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康源医药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文件
编号:KY-SOP-10-01
题目:药品销后退回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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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销后退回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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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1 目的:建立销后退回药品处理程序,规范销后退回药品的管理工作。
2 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对销后退回药品的处理。
4 职责:质管部、储运部、业务部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5 程序
5.1 销后退回药品是指已正常销售出库并在进入市场流通或使用环节后,因质量或非质量原因被退回本公司的药品。
5.2 药品销售人员根据用户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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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实退货原因,对符合退货条件的药品,填写《药品销后退货通知单》,报业务部主管和质管部审核批准。
5.3 药品保管员凭销售部门开具的《药品销后退货通知单》,与实物核对无误后收货签名,并将销后退回药品存放于退货区,通知业务部开具已作“销后退回”标志的《药品购进入仓单》。销后退回药品由专人保管并保留《药品销后退货通知单》中的第二联作为收货凭证。
5.4 药品验收员根据业务部开具的《药品购进入库单》,按照购进验收的规定对销后退回药品进行质量检查验收;验收员确认属于质量问题或合格品后,在《药品购进入库单》上注明质量状况、签章并交保管员;如对销后退回药品的质量状况无法确认时,须报质量管理员处理。必要时,质量管理员应抽样送法定药品检验机构检验。验收员凭《药品购进入仓单》做好《药品销后退货验收记录》。
5.5
经验
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宣传工作经验交流材料优秀班主任经验交流小学课改经验典型材料房地产总经理管理经验
收或检验合格的销后退回药品,存入合格品库(区)。
5.6 经质量管理员确认质量不合格的销后退回药品由药品保管员记录后存入不合格品区。
5.7 保管员根据验收员的验收结论,将药品放入相应的库(区)后,做好《药品销后退货记录》。
5.8 质量管理员应查明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
5.8.1 凡属于供货单位责任的,由质量管理员通知业务部与供货单位联系,办理相关手续。
5.8.2 对销后退回的不合格药品,按照《不合格药品控制程序》处理。
6 相关质量记录
编号
6.1 《药品销后退货通知单》
KY-QMR-55-01
6.2 《药品销后退货验收记录》
KY-QMR-56-01
6.3 《药品销后退货记录》
KY-QMR-54-01
6.4 《药品购进入仓单》
KY-QMR-4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