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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null劳 动 法劳 动 法null一、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三、劳动争议本 章 要 点一、劳动法概念一、劳动法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者与他所在单位之间的关系 (1)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 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当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关系 (3)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null下列哪些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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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ll劳 动 法劳 动 法null一、劳动者的权利 二、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的订立和解除 三、劳动争议本 章 要 点一、劳动法概念一、劳动法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的总称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动者与他所在单位之间的关系 (1) 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 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过程当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有直接的关系 (3) 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成员,并遵守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null下列哪些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 劳动者张力与劳动者小王因债务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者刘军因评选先进工作者而与企业发生的法律关系 某企业锅炉坏了,请了厂外两位修理工来修理,并支付了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劳务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 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劳动者只获得劳动报酬,而不享有保险、福利待遇 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二、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 不适用于我国《劳动法》的人员: (1)公务员和实行公务员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国家机关 (2)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和军队之间的关系 (4)家庭雇佣劳动关系,如:家庭保姆等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0年10月,北京某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招聘工作人员和工人,包括综合计划处副处长2名,干部5名,财务处副处长2名;小车司机3名,经过严格考核,录用了上述各类人员,办理了必要的手续。问:国家机关录用的12名人员都适用于劳动法么?null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一、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权平等就业权主要指的是劳动者应当平等的获得自己的岗位。案例分析案例分析2004年4月18日,一场特殊的营业员面试会在南京举行。第一轮面试,几个评委首先对50名应聘者的容貌、仪表、气质三方面的打分,一些长相平平的应聘者直接被“OUT”。 之后,商家对过关的应聘者按美丽程度分为10个档次,最高一级美女保底月薪5000元,而美丽稍低一点的,保底月薪要少400元,以此类推。商家的“美丽理论”是:商品社会,工作能力是可以培养的,但美丽却是无法培养的null特殊规定:必须是年满16周岁才具有劳动的权利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王某现年15周岁,是一所初中学校的学生,学习不太上进,但是对网吧情有独钟而且管理得还很好。于是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就准备跟他签一个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让你在网吧从事管理员的工作,试用期3个月,干好了就继续干下去;干不好就要回学校认认真真读书。经过父母同意之后,王某开始在网吧工作,每月网吧支付工资800元。问:网吧的行为是否违法?为什么?【话题讨论】【话题讨论】 杂技团算不算非法雇佣童工呢? 吴桥杂技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世界杂技看中国,中国杂技在吴桥。2003年,吴桥杂技魔术团招聘了20几名13、14周岁的孩子进行正规化的训练及科学化的管理,之后派出到各个国家演出,受到了各界人士的好评。每个孩子每次演出都能得到几千美元。null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但必须报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 二、取得劳动报酬权:基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的货币报酬。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 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包头市每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上海市每月不低于960元北京市每月不低于730元深圳市每月不低于850元2、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支付加班费3、支付加班费依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法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null三、休息休假权:休息休假是指劳动者在任职期间,根据国家规定,不从事劳动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 每周工作40小时 法定的休息时间为 星期六和星期日 不同性质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可轮休、倒休、换休等null法定节假日:指法律规定用以开展纪念、庆祝等活动的休息时间null带薪休假带薪休假nullnull探亲假:指职工享有的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进行团聚的假日。 婚丧假婚丧假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职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丧假。职工本人结婚, 可享受婚假3天, 晚婚者享受15天。产 假产 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null四、在劳动中获得安全卫生保护权 1、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4、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案例分析案例分析林某在某建筑公司的一个建筑工地担任班长。一天,林某发现公司的起重机是一台常年停用的老设备,许多地方出现锈蚀,钢丝绳也有轻微损伤,于是请求公司经理安排专业人士对这台起重机进行检查。经理说:你是不是有意就想让工程进度延误啊?林某说:起重机不检查,我们出了事故怎么办?眼看交工日期越来越近,经理情急之下,对林某命令:你必须马上启动起重机,否则我扣掉你这个月的工资。“你想扣我工资,我还不想干了呢!” 问:林某的做法是否正确?null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权就业前培训: 1、学徒培训 2、就业培训中心的培训 3、学校培训 在职培训: 1、在岗培训 2、脱产培训 前者优点在于既能坚持正常生产工作,又能提高自身素养;后者的优点在于受培者能获得系统的知识和技能,适用于优化择业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权六、享受社会保险和生活福利权养老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一般个人每月缴纳工资的8%,企业每月缴纳工资的20% 医疗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一般个人每月缴纳工资的2%。企业每月缴纳6%--10%,具体比例由所在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5%缴纳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的缴费率是根据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和风险较大行业确定的,依次为0.5%、1%、2%。工伤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的缴费率是根据风险较小行业、中等风险行业和风险较大行业确定的,依次为0.5%、1%、2%。生育保险:完全由用人单位来缴。个人不用缴纳。用人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总额的0.7%来缴纳,具体缴纳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第二节 劳动合同第二节 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即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注意:不能是用人单位的部门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固定性。其内容是明确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3.劳动合同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即劳动合同内容等主要以劳动法律、法规为依据,且均有强制性规定,法律虽允许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劳动合同,但协商的内容不得违反或排斥强制性规范,否则无效。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孙某与某建筑施工公司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建筑公司在合同中约定有“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孙某自持年轻力壮,在抱着侥幸心理的情况下在合同上签了字。三个月后,由于工地上缺乏必要的保护设备,孙某在一次施工中不慎高处滑落坠地,当即身负重伤,经医院抢救后死亡。该建筑公司以劳动合同中规定“发生伤亡事故本公司概不负责”的条款为由,拒绝向死者家属提出的应支付孙某在工伤死亡后的一切费用的赔偿请求。死者家属遂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该公司承担孙某工伤死亡事故的责任,并支付有关费用。null唐小姐被上海某家大型化妆品公司聘为公关部的文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有这样的一个条款: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不得结婚。唐小姐没有当回事,就签了这个合同。三个月后,唐小姐和自己的男友结婚了。公司知道这件事之后,要求与她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的订立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null张某应聘成为一家外资企业的员工,工作环境很好,工资较高,一切都令他满意。但录用后,外资企业以外籍主管回家休假为由,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 过了两个月,公司主管又说,这次招的人都是管理人员,工作性质和张某不一样,等一段时间再……一年后的某日,张某应其主管部门的要求,为经理办公室安装空调机,不慎从二楼跌落致残。王某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但公司拒绝赔偿。理由是张某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不是正式员工。王某不服,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null案例中的企业由于与张某建立劳动关系一年后,还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为自己已经与该企业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张某的伤残应当按工伤来处理,由企业来赔偿。并且可以要求企业向自己支付两倍的工资。 三、劳动合同的内容三、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具体表现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分为: 必备条款 可选择性条款 禁止性条款 null1、劳动合同的期限 2、工作内容,这一条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一般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便于执行。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确保劳动者的生命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以及用人单位为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而提供的必要条件。 4、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应享有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待遇。 5、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所必须遵守的劳动规则和程序。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关系存续的有效期限。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 固定期限: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 (2) 无固定期限:规定了合同的起始日期,没有终止日期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将完成某项工作或工程的时间作为劳动合同的起始与终止条件。null郭某原为农村个体司机,因驾驶技术好,1994年10月被某集团招为临时工,安排到汽车驾驶岗位,签订劳动合同5年,1999年10月又与集团公司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2000年集团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由于郭某从事汽车驾驶多年,技术又好,该集团公司提出与郭某再续签5年,郭某则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执。null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可选择性条款(二)可选择性条款试用期条款:马小姐大学毕业后被某家中日合资公司招聘为职员,并与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中还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结束后为3000元。试用期内,马小姐努力工作,表现出色,转眼3个月过去了,公司提出为了进一步对马小姐进行考核,还需有2个试用期!马小姐越想越气,怎么还有试用期?要是不想用我,可以直接说啊! 问:公司的做法是否正确呢?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的期限三个月以上 不满一年 一年以上 不满三年 三年以上不得超过 一个月 不得超过 二个月 不到超过 六个月null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 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 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条款2、保守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条款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的义务。一般还可以约定在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年内劳动者继续承担保守原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秘密的义务。 null王丽大学毕业后到一科研所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向科研所保证5年之内不离开科研所,如调动则需支付科研所违约金1万元,科研所分配的一套住房。3年后王丽赴国外自费留学,答应科研所学习后再回来。科研所提出:如果回来保证接收,但王丽现在提前解除合同,应支付违约金并退出房屋。王丽不同意,双方遂起纠纷3、违约金条款除下列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除下列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4、竞业限制条款:4、竞业限制条款:(1)限制的对象: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 (2)员工离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2年 (3)对价的补偿性:竞业限制一些应给予员工一定的补偿费null(三)禁止约定的条款: 即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者抵押金等。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协商解除、劳动者单方解除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三种。 1.协商解除。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自愿; (2)平等协商; (3)不得损害另一方利益; (4)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协议。null王某是上海市一家外资公司的员工,从事产品销售工作,自从他进入该公司工艺以来,在2年的时间里,其销售业绩平平,于是,公司提议与他解除合同(合同期限为5年),恰巧此时王某也不想在这儿干了,觉得没有什么发展前途,所以决定同意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王某提出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但遭到了公司的拒绝。null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null 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欲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2.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 未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或强令冒险作业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计算机软件专业毕业的郭某,来到一家新成立的软件公司工作,签订了3年期的劳动合同。公司和郭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郭某每月的工资为3000元。2个月过后,郭某发现公司并未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于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询问原因。人力资源部的答复是:由于公司刚成立不久,各方面急需落实的工作很多,社会保险的事儿先放一放。不过你放心,一定会把以前欠缴的保险为你补缴上。说了这番话,郭某想再看一看。可是,又过了半年,公司仍然没有为员工参加社会保险,郭某心中感到很郁闷。null就在此时,一位在某电脑公司负责招聘工作的朋友告诉郭某:我所在的电脑公司急需像你这样的人才,如果你能来我们公司工作的话,工资能拿到5000元,而且,从进入公司时起,就会给你交社会保险。第二天,郭某向软件公司递交了辞职报告,并言明:今天就正式离开公司。人事经理说:你提前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公司,否则我们不会给你工资的。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1)随时解除。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无需以任何形式提前告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null(2)提前通知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案例讨论案例讨论汪某是某工厂的车工,与工厂签订了5年期的劳动合同。刚开始工作的时候,汪某对自己每天8小时都要在车床前站立工作很不适应。下班时,往往是两腿酸软。过了半年以后,渐渐适应了这个工作。 没想到,一次体检时,汪某被检查出右腿骨头里长有肿瘤,必须及早做手术。为此,汪某连续休假了3个月。null恢复之后,病愈回场之后,工厂继续安排他作车工工作。但汪某认为,自己的大腿骨的一部分已经切除,不能够长时间站立,所以不能从事车工工作了,并出示了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厂领导问:能不能调换到仓库当管理员?汪某觉得不喜欢从事管理员的工作。 几天后,工厂做出了与汪某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提前30日通知了汪某。汪某不服,认为。工厂要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征得他的同意,于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问题:工厂做出的决定是否正确?null(3)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null 邓小姐是某合资商场的售货员。丈夫是个体户,生意做得不错。作为奖励,邓小姐为丈夫怀上了下一代。一天中午,丈夫给正在商场上班的小邓打电话:我今天晚上为了一笔生意,邀请几个客人到饭店去吃饭,饭后还得请他们游泳,你帮我买四件游泳裤,省得……话没说完,就被小邓打断了:不就是游泳裤嘛,下班时,我拿几条出去,咱们能省点儿就省点儿吧。 晚上几个客户觥筹交错,不久便纷纷醉倒,原定的游泳计划不得不取消了。null第二天上班时,小邓把手提包里几条原封不动的游泳裤放回原处时,被本柜台的组长看到了,在组长的询问下,小邓不得不说出了实情。商场领导知道此事后,认为此行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应给予小邓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小邓承认了错误,但确认为自己怀有身孕,属于特殊保护时期,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问:用人单位能否与小邓解除劳动呢? 第三节 劳动争议第三节 劳动争议劳动争议又称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或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纠纷。null仲 裁协 商诉 讼 调 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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