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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标准》ICS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XXXXX-XXXX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The  standards  of  water  and  soil  loss  control on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送审稿) XXXX-XX-XX发布                  GB/XXXXX-XXXX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XXX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制定GB/QXXXX—XXXX《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

《开发建设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ICS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GB/XXXXX-XXXX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The  standards  of  water  and  soil  loss  control on  development  and  construction  projects (送审稿) XXXX-XX-XX发布                  GB/XXXXX-XXXX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XXX  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制定GB/QXXXX—XXXX《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 本标准主要包括: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的基本要求与规定;开发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防治时段划分;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规定;不同项目不同时段不同等级的防治标准。并附有条文说明。 本标准适用用于矿产开采、冶炼、公路、铁路、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机场建设、港码头建设、地质勘探、文物考古、生态移民、滩涂开发、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姜德文 王治国 赵永军  郭索彦  蔡建勤 目  次 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    1 1  总  则    3 2  术  语    3 3  基本要求与规定    4 4  项目类型及时段划分    6 5  防治标准等级    6 6  防治标准    8 1  总  则 1.0.1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编制、审查、实施、评估和验收的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矿产开采、冶炼、公路、铁路、水工程、电力工程、通讯工程、机场建设、港口码头建设、地质勘探、文物考古、生态移民、滩涂开发、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其评估,以及水土流失防治与水土保持设施达标验收。 1.0.3  本标准的基本规定也适用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水十保持监测。 1.0.4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指标体系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水土流失总治理度、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覆盖率、拦渣率、植被恢复系数。 2  术  语 2.0.1  扰动土地整治率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占扰动土地面积的百分比。 2.0.2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面积占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 2.0.3  土壤流失控制比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治理后的平均土壤流失量与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容许土壤流失量之比。 2.0.4  拦渣率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实际拦挡弃土弃渣量与防治责任范围内弃土弃渣总量的百分比。 2.0.5  植被恢复系数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植被恢复面积占防治责任区范围内可恢复植被面积百分比。 2.0.6  林草覆盖率 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林草面积占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的百分比。 3  基本要求与规定 3.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符合下列原则要求: 3.1.1  开发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同时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坚持“预防优先,先拦后弃”,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3.1.2  应对防治责任区范围内的生产建设活动引起的水土流失进行防治,并使各类土地的土壤流失量下降到本标准规定流失量。 3.1.3  应对防治责任范围内未扰动的、超过容许流失量的原地貌水土流失进行防治,并使其土壤流失量符合本标准规定量。 3.1.4  开发建设项目在建设和生产活动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地面硬化面积,防止因地面入渗变化而引起地面径流和汇流产生的冲刷,并做好排水排洪措施。 3.1.5  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取土、挖砂、采石,防止由此而引起严重的水土流失灾害。 3.1.6  开发建设项目应在建设和生产过程通过水土保持监测,对水土流失状况及环境变化进行监测、监控,以保证各阶段的水土流失防治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3.2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应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3.2.1  在建设和生产活动过程中,必须采取措施保护水土资源,并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 3.2.2  对因建设和生产活动造成的弃土弃渣(石、渣等固体废弃物)必须有专门设计的存放地,并采取拦挡措施,防止流失。禁止向江河、湖泊、水库和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其它任何地方倾倒、堆置弃土弃渣。 3.2.3  应对开挖、排弃、堆垫等场地进行整治,并采取必要的护坡、截排水措施。 3.2.4  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防止建设和生产活动引起滑坡、泥石流等水土流失灾害的发生。 3.2.5  开发建设项目应通过论证,严格控制硬化地面的面积,确定合理的林草覆盖率;对建设和生产形成的裸露土地,应恢复植被,有条件的应进行开发利用。 3.3  开发建设项目水上流失防治工作从前期工作开始,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3.3.1  在项目建议书阶段应有水土流失及其防治的内容,并说明可行性研究阶段重点解决的问题。 3.3.2  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预测主体工程不同比选方案引起的水土流失及其采取的措施,论证并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的标准等级,以作为下—阶段设计的依据。 3.3.3  在初步设计、 施工图 施工图设计说明下载质量样板施工图纸下载室内设计施工图免费下载成都首座万豪酒店施工图下载云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下载 设计阶段,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工程设计规程规范,设专章进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3.3.4  在工程招标、发包、施工、监理等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或协议中应有防治水土流失的条款和内容,在各个阶段和环节采取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并使其达到本标准的规定。 3.4  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防治,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  应合理划分招标标段,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做到土石方开挖平衡,以减少建设活动产生的弃土弃渣和水土流失。 3.4.2  应严格按照设计和施工要求,取土取料,排弃土石渣,并对整个过程水土流失实施有效监控,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水土流失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3.4.3  应对临时堆渣、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临时运输道路等采取相应的临时防护措施,控制由此而引起的水土流失。 3.4.4  应落实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监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确保工程质量和效益。 3.4.5  应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对水土流失背景情况、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工程的防治效果进行监测,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监测报告。 4  项目类型及时段划分 4.1  开发建设项目按建设和生产运行情况划分为两类:建设类和建设生产类。并按类型划分时段。 4.2  建设类项目,包括公路、铁路、水工程、电力工程(水电、核电、输变电工程)、输油输气管道,机杨建设、港口码头建设、通讯工程、物探工程、城镇建设等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建设期的项目,其时段标准划分为施工建设期、试运行期。 4.3  建设生产类项目,包括矿山企业、火力发电、冶金、建材、取土采石等水土流失发生在建设期和生产运行期的项目,其时段标准划分为施工建设期、试运行期、生产运行期,其中生产运行期从投产使用始至终止服务年,不同类型项目可根据生产运行期的长短再划分不同的时段,但标准不得降低。 5  防治标准等级 5.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等级按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和区域水土保持生态功能重要性划分。 5.2  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的位置划分: 5.2.1  一级标准: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预防保护区。 5.2.2  二级标准:依法划定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 5.2.3  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它区域。 5.3  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划分: 5.3.1  一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一级标准防治的区域。 5.3.2  二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省(自治区、辖区市)、地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功能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较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作为二级标准防治的区域。 5.3.3  三级标准:一、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区域。 5.4  当按5.2和5.3的规定进行标准分级出现重叠时,按下列规定执行: 5.4.1  同一项目所处区域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 5.4.2  线型工程项目应根据5.2和5.3的规定分别采用不同的标准。 6  防治标准 6.1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分类分级分时段确定,其指标值详见表1、2表中的“*”表示:指标值应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措施实施进度,通过动态监测获得,并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之一。 6.2  矿山企业和水工程在计算各项防治指标值时,其露天矿山的采坑面积、井工矿山的塌陷区面积、水工程的水域面积均属于防治责任面积,但不包括在总防治面积内。 6.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竣工验收及生产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标准规定的分类分级分时段防治指标的要求,在竣工验收时,除满足规定的验收指标外,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质量必须达到有关技术质量标准的要求。 6.4  表l和表2中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覆盖率(%)、植被恢复系数(%),以400~600mm多年平均年降水量为基准,可根据降水量大小适当增减:300mm以下地区,可根据降水量与有无灌溉条件及当地生产实践经验分析确定;300~400mm降水量,表中的值可降低3~5;600mm~800mm降水量,表中的值可增加1—2;800mm降水量以上,表中的值可增加2以上。 6.5  表1、2中土壤流失控制比以中度侵蚀为基准,具体开发建设项目,可根据项目区平均土壤流失量的背景值大小增减。轻度侵蚀区原则上应小于等于1,中度以上增加0.3—0.5,最大不超过3.0。同一开发建设项目土壤流失控制比,可根据实际需要分区分级确定。 6.6  表1和表2中山区丘陵区线型工程,表中的拦渣率值可减少5;在高山狭谷地形复杂的地段,表中的拦渣率值可减少10。 表1              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1扰动土地整治率(%) * 95 * 95 * 90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5 * 85 * 80 3土壤流失控制比 1.5 l.2 2.0 1.5 2.5 2.5 4拦渣率(%) 95 95 90 95 85 90 5林草覆盖率(%) * 25 * 20 * 15 6植被恢复系数 * 98 * 95 * 90               表2              生产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生产运行期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生产运行期 施工建设期 试运行期 生产运行期 1扰动土地整治率(%) * 95 >95 * 95 >95 * 90 >90 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 90 >90 * 85 >85 * 80 >80 3土壤流失控制比 1.5 1.2 1.5 2.0 1.5 2.0 2.5 2.0 2.5 4拦渣率(%) 95 98 98 90 95 95 85 95 85 5林草覆盖率(%) * 25 >25 * 20 >20 * 15 >15 6植被恢复系数 * 98 98 * 95 >95 * 90 >90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QXXXX—XXXX 条文说明 2004  北京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2  本条文主要适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设计目标控制、水土流失预测结果检验校核、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局合理性论证、水土流失防治效益分析等。也适用于项目竣工验收中水土保持设施的总体评估与竣工达标验收。 1.0.4  本标准的指标体系及其指标值,适用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的确定,防治目标经论证批准后可作为工程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达标依据。 2  术语 2.0.1  水土流失面积包括因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导致或诱发的水土流失面积;以及在征占地范围内,尚未达到容许流失量的原地貌水土流失的面积。水土流失防治面积是指对水土流失区域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并使土壤流失量达到容许流失量以下的面积,以及建立良好排水体系,并不对周边产生冲刷的地面硬化面积和永久建筑物占用地面积。水工程水域面积,除对周边库岸造成塌岸侵蚀的面积外,也应作为水土流失防治面积。弃土弃渣场地在采取挡护措施并进行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土壤流失量达到容许流失量后,才能作为防治面积。 2.0.2  开发建设项目的土壤流失量是指项目区验收或某一监测时段,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平均土壤流失量。水力侵蚀的容许土壤流失量的指标按SL190—96《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执行;风力侵蚀的容许土壤流失量暂定为:沿河、环湖、滨海风沙区为500t/km2?a;风蚀水蚀交错区为1000t/km2?a;北方风沙区为1000t/km2?a~2500t/km2?a,具体可根据原地貌风蚀强度确定:其它侵蚀类型暂不作定量规定。 2.0.3  弃土弃渣量是指项目生产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石、弃渣量,也包括临时弃土弃渣。 2.0.4  扰动土地是指开发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挖损、占压、堆弃用地,均以垂直投影面积计。扰动土地整治面积,指对扰动土地采取各类整治措施的面积,包括永久建筑物面积。不扰动的土地面积不计算在内,如水工程建设过程不扰动的水域面积不统计在内。 2.0.5  可恢复植被面积是指在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通过分析论证确定的可以采取植物措施的面积,以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数据为准。 2.0.6  林草面积是指开发建设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所有的人工和天然的各类森林、灌木林和草地的面积。其中森林的郁闭度应达到0.2(不含0.2);灌木林和草地的覆盖度应达到0.4(不含0.4)以上。零星植树可根据不同树种的造林密度折合为面积。 3  基本要求与规定 3.1.5  水土保持监测费用应列入水土保持方案中,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相应的监测方案,依据监测方案进行监测。 3.2.2  本条文中所指的专门存放地是指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中规定的弃土弃渣场。 3.2.5  林草覆盖率的提高,不仅可以减少地面硬化面积,改善局在水循环,而且改善人们的居住环境和生态环境,是衡量一个企业是否搞好水土保持的重要标准,具体指标准应根据本标准的规定和行业有关规定通过论证确定。 4  项目类型及时段划分 4.2—4.3  条文中未列出的其它建设项目,应根据项目在生产运行期是否还存在着开挖、堆弃等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进行划归类型。 5防治标准等级 5.2.1—5.2.2  本条文中依法划定的是指经相应级别人民政府公告的或经其他法定程序确定的。 5.3.1—5.3.2  本条文规定的经水土保持方案论证确认是指在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大纲阶段,经专家论证并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 6  防治标准 6.4  本条文是依据我国降水量与森林、草地的分布关系确定的。 6.5  各类水土流失土地在理论上能够达到容许流失量,但根据我国多年来进行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验研究表明:原地貌土壤侵蚀越严重,达到容许流失量或以下即完全控制水土流失,在我国当前技术经济条件下,很多地区是比较困难的,一般水土流失背景值越高,难度越大。因此,本标准根据我国各地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试验示范工程能够实现防治目标,综合考虑做了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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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建筑/施工
上传时间:201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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