987年4月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的声功率级和声压级的噪声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滚丝机、卷簧机和制钉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JB/T 3623—1984 锻压机械 噪声测量方法
3 噪声限值
3.1 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连续空运转时的噪声A计权声功率级LWA不应大于表1的规定。
表1
机器名称
主参数名称及规格
声功率级LWA
dB(A)
滚丝机
滚压力
kN
≤63
97
>63~200
98
>200~500
100
卷簧机
钢丝直径
mm
<4
91
4
95
>4
100
制钉机
线材直径
mm
所有规格
105
3.2 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连续空运转时在规定位置的噪声A计权声压级LpA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表2
机器名称
主参数名称及规格
声功率级LpA
dB(A)
滚丝机
滚压力
kN
≤63
83
>63~200
84
>200~500
85
卷簧机
钢丝直径
mm
<4
76
4
80
>4
85
制钉机
线材直径
mm
所有规格
90
4 测量方法
本标准的测量方法应按JB/T 3623的规定。
5 使用说明
本标准的使用说明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附 录 A
(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使用说明
A1 凡是新设计或改进设计的试制样机、小批试制的新产品,或工艺、材料改变后生产的第一批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产品,以及进行质量等级评定、性能试验的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产品,均应测定噪声声压级,推荐测定噪声声功率级。
A2 正常批量生产的滚丝机、卷簧机、制钉机产品,在出厂检验时可只测定噪声声压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