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概况 2
2.编制依据 2
3.结构实体检测 2
3.1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填法强度检验 3
3.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3
3.3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4
1.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二层,无地下室。总高度为8.7米。基础形式为柱下混凝土独立基础。
建筑分类等级
序号
名称
等级
1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
一级
2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使用年限
50年
3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
重点设防类(乙类)
4
地基基础设计等级
丙级
5
框架抗震等级
二级
6
抗震构造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等级
二级
混凝土构件类别、等级、保护层厚度
内容
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环境类别
保护层厚度
基础、地梁
C30
二b
40
框架柱、梁
C30
一
20
板
C30
一
15
雨棚、檐口处梁(板)
C30
二b
35(25)
2.编制依据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3.结构实体检测
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实验室应具有相应的资质。
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应包括:混凝土强度(同条件试块强度、回弹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结构实测实量。
3.1结构实体混凝土回填法强度检验
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柱、梁、板,抽取构件最小数量应符合下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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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并应均匀分布;
构件总数量
最小抽样数量
20以下
全数
20-150
20
151-280
26
281-500
40
501-1200
64
1201-3200
100
不宜抽取截面高度小于300mm的梁和边长小于300mm的柱;
每个构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对单个构件检测选取不少于5个测区进行回弹,楼板构件的回弹应在板底进行。
3.2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和构件数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结构部位,应由监理、施工等各方根据结构构件的重要性共同选定;
对悬挑构件之外的梁类、板类构件,应各抽取构件数量的2%且不少于5个构件进行检验;
对悬挑梁,应抽取构件数量的5%且不少于1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梁数量少于10个时,应全数检验;
对悬挑板,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20个构件进行检验;当悬挑板数量少于20个时,应全数检验。
梁类构件应对全部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板类构件应抽取不少于6根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进行检验。
本工程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采取非破损的方法。当采用非破损方法检验时,所使用的检测仪器应经过检验,检测操作应符合相应规程的规定。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的检验误差不应大于1mm。
钢筋保护层厚度检验时,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允许偏差,对梁类构件为+10m,-7mm;对板类构件为+8mm,-5mm。
对梁类、板类构件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分别进行验收。
结构实体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的合格点率为90%及以上,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应判为合格;
当全部钢筋保护层厚度验收的合格点率小于90%但不小于80%,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90%及以上时,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结果仍应判为合格;
每次抽样检验结果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应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3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
表3.3.1 现浇结构位置、尺寸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检验方法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整体基础
15
经纬仪、尺量
独立基础
10
经纬仪、尺量
柱、墙、梁
8
尺量
垂直度
柱、墙
层高
≤6m
10
吊线尺量
>6m
12
吊线尺量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全高
±30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截面尺寸
基础
﹢15,﹣10
尺量
柱、梁、板、墙
﹢10,﹣5
尺量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构件的选取应均匀分布,并符合下列规定:
1、梁、柱应抽取构件数量的1%,且不应少于3个构件;
2、墙、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少于3间;
3、层高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取1%,且不少于3间。
4、对选定的构件,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2的规定,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3.3.1的规定,精确至1mm。
表3.3.2 结构实体位置与尺寸偏差检验项目及检验方法
项目
检验方法
柱截面尺寸
选取柱的一边量测中部、下部及其他部位,取3点平均值
柱垂直度
沿两个方向分别量测,取较大值
梁高
量测一侧边跨中及两个距离支座0.1米处,取3点平均值;量测值可取腹板高度加上此处楼板的实测厚度
板厚
在同一对角线上量测中间及距离两端各0.1m处,取3点平均值
层高
与板厚测点相同,量测板顶至上层楼板板底净高,层高量测值为净高与板厚之和,取3点平均值
当检验项目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可判为合格;
当检验项目的和各路小于80%但不小于70%时,可再抽取相同数量的构件进行检验;当按两次抽样总和计算的合格率为80%及以上时,仍可判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