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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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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七) 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七) 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哪项情形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 A 汪某系军人在军营内盗窃构成犯罪的 B 军人王某在服役期内犯严重持械抢劫致人重伤的 C 刘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内犯违反军人职责罪 D 史某在办理退役手续后非法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

2014年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七)
司法(卷二)考试试题及解析(三十七) 一、单选题(本大题50小题.每题1.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哪项情形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 A 汪某系军人在军营内盗窃构成犯罪的 B 军人王某在服役期内犯严重持械抢劫致人重伤的 C 刘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内犯违反军人职责罪 D 史某在办理退役手续后非法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军事法院管辖范围 [解析] 《刑诉解释》第20条:“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21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人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依此,D项中史某的行为属于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故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范围;A、B、C项属于军事法院管辖范围。 第2题 下列哪项情况不屑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A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投有委托辩护人的 B 有法定代理人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C 公诉人出庭公诉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聋哑人犯罪案件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指定辩护人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4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注意C项是可以指定而不是必须指定。依此,C为正确答案。 第3题 2004年11月10日,彭某的男朋友陈某将三袋白色粉末状物共计236.6克用白色尼龙袜包装,让彭携带身上,准备运往襄樊一带,并告诉彭某白色粉末状物是K粉(某种毒品)。同日16时许,彭某携带三袋“K粉”乘上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列车,途中被乘警查获。经鉴定彭某携带的三袋白色粉末状物为葡萄糖粉。彭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A 非法持有毒品罪 B 运输毒品罪 C 窝藏转移毒品罪 D 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运输毒品罪 [解析] 彭某在携带运输前,他的男友陈某(另案处理),曾告知她是三袋“K”粉。抓获后虽经鉴定是葡萄糖粉,但她把此物当毒品并着手实施携带运输。彭某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第4题 钟某因纵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经实体审查,觉得其符合逮捕舶条件又发现其已经有6个月的身孕,公安机关对钟某应当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A 仍必须逮捕 B 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 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 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强制措施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0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依此,钟某本应当被逮捕,但是其正在怀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故C项为正确答案。 第5题 2003年春节前的一天,刘某到兰州后就打电话叫来了魏某、华某等同伙,花钱买了几家商场的真购物券,然后拿回老家,勾结浙江制假分子伪造了几家商场的购物券,票面价值达200余万元。后在兰州、西宁进行购物兑奖活动,获取了价值200多万元的商品,并且将其中数十万元的购物券倒卖给他人。对于刘某等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A 有价票证诈骗罪 B 倒卖票证罪 C 伪造公司企业证件罪 D 诈骗罪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诈骗罪 [解析] 前三种犯罪的罪名都不存在,这种伪造购物券的行为就是捏造能够购物的假相,骗取财物,成立诈骗罪。 第6题 在一起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误将传票送达给与田晓娅同名的邻村的田晓娅;后者的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当她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承受不住这种打击,引起精神病复发,不能劳动,生活上不能自理。对于此案,人民法院对精神混乱的田晓娅应否负赔偿义务? A 不应当负赔偿义务,因为田晓娅以前就有精神病,并不是人民法院误发传票的行为才导致其有精神病 B 不应当负赔偿义务,因为人民法院误发传票的行为只是给其精神造成损害,而对于精神赔偿在我们国家赔偿中是不存在的 C 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为黄某所受损害是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应当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赔偿责任 D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 121条的规定承担赔偿义务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家机关特别侵权责任 [解析] 本题之情形符合《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的国家机关特别侵权责任,不应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故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 第7题 胡某赌博赢得柳某1万元钱,但柳某却拒绝给付,胡某非常恼火,遂采用暴力将柳某扣为人质,并向其家人索要12万元的债款、利息和损失。柳某家无奈,只得凑齐12乃元交给胡某。对胡某的行为应当; A 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B 以绑架罪论处 C 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 以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并罚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非法拘禁罪 [解析] 刑法第23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第8题 赵某与王某系邻居,两人一日为一小事打起来,造成王某轻伤,王某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经开庭审理后,人民检察院觉得不应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遂要求撤回起诉,则人民法院: A 既然检察院要求撤诉,则准许其撤诉 B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张某与王某均同意,则准许撤诉 C 公诉案件不允许撤诉,自诉案件才可以撤诉 D 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撤诉 [解析] 《刑诉解释》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依此,只有D项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第9题 关于拘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 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传后24个小时内对其进行讯问 B 一次拘传讯问不完的,经该机关负责人的批准,可以再次拘传 C 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其不出庭案件将无法进行审理的证人,可以对其进行拘传,但不得使用械具 D 公安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拘传 [解析] 《刑诉解释》第65条,审判人员对被拘传的人,应当在拘传后的12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被拘传人。据此,A项错误,B项错误。根据同一解释第64条第1款,对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根据案件情况有必要拘传的被告人,可以拘传。据此,C项错误,拘传不能适用于证人。公安司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故D项正确。 第10题 以下哪项内容是不能适用裁定的? A 管辖权异议 B 指定管辖 C 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D 作出的裁决属于可以上诉的内容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裁定的适用 [解析] 《行诉解释》第59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四)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C项应当适用判决。    第63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冲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对照上述各项规定,AB项均是适用裁定。至于D项,因有三项裁定也是可以上诉的,因此其说法也不能成立。 第11题 赵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合议庭在评议时对该案如何处理出现了重人的分歧,合议庭欲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则: A 报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B 审判委员会只能给出指导意见,如何处理还得合议庭最后决定 C 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即使合议庭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建议再次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D 如果该案是独任审理的,则不得报审判委员会讨论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判委员会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由此,A项正确,B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114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裁定。    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拟判处死刑的;    (二)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    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此,D项错误。    第115条:“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由此,C项错误。 第12题 某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于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而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继而被依法逮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 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 对于某的逮捕应由人民检察院批准 D 对于某的逮捕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间谍罪的职能管辖 [解析] 间谍罪屑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应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逮捕也应由安全机关来执行,它行使同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但批准逮捕仍是检察院的职权。参见《刑事诉讼法》第3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4条:“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第13题 吴某生产了价值20余万元的伪劣洗发水,正准备运往市场销售,恰逢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人员依法检查,吴某指使工人使用暴力阻碍检查,将国家工作人员打成轻伤。吴某的行为: A 仅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 B 仅构成妨害公务罪 C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与妨害公务罪,且数罪并罚 D 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与妨害公务罪,且以处罚较重的犯罪处罚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 [解析] 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1条。 第14题 2004年11月,河北某地张某建立一个名为“万德福”的购物网站,同时给自己和妻子赵某办了两张假身份证,并用这两张假身份证分别在5家银行设立了账户。由于价格低廉,“万德福”网站的点击率很高。11月 20日,陕西省某交警大队的王某在该网站看中一台数码摄像机,汇了3504元给张某。28日中午,赵某打电话给王某称,货是海关罚没的走私物品,让王某再汇2000元风险金,见面交货后再退还。第二天,王某又汇了2000元。赵某又打电话说钱不够,让王某再汇 2000元,王某随即照办。赵某的行为成立: A 合同诈骗罪 B 敲诈勒索罪 C 诈骗罪 D 偷税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诈骗罪 [解析] 这种情况属于网络上的诈骗活动,按照《刑法》第287条的规定,这种情形认定为诈骗罪。 第15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购买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B 行为人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淫秽的影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著作权罪进行数罪并罚 C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成立销售赃物罪 D 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或者其成员被公司企业要求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于是向其出具虚假财会报告,应该成立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走私犯罪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B项,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关于办理走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走私《刑法》第151条、第347条、第350条规定以外的已被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也应依《刑法》第153条所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不需要认定其他犯罪;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应当按照走私物品的种类,分别适用《刑法》第151条、第152条、第 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或者其成员出具虚假财会报告的,应构成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因而,对于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与公司共谋出具虚假财会报告的行为,就不能以本罪的共犯论处,而应成立独立的罪名。 第16题 王男与江女于2004年2月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刘女谈恋爱,但仍和前妻在某市共同租房同居。11月9日上午,王某将江某装有存款单的背包拿走。当天下午,两人发生争吵,晚上19时许,王某在该市渠沟镇黄里桥试图说服前妻跟自己回家。江某靠在桥的护栏边不从,两人在争执中一起翻人河中。落水后,王某自己潜水上岸,逃离现场。江某溺水身亡。关于王某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 前妻溺水时不救助是不作为犯罪 B 恋爱期间与他人同居不成立重婚罪 C 两人已经离婚,江某溺水时不救助不成立犯罪 D 拿走存折不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故意杀人罪 [解析] 王某和江某虽然离婚,但是仍然生活在一起,因此,存在有共同财产和相互照顾的法律关系。所以,拿走存折的行为不成立犯罪,而江某溺水后王某不予救助则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第17题 甲与乙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办理甲的批捕时,发现对乙也应当逮捕。检察院对乙应如何处理? A 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B 如果公安机关说明不提请逮捕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申请上一级检察机关对乙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C 检察院应当将案卷退回;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对两人提请批准逮捕 D 本案不是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检察院应当对甲批准逮捕,对乙不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查批捕 [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由此可见,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 第18题 罗甲、罗乙、罗丙系某村委会干部。 2004年12月22日晚,三人商量修一条进村水泥公路,其明知修水泥路按原有的老路必须经过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洪洲窑遗址,却未经上级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同意,仍规划按原路修筑。次日,三人召开村民大会,决定由罗丁负责修路,并宣布了修路路线。同年12月30日下午,罗丁请来挖掘机进行施工,致使洪洲窑遗址受到部分损毁。对上述案件应该认定为: A 故意毁损名胜古迹罪 B 故意毁损文物罪 C 过失毁损文物罪 D 故意毁坏财物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故意毁损文物罪 [解析] 三人明知洪洲窑遗址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未经上级政府及文物主管部门同意,擅自在洪洲窑遗址上修公路,致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损毁,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 第19题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甲违反海关法规,将大量黄金运输进境,不予申报,逃避关税。甲的行为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 B 乙生产、销售劣药,没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但销售金额超过了5万元。乙的行为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C 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100万元,然后以更高的利息贷给他人。丙向其同学还本付息后,违法所得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丙的行为成立非法经营罪与高利转贷罪的想象竞合犯 D 承担资产评估职责的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后,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丁的行为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测试点]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综合题。 [解析] 刑法第151条第2款规定的走私贵重金属罪中只规定了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贵重金属,不包括进口的贵重金属。因此,甲的行为不成立走私贵重金属罪,所以A项不选。    C项中丙在自己的35名同学中高息揽储,吸收存款100万元,根据刑法第176条应成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至于丙的高利转贷行为,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高利转贷罪是指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行为,丙转贷的钱并不是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因此不成立高利转贷罪,C项不能选。    就D项而言,根据刑法第229条第2款的规定,因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只成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成立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与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只定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因此D项错误,不能选。    B项中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劣药的行为,没有对人体造成严重危害,根据第142条的规定,不构成生产销售劣药罪,但是,其销售金额达到了5万元,根据刑法第149条的规定,应按照第140条定罪,即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第20题 下列情形中,哪种行为不构成侵占罪? A 金某在马路上捡到一个钱包,打开后发现里面有1000多美元,遂据为已有。后失主多次登报寻包,金某看到后均未理睬 B 旅客离开宾馆时将装有数万元现金的密码箱遗忘在房间中,被服务员发现后藏起来私吞,后来旅客回来寻找,服务员害怕被告发,主动归还 C 王某在出差前将电脑放在邻居钱某家,钱某擅自将电脑变卖、私吞钱款,王某回家后,钱某谎称电脑被盗 D 白某在饭店吃饭,离开时将手提电脑遗忘在饭桌上,被店主藏匿。白某发现后回来寻找。店主谎称没有发现,拒不交出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侵占罪 [解析] 根据《刑法》第270条,侵占罪的客观方面包括两种行为,一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二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据此,A、D项属于将他人的遗忘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C项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B项虽有“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但不是“拒不交出”,不构成侵占罪。故依题意,只有B项为正确答案。 第21题 以下哪项内容是不能适用裁定的? A 管辖权异议 B 指定管辖 C 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D 作出的裁决属于可1~2 1-诉的内容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裁定的适用 [解析]《行诉解释》第59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判决撤销违法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撤销的同时,可以分别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一)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二)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三)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四)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的,建议有权机关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C项应当适用判决。    第63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驳回起诉;    (三)管辖异议;    (四)终结诉讼;    (五)中止诉讼;    (六)移送或者指定管辖;    (七)诉讼期间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或者驳回停止执行的申请;    (八)财产保全;    (九)先予执行;    (十)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十一)补正裁判文书中的笔误;    (十二)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十三)提审、指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十五)其他需要裁定的事项。    对第(一)、(二)、(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    对照上述各项规定,AB项均是适用裁定。至于D项,因有三项裁定也是可以上诉的,因此其说法也不能成立。 第22题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的为: A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B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C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D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也可以驳回抗诉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判监督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 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由此可知D项错误,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而不是可以。 第23题 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因王某超出了经营许可证指定的范围经营各种业务活动,对王某进行了行政处罚。在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宣告处罚决定书时,王某不在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怎样将处罚决定书送达王某? A 在7日内依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B 在7日内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C 在3日内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D 在3日内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处罚决定书的送达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0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依照本条的规定,B项是正确答案。就本问题,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七日内;二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第24题 周某系某局局长,2001年7月6日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入狱服刑后,因患糖尿病于2002年12月8日经有关部门批准保外就医1个月。但周某自保外就医期满至今9个月之久,一直未归监服刑。期间,公安司法机关多次口头、书面传唤或派人去他家。周某家人均以周某“外出做32'’无法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为借口推诿。监管机关责令保人限期找回,保人也以周某“下落不明”无法找到为由敷衍,致使周某长期逍遥法外,逃避监管。对周某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A 严重违反保外就医规定,但不成立犯罪 B 脱逃罪 C 拒不执行判决罪 D 破坏监管秩序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脱逃罪 [解析] 周某作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分子,在保外就医的期间结束后应该继续服刑,但是其故意不回监狱,公安机关和监管机构多次传唤或通知,仍不回监狱,脱离国家司法机关的控制,成立脱逃罪。 第25题 赵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合议庭在评议时对该案如何处理出现了重大的分歧,合议庭欲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则: A 报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 B 审判委员会只能给出指导意见,如何处理还得合议庭最后决定 C 对于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即使合议庭有不同意见,也不得建议再次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 D 如果该案是独任审理的,则不得报审判委员会讨论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判委员会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49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由此,A项正确,B项错误。    《刑诉解释》第114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或裁定。    对下列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一)拟判处死刑的;    (二)合议庭成员意见有重大分歧的;    (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    (四)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    (五)其他需要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    对于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院长认为不必要的,可以建议合议庭复议一次。    独任审判的案件,开庭审理后,独任审判员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由此,D项错误。    第115条:“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建议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复议。”由此,c项错误。 第26题 在一起离婚诉讼中,人民法院误将传票送达给与田晓娅同名的邻村的田晓娅,后者的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当她接到法院的传票后,承受不住这种打击,引起精神病复发,不能劳动,生活上不能自理。对于此案,人民法院对精神混乱的田晓娅应否负赔偿义务? A 不应当负赔偿义务,因为田晓娅以前就有精神病,并不是人民法院误发传票的行为才导致其有精神病 B 不应当负赔偿义务,因为人民法院误发传票的行为只是给其精神造成损害,而对于精神赔偿在我们国家赔偿中是不存在的 C 不应当承担赔偿义务,因为黄某所受损害是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造成的,应当由有关责任人员负赔偿责任 D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民法通则》第 121条的规定承担赔偿义务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国家机关特别侵权责任 [解析] 本题之情形符合《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的国家机关特别侵权责任,不应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故只有D项为正确答案。 第27题 下列哪类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A 张、王、李、赵四人共同进行商业诈骗,经过2次补充侦查,终于查清了他们所犯的罪行 B 钱某杀死其前妻孙某,并将尸体肢解后藏于冰箱内达两年之久始被发现 C 刘某因诽滂罪被指控,他本人及其辩护律师周某对所指控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D 郑某因涉嫌向美国中央情报局提供三峡工程实施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图受到刑事指控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简易程序的范围 [解析] 关于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第2条的规定,下列公诉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是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二是被告人、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三是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四是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情形。本题A选项中四人共同进行商业诈骗,经过2次补充侦查才查清他们所犯的罪行,属于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B选项杀人碎尸案属于应当判处被告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D选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犯罪,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只有C选项属于《刑事诉讼法》第174条和上述“意见”第1条规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情形。 第28题 甲将与其有私仇的乙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丙路过,见乙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手表、钱物偷走。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丙构成共同犯罪 B 甲、丙构成故意伤罪、盗窃罪 C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盗窃罪 D 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共同犯罪 [解析] 依据《刑法》第25条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本案中,甲与丙没有共同的故意,因而不构成共同犯罪,二人各自以其单独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即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盗窃罪,c选项当选。 第29题 王男与江女于2004年2月离婚。离婚后,王某与刘女谈恋爱,但仍和前妻在某市共同租房同居。11月9日上午,王某将江某装有存款单的背包拿走。当天下午,两人发生争吵,晚上19时许,王某在该市渠沟镇黄里桥试图说服前妻跟自己回家。江某靠在桥的护栏边不从,两人在争执中一起翻人河中。落水后,王某自己潜水上岸,逃离现场。江某溺水身亡。关于王某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 前妻溺水时不救助是不作为犯罪 B 恋爱期间与他人同居不成立重婚罪 C 两人已经离婚,江某溺水时不救助不成立犯罪 D 拿走存折不成立盗窃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故意杀人罪 [解析] 王某和江某虽然离婚,但是仍然生活在一起,因此,存在有共同财产和相互照顾的法律关系。所以,拿走存折的行为不成立犯罪,而江某溺水后王某不予救助则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第30题 在一起侮辱案件中,郭大侠以肖某捏造事实,诽谤自己,致使自己受到巨大损害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肖某的刑事责任。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郭大侠和肖某都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调取新的证据。据此,对于本案肖某构成犯罪的事实,负有证明责任的人员应当是: A 郭大侠 B 肖某 C 肖某和郭大侠 D 肖某仅有责任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自诉案件中的证明责任 [解析] 在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应当对被告人构成犯罪承担举证责任。相关法条为《刑事诉讼法》第171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的规定。” 第31题 根据我国法律,在王某涉嫌盗窃一案中,能担任辩护人的是: A 某公安机关户籍科科长由某,是被告人的同学 B 被告人的朋友许某,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剥夺政治权利 C 审判该案的法院法警王大某,是被告人的哥哥 D 被告人的好友林某,正在被管制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辩护人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依此,B、D项排除。    《刑诉解释》第33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    (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    (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依此,A项被排除,而C项属于例外情形而入选。 第32题 下列行为可构成共同犯罪的是: A 甲向一建筑物投掷火把,而同时乙在另一处也向该建筑物点火,二人并无联系 B 两个驾驶员同时因疏忽致汽车翻倒 C 乙抢劫银行时,偶遇正在取钱的熟人丙,于是叫丙去开保险柜,事后分给丙3万元 D 甲以2万元的高价要汽车驾驶员乙向内地运输“淫秽光盘”,实际上是大宗海洛因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共同犯罪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是:必须两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故意行为。共同故意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各共犯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二是各共犯人之间有意思联络。A项属于同时犯;B项属共同过失犯罪,不是一般意义的共同故意犯罪,C选项属事中产生共同犯罪故意,D选项甲的故意是毒品犯罪,而乙的故意内容是淫秽物品犯罪,两者故意内容不一样。 第33题 下列哪项情形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 A 汪某系军人在军营内盗窃构成犯罪的 B 军人王某在服役期内犯严重持械抢劫致人重伤的 C 刘某已退役,发现其在服役期内犯违反军人职责罪 D 史某在办理退役手续后非法将部队的在库枪支窃出并出卖的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军事法院管辖范围 [解析] 《刑诉解释》第20条:“现役军人(含军内在编职工,下同)和非军人共同犯罪的,分别由军事法院和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其他专门法院管辖;涉及国家军事秘密的,全案由军事法院管辖。”    第21条:“下列案件由地方人民法院或者军事法院以外的其他专门法院管辖:    (一)非军人、随军家属在部队营区内犯罪的;    (二)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的;    (三)现役军人人伍前犯罪的(需与服役期内犯罪一并审判的除外);    (四)退役军人在服役期内犯罪的(犯军人违反职责罪的除外)。”    依此,D项中史某的行为属于军人在办理退役手续后犯罪,故不属于军事法院管辖范围;A、B;C项属于军事法院管辖范围。 第34题 2004年11月,河北某地张某建立一个名为“万德福”的购物网站,同时给自己和妻子赵某办了两张假身份证,并用这两张假身份证分别在5家银行设立了账户。由于价格低廉,“万德福”网站的点击率很高。11月20日,陕西省某交警大队的王某在该网站看中一台数码摄像机,汇了3504元给张某。28日中午,赵某打电话给王某称,货是海关罚没的走私物品,让王某再汇2000元风险金,见面交货后再退还。第二天,王某又汇了2000元。赵某又打电话说钱不够,让王某再汇 2000元,王某随即照办。赵某的行为成立: A 合同诈骗罪 B 敲诈勒索罪 C 诈骗罪 D 偷税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诈骗罪 [解析] 这种情况属于网络上的诈骗活动,按照《刑法》第287条的规定,这种情形认定为诈骗罪。 第35题 2004年11月10日,彭某的男朋友陈某将三袋白色粉末状物共计236.6克用白色尼龙袜包装,让彭携带身上,准备运往襄樊一带,并告诉彭某白色粉末状物是K粉(某种毒品)。同日16时许,彭某携带三袋“K粉”乘上昆明开往郑州的K338次列车,途中被乘警查获。经鉴定彭某携带的三袋白色粉末状物为葡萄糖粉。彭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A 非法持有毒品罪 B 运输毒品罪 C 窝藏转移毒品罪 D 不成立犯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运输毒品罪 [解析] 彭某在携带运输前,他的男友陈某(另案处理),曾告知她是三袋“K”粉。抓获后虽经鉴定是葡萄糖粉,但她把此物当毒品并着手实施携带运输。彭某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未遂)。 第36题 南京某地发生了一起凶杀案,经公安机关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但刘某已经不知下落,公安机关决定发布通缉令,下列何种说法或做法是正确的? A 只有在刘某应当逮捕的情形下,才能发布通缉令 B 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应当经过检察机关的批准 C 如果南京市公安局认为应当在全国通缉刘某,应当报请江苏省公安厅发布通缉令 D 如果是检察院侦查的案件,检察院可以自行发布通缉令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通缉令的适用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3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将通缉通知书和通缉犯的照片、身份、特征、案情简况送达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追捕归案。    注意通缉令作为一项侦查措施的实施并不需要检察机关的批准,c项中应当报公安部发布;D项中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 第37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 购买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 B 行为人走私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淫秽的影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应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侵犯著作权罪进行数罪并罚 C 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成立销售赃物罪 D 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或者其成员被公司企业要求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于是向其出具虚假财会报告,应该成立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走私犯罪 [解析] A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医疗机构或者个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不符合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而购买、使用,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定罪处罚;B项,2002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共同制定的《关于办理走私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走私《刑法》第151条、第347条、第350条规定以外的已被国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也应依《刑法》第153条所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追究刑事责任,不需要认定其他犯罪;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的,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应当按照走私物品的种类,分别适用《刑法》第151条、第152条、第 347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或者其成员出具虚假财会报告的,应构成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因而,对于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与公司共谋出具虚假财会报告的行为,就不能以本罪的共犯论处,而应成立独立的罪名。 第38题 胡某赌博赢得柳某1万元钱,但柳某却拒绝给付,胡某非常恼火,遂采用暴力将柳某扣为人质,并向其家人索要12万元的债款、利息和损失。柳某家无奈,只得凑齐12万元交给胡某。对胡某的行为应当: A 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B 以绑架罪论处 C 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 以非法拘禁罪和绑架罪并罚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非法拘禁罪 [解析] 刑法第23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 第39题 下列关于认识错误的说法正确的有: A 某村村长甲威信颇高,对本村村民的违法乱纪行为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关押24小时,从而使违法乱纪现象减少,村民也拍手称快,甲也从未认为自己的行为违法,由于甲的行为稳定了村子的社会秩序,不具有危害性,所以不构成非法拘禁罪 B 甲男明知乙女只有13周岁,但是以为只要征得幼女同意后就可以与之发生性交,于是在征得乙女同意后与幼女发生了性关系,甲男没有违背妇女意志,所以不构成强奸罪 C 甲于1987年3月自费出国(出国前曾有嫖娼行为),在国外期间染上严重性病,并于1999年9月8日回国。甲不知道国家已经规定了传播性病罪,于1999年10月10日嫖娼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甲主观上没有罪过所以不构成传播性病罪 D 甲化妆拦路强奸妇女,黑夜中将提前下班的妻子当作其他妇女,并对其实施了“强奸”行为,甲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律认识错误 [解析] 关于法律认识错误,包括这样三种情形,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无罪行为;将无罪行为误认为有罪行为;对罪行定性与处罚轻重的误认等。对于法律认识错误,原则上一般不影响定罪量刑。    关于事实认识错误,主要包括这几种情形:因果关系认识错误;客体的认识错误;对象的认识错误;打击错误;手段、工具的认识错误。一般来说,犯罪故意的成立并不要求行为人对因果关系发展的具体样态有明确认识,只要求其认识到自己实施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因果关系的错误认识原则上不影响对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不影响定罪量刑问题。对于其他几种事实认识错误,刑法理论上素有具体符合说、法定符合说、抽象符合说等争议,我国刑法理论上基本认同法定符合说,即行为人所认识的事实与实际发生的事实,只要在犯罪构成范围内是一致的,就不影响对其行为性质的判断及其刑事责任的承担。本题中,A、B、C属于法律认识错误。 第40题 某市文化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一企业有严重的违法经营行为,经审查认为应当给予该企业150万元以上的罚款。对此,市文化局向上级文化局报批,上级文化局给予批准后,市文化局对企业作出了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市文化局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此案谁有管辖权? A 市文化局 B 上级文化局 C 上级文化局或者市人民政府 D 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复议机关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12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题中,处罚决定虽然经过上级机关批准,但该行为仍然是市文化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因此仍然是市文化局作出的行政行为,市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主管部门均有复议的管辖权,由当事人选择申请。 第41题 某县人民政府因一重点企业A公司建设需要,决定对其辖区内的某村村民予以集体搬迁。该村大部分村民(计60户)不服县政府的决定,准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若该村60户村民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则本案的第三人是: A A公司 B 邻近村的村民 C 村民委员会 D 该村村长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诉讼第三人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27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依此,只有A项应当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第42题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应如何处理? A 适用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 B 适用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 C 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D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规章的效力 [解析] 《行政诉讼法》第53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国务院部、委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发布的规章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制定、发布的规章。    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以及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之间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第43题 在任某与杨某发生纠纷后,由于杨某火气大,一怒之下打伤了任某,县公安局依法对这起案件进行了行政处理。任某与杨某的纠纷曾经经过法院的民事审判。县公安局对杨某作出了行政处罚,杨某不服,依法起诉。在审理过程中对于下列什么事实,法庭不能直接认定? A 众所周知的事实 B 自然规律及定理 C 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但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 D 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无须举证的事实 [解析] 《行政证据规定》第68条:“下列事实法庭可以直接认定: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自然规律及定理;    (三)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四)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五)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前款(一)、(三)、(四)、(五)项,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由此,C项是正确答案。 第44题 偷砍他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数额较大的,构成: A 盗窃罪 B 滥伐林木罪 C 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罪 D 盗伐林木罪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盗窃罪 [解析]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 第45题 某甲于1999年7月20日因抢劫罪被捕。公安机关在立案后,迅速对其进行审问,某甲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年7月 31日,在检察院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时,某甲因突然患病,医治无效死亡。检察院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A 撤销案件 B 作出终止审查起诉程序的决定 C 对案件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D 将案件退回原公安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的处理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依此,C项是妥当的处理方式,其他几项处理方式都不妥当。 第46题 杨某2001年10月18日因犯抢劫罪、盗窃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杨某在银川监狱服刑期间,在铸造车间工具房后搭建一木棚,利用休息和请假之机,在木棚内向北监墙方向挖地道,企图通过地道逃跑。2003年3月9日,监狱干警发现铁锹、小铁铲等作案工具数目不够,进行调查,发现该情况。此时,该犯所挖的地道距北监墙不足1米。对杨某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A 杨某已经构成脱逃罪 B 对杨某应该按照吸收原则进行数罪并罚 C 对杨某的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 对杨某应该撤销缓刑,立即执行死刑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死缓的执行 [解析] 死缓期间犯故意犯罪,撤销缓刑而执行死刑的,应该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杨某撤销缓刑,改判死刑立即执行的,死刑应在两年期满之后执行。 第47题 王某系来京务工人员,一日傍晚见到老乡开着一辆卡车停在工地旁,趁老乡下车,走过去发动,驾车离开公司,在某路段岔口硬闯红灯,躲闪不及,撞在迎面开来的一辆小面包车,将司机甲当场撞死,乘客乙被撞成重伤,王某看到夜色已晚,悄悄把乙拉在草丛中,后乙失血过多、没有及时救助而死亡。卡车被撞坏,后来修理花费近万元。对于王某的行为,应: A 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 B 按照故意杀人罪来认定 C 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来认定 D 按照交通肇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交通肇事罪 [解析] 王某硬闯红灯,违反交通规则,撞坏面包车,并将司机撞死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13条规定,成立交通肇事罪。王某在交通肇事后将被害人移到其不能及时得到救助的地方,致使被害人死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的规定,成立故意杀人罪。对于将卡车也撞坏,这本身就属于交通肇事损害的范围内,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4项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对于王某的行为,按照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进行数罪并罚即可。 第48题 甲与乙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在办理甲的批捕时,发现对乙也应当逮捕。检察院对乙应如何处理? A 检察院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B 如果公安机关说明不提请逮捕理由,但理由不能成立的,检察院可以申请上一级检察机关对乙直接做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C 检察院应当将案卷退回,建议公安机关重新对两人提请批准逮捕 D 本案不是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范围,检察院应当对甲批准逮捕,对乙不做出是否逮捕的决定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查批捕 [解析]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由此可见,只有选项A的说法正确。 第49题 以下关于一罪与数罪,正确的说法是: A 为了进行贷款诈骗而伪造银行公章的,必须以贷款诈骗罪和伪造企业印章罪数罪并罚 B 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的,应当在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中择一重罪处罚 C 在拐卖妇女中强奸被拐卖妇女的,应以强奸罪和拐卖妇女罪数罪并罚 D 司法工作人员因受贿而徇私枉法,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一罪和数罪 [解析] 《刑法》第198条规定: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杀害被保险人的,应当以保险诈骗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刑法》第240条规定:在拐卖妇女中强奸被拐卖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一罪论处,但法定刑升格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刑法》第399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因贪赃枉法而徇私枉法,同时构成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选项B、C都是错误的,它们都不符合法律的明文规定。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也是错误的,它属于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牵连犯。对于这种牵连犯,应当择一重罪论处。 第50题 赵某与王某系邻居,两人一日为一小事打起来,造成王某轻伤,王某遂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经审查后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向县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经开庭审理后,人民检察院觉得不应追究赵某的刑事责任,遂要求撤回起诉,则人民法院: A 既然检察院要求撒诉,则准许其撤诉 B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张某与王某均同意,则准许撤诉 C 公诉案件不允许撤诉,自诉案件才可以撒诉 D 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撤诉 [解析] 《刑诉解释》第177条:“在宣告判决前,人民检察院要求撤回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审查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理由,并作出是否准许的裁定。”    依此,只有D项是正确的处理方式。 二、多选题(本大题25小题.每题2.0分,共5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行为成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情形有哪些? A 被执行人甲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B 担保人乙根据甲的要求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C 协助执行义务人丙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D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丁与甲、乙、丙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拒不执行裁判罪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刑法第313条规定的“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2题 马某系归国华侨,在上海投资工厂,但在要求工人劳动时使用了不正当的手段,经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马某符合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条件,决定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检察院不服,提起抗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则: A 判决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B 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 C 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如果有权核准人民法院不予核准的,则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核准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刑诉解释》第268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按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被告人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提出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复核。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意原判的,应当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一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原判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或者改变管辖,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原判是由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中级人民法院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审理;    (二)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上诉或者抗诉无理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并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上诉或者抗诉有理的,应当依法改判。改判后仍判决在法定刑以下处以刑罚的,按照本条第 (一)项规定的程序逐级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270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案件,予以核准的,作出核准裁定书;不予核准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或者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第3题 某镇政府对建筑物作出新的规划,认为镇上居民刘某的一间偏房不合规划,应予拆除,并以书面形式作出了刘某应当在10日内拆房的处理决定。刘某一直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拆房,镇政府便组织了执行队,将刘某的偏房强行拆除。对镇政府的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A 行政处理决定是正确的,强行拆除的行为是错误的 B 行政处理决定与强行拆除刘某房屋的行为都是正确的 C 镇政府无强制执行权,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D 在这种情况下,刘某仍可对行政处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诉执行程序 [解析] 《行诉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赋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应当注意,强制执行权原则上是归属于法院行使的,唯有法律、法规明确赋予某一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的,该行政机关才有权强制执行。 第4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未遂的是: A 丙夜间潜入某妇女房内企图实施强奸,他摸索着往该妇女床前走时不慎踢响地上的脸盆。该妇女惊醒后大呼有贼,丙害怕,迅速逃离 B 甲某蓄意谋杀同室居住的乙某,有一天,甲偷偷在乙的饭菜中投毒,但乙某有急事没有吃饭 C 乙为泄私愤欲烧毁一栋办公大楼,于是在楼下堆放木柴浇上汽油,点火后离去,但大楼系钢筋混凝土结构并敷有防火材料,根本烧不着,引火物点燃后自行熄灭 D 甲向检察院投寄诬告信,捏造马某贪污国家财产5万元的事实,但检察机关立案追究后对马某作无罪不起诉处理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犯罪未遂 [解析] 根据《刑法》第23条的规定,A选项中,强奸没有着手,即实施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行为,故为预备;B选项甲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犯罪未遂;C选项属于危险犯,放火罪的既遂标准是独立燃烧说,本案具体情况使危险不能构成,为未遂;D选项中,诬告陷害罪为行为犯,向司法机关投寄即构成既遂。 第5题 张某与李某同为某农村村民,二家素来有仇。一日张某的房屋被人放火烧毁,损失惨重。同村村民王某看见李某当天从现场经过后,大火就烧起来了,王某立即向公安机关报了案,但公安机关以证据不足不予立案。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A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B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C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D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立案监督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据此A项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控告人如果不服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据此C项正确。 第6题 某县检察院对马小涉嫌故意杀人罪一案进行审查起诉,应当遵循如下规则: A 认为该案应当由市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公安机关将有关材料交给市检察院 B 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C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D 县人民检察院对于该案,一般应当在 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审查起诉 [解析] 法条依据在于:《六机关规定》第34条:“人民检察院受理同级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按照刑事诉讼法的管辖规定,认为应当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刑事规则》第244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进行审查。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进行审查的期限,计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    第25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讯问、听取意见应由二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并制作笔录。”    《刑事诉讼法》第138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7题 侦查机关进行下列诉讼行为,可能会需要见证人在场的是:    A.检查被害人路某的身体    B.搜查嫌疑人胡某的卧室    C.扣押嫌疑人姜某办公室的电脑    D. 让目击证人辨认嫌疑人郭某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见证人 [解析] 据《刑事诉讼法》第106条,选项A当选;第112条,选项B当选;据115条,选项C当选。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12条,选项D当选。 第8题 下列哪些情形不得适用缓刑? A 甲因为犯虐待罪被判处管制1年 B 乙1995年4月因为走私淫秽物品罪被判处2年有期徒刑,1997年5月刑满释放。 2001年10月因为犯交通肇事罪被依法判处 2年有期徒刑 C 丙2002年7月因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004年7月刑满释放, 2005年3月因为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2年有期徒刑 D 丁因为无钱赌博,情急之下,乘人不备,公然夺取一位妇女的手提包就跑(包内财物价值3000元》,被当场抓获,依法应当判处2年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缓刑 [解析] 参见《刑法》第72、74条缓刑的适用条件。 第9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6条关于行政复议范围的规定,在下列选项中,行政相对人对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是: A 某市自来水公司规定,凡是由该公司供水的用户必须购买其指定的水表,公民李某对某市自来水公司的规定不服 B 某省会市政府规定该市每户居民须交纳50元集资给学生盖校舍,该市居民刘某无子女在该市学校上学,对市政府的规定不服,想就该规定直接申请复议 C 某县公民杨某是该县一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但杨某与县政府的某些领导人不合,县政府便将其法定代表人资格撤销,杨某对县政府的这一行为不服 D 某地级市政府民政局停发下岗工人最低生活保障费,下岗工人田某去民政局要求领取保障费,民政局依此规定不予发放,田某因此失去了生活来源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复议范围 [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 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    (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    (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本题C项符合第(5)项的规定,D项符合第(10)项的规定,因而此两项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B项中市政府的决定是抽象行政行为,依第7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广….”刘某要对该决定申请复议,必须与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一并提出,而不得单独对其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同时,依此规定,下岗工人田某在对民政局拒不对其发放保障费的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对民政局时此项规定申请复议。    至于A项,自来水公司是一公用企业,并非行政主体,不得对其提起行政复议。退一步讲,即使认为自来水公司是依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其他组织,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也不得单独对其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第10题 某县计量局在对辖区内的加油站进行计量检查时,发现某加油站的加油机存在加油数量短缺现象,遂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本案可以适用的程序有? A 一般程序 B 听证程序 C 简易程序 D 以上三种均可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处罚的程序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36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42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依据法律规定,本案可以适用的程序有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不适用听证程序。故 A、C为正确答案。 第11题 提起公诉在侦查与审判之间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具体地说: A 人民检察院只有依据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才能作出提起公诉的决定 B 有效监督公安机关的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侦查中的缺点和违法情况 C 人民法院有权驳回人民检察院的起诉 D 为法院审判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发挥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作用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提起公诉 [解析] 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控诉犯罪嫌疑人犯罪,要求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判的一项诉讼活动。作为一个诉讼阶段其任务是: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和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分别作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通过再审案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发现违法情况时,及时通知侦查机关予以纠正;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需求复议,提请复核的,及时予以复核、复议;对被害人,被不起诉人不服不起诉决定提出申诉的,及时予以复查。故而可知,A项和C项表述错误,应排除,选择B项和D项。 第12题 乙是一个卖淫女,甲曾多次给她介绍嫖客。后来乙将新结识的妇女丙介绍给甲,甲得知丙愿意从事卖淫的消息后,先后三次容留、介绍丙卖淫。此后,丙表示不干了,但甲威胁说如果丙不继续干,就去司法机关告发其以前的卖淫行为,丙由于惧怕只好继续接受甲为她介绍的嫖客。公安机关根据举报,将甲、乙、丙抓获,其中甲的行为构成: A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 B 强迫他人卖淫罪 C 组织他人卖淫罪 D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与卖淫有关的犯罪 [解析] 甲给乙介绍嫖客的行为是介绍他人卖淫罪,甲对丙的前期行为构成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在丙表示不干后,甲对其进行威胁,构成强迫他人卖淫罪。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强迫等手段控制多人卖淫的行为,故甲不能构成组织他人卖淫罪。依此,AB为正确答案。 第13题 王某(29岁)为骗取保险金,与赵某 (25岁)合谋,由赵将王某承包的篙县汽车站的一辆客车烧掉(客车所有权属于该汽车站,投保人也为该汽车站),事后付给赵酬金。两日后,赵携带汽油到该汽车站,将王某停在车站院内的客车烧毁,造成直接损失1万多元。当时与站内停有其他车辆十余辆,燃烧地点距家属楼16米,距加油站25米。中保财产公司篙县分公司未能查明起火原因,遂向投保人篙县汽车站支付赔偿款3.4万元。对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赵某与王某构成共同犯罪 B 赵某、王某构成放火 C 赵某、王某构成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数罪并罚 D 赵某、王某不构成保险诈骗罪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教唆犯 [解析] 王某收买赵某犯罪,属于教唆与被教唆的关系,且两人均达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因而构成共同犯罪。保险诈骗罪是特殊主体,不具有特定身份的人虽能与具有特定身份的人构成该罪的共犯,但两个都不具备特定身份的人却构不成该罪。根据《刑法》第199条的规定,保险诈 骗的犯罪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王某与越某不属于这三种人,因而不构成保险诈骗罪。《刑法》第198条第4款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显然,王某与赵某也不具备这里的特定身份。综上,王某只是篙县汽车站一辆客车的承包人,并非该客车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根本不具备保险诈骗的主体资格,其主观上欲以放火烧车的方法骗取保险金的想法和做法其实是对保险合同的误解。而且,根据烧车时客车的周边环境,王某让赵某烧车的行为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构成放火罪。    如果是具有《刑法》第198条规定的特定身身份的人实施了王某、赵某这样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98条第2款理应构成放火罪与保险诈骗罪,两罪并罚。 第14题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下列有关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救济说法正确的是: A 治安管理中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只能先经复议后才能提起诉讼,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不服其裁决的,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B 治安管理中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申请复议 C 治安管理中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 D 治安管理中的被处罚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对治安管理处罚的救济 [解析] 已经废止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39条规定,“被裁决受治安管理处罚的人或者被侵害人不服公安机关或者乡 (镇)人民政府裁决的,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五日内作出裁决;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以在接到通知后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条一直被作为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一个重要考查点。但《治安管理处罚法》则对此加以改变,直接规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意味着在确定对于治安行政处罚的救济时,行政复议不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当事人可以选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A选项中仍然以旧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确定治安行政处罚的救济,是错误的。 B选项和C选项分别肯定了对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救济途径,说法是正确的。D治安管理处罚救济中包括申请复议以及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决定。 第15题 某县法院公开审判王某奸淫幼女案,县检察院以人员不足为由,未派人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经审理,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15年。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被告没上诉,判决生效后,王某的亲属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诉,本案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是: A 王某的亲属向原法院提出申诉 B 检察院未派人员出庭支持诉讼 C 法定期限内检察院没抗诉 D 公开审判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法定的诉讼的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52条:“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十四岁以上不满十六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十六岁以上不满十八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本案不应当公开审理。    第153条:“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本案不适用简易程序,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第203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A项在程序上正确,不当选。    至于C项,那是检察院的职权,不存在程序问题。 第16题 下列关于辩论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 辩论原则专指法庭辩论阶段保障控辩双方充分参与辩论的原则, B 控辩双方可以就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辩论,但不得就法律适用问题进行辩论 C 根据辩论原则的要求,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也是辩论的主体 D 控辩双方可以就实体法的事实进行辩论,但不能就程序法事项进行辩论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辩论原则 [解析] 辩论原则是指在法庭审理中,控辩双方应以口头的方式进行辩论,法院裁判的作出应以充分的辩论为必经程序。    辩论原则适用于整个法庭审判阶段,虽然在法庭辩论阶段体现得最为明显,但在法庭调查中也可以进行辩论,选项A将其界定为法庭辩论阶段是错误的。    辩论原则的主体是控辩双方和其他当事人,处于对抗地位的控诉方和辩护方、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方和被告方是辩论的主体,都享有辩论的权利,因此选项C正确。    辩论原则的内容是指证据问题、事实问题和法律适用问题,因此选项B错误。 第17题 2003年12月20日,某乡镇企业职工王某将酒精装入放酒的空纸箱内并带上火车,被列车员刘某发现,要求开箱检查。列车长据此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国家《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中的“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和其他危险品乘车”的规定,遂决定将酒精全部没收,并对其罚款50元。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人民法院不应受理此案,因为铁路局是运输企业,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B 人民法院应受理此案,因为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定的行政管理权,并且有权对旅客的物品进行检查,具备行政主体资格 C 此案应该由专门的铁路法院受理 D 此案应该由普通人民法院受理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诉管辖 [解析] 本题中,国家铁路运输企业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管理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对其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故B项正确。    又据《行诉解释》第6条第2款规定,专门法院不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故D项正确。 第18题 下列哪些人员属于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 A 父母 B 夫妻 C 同胞兄弟姐妹 D 祖父母、外祖父母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近亲属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82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依此, ABC为正确答案。 第19题 张三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经查明,张三在强奸某女的过程中使用暴力致使某女的头部、胳膊及生殖器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而且,这一事件使得某女在家与公婆关系紧张,在外则羞于与他人说话,对此: A 某女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共5万元 B 某女可以在公安机关侦查本案的时候就提出赔偿要求 C 某女应当在本案移送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提出赔偿要求 D 某女不能对精神损害部分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时间和范围 [解析] 在立案侦查一直到一审判决宣告之前,受害人均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附带民事诉讼不包括精神损害的赔偿请求。法条依据在于:    《刑事诉讼法》第77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刑诉解释》第89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的,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    第90条:“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20题 某老板王某从税务机关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其中20余张卖给他人,后来觉得卖增值税发票相对挣钱,其便又伪造了50张卖给别人,则其行为构成: A 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B 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C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D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解析] 行为人先将自己持有的发票非法出售给他人,构成非法出售增值税发票罪。伪造,而后又出售其伪造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刑法》第206条,由其中之一行为即构成该罪,伪造与出售之间存在牵连关系,不应数罪并罚,而定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罪。     参见《刑法》第206条:“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并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量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1题 甲和乙分别是某县的县委书记和县长。该县在2001年7月发生了某乡金属矿严重透水事故,矿长迅速向甲和乙 汇报 关于vocs治理的情况汇报每日工作汇报下载教师国培汇报文档下载思想汇报Word下载qcc成果汇报ppt免费下载 ,甲和乙得知有40多人死亡后相互商量决定隐瞒此事,安排县里和矿上用重金补偿死者,严密封锁消息,并多次违反有关规定向上级报告虚假消息。在该事故被媒体披露之后,仍然隐瞒真相,致使80多名矿工不能得到及时的救助而死亡,也使国家蒙受了重大的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A 甲和乙的行为属于渎职犯罪 B 甲和乙的行为属于滥用职权罪 C 甲和乙的行为成立共同犯罪 D 甲和乙的行为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滥用职权罪 [解析] 甲和乙利用职权隐瞒不报重大责任事故的行为显然属于滥用职权的行为,而且情节严重,成立犯罪。滥用职权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因此符合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第22题 刘友好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缓期执行期间,刘友好又将同监罪犯李某打成重伤,则: A 对刘友好的再犯罪,由监狱负责侦查 B 对刘友好的再犯罪,由刘友好服刑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判决可上诉 C 认定刘友好故意犯罪的判决生效后,由做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依死刑复核程序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D 死刑被核准后,交刘友好服刑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正确答案】:A,B,E,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监狱内犯罪的管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变更程序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25条:“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依此,A项入选。    《刑诉解释》第339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本解释第二百七十五条第(四)项或者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核准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核准后,交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依此,BCD均正确。 第23题 以下法律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是: A 作为一份办公用品买卖合同中一方当事人的某工商管理局 B 依法执行税务检查职权的某税务机关公务员甲 C 根据《食品卫生法》的授权而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某卫生防疫站 D 根据《教育法》和国务院《学位条例》行使授子学士学位的法定职权的某大学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主体 [解析]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组织。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公务员不是行政主体,因为他虽然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实施行政行为,但他们对自己行使职权的行为并不由其本身对外承担法律责任,因此B不能选。此外,还要将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相区别,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够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也并非在所有的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可以具有双重身份,即民事主体和行政主体。当行政机关购买办公用品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当其以权力享有者的身份进行管理时,其身份是行政主体。因此,A也不能选。CD选项中的卫生防疫站和大学都是事业单位而非行政机关,但是法律、法规的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此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第24题 下列情形国家不给予国家赔偿的有哪些事项? A 派出所警察季某在家中与邻居申某发生争执,季某将申某打伤,申某住院治疗 20天,申某出院后以季某是警察为由向季某所在公安机关申请,要求公安机关赔偿其医疗费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B 李某一日骑摩托车到农贸市场买菜时,市场内发生商贩聚众械斗,李某上前维持秩序,这时派出所警察赶来,警察在阻止械斗过程中将李某的摩托车损坏,为此李某向公安机关要求赔偿修理费 C 甲鱼养殖专业户杜某,被人举报3年偷漏税款,乡税务所派税务人员找杜某核实,税务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未经认真核实就限杜某在1个月内补交3年的税款。杜某自知从未偷税,到县里四处找关系,甲鱼由家人看养,杜家人误将农药掺人甲鱼食料中,将 300多只甲鱼毒死,杜某以甲鱼之死是由税务机关错误行为所致,要求税务机关赔偿杜某因甲鱼死亡所造成的损失 D 某县公安局接到举报,说县文物局被盗的一对清代青瓷碗藏匿在杨某家中。县公安局到杨某家中搜查,搜出一对确与文物局丢失的相同的青瓷碗,并以赃物扣押,由县公安局保管,由于保管不慎,青瓷碗被盗。后又查实该青瓷碗确系杨家的祖传家产,杨某于是要求公安机关赔偿损失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赔偿的范围 [解析] 《国家赔偿法》第5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该条的规定,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国家不予赔偿,因此A项不予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2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国家赔偿由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由此可见,国家赔偿的前提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而本题并不因违法行使职权所致,给受害人造成损失,可以请求国家补偿,而不是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4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28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由此可见,我国国家赔偿主要是对直接损害加以赔偿,C项不属于因职务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损害,故不予赔偿。    第16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依据本条和前引第28条的规定,D项情形下应当予以赔偿。 第25题 美国公民罗伯特在中国境内居留期间,未持有效旅行证件前往不对外国人开放的地区旅行,被当地县公安机关处以7天拘留处罚。罗伯特对此不服,前往当地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以下咨询意见正确的是: A 罗伯特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 B 罗伯特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裁决;若罗伯特对此裁决仍不服,可自收到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C 罗伯特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罗伯特必须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 15日内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考点] 行政拘留的救济途径 [解析] 外国人对于公安机关根据入境出境管理法所作出的处罚不服的,有两条最终解决途径:向上级机关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者择一行使。 跟多试卷请访问《做题室》www.zuoti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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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师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8-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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