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

举报
开通vip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 ISBP的效力 国际商会第681号出版物出版解释了UCP600条款中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它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与UCP600和ICC银行委员会发布的意见及决定是一致的,是ISBP645的更新,并非是对UCP600的修订。ISBP681应与UCP600作为整体使用,但信用证不应同时依据UCP和ISBP开立。 ISBP681的变化 ISBP681将所有关于UCP500的条款号码均改为关于UCP600的,并删除了UCP600中已含有的ISBP645中的内容,条款由200...

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
国际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 ISBP的效力 国际商会第681号出版物出版解释了UCP600条款中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它所反映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与UCP600和ICC银行委员会发布的意见及决定是一致的,是ISBP645的更新,并非是对UCP600的修订。ISBP681应与UCP600作为整体使用,但信用证不应同时依据UCP和ISBP开立。 ISBP681的变化 ISBP681将所有关于UCP500的条款号码均改为关于UCP600的,并删除了UCP600中已含有的ISBP645中的内容,条款由200条改为185条。 第一部分开证前问题 如要完全禁止转运,应排除UCP600第19、20、21、22、23条C款和24条E款。(第3条) 第二部分一般原则 一缩略语(第6-7条) 使用的缩略语必须是普遍认可的且不会产生歧义。在一份国际商会的跟单票据争议专家解决裁定中,专家小组否定了当事人提出的“SLD”就是“Sailing Date”的缩写的主张,认为“SLD”用语即使在航运界也并不是众所周知且意思明确。 二单据的修正和变更(第9-12条) 1 受益人自己出具的单据(汇票除外)的更正无需证实。因为受益人不会去伪造一份他自己出具的单据。 2 国际商会的第R552号意见和第R599号意见认为,对单据更正进行证实时,印章中仅有公司名称是不够的,还要包括某种形式的签字或小签。 3 汇票的修正和变更见第55-56条。 4 对运输单据的更正有特别规定。(第85、109、129、151、166条) 5 只要在经过认证或签证的单据中存在更正之处,就需要认证或签证人对其加以证实,而无论该更正是发生在认证或签证之前还是之后。因为无论更正还是证实都不要求标注时间,而银行无法也不必去核实更正是发生在认证或签证之前还是之后。同时要注意证实人的身份。 6 第11条规定:同一份单据内使用多种字体、字号或手写,并不意味着是修正和变更。换言之,也不排除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示修正或变更的可能。这一条表示的仅仅是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总体 立场,并不是审单的一项具体规定。对该条的理解应掌握分寸。 参见国际商会的第R339号意见。 三日期(第13-18条) 1 哪些单据必须标注日期? ①虽然证明或声明在作为单独单据时宜注明日期,但其是否符合信用证的要求取决 于所要求的证明或声明的种类、所要求的措词以及证明或声明中的实际措词。至于其它单据是否要求注明日期取决于单据的内容和性质。由于对单据内容和性质 的理解因人而异,上述规定可能对其它单据到底是否应注明日期会留下隐患。 ②第62条规定:除非信用证要求,发票无需标注日期。 ③国际商会第R444号意见认为:装箱单/重量单无需标注日期。 ④产地证要注明日期。(第181条) 2 单据的日期能否晚于装运日期?(第14条) 3 明确了“within x days after”和“within x days of”等经常用来表示在某日期或事件前后的时间用语的具体涵义。 关于第16条a款、d款举例说明如下:假如装运日为8月3日 ①在装运日后2日内(within 2 days after shipment day)表示8月3日至8月5日这一段时间,共计3天。 ②在装运日2日内(within 2 days of shipment day)表示8月1日至8月5日这一段时间,共计5天。 关于第16条b款、c款举例说明如下:假如装运日为8月3日 ①不迟于……后的2日内(not late than 2 days after shipment day)表示on or before 8月3日至8月5日, 早于或与(提及的日期,DAY 1, DAY 2)日期相同 ②至少在……之前2日(at least 2 days before shipment day) 表示on or before 8月1日, 至少在提及的日期之前2日 4 第17条仅仅是对第16条within计算期间的解释。 5 日期的表示格式。 国际商会的第R210号意见指出,原则上,日期的表示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不应视为不符点,无论是采用美国格式(月/日/年)、欧洲格式(日/月/年),还是其他任何格式(年/月/日),只要对其所指的日期没有疑义。 四 UCP600运输单据条款不适用的单据(第19-20条) 1 与货物运输有关的一些常见单据,例如交货单(Delivery Order)、运输行收货证明(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Receipt)、运输行装运证明(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Shipment)、运输行运输证明(Forwarder's Certificate of Transport)、运输行承运货物收据(Forwarder's Cargo Receipt)和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都不是运输合同的反映,不是UCP600第19-25条规定的 运输单据。因此,UCP600第14条c款也不适用于这些单据。从而,应按照UCP600第14条f款的规定来审核这些单据。在任何情况下,单据必须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 2 如果信用证只要求提交副本运输单据或与货物运输有关的单据,则相关单据只需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提交即可。 五 UCP600未定义的用语(第21-22条) 1 在其它场合还有一些类似的用语,例如在托收业务中使用的单据分别称为“商业单据”(commercial documents)和“金融单据”(financial documents)。根据URC522,金融单据定义为汇票、本票、支票等用以收款的票据;商业单据定义为除金融单据以外的单据,包括发票、运输单据等。 2 过期单据,其含义是在货物已经抵达目的地后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相关单据才到达开证行手中。由于货物免费存放港口的时间有限,这种情况使得当事人面临承担巨额滞期费和仓储费的风险。然而,由于上述“很长的一段时间”会随着启运港和目的港的不同而有很大的变化,因此,这个概念是不确切的。 依据UCP600,除非另有规定,在货物装船后受益人有21天的交单时间。银行界后来逐渐将“过期单据可接受”解释为受益人无需在货物装船后21天内交单,而只要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即可。 3 UCP600已经对汇票的签发人和付款人、运输单据的签发人和发货人(托运人)、保险单据的签发人、商业发票的签发人和抬头人有了明确的规定,再加上UCP600第14条f款有关单据出单人的规定,使得信用证当中的“第三方单据”条款显得画蛇添足,因为UCP600第14条f款的规定本身就是通常所理解的“第三方单据可接受”。也就是说,无需在信用证中再做额外的具体规定,UCP600就允许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商业发票以外的单据可以由第三者出单。假如能够通过简单的在信用证中加入此类条款,就很容易地改变出单人,那么UCP600就没有必要专门设置转让信用证来满足含有中间商的业务需要了。因此,银行应停止在信用证当中加入“第三方单据可接受”的条款,受益人也不应提出这种要求,除非赋予该条款以其它特殊的含义。而且在使用该条款时,应考虑到UCP600第14条f款以及k款的规定,以便确定该条款是否有必要。 4 国际商会主要通过以下两个意见澄清了“出口国”的含义。 ①第R392号意见:信用证要求提交“certificate of origin legalized by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exporting country”。国际商会认为信用证要求不明,因为受益人在一个国家,而货物从另一个国家发运。如果一份信用证这样规定的话,那么提交由受益人所在国、货物产地国、收货地国或发运国的商会认证的产地证书都是可接受的。 ②第R377号意见:信用证要求“Certi ficate of Origin issued by Chamber of Commerce of the Exporting Country'”。出口货物原产于G国,受益人从B国的港口发货。交单时受益人提交了由B国商会签发的证明货物原产于G国的产地证书,银行拒付,理由是产地证书应该由 G国商会签发。国际商会认为该产地证书与信用证相符。如果开证行想要由G国商会签发的产地证书,则信用证就应该规定由货物生产国商会出具的产地证书(be issued by the chamber of commerce in the country of manufacture)。 六单据的矛盾 被删除,因为已包含在UCP600第14条d款中。 七单据的出单人(第22条) 单据可由某具名个人或实体或其代理人完成或签署。 例如信用证要求提交一份船公司(承运人)的船证明,则由代理人代表船公司(承运人)出具的船证明也是可接受的。 八单据的语言(第23条) 1 “expect”这个单词,包含诸多涵义,比如:相信、预计、期望、希望、假定、要求、坚持等等。那么此处到底是建议性的还是强制性的要求?似乎有点模棱两可。 2 国际商会第R451号意见认为:“信用证规定单据须用英语出具的目的,是为了要求使用一种能够理解的语言,以便确定单据表面是否相符。在英语不是受益人的第一或第二语言的情况下,就可能会发生在开证行审核单据之前,先需要对某些单据进行翻译。但信用证要求单据以某种特定语种出具,并不禁止其它语种或双语的使用,只要信用证所要求的信息已使用规定语种明确表示出来即可.” 3 信用证要求发票需经公证、认证、证实时,应照办。其方式可由在发票上签字、标注、盖章或标签来满足。在用盖章来满足该类信用证条款时,图章内的文字不一定必需是信用证的文字。(参见国际商会第R441号意见) 4 信用证要求单据须用英语出具要求不排除单据用另一种语言盖章。(参见国际商会第R564号意见) 九数学计算(第24条) 应掌握分寸。如第一行数据为100KGS,第二行数据为10KGS,第三行汇总数据为200KGS,则是明显的不符点。 十拼写错误及/或打印错误(第25条) 国际商会已多次声明可接受明显的打印错误。一份含有拼写/打印错误的单据是否相符的问题取决于该错误所在的上下文的含义,仅仅是存在拼写/打印错误的事实并不当然地成为拒付的理由。我们从国际商会的第209号意见中可以看出这种判断标准: ①发票显示受益人地址中的邮政代码为“0256”,取代了“2056”。国际商会认为该邮政代码仅作邮递之用,在这些条件下(参照发票的出具人)不应作为拒绝发票的理由。 ②空运单显示“通知人”的姓为“Chai”,取代了“Chan”。考虑到即使在同一地址的情况下,也有可能有其他同名(Chai)的人,可作为拒付空运单的理由。 ③空运单显示受益人的地址为“Industrial Parl”,取代了“Industrial Park”。由于不存在一个称作“Industrial Parl”的地方的风险,这属明显的打印错误,不应视为不符点以及拒付空运单的理由。 十一多页单据和附件或附文(第26-27条) 1 例如提单如果含有不止一页(包含附件或附录),则每页必须含有其是XXX号提单的附件和/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或类似措辞的说明,以确定其与提单属同一份单据。否则,银行将按照UCP600第14条g款的规定,将其视为信用证未规定的单据,不予审核。在上述情况下,只需在第一页单据上签字就足够了。当然,为保护提单签发人的权益,在每页附件上都签字是更为谨慎的做法。 2 背书不一定在背面。 3 国际商会的第R531号意见认为,背书完成的方式并不受UCP600管辖,背书可以通过打字及签字,或通过加盖背书人名章及签字,或完全手写完成。如果要求盖章,应该在信用证中做出规定。 十二正本与副本(第28-33条) 1 如何确定正本单据,其相关问题已经在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于1999年7月12日发布 的《关于UCP500第20条b款项下正本单据的确定》(第470/871 Rev.号文件)中加以详细的阐述。 2 Duplicate在ISBP681第28条中指第二正本,在UCP600第18条e款中指一式两份,可提供一正一副,在UCP600第24条b(ii)款中作为正本。 4 单据中陈述,“ It?s the …customer?S copy”或“shipper?s copy”,这种陈述 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本单据是正本。(ICC银行委员会政策声明文件470/871修定) 5 副本单据不需要签署。(第32条) 十三唛头(第34-36条)
本文档为【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条款解读】,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682974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23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9-02-25
浏览量: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