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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提炼
2011 年司法考试《反不正当竞争法》考点提炼 上载道名师课堂网(  www.zaidaow.com),听司法考试培训名师为你在 线培训。该网站司法考试培训栏目师资力量强大(基本上是副教授以 上职称,10年以上司法教育培训经验),课程齐全,随到随听,无论 你是学生还是已经工作,都能满足你的学习时间安排。更重要的是, 该司法考试培训课堂是按每节课来收费的,听一节课收一节课的费 用,绝不仅仅以一堂免费示范课包装一下,然后打包一次性收取巨额 费用。如果你觉得课讲得不好,可以随时终止听课,几乎没有任何损 失。正因为如此,这里的培训老师必须有真正令人信服的强大实力, 才可以吸引学员学习,而不是靠包装和编故事的虚假宣传就能得到市 场认可的。              在载道名师课堂网学习 2011 年司法考试不会让你白花钱.    一、欺骗性交易 (1)表现形式: ①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②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璜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 装璜、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的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入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④在商品上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危害性: ①扭曲竞争机制; ②损害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 ③使消费者受骗上当,损害消费者利益。 二、商业贿赂 (1)概念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能够影响市场交易的有关人员以财物或 其他好处。所谓暗中给予指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2)危害性:①损害交易对方的利益;②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原则。 三、虚假广告 (1)概念。虚假广告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 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虚假广告必须 达到足以引起一般公众误解的程度。 (2)危害性:①违反商业道德,侵害竞争者的合法权益;②侵害消费者的利益。 四、侵犯商业秘密 (1)表现形式: ①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②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③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和 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④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的保守商业秘密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 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⑤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 秘密。 (2)危害性: ①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②扭曲竞争机制。 五、掠夺定价 (1)构成条件:①以挤垮竞争对手为目的;②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2)危害性:①损害了弱小竞争者的利益;②导致恶性竞争,造成资源浪费;③损害消费者 利益。 (3)例外情形,下列行为不构成掠夺定价: ①销售鲜活商品;②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③季节性降价;④因 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六、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1)表现形式: ①欺骗性有奖销售; ②巨奖销售; ③利用有奖销售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 (2)危害性: ①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②破坏公认的商业道德错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 七、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的限制竞争行为 1、公用行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地位的经管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①表现形式 a.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而不得购买和使用其他经 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类商品; b.限定用户或消费者只能购买和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生产或者经销的商品,而不得购买 和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的同业商品; c.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及配件; d.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不必要的商品; e.以检验商品质量、性能等为借口,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使用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 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其他商品; f.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拒绝、中断或者削减供应相关商品,或者滥收 费用; g.其他限制部分的行为 ②该行为的危害性。 a.除被指定经营者的竞争者与其进行竞争的可能,使他们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损害 了其他经营者的权益; b.被指定经营者由于缺乏竞争压力将不致力于改进技术、改善经营管理,阻碍企业更新 改造; c.由于缺乏竞争机会,竞争者也无改进技术的积极性从而阻碍了整个行业的进步; d.剥夺了消费者选择产品权利,从而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2、政府机构的限制竞争行为 ①表现形式:滥用行政权力、违反合理、合法的行政原则。 ②该形式的危害性: a.阻碍社会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造成不合理的社会经济结构,各种供求信息、价格信 息被人为扭曲,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影响; b.使被保护者和被排斥者均失去改善经营管理、改进技术的积极性,使经济失去活力; c.损害了被排斥的经营者的利益; d.限制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3、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 ①表现形式:a.限制转售价格;b.限制转售地区;c.限制转售客户。 ②危害性:a 限制竞争;b.造成浪费;c.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4、串通投标 ①表现形式:a.投标者串通投标的办理、共同压低报价、不进行价格竞争;b.招标者与投 标串通 ②危害性:不正当竞争,损害招标者的利益。 八、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①宣告合同无效;②赔偿竞争者的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2、行政责任 ①责令停止违法行为;②责令改正,消除影响;③行政处分;④行政罚款;⑤没收非法所得; ⑥吊销营业执照。 3、对下列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①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②销售伪劣商品的行为;③进行商业贿赂的行为;④监督检查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⑤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 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的行为。 4、追究违法者的主要途径 ①受害人通过司法途径追究违法者的民事责任,包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 事诉讼; ②受害当事人向监督检察机关投诉,要求制止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行政 责任; ③监督检查部门根据任何人的举报和指控,或依职权主动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制止违 法行为,追究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行政责任; ④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的程序,追究违法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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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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