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至2007学年度中山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中山大学本科生缓交学费申请表 姓 名 席腾飞 性 别 男 出生年月 1991-02-06 政治面貌 共青团员 籍 贯 中国河南 学 号 10396027 所在校区 北校区 所在院(系)、专业、年级 中山医学院法医学系,法医学专业,2010级 联系电话 15902075219 电子邮箱 392131707@qq.com 缓交学费 5760 元 是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是 缓交原因 我由于家中经济困难,没有凑够学费,因此无法按时交纳学费,而申请的助学贷款要12月份才能发放到位,故申请缓交学费,希望领导能批准。 缓交期限 从2011年9月 26 日 到2011年12 月 31 日 缴还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第六条明确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应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本人将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等其它方式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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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措学费,履行相关义务。 本人将信守承诺,按时偿还缓交的学杂费。 签名: 年 月 日 院系意见 同意缓交学费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处意见 同意缓交学费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条明确规定:“每学期开学期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还规定:“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 2、其他资助形式有:申请助学金、申请勤工助学、申请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