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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医经》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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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医经》易解《佛医经》易解 科判 甲一:病因篇  乙一:总说 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 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是四病,起四百四病。 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  乙二:四季寒热 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乙二:四季禁忌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

《佛医经》易解
《佛医经》易解 科判 甲一:病因篇  乙一:总说 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 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是四病,起四百四病。 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  乙二:四季寒热 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乙二:四季禁忌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风多故身放。 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寒多故身缩。 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 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 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麨蜜稻黍。 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 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寒起有时灭。 甲二:病缘篇  乙一:得病十缘 人得病有十因缘: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淫泆,六者嗔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乙二:横尽九缘   丙一:总说 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丙二:不应饭为饭 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丙三:不量饭 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丙四:不习饭 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丙五:不出生 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丙六:止熟 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丙七:不持戒 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丙八:近恶知识 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丙九: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 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丙十:可避不避 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丙十一:结说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乙三:四饭   丙一:总说 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丙二:子饭 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丙二:三百矛斫饭 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丙三:皮革虫生出饭 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丙四:灾饭 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   丙五:结说 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乙四:不得食肉   丙一:六因缘不得食肉 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   丙二:不食肉利益 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丙三:食肉五罪 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着世间。   丙四:三毒知味 何以故?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   丙五:律经依据 律经说: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乙五:日中一食   丙一:食者所为 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   丙二:造恶因由 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   丙三:造恶果报 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丙四:施食为福 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   丙五:贪嗔过罪 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 甲三:无忧愁篇  乙一:道人无有忧愁 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  乙二:我辈益恼增苦   丙一:总说忧愁 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丙二:蜂蜜喻 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   丙三:有求皆苦    丁一:总说 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    丁二:未死不安 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    丁三:已死不安 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    丁四:五分 五分者: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分,五者贫昆弟分。    丁五:无忧 何为无忧所有?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   丙四:随顺因缘    丁一:宿命所致 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    丁二:贪利不得 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    丁三:缘因如火 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佛医经》— 1.人身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是四病,起四百四病。 2.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3.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4.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5.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6.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7.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风多,故身放。 8.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寒多,故身缩。 9.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 10.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 11.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糗、蜜、稻、黍。 12.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 13.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寒起,有时灭。 14.人得病有十因缘: 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 三者,忧愁;四者,疲极; 五者,淫泆;六者,瞋恚; 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 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佛医经》二 1.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一、不应饭为饭,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二、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三、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四、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五、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六、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若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七、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八、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鬪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九、可避不避者,谓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2.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佛医经》三 1.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一、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二、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三、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四、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 2.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 3.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 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 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 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 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4.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 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着世间。」 5.何以故?人贪淫人知色味,瞋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 6.《律经》说:「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佛医经》四 1.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瞋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2.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后生饶饮食,乏瞋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 3.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 4.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5.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华,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 6.五分者: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分;五者,贫昆弟分。何为无忧所有?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 7.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中本有四病:一者地,二者水,三者火,四者风。风增气起,火增热起,水增寒起,土增力盛。本从是四病,起四百四病。   土属身,水属口,火属眼,风属耳。火少寒多目冥。春,正月、二月、三月寒多;夏,四月、五月、六月风多;秋,七月、八月、九月热多;冬,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有风有寒。   何以故春寒多?以万物皆生为寒出,故寒多。   何以故夏风多?以万物荣华,阴阳合聚,故风多。   何以故秋热多?以万物成熟,故热多。   何以故冬有风有寒?以万物终亡热去,故有风寒。   三月、四月、五月、六月、七月得卧,何以故?风多故身放。八月、九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正月、二月不得卧,何以故?寒多故身缩。   春三月有寒,不得食麦、豆,宜食粳米、醍醐诸热物。夏三月有风,不得食芋、豆、麦,宜食粳米、乳酪。秋三月有热,不得食粳米、醍醐,宜食细米、糗、蜜、稻、黍。冬三月有风寒,阳兴阴合,宜食粳米、胡豆、羹、醍醐。有时卧风起有时灭,有时卧火起有时灭,有时寒起有时灭。   (编者注:醍醐,从酥酪中提制出的油。糗:①炒熟的米麦,亦泛指干粮,②冷粥。胡豆:蚕豆。羹:指煮成或蒸成的浓汁或糊状食品。)   人得病有十因缘:一者久坐不饭,二者食无贷,三者忧愁,四者疲极,五者淫泆,六者嗔恚,七者忍大便,八者忍小便,九者制上风,十者制下风,从是十因缘生病。   (编者注:食无贷,即食无节制,暴饮暴食。制上风:忍呼吸;制下风:忍放屁)   佛言:有九因缘,命未当尽为横尽。一、不应饭为饭;二为不量饭;三为不习饭;四为不出生;五为止熟;六为不持戒;七为近恶知识;八为入里不时不如法行;九为可避不避,如是九因缘,人命为横尽。   “不应饭为饭”者:谓不可意饭,亦谓不随四时食,亦为以饭复饭,是为不应饭为饭。   “不量饭”者:谓不知节度多食过足,是为不量饭。   “不习饭”者:谓不时食。若至他郡国,不知俗宜,饭食未习,不稍稍饭,是为不习饭。   “不出生”者:谓饭物未消复上饭;若服药,吐下不尽便食来,是为不出生。   “止熟”者:谓大便、小便来时,不即时行,噫吐下风来时制,是为止熟。   “不持戒”者:谓犯五戒。现世间盗、犯他人妇女者,便入县官,或刻、或死、或得棓榜压死、或饿死、或得脱外从怨家得首死、或惊怖忧愁死,是为不持戒。   “近恶知识”者:谓他人作恶便来及人,何以故?不离恶知识故。恶人不计当坐之,是为近恶知识。   “入里不知时不如法行”者:谓晨暮行,亦有魍魉诤斗者;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若入他家舍,妄视不可视,妄听不可听,妄犯不可犯,妄念不可念,是为入不知时不如法行。   (编者注:若有长吏追捕而不避:遇到官府的差役追捕犯人的时候,而不避开,就可能被误伤。)   “可避不避”者,谓避弊牛、马、狾、狗、蚖蛇、虫,水火坑阱,奔车驰马,拔刀醉人、恶人亦若干,是为可避不避。 如是九因缘,人命未尽为尽。黠人当识,是当避,是已避,得两福:一者得长寿,及得闻道好语,亦得久行道。   佛言有四饭:一为子饭,二为三百矛斫饭,三为皮革虫生出饭,四为灾饭。   “子饭”者:谓人贪味食肉时,便自校计念“是肉皆我前世时父母、兄弟、妻子、亲属,亦从是不得脱生死”已,得是意便止贪,是为子饭。   “三百矛斫饭”者:谓饭随味念,复念其殃无有数,能不念味便得脱;又矛斫人为亡身,已生念复念有若干受苦,为三百矛斫饭。   (编者注:大意为人吃饭的时候贪恋其味,反复的思维饭的味道,贪心的缘故,其殃数,而造成不断的轮回,反复贪恋其味,就犹如不断地被矛斫身体,如果不贪恋味道便可以得到解脱。)   “皮革虫生出饭”者:谓人念味,亦一切万物忧家中事,便穿人意,意作万端为出去,是为皮革虫生饭。   “灾饭”者:谓一生死行皆为灾饭。如火烧万物,人所行皆当来恼身,剧火焚万物,故言灾;所以言饭者,谓人所可意念,人故言饭也。   人食肉譬如食其子,诸畜生皆为我作父母、兄弟、妻子,不可数。亦有六因缘不得食肉:一者莫自杀,二者莫教杀,三者莫与杀同心,四者见杀,五者闻杀,六者疑为我故杀,无是六意得食肉。不食者有六疑,人能不食肉者,得不惊怖福。   佛言:食多有五罪:一者多睡眠,二者多病,三者多淫,四者不能讽诵经,五者多着世间。何以故?人贪淫,人知色味,嗔恚知横至味,痴人知饭食味。律经说:人贪味,味复味得生,不得美味。   佛言:一食者,为欲断生死,亦随贪不能行道。为得天眼,自知所从来生,去至何所。人不念死,多食,常念妇人,皆堕百四十恶中。天皆用饭故,犯十恶后生便失人形,堕畜生中。既得作人,饥渴血出,嗔恚傍生于爱,内生于贪。   佛说有大福,自饥以饭与人,令人得命,是为大福。后生饶饮食,乏嗔恚,亦无所施,施亦不得;但意恣贪淫,亦无所施;但得意恣,非我所有。一钱以上,不得取故。作贪欲空,自苦作罪。道人不有忧愁,忧随怒,愁随贪。我辈有死岁、有死月、有死日、有死时,亦不知、亦不畏、亦不行道、亦不持戒,东走西走,忧铜忧铁,忧田宅奴婢,但益人恼,增人苦,为种畜生习。   佛言:人治生,譬如蜂作蜜,采取众花,勤苦积日已成,人便攻取去。唐自苦,不得自给。人求是念,是忧有忧无,饥渴勤苦。合聚财物,未死忧五家分,或水火、盗贼、县官、病痛,多不如意。己死他人得之,身当得其罪,毒痛不可言。五分者:一者火分,二者水分,三者盗贼分,四者县官,五者贫昆弟分。   何为无忧所有?人不计是五分,忧苦剧不弃,是忧苦有万端。结在腹中,离道远法。人法生贾作,得利不当喜,不得利亦不当忧,是皆前世宿命所致。人有贪,贪便不得利。正使得一天下财物,亦不能猛自用之,亦不随人去,但益人结,但有苦恼,但种后世缘因。缘因如火,如火无所不烧。我辈不觉,是黠不敢妄摇,知为增苦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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