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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辅税法第五节 国际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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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辅税法第五节 国际税法第五节 国际税法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国际税法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的...

注税辅税法第五节 国际税法
第五节 国际税法      一、国际税法的概念及原则   国际税法是指调整在国家与国际社会协调相关税收过程中产生的国家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与涉外纳税人之间的涉外税收征纳关系和国家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国际税法的重要渊源是国际税收协定,其最典型的形式是“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国际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有税收管辖权、国际重复征税、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国际税法一旦得到一国政府和立法机关的法律承认,国际税法的效力高于国内税法。   国际税法的基本原则包括:(1)国家税收主权原则;(2)国际税收分配公平原则;(3)国际税收中性原则。   二、税收管辖权   (一)税收管辖权的概念和分类   税收管辖权,是一个主权国家在税收管理方面所行使的在一定范围内的征税权力,属于国家主权在税收领域中的体现。   税收管辖权具有明显的独立性和排他性。   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分为三类:来源地管辖权、居民管辖权和公民管辖权。   【例题·多选题】根据行使征税权力的原则和税收管辖范围、内容不同,目前世界上的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 )。(2010年)   A.来源地管辖权   B.居住地管辖权   C.居民管辖权   D.公民管辖权   E.销售地管辖权   【答案】ACD   (二)约束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 管辖权及身份种类 判别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居民(公民)管辖权 自然人居民身份的判定 一般判定标准 (1)住所标准——永久性或习惯性   (2)时间标准——居住或停留一定时间以上   (3)意愿标准——有居住的主观意愿 特殊判定标准(按照顺序) (1)以永久性住所为判定标准   (2)以同个人和经济关系更为密切为判定标准   (3)以习惯性住所为判定标准   (4)以国籍为判定标准   (5)通过有关国家协商解决 法人居民身份的判定 一般判定标准 (1)管理中心标准   (2)总机构标准   (3)资本控制标准   (4)主要营业活动地标准 特殊判定标准 法人双重居民身份的判定只能由有关国家之间协商解决 公民身份的判定 首先明确该人与本国是否有法律联结因素,即公民身份。目前实行公民管辖权的国家基本采用两个标准:   (1)自然人——国籍标准   (2)法人——登记注册标准 来源地管辖权 (1)跨国劳务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准   (2)跨国营业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准——一般为营业活动发生地   (3)跨国投资所得行使来源地管辖权的约束标准 【例题·单选题】按照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国际惯例,自然人居民身份的一般判定标准不包括( )。(2008年)   A.住所标准   B.时间标准   C.意愿标准   D.籍贯标准   【答案】D 三、国际重复征税   (一)国际重复征税及其避免 要点 主要内容 国际重复征税的概念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相同或类似的税 国际重复征税的产生原因 具体有以下三个原因:纳税人所得或收益的国际化;各国所得税制的普遍化;各国行使税收管辖权的矛盾性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一般方式 单边方式、双边方式和多边方式 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基本方法(p58) (1)免税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外的所得免予征税,以此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2)抵免法: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公民)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并汇总征税,但允许在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本国居民就其外国来源所得在国外已纳税额,以此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例题·单选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在同一时期内,对参与或被认为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同一或不同纳税人的同一征税对象征收了相同或类似的税。这种征税结果在国际税收中称为( )。(2007年)   A.国际征税   B.国际重复征税   C.国际税收抵免   D.国际税收饶让   【答案】B   【例题·单选题】国际税收中,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是( )。(2009年)   A.免税法   B.税收饶让   C.直接抵免法   D.间接抵免法   【答案】A   【解析】免税法又称豁免法,是彻底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   (二)国际税收抵免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1.抵免限额的确定   抵免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公式如下:   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2.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   (1)分国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分国抵免限额=来自某一非居住国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率   【案例1】我国某纳税人(在我国适用25%的所得税率)有来自A国的应税所得50万元和来自B国的应税所得80万元,则其分国抵免限额为:   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B国抵免限额=80×25%=20(万元)。   (2)综合抵免限额=(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来自居住国和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   上述公式可简化成:综合抵免限额=来自非居住国全部应税所得×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案例2】我国某纳税人(在我国适用25%的所得税率)有来自A国的应税所得50万元和来自B国的应税所得80万元,则其综合抵免限额为:综合抵免限额=(50+80)×25%=32.5(万元)。   分国限额法与综合限额法比较: 假定情形 分国限额法 综合限额法 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税率高低不同 对居住国有利 对纳税人有利 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有盈有亏 对纳税人有利 对居住国有利   以上例假定一: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税率高低不同 跨国纳税人(居住国税率25%) A国经营(A国税率30%) B国经营(B国税率20%) 所得额 50万元 80万元 实际来源国纳税 50×30%=15(万元) 80×20%=16(万元) 分国   限额法 分国限额法的限额 50×25%=12.5(万元) 80×25%=20(万元) 分国限额实际抵税 12.5万元(<15万元) 16万元(<20万元) 分国限额法合计可抵税 12.5+16=28.5(万元) 综合   限额法 综合限额法的限额 (50+80)×25%=32.5(万元) 综合限额实际可抵税 15+16=31万元(<32.5万元) 结论 综合限额法可抵免的税额多,对纳税人有利   假定二: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有盈有亏 跨国纳税人(居住国税率25%) A国经营(A国税率30%) B国经营(B国税率20%) 所得额 -60万元 80万元 实际来源国纳税 0 80×20%=16(万元) 分国   限额法 分国限额法的限额 0 80×25%=20(万元) 分国限额实际抵税 0 16万元(<20万元) 分国限额法合计可抵税 16万元 综合   限额法 综合限额法的限额 (-60+80)×25%=5(万元) 综合限额实际抵税 5万元 (<16万元) 结论 分国限额法可抵免的税额多,对纳税人有利   3.直接抵免法与间接抵免法 抵免方法 特点及适用情况 直接抵免法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税收抵免 间接抵免法 特点:政府对本国居民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   适用情况: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又适用于母、子、孙等多层公司的经营方式   【例题·单选题】适用于母子公司的经营方式的税收抵免方法是( )。   A.逆向抵免   B.追溯抵免   C.直接抵免   D.间接抵免   【答案】D   4.税收饶让(理解)   税收饶让又称为饶让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在非居住国得到税收优惠的那部分所得税,特准给予饶让,视同已纳税额而给予抵免,不再按本国税法规定补征。   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例题·单选题】关于国际税收抵免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0年)   A.直接抵免法仅适用于母、子公司之间的税收抵免   B.允许抵免额等同于抵免限额   C.税收饶让与抵免法共同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   D.抵免限额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国外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答案】D   【解析】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同一经济实体总、分机构之间的税收抵免,A选项错误;允许抵免额不等同于抵免限额,而是抵免限额与实纳税额相比较小的金额,B选项错误;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免除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抵免法和免税法构成了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办法,C选项错误。 四、国际避税与反避税 要点 主要内容 国际避税的基本方式和方法(了解) (1)通过纳税主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2)不转移纳税主体的避税   (3)通过纳税客体的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   (4)不转移纳税客体的避税 国际避税地的类型 (1)不征收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   (2)不征收某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或征税但税率较低的国家和地区   (3)虽有规范税制但有某些税收特例或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利用国际避税地的避税 (1)通过国际避税地常设机构避税   (2)通过国际避税地公司避税 国际反避税 反避税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1)防止通过纳税主体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的措施   (2)防止通过纳税客体国际转移进行的国际避税的措施   (3)防止利用避税地避税的措施 反避税合作 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转让定价税制(p60) 管辖范围 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调整方法 目前各国普遍能够接受转让定价调整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利润分割法   【例题·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避税地是指不征税的国家或地区   B.税收情报交换是国家之间合作进行国际反避税的主要内容   C.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关联交易   D.对转让定价形成的不合理收入、费用的调整方法,是转让定价税制的核心内容   E.转让定价税制与所得税制密切相关,也可以看作是完整的所得税体系中一个特殊组成部分   【答案】BCDE   【例题·单选题】关于转让定价税制,下列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述正确的是( )。(2009年)   A.转让定价税制是某一税种的专门税制   B.转让定价税制的管辖对象是公司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   C.转让定价税制实质上属于单一程序性规则   D.转让定价的调整方法主要采用综合抵免法   【答案】B   五、国际税收协定 要点 主要内容 国际税收协定的概念 国际税收协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或地区,为了协调相互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本着对等的原则,在有关税收事务方面通过谈判所签订的一种书面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双边税收协定 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内容 (1)税收管辖权的问题   (2)避免或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问题   (3)避免税收歧视,实行税收无差别待遇   (4)加强国际税收合作,防止国际避税和逃税 对外签订的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的关系 (1)税收协定具有高于国内税法的效力   (2)税收协定不能干预有关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   (3)税收协定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例题·多选题】在国际税法规范中,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2007年)   A.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   B.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必须修改国内税法的某些征收管理办法   C.各国在谈判签订国际税收协定后,双方或多方仍有制定和修改国内税法的自主权   D.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可以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   E.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不课征消费税或增值税等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答案】AC   【解析】税收饶让不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它只是抵免法的附加;当国际税收协定与国内税法发生冲突时,税收协定不能干预国家自主制定或调整修改税法;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不能限制有关国家对跨国投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税收待遇。国际避税地通常是指不课征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等直接税,或税率远低于国际一般负担水平,或向非居民提供特殊的税收优惠,可以进行国际逃税和避税活动的国家和地区。   【例题·多选题】在国际税收实践活动中,缔结的国际税收协定绝大多数是( )。(2010年)   A.单边税收协定   B.多边税收协定   C.双边税收协定   D.税收特惠协定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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