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西省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举报
开通vip

山西省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2009-05-19编号:晋国土资函〔2009〕23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规范我省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上报、审查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土地复垦方案的适用范围 凡已经或可能因...

山西省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土地复垦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2009-05-19编号:晋国土资函〔2009〕237号         各市国土资源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关于加强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25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规范我省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上报、审查的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土地复垦方案的适用范围 凡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的生产建设项目,土地复垦义务人均应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其中,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 土地复垦方案分为“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格式见附件) 依法由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项目和按有关规定由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审批的采矿权项目应编制报告书,之后填写报告表;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直接编制报告表。 已投产、已建成或正在建设尚未完工生产建设项目,未编制土地复垦方案的,要尽快补充编制土地复垦方案;新建、改扩建生产建设项目要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或初步设计阶段完成编制工作。生产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所采用的生产工艺等发生重大变化的,复垦义务人应重新组织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的资质及备案要求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编制应当由具有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核发的乙级以上水地保持、生态环境工程等规划设计资质,或具有从事土地复垦、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业绩以及具有从事采矿设计、沉陷预测设计业绩的单位承担。 凡承担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单位均应在省国土资源厅进行备案。 三、土地复垦方案的内容、格式及服务期限 土地复垦方案的内容及格式按照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81号文件规定进行编制。 土地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要体现远粗近细的原则。 对于开采矿产资源的生产项目,复垦方案的服务年限应按矿山的服务年限略长考虑。即按矿山服务年限做好远期规划,按照采矿许可证批准许可生产的年限做好中期规划,详细做出近三至五年且可操作性较强的土地复垦规划。对于其他生产建设项目,复垦方案的服务期限应与项目建设期同步考虑。 四、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的报审 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按照采矿权审批权限,由具有相应审批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专家完成评审工作;依法需报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用地的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终审权暂由省国土资源厅履行。主管土地复垦业务的部门具体负责评审组织工作。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完成后,应逐级上报至有审查权的国土资源部门。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复垦方案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核实无误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同意上报的核实意见,报送至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复核。 县级国土资源部门需对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如下内容进行核实: 1、《方案》所涉及生产建设项目所在地的位置、范围、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法人情况是否属实; 2、生产建设项目的项目区拟占或已占土地面积,占地前土地利用现状、权属与《方案》中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 3、《方案》中所反映的已复垦面积与范围和拟复垦面积与范围是否属实; 4、复垦后的土地用途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生产建设项目区内已破坏的土地是否已进行复垦; 6、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涉及移民搬迁?移民搬迁新址用地是否已有规划?是否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区范围内居民对生产建设项目实施的意见。 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县级国土部门的审查意见进行复核,如无异议,连同县级审查意见和土地复垦方案文本,以正式文件上报省厅。 生产建设项目位置涉及多个县区的,由所涉及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分别对本县域内的项目情况进行核实,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综合各县的核实意见,出具确认文件。涉及多个市的生产建设项目由所涉县、市按上述流程办理后报省国土资源厅。 经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应作为建设用地申请、采矿权申请和年检的必备要件。省国土资源厅用地审批和采矿权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要在申请用地、采矿权申请审批以及采矿权换证、年检时,严格把关,应提交土地复垦方案而不提交的报件要拒绝受理。省厅主管土地复垦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报告表)分别备案,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监督土地复垦方案的落实。 凡需国土资源部审批的新建、改扩建生产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由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查。审查通过后再行备案。 五、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职责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切实履行土地复垦行政管理和监督检查的职责,在建设用地预审和采矿权审批时,应严格把关,省厅机关相关部门要按照七部委文件精神,对采矿、能源、交通、水利等建设项目的报批 资料 新概念英语资料下载李居明饿命改运学pdf成本会计期末资料社会工作导论资料工程结算所需资料清单 明确提出增加有关土地复垦的相关内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及时编制好切实可行的土地复垦方案,并加强对生产建设单位方案落实的监督与检查。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支持、配合生产建设单位对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制工作,对报告编制单位要提供详实的土地利用相关数据及土地利用现状图、规划图等资料,并不得借机设置门槛,吃拿卡要。对生产建设单位送审的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及报告表要做好认真细致的核实工作。要加强与生产建设单位的沟通,对土地复垦事宜要做到事前知情、事中监督、事后验收。要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土地复垦工作的新机制、新路子,不断提高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水平,切实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附件:1、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2、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 主题词:复垦 编报 审查 通知 抄报:国土资源部 抄送:厅领导,厅机关各有关处室    
本文档为【山西省关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260251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1KB
软件:Word
页数:4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19-02-17
浏览量: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