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DB37--T392-2004)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DB37--T392-2004)

举报
开通vip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DB37--T392-2004)ICS 13.220.01 C 80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392-2004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2004-05-09发布 2004-06-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录 前言…………………………………………………………………………………………1 1 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DB37--T392-2004)
ICS 13.220.01 C 80 山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37/T392-2004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体系 2004-05-09发布 2004-06-01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目 录 前言…………………………………………………………………………………………1 1 范围……………………………………………………………………………………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3 术语和定义……………………………………………………………………………4 4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5 4.1 总要求…………………………………………………………………………………5 4.2 消防安全管理方针……………………………………………………………………6 4.3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6 4.4 消防安全策划…………………………………………………………………………6 4.5 运行控制………………………………………………………………………………6 4.6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素………………………………………………………………7 5 职责、权限和沟通………………………………………………………………………7 5.1 总要求…………………………………………………………………………………7 5.2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8 5.3 机构和职责、权限……………………………………………………………………8 5.4 消防安全责任人………………………………………………………………………8 5.5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8 5.6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9 5.7 各相关部门人员………………………………………………………………………10 5.8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10 5.9 内部沟通………………………………………………………………………………10 6 消防安全文件管理……………………………………………………………………10 6.1 总要求…………………………………………………………………………………10 6.2 文件的分类……………………………………………………………………………10 6.3 文件的内容……………………………………………………………………………10 6.4 文件控制………………………………………………………………………………10 6.5 消防安全记录的控制…………………………………………………………………11 7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11 7.1 总要求…………………………………………………………………………………11 7.2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12 7.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13 7.4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修订……………………………………………………204 8 防火检查………………………………………………………………………………204 8.1 总要求…………………………………………………………………………………204 8.2 防火巡查………………………………………………………………………………204 8.3 定期防火检查…………………………………………………………………………205 9 火灾危险评价与火灾隐患整改………………………………………………………205 9.1 总要求…………………………………………………………………………………206 9.2 火灾危险评价…………………………………………………………………………206 9.3 火灾隐患整改…………………………………………………………………………207 10 消防设计、检验及验收………………………………………………………………209 10.1 总要求………………………………………………………………………………209 10.2 消防设计……………………………………………………………………………209 10.3 消防设施检验………………………………………………………………………209 10.4 消防验收……………………………………………………………………………210 11 消防设施的控制、维护管理…………………………………………………………210 11.1 总要求………………………………………………………………………………210 11.2 方法…………………………………………………………………………………210 11.3 消防设施档案………………………………………………………………………211 11.4 维护管理内容………………………………………………………………………211 11.5 采购…………………………………………………………………………………212 11.6 标识………………………………………………………………………………… 214 12 消防人力资源…………………………………………………………………………214 12.1 总要求………………………………………………………………………………214 12.2 目的…………………………………………………………………………………214 12.3 宣传教育……………………………………………………………………………214 12.4 消防安全培训………………………………………………………………………215 13 体系审核………………………………………………………………………………216 13.1 总要求………………………………………………………………………………216 13.2 审核目的……………………………………………………………………………216 13.3 审核方式……………………………………………………………………………216 1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18 14.1 总要求………………………………………………………………………………218 14.2 预案内容……………………………………………………………………………218 14.3 人员职责……………………………………………………………………………218 14.4 预案演练……………………………………………………………………………219 14.5 评价…………………………………………………………………………………219 15 火灾事故处理…………………………………………………………………………219 15.1 总要求………………………………………………………………………………219 15.2 火灾扑救处理………………………………………………………………………219 15.3 事故调查……………………………………………………………………………219 16 持续改进………………………………………………………………………………220 16.1 总要求………………………………………………………………………………220 16.2 数据分析……………………………………………………………………………220 16.3 纠正措施……………………………………………………………………………220 16.4 预防措施……………………………………………………………………………221 16.5 奖惩…………………………………………………………………………………221 前 言 本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山东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监督部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玉祥、秦洪水、李国华、陈兵、王海港、王鹏、亓延军、 冯林兴、张伟书、刘沐炎 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1 范围 本标准提出了对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目的是使组织能够控制和预防其火灾危险,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绩效。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在于通过管理体系的实施,预防和消除火灾隐患,满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持续改进,实现组织的消防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以下愿望的组织: (1)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民人身、公共和公民财产的安全; (2) 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3) 保证遵循其声明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4) 寻求公安消防机构或中介机构对其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监督、评价; (5) 自我鉴定和声明符合本标准。 本标准中的所有要求,旨在帮助组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其适用的程度取决于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业务活动的特点及其危险性和复杂性等因素。 本标准针对的是消防安全,而非产品和服务安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的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907 消防基本术语 第一部分 GB/T 1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28001-2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51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6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96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19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 5026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A 95 灭火器的维修与报废 DB 37/242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质量检验评定规程 公安部令第61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的术语和定义采用了GB/T 19000、GB/T 28001中的相关术语定义。 3.1 组织 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得到安排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3.2 管理体系 见GB/T 19000-2000中3.2.2的定义 3.3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在消防安全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管理体系。 3.4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由组织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派,负责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保持正常运行的人员。 3.5 火灾危险 见GB 5907中1.18的定义。 3.6 火灾隐患 组织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极易导致火灾的发生和危害的状态。 3.7 火灾隐患辨识 识别火灾隐患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3.8 消防安全管理方针 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的总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3.9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在消防安全方面所追求的目的。 3.10 要素 影响消防安全的关键因素。 3.11 审核 见GB/T 19000—2000中3.9.1的定义 3.12 绩效 基于消防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消防安全有关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 3.13 相关方 与组织的消防安全绩效有关的或受其消防安全绩效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3.14 持续改进 为改进消防安全总体绩效,根据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组织强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 3.15 过程 见GB/T 19000—2000中3.4.1的定义。 3.16 纠正措施 为消除已发生的火灾事故或已发现的火灾隐患、违章行为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3.17 预防措施 为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4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4.1 总要求 组织应按本标准的要求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有效性。 组织应: a)识别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 b) 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 确定为确保这些过程的有效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准则和方法; d) 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e) 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f) 实施必要的措施,以实现对这些过程策划的结果和对这些过程的持续改进。 4.2 消防安全管理方针 组织应有一个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正式批准发布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以阐明组织整体消防安全管理的宗旨和方向。 4.3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 组织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并形成文件,在制定目标时应考虑法律法规要求、自身火灾危害和危险的特点、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目标应遵循消防安全管理方针。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应传达到全体员工,使每个人都认识其在消防安全方面的义务; 组织应定期对目标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适宜性。 消防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以下内容: a) 适合于组织的消防安全特点、危险性质和规模; b) 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c) 对组织应遵守的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承诺; 4.4 消防安全策划 4.4.1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策划 组织应确保: a) 对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策划,以满足消防安全管理目标以及4.1的要求; b) 在对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变更进行策划和实施时,保持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4.4.2 法律及法规要求 组织应承诺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组织保持的法律和法规应是最新的,并应将其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和相关方。 4.5 运行控制 组织应确定火灾危险控制、火灾隐患整改的运行程序和活动,并应对这些程序和活动加以规划,使之符合下列条件: a) 考虑到缺乏程序指导可能导致偏离消防安全方针、目标的运行情况; b) 在程序中规定运行标准; c) 对于组织所购买和使用的货物、设备和服务中已标识的火灾危险建立并保持管理程序; d)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或降低火灾危险、整改火灾隐患,对于建、构筑物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的设计、包括人力的配置等应建立有效的管理程序。 4.6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素 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要素: a) 职责、权限和沟通 b) 消防安全文件管理 c)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d) 防火检查 e) 火灾危险评价与火灾隐患整改 f) 消防设计、检验及验收 g) 消防设施的控制、维护管理 h) 消防人力资源 i) 体系审核 j)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k) 火灾事故处置 l)持续改进 5 职责、权限和沟通 5.1 总要求 组织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以下简称消防法律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组织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权限,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员。 组织应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应按规定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 5.2 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组织应制定、保持旨在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管理方案,方案应包括: a) 规定相关职能部门和层次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职责和权限; b) 制定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目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组织应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进行评审,针对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或运行条件的变化,及时修订消防安全管理方案。 5.3 机构和职责、权限   组织应为实施、控制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消防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为便于实施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应对各岗位人员的作用、职责和权限予以规定和文件化,并予以传达。 5.4 消防安全责任人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为组织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以下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组织消防安全符合消防法规,掌握组织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工作与本组织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为组织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c)组织进行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f)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g)主持制定符合本组织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h)指定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并根据体系文件要求明确其职责、权限; i)主持进行管理评审。 5.5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组织应在管理层任命一名成员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承担本组织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无论该成员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 a)确保组织建立、实施与保持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 b)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为评审和改进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依据; c)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d)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e)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f)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g)组织实施对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h)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i)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j)组织消防安全审核; k)组织进行火灾危险评价; l)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m)与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向公安消防机构汇报组织的消防安全情况; n)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任命的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应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5.6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与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组织应确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分析研究本组织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 b)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c)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d)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 e)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f)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 g)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7 各相关部门人员 组织的各部门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履行下列职责: a)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b)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c)熟知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发生火灾时按应急疏散预案要求疏散人员、扑救火灾和报警。 组织的所有人员,都应该表明其对消防安全工作持续改进的承诺。 5.8 承包、租赁、委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所有者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所有者或者委托管理的组织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组织应当按照本标准要求,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两个以上产权所有者合作经营的场所,各产权所有者应明确管理责任,也可明确委托统一管理的组织进行管理。 5.9 内部沟通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沟通程序,以确保消防安全责任人与员工、消防安全责任人与其他相关方面进行有关的消防安全信息交流,应做到: a)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发挥主导作用,确保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间进行有效、充分的沟通; b)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建立符合实际的沟通方式(如安全例会、报告制度等); c)保证内部沟通不存在交流障碍; d)组织的各类人员应了解体系的运行情况,参与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程序文件的制定、评审;参与改善作业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讨论;在消防安全工作事务上享有代表性。 6 消防安全文件管理 6.1 总要求   a)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用来标识、保存和处置相关文件、消防安全记录以及审核和评审结果,控制本标准所要求的所有档案、文件和资料。 b)消防安全记录应字迹清晰、标识明确,并可追溯相关的活动。 c)保存管理的消防安全记录应便于查阅、避免损坏、变质或遗失。应对记录的保存期限予以明确规定。 6.2 文件的分类 a)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文件; b)与消防工作相关的程序文件、审核结果及报告等; c)消防法规、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法律文书、自动消防设施检验报告等; d)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 e)消防安全记录。 6.3 文件的内容 组织应以适当的载体,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a)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b)提供查询相关文件的途径; c)组织所需的定性和定量考核记录; d)与组织的消防安全目标相适应的监控记录; e)主动的绩效考核,监控消防安全管理方案、运行标准和使用法律,法规的要求的执行情况记录; f)对于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文件程序的更改,组织应遵照实施并予以记录。 6.4 文件控制 对本标准所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文件,应根据6.5的要求进行控制。 a)文件能够被恰当定位; b)文件发布前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充分与适宜的; c)定期对文件进行评审,必要时予以修订并再次批准; d)确保文件的更改和现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 e)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关键岗位,都能得到相关文件和资料的现行版本; f)及时将失效文件和资料从所有发放和使用场所撤回或采取其它措施防止误用; g)确保文件保持清晰、易于识别; h)法律法规、知识性文件和资料,予以适当标识并保存; i)控制和标识文件的分发,确保外来文件得到识别。 6.5 消防安全记录的控制 6.5.1 记录的内容 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消防安全记录,消防安全记录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收到公安消防机构下发法律文书的记录; b)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c)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的记录; d)防火巡查记录; e)防火检查记录; f)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 g)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h)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i)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 j)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记录; k)消防设施档案; l)火灾情况记录; m)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n)其它有关消防管理的内容。 组织应当保持上述记录的完整和详实,并将所有记录统一保管备查。 6.5.2 记录的保持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记录,并在文件中明确规定各种记录的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所需的控制,以便在适宜时用来证明组织实施了符合体系的行为。记录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7 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7.1 总要求 组织应根据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实际,制定相关的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发放应符合文件管理的要求。 7.2 消防安全制度及要点 7.2.1 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7.2.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权限等要点。 7.2.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7.2.4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 7.2.5 火灾危险评价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火灾危险评价、火灾隐患认定、处理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7.2.6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设施火灾与故障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资质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7.2.7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7.2.8 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施工人员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7.2.9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7.2.10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救护和防护、演练程序、注意事项、时间间隔、演练记录、改进方向等要点。 7.2.11 专职、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组成、接警出动、训练方式、内容、考评方式、奖惩办法等要点。 7.2.12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方法、奖惩办法等要点。 7.2.13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应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7.3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7.3.1 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应根据组织实际情况,制定火灾报警系统、防排烟设施、自动灭火系统、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的操作规程。 7.3.2 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操作规程 应根据组织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制定电气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运等与消防安全相关的操作规程。 7.4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修订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应予以公布,并根据组织实际情况的变化随时修订以适应组织的需要。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的修订应由原制定部门进行修订,如原制定部门因裁撤或职责变化等原因不能履行修订工作的,由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指定部门进行修订。 消防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修订后,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后方可重新发布实施。 8 防火检查 8.1 总要求 组织应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应根据组织的有关制度确定检查人员、部位、内容。检查后,检查人员、被检查部门的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8.2 防火巡查 8.2.1 巡查要求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8.2.2 巡查内容 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防火巡查内容并在组织的相关制度中明确,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e)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f)工作结束后,清除遗留火种等杂物、发热源管理的落实情况; g)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h)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8.3 定期防火检查 8.3.1 检查内容 组织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b)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c) 消防水源状况; d) 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 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 f)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g)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 h)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工艺流程及设备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i) 防火巡查开展情况; j) 其它需进行防火检查的内容。 9 火灾危险评价与火灾隐患整改 9.1 总要求 组织应制定火灾危险评价、火灾隐患辨识、火灾隐患整改的程序文件,其范围应包括组织的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以下方面: a) 常规和非常规的活动; b) 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c) 作业场所内的设施,无论是由组织还是由外部所提供的设施; d) 工作、工艺流程。 组织应对火灾危险及时进行评价、制定防范措施并落实。 组织应对火灾隐患及时进行辨识、整改,并验证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9.2 火灾危险评价 9.2.1 原则 火灾危险评价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是所有消防安全要素的基础。组织应不间断地组织火灾危险评价工作,识别与本组织业务活动有关的火灾危害、影响和隐患,并对它们进行科学的评价分析,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火灾危险降到最低或控制在可以承受的程度。 9.2.2 评价方法 9.2.2.1 自我评价 组织应采用符合系统工程学的火灾危险评价方法(如事故树、因果图等)进行评价。 参与火灾危险评价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能力。 9.2.2.2 委托评价 如组织不具备评价人员或评价能力,可以委托具有评价能力的中介机构进行火灾危险评价。 9.2.3 评价内容 a) 依据组织的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等环节的范围、性质等特点确定评价方法,以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b) 确定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等环节的火灾危险程度; c) 确定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等环节的设备要求; d) 确定生产、使用、经营和储存等环节必要的监控和预防措施。 9.2.4 评价程度 a)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应直接负责火灾危险评价管理; b) 明确评价对象、选择符合组织实际的火灾危险评价方法和程序; c) 依据相应消防法规的要求,确定判别准则,判定火灾危险程度。 d) 确定和实施火灾危险控制措施; e) 每隔一定时间或发生重大变更时,重新进行火灾危险评价。 9.2.5 评价成效 a) 为消防安全管理目标、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定提供依据; b) 确定组织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c) 为火灾隐患的确定和整改提供依据; d) 为确定设备要求、明确培训需求和开展运行控制,提供适宜信息; 9.3 火灾隐患整改 9.3.1 原则 火灾隐患整改是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组织消防安全的基础。组织应高度重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确定隐患的重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确保火灾隐患得到控制,以防止隐患继续存在。 组织应提供辨识、评估火灾隐患的性质和程度的方法。 组织应明确火灾隐患辨识、评估人员的职责及其权限。 组织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具体负责火灾隐患的整改。 9.3.2 火灾隐患辨识 组织应采用下列方法对火灾隐患进行辨识; a) 经火灾危险评价后的部位,如果监控和预防措施不到位,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火势蔓延的,应确定为火灾隐患; b) 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消防法规要求的行为,应定为火灾隐患; c) 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消防法律文书中指出的不符合消防法规的行为。 9.3.3 火灾隐患整改程序 a) 火灾隐患评估人员对火灾隐患进行评估,判定其严重程度; b) 根据火灾隐患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措施及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 c) 根据整改措施,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提供隐患整改所需要的人员、场地、资金等资源,监督整改措施及防范措施的落实; d) 对整改后的火灾隐患进行验证; e) 当火灾隐患的整改未达到要求时,应对火灾隐患重新进行评估、制定整改措施并继续进行整改; f) 整改后的隐患应建立完整齐全的档案资料,其内容为: 1)火灾隐患基本情况; 2)评估、认定结论; 3)火灾隐患整改方案; 4)整改进度和责任人; 5)资金情况等; 6)整改结果。 9.3.4 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9.3.4.1 当场改正 发现下列火灾隐患,应责成有关人员立即改正,并做好记录: a) 违章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b) 违章使用甲、乙类可燃液体、气体做燃料的明火取暖炉具的; c) 违反规定吸烟、乱扔烟头、火柴的; d) 违章动用明火、进行电(气)焊的; e) 不按照设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的; f)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锁、遮挡、占用,影响疏散的; g)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或挪作他用的; h) 常闭式防火门关闭不严的; i)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j)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k) 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卷帘正常运行的; l) 存在乱接乱拉电线等不规范用电行为,可能引发火灾的; m) 其它可以立即改正的行为。 9.3.4.2 限期改正 对不能立即改正的火灾隐患,应按9.3.3条的要求执行。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应将危险部位停止生产、经营或工作,立即进行整改。 9.3.5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9.3.6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请复查、验收。 10 消防设计、检验及验收 10.1 总要求 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或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组织应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使其符合现行GB 50045、GBJ 16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组织应委托具有消防设施检验资格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验,确保消防设施安装质量,能实现设计、使用要求。 组织应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进行消防验收,确保建筑工程具备投入使用的、合法的条件。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应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10.2 消防设计 组织应当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自动消防设施设计审核意见书》、《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10.3 消防设施检验 10.3.1 建筑消防工程竣工时,委托具有消防设施检验资格的单位对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质量进行检验,并取得检验报告。 10.3.2 检验内容 10.3.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检查要求、方法符合DB 37/242要求。 10.3.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及消防给水系统 检查要求、方法符合DB 37/242的要求。 10.3.2.3 水喷雾灭火系统 符合GB 50219要求。 10.3.2.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符合GB 50151要求。 10.3.2.5 高倍数、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符合GB 50196要求。 10.3.2.6 蒸汽灭火系统 符合原设计要求。 10.3.2.7 防排烟系统 检查要求、方法符合DB 37/242的要求。 10.3.2.8 防火卷帘、电动防火门 检查要求、方法符合DB 37/242的要求。 10.3.2.9 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和消防控制室 检查要求、方法符合DB 37/242的要求。 10.3.2.10 火灾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 检查要求、方法符合DB 37/242的要求。 10.3.2.11 灭火器 符合GBJ 140的要求。 10.4 消防验收 组织应当取得公安消防机构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公众聚集场所应取得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1 消防设施的控制、维护管理 11.1 总要求 组织应确定本单位专职人员或委托具有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资格的单位进行消防设施,器材(以下统称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发挥防火、灭火效能。 11.2 方法 组织应使用以下两种方法对消防设施实施维护保养: a) 独立维护保养 组织建立独立维护保养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保留记录。 b) 委托维护保养 委托具有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能力的组织,定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并取得维护保养报告。 11.3 消防设施档案 组织应将需要维护保养的消防设施建立档案。 11.4 维护管理内容 11.4.1 组织委托维护保养时,应与受委托组织或单位签定合同,在合同中确定维护保养内容。 11.4.2 组织独立维护保养时,应对以下消防设施实施维护保养: 11.4.2.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应符合GB 50166的有关规定,并应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a) 组织应每日检查集中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报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 b) 试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上的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电动报警装置的报警功能、信号显示是否正常。 c) 有联动控制功能的系统,应用自动或手动检查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是否正常(防排烟设备可半年检查一次)。 d) 探测器每年全部检查试验一遍。 e) 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是否正常。 f) 火灾探测器投入运行2年后,应每隔3年全部清洗一遍。 11.4.2.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应符合GB 50261维护管理的要求,并应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a) 每天对水源控制阀、报警阀,进行外观检查,保证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b)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气压给水设备每月检查一次。 c) 消防水泵每月启动一次。内燃机驱动的消防水泵应每周启动一次。 d) 电磁阀每月检查并作启动试验。 e) 每两个月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f) 每季度应对报警阀旁的放水试验阀进行一次供水试验。 g) 每两年应对消防储水设备进行检查,修补缺损和重新油漆。 11.4.2.3 室内消火栓系统 a) 外观检查 储水池、操作控制盘、消防管网、消火栓箱、消火栓位置指示标志、水带、启动操作机构及室内消火栓的显示灯,从外部看无明显缺陷或变形、损伤、脱落现象。 b) 性能检查 水源的供水装置及配套设施、电动机控制装置、启动装置、加压供水装置、输水管、消火栓等各种功能应顺利实现。 11.4.2.4 卤代烷灭火系统 a) 应对灭火剂贮存容器、选择阀、液体单向阀、高压软管、集流管、阀驱动装置、管网与喷嘴等全部系统组件每月进行两次检查。 b) 每年对系统进行两次全面检查。 11.4.2.5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a) 系统所有阀门均不许拆装,如需拆装,应由制造厂实施。 b) 系统每季度检查一次。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检查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压力和重量及钢瓶组和管道的支撑和吊装是否稳固;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主要检查二氧化碳灭火剂贮存压力和液位及先导控制器动作情况,手柄操作时应灵活、可靠。 c) 系统每隔5年必须进行密封性试验;进行动作试验,以检查各阀门的动作情况。 d) 检查、试验中的螺纹连接处是否密封。 11.4.2.6 其它灭火系统 符合相应现行国家规范及原设计要求。 11.4.2.7 灭火器 灭火器的维护保养应符合GBJ 140、GA 95规定,并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a) 灭火器的报废年限应符合要求。 b) 检查筒体的外观,漆皮大面积脱落、锈蚀面积大于、等于筒体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或连接部位、筒体严重锈蚀的应报废。 c) 灭火器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d) 灭火器的选型应与设置位置相符合。 e) 每处设置部位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具。 f) 灭火器应按期限要求定期送专业维修厂进行维修。 11.4.2.8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设施 每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功能测试。 11.5 采购 应包括组织对消防设施的采购和对维护保养企业的选择。 11.5.1 消防设施的采购 11.5.1.1 要求 组织应对影响采购建筑消防设施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控制,对采购的消防设施规定适宜的验证方法,以确保所采购的消防设施符合要求。 11.5.1.2 评价 采购消防设施的质量取决于供货单位的质量保证能力及对供货实物质量水平。组织应对供货单位进行评价和选择,既确认供货单位应具有已被证实的能完全满足采购产品要求的能力。 确认这种能力,可以用如下一些方法或其他方法: a) 对供货单位的生产能力,交货能力和产品信誉以及质量体系状况进行现场评价。 b) 对比类似产品的历史情况或其他使用者的使用经验。 c) 对比类似产品的试验结果。 d) 对产品样品评价。 11.5.1.3 采购资料 采购资料应包括明确地完整地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订购消防设施的资料,一般包括采购清单、采购计划以及采购合同等,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产品类别、型式,等级或其他标识方法,是通用性产品还是特殊要求产品; b) 规范、图样、检验规程等的名称和适用版本,说明是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企业标准作为交货依据和验收条件,包括一些质量要求; 11.5.1.4 采购产品的验证 组织应在采购资料中对验证的安排及产品的交付方法做出规定,即应在采购计划中明确采购的消防设施的验证方法并与供货单位达成协议,一般通过签订采购合同得到供需双方的认可和实施。 11.5.2 维护保养企业的选择 11.5.2.1 要求 组织应根据维护保养企业所维护的消防设施的种类和重要性对企业进行选择;应建立选择维护保养企业的准则。 11.5.2.2 条件 组织选择的维护保养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体,并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b) 具备建筑消防设施施工资格,且有国内外建筑消防设施安装或调试的经验; c) 有相应的、合乎标准的检测维修保养设备; d) 维护保养人员经过专门培训。 11.5.2.3 验证 组织应保存维护保养企业的维护保养记录,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维护保养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进行验证,以确保维护保养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达到要求。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企业提供的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服务不能免除组织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的责任。 11.6 标识 a) 消防设施所使用的标识分为“使用”、“故障”、“检修”、“停用”四类。 b) 组织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与消防设施的特点,制定适合实际的使用标识样式。 c) 组织应指定人员根据消防设施的状态及时调整标识,并进行记录。 d) 组织应采取措施确保标识的完好,不因时间及责任人员的变动导致标识的损毁、迁移和错挂。 12 消防人力资源 12.1 总要求 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是确保组织消防安全的基础,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使工作在每一相关职能和层次的员工具备完成消防安全工作任务的能力。 12.2 目的 组织应根据员工的教育、培训和经历,对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以提高其消防安全素质,并使其意识到: a) 遵循消防安全方针与程序,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 工作活动中消防安全状况的改善,以及个人行为的改进所带来的消防安全效益; c) 在执行消防安全方针和程序、实现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方面的作用与职责; d) 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可能带来的后果。 12.3 宣传教育 12.3.1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形式: 消防文艺宣传、消防宣传画廊、消防宣传板、火灾事故现场会、典型火灾案例分析、消防标语、消防演讲、季节防火宣传、消防报刊或杂志、消防影视节目、消防知识竞赛、重点工种教育、参观对外开放消防站等。 12.3.2 组织在消防宣传日或重大活动期间通过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12.4 消防安全培训 12.4.1 培训要求 组织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组织实际的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应达到: a) 组织应当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b) 培训程序、培训内容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需求。 c) 组织对员工的培训周期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d) 组织对消防安全培训要有计划安排。 e) 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培训要有季度或年度总结。 12.4.2 内部消防安全培训 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时应注意以下必须培训的内容: a)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b) 本组织、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d) 报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e) 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12.4.3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是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12.4.3.1 培训范围 组织中的下列人员应积极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a) 组织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b)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c)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d)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 e) 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12.4.3.2 组织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使用、储存、经营等特种岗位人员应当持证上岗。 12.4.4 检查 组织的有关管理部门应检查职工的安全培训情况,对违反规定直接上岗者及时纠正。 13 体系审核 13.1 总要求 a) 组织应建立和保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程序,以验证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体系的安排,并通过审核确定体系的有效性; b) 体系审核方案,包括时间表,应立足于组织的火灾危险评价结果、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和以往审核的结果; c) 审核程序中应包括审核的范围、频次、方法,以及实施审核和报告结果的职责和要求。 13.2 审核目的 13.2.1 判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是否: a) 符合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安排和本标准的要求; b) 得到正确的实施和维护; c) 有效满足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方针和目标。 13.2.2 评审以前审核的结果; 13.2.3 向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报送审核结果的信息。 13.3 审核方式 13.3.1 内部消防安全审核 13.3.1.1 要求 a)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应根据全年的生产、使用、经营、储运等环节的情况确定内部消防安全审核的频次; b) 内部消防安全审核应根据所审核的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重要性来安排审核日程,并由与审核的活动无直接责任的人员进行; c) 从事内部消防安全审核的人员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担当。 13.3.1.2 审核方法 a) 审核人员应根据审核日程的内容制定审核计划,确定审核内容、方式、部门、时间及陪同人员。 b) 审核人员应采取查看现场、查阅资料记录、实际技能操作、现场提问,书面考试、交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并详细记录审核内容,对发现的不符合体系要求的不合格或缺陷,应得到陪同人员的确认。 c) 审核结束后,审核人员应出具审核报告。对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体系要求的不合格或缺陷,应出具书面的不合格报告,说明发生不合格或缺陷的责任部门、时间、现象。 d) 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计划,分析发生不合格或缺陷的原因,指定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期限。整改结束后应写出整改报告报内部消防安全审核人员。 e) 内部消防安全审核人员应根据责任部门的整改报告,验证整改效果,确认是否达到整改要求。审核结束后,应将审核报告、不合格报告、整改报告提交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 f)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应将内部消防安全审核的结果提交管理评审。 13.3.2 管理评审 13.3.2.1 要求 a)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对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 b) 管理评审过程中应确保收集到必须的信息资料,供消防安全责任人进行评价。 c) 评审工作应形成文件,并予以保存。 d) 管理评审应根据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的结果、不断变化的客观环境和对持续改进的承诺,指出可能需要修改的方针、目标以及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其他要素。 13.3.2.2 评审方法及内容 a)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按照计划进行管理评审,评审的时间间隔应恰当,在下列情况时应进行管理评审; 1) 组织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动时; 2) 年度计划要求进行管理评审时; 3) 组织发生火灾或重大安全事故时; 4) 内部消防安全审核发现重大问题,审核结论为不合格时; 5) 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时; 6) 发生其它情况需要进行管理评审时。 b) 管理评审应确定适当的评审输入内容,以确保评审质量,评审输入内容应包括: 1) 内部消防安全审核的结果; 2) 内部沟通、讨论得到的信息; 3) 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或其它部门指出的火灾隐患或安全事故隐患; 4) 其它途径得到的信息。 c) 通过管理评审,应对组织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及过程改进的机会及措施。 d) 对管理评审作出的修改体系文件、改进生产工艺、经营方式等改进措施应进行跟踪验证,评价是否达到改进目的,跟踪验证活动应形成记录并保存。 e) 管理评审应形成记录。 14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4.1 总要求 组织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确保在火灾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减少火灾危害和人员伤亡。 14.2 预案内容 a) 预案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组织机构应至少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并明确职责; b)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c)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d) 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e)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的程序措施。 14.3 人员职责 a) 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发布实施; b) 消防安全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 c) 列入预案组织机构的其他成员,应明确个人职责,熟悉预案内容,并具备完成应急预案的能力。 14.4 预案演练 组织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并做好相关记录。 a) 演练周期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根据规定至少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演练。 b) 参加人员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机构里的所有成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c) 演练地点 1) 演练地点要相对安全,并防止意外发生。 2) 在演练前演练地点要设置明显标志,并告知参加演练范围的所有人员。 14.5 评价 组织应制定评价准则,对预案程序及演练的实际效果进行检验和评价,并认真做好演练总结。 15 火灾事故处置 15.1 总要求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程序,以规定对火灾事故处置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以便: a) 处理和调查火灾事故; b) 采取措施减少由火灾事故产生的影响; c) 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再发生; d) 确认所采取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15.2 火灾扑救处理 a) 组织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b) 组织应当对发生火灾的邻近单位给予支援。 c) 组织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 15.3 事故调查 15.3.1 内部调查 a) 内部调查应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施。 b) 组织应按照规定对发生火灾的部门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并予以记录。 c) 对所有拟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进行评审。 d) 纠正和预防措单,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火灾危险相适应。 15.3.2 组织应当保护火灾现场,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进行调查。 16 持续改进 16.1 总要求 a) 组织应建立长效机制以持续改进其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该机制应创造一种氛围,使每个员工都有参加持续改进的意识和机会。 b) 组织应建立体系程序来描述如何利用消防安全管理方针、目标、体系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评审来帮助持续改进。 16.2 数据分析 16.2.1 组织应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确定应收集、分析的数据种类、收集方法、频次;所收集的数据应包括日常监视和测量的结果。 16.2.2 组织应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以便提供以下信息并在体系管理中加以利用: a) 与体系要求的符合性; b) 火灾隐患的特点及其发展趋势,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是否达到预期目的; c) 组织消防安全管理绩效的改进与进一步完善; d) 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或其它部门的满意程度。 16.2.3 为提高数据分析的有效性和效率,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系统工程学的原理,确认所采用的统计技术(如因果图、直条图等)。 16.3 纠正措施 16.3.1 组织应对发生的火灾事故、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进行纠正以防止再发生。 16.3.2 纠正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规定对火灾事故、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的评审程序,以确定其影响程度; b) 确定发生火灾事故、存在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的原因; c) 评估是否需要采取措施以确保火灾事故、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不再发生; d) 采取的纠正措施力度是否与火灾事故、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e) 实施所确定的纠正措施以确保火灾事故、火灾隐患和违章行为不再发生; f) 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结果; g) 验证、评审所采取纠正措施是否有效并予以记录; h) 对重大的纠正措施应及时提交管理评审。 16.4 预防措施 16.4.1 组织应制定预防措施以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适用时,消防安全管理体系记录和数据分析的结果应作为预防措施的输入。 16.4.2 预防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通过数据分析或其它方法以识别和分析火灾隐患; b) 确定火灾隐患存在的原因; c) 评估火灾隐患的危害及影响程度; d) 确定为消除火灾隐患而采取的预防措施; e) 实施所确定的预防措施以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f) 记录所采取的预防措施结果: g) 验证、评审所采取预防措施是否有效并予以记录; h) 对重大的预防措施应及时提交管理评审。 16.5 奖惩 组织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整体工作中,并且应当: a) 对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与保持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b)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或其他违章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DB37/T PAGE 2
本文档为【《山东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DB37--T392-2004)】,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040190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49KB
软件:Word
页数:34
分类:
上传时间:2018-09-06
浏览量: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