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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条件下承包商创收的盈利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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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条件下承包商创收的盈利模式研究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创收的盈利模式研究 摘 要 近年来,建筑业总产值和利润稳定增长,随着承包企业数量的逐年增加,建筑施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多家承包企业争夺一个项目成为常态,为求中标竞相压低成本导致使施工企业中标的利润低下,乃至出现亏损。对承包方而言,保证中标的情况下如何合理报价,使承包方的利润水平提高已成为当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传统的承包方利用合同内价款盈利已无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工程实践证明,工程变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且对承包方收入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为承包方盈利提供了重要机会。 本...

变更条件下承包商创收的盈利模式研究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创收的盈利模式研究 摘 要 近年来,建筑业总产值和利润稳定增长,随着承包企业数量的逐年增加, 建筑施工 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合同书建筑施工合同协议书房屋建筑施工合同 市场竞争异常激烈,多家承包企业争夺一个项目成为常态,为求中标竞相压低成本导致使施工企业中标的利润低下,乃至出现亏损。对承包方而言,保证中标的情况下如何合理报价,使承包方的利润水平提高已成为当前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面对这种情况,传统的承包方利用合同内价款盈利已无法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工程实践证明,工程变更是工程建设过程中普遍存在且对承包方收入有重要影响的事项,为承包方盈利提供了重要机会。 本文通过对现有文献资料和工程变更相关规定研究以及案例分析,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基于承包方视角下研究了工程变更和承包方盈利模式,以期提高承包方盈利水平。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基于工程变更风险来源,通过专家打分法对工程变更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在承包方视角下,依据工程变更风险来源,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了辨识。根据辨识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利用专家打分法,得到每个承包方盈利因素的盈利指数,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类。 进而,将分类的盈利因素进行盈利模式研究。通过对已分类的盈利模式因素的情形分析,机会点分析,得出承包方盈利策略,建立了研究招标文件缺陷引起变更的盈利体系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的变更引起的盈利体系。 通过上述研究,给出了承包方如何通过工程变更实现盈利的策略,为承包方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实现盈利提供了可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关键词:工程变更 承包方 盈利模式 Research on Contractors Earned Income Management on Condition of Variations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the construction industry output and profits steady growth, and with the number of enterprises increased year by year contract, the construction market is fiercely competitive, a number of contracting companies compete for a project, for the sake of winning compete to lower costs led to the successfu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make profits low, even a loss occurs. For contracting companies, under the circumstances to ensure the successful how reasonable pricing, how to raise the level of corporate profits contract has become an urgent problem. Faced with this situation, the traditional use of the contract price earnings contractor has been unable to deal with the fierce market competition. Engineering Practice has proved that engineering change is a matter of common construction process and have an important impact on the contractor revenues, profit for the contractor provides an important opportunity. Based on the existing literature and engineering change regulations and case study analysis, based on "Bill of Quantities 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s" (GB 50854-2013),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research at the contractor and the contractor of the project change the profit model, in order to Contractors improve profitability. Details are as follows: First, based on the engineering change sources of risk, contractor profitability factors by expert scoring method for engineering changes were analyzed. Standing Contractors Perspective, according to engineering change risk sources of contractor profit factors were identified. According to the contractor profit factor identification, use of expert scoring method to give each contractor profitability index profitability factor for the contractor to assess the profitability factor. Furthermore, the study of factors classification profit model will be profitable. Classified by the case of the profit model factor analysis, opportunity to point analysis, the contractor profit strategy, supported by case demonstrates the profit model, established a research tender documents of, the change caused by defects profit system and standard bidding documents under construction It caused profit system. Through these studies, given how profitable contractor through engineering change strategy for the contractor in the competitive construction market offers a viable plan to achieve profitability. Key words: Variation order Contractor Profit model 目 录 1第一章 绪论 1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1 当前国内承包方营收状况 2 1.1.2 工程变更频繁 3 1.1.3 本文研究意义 4 1.2 研究问题 4 1.2.1 承包方合同收入构成 5 1.2.2 承包方利用变更盈利模式研究 7 1.2.3 研究的关键问题 8 1.3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8 1.3.1 研究内容 9 1.3.2 技术路线 10 1.3.3 研究框架 11 第二章 文献综述 11 2.1 工程变更文献综述 11 2.1.1 工程变更的范围 13 2.1.2 工程变更的程序 15 2.2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文献综述 15 2.2.1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担 17 2.2.2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概念界定 19 2.2.3 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的利用研究 20 2.3 不平衡报价文献综述 20 2.3.1 不平衡报价概念 21 2.3.2 不平衡报价策略 23 第三章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分析 23 3.1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识别 23 3.1.1 承包方变更因素识别 24 3.1.2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风险因素识别 27 3.1.3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识别 28 3.2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评估 28 3.2.1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指标的建立 28 3.2.2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评价 32 第四章 利用招标文件错误的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32 4.1 利用 设计图 农村自建房设计图免费下载设计图纸下载可摘局部义齿设计图谱pdf英文书写纸设计图下载养猪场设计图 纸与清单项目特征不符盈利 32 4.1.1 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34 4.1.2 变更机会点 35 4.1.3 盈利策略 37 4.2 利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导致项目增加盈利 37 4.2.1 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37 4.2.2 变更机会点 38 4.2.3 盈利策略 40 4.3 利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盈利 40 4.3.1 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40 4.3.2 变更机会点 42 4.3.3 盈利策略 43 第五章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的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43 5.1 利用改变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盈利 43 5.1.1 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43 5.1.2 变更机会点 45 5.1.3 盈利策略 46 5.2 利用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盈利 46 5.2.1 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47 5.2.2 变更机会点 47 5.2.3 盈利策略 47 5.3 利用改变某工作的时间、工艺、顺序盈利 47 5.3.1 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48 5.3.2 变更机会点 48 5.3.3 盈利策略 50 结论与展望 52 参考文献 54 附 录 57 致 谢 外文资料 58 66 中文译文 第一章 绪论 1. 1研究背景及意义 1.1.1当前国内承包方营收状况 建筑产业生产规模和收入水平的规模都保持着稳定的上涨的趋势,年固定资产投资总值依然保持增长势头,然而,建筑市场总体需求与市场的供给量比较小[1]。产能过剩,施工价格竞争激烈,尤其是与世界接轨后低价中标的招投标模式,导致承包方压低价格获取项目,进而导致建筑行业的利润水平不高。 2014年,在全国固定资产(不含农户)投资增速的情况下,建筑业投资增速却均放缓,使建筑承包方面临的竞争更加激烈(图1.1)。 图1.1 2007-2014年全国建筑业产值统计图 Fig 1.1 2007--2014 national construction output chart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2] 通过横向对比发现:由于近年来整个建筑行业格局正在调整,建筑行业利润率普遍偏低,利润增长率逐年下降,甚至呈现负增长趋势。建筑业利润率是国内六大产发包方营业务利润率中的最低,餐饮业的利润率几乎是建筑行业利润率的八倍[3]。在2011-2012年期间,全国建筑行业利润增长率都保持在-2%左右(表1.1)。 表1.1 2010年至2012年全国建筑行业利润表 Table 1.1 2010-2012 National Construction Industry Income Statement 指标 2010年 比上年增长 2011年 比上年增长 2012年 比上年增长 利润总额(亿元) 3,409.07 25.39% 4,168.20 22.27% 4,776.14 14.59% 税金总额(亿元) 3,351.31 26.29% 3,864.41 15.31% 4,388.88 13.57% 产值利润率 3.55% 1.43% 3.56% 0.28% 3.57% 0.28% 产值利税率 7.04% 0.57% 6.86% -2.56% 6.08% -2.02%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 由于我国与世界接轨采用了低价中标的招投标方式,建筑承包方为获得项目,尽量压低报价,中标人利润低、抗风险的能力变弱。有些项目出现亏损,工程被迫停工的现象屡有发生。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承包企业在招标阶段通常会用成本价或更低的价格取得中标,而为了增加收益,施工过程中有效地项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本领域的学者和工作实践者通过对承包企业收益的研究,统一的观点是承包企业提高工程中利润的重要载体是工程变更、工程索赔、调价公式等。而在这些载体中,工程变更时最重要的影响因素。工程变更发生在项目的全过程中,为承包企业提供了非常重要的盈利机会。 1.1.2 工程变更频繁 随着建筑业市场的大跨步前进,其中建筑业增加值也随之增多,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阶段会因承发包双方各自原因出现大量的工程变更。其中1995 年,在国外研究表明,美国的建筑业研究所(CII)对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研究,从 1997 至 2002 年内, 美国的西雅图市投资 119 亿美元用于改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和增建新的公用基础设施。其中城市建设审计所认为,工程变更费用一般占初始合同价格的10% ~ 25%,变更对合同价格的影响较大[3]。又有一名学者Semple在1994年考察了加拿大西部的24个项目,分析了24个项目中所有有争议的索赔,认为投资、进度超计划目标值的主要原因是工程变更[4]。故本论文结合某一工程的统计数据来绘制单位工程变更价款的累计曲线进行说明。该工程为某市的一幢办公楼,建筑面积10784m2框架五层结构,开工日期2004年5月1日,竣工日期2005年1月1日,标底价为1051.14万元,工程变更价款结算价为333.08万元。以办公楼为例(不含安装变更价款)绘制曲线大致形状见图1.2所示。 由图1.2可知在基础施工阶段,共发生16项变更,变更价共计89.9万元;在主体施工阶段,共发生28项变更,变更价款共计57.42万元;在装璜施工阶段,共发生23项变更,变更价共计134.12万元。 图1.2 单位工程变更价款的累计曲线 Fig.1.2 Cumulative curve of the price of the unit engineering variation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综上所述可知,仅此办公楼在施工阶段就有90项变更,此阶段变更价款共计290.07万元。工程项目建设是一项极为复杂的工作,时间周期较长,容易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一个项目工程的建设工程中,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是无法回避的。故由以上工程和国外研究表明,建筑业市场中因工程变更的频繁出现,导致变更价款在合同价款的占有比例居高不下。 1.1.3 本文研究意义 承包方创收的概念是田威针对国际工程在FIDIC合同条件下提出的,根据丰富的国际工程实践经验提出工程变更、索赔、调价公式是承包方创收的三大支柱[6]。针对创收三大支柱中可操作性最强的工程变更,寻找承包方利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主要路径对于承包方盈利模式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当前中国建筑市场中施工承包方利润空间狭小,工程变更成为承包方低价中标后增加企业效益可利用的重要内容。本文将工程变更与承包方创收理论相结合,寻找承包方利用工程变更增加收益实现创收的途径。一方面,依据工程变更风险来源,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了辨识。根据辨识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利用专家打分法,得到每个承包方盈利因素的盈利指数,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类,找到工程变更中承包方可以发挥主动性的控制点,为承包方创收提供切入点;另一方面,通过剖析承包方利用工程变更增加利润,降低成本的主要环节,并结合工程实践中的案例分析,获取承包方利用工程变更实现收益的各种手段。通过文献和案例分析,将承包方利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研究从理论层面过渡到实践层面,为工程实践工作者提供具有可操作性的创收手段。 1. 2研究问题 1.2.1承包方合同收入构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2006)》(财会[2006]3号)之规定,承包方收入应由二方面组成:①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②通过合同变更、索赔、奖励形成的收入[6]。其中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合同总金额,而承包方通过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属于合同外额外收入,只有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的同时,发包方与承包方达成一致共识之后,承包方才能获得合同以外的收入。 对于承包方收入构成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也有体现,它规定了二个定义,一是合同价款,二是追加合同价款,合同价款是指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合同时规定承包方完成合同中全部工程并承担保修责任的款项。而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在合同履行工程中发生需要增加款项的情况,经过发承包双方协商确认后,发包方额外支付承包方的费用。由此可见,承包方取得最后收入即是合同价款与追加合同价款总和。 综上所述,承包方总收入,即承包方最终工程结算价款,是由前期合同签订价款加上合同履行期内由于变更、索赔等事件产生的额外收入,共同组成承包方最终收入[6]。关于承包方收入组成如图1.3所示: 图1.3 承包方合同收入组成 Fig.1.3 Contractor contract income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1.2.2承包方利用变更盈利模式研究 在目前国内建筑市场,由于激烈竞争,使得承包方处于被动地位并承担合同的大部分风险。为了立足于竞争激烈的国内建筑市场,承包方通常低价取得合同,然后在施工期通过工程变更、索赔等一系列措施获得额外收益,最终实现承包方创收[5]。 根据学者对承包方创收的研究及对实际工程分析,提出创造承包方额外收益的主要途径有三种,分别是工程变更、工程索赔、以及调价公式,关于承包方创收途径实例分析如表1.2所示。 虽然以上三种创收途径在工程项目中经常发生,但是显然相比之下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工程变更情况实现额外创收,究其原因,首先工程索赔属于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发生的概率低,可操作性不高,并且由于解决问题时容易因此激发承发包双方的矛盾,影响项目的顺利进行,所以在实际工程建设中鲜有索赔事件的发生[7]。工程调价情况出现的概率也相对较低,可操作性也相对不高。相比之下,出现工程变更的情况却理想很多,首先在大多数工程项目中,产生工程变更情况都是在所难免的,所以相对来说工程变更出现的概率较高。其次,工程变更情况需要发包方的同意,属于发包方的正当权利[8]。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承发包双方的矛盾,不会影响工程的顺利进展。因此,工程变更是承包方创收最适宜的手段。 表1.2 关于承包方创收途径实例分析 Table1.2 For instance contractor income approach 学者 发表年份 发表期刊 文献名 案例背景 承包方创收途径 陈卓,吕文学[9] 2008 《国际经济合作》 大型复杂国际工程索赔案例分析 南美洲某国总承包工程 通过分析索赔事件,提出索赔申请 朱大海[10] 2010 《公路与汽运》 材料价差调整及其在项目上的应用 清远(清远—连州)一级公路升级改造(高速)项目 利用调价事件,如利用钢材价格调差 付学问[11] 2008 《交通科技》 不同报价方式在工程变更中对造价管理影响的分析 湖南怀兴高速公路项目中有“挖土方”和“边坡支护”工程细目 利用施工期间工程量变化,提出工程变更,除此之外,利用索赔事件,提出索赔申请 姜守云[12] 2009 《淮北职业技术学报》 不同报价方式在工程变更中对造价管理的影响 安徽六潜高速公路项目 利用施工期间工程量变化,提出工程变更 曹辉[13] 2010 《水利水电施工》 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下承包方如何做好变更和索赔 罗赛雷斯大坝加高工程 利用施工期间工程量变化,提出工程变更申请,除此以外,利用由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赔事件,提出索赔申请 程建[14] 2007 《国际经济合作》 FIDIC合同下的国际工程索赔管理 非洲某国112公里公路升级项目 利用索赔事件,提出索赔申请 钟超[15] 2010 《长江大学学报》 实例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合同结算价款调整 某大学学生宿舍楼项目 利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量变化出现的工程变更及出现的价款调整等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由此可见,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具有单一性、永久性、复杂性等特征,所以在施工期间难免出现各种工程变更情况,如设计图纸的修改、发包方提出新要求、施工条件等发生改变等[16]。工程变更作为施工期间最普遍发生的情况,成为承包方创收的主要途径,如表1.3。 表1.3 国内学者对于承包方基于工程变更下创收研究汇总 Table 1.3 Domestic scholars for the contractor based on engineering change under the unbalanced bidding revenue research summary 学者 发表年份 期刊 文献名 承包方盈利途径 田威[5] 2001 《国际经济合作》 创收的“三大支柱”及“不可抗力” ①做好工程量清单,将工程量清单中单价形成阶梯状,为日后创收打下基础; ②投标报价期间,尽量选择利润高的项目进行不平衡报价; ③仔细研究招投标文件,找出错误,如明显缺项漏项等,并对此进行不平衡报价。 尹贻林[17] 2011 《建筑经济》 基于不平衡报价的承包方创收策略分析 通过变更实现创收的不平衡报价分为两类:①利用推定性的变更实现创收; ②利用设计变更、合同缺陷实现创收。 周建平[18] 2010 《建筑经济》 工程量清单招标不平衡报价的应对措施 承包方应在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时要为以后工程变更获取额外收入做准备,以便于在合同实施期通过变更项目,提高原报价低的清单项目,以提高工程结算总价。 严玲[19] 2013 《中国港湾建设》 基于合理化建议的承包方创收研究 ①变更设计方案,删减或取消施工难度大的项目,增加施工简单、利润高的项目; ②利用不平衡报价,预期工程变更,对原清单项目报低价,对变更后涉及的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在合理范围内报高价,提高变更项目综合单价。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1.2.3研究的关键问题 变更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且发生频繁,经实践证明,工程变更的支出要占到整个工程项目支出的10%-25%,数额巨大[20]。因此,变更对合同价款的影响的是巨大的,变更如何影响合同价款的调整已经成为重要的课题。 工程变更是承包企业盈利的重要途径,但是工程变更有着多种实现方式。承包企业在项目的各阶段都是为了盈利使得利益最大化,如何使承包企业实现利益最大化成为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综上,本文的研究关键主要集中在如何使变更成为承包方盈利因素,并针对盈利因素对承包方盈利模式进行研究。 图1.4 关键问题的提出 Fig.1.4 Key issues raised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1. 3研究内容及框架结构 1.3.1研究内容 工程变更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当发包方提出工程变更时对承包企业进行调价的影响是非常大的,所以承包企业对工程中变更的控制是一项重要的项目管理活动。在施工过程中变更并不是越多越好,变更是要看对工程是否有利,成本是否可以节约,是否有利于组织施工,变更后是否可以保证工程的技术标准,并提出适合的变更请求。本文针对工程变更引起合同价格调整对承包方盈利模式的研究进行了分析。 本文包括如下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绪论。本文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意义和选题背景,通过对国内外国内外工程变更理论的研究,介绍了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概括了本文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本文要研究的问题,并拟定了此研究的框架结构及技术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 第二部分:文献综述,此部分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首先研究了工程变更的基本定义、原因、范围以及程序。然后研究了工程变更对于调价分析的影响的文献综述。最后对承包企业利用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变更实现盈利、承包企业利用施工招标文件引起的变更实现盈利两种情况的文献进行分析。 第三部分:基于工程变更风险来源,通过专家打分法对工程变更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了分析研究。站在承包方视角下,依据工程变更风险来源,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了辨识。根据辨识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利用专家打分法,得到每个承包方盈利因素的盈利指数,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类。 第四部分:对承包企业利用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变更实现盈利进行盈利因素的情形分析,然后找出每种情况的下的盈利机会点,最终确定盈利策略。 第五部分:承包企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的变更实现盈利进行盈利因素的情形分析,然后找出每种情况的下的盈利机会点,最终确定盈利策略。 1.3.2技术路线 本文的技术路线图如下: 图 1.5技术路线图 Fig.1.5 The technology roadmap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1.3.3 研究框架 本文框架路线图如下: 图1.6 框架路线图 Fig.1.6 Framework roadmap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第二章 文献综述 2. 1工程变更文献综述 2.1.1工程变更的范围 不同工程规范下对工程变更的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对于56号令,FIDIC合同和2013版合同文本都给出了变更事项的定义。 56号令对工程变更范围的规定如下: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任何工作;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其他施工的工作除外;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尺寸;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2013版合同文本对工程变更范围的规定如下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FIDIC合同对工程变更范围的规定如下: 1)对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的改变(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上的变更; 3)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或)尺寸上的改变; 4)省略任何工作,除非它已被他人完成; 5)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 6)工程的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经过对这三种工程规范的研究,总结如下表2.1所示。 表2.1工程变更的范围 Table2.1 The scope of engineering variation 名称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 FIDIC合同(新红皮书) 总则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按照本条规定进行变更 承包人应执行每项变更并受每项变更的约束,除非承包人马上通知工程师(并附具体的证明资料)并说明承包人无法得到变更所需的货物。在接到此通知后,工程师应取消、确认或修改指示。每项变更可包括: 工程变更范围 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任何工作;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a)对合同中任何工作的工程量的改变(此类改变并不一定必然构成变更); 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其他施工的工作除外;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b)任何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上的变更;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c)工程任何部分标高、位置和(或)尺寸上的改变; 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d)省略任何工作,除非它已被他人完成; 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e)永久工程所必需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竣工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 (f)工程的实施顺序或时间安排的改变 责任归属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15.2变更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第15.3款约定的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 承包人不应对永久工程作任何更改或修改,除非且直到工程师发出指示或同意变更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综上所述,将56号令与13版合同文本和FIDIC的比较。可以发现三种合同范本对工程变更范围的定义基本上是一致的。56号令中“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和“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与99版合同中“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相同。显然56号令的表述方法与FIDIC相近。 2.1.2工程变更的程序 根据56号令中第15.3条对工程变更的程序有明确规定: 1.变更的提出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按照变更指示执行。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并且变更指示应说明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没有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引起监理工程师发出变更指示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1)监理人认为可能发生变更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监理人认为可能发生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竣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若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意向书后认为难以实施此项变更,应立即通知监理人,说明原因并附详细依据。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确定撤销、改变或不改变原变更意向书。 (2)监理人认为发生了变更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合同中约定变更情形的,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包括变更的目的、范围、变更内容以及变更的工程量及其进度和技术要求,并附有关图纸和文件。 (3)承包人认为存在变更情形 承包人收到监理人按合同约定发出的图纸和文件,经检查认为其中存在合同约定变更情形的,可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应与发包人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应在收到承包人书面建议后的14天内作出变更指示。经研究后不同意作为变更的,应由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 2.变更估价 (1)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或变更意向书后的14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报价内容应根据变更估价原则,详细开列变更工作的价格组成及其依据,并附必要的施工方法说明和有关图纸。 (2)除专用合同条款对期限另有约定外,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天内,根据变更估价原则,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如双方不同意监理人提出的价格,按争议解决方式处理。56号令中规定的变更的确认、指示和估价过程如图2.4所示: 图2.1 变更指示及估价的程序 Fig.2.1 Variation directives and appraisal program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3.变更实施及支付程序 承包人收到变更指示后,应按照变更指示实施工程变更。56号令第17.3.2条规定: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因此在进度款计量和支付的周期内,应计量已完工程变更的工程量,按照监理工程师商定或确定的变更综合单价,确定应支付的变更合同价款。 13版《清单计价规范》第8.2.2条规定:施工中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缺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因此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的确定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的计量方法进行,也就是按照实际测量的方法确定。在竣工结算前发生的工程变更,应在竣工结算时计量和计价,汇同未支付的变更综合单价,在竣工结算时支付。具体程序如图2.2所示。 图2.2 变更实施及支付程序图 Fig.2.2 Variation implementation and payment procedure chart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2. 2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文献综述 2.2.1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担 工程变更、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属于变更类风险。变更类风险导致的变更发生属于业主的主动行为,由于经过业主(监理人指令)的允许才会发生变更,因此本风险是相对可控的发包人应完全承担的内部风险。 工程量偏差风险是属于合同约定承发包人共担的风险。13版清单第9.6.2条规定:对于任一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当因本节规定的工程量偏差和工程变更等原因导致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进行调整。当工程量增加15%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低;当工程量减少15%以上时,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予调高。 综上所述,发承包双方之间合理的风险分担,有效地改善了项目管理绩效,是项目成功的关键。 对于13清单的法律效力所产生争议,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第十一号)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因此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第42条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规定,由国务院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化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住建部由法律规定或授权代表国家在建筑领域制定颁布国家标准,由于住建部发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因此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是国家标准,住建部的行为代表国家。《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4号)第三条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第二十九规定:“国家标准的编号由国家标准代号、发布标准的顺序和发布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1)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GB50***--***;(2)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编号为:GB/T5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号是“GB50500-2013”,故从标准的编号上可以判断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应属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63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公告”规定:“现批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500—2008,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l.0.3、3.1.2、3.2.1、3.2.2、3.2.3、3.2.4、3.2.5、3.2.6、3.2.7、4.1.2、4.1.3、4.1.5、4.1.8、4.3.2、4.8.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13版清单计价规范出台后也会有类似规定,因此13版清单计价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及合同中与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不符的规定应无效。 再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13清单)的上位法是《建筑法》,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因为13版清单是属于“国家有关规定”,那么实际上在13版清单出台后,该条款内容就可认定为: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规定执行,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不应该同该规范冲突。13版清单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实际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违反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强制性条文,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因此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的强制性条文而签订的的合同条款需要改正,招标文件的相应规定无效。 综上所述,本文采用的是承包方视角。因此,以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为准。 2.2.2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概念界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13清单2.0.2款中明确规定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现实中业主往往会在招标文件中约定“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信息进行核实,招标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负责,工程量的误差视为投标人已经包含在其他部分的报价内或视为对招标人的减让(承包企业应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负责)”而13版清单第4.1.2款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这是强制条款,因此就形成了招标文件或合同中的条款与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款冲突的情形。 表2.2 13清单中对招标文件强制条款的约定 Fig.2.2 lists pricing norms 13th edition of the mandatory provisions of Contents 序号 13版清单 特点 1 2.0.2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13版清单新增术语,从“工程量清单”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强调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所用。 2 2.0.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企业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表格。 13版清单新增术语,从“工程量清单”作用方面再进行细化,强调该清单为承包企业所确认的投标报价所用。另56号令中也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这一术语解释。 资料来源:自行编制 又因为建设项目实施周期长、施工环境的不确定性,设计深度的问题以及相关人员主观行为上的错误等因素都可能导致招标文件不完备。因此,承包企业运用不平衡报价策略一定从研究招标文件开始,对于不完备的招标文件中可能包含的情形,学者们提出不同的观点。观点总结如下: 陈宝强等学者认为建设项目的设计时间一般较短、业主要求完成施工的时间也短,业主采用初步设计图纸进行招标,随着施工活动的实施发现设计图纸描述与实际施工情形不符,进而出现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21]。李冬霞等学者认为涉及计算错误或图示错误、设计遗漏或设计深度不够等招标文件不完善的情况都将导致变更的发生[22]。蔡国辉、马强等学者认为诸如招标文件中出现工程量清单错项、缺项等都会引起变更[23-24]。曾玉灵等学者认为招标图纸的设计深度和质量,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等都将引起变更[25]。聂国平,孙宇等学者认为招标图纸往往深度不够,图纸中“错、漏、缺”现象屡见不鲜,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数量不准确、不完整,诸如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表述不准确、不清晰等可能会导致变更的发生。冯新亚认为招投标文件中所附工程量表的精确度往往不高,诸如缺项、少算、多算或重复计算,给承包企业带来了不平衡报价的机会[26]。13清单计价规范中第9.4条、9.5条、9.6条明确规定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引起的工程价款的调整,其中包括:项目特征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和工程量偏差。 1.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 项目特征在工程量清单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项目特征必须在工程量清单中进行描述,否则就不是完整的工程量清单。实践中,有的从业人员忽略对项目特征内容的描述,简单行事,或者是对项目特征不善于描述,采用直接参照图纸、标准图集的做法,使得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不够完整,表述的不够清楚。 项目特征描述得不够详细、清晰,不能符合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很容易出现投标人理解上的差异,致使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不能准确了解业主的真实意思,给今后工程的实施、价格调整还有工程结算工作带来纠纷的可能。 2.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 招标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有的清单编制人员在清单编制的过程中不够重视清单编制的工作,或是由于自身原因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整体概念模糊、认识深度不够,没有掌握工程量清单的计算方法,不能正确理解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与传统定额计算规则相混淆,或文件编制水平不高,往往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等内容不够重视、没有给予充分细化,从而造成清单设置的不规范或是出现了缺项。其中产生清单缺项的主要四个原因: (1) 图纸模糊或不完善 由于招标图纸设计深度不够、不完善,部分内容达不到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编制清单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也未对招标图纸进行认真审核,往往就直接遗漏了此项内容,并且之后没有做出任何补救措施。 (2) 对图纸不熟悉 编写清单人员的时间和经验有限,往往不能对图纸上的每个细节都一一把握,致使在清单中遗漏了图纸上有的单项工程。 (3) 对招标文件和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对定额理解的不透彻或是不熟悉、混淆了工程量计算规则,没有仔细审查招标文件从而透彻理解其内容。 (4) 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不熟悉且没有透彻钻研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在一项清单组成中,完成多个定额内容或是一个施工流程要包括多个施工步骤。编制清单时只有工程量大的工作内容被注意,而数量相对小的工作内容却被遗漏了。 清单项目设置的不准确或是漏项都会给招标人带来较大的工程量风险,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被投标人利用,从而引发争议。 3.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偏差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数量不准、有的甚至与实际数量相差甚远,从而导致最终竣工结算金额远远超过中标金额。粗心大意是工程量出错的主要原因之一。清单编制人员在计算工程量时粗略计算、甚至出现大量错误,导致编制结果与实际结果有很大出入。工程量清单计算方法掌握不到位,不能正确理解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例如,在计算过程中,工程量是按照自然单位计算的,而在套定额时没有将工程量单位转换为定额单位,导致工程量被扩大或缩小,造成最终结果的错误。 工程量的计算错误,一方面会影响投标人的单价分析,影响评标工作的质量。另一方面有经验的投标人很快就会发现其中的漏洞,从而采取不平衡报价策略,给业主带来风险,使业主处于被动。 综上,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的具体因素如图2.3所示。 图2.3 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 Fig.2.3 The problem of formation of bill of quantities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综上所述,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通常因设计周期短、工期紧等而不完善,诸如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计算错误,项目特征错误及不完整,工程内容描述错误等都将可能引起合同履行期间变更的发生。 2.2.3招标工程量清单错误的利用研究 从承包企业的视角来看,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变更事项并且由业主承担变更风险,都是给承包企业带来额外利润的不平衡报价机会点;而从业主的立场来看,上述机会点即是业主的风险损失因素。因此,不平衡报价机会点的识别即相当于投标报价阶段风险因素的识别。而在风险管理理论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多种风险因素识别方法,诸如故障树法、流程图法、德尔菲法、头脑风暴法、调查表法、核对表法、SWOT技术法、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因果图分析法以及问题树分析法等[38]。投标报价阶段,因工期紧、设计周期短等图纸难免存在不完善之处,相对处于弱势地位的承包企业应在遵守规定的前提下,采用相应的识别方法充分利用业主招标文件中的缺陷,进行不平衡报价策略设计,获取额外利润,扭转当前利润率低下的局面,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2. 3不平衡报价文献综述 2.3.1不平衡报价概念 不平衡报价的概念是由学者修勤于1983年在我国首次提出,该学者将报价方法作为研究对象,研究成果指出,若在投标书中提出两种报价单,一种是按说明书条款进行报价,另一种是加以解释的报价,并且提出“如果说明书做出了某些改变,则报价可以减少15%—20%的费用,使报价成为最低的”[2]。随着03版清单的实施,不平衡报价法得以发展,导致了大量学者对其进行更深入的研究,从不平衡报价法的报价原则,目的,方法等方面对其进行了新的界定,成果如表2.3所示。 学者魏玉才认为: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当一个工程项目的总价确定之后,通过调整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在不提高投标总报价而影响中标的同时,又能在竣工结算时创造更多的额外利润[27]。 邹军、程文杰认为:不平衡报价法就是承包商运用特殊的投标办法在投标报价环节中,在确保总报价不变的同时有目标的调整某些分部分项工程量的综合单价,使承包商在今后的实际施工过程中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28]。 胡桂英认为: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投标者运用投标策略在投标报价时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有意识地调整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使中标者在履约过程和结算时获得更大经济利益的一种投标手段[29]。 吴珊认为:所谓不平衡报价,就是投标单位在投标总报价确定不变的前提下,调整内部各项目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通过设计变更或单价变更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30]。 表 2.3 不平衡报价定义的研究 Table 2.3 Definition of unbalanced quote 工程量清单报价 固定施工总价 不影响中标 承包商利润最大化 投标手段 魏玉才 √ √ √ √ √ 邹军 √ √ √ √ √ 程文杰 √ √ √ √ √ 胡桂英 √ √ √ √ √ 吴珊 √ √ √ √ √ 合计 5 5 5 5 5 资料来源:根据参考文献[27-30]整理自绘 基于以上文献研究结果得出,不平衡报价是基于工程量清单报价实行之下的,各承包商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而作出的在不改变施工总价以确保中标的情况下并且最终可获得结算更多工程款项的机会的一种投标报价策略。 2.3.2不平衡报价策略 学者田威曾以FIDIC合同条件作为研究对象,对单价合同的特点进行了研究分析。研究结果指出了承包人实现创收的三大支柱是:调价、工程量变更与索赔,并进一步指出该三大支柱的实质就是增加承包人的合同额外收入[5]。对此,本文对该观点进行了文献研究,通过CNKI进行文献检索,得到相关文献12篇,经过筛选,使用其中九篇进行研究,发现研究结果可以支持田威的观点,文献总结结果如表2.4所示。 表2.4 承包人实现创收的支柱分析 Table 2.2 The pillars of the contractor to achieve revenue 序号 学者 索赔 工程变更 调价 其他创收方式 1 梁鑑,潘文,丁本信[31] √ √ √ 无 2 刘玉杰,何伯森[32] √ √ √ 追加工程量 3 刘玉杰[33] √ √ √ 追加工程量、延期支付利息和奖励 4 申健[34] √ √ √ 利用总承包优势及汇率利息 5 蔡汉桥[35] √ √ 签证 6 王烺烺,陈希纯[36] √ √ √ 无 7 尹贻林,乔璐,李彪[17] √ √ √ 无 8 段建军[37] √ √ 计日工 9 龚克[38] √ √ √ 无 总计 9 9 7 追加工程量、延期支付利息、奖励、计日工、总包优势、汇率和利息 资料来源:整理自绘 调价是指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物价波动而导致人工费,材料费以及机械使用费发生的改变,主要体现在材料费的改变上。但物价波动对建筑工程的影响并不严重,因为建设工程的主要材料的价格基本保持在常年稳定的状态,很难发生较大波动[39]。工程索赔可以作为承包商实现赚取额外利润的主要方法之一,但该方法的弊端在于工程索赔手续繁琐,业主往往会对承包商要求索赔的项目进行数遍审核,并且承包商的索赔行为若过于频繁或者索赔金额较大,容易引起业主的反感,对后期的合作不利[40]。工程量变更可以作为承包商实现赚取额外利润的最重要方法,因为对于施工项目,业主往往无法准确估计出工程量的多少,或者由于各种其他原因,例如开挖土方时发现特殊土的存在,导致土方作业工程量发生变化,这些都可以导致工程量发生变更,而清单计价规范和FIDIC施工合同条件都要求业主在发生工程量变更之后,对承包商的额外损失进行补偿,因此承包商可以通过不平衡报价法利用工程变更获得额外收入。 第三章 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分析 3. 1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识别 3.1.1承包方变更因素识别 工程实践中变更的情况很复杂,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方法进行分类。因此本文按变更发生的原因对变更分类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如图3.1。从工程变更的发生原因出发,对工程变更进行分类,可以更清晰更全面的对变更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 图3.1 工程变更的因素识别 Fig.3.1 Engineering change factors identification 资料来源:整理自绘 对工程变更因素识别有利于确定变更风险的来源,根据工程变更风险来源进行变更风险识别,进而对承包方盈利因素的辨识作出铺垫。 3.1.2变更条件下承包方风险因素的识别 发包方因素、设计方因素、政策法规因素、个体行为因素、外部环境因素导致的工程变更容易给承包方的合同价格带来风险[41],如图3.2。工程变更类事项能够使合同价格与实际成本造成很大的不同。风险与机遇并存,研究项目参与各方带来的变更风险,对研究承包方盈利因素的几率分析提供支持。频繁发生的变更增加了承包方的盈利机会,可以利用进行盈利创收。 图3.2 工程变更风险识别鱼骨图 Fig.3.2 Engineering change risk identification fishbone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本节从主观的角度出发,主要考虑由各参与方引起变更带来的风险。其中,包括承包方自身原因引起的变更风险和承包方外部的其他方变更引起的风险,主要有发包方提出变更带来的风险、以及第三方提出变更带来的风险。 1.承包方内部的风险因素分析 在施工的过程中,承包方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或者是经过价值工程计算之后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由于项目的施工是一个赢利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承包方会提出很多的变更,但是,机会与风险是并存的[42]。所以,承包方在提出变更前以及变更过程中,都要进行风险因素分析,表3.1列出了承包方本身存在的普遍变更风险因素。 表3.1 承包方内部风险因素分析 Table 3.1 Contractor internal risk factors 变更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对承包方的影响 责任方 1 合同管理差 成本损失,工期拖延等 承包方 2 管理协调差,沟通不及时 进度打乱,影响工期 承包方 3 项目经验不足 施工困难,影响声誉 承包方 4 施工机械不足 进度缓慢,人员浪费 承包方 5 财务管理差 成本增加 承包方 6 企业人员素质差 质量损失难以扩展业务 承包方 7 合同对工作内容界定不清晰 工期拖延,成本损失 承包方 8 无图或不按图施工 返工,成本增加 承包方 9 施工工艺落后 进度缓慢,质量低 承包方 10 未对进场材料、设备验收,导致 使用了不合格材料 承包方 11 分包单位之间工作衔接差 进度缓慢,人员浪费 承包方 12 不按施工规范组织施工 进度打乱,影响工期 承包方 13 管理人员数量不足,监管不到位 工程质量低 承包方 14 替换建筑材料、设备 成本增加 发包方 承包方 15 材料设备短缺或价格变化过大 影响工期,成本 发包方 承包方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承包方本身存在的普遍变更风险因素的责任方均是承包方本身,因此,变更的风险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对于承包方来说,无法利用本身的风险进行盈利创收,因而,由承包方承担的风险无法利用其进行盈利创收。 2.发包方带来的变更风险因素分析 发包方是施工过程中最大可能提出变更的关键人物,而且与承包方关系是最密切的,因此,针对发包方带来的变更风险要得到充分的重视。发包方提出的变更,很多都是不可推卸的,所以,承包方更应提前进行风险分析,寻找盈利策略。发包方带来的主要风险因素如表3.2所示。 表3.2 发包方方风险因素分析 Table 3.2 Contract every risk factor analysis 变更中存在的普遍风险 对承包方的影响 责任方 1 资料延误 工期拖延,人机消耗 发包方或其他 2 资金短缺 进度拖延,间接影响 发包方 3 拖欠工程款 施工难以顺利进行 发包方 4 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数据和资料存在误差 施工混乱,成本增加 发包方或其他 5 增加或减少工作的内容 工程量偏差,成本偏差 发包方 6 增加或减少工程的数量 影响成本,工期 发包方 7 提高或降低项目的质量标准 影响施工工艺 发包方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续表3.2 变更中存在的普遍风险 对承包方的影响 责任方 8 改变项目的使用用途 施工图纸,工艺变化 发包方 9 改变项目的工程结构 施工图纸,工艺变化 发包方 10 项目的申报、批复等手续办理的不及时 影响进度 发包方 11 征地拆迁工作的延误 影响进度 发包方 12 合同对工作内容界定不清晰 工期拖延,成本损失 发包方 承包方 13 未能及时提供场地等施工条件 影响进度,施工困难 发包方 14 改变工程招标时承诺的施工条件 施工困难,混乱 发包方 15 合同不完整,或在标段划分时出现遗漏 施工顺序、工艺打乱 发包方 16 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和遗漏 工程量变化 发包方 17 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及时 施工单位延迟进场 发包方 承包方 18 发包方和工程师指令错误或者矛盾 影响成本及施工进度 发包方 19 改变施工组织设计中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施工混乱,影响工期 发包方 20 要求加快或缩短工程进度 成本增加 发包方 21 施工单位替换建筑材料、设备 影响成本,人机消耗 发包方 承包方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发包方带来的风险的责任方均为发包方本身或其他方,因此该类风险由发包方负责承担。承包方可利用该类风险进行盈利,以上风险因素可被筛选后视作承包方盈利因素。 3.设计方带来的变更风险因素分析 设计方在主要在项目设计阶段对工程项目带来变更风险,且由于设计原因导致的实际工程施工中的变更时有发生。设计产生的变更风险对施工方法、工艺都有影响,导致项目成功的三要素质量、工期、成本全部产生变动[43]。如图3.3。 表3.3 设计方变更风险因素分析表 Table 3.3 Design change risk factors analysis table 变更中存在的普遍风险 对承包方的影响 责任方 1 设计任务过多、时间过紧 设计深度,不够错误 设计方 2 各设计专业沟通不够,引起 设计成果遗漏、矛盾 设计方 3 对发包方的想法或要求理解不够完整 施工图纸变更 设计方 4 分期交付的设计图纸不能及时提供 工期延误 设计方 5 设计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 施工难度加大 设计方 6 工程地质不详或不全导致设计不准确 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 设计方 发包方 7 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差 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符 设计方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4.其他方间接带来的变更风险因素分析 根据查阅文献可知,将监理单位、分包商和供货商带来的风险因素列为一类,统称为其他方带来的风险。在实际的工程变更中,发生的事件很多,本文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通过文献的对比、分析后,列出了以下几种主要的风险因素,如表3.4所示。 表3.4 其他方风险因素分析 Table 3.4 Risk Factors other parties 变更中存在的普遍风险 对承包方的影响 责任方 1 监理方 资料延误 施工拖延,人机损耗 监理单位 2 监理单位工作质量差 质量不合格,影响声誉 监理单位 3 监理单位进一步的局部修改 施工图改变,影响工期 监理单位 4 分包商 分包商违约 成本增加,工期拖延 分包商或其他 5 分包商提出变更 成本增加 分包商或其他 6 供应商 材料设备不按时到货 工期拖延,成本增加 供应商或其他 7 提供产品不合格 质量不合格,成本增加 供应商 8 抬高材料或设备价格 成本增加 供应商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其他方因素引起的变更风险责任方与承包方无关,因此承包方可以利用该类变更风险进行盈利,而其他方带来的风险因素可视作承包方盈利因素。 3.1.3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辨识 根据已经研究的变更风险因素分析,可以得出,承包方内部风险因素不可利用,发包方方和设计方、其他方带来的风险因素经过筛选可以被承包方利用,视作盈利因素,为第四章承包方利用变更的盈利模式研究做铺垫。 工程变更盈利因素辨识结果如图3.3。 图3.3 工程变更承包方主要盈利因素辨识鱼骨图 Fig.3.3 Engineering change contractor main profit factors identification fishbone diagram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3. 2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评估 由于工程变更的盈利分析主要分析的是承包方在变更中面对的各参与方带来的变更盈利因素分析,所以,单纯地进行盈利因素辨识之后就进行盈利模式研究是不科学的,有很多参与方之间需要沟通协调,有很多风险需要同时面对处理。 3.2.1工程变更承包方盈利指标的建立 承包方盈利因素评价利用专家分析法,对所辨识的承包方盈利因素的重要程度评估 1.盈利指标评价度 盈利因素重要与否无法用数字表示,而在进行描述的过程中需要对盈利因素重要与否进行量化,使得盈利因素可以通过大小来衡量。为了方便计算,采用了5个等级的标度,即不重要、一般、重要、比较重要和非常重要等级向量为[0.2,0.4,0.6,0.8,1.0]。 因此,利用专家打分法分析得到的每个盈利因素的分数就代表该因素对承包方的重要程度。由0到1,分数越接近1,该盈利因素的重要程度就越高。基于数值的分析,就可以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分析。 2.数据采集步骤 本研究选取了工程项目各参与方对变更条件下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对天津市和河北省施工企业技术专家发放了79份问卷(调查问卷见附录)。其中,回收了71份有效问卷,用来评估所确定的承包方盈利因素的重要程度。为承包方盈利模式的研究打下基础。 数据调查采集步骤如下: (1) 设计调查问卷。经过对承包方盈利因素的辨识,对辨识得到的因素进行筛选罗列。 (2) 进行问卷调查。将本研究的研究要点和预选指标集整理成材料随同调查问卷分发给各位专家学者,请各位专家阅读和分析这些材料。问卷发放的主要对象为施工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以及技术人员。请每个专家选择根据自己的研究和理解对变更影响的承包方每个盈利。 (3)对调研结果进行分析整理。根据统计的结果进行筛选指标,删除那些60%被调查者认为特别不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和90%被调查者认为一般不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 3.2.2变更条件下承包方盈利因素评价 经过对调查问卷的发放回收,并经过专家打分后,可以得到各参与方引起变更所带来承包方盈利因素重要程度,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评价,得到分数高的盈利因素是承包方在工程全过程中重要关注的盈利点。 首先对每个因素的重要程度与分数进行对映并统计分数, 0.2-0.4----------该盈利因素对于承包方盈利不重要 0.4-0.6----------该盈利因素对于承包方盈利重要 0.6-0.8----------该盈利因素对于承包方盈利比较重要 0.8-1.0----------该盈利因素对于承包方盈利非常重要 将30位专家的分数相加,再除以基数71,得到盈利指标。调查结果见表3.5,(得分已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3.5 盈利因素专家打分汇总表 Table3.5 The parties to the risk assessment and risk value factor 盈利因素 盈利 指标 重要程度 盈利因素 盈利 指标 重要程度 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数据和资料存在误差 0.93 非常重要 提高或降低项目、的质量标准 0.95 非常重要 供应商提供产品不合格 0.24 不重要 监理方资料延误 0.46 重要 施工许可证办理不及时 0.67 比较重要 监理方工作质量差 0.42 重要 发包方资料延误 0.54 重要 分包商违约 0.78 比较重要 发包方资金短缺 0.20 不重要 分包商提出变更 0.66 比较重要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 0.20 不重要 设备材料延时到货 0.32 不重要 增加或减少工作的内容 0.96 非常重要 分期交付的设计图纸不能及时提供 0.31 不重要 设计方对发包方的想法或要求理解不够完整 0.66 比较重要 各设计专业口之间沟通不够,引起设计成果遗漏、矛盾 0.97 非常重要 分包商抬高材料设备价格 0.45 重要 增加或减少工程的数量 0.95 非常重要 改变项目的使用用途 0.95 非常重要 改变项目的工程结构 0.92 非常重要 设计任务过多、时间过紧导致设计深度不够和错误 0.97 非常重要 设计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来替代原有设计 0.87 非常重要 项目的申报、批复等手续办理的不及时 0.34 不重要 工程地质不详或不全导致设计不准确 0.89 非常重要 征地拆迁工作的延误 0.20 不重要 要求加快或缩短工程进度 0.34 不重要 合同对工作内容界定不清晰 0.78 比较重要 监理单位进一步完善原设计的局部修改 0.34 不重要 未能及时提供场地等施工条件 0.85 非常重要 改变工程招标时承诺的施工条件 0.95 非常重要 设计单位的技术力量和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 0.67 比较重要 原合同中约定同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的种类或数量进行的增减 0.91 非常重要 合同存在不完整,或在标段划分时出现遗漏内容 0.82 非常重要 改变已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被批准的施工方案 0.94 非常重要 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和遗漏 1.0 非常重要 发包方和工程师指令错误或者指令存在矛盾 0.24 不重要 资料来源:调查问卷汇总 根据调查的结果显示, 发包方资料延误变更盈利因素,发包方资金短缺盈利因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盈利因素;监理方资料延误盈利因素,监理工作质量差盈利因素;分包方违约盈利因素以及分包方提出变更盈利因素;供应商材料设备不按时到货盈利因素,供应商提供产品不合格盈利因素,材料或设备价格上涨盈利因素对于对承包方都是非常重要以下的盈利因素,在工程全过程中可能不会频繁发生,但承包方要注意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盈利,争取最大的收益。 根据盈利指数,发包方和设计方带来的盈利因素大多是对承包方非常重要的盈利因素,承包方应在投标报价阶段及施工阶段多加以关注,利用变更进行盈利。依据对工程变更的具体表现形式作为标准,将评价为非常重要的盈利因素进行归纳,如下表3.6,3.7: 表3.6 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变更盈利因素归纳表 Table 3.6 Error caused by the tender documents change profit factor table 序号 变更分类 盈利因素 重要性 1 设计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不符 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数据和资料存在误差 非常重要 工程量清单存在错误 非常重要 工程地质不详或不全导致设计不准确 非常重要 2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导致项目增加 增加工作的内容 非常重要 各设计专业口之间沟通不够,引起设计成果遗漏、矛盾 非常重要 合同存在不完整,或在标段划分时出现遗漏内容 非常重要 原合同中约定同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的种类或数量进行的增减 非常重要 设计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来替代原有设计 非常重要 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 非常重要 3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导致措施项目变化盈利因素 增加工作的内容 非常重要 各设计专业口之间沟通不够,引起设计成果遗漏、矛盾 非常重要 原合同中约定同发包方供应的材料或设备的种类或数量进行的增减 非常重要 工程量清单存在遗漏 非常重要 设计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来替代原有设计 非常重要 合同存在不完整,或在标段划分时出现遗漏内容 非常重要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表3.7 标准施工文件下变更盈利因素归纳表 Table 3.7 Standard construction file change profit factor table 序号 变更分类 盈利因素 重要性 1 改变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数据和资料存在误差 非常重要 工程地质不详或不全导致设计不准确 非常重要 2 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 设计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来替代原有设计 非常重要 改变项目的使用用途 非常重要 改变项目的工程结构 非常重要 提高或降低项目的质量标准 非常重要 3 改变某工作的时间、工艺、顺序 提供给设计单位的数据和资料存在误差 非常重要 设计采用新标准、新工艺、新技术来替代原有设计 非常重要 改变项目的使用用途 非常重要 改变项目的工程结构 非常重要 未能及时提供场地等施工条件 非常重要 改变工程招标时承诺的施工条件 非常重要 改变已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被批准的施工方案 非常重要 工程地质不详或不全导致设计不准确 非常重要 4 取消合同中某项工作 减少工作的内容 非常重要 5 完成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增加工作的内容 非常重要 增加工程的数量 非常重要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以上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归纳整合,有利于对承包方盈利模式在不同情形下进行机会点分析以及盈利策略进行系统分析,最终形成承包方盈利体系。 第四章 利用招标文件错误的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合约文件中寻找有利工程变更发生的机会是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实现盈利的重要途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9.3款、9.4款、9.5款以及9.6款规定了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工程价款的调整。因此,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的规定,从三个以下方面分析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工程变更实现承包企业盈利。 4. 1利用设计图纸与清单项目特征不符盈利 4.1.1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项目特征是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是确定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项目特征是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言,对构成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不构成实体的措施清单项目,反映其自身价值的特征进行描述,便于准确的确定综合单价[44]。准确、全面地描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对清单计价尤其重要,原因在于项目特征决定着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以及自身的价值。 发包方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对项目特征的描述,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全面的,并且与实际施工要求相符合。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的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及有关要求实施合同工程,直到项目被改变为止。 在实践中项目特征描述根据编制综合单价的需要分为必须描述的内容、可不描述的内容以及可不详细描述的内容,见表4.1。内容如下: 在合同履行期间,当承包方发现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的增减变化,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条规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45]。例如,例如某医院大楼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描述的外墙保温隔热层做法为50mm厚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加压粘牢,板背面打磨成细麻面。而实际施工图纸中该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厚度为70mm厚。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和项目特征描述,并进行对比分析,即可事先发现此变更机会点,提前做好变更准备,采取有利于增加额外利润的措施,如充分利用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提高建设项目的收益。 表4.1项目特征不符机会点识别一览表 Table 4.1 The Identification Of Opportunities Of Wrong Item Feature Of The Bill Of Quantities 机会点 机会点情形 机会点细分 机会点细分内容 机会点综合单价确定方式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不符 必须描述的内容不准确、不完整 正确计量的内容 图纸尺寸描述不同 ①原清单中存在适用项目,直接套用原综合单价 ②原清单中存在类似项目,参照类似 项目综合单价 ③原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项目,承包方重新确定综合单价 结构要求的内容 混凝土构件中混凝土强度等级等 材质要求的内容 油漆品种、管材材质等 安装方式的内容 管道工程中钢管的连接方式 可不详细描述内容不准确、不完整 无法准确描述的 土壤类别等 施工图纸、标准图集标注明确的 见×图集×页号及节点大样等 发包方在项目特征描述中注明 由投标人自定的 土方工程中的“取土运距”、“弃土运距”等 可不描述的内容 对计量计价无实质影响的内容 现浇混凝土柱高度,断面大小等特征 应由投标人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 石方的预裂爆破的单孔深度及装药量特征 应由投标人根据当地材料和 施工要求的内容 混凝土构件中的混凝土拌合料使用的 石子种类及粒径、砂的种类的特征 应由施工措施解决的内容 现浇混凝土板、梁的标高的特征 资料来源:根据文献整理 因此,针对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工程变更,在招投标阶段对照施工图纸重点审查项目特征描述的关键内容,预期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为承包方利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提供条件。 4.1.2变更机会点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实施合同工程,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设计图纸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任一项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该变化引起该项目工程造价增减变化的,应按照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第9.3节相关条款的规定重新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 因此,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发生工程变更时,如何确定有利于承包方且发包方认可的新的综合单价是承包方创收的重要机会点。 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时,不同情况下适用于不同的变更估价原则: 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当原工程量清单中存在项目与变更项目的性质(图纸尺寸、施工方法、材质)、施工条件等完全一致时,可以直接将清单中的适用项目单价作为变更项目新单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存在项目与变更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相同时,也认为是适用项目,直接套用该项目单价作为变更项目新单价。 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清单。当原工程量清单中存在项目与变更项目中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图纸尺寸不同,但施工方法、材质、施工条件相同;材质不同,但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满足两种之中的任意条件时,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可以参照原清单中的类似项目单价确定。 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方根据变更的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方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并应由发包方确认后调整。 综上所述,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是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进行不平衡报价的重要机会点,一旦识别出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类变更机会点,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可以设计低单价。 4.1.3盈利策略 此种情形下实现盈利,承包企业要在招投标阶段合理仔细审核对照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发现此类项目,合理预期工程变更,结合不同的变更估价原则以及估价方法,提高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或利润。不同工程变更情况下,承包企业要按照不同的估价方法确定变更项目综合单价,形成利用不平衡报价的不同路径: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利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在此种情况下,承包企业在投标报价阶段通过审核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发现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项目,在合理的范围内报低价,同时提高变更发生时可以直接套用的清单项目的单价,提高变更项目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利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 (1)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图纸尺寸不同,施工方法、材料材质、施工环境等因素相同时,例如某水泥砂浆台阶面项目,对其特征描述时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描述与施工图纸设计规格不符,此时可采用间接套用的方法确定变更项目综合单价。即以原报价清单综合单价为基础采用按比例分配法确定项目变更后的综合单价。具体作法如下:对变更工程每单位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的消耗量按比例进行调整,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不变,工程变更后的管理费及利润按原合同确定的费率。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如公式4-1所示。 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可参照项目综合单价×调整系数 公式4-1 因此,当发生此种情况,承包企业应进行不平衡报价。此时分为两种情况如下: 1)若施工图纸中的尺寸量大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尺寸量且程度明显,则将原清单项目价报高,找到并调低其他可以报低价清单项的价格,平衡投标总价,变更发生时能够明显提高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 2)若施工图纸中的尺寸量小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尺寸量且程度明显,则将原清单价项目价报低,以平衡投标总价,变更发生时可以减少承包企业损失。 (2)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材质描述不符,而人、材、机消耗量及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时,如建筑结构的混凝土或者砂浆的强度等级发生改变,此种情况下由于施工方法以及施工环境不变,可采用类似于定额换算的方法调整综合单位。具体如下:变更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执行原清单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单位变更项目消耗的材料量执行报价清单中的消耗量,对报价清单中的材料单价可按照市场价格或信息价进行调整;变更工程管理费执行原合同确定的费率[40]。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如公式4-2所示。 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元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变更后材料单价-原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原报价清单中的材料消耗量 公式4-2 因此,在投标报价时,进行不平衡报价,降低可能发生工程变更的清单项目中材料单价,提高人工费和机械费的报价,并通过综合单价分析表体现出来施工过程中出现工程变更,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确定是材料价参考市场价或信息价,人工费、机械费执行员清单项目中的费用标准,提高变更项目单价,提高承包企业的收益。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利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当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时,而变更项目确定综合单价时不存在适用或类似清单项目时,承包企业应重新确定变更项目综合单价。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第2.04条规定,综合单价为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与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因此,在此种情况下,可采用套用地方定额消耗量法确定变更项目单价。依据定额中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人工单价执行原合同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执行市场价或信息指导价,变更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执行原合同中的费率。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计算方法如公式4-3所示。 变更项目综合单价=(定额人工消耗量人工单价+定额材料消耗量×材料单价+定额使用机械消耗量×机械台班单价)×(1+管理费费率)×(1+利润率) 公式4-3 因此,在投标报价时,承包企业预期可能发生此类变更的清单项目,降低该项目的报价,平衡报高价的项目,工程变更发生时能够弥补报价时的承包企业损失。 综上所述,在对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工程变更的不同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在招投标阶段合理预期工程变更,灵活运用不平衡报价,在不同的情形下形成了不同的承包企业盈利策略,如图4.1所示。 图4.1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引起的承包企业盈利策略分析 Fig.4.1 Strategic analysis on contractor earned income due to construction drawing not matching the item characteristic in bill of quantity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4. 2利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导致项目增加盈利 4.2.1盈利因素分析 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没有很好地反映建设项目的工作内容,与施工图纸相脱节,清单项目或数量少算、多算、漏算或偏差等,造成招投标过程中补遗工作量的增加,都称为工程量清单缺项[46]。发包方通常因设计周期短、工期紧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施工工艺的不熟悉造成在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出现缺漏缺项的情况。发包方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的“有限理性”,即对环境的认识程度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准确“预见”未来的情形,因此必然会出现疏漏的现象[4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的识别是承包方申请工程变更的前提。设计施工图纸和计价规范中附录是衡量工程量清单漏项与否的标准。工程量清单缺项主要包括:施工图纸上的工程内容,在计价规范的某个附录中有相应的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但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施工图纸上的工程内容,在计价规范附录中没有反映,而是清单编制者进行补充的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缺项的情形较多,实践当中,主要体现在清单项目或清单数量上,诸如工程量清单编制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图纸中规格型号不明确的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图纸明确的内容缺项或少计、多计等。 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变更体现为新增加的实体工程量清单项目。遗漏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应据实结算,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方确认后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48]。因此,承包方应在全面理解招标文件的基础上,注重现场踏勘,尽量到现场进行多次踏勘,并形成踏勘记录,掌握第一手资料,通过踏勘了解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施工条件。结合施工现场特点,将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进行对比、复核,识别清单缺项的各种情形,充分利用清单缺项引起的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为承包方获取额外利润创造条件。 4.2.2变更机会点 招投标过程中,承包方必须认真阅读图纸和发包方的招标文件、补遗书、答疑、答疑补充等开标前的文件对照工程量清单数量进行全面复核,对发现的数量差额与缺项进行充分利用。 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中的规定,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的,应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9.3.1条款的规定确定单价,并调整合同价款。如下: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清单。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方根据变更的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和承包方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并应由发包方确认后调整。 在招投标阶段,承包方对比分析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应合理预期施工阶段产生的工程变更,有效利用不平衡报价,在保证中标的前提下为工程变更发生时增加承包方净收益提供前提。 4.2.3盈利策略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新增工程量实体项目综合单价确定时,按照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原则,形成以下三种不同的承包方创收策略: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利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原合同中存在“适用项目”时承包企业应合理应用不平衡报价为工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提供条件,实现盈利。 招投标阶段,承包企业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而原清单中存在与漏项项目具有相同项目特征、工程内容、计量单位的“适用项目”时,其在投标报价时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该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此项工程变更发生时,直接套用该高价项目的综合单价,承包企业能够直接获得高额利润。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利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原合同中存在“类似项目”时承包企业应针对“类似项目”合理利用不平衡报价,为确定较高的变更项目单价实现承包企业盈利提供条件。“类似项目”主要表现为一下两种情况: (1)类似项目与变更项目图纸尺寸描述不同,但施工方法、材质、施工环境完全相同; (2)类似项目与变更项目材质描述不同,但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等都相同。 第一种情况,按计算公式4-1的方法,承包企业确定变更项目综合单价时保持人、材、机单价不变,管理费和利润按原合同费率的前提下,运用比例调整法,调整人、材、机的消耗量。因此运用不平衡报价时,为平衡投标总价,要在合理范围内,直接提高“类似项目”的报价,以便寻找到可以降低报价或施工过程中需要增减的项目并降低其报价。当变更发生时,承包企业在“类似项目”高报价的基础上能够按比例获得变更项目的较高综合单价。 第二中情况,按计算公式4-2的方法,承包企业将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中执行类似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费率和利润率,只按照市场价或信息价调整类似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因此,使用不平衡报价时,类似项目正常报价,但在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适当降低材料单价,提高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工程变更发生时,按照较高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新的材料单价确定综合单价,承包企业获得一个较高的变更项目报价。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利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当原合同中不存在“适用或类似项目”时,承包企业应用套用地方定额消耗量法确定变更项目综合单价,不能采用不平衡报价实现盈利。在此种情况下,依据定额中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人工单价执行原合同单价,合同中没有的执行市场价或信息指导价,变更工程的管理费及利润执行原合同中的费率。 此种情况下,承包企业实现盈利的机会较小,很难实现盈利。若存在一个项目有多个可套用的定额,尤其是针对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在部颁定额中缺乏合适的定额套用时,参考其他省份的补充定额,承包企业在确定综合单价时应尽量套用对自身收益有利的定额,实现盈利。 图4.2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缺项引起的承包企业盈利策略分析 Fig.4.2 Strategic Analysis on contractor earned income due to construction drawing not matching the item characteristic in bill of quantity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4. 3利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盈利 4.3.1盈利因素分析 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通用措施项目的内容: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以及垂直运输机械。措施项目内容确定时,承包方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主要依据,当两者之一发生变化时,措施项目以及措施项目费都会发生变化。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往往会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变更,也必然导致措施项目的变化。不同措施项目确定时参考的依据也不相同,如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的二次搬运等项目,参考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夜间施工、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与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等项目参阅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技术方案没有表述的,但是为了实现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要求而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项目参考招标文件确定;一些不足以写进技术方案的,但是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内容参考设计文件确定[49]。 当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发生变化时,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不同变化造成不同施工项目的变化[50]。因此,在各种情形下,工程变更发生时如何有效的确定措施费是承包方实现创收的重要组成内容。 4.3.2变更机会点 措施费调整的前提条件: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因工程量清单缺项或非承包方原因的变更而引起,并且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 完成措施项目费的有效调整,首先要明确措施项目的计价原则。措施项目费的确定有不同的计价方式,对于可以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采用综合单价计价,其余的措施项目以总价进行计价。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新增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后,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应按照9.3.2的规定,在承包方提交的实施方案被发包方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规定如下: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改变时,承包方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方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包方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依据本规范第3.1.5条的规定计算: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行政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2.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的措施项目,按本规范第9.3.1条的规定确定单价。 3.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方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本规范第9.3.1条规定的承包方报价浮动率计算。 如果承包方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方确认,则应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方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由于1中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国家或省级、行业行政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因此,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费用标准计价,招标人不得要求投标人对该项费用进行优惠,投标人也不得将该项费用参与市场竞争。对于该类措施项目不存在承包方创收机会点。 针对2类以综合单价计的措施项目的变化。工程变更发生时,承包方在进行变更报价时应进行措施项目的报价,在准确计量新增措施项目工程量的基础上,提高该部分措施项目的单价成为承包方创收的重要机会点。 针对3类以总价计的措施项目的变化,无法利用其进行不平衡报价,承包方应根据变更发生时重新确定的施工方案确定措施项目,重新进行工程预算,按照定额组价的方法确定措施项目费。其他新增的以总价计的措施项目重新确定措施费时,量和价的确定是两个重要关键点。此类措施项目通过预算确定措施费时,为保证费用确定的公平性,所涉及的材料、机械等单价一般采用当月的市场价。因此,在确定定额项目单价时,承包方很难获得创收的机会。而在定额量的确定时,承包方针对变更项目可以提出对自身更加有利的施工方案,同时能够节约投资或者为保证工程进行不得不采取此种施工方案,从措施费中获得更高的利润。 表4.2 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变化的变更机会点识别一览表 Table 4.2 Lists the lack of a change of the change of the measures project opportunity identification list 机会点 机会点分析 变更机会点分析 计价方式 可利用的机会点 清单缺项引起措施项目变化 施工组织 设计变更 环境保护项目 总价计价 不可利用 二次搬运项目 总价计价 不可利用 安全文明施工费 总价计价 不可利用 施工方 案变更 夜间施工项目 总价计价 不可利用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项目 单价计价 工程量低于实际发生 混凝土模板与支架项目 单价计价 工程量低于实际发生 脚手架项目 单价计价 工程量低于实际发生 施工排水项目 单价计价 工程量低于实际发生 垂直运输机械项目 单价计价 工程量低于实际发生 大型机具使用等项目 单价计价 工程量低于实际发生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因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的措施项目变化中,针对可以计算工程量、投标报价时按照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方式编制的措施项目,提高该部分措施项目的综合单价成为承包方创收的重要机会点。而对于其他新增的以“项”为计量单位的措施项目,在重新进行预算时如何增加定额工程量成为承包方创收的机会点。如表4.2。若不符合该表,依文章进行处理。 4.3.3盈利策略 通过对清单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变化带来承包方创收的机会点进行分析,形成承包方创收的策略主要针对变更机会点中的2类,3类体现在两个方面: 1.利用不平衡报价提高第一类措施项目综合单价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方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因此,在招投标阶段,承包方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存在时,预期工程变更能够发生,而且能够引起第一类措施项目增加时,在进行措施项目报价时应提高“适用”措施项目的报价,将投标报价增加的费用分摊到其他项目中,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该类措施项目增加,可直接套用原高价,提高承包方利润。而当工程变更发生时,新增措施项目参考原合同中存在的“类似”项目进行报价的情况很少发生。若原合同中不存在与新增措施项目适用或类似的项目,则采用重新预算的方法确定新增措施费,此时措施费的确定一般按照市场价和定额工程量确定,承包方创收的机会很少。 2.优化施工方案提高第二类措施项目定额工程量 当工程量清单漏项引起措施项目增加时,对于投标报价时以总价报价的措施项目,采用重新预算的方法确定措施费。在预算单价很难调整的情况下,优选施工方案,增加措施项目预算工程量是承包方创收的重要途径。 第五章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的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了以下五种变更的范围和内容,也就是常说的“一增一减三改变”: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方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了承包方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主要工程变更,有效处理此五类工程变更是维护合同公平的必要条件[50]。因此,分析在此五类工程变更情形下承包方实现创收的机会点和策略是合同执行阶段承包方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必要条件,也是承包方实现创收的主要载体。 5. 1利用改变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盈利 5.1.1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1.设计错误引起的改变 设计错误引起的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改变。设计深度不足也是设计错误的一种[51]。如某公路工程中,设计单位对施工现场桩底岩层勘察不够准确,导致了设计深度不足,在施工过程中为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在原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了桩顶或者桩底标高的调整,工程变更的发生给施工进度和工程量的变化造成很大影响。 2.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引起的改变 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而进行设计修改引起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改变,由于勘察资料不详细或者设计单位缺乏对施工现场地质条件的勘察和分析,设计单位按照普通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施工条件不能满足原设计要求,因而承包方或设计单位提出设计修改,改变工程项目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5.1.2变更机会点 通过对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情形进行分析,可以得出设计错误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是造成该种变更发生的主要原因。 通过情形分析,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关于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引起的变更具体有两个方面。一是设计错误引起的,二是由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引起的变更。 如果同情形一,那么承包方一旦发现设计错误,就可以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建议。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方书面建议后,与发包方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会在收到承包方书面建议后的14 天内作出变更指示,承包方实施变更。 如果同情形二,那么承包方一旦发现设计与实际施工条件不符的情形,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变更申请或者与设计单位协商由设计单位向发包方提出设计变更要求,变更建议应阐明要求变更的依据,并附必要的图纸和说明。监理人收到承包方书面建议后,与发包方共同研究,确认存在变更的,会在收到承包方书面建议后的14 天内作出变更指示,承包方实施变更。 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的改变一般不会影响施工方案,而主要引起变更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工程量的变化范围和变化趋势也间接影响了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因此,此类变更条件下,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成为承包方创收的主要机会点。如图5.1。 图5.1 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实现承包企业盈利的机会点分析图 Fig.5.1 Baseline,elevation,position or size change implementation contract earnings opportunity analysis diagram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5.1.3盈利策略 根据变更机会点的分析,设计错误与设计与实际施工不符类变更主要影响项目工程量,因此,盈利模式的重点放在工程变更对工程量的影响的研究。 1.变更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 若变更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则可采用原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按变更项目相对应项目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若变更工程较大,可将变更工程分解,形成与合同工程量清单相对应的若干项计价项目。采用合同中原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主要存在3种情况:(1)直接套用,即直接使用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2)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3)部分套用,即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工程量清单中综合单价的一部分使用。 承包企业在此类变更发生时可直接应用不平衡报价实现承包企业盈利。在招投标阶段,预期可能变更的项目,针对工程变更发生时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其报价;针对工程变更发生时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其报价。当工程变更实际发生时,承包企业报价时,可以直接套用或间接套用或部分套用原合同项目单价,低价项目工程量减少,高价项目工程量增加,承包企业能够获得更多额外利润。 2.变更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 变更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时变更价款的调整主要存在两种情况:(1)当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应对超过合同约定范围以上的那部分工程量的单价进行调整。根据调整的目的,则这部分工程量的单价应调低,具体调整值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协商确定。(2)当工程量减少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时,应对减少超过约定范围以上的那部分工程量的单价进行调整。根据调整的目的,则这部分工程量的单价应调高,具体调整值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或协商确定[52]。 对变更价款进行量化分析时,可假定变更项目招标计划工程量为Q0,合同中该项目的综合单价为P0。工程变更发生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Q1比计划工程量Q0增减幅度百分比超出事先约定的变化范围f时,增、减量相对应的综合单价按照一定的系数进行调整,假设调价系数α、β执行新合同综合单价(α<1、β>1)。因此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如表5.1所示。 表5.1 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变更价款的量化 Table5.1 Quantization of variation price in the case that change of quantity is outside the margin of the contract 工程量变化幅度 调整工程量 工程变更索赔结算价款 Q1 >(1+f)Q0 Q1 -(1+f)Q0 (1+f)Q0P0+αP0[Q1-(1+f)Q0] Q1 <(1-f)Q0 Q1 βQ1P0 α、β---调价系数。增、减量相对应的综合单价按照一定的系数进行调整,执行新合同综合单价(α<1、β>1) 资料来源:自行绘制 综上,承包方在此类变更发生时也可应用不平衡报价实现创收。在招投标阶段,预期可能变更的项目,针对工程变更发生时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其报价;针对工程变更发生时工程量会减少的项目,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其报价。当工程变更发生时,按照以上的变更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承包方对工程变更进行报价。对于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变更项目,对超出部分进行调价,形成新的综合单价,适当降低该部分的报价,整体提高变更项目的报价。对于工程量减少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变更项目按照合同约定调高综合单价,减少由于不平衡报价造价的损失,从而整体增加承包方收入。 5. 2利用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盈利 5.2.1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15.1款变更的范围和内容中规定,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特性是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之一。 1.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 工程实施过程中,某项工作的质量发生变化主要是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质量标准。一般是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工艺、新材料,或发包方提出改变工程的部分功能,从而改变工作质量。另外,承包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也可能改变合同中工程项目的质量等级[53]。对于工作质量的改变,往往是在合同规定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承包方可向发包方提出变更建议,变更设计标准,减少工程投资。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其他特性 工程中其他特性的改变一般表现为发包方出于对功能、美观的新要求,提高工程安全等级、增减工程量、改变门窗的位置、更换装修材料等。如某车站建设项目中,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提出将本工程的施工标准提高,要兼有人防工程的功能,于是根据工程功能的新要求,设计单位更改设计,提高混凝土等级,改变施工工艺。 5.2.2变更机会点 通过对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情形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发包方要求的变化是引起此类变更最根本的原因[54]。发包方要求的变化引起工程设计的修改,从而造成了工程质量标准或部分工程等级标准的变化,但一般情况下是标准等级的提高。该类变更的发生主要是通过改变施工项目、施工材料、施工项目工程量等实现,如何在不同的变更条件下确定承包方可以利用的机会点成为承包方创收的关键。 5.2.3盈利策略 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的情形分析和机会点分析,可得在此种变更情形下,承包企业应该用不同的策略,以施工项目、施工材料、施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为载体,实现盈利。在有效预期此类工程变更发生的前提下承包企业才能保证盈利目标的实现,因此,承包企业盈利主要体现在,招投标阶段合理预期工程变更,针对变更项目形成有效的不平衡报价策略,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变更按照预期发生后,实现盈利。在此种工程变更类型下不同盈利路径下形成的盈利策略如表5.2所示。 表5.2 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或其他特性实现承包企业盈利的策略分析表 Table5.2 Strategies Analysis on Contractor Earned Income in the Case that the work's Quality or Other Characteristic Is Changed when Variation Happens 工程变更类型 盈利主要路径 可能利用的承包企业创收策略 改变某项工作质量活其他特性的工程变更情形 改变施工项目 预期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时对可能删减的项目报低价,对新增项目“适用或类似”的清单项目报高价 改变工程材料 (1)预期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投标报价时降低原工程材料报价,提高人工或施工机械报价。 (2)工程变更发生时申请变更为高利润材料。 改变施工项目工程量 预期工程变更进行不平衡报价,提高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项目的报价,降低工程量可能降低的清单项目的报价。 资料来源:自行整理 5. 3利用改变某工作的时间、工艺、顺序盈利 5.3.1盈利因素情形分析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对变更的范围和内容进行了规定,指出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属于变更的内容。 1.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 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一般属于合同工期的变更,既可能由于增加工作内容或工程量等情况引起,也可能由于工程师为了协调多个承包方施工而发布的变更指令。 2.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工艺 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工艺,此类变更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原设计方案与施工现场的地质条件不符,施工作业难以继续进行,承包方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后,有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改变原定的施工工艺。 3.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顺序 施工顺序的改变主要分为三种情况:(1)由于设计变更,造成变更相关的工作施工顺序调整与改变;(2)监理工程师指令某些工作的施工顺序改变与调整;(3)承包方原因造成施工顺序的改变与调整。一般承包方施工组织失误造成的施工顺序的改变,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施工顺序的改变包括两个层面的变化:(1)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施工顺序的改变;(2)施工组织设计层面的施工顺序的改变。此类变更,发包方、设计单位和承包方都可以提出[55]。 5.3.2变更机会点 改变某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施工工艺、施工顺序的改变往往带来施工工艺、施工方案、设计方案的变化,进而造成施工项目、工程量、工程材料等的变化。 对于承包方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尽量保证变更后的新的施工项目利润大于变更前的项目,工程量增加的项目能够形成较高变更报价,工程材料由利润小的材料向利润大的材料转化[56]。对于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即发包方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自身意愿提出的变更,承包方可提出既满足发包方要求又能增加自身净收益的新的施工方案。 5.3.3盈利策略 1.承包方可预见的工程变更 对于承包方可预见的工程变更,尽量采用不平衡报价的策略,在招投标阶段根据预见的变更项目,提高或降低综合单价,保证变更项目的高报价承包方的高收益。 1)新的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的提出造成新增项目,按变更估价的原则承包方识别变更报价时原合同中存在的“适用项目”、“类似项目”或“无适用或类似项目”。招投标阶段进行不平衡报价时,对于工程变更发生时可参考的适用项目提高综合单价;对于工程变更发生时可能参考的类似项目,在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提高变更参考的组价因素的单价,合理降低其他组价因素的单价;对于工程变更发生时,原合同中无适用或类似项目单价的,一般采用定额组价法重新确定变更工程价格,组价因素特别是材料单价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按照当地定额确定消耗工程量。此种情形下,若存在对承包方有利的定额套用此种定额,或者在合理的范围内高套定额,提高消耗工程量的计量,从而提高变更工程的价格。 2)新的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的提出造成工程材料的变化。对于此种变更情况,承包方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对施工阶段即将发生工程变更的工程材料报低价,为其他工程项目的报价提供报高价的空间,工程变更发生时,将原材料变更为新的材料,承包方在对变更项目报价时按照市场价格确定新材料单价。 2.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 对于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工程变更,承包方尽量提出满足发包方要求同时能够提高自身净收益的施工方案。 结论与展望 1.结论 工程变更作为工程实施过程中普遍存在且对工程投资有重要影响的事项,成为承包企业在获取中标的基础上追求最大收益的重要载体。在招投标阶段,详细分析招标文件以及现场踏勘资料合理预期工程变更并采用相应的策略如不平衡报价策略,为合同执行过程中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创造条件;在工程实施阶段,针对合同中规定的各种工程变更情形有效处理工程变更,在前期创收策略的基础上有效利用不平衡报价的成果,保证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文章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版)对工程变更的条文规定为基本分析框架,在承包企业创收盈利思路下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辨识、评估、分类,并不同工程变更盈利因素情形进行分析,识别重要创收机会点,形成各种变更情形下的承包方创收盈利具体策略,最终形成一套承包方盈利体系。文章形成的研究成果如下: (1)识别并评价了承包方盈利因素 基于承包方视角,依据工程变更风险来源,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了辨识。根据辨识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利用专家打分法,得到每个承包方盈利因素的盈利指数,对承包方盈利因素进行评估与分类。 (2)识别出不同工程变更情形下承包企业盈利的机会点 针对承包企业创收视角下的工程变更情形,确定了不同的创收路径,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创收机会点。通过对不同工程变更关键环节分析、不同变更情形工程实例汇总分析,并运用价值工程等方法,确定了承包企业创收的主要机会点。 (3)确定了不同工程变更情形下的承包企业盈利的策略 通过对承包企业有效处理工程变更增加收益的相关文献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平衡报价策略和变更方案优选优化策略为承包企业创收的主要策略,针对识别出的不同工程变更情形下的机会点,将以上创收策略进行细化,形成了具体的创收策略。 (4)形成了一套与工程实践紧密相关的承包企业盈利体系 以当前最新、应用最普遍的合同范本和规范,从承包企业创收盈利视角为框架,对各种工程变更盈利因素进行分析,对工程变更的情形进行分析,针对不同的变更情形识别出创收机会点,进而制定不同的具体的创收策略。 2.展望 论文形成了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实现的盈利体系,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但是由于时间和个人能力有限,论文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和值得研究的地方: (1)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对承包企业创收的影响有待详细研究 工程变更的两个关键环节为工程量的计量和综合单价的确定,在完成两个关键环节的工作后形成变更工程价款。通过文献汇总梳理,可得变更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是承包企业处理工程变更是关注的主要内容,而变更工程量一般按照普通的计量环节进行计量,对于工程量计量的研究很少。然而,在进行变更项目计量时如何保证计量工作能够促进承包企业创收,工程变更项目的计量对承包企业盈利造成影响的机理仍有待深入研究。 (2)针对措施项目变化制定的承包企业创收策略有待深入研究 工程变更发生时往往引起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的变化进而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针对此类情况,承包企业提出合理的设计或施工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发包方能够接受方案,进而使得措施项目的变化向有利于承包企业创收的方向发展。如何针对不同的工程变更情形制定合理的变更方案,需要在对工程实践工作者详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多案例分析,找出承包企业创收的一般策略。 (3)缺乏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风险分析 文章主要从承包企业创收的视角出发,以工程变更相关文件规定为框架,结合文献汇总后的工程变更实例分析,寻找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实现创收的机会点和策略。然而,工程变更的发生往往具有偶然性,而且工程变更发生时发包方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承包企业应用工程变更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识别该类风险,并且采取有效措施预防风险的发生对于承包企业实现工程变更创收具有重要意义,有待在后续研究中深入研究。 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 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 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 者 签 名:       日  期:        ​​​​​​​​​​​​ 指导教师签名:        日  期:        使用授权说明 本人完全了解 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        日  期:        ​​​​​​​​​​​​ 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所取得的研究成果。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引用的内容外,本论文不包含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的成果作品。对本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本人完全意识到本声明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 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学校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同意学校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      大学可以将本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和汇编本学位论文。 涉密论文按学校规定处理。 作者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导师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 意 事 项 1.设计(论文)的内容包括: 1)封面(按教务处制定的标准封面格式制作) 2)原创性声明 3)中文摘要(300字左右)、关键词 4)外文摘要、关键词 5)目次页(附件不统一编入) 6)论文主体部分:引言(或绪论)、正文、结论 7)参考文献 8)致谢 9)附录(对论文支持必要时) 2.论文字数要求:理工类设计(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不包括图纸、程序清单等),文科类论文正文字数不少于1.2万字。 3.附件包括: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译文、译文原文(复印件)。 4.文字、图表要求: 1)文字通顺,语言流畅,书写字迹工整,打印字体及大小符合要求,无错别字,不准请他人代写 2)工程设计类题目的图纸,要求部分用尺规绘制,部分用计算机绘制,所有图纸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规范。图表整洁,布局合理,文字注释必须使用工程字书写,不准用徒手画 3)毕业论文须用A4单面打印,论文50页以上的双面打印 4)图表应绘制于无格子的页面上 5)软件工程类课题应有程序清单,并提供电子文档 5.装订顺序 1)设计(论文) 2)附件:按照任务书、开题报告、外文译文、译文原文(复印件)次序装订 _1234567893.vsd � � � � 标题� � 承包方如何利用变更实现盈利 问题提出 承包方盈利因素辨识、评估 1.变更带来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分析 2.变更引起调价对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变更 实现盈利的机会点研究 招标文件引起的变更实现盈利的策略研究 施工招标文件引起的变更 实现盈利的机会点研究 招标文件错误引起的变更实现 盈利的策略研究 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变更实现盈利的策略研究 专家分析法� 问题树法 工程变更引起的承包方盈利因素分析 承包企业利用工程变更实现盈利 工程量偏差引起的变更 实现盈利的机会点研究 _1234567897.vsd � 工程变更� 设计方原因� 承包方原因� 发包方原因� 其他方原因 技术和管理不足� 设计差错或遗漏 设计图与施工条件矛盾� 改变施工方案� 增减项目包括数量� 材料设备品种和数量� 改变合同工期� 提高质量标准� 监理方原因� 分包方原因� 供货方原因� _1234567899.vsd � � � � � 工程变更承包人 盈利因素� 监理方盈利因素 发包人盈利因素� 供货方盈利因素 分包方盈利因素� 资料延误 盈利因素� 资金短缺 盈利因素� 拖欠工程款 盈利因素� 设计变更 盈利因素� 招标文件错 误盈利因素� 分包商违约 盈利因素� 分包方提出变更 盈利因素� 资料延误 盈利因素� 监理工作差 盈利因素 材料设备不按时 到货盈利因素� 产品不合格 盈利因素� 材料设备价格 上涨盈利因素� 设计方盈利因素� 设计深度不够� 设计成果遗漏� 设计不准确� _1234567901.vsd 哇!� 工程量清单项目增加 确定新增项目综合单价 存在“适用项目” 存在“类似项目” 无“适用或 类似项目” 直接套用法 比例分配法 定额组价法 类似定额换算法 若存在一个项目有多个可套用的定额,应尽量套用对承包商自身收益有利的定额,实现创收 在合理的范围内,直接提高类似项目的报价,并寻找其他可以降低报价或者施工过程中需要删减的项目降低其报价,以平衡投标总价。 类似项目正常报价,但在类似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中适当降低材料单价,提高人工和机械台班单价,工程变更发生时,按照较高的人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新的材料单价确定综合单价。 承包商在招投标阶段,发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而原清单中存在与漏项项目具有相同项目特征的“适用项目”,承包商在投标报价时应在合理的范围内提高该适用项目的综合单价。 类似项目与变更项目图纸尺寸描述不同,施工方法、材质、施工环境完全相同 类似项目与变更项目材质描述不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缺项 _1234567902.vsd � 设计错误 设计与实际施工不符� 施工参与各方提出变更要求� 设计单位修改设计� 工程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改变� 确定变更施工方案� 发包人批准变更方案� 承包商提交变更报价� 综合单价的确定� 工程量的确定� 承包商实施变更� 盈利机会点 _1234567900.vsd �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 产生变更项目� 确定变更项目综合单价 存在“类似项目”� 存在“适用项目”� 无“适用或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与变更项目图纸尺寸描述不同,施工方法、材质、施工环境完全相同� 类似项目与变更项目材质描述不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施工方法、施工环境相同� 直接套用法� 比例分配法 类似定额换算法 定额组价法 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项目,在合理的范围内报低价,同时提高变更发生时可以直接套用的清单项目的单价,提高变更项目单价。� 若施工图纸中的尺寸明显大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中的尺寸,则将原清单项目报高价,寻找其他可以报低价的清单项目降低报价,平衡投标总价� 降低可能发生变更的清单项目中的材料单价,提高人工给和机械费报价,通过综合单价分析表体现出来,发生工程变更时,变更项目材料价参考市场货信息价,人工费机械费执行原清单项目费用标准� 在投标报价时,承包商预期可能发生此类变更的清单项目,降低该项目的报价,平衡报高价的项目,工程变更发生时能够弥补报价时的承包商损失 变更估价原则 变更估计方法� 承包商盈利策略� _1234567898.vsd � � � � � � 标题� � � � � � � � 工程变更�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因素� 政策法规因素� 外部环境因素� 主体行为因素� 个体行为因素� 各专业配 合不协调� 不部分设 计不同步� 国家城市轨 道交通发展 规划变化� 国家或行业 技术标准、 规范变化� 发包方� 基准资 料错误� 图纸理 解不足� 施工场地及 周边相关资 料错误 其他方� 监理工程师 指示错误� 承包方� 图纸 理解 不足� 对现场地 质勘探等 资料解释 和推断有误� 施工组 织措施 设计编 制错误� 施工场 地及周 边相关 资料错误 � 发包方� 使用功 能变化� 加速施工� 设计原 则变化� 改变工 作范围� 设计方� 设计文件 缺陷或错误� 勘察资料 与实际不符� 承包方� 施工 工艺 方案 不当� 施工 不当� 合理化 建议 施工设备 不合格 施工顺序 不合理� 化石/文物� 不利地 质条件� 不可抗力� 社会经济 条件变化� 其他方� 政府要 求变化� 质量 返工 _1234567895.vsd � 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 承包人实施工程变更 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并在进度款中支付 确定变更工程价款并在竣工结算时支付 按照合同规定的计量方法计量 监理人商定或确定的变更综合单价 进度款中未支付 _1234567896.vsd � 招标工程量清单缺项 主观原因 对图纸不熟悉 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图纸模糊、不完善 客观原因 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 工程量偏差 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特征不符 _1234567894.vsd � � 承包人发现有变更情况的,提出书面变更建议 监理人(发包人)发现有变更的情况的 监理人(发包人)发现可能发生变更情况的 监理人 同意否� 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决定改变、不变或撤销 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 承包人有困难通知监理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实施方案 发包人 同意否� 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 一致否 支 付 监理人向 承包人发 出变更指示 监理人书面 答复承包人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 监理人发包 人同意否 监理人、发包人、承包人协商 一致否 监理人确定 双方 同意否 确定价格 承包人实施、 完成工程变更 按争议解决方式处理 监理人确定 14天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14天 _1234567891.vsd � 合同收入 (竣工结算价款)� 合同初始收入(合同价款)� 合同价外收入 (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变更� 索赔和现场签证 工程价款调整� 奖励等� _1234567892.vsd � � � � � 承包方如何盈利� 利用招标文件缺陷引起的变更对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下对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变更带来的承包人 盈利因素分析 承包方盈利模式研究 问题研究 关键问题 _1234567890.vsd 单位工程累计变化价款 元万 基础施工 主体施工 装饰施工 竣工整改 间时 89.9 147.32 281.4 2004.7.1 290.07 2004.10.1 2004.12.1 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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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1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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